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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方面,有两种对立的立场:一种是说,科学在寻求真理,真理是对事实的实事求是;另一种则说,真理是由一种教义说明的,科学寻求的是此种真理正大光明的颂辞。一种说,科学不应屈服于一种权威的教义;另一种说,科学本身就是权威的教义。一种说,不应出卖科学;一种则说,不存在出卖的问题,它自从出世,就在买方手中。一种说,在科学中要避免学院式的装腔作势;另一种则说,科学本身不是别的,恰恰就是学院式的装腔作势。一种说,科学是出于求知的努力,是永不休止的学习过程;另一种则认为,科学原质是天生所有的,后天的求学乃是养浩然正气。凡有助于正气的,可以格致一番,而不利于正气的,则应勿视勿听,以求达到思无邪的境界。   站在前一种立场上,我们认为,中国的同性恋现象是一种真正的事实,不能对它视而不见,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个研究的唯一目的,就是想知道中国现有的同性恋群体是什么样子的。而站在后一种立场上,我们会发现自己是发疯了。这种研究不风雅,也难以学院式的口吻来陈述。最主要的是,在这项研究中,不能够直接表现出我们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多么的正确和伟大。   这后一种立场,我们称之为意识形态中心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所做的研究,只是为了寻求来自意识形态方面的好评,故而它是按照可能得到好评的程度来构造研究的方向和结果的。从事这种研究,因为预知了结果,同手淫很近似。一个男人在手淫之先,就预知结果是本人的。然而这不妨碍手淫在他的想像中有声有色地进行,这是因为有快感在支持。对于从意识形态中心主义立场出发的研究来说,来自意识形态方面的好评就具有快感的意味。然而,这种活动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真正的果实。   在说明了这一点之后,就可以对公众说明我们研究同性恋的初衷了。我们是真诚的求知者,从现存的事实看,同性恋现象无论如何也是值得研究的。以保守的估计来说,同性恋者至少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这肯定够上了必须加以研究的规模。同性恋活动影响到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其影响因此超过了百分之一的规模。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多是要结婚的,必然对女性的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上述任何一条,都成立为研究的理由。   此外,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弗罗姆倡导的人文主义立场。他说过,马林诺夫斯基也说过,科学的价值在于为人类服务。我们不能保证每次研究都有直接的应用价值,但应保证它们都是出于善良的愿望。我们在做同性恋研究时,也对他们怀有同类的善良愿望,希望对他们有所帮助,而不是心怀恶意,把他们看作敌对的一方。我们始终怀着善意,与研究对象交往。这种立场,我们称之为科学研究的善良原则。   以上所述,可以概括为科学研究的实事求是原则,反意识形态中心主义原则和善良原则,这些原则就是我们研究同性恋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在正文开始之前,略加陈述,以期求得读者的共鸣,是为序言。   作者 www.xiaoshuotXt,nett xt 小 说 天 堂 第2章 引论 (1)   第一节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 (1)   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是指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同性恋者则是以同性为性爱对象的个人(男人或女人)。虽然同性恋现象古而有之,但同性恋这一概念却是晚近才出现的。随着十九世纪对人类个性发展与人类性行为研究的开展,人们才开始了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创造出同性恋这一概念。今天社会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的同性恋一词,英文写作homosexuality。homo这一词根的本意是希腊文“同样”之意,而非拉丁文“人”之意。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理想课题。说它理想,是因为同性恋现象外延清晰,内涵独特;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subculture),有着它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和方式。因此,世界各国的社会学者都很喜欢这个题目,对它做过大量研究。   仅从1898年到1908年间,关于同性恋这一问题的出版物就达到一千种以上,本世纪随后的90年间,关于同性恋的研究就更多了。然而,在我国,除了散见于报章杂志的零星文章,直到90年代以前竟没有一部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专著,这实在是令人惊异的事情。作为国内社会学对同性恋现象的首次研究尝试,我们不能不感到责任重大。   在中国做事讲究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在研究之前,我们首先应当阐明,为什么要研究一种仅属于人口中很小一群人所有的亚文化。   首先,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莫大于文化上的差异。社会学反对文化中心主义,而持如下观点:各种文化在各不相同的环境中产生,人在其中,有出生有死亡,有婚丧嫁娶,有前因后果,完全可以自圆其说。不可以认为,一些人所属的文化高级,另一些人所属的文化低级;毋宁说,各种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恋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待。   其次,如果同性恋行为模式并不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其他动物中没有这一现象,在人类中也只是极个别人才有,那么研究它的意义就会降低。但是如果我们证明,它不仅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哺乳动物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模式,那么事情就完全不同了。(金西,第199、200页)   动物学研究发现,许多灵长类动物,如猕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为。有人以此为依据提出,人类的同性性行为因此也不能认为是违反自然的。但需要加以说明的是,不少灵长类动物中的同性性行为,其内容主要不在于性,而在于以这种动作表示自身对对象的统治地位,或者是以同对象加强联系为其目的的。   大量已有的研究表明,同性恋者虽然在整个人口中占少数,但其绝对数量并不少;尤为重要的是,它是一种跨文化而普遍存在的现象。怀特姆在对美国、危地马拉、巴西和菲律宾四国的比较研究中曾得出过下列重要结论:(1)这些社会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现象;(2)在这些社会中,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3)社会规范既不能阻碍也并不助长同性恋倾向,换言之,同性恋倾向并不会因为某个社会对它持严厉的否定态度而减少,也不会因社会规范的宽容而增多;(4)只要存在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产生同性恋亚文化;(5)虽然所在的社会不同,同性恋者在行为兴趣和职业选择上趋于一致;(6)所有的社会都会产生相似的性关系连续体,从男同性恋到女同性恋,种类齐全。怀特姆认为,同性恋不是由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产生出来的,而是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性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怀特姆,1983年)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指出:同性恋者当中既有穷人也有富人,既有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有无知无识的人,既有有权的人也有无权的人,既有聪明人也有愚笨的人。同性恋存在于各个种族、各个阶级、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信仰的人们当中。(凯查多利,第329页)   无论是同性恋者还是一般公众都十分关心同性恋的发生率问题,因为这是有关同性恋存在状况及其重要性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对这一事实,同性恋群体尤其敏感。一个典型事例是:当1994年全美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同性恋者在美国的比例只占总人口的2-3%时,立即引起了同性恋社群的质疑和抗议,认为研究结果不可信;虽然该项研究结果还表明,在大城市,同性恋的比例高达10%。   早在概率统计在社会学研究中得到广泛运用之前,就有许多社会学家和性学家对同性恋行为在人群中的发生率以及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作过多种估计。   根据德国著名性学创始人,第三性理论的首创者和同性恋现象的最早研究者赫兹菲尔德的估计,同性恋及双性恋这两种人要占到全人口的1%至5%。蔼理士在1936年估计,当时英国的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2%至5%。同年,特曼和米尔斯估计,同性恋在大学生中的发生率为4%。1947年,麦克法兰估计全美同性恋发生率为6%。据海德估计,有80%的男性和90%的女性是绝对的异性恋者;约2%的男性和1%的女性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其余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同性恋和异性恋经历。   劳曼(laumann)调查(1994年)表明,自认为是同性恋或双性恋者的人在男性中占2.8%,女性中占1.4%;5.3%的男性和3.5%的女性在青春期后与同性者发生过性关系;7.7%的男性和7.5%的女性承认对同性有过性欲望;10.1%的男性和8.6%的女性有过对同性的性欲望或性经历。(hatfieldetal,115)1995年,有报道说,同性恋者在美国占总人口的10%至12%。(谢荣镇,1995年)在英国人口中,有约10%的人自己承认是同性恋,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的实际比例可能比这个数字高。包括一些在行为上是双性恋的人在内。(austinetal,148)此外,据一些军队心理医生估计,军人中的同性恋发生率达10%或更高。佩克的调查表明,在大学教授中10%是同性恋者。   由于有多项调查发现同性恋占人口的10%,美国成立了10%协会(tenpercent   society),意指总人口中的十分之一是以同性恋倾向为主的,尽管其中有人有过异性恋经验。学界目前对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的一般看法是:十分之一也许比实际数字高了一些,但并不是高得太多。(hyde,438)   第一节为什么要研究同性恋现象 (2)   另有一些学者的研究,报告了高得多的发生率。汉米尔顿在1929年发现,18岁以上的人群中,同性恋发生率为17%;拉姆齐在1943年的研究表明,高中生中的同性恋发生率为30%;辛格在1947年提出,大学生中的发生率为27%。我们怀疑,这些比例过高的发生率是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而前面提到的较低的比例才是绝对终身同性恋者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些研究者确实为这种区别作出了明确的定义:例如贝尔的调查结果就申明是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所占的比例,在他所调查的人群中,竟然有三分之二的调查对象在19岁以前有过同性恋经历。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一些阿拉伯国家,由于女性难于接近,男性的首次性交大多与妓女或男孩进行。有调查表明,40%的男青年的首次性交是同男孩做的。(hatfieldetal,120)   不少调查进一部将累积同性恋行为发生率与上一年同性恋行为发生率加以区分。1989年美国的调查表明,至少有20%的男性通过同性性活动达到过性高潮;7%的成年男性有同性性行为;在上一年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在男性中占2%。这是比例下限,因为同性恋行为是属于自诉调查中人们容易隐瞒不报的一种行为。法国199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上一年有同性性行为的男性占1.1%,女性占0.3%。(hyde,436-437)   中国近年来的一些调查表明,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16.6%;仅有心理倾向的占8.4%;两者兼有的占4.2%。(潘绥铭,第411页)另一说是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到7.0%至8.3%。(刘达临,第113页)   著名的金西调查规模宏大,方法较为可靠,是权威性较高的数据。金西指出:对发生率的估计可以有天壤之别。许多人认为,同性性行为者少而又少,除了在医院里,人们常常一辈子也碰不上一个。但许多自己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则说,与自己同样的人占人口的50%到100%。(金西,第203页)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也有人作出过类似后者的估计,据他们说,60-70%的男性都有过同性性接触。当然,这类估计仅仅反映出被调查者的个人感觉,不足为凭。   金西调查对仅仅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和绝对的同性恋者作了明确的区分,并提供了这两种人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的可靠数据。他指出:青春期开始之后的白人男性中,有37%的人至少有过一次同性恋行为(另一说为37%到50%);有4%的人终生只有同性性行为(绝对同性恋行为者)。此外,少年组的60%和青年男子组的48%,在少年期曾参与过同性恋活动。(金西,第211-213页,第304页)在去除金西样本中教育程度偏低及有过入狱经历的个案偏多等偏差因素之后,估计全人口中大约3%到4%的成年男子是纯粹的同性恋者。这或许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能够得到的最佳估计。(盖格农,第12章)   按照金西对美国同性恋者数量的统计和怀特姆关于各个社会和各类文化中同性恋者所占比例均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的权威说法,可以推测,同性恋者在我们的社会中也当占到成年人口的3%至4%;如果关于同性恋成因的先天说可以成立,在未成年人口中的潜在同性恋者也应达到这个比例。   对于这样一个相对数量稀少但绝对数量庞大(在我国约为3600万至4800万)的人群,对于这一群有着独特生活方式、独特性取向的人们,我们至今几乎一无所知,难道不应当对他们产生某种程度的好奇心吗?   第三,人们为了对某事作出判断,必须知道有关它的基本事实。对事情作出自己的判断是现代人特有的乐趣。在中世纪,人们是享受不到这种乐趣也消受不了这种乐趣的——他们由别人来替自己作判断,如上帝和教会,自己是断然不愿惹这种麻烦的。弗罗姆论述过的逃避自由就是指的这样一种情形。如前所述,为了享受到自己对事物作判断的乐趣,首先要了解有关判断对象的全部事实。这项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我们社会中那些愿意对同性恋现象作出自己判断的人们提供基本的事实依据,即同性恋在中国的实际状况及其行为方式。   有的人说: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样的,就可以知道它是不道德的。这种人以为,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许多事情,自己最好保持一无所知的状态。或者,越是对它一无所知,就越能保持自己心灵的纯洁,保持自己憎恨同性恋的道德观念。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显然是一种胆怯的态度,驼鸟式的态度——你对某事一无所知,它就会因此而不复存在吗?   有的人说: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样的,就可以知道他们是有病的,需要加以挽救的。这种人的思维方式仍属于中世纪的范畴。即使同性恋者是需要加以救助的,我们也必须首先知道他们究竟是谁,在哪里,如何行动,是否需要我们的救助等等。就像一度流行过的一种颇具文化中心主义意味的说法:我们要去解救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这种曾经被人们极其认真对待过的说法,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它的可笑之处在于:首先,我们并不认识这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其次,我们不知道他们受的是什么苦;另外,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在等待着我们的解救。同理,当我们要去挽救同性恋者之时,如果一不认识他们当中的任何人,二不了解他们的处境和行为方式,三不了解他们是否需要我们的挽救,那么我们就会陷自己于可笑的境地。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章 引论 (2)   在讨论同性恋产生的原因时,一种理论往往就是对同性恋的一种定义。假如你接受了遗传论,就可以说同性恋是一种遗传现象;假如你接受了心理分析理论,又可以说它是一种心理变态。这些理论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即同性恋是一种存在,而这一点恰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   我们说同性恋是存在的,是指有一定数量的男人或女人经常受到与自己同性别的人的吸引,这种吸引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肉体上的;他们之间会发生恋爱,过性生活。我们知道有这样的事实。至于具体是因为什么,或者应当如何对待他们,则是另一个问题。如果要研究同性恋,就必须正视这一基本事实。   以往有些同性恋研究,在接触研究对象之前,就认定同性恋是罪恶、是道德败坏、是反常变态等等。从视同性恋为变态这一前提出发所做的任何研究,其结论必然认为它是变态。当然,不能说这类研究毫无意义,因为它可能有所发现。可惜的是,它发现的一切都在变态的范围之内;假如同性恋有非变态的一面,那么一定研究不到。   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一些研究者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在研究开始之前,首先要明辨是非,说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就使研究者陷入了一个两难窘境:在一切研究开始之前都应有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研究的客体是我们所不知道的;通过研究来发现真相,是我们的目的。既然不知道,又怎能预作结论道,它是错的或它是坏的?假如你都知道了,还研究什么?   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也不应当作价值判断。但是,世界上已有的同性恋研究,不少都带有价值判断的色彩。回顾已有文献不难发现,同性恋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全是对研究者有利的。身为同性恋者的研究者所做的研究,总是把同性恋往有利的方面说(如赫兹菲尔德的第三性理论等);异性恋者的研究则把他们往不利的方面说(变态、罪恶等等)。在我们看来,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其价值不在于道德评判的份量,而在于其中要有所发现。这就是我们做这项研究的主要原因和要达到的目标。   第二节同性恋现象普遍存在 (1)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中,同性恋是一个彰明昭著的现象;有时它在当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据着优越的地位,同性恋者因其特异性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间的性爱行为看作神圣的事情,传说中认为,霍禄士和塞特这两位大神有过这种行为。(蔼理士,第283页)在古埃及的后宫,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亲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的历史中,也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蔼理士,第283页)   根据记载,在古代的美索布达米亚,也有大量同性恋现象存在,并有许多男妓专门为同性恋者服务。在巴比伦的神庙,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会实行监督,由主教负责管理。   在一些伊斯兰国家,由于女性与世隔绝,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会中没有地位,导致了男性中同性恋现象的风行。有些国家还有成年人喜爱青春期前幼童的风习,认为他们的容貌可以同美丽的女孩媲美。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记载了青春期的同性恋现象,有专家认为,玛雅文明属于喜爱同性恋甚于异性恋的文明。玛雅的男孩在结婚之前,父母通常会给他安排一个男性玩伴(男奴),以满足他的需求。玛雅人还认为,成人之间的同性恋是天性使然,难以改变,因而对同性恋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同性恋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经渡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纪到4世纪这200年间,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即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成人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被称为被爱者(be loved)。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犯错,这成人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即爱者。   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如下评论: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的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的。他们转战33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300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唐纳希尔,第41-44页)   雅典也盛行同性恋爱。史载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亚德将军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人物。他十七八岁时,成为当时雅典城内个子最高、长相最英俊的青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这些男人把他当作美丽的少女一样与他调情,向他求爱。他扮演荡妇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倾慕者,或与他们调情,把他们弄得十分尴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是有利可图,他有时也给这些同性恋追随者一点点恩惠。于是他成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亨特,第19-20页)   总之,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异性情侣更能燃起他们炽烈的感情之火,他们有着姑娘式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气蓬勃,男子汉的气质正处于含苞待放之时。这种爱远远超出了纯生理的范畴,成为一种高雅的、具有美学意义的情趣。柏拉图甚至认为,神圣之爱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只有男子之间的爱情才是情感的真正贵族与骑士形式。在他的著作中是这样赞扬男子之间的爱情的:通过对男孩子的夜晚之爱,一个男子在起床之时开始看到美的真谛。(转引自拉里亚,第128页)斯特拉顿则说:12岁的男孩惹人喜爱;但是他长到13岁就变得更美了;14岁时少年的爱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15岁更增添不少魅力;16岁则是尽善尽美的年纪。(转引自坦娜希尔,第89页)   此外,古希腊还允许同性恋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国人可以长期包租男妓。尽管少年卷入父母要受惩罚,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极为少见。在公元6世纪时,罗马男人也常为漂亮少年付钱。当时在自由人中还有一种习俗,即为少爷配备一个同龄的奴隶少年,以满足他最初的性欲望。总之,从公元前6世纪早期到公元前4世纪早期,整整盛行了两个世纪。(同上,第89页)   在古希腊,不仅有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样,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子女,却一个接一个地爱上了她的学生,最后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蹈海而死。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   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公元10世纪,日本的佛教徒间有一种古希腊式的传统;他们喜欢古希腊那种师徒关系,一个年长的僧人作为师傅和保护人,年轻的僧人则以爱和献身回报。常常有和尚与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发生。每个武士也都带着一个少年,经常为争夺少年而引起决斗。三岛由纪夫写道:美少年体现了一个理想的形象——他实现了一种未吐露的爱情的理想。(转引自布鲁玛,第131页)到了17世纪,的这种古典形式被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所取代,后者在完全由男性演出的日本戏剧中表现得极为普遍。直到19世纪中叶,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1687年日本作家iharasikaku的作品男性之爱镜描写了一个男人对男女两性的感觉和在二者中权衡利弊的情景,诗中写道:二者择一,要哪一个:一个在镜子前面自我欣赏的十一二岁的女孩,还是一个在刷牙的同样岁数的男孩?躺在一个拒绝你的妓女身旁,还是小心翼翼地与一个受痔疮之苦的卡布奇(kabuki)男孩交欢?照顾一个身患肺病的妻子,还是养一个不断向你要钱的青年?在明亮的屋子里享用一个买来的男童戏子,还是接过一个要求你和她一起去死的陌生妓女的剃刀?(halperin,in   stanton,257)这首诗表明,在当时的日本,人们对同性恋与异性恋同等看待,只是把同性恋视为爱情中的一种,并无歧视。   在18世纪的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据突出地位。或许是出于对这一状况的反感,社会上层形成了一个男同性恋团体。这个团体的成员不同女性发生任何关系。它的成员中有许多是贵族,王子也卷入其中,惊动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亲自过问此事。   带有商业色彩的同性恋是19世纪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特别是在英法两国。法国的男娼起步较早,在放弃了焚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一风俗改变为焚烧同性恋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们的观念已改变了许多。拿破仑法典对同性恋的惩罚措施作了相当程度的放宽。到1806年,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即使不是司空见惯,至少已受到容忍。当时巴黎有数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气的一位名叫安德烈,其夜度资高达1800法郎,而当时一名技术工人的日薪仅有2至4法郎。(唐纳希尔,第224-225页)   在英国,法律对同性恋行为比较严厉。著名的王尔德案曾引起轩然大波。王尔德因同性恋倾向被判处两年徒刑。在1900年他辞世之后,他的书籍和剧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艺界噤若寒蝉。在当时严厉的气氛中,就连蔼理士的科学著作也遭到查禁。   第二节同性恋现象普遍存在 (2)   20世纪初,德皇威廉二世时,德国同性恋人数很多,根据赫兹菲尔德的说法,当时柏林有2万名男妓(一说6千人,一说2千人),因此法国人称同性恋为德国病。尽管德国当时关于同性恋的立法十分严厉,但只在涉及诱惑少年和引起公众舆论注意时才适用,而且只对无名百姓才适用。当时,民众中关于军队、行政、外交部门的高级官员中有同性恋者的传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称,在最高层有个同性恋集团,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于是,揭露这一集团成为一种爱国行动。出版商哈顿发表了攻击同性恋的文章,引起全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围攻。有人证明王子也卷入了同性恋阴谋集团,并因此导致王子引退,朝野议论多年。当时,一般公众都能识别同性恋者,讥笑他们是第175条的人。这是指德国刑法典第175款而言,该款禁止男性同性恋行为。   在世界上现存的一些部落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允许同性恋活动。这一现象意义十分重大,它表明,对同性恋的压制并没有自然的依据,只是文化和时代的产物。   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们把儿子当女儿养,让他们穿女孩服装,作女孩的事情,并只同女孩游戏。到了10岁至15岁时,就令其同有钱的男人结婚。   在澳大利亚西部的肯伯雷地区,男子成年后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年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没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两个少年陪着过日子,老人忌妒地监视着他们,用他们作对象。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章 引论 (3)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恋行为,显要的斯旺男子相互借用对方的儿子,公开谈论他们之间的男性性爱,就像讨论与女性的性爱一样毫无忌讳。已婚和未婚的男子都遵循习俗的要求进行同性恋活动。如果一个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怪人。   在太平洋西南部的马来西亚岛上的土著民中,年轻人通过手淫达到快感作为异性性交的替代是受到鼓励的。对于男性来说,同性恋关系得到社会赞同。在一生的某些时间,几乎每个男性都从事深度的同性恋活动。此类活动在社会中可以公开讨论,它被当作像手淫和婚内性交一样正常的事情。同性恋活动一般由前戏开始,其中包括相互的或单方面的手淫,以达到快感的为其结尾。(davenport,in   beach,119)   在马来西亚的萨比亚(sambia,papua new guinea)文化中,男性要经历三个性阶段。首先,他们进行口对活动,是用口的一方,通过他人的精液获得成年男子的能力。随后,在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精液之后,他们成为活动中用的一方。在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所有同性恋活动都停止,他们被社会承认为成年男子,娶妻生子,进入完全的异性恋阶段。这一文化中的仪式化的同性恋活动不是绝无仅有的,在马来西亚,有50个以上类似的文化具有类似的仪式化活动,以保证儿童得到适当的性别培养。(abramsonetal,13)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据推测,这种习俗的源起可能同男女性别比过高有关。   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中,同性恋现象也很普遍。   在爱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绝同男性结婚,自己却表现出男性的行为作风。   在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调查当中,除了对单个国家和社会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综合性研究。对135个社会中的120种文化的调查统计表明,48%的社会反对同性恋;8%忽视同性恋;27%接受同性恋;在其余17%的社会中,同性恋是符合传统的普遍大量实践。关于这些社会中参与同性恋活动人数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83%的社会,不到20%的人有同性恋活动;有15%的社会,20%-50%的男性有同性恋行为;另有3%的社会,50%以上的男性有同性恋活动。(hatfiel detal,120)福特和毕奇研究了既有的人类学文献,发现在76个原始部落中,有49个部落把同性恋视为正常行为,三分之二的部落认为青春期同性恋是正常的,可接受的。在亚马逊河流域的库柏、摩哈维、楚尼以及北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它以惯常行为的方式存在。在20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会似乎默认了同性恋活动。事实上,几乎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现象的社会。   在我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12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黄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尚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炙人口的余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余桃断袖等语汇暗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史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着男子衣冠,打扮成男子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淫。   在汉以前,仅从史籍记载来看,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公然形诸歌咏。晋代和六朝是一个十分讲究品性的时代……各种品性之中,记载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仪,男子而亦讲究姿容,中外的历史里似乎只有两个时代,在西洋是希腊,在中国就是两晋男北朝了。(蔼理士,潘注,第531页)男子讲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恋盛行的佐证。   唐朝与五代史籍所载同性恋资料缺乏,因此有人认为,当时男色之风渐衰,但到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成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了宋徽宗时,不得不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由此可见当时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代又复盛,上有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昼非金(男戏子)不食、夜非金不寝的大官,下有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继明代男色极盛之后,情势并不见逊色。明清两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这可能是他们不得不寻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当时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园中的戏子,到相公堂子中寻欢。相公堂子是清代中后期北京演剧业的组织,但由于达官贵人中盛行狎玩相公,许多男旦有此类同性性活动,以致有人将相公堂子视为男娼馆,认为它同妓馆几乎一样。(唐纳希尔,第105-106页)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据潘光旦先生考证,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旅游指南性质的书,叫作朝市丛载,载有咏象姑车诗曰: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才有伶人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的制度。(蔼理士,潘注,第322-323页)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许同台演出的规矩之下,男人必须演旦角,女人必须演生角,因此,伶人这一职业便成为同性恋者和易装癖者最好的一个出路。   中国历史上不少小说中都有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如红楼梦、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宝鉴一书,完全是以描写梨园界的同性恋为主题的。近代我国称同性恋风气为“男风”,又称南风,因为这一风气闽广两越尤甚。男同性恋者互称契哥契弟;女同性恋者则结拜金兰。高罗佩也注意到清代对同性恋宽容、对异性恋反而严厉的态度:当时的社会规矩对这些关系的公开表现(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戏剧表演中出现娈童等)相当宽容,反而把异性恋严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围内。(高罗佩,第73页)他的观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对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与衰的看法与上述略有不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同性恋的存在状况是前后一致、无甚大起大落的,不能仅以古籍上对同性恋现象记载的多少来推测各朝代同性恋风气的兴衰。我们认为,用这种观点来推测明清以前的情况大致不错;但由于明清禁女娼而使社会上层人物中同性恋活动兴盛起来倒也是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在前几千年,同性恋活动状况大致平稳,到明清达到一个小小的高潮,而这个高潮是由政府的禁娼规定所导致的。   由前引大量事实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第三节研究方法及样本   由于同性恋现象是一种复杂的人类行为方式,对它的分类必然是多样的。有些人自认为是同性恋者,但并无任何同性恋行为;有些人有同性恋行为,但并未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者。有些人是在周围环境中没有异性可供交往的情况下才找同性对象;有些人则在有异性可供选择时仍要寻找同性对象。有些男性在与同性对象交往时自我认同于女性;有些男性在与同性对象交往时仍旧在外表和内心认同男性。有些同性恋者的身份是公开的(多在同性恋为合法的社会中);有些人这一身份是秘密的;还有一些人的身份是半公开的(如在中国受过刑事或行政惩罚的同性恋者)。有些同性恋者有长期的性爱对象,过着一种事实婚姻式的生活;有些则从未有过长期的固定伴侣,而是不停地更换性爱对象。有些同性恋者经常到社会上与陌生人交往;有些则从来不到社会上去,只同身边的熟人接触。   根据美国社会学家的统计,在美国那些公开身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有10%结为亲密伴侣,同居多年,不再找伴,过着与异性恋伴侣相似的生活,这批人造成的社会问题和自身的心理问题最少,自我感觉最为快乐;有18%的人属于开放性伴侣,即虽然经常有固定伴侣,但不断寻找新伴侣,这些人生活得不如第一种人快乐;还有15%的人属于游荡的单身者,他们性活动最为活跃,喜欢有许多性伴侣,而不是仅只一个,这种人以性活动为其生活的重心,不断更换伴侣,他们精力最为充沛,对自己身为同性恋者最为心安理得,性情友好,自信心强,社会及心理调适的成功程度仅次于第一类人;第四类人也有许多伴侣,但有心理和性方面的问题,不能成功地建立有感情的伴侣关系,这类人占总数的20%;第五类是非性的同性恋者,他们在性生活方面很不活跃,伴侣很少,与人没有亲密关系,很少与人接触,这批人大多年龄较大,占总数的16%;此外还有21%的人不好归入上述任何一类中去。(凯查多利,第344页)   根据不同的标准,这个分类表还可以无限地延伸下去,我们的目的在于说明同性恋现象的复杂性及其导致的研究的复杂性。   鉴于同性恋现象本身的复杂性和目前我国法律政令、社会规范对同性恋现象所持的态度,研究只能秘密进行,因而不可能采用大规模随机抽样的方法。我们的研究于是采取了滚雪球抽样方法,即首先找到个别愿意接受调查的同性恋者,由他们介绍自己的朋友熟人,再由这些朋友找到朋友的朋友。用这种方法获得的非概率样本,显然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即从严格的社会统计学标准出发,调查所得的数据资料难以推论及任何已知总体。然而,舍此之外又别无良策。我们只好在调查过程中,力求深入翔实,下一番去伪存真的功夫。好在这些现象,只要有一例确实存在,调查也就有了一定的发现价值,比之当代文化人类学研究中许可采用的以一个个案史对广大的社会场景作出描述的方法,这个调查还显得略胜一筹——我们毕竟积累了相当数量的个案史。   调查的具体方法采用了深入访谈个案史和问卷调查两种方法,自1989年开始的这项调查,到1997年撰写增补本时,共积累样本约120人。在个案访谈中,大多访谈持续一两个小时;同有些调查对象前后深谈多次,将正在发展中的恋爱事件的最新进展也加在调查记录之中;有些调查对象是在看到本书的第一版及传媒的报道后,主动写信,寄来本人生活史和问卷,介绍自己同性伴侣的情况,讨论对同性恋的看法和评价等。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共设计了70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有两类调查对象,一类是在社会上较为活跃的对自己的性倾向持有乐观肯定态度的人;另一类是曾经或正在心理咨询机构求治的对自己的性倾向持有悲观否定态度的人。因此这个样本的代表性比起完全从寻求治疗的同性恋者当中所作的抽样,更能代表整个同性恋人群的一般状况。对上述两群人所作的比较分析,揭示出一些重要的区别。   这项研究的初期调查是在1989年至1991年的3年间进行的。在这本书初次在香港大陆两地出版之后,有许多同性恋者又匿名地寄来书后所附的问卷,写信来笔谈,或约我们面谈。这些新的收获正是使我们萌发出版本书增补本的原因之一。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本应包括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两个部分,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本书只分析了男同性恋的状况,对女同性恋现象则放在另一本专著《性社会学系列中的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中加以讨论。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5章 形成原因 (1)   第一节同性恋成因理论综述 (1)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有人持否定态度,他们的理由是:以往那些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有一个前提,即同性恋是正常状态的偏离,否则为什么没有人去研究异性恋的形成原因呢。调查中,一些权利意识较强的人就颇不赞成研究同性恋成因,因为似乎这种研究的前提就是以为同性恋是不正常的。他们自己也不愿意想这个问题。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说:不应说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如果考虑为什么会产生同性恋,我有时认为是先天的,有时又觉得是后天的,后来就不想了,我也不后悔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对现在的生活方式很认同。   对于类似的责难,弗洛伊德有过一个著名的答辩,他说:精神分析学派最反对把同性恋者从人类中分开来,视为异类。透过对未曾明显表露之性兴奋的研究,我们发现人人皆能以同性为性对象,而事实上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我们早就这么做了。事实上,对同性之人的原欲执著,在正常的心智生活里所占的地位,并不比对异性的原欲执著小,而在致病的状况中,其重要性尤其明显。相反,精神分析学认为,不分性别的对象选择——对男性及女性对象都有兴趣——就像在孩提时代、原始社会及早期文明史中所常见的那样,是远为根本的基础。由此出发,通过对某一方向的限制,才形成了正常的或倒错的类型。因此用精神分析的眼光看来,一般男人之所以会全然只对女性有兴趣,也是一个饶有兴趣、值得研究的问题,绝非仅以化学理论便可搪塞。(弗洛伊德,第50页)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如果我们承认对异性恋和同性恋的成因都有研究的必要,再来研究同性恋的形成原因,也就没有不公平的嫌疑了。   关于同性恋的形成原因,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都做过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概括起来,目前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有以下五类:   第一类:生理学理论。其中包括(1)胎儿期因素;(2)大脑因素;(3)荷尔蒙水平因素。   第二类:心理学理论。其中包括(1)弗洛伊德的理论;(2)贝伯(bieber)的研究;(3)沃夫(wolff)的研究等。   第三类:学习理论。   第四类:互动理论。   第五类:社会学理论。其中包括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预言自我完成理论(self-fulfilling prophecy)等。(hyde,442-449)   将这些理论作进一步的概括,可以将关于同性恋成因的说法归结为先天说与后天说两大类。先天是指生理因素,如遗传基因、激素水平、大脑结构的影响等等;后天则指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如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以及造成所谓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因素等等。   对于同性恋形成的原因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至今没有定论。根据1992年美国精神病学调查,在508位应答者中,28%的精神病学家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受环境影响形成的精神不正常病症;但是72%的精神病学家则认为,同性恋的产生是因为生理因素造成的,如遗传、胎儿出世前荷尔蒙的发展,或者是前下丘脑间隙的核及大脑前连合构造差异等等不同的生理因素。(郭玮,1993年)潘光旦先生在我国历史典籍中择取一些说法,分别作为同性恋形成先天说与后天说的证据。关于先天形成说,他是以清代袁枚随园诗话所载古代同性恋者春江公子诗为例的,诗云: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关于后天形成说,则以清代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的说法为例: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是无心,皆幼而受绐,或势劫利饵耳。(蔼理士,潘注,第324页)   我们的调查对象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大都是从自身经历和接触过的同性朋友那里总结出来的,他们的看法也不一致。一位调查对象持有坚定的先天论观点,他说:关于同性恋的成因,我以为有一种观点较可取,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其他的成因一概不成立。我的家庭那么好,没什么异常,我为什么只对同性感兴趣呢?我见了异性的裸体就恶心!同性恋是天生的,好比异性恋是天生的一样,后天无法改变。一位同性恋者甚至颇为自信地断言,每个男性的潜意识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的因素,就像一粒种子。如果没有遇上合适的土壤,这粒种子就不会萌发,而如果碰到适当的机遇,如一位合适的男朋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这种观点与弗洛伊德关于人的本性里男女两种本质并存的观点十分接近。波斯菲尔德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在性与文明一书中指出:在男女青少年性器官发育成熟前,均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当事人不一定能意识到,根据环境的不同,确定进一步的取向。青春期过后,同性恋倾向仍保留在人的性本能中,但在正常环境中,它或被压抑,或导向其他渠道。(波斯菲尔德,第94页)   但是,有的调查对象持有截然相反的看法,他们更倾向于后天的选择说、文化说。例如,一位调查对象通过对周围朋友的观察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我接触到了这么多人来讲,我可以说,90%的这种人都是后天形成的。即使有所谓先天,也是从小父母的不当教育或别人的诱惑的折射或曲解,要不,这种倾向没有土壤也就会忘记萌发的。我比较相信‘双性同体’的说法,对自己的剖析使我更加坚信了这一点。我相信,绝对的异性恋或者同性恋都只是一种选择、一种文化压制的结果。一个男同性恋者能对我做的事,任何一个男异性恋者从生理角度看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办到,他之所以不愿这么做,纯属心理原因,而心理活动都是来源于文化的。我想过为什么自己不能和异性干那些事,原因有二:首先是我太软弱,没有多少勇气。社会标准要求一个男性应在婚姻中对女方担负的责任会把我压死。而和同性在一起我觉得进退伸缩自由,既可以男亦可以女,没有压力。其次是我个人已经完全跟同性恋者这一社会角色认同。同性恋不仅只是我表达感情和欲望的形式,更是自我的主要部分。如果自己不再是同性恋,我会感到自己被肢解,丧失自我。我真的无法想像自己不是同性恋。   目前,科学家对先天成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生理因素的测定上,但至今仍没有一种理论得到确证和一致的公认。1952年,克尔曼的一项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儿中同性恋的同发生率为100%,而异卵双生中同性恋的同发生率不足15%。如果这一发现可以被后人的重复研究确认,则有关同性恋成因的遗传学说将具有强大说服力。然而,后继研究未能得出类似结果。例如,帕尔盖在1964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不少的同卵双生儿中,孪生兄弟中只有一人是同性恋者。这一研究结果使得用遗传学说来解释同性恋倾向显得证据不足。卡伦的性行为与同性恋一书在考察了遗传学、生物学、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等诸方面的因素之后,得出如下结论:尚无充分理由说明遗传是产生同性恋的原因。但是胎儿期的因素,能够使一个人发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   关于遗传因素影响的最新研究证明,同性恋男子同卵双生兄弟的57%、异卵双生兄弟的24%和一般兄弟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同性恋女子同卵双生姐妹的50%、异卵双生姐妹的16%和一般姐妹的13%也同时是同性恋者。因此,比较可靠的结论是,遗传因素部分地影响了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即性取向的全部遗传力对于男子来说大约是53%,对于女子来说约为52%。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的研究小组于1993年7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报告揭示,比起一般人来,在76名男同性恋者的男性亲属中,同性恋的比例相当高;几乎所有的比例失调都出在母系这边。科学家据此推测,男同性恋可能是母系遗传的。为了证实这一推测,一项以40对同性恋兄弟为对象的dna分析发现,33对兄弟的x染色体的一个特别区域上,兄弟两人竟有5个基因相同。从统计学角度来说,有相同性倾向的兄弟在基因上存在这样的相同不是偶然的。它表明,至少有一个与同性恋有关的基因位于染色体的这一区域。项目负责人哈默说:这些兄弟并无明显的女人气,除了性倾向,他们俩是不同的。他声称:这是迄今为止有关性倾向具有遗传基础的最有力证据。(转引自万延海,1995年)   为了确定激素水平是否影响同性恋行为,维兰尼及其同事分别测量了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的激素水平,并将二者加以比较。他们发现,男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较异性恋对照组为少,而女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则较异性恋对照组为多。柯洛德尼及其同事也验明,男同性恋者血液里睾丸酮水平较异性恋对照组为低,同时精虫计数较少,畸形精虫较多。这些研究似乎可以解释为,同性恋现象与激素水平有关,但仍难以确定,究竟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导致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继发的激素水平变化。此外,激素测量的结果各家也不一致,例如,布罗蒂及其同事的研究发现,男子同性恋组血液里睾丸酮水平比异性恋对照组更高。(阮芳赋,第191-192页)   动物实验发现,向怀孕母鼠子宫里注射激素,能够极大地改变其子代的性行为。在1971年,费德曼等人有过一个设想,即人类胎儿的大脑可能也像胎鼠一样,对激素很敏感。男性胎儿的大脑如果受雌激素的影响,将来可能出现女性心理及行为;女性胎儿的大脑如果多受雄激素的影响,将来可能出现男性心理及行为。不过这只是推理,缺乏证据。有些学者认为,激素水平的混乱是导致同性恋倾向的原因。但是,实验结果证明,给男同性恋者补用睾丸激素的结果并不能激起他的异性恋行为,而只是增加了同性恋行为中的性欲强度。   除了遗传基因和激素水平之外,还有人研究同性恋者的大脑是否与异性恋者不同。有少数研究者宣称已在下丘脑中发现了控制男女两性性反应类型的脑中枢。其中名气最大的是列维(simon   levay)关于影响男子同性恋的生物学证据的发现。他的依据来自1990年对19具同性恋男尸(全部死于艾滋病并发症)、16具异性恋男尸(有6具死于艾滋病)及6具性取向不清楚的女尸的下丘脑的检验。他观察到男人的inah3(大脑中与性取向有关的结构)比女人的大两倍;而异性恋男子的inah3比同性恋男子的大1-2倍。事实上,同性恋男子与女人的inah3的体积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此外,另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对整个脑区大小进行矫正后,女人和同性恋男子的前连合之大小不相上下。这是目前关于同性恋先天成因的最新最高研究成果。但是,脑科学研究界还没有据此最终做出被所有人公认的同性恋完全是先天形成的定论。   第一节同性恋成因理论综述 (2) www/xiaoshuotxt/n e tt xt+~小<说+天>堂 第6章 形成原因 (2)   对列维这一重大发现的争论集中在:列维发现的同性恋与异性恋脑结构的区别究竟是导致同性恋的原因,还是同性恋行为的结果?但他的研究似乎已可证明,性倾向具有生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一切性质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有生理基础。如果同性恋有如此多的定义(行为,身分,感觉,主动被动角色),而如果它部分地是由文化决定的,那么它怎么能够又是生理决定的呢?列维又是如何确认解剖对象的性取向的?怎么能确定他们是绝对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或许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类型的同性恋,其中只有一个分支受到生理因素的强烈影响;或许生理只是使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偏爱,文化与生理的作用同样重要。在这两种情况下,生理的影响都有基因为其基础。(abramsonetal,93-99)   在同性恋成因的后天说即心理社会成因说中,存在着两大流派,一是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一是行为学派的观点。   从弗洛伊德开始,精神分析学派在同性恋成因问题上做过大量研究,其核心论点是所谓异性恋恐怖说。这种观点认为,儿时的遭遇在潜意识中种下了异性恐怖的种子,因此一个人成年以后会害怕与异性作性的接触。弗洛伊德指出,同性恋是性心理发展中某个阶段的抑制或停顿。这种抑制即幼儿性敏感区的固定(固置),例如固定于肛门阶段。他写道:关于性倒错之起源,我愿在此赘一言。我们大可相信,就像恋物症的情形,在性倒错固置之前也曾有过短命的性发展存在过。分析之探讨已能证明,性倒错是俄底浦斯情结未能解决的后效。当此情绪潜抑下去之后,此人的性本能诸成分中倾向最强者遂再度浮现。弗洛伊德是如此解释俄底浦斯情结(恋母情结)对同性恋形成的影响的:我们注意到,双亲的健在与否是很重要的。童年缺少一个强有力的父亲,有利于性倒错的发展。每一个我们所检视过的性倒错者,在他童年的最初岁月里,对女人(通常是母亲)都曾有过一段极强烈但短暂的‘固置’,其后,他们自己模拟了那个女人,而以自己为性对象。这就是说,他们根本上是自恋的,寻找与自己相似的年轻男人来爱,就有如他们的母亲爱他们那样。(弗洛伊德,第50-54页)   其他一些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恋母情结作为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拜伯在1962年对同性恋者实验组与异性恋者控制组家庭关系的比较研究发现:同性恋者的母亲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同她们的带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异乎寻常的亲密。在许多实例中,儿子是她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儿子通常取代丈夫,成为她们施爱的目标。约有30%的异性恋者和70%的同性恋者的母亲属于亲密关切型关系。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父亲怀有敌意、超然或排斥态度的人数超过了异性恋者。这些同性恋者都有疏远而可恨的父亲,吸引人的母亲。父母二人的关系往往是母亲统治父亲,不尊重父亲。根据这些调查的说法,同性恋者的父母不鼓励男孩表现出男性。有统治欲的母亲不允许儿子对异性产生兴趣,除非是对她自己。这些与父亲关系疏远或只有一个遭到公开仇视的父亲的男孩,由于没有男性形象可供认同,他们在童年时对男性爱(父爱)的需求受到了致命的挫折。   精神分析学家毕波的研究也表明,同性恋者的生活环境中,父亲对母亲常常是唯命是从的,母亲十分看不起父亲,动辄喝斥。他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即懦弱的父亲和专横的母亲是造成同性恋倾向的两个重要因素。懦弱无能的父亲使儿子无法得到一个适当的行为模范,母亲鼓励儿子的女性行为倾向,再加上不愉快的异性性经验,这些都可能导致同性恋。   将多项研究对于男同性恋者的恋母情结与产生同性恋倾向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一概括分析,可以得出如下解释:(1)男同性恋者的父亲未能为其子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因此其子的男性自我认定就不完全;(2)亲密关切型的母亲不恰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3)青春期及其后,同性恋者会试图寻找一个具有他在父亲身上没有见到的男性力量的人作为伴侣。或者,如果父亲很可怕的话,同性恋者可能会觉得可怕的东西很性感,即强壮的男人很性感。(拉里亚,第142页)   同性恋后天形成说中的另一大流派是行为学派。按照这一学派的学习理论,同性恋行为是受环境的影响而习得的。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行为学派特别注重的是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如童年时受到同性恋者的诱惑等等事实。   贝尔发现,童年期的性别认同错误,是同性恋的成因,比如男孩玩女孩玩具,同女孩游戏等。在对男同性恋者与男异性恋者的对比研究中,他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同性恋者小时候玩过娃娃,而异性恋者中的这个比例为0;有42%的同性恋者和1.5%的异性恋者喜欢女性玩伴;有29%的同性恋者和1.5%的异性恋者被人认为女气;同性恋者中有80%喜欢与同性作游戏,而异性恋者中有80%喜欢与异性作游戏。(凯查多利,第352页)对童年期性别认同与后来同性恋取向这二者之间的联系的解释是:男孩如果小时候最好的朋友是女孩,长大以后就会喜欢男情人,因为他已经认同于女孩。混在女孩群里的男孩受到男和父亲的反对,因此渴望男性的感情。这种论点与精神分析学派的分歧在于,它认为不是疏远的父亲造就了同性恋儿子,而是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使父亲疏远了他们。   亨利在1941年的一项研究报告中对80位同性恋者的求治病历作了系统的分析,发现在他们的家庭中,性教育被忽视,或者被拒绝。通常是母亲性格僵化,精神抑郁,而且盛气凌人,过分庇护孩子;父亲则是好生气、有破坏性的,或是消极的、孤僻的、无足轻重的人;父母常常为赢得孩子的感情而相互竞争。   伊万斯在1969年以美国西海岸自由同性恋俱乐部的43名男同性恋者为对象进行了三项调查,并设置了异性恋对照组。他发现,同性恋组的特点是:儿时体弱;不够灵活;不愿从事体育竞赛;母亲往往对儿子过度保护,苛求细节,把儿子培养得缺乏男子气概,情感上倾向于独占宝贝儿子,鼓励他完全从属于自己,不允许儿子与异性交往。   西麦里等人以22至65岁的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了乱伦经历对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影响。他们将研究对象分为三组:第一组为无乱伦经历者;第二组为有在核心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第三组为有在扩大家庭中乱伦经历者。研究发现,同性恋者中有乱伦经历的比例很大。其中男性为同性乱伦(父与子、兄弟之间);女性多为异性乱伦(父与女、兄妹之间)。研究对象对核心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和异性乱伦经历多持否定态度;对同性乱伦和扩大家庭中的乱伦经历则多持肯定态度。   心理分析学派和行为学派这两大流派各自形成了对有同性恋倾向的求治者的心理疗法和行为疗法。前者运用规范的心理分析方法治疗病人;后者则采用抑制同性恋倾向的电击疗法或呕吐疗法强行校正性取向。据说心理疗法的治疗成功率大约在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经过行为治疗,有二分之一的患者可以被治愈。   在造成同性恋倾向的先天生理因素和后天社会心理诸因素当中,我们的调查发现,早年的性经验,尤其是首次性经验,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如果按照个人性格发展史的时间顺序看,童年环境的影响当然在前,而青春期经验在后;但是二者相比,后者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绝不比前者小;在许多个案中,甚至比童年家庭环境的影响更强烈。   近年来,由于对同性恋成因的先天因素的研究有了不少进展,引发了如何评价此类最新发现的一些从功利角度出发的论争。论争双方的主要争论点是:一方认为如果能证明同性恋这种性取向是先天的,将大大有利于同性恋者获取社会的同情和认可;正如西方同性恋权利团体的一位领导人所说的那样:人们不应该反对同性恋权利,因为我们是生来如此,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同性爱是遗传的,你就不能把它怎么样。如果今后有更多的类似研究,同性爱就会被接受,而不再被视为病态。(转引自郭玮,1993年)   我们的不少调查对象也持这种观点,特别强调同性恋成因的先天性,他们说:这不属于道德问题,许多人是遗传的、先天的,比如有人生来就有女性相貌,是与生俱来的。他们当中流传着北京某艺术团体一位艺术家的事迹,这位同性恋者的单位领导找到他给他做工作,希望他能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说:我没办法,你们把我杀了吧。尽管各地警方对同性恋活动场所有不定期的抓捕行动,可只要风声一过,他们又会去那里活动,似乎真是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的调查对象带着一种自信又无奈的口吻说:永远制止不住的,人的本性嘛。还说:东北哈尔滨冬天那么冷,零下二十度还有人出来,没有办法,改不了。   争论的另一方则认为,用不着先证明同性恋是先天的,然后才能承认他们的权利和地位,即使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或者干脆就是一些人有意的选择,他们也完全有权利这样做。持后一种观点的人还担心,如果查明了产生同性恋倾向的先天因素,会被一些视同性恋倾向为异常、病态的人所利用,用来消灭或修改这些因素,以便达到最终消除同性恋的目的。例如,一位同性恋活动分子说:同性爱不是什么需要为之辩护解释而是需要被接受的东西。在人们接受我们之前,世界上所有的科学证据都无助于改变人们对同性爱的恐惧。另外,有人担心,如果能够清楚地鉴别‘同恋爱基因’今后就会有人试图‘矫正’成年同性爱者或发现天生的同性爱胎儿并将其流产掉。(转引自万延海,1995年)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章 形成原因 (3)   这种争论在中国虽然还未见诸传媒,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却有人已经对此有所思考。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长久以来关于同性恋成因的争论不外乎有个现实的问题:如果是学来的,那么必然可以予以纠正,改造回去;而如果是天生如此,面对自然力量,以目前人的能力,只好是随它去。所以抓来一个gay(男同性恋者——作者注)问问,他必说自己没错,要错也是dna某一段出了错。为什么没有人大声提出异议:我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有当个同性恋者并自得其乐的权利。有两个老美(美国人——作者注)对我说,他们希望科学家关于gay的脑子有个部位有所不同的研究是真的,只可惜他们为什么不换个方向想想这个问题。我个人坚信,造成同性恋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同我们看太阳发光,月亮也发光,可他们的发光机制根本不同一样。我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他还说:我不赞成对同性恋成因的研究和调查,我想这永远不会有个完整的答案,也没有意思。如何解决现实中的同性恋的各类问题应该放在首要位置。我们的未来不是没出生的小孩以及小孩的小孩,我们的未来是明天、明年我们该怎么活的问题。活下去是首要问题。   我们认为,这位同性恋者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如果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人有没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权利。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回答是肯定的。只要不伤害他人,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完全应当是他自己的事,他人无权干涉。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几千年来,人权的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极为陌生。然而,如果不承认这项基本权利,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无论得出什么样的结果,都不会给人类带来任何益处。   第二节环境与经历的影响 (1)   笔者限于专业知识所处的领域,不可能对同性恋倾向形成的先天因素做任何研究——那是生理学家的专业——只能涉及其后天因素,即社会与心理的因素对同性恋形成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调查中所搜集到的资料仅限于同性恋者自诉的成长环境与早年经历。这种环境与经历对他们同性恋倾向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大多来自调查对象的自我感觉。这些由当事人的感觉建立起来的因果模式有些是可以成立的;有些听上去有点牵强附会;有些可能是错觉;有些甚至包含无意中为自己的状况找寻合理性的因素。然而,无论他们的感觉是对是错,由于当事人提出这些环境和经历作为自己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原因,这些环境和经历也就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重要性。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的后天因素即社会、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经验之谈,多数同性恋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有的十七八岁,有的二十出头。这位同性恋者的观点认为: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它形成于性接触、性发泄、性观念的初始。但也的确有些人在婚前没有感觉到这一性倾向,婚后才发现自己的真正兴趣所在。问卷数据表明,同性恋者的身分认同时间最早的在14岁,最晚的在29岁,年龄中位值为18岁。   社会学一般将十二三岁到十八九岁这段时期称为青春期。青春期起始的标志是男孩变声、遗精,女孩月经来潮;青春期的结束是到达社会上一般认定的成年年龄。近年来,世界上大量关于青春期的调查表明,男女青少年的青春期起始岁数有提前的趋势。一些西方国家的统计表明,自19世纪以来,女孩月经初潮年龄每10年提前3个月(一说4个月),从前大约在14至15岁,现在已提前到12岁半到13岁前后(一说13岁至13岁半)。据统计,这个年龄在我国也于1964年至1980年的16年间提前了0.8岁。据观察,女孩初潮年龄比男孩首次遗精年龄平均约早两年,也就是说,男孩的青春期比女孩平均晚两年到达。但另据调查,二者的距离有缩小的趋势。据金西1948年的报告,男子首次排精的平均年龄是13.8岁,年龄范围在10至16岁之间。   一旦进入青春期,人就有了性发泄的生理与心理要求。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尤其在本世纪下半叶的前几十年当中,严格说来,除了婚姻形式之外,任何方式的性发泄都是被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所禁止的。概括地说,性发泄的渠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手淫或遗精。虽然没有法律禁止手淫,但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认为,手淫不是好事,民间流传着种种关于手淫有害身心健康的说法,尽管有过手淫经历的人在全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低;遗精当然无法禁止,但许多父母在男孩发生遗精时,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结果使他们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困惑当中。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是绝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根据笔者采用北京市随机样本所做的一项关于婚前性行为规范的调查表明,只有30.6%的人持允许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双方准备结婚为条件才表示允许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对于尽管双方相爱但尚未决定结婚的男女,持允许发生性关系态度的人的比例降到11.3%;对于无感情色彩的婚前性关系,持允许态度的人的比例更降到仅有2.7%。换言之,绝大多数人都不赞成男女之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甚至连有感情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性关系也大多不赞成。而在成年之前,异性之间的接触很少考虑到结婚。根据笔者一项关于青春期恋爱的研究,只有6.2%的青春期恋爱抱有寻找终身伴侣的动机,换言之,93.8%的青春期异性交往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李银河,第34、98页)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恋行为。有一种说法,认为这些在青春期转向同性发泄渠道的男性往往是性生理和性心理早熟的人及性欲比一般人更加强烈的人,否则,为什么别人没有感觉到有迫切的性发泄需要,或即使有了这种要求也能够暂时加以克制,而他们却不能克制呢?这种推测有一定道理,但有待证明。同时不应忽略了那些通过自慰手段或到异性那里寻找到发泄渠道的人们,他们也和同性恋一样冒着违反社会规范的危险。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的精英分子的调查对象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内心丰富。在笔者看来,内心是否丰富很难提出可靠证据因而难以定论,同性恋少年比一般同龄人在性心理上更加早熟、更加强烈一些倒可能是事实。或许他们同常人在生理上没什么差别,但同性恋少年在心理上似乎更早熟些,因为在同样不可能接近异性的情况下,同性恋少年找到了同性发泄对象,而一般同龄人大多或是压抑了性欲,或是尚未感到这种欲望的存在。   有调查对象明确提出: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我们对这一点的理解是: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当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克里克在男性一书中指出:早年的同性恋经历对性本能有深远影响(克里克,第223页),在我们看来,其道理就在于此。   调查对象中的一位在谈到自己性取向的形成原因时,极其强调首次性经验的重要意义。他上中学时追求过女孩,应该说在性角色认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后来因偶然机会有过一次同性恋经历,随后虽一再克制自己,仍难奏效。在压抑自己达四五年之后,心理上仍旧一直渴望,最后终于再次开始同性恋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我不能肯定是先天还是后天,可能一半对一半。我觉得自己是后天的。如果上高中时不碰上那个漂亮男孩,我可能会去爱异性。   另一位说得更明确:一个人十三四岁已开始性成熟,产生了性追求、性发泄的要求,但婚姻规定异性结合年龄要到二十多岁,这中间十余年空隙使人类性饥渴不好满足,便发生困惑。其间异性的接触要遭到社会、家庭的非难,而同性接触的机会随时存在,一旦两人间发生了性的满足,便会深深吸引,影响终生。一个人成熟过程中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词语最不会忘记(比如儿时学会的方言),最初习惯的饭食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终生回味留恋的。如果一个人最初的是同性,这种习惯形成规律,不能说是生理的反常。   我们将同性恋成因中强调首次性经验重要性的理论称为空白占据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性行为方式和性角色认同这二者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毕竟是两回事。人们可以在认同了某种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里性行为方式还是空白。一旦某种性行为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的性取向。而这种被选中的性行为方式同性别角色认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那些性行为方式以同性为对象的男子并不一定认同女性角色;那些在心理和生理上完全认同男性角色的男子也并不一定将性行为方式固定到异性间的交上。   除了对最初性经验的强调之外,恋母情结在本次调查中也占据了比较显著的地位。恋母情结又称俄底浦斯情结。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底浦斯杀父淫母之意。前文曾提到弗洛伊德的一个观点,即认为同性恋形成的原因之一是恋母情结,我们的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论断。虽然并非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有恋母情结,但这种情形确实存在。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在家里我母亲当家,处于领导的地位,而我父亲处于被领导的地位。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经常打架,而我总是站在母亲这一边。   我更喜欢母亲,因为母爱是任何爱所不能比拟的。母爱最细腻,最深长,最持久。它不会因为儿女的任何变化而改变。   我母亲总爱护着我,我爸爸总骂我,说我光会花钱不会挣钱,成天为了钱大吵大闹的,我都怕死了。我父亲只在钱物上满足我的要求,没有给过我多少父爱。   我父亲是个老工人,模范共产党员,从来不顾家,整个家都由母亲来照顾。我对父亲毫无感情,连‘爸’都没叫过,叫过他‘老头’,把他弄急了。他太古板了。我羡慕过别人的父亲。 wwW。xiaoshuotxt=nettxt=小_说[_天.堂 第8章 形成原因 (4)   一位来自农民家庭的大学生说:父亲对我们不好。爱还是爱的,方式不对,比较粗暴。他生活中有挫折,所以总爱闷着脸,他的脸总像阴云密布要下雨一样,我们对他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他是农民,脾气太暴,经常打我母亲。我学习好,挨打不多,兄弟常挨他打。   直到我父亲退休之后,我们的关系才突然变得友好起来,在此之前的二十几年,我对他的看法基本上只有两个字:我恨!甚至大学毕业后有几年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现在我想我自己不怎么恨他了,正如我不能完全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他也一样。   一位小小年纪已走上这条路的少年说:爸爸妈妈两人中我更喜欢妈妈,妈妈比爸爸强,处理问题能力强,可惜我母亲很不得志……   一位大学生说:我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教师。父母结婚很晚,所以很晚才有了我。我父亲快40岁时才结婚,他交过很多女朋友,我奶奶都看不上,不同意。我奶奶这人很严厉,把我父亲教得没有主见,不太懂得生活,说实话,我有点看不起他。我母亲比父亲强。   一位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母亲感情特别好。万一我(是同性恋)这事儿让母亲知道,她肯定受不了,我说什么也不能让她知道。   第二节环境与经历的影响 (2)   年轻时有件事可能对我有影响。那时我十六七岁,已经懂得一点性方面的事,父母是四十五六岁。有一天晚上睡觉,父母为这事吵架让我听见了。父亲求母亲,母亲很反感地说:你想让我死啊。我记得当时特别恨父亲,觉得父亲欺负母亲。现在我当然不会这样想了。但当时印象挺深。   除了恋母憎父,有的同性恋者因从小丧父而缺乏父爱。一位调查对象提到他的一个同性伴侣在做爱时总爱管他叫父亲,原来是因为这个人自幼丧父,是跟着舅舅长大的。另一位同性恋者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他对此所作的解释是:多数人愿找年轻的,可也有些人喜欢找年岁大的,因为他们的父亲对他们不好,想找个父亲。   在回收的问卷中,对于您与父母感情如何这一问题,选择更喜欢母亲的人数多于选择更喜欢父亲的人数;在父母对您感情如何一问中,回答母亲更喜欢我的人数也大大超过父亲更喜欢我的人数。   了解到有些同性恋者具有恋母情结,还没有回答为什么恋母情结会导致同性恋倾向这一问题。根据我们的观察与分析,首先,对母亲的依恋使这些男孩子在社会教化过程中认同女性,而没有能够认同男性。所谓认同女性是指他们会以女性自居。男同性恋者当中有一部分人在言谈举止上会不知不觉地流露出女性姿态和气质,走路扭扭捏捏,说话细声细气,性情柔顺胆怯等,这都是认同女性角色的表现。   其次,由于对母亲过份崇拜,其他的女性都看不入眼,自觉不自觉地拿她们同自己的母亲相比,却总是觉得相差太远,因此很难被一般男性所中意的女性吸引。   最后,对母亲的依恋还可能使这些男子将周围的女性都当作母亲类的人来看待,而对母亲是只能有敬爱不能有情爱的。有不少同性恋者在工作单位可以同年龄较大的女同事相处得很好,亲热而自然,对她们也很尊重,却不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性,其原因看来就是他们把那些年纪稍大的女性比照自己的母亲对待,而对于年轻女性则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些年轻的同性恋者说,他们认为女性很神圣,不好接近,对她们有敬畏之感,想来这也是从对母亲的感觉演变而来的。有好几位年轻的调查对象表示,对于年纪大和特别小的异性还能接触,就是不能接触和自己一样年轻的女性:挤汽车时有岁数大的女的还好点,年轻女人靠我近一点我特别反感。在年岁大的和小的女性面前我都能自如,比如我跟小外甥女、小侄女什么的在一起都感觉不错,但一接近年龄相仿的女性就紧张,不愿跟她们在一起,觉得心烦,闹心,有厌恶的感觉。   调查对象较多提到的另一类童年环境是女性化的教育。由此可以推测,从小受到女性化的教育有可能使男孩认同女性性别角色,从而成为认同女性的同性恋者。格兰姆斯在性后果一书中指出,同性恋的个案史表明,许多男同性恋是由于童年时家长给他们穿女孩衣服、当女孩看待而成为同性恋者的。这也可以算是一家之言。我们的问卷调查发现,不少调查对象小时候曾穿过花衣服,做过针线活,学过编织,做过女孩的游戏,有过女孩气的小名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促成其同性恋倾向的环境因素。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时候脾气急躁,我妈让我学女红磨性子。我从小爱编织,上学时学过织毛衣,还学过绣花。他日后常常帮同性恋恋人织毛衣。这种女性化的教育使他认同于女性,放弃了男性角色的学习和培养。   另一位说:我父母文化很低,家里孩子多,父母怕孩子上外边招是惹非,就把孩子管得像女孩那样,可以少招惹是非。困难时期,很多男孩和女孩一样,帮家里做补活。可是这位同性恋者无法解释他的几个哥哥生长在同一环境,却都不是同性恋者。   我所具有的同性(恋)倾向,可追溯到小学。我从小学到初中主要在女孩堆里玩,对女孩所玩的东西比较感兴趣,并以她们为伍。我母亲对我特别的疼爱,而且我从小多病,体质较弱。父母对于我与女孩子玩,从来不加以阻挡,而且他们这样认为:跟女孩子玩比较安全,可以放心。   我家就我一个小孩,有不少表姐,从小就由表姐们带着玩。我妈妈又喜欢女孩,从小把我当女孩子养活,给我穿女孩的衣服。我表姐们爱花,爱胭脂口红,我也喜欢,表姐们相互搽胭脂抹粉也给我弄。我家有几个朋友,是大票友。有一次我看见一位老先生拿了许多‘头面’(唱戏头上戴的首饰,闪闪发光的那种),我妈告诉我值很多钱,我也特别喜欢,加之我那时像个小女孩,就开始学京戏了。我的家长认为我学旦角很好玩,家里来客人时就让我唱戏。先前他们让我学青衣,学女的,是为了好玩,有意思。后来他们不许我学了,但那时我已经喜欢上学京戏了。现在我喜欢首饰,衣服也很想穿红红绿绿的,但我怕人讲话,就没敢买。如果没人说我,我可就真敢穿!那时我对同性恋之事一点也不了解,最近几年我发现我喜欢女孩占三成,喜欢男孩占七成了,但我可不敢大鸣大放的。我家中的长辈不许我学戏是因为他们看不起‘戏子’。但他们也知道唱戏的这些人的‘这些事’……后来我才知道男旦们的隐私。内行人说‘十旦九不清’,我学了京戏,我才理解男旦的心理,我也特别特别喜欢男孩子,但我不知道谁是我要找的‘目标’,‘对象’。   一位家在南方x市的同性恋者对自己做了如下描述:我坦率地自白:儿时女红甚佳,曾为本地名寺绣制彩幡,也多次欲出家为僧。曾长斋数年。平日喜欢看红楼梦、品花宝鉴、金瓶梅等书籍,也曾唱得京昆数曲,古琴也能弹几操。虽受父母之命娶亲传宗,但常浸淫于书斋画室之中,也常常礼佛观经,自有黛妙之感。喜清好洁,虽然从书本中悉有断袖之交,龙阳之乐,但未有染指。   我关起门来自己演过戏,我完全是自学的,在联欢会上唱过。我看严凤英演的仙女,她的一言一动、眼神都印在我脑子里,有时我就在自己的脑海中演这些戏。我要是个女的,一定会去学戏。我从小就这么压抑,我所有的话都烂在肚子里。   一位从小学青衣的同性恋者说:我平素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因为我学习京戏,多少有一些女性气味。我时时刻刻地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还请我周围的同事们监督我的言谈举止,请他们给我指出女性化的动作。我前些时候见到了一个高中同学,他惊诧地说:你可真是变了一个人呀,你这样才有点像个男的。我听了以后心里特别的高兴,因为他就是看不起学京戏的男旦。我们俩高中是同座,他都很少和我讲话。我问他:我真的比以前强多了吗?他说,真的。我说,我以前也是个男的,你怎么说我现在才是个男的呢?他说:上高中一报到时我就看出你是个学旦角的了,你一步三摇,举手投足样样都像个女的,还有就是你与别人走路总是挎着胳膊走的。我一回想以前上高中时的样子,的确就是这样的。   我排行老三,有个妹妹。在没有上学之前,我照看她。也许我们俩互相影响。她是一个‘假小子’,我是一个‘假丫头’。   小时我喜欢和女孩玩,男孩子太坏,太野,会欺负人。因此,和女孩子一起一是有安全感,二是玩得有兴趣,内容广泛。   我今年19岁。小时候喜欢和女孩子混在一起,我的心理特征像个女人。我跟女孩子在一起觉得轻松,跟男孩子在一起觉得不自在,跟帅哥在一起还有邪念。我看到哪个比较帅的男人,会有触电的感觉,想办法跟他交朋友。   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分析同性恋成因的:幼子和独生子里同性恋者特别多的原因就是因为从小养得娇,不爱参加男孩的活动,像爬房、上树、游水、打土仗等等。男子气就是敢冒险,又疯又野,从小在家里一人独处的男孩很难认同于其他男子。   根据调查对象的自诉,有的男同性恋者是由于先天体质柔弱,很少参加体育锻炼和男孩子的游戏,以致希望得到更强壮的人的庇护,滋长了对强壮伴侣的依恋心理。一位同性恋者说:我生下来才两斤半重,先天体质太弱,小学和中学一直没有上过体育课,喜欢和女孩一起玩。由于体质柔弱,这些男孩子脱离了早期社会教化中最重要的群体——男性玩伴群,于是便失去了在游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男性角色教育的机会;又由于常和女孩一起玩,做女孩的游戏,反而会受到女孩游戏中的女性角色教育的一些影响。   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说:我小时候体质一直比较弱,总想有健壮的、像老大哥一样的人,我能依附于他。自己缺乏独立果断和勇气。   一位同性恋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做了如下概括:同性恋者当中,很多人体魄较弱,性格内向,喜欢静不喜欢动,文弱,就像白先勇寂寞的十七岁里面写的那个男孩子。   我们访谈的一位体魄颇为强健的同性恋者如此谈到他的第一位同性恋伴侣:我俩中学是同学,那时候他就显得单薄文弱,我总像个大哥哥那样保护他,后来在26岁时,我到x市出差又碰上了他,那时他已经是个同性恋者了。   有一位调查对象是舞蹈演员,他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表示过特别希望他是个女孩,他自己也有过愿作女孩的想法。他在问卷上写道:我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女孩,想过作变性手术。每当我违心地和女孩们在一起时,我感觉好像在和她们搞同性恋。除了性器官不一样,我们的一举一动完全一样。其实,这位调查对象或许更应被划归易性癖者之列,而非同性恋者。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9章 形成原因 (5)   然而,有人却以自身经历为依据驳斥了关于女性化教育是同性恋成因的观点。例如,有一位这样说:许多著述在论及gay的成因时,过份强调gay幼年时生于不健全的家庭,从小受不良的环境影响,诸如从小把男孩当作女孩抚养,少年时受别人的引导,生于单亲家庭等等。我看了感到可笑,至少我不在此列!我生活在一个幸福之家,父母给了我无私的爱。我小时候的环境和别人并无二致,小时候父母也未把我当成女孩抚养。我小时候特别好动,上墙爬屋,上树摸鸟,整天在外面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另一位也说:我的家庭环境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我从小爱做男孩的游戏;对父母感情都很好,没有更喜欢谁;家庭很幸福,不是不健全家庭;所以我觉得我的性倾向是天生的。   第二节环境与经历的影响 (3)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些特殊经历有可能对同性恋取向的形成产生潜在的影响。例如,有的同性恋者在年幼时曾受到过女性的虐待,因而在潜意识中埋藏下厌恶女性的印象。有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小学时我参加了舞蹈班,学跳新疆舞,男女分开练习,老师教得很严。那个老师是一位40多岁的少数民族妇女,样子长得很凶恶,满脸横肉,经常打我们屁股。我那时特别怕她。再如,有一位同性恋者家贫,在很小年纪就要做家务活,给他流下恶劣印象的是照顾卧病在床的祖母,他甚至不得不常常为她清洗阴部,造成他对女性身体的终身反感。   还有些调查对象认为家庭对他们的过份钟爱是造成日后同性恋取向的原因。从问卷分析中发现,调查对象中排行最小的人比排行老大和排行居中的多。样本中排行最小的人数是老大的三倍,是排行居中的人数的二倍。还有几位倒不是独子或排行最小,但却是长到很大年龄才有了弟妹的。   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小学三年级才有了弟弟的:弟弟个性强,好和父母顶嘴,我长这么大没和父母顶过嘴、红过脸……我在家里当了10年最小的孩子,这十年就注定了我一生内向离群的性格,注定我成为同性恋者。另一位说:我和弟弟相差12年,所以一直到12岁,不只是父母溺爱我,一大家子人都把我当老儿子养。独子或幼子的地位使他们受到了过份的溺爱。一位同性恋者说:从小父母十分溺爱我,要什么都给。我1岁到4岁时,家里为我雇了保姆,一个月17元的工钱,可那时我母亲才挣15元一个月。有些少年因为相貌出众而受到家人宠爱,滋长了一种过份顾影自怜的倾向。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小学二年级时,老师看我长得好看,让我进舞蹈班学跳舞,从二年级到五年级。我一开始不喜欢跳舞,后来才喜欢上了。自从学了舞,从装束上和一般人就不一样了,没有朴实劲了,也有了好美之心。记得那时候,我为了卷头发在火边烤拢子(北京俚语:梳子),三毛六一把的铝拢子我烤坏了十几把。上中学时为了买电夹子,我一个月不吃早点,省下钱买的。我那么小就知道要打扮自己了。那年社会上刚刚恢复烫头,我就把头烫了。学校让我把头发剪了,否则开除,可我宁肯不上学也得烫头。我还学了摘眉毛,专门学过化妆和着装。最近我们见到他,他纹了眼线,虽然有些发福,仍然英俊。另一位同性恋者说:我的自我感觉是,我小时候特别招人喜欢。坐在公共汽车上,老有人逗我说话,说我长得好看。   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大学生,这样讲到他儿时的经历:我有着典型的同性恋者的经历:小时候体弱多病,父亲懦弱,母亲持家。我母亲当老师,对我抓得很严。记得上小学那时我家住平房,我妈只准我在院里玩,不让我上外头大街上去玩。我只好在院里和女孩一起跳皮筋。有一次我不听话,上外面和男孩玩‘砍包’,结果是被我妈拎着耳朵弄回家的,这件事我印象很深。我也有过受异性欺负的经历:小学时我后面的女同学总是把铅笔末倒我脖子里,她长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我打不过她,也追不上她。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有人管我叫姑娘,我不愿意但没办法,我不愿为个外号跟人打架。   使事情变得复杂的一个情况是,一些从外表看容易被人当作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就以这位被人唤作姑娘的青年为例,据他自己说:我绝不认为自己有女性倾向,相反,有时我看到陌生人扭扭摆摆、细声细气地同我搭话,觉得很反感。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其实我只是长得很秀气,性格很内向、腼腆而已。对于我的容貌,我是很喜欢的。父母的朋友和同事,凡是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太标致了’,‘比女孩还漂亮’,连同学们也说我‘光彩照人’,‘搁人堆里一眼就能认出来’。走在大街上,常有许多人看我,我很得意,但有时也想,如果是因为这张脸造就了同性恋,我宁可换一张麻子脸。这倒不是我讨厌同性恋或看不起自己,而只是想获得一份轻松的心情罢了。   这位同性恋者是学医的,既有生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有自己的切身体会,他对同性恋的形成原因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说是先天形成的,就应当有遗传基因。要是真能发现这种遗传物质倒好了——关于同性恋的社会道德方面的诘难就不能成立了。先天说中关于同性恋者激素水平低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如果真是那样就应该在第二性征上看出来,走在大街上就该一眼能看出谁是同性恋者了。拿我来说,我是全班长得最壮的,最有‘块儿’的,说明激素水平一点也不低。后天说比较可信。我的理论很简单:我认为男同性恋的形成就是因为从小认同了女性。对于那些长得漂亮的小男孩来说,人们从小就容易溺爱他,像夸奖小女孩一样,总是夸他长得好看,于是他就认同了女性,其实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先天的遗传——人的相貌不是遗传的吗?那些长得不漂亮的,一定也是家里把他当女孩来养过。总之,先天是导火索,后天是炸药包,即使没有导火索,只要把火柴扔在上面,炸药包也会炸的。   在溺爱的另一极端,父母过份的冷漠也会给一些少年造成感情的饥渴,以致饥不择食。一位年仅19岁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在更多的时候,我希望的是精神上的安慰,而对于同性恋则看得不是很重。我觉得自己少年时家庭的温暖太少了,所以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真心待我,让我感到有所依靠,我就喜欢他,相信他。或许,我一直感到自己很脆弱,所以更希望有个像父亲那样的人来爱护我。这或许就我倾向于同性恋的原因。   为什么父母溺爱和童年环境过于冷漠会成为导致同性恋倾向的因素之一呢?根据专家的看法,原因在于同性恋实际上是一种自恋主义倾向(narcissism)。自恋主义的形成原因,既有因父母溺爱引起的自娇,又有因父母过于冷漠引起的自怜;从小的溺爱和容貌出众或许会使一个男孩子认为自己是人们注意的中心,是最重要的,最可爱的,从而助长自恋倾向;父母的冷漠忽略也会使孩子顾影自怜,同样助长自恋倾向。总之,这种自恋主义既表现为过份的自怜自爱,又表现为对自身之外的对象或与自身相异的事物兴趣缺乏。   不少学者都曾论述过同性恋源于自恋主义这一观点。弗洛伊德指出:一个人最终的性态度直至青春期后才稳定下来,其中宿因众多,我们未见得全能了解;有些是体质上的关系,有些则是环境的影响。无疑地在个别的例子里,常会有一两个因素特别显著,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但是一般言之,宿因的多重性已表现在人类性态度的繁复不一里。在倒错型里,你常可见到远古的体质与原始的机理占着优势。他们最基本的特性似乎是自恋式的对象及肛门快感区的持续作用。(弗洛伊德,第51页)   从本质上看,同性恋属于一种对异性无好奇心的现象。正如斯克拉顿所说:我们渴望了解一些非自身所有的东西,这些陌生的事物是对我们内心的挑战。同性恋欲望与异性恋欲望的区别即在于此。异性恋者在性别的另一个世界中探险,而与同性恋者发生关系的人们不属于另一个世界。因此,同性恋者对他的伴侣的感觉有一种特殊的内在熟悉性,他对伴侣的各种特征的了解,即是去了解那些他早已知晓的东西。(斯克拉顿,第283页)在异性恋行为中,自我从自身走向他人,对方的一切,包括肉体,是他自身所不了解、不熟悉的;而在同性恋行为中,自我仍旧留在自身之中,怀着自恋主义的激情注视着他人,而他人不过是自己的一面镜子而已。   卡文顿在性文明一书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显然,同性恋倾向中有着自恋主义的重要成分。同性恋者喜欢同性的伴侣,是因为他比异性伴侣更像他自己。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自恋主义与同性恋十分相像。(卡文顿,第449页)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这样一位中学生,他把同性恋者的自恋主义心态表达得淋漓尽致,他在谈到同性恋行为的主要感觉时说:我觉得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此话表明,在一些同性恋者的心目中,自恋主义的确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们对自身之外的事物缺乏好奇心,甚至感到沉重,因此不愿去探索自己所不了解的异性世界的秘密,而宁愿轻松地和自己在一起,或至少同那些与自己十分相像、熟悉的同性朋友在一起。由于同性恋伴侣与自己的身体构造完全一样,他们之间相互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对自己做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觉上没有多少差别。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把和异性相处视为累人的事情,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同性恋者有一种不愿进入成年、负起成年人责任的倾向,他们认为与其为接触异性花钱、受累、担责任,还不如停留在自得其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这也可以说是自恋心理的一种表现。   此外,据调查对象说,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异性恋思维模式对形成和加重其同性恋倾向也有影响。一位同性恋者在致我们的信中是这样说的:在讨论形成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的诸因素中,我觉得有一点你们没有强调,那就是现有占领导地位的异性恋模式对男同性恋者心理的影响。在青春期前,尽管儿童有了性别的概念,但并没有具体的性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有性的不同,但并不晓得性是干什么用的。儿童在扮家家的游戏中,女孩扮母亲,男孩扮父亲。在这种游戏中,有相应的性别认同,但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只有随着性成熟,少年对照成人世界才会开始真正有意义的认同性别角色。   初中毕业时拍相片,当我看见自己上唇开始长出一些东西(指胡须——作者注),心里非常抵触,甚至很羞愧,那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对同性怀有一种特别的感情。我认为是周围环境文化模式的影响使我开始认同女性的性别角色。因为只有女性才能爱男性,才能被男性爱,这种概念非常明确地进入我的意识当中,所以我开始自觉地把自己培养成比较女性化的人,我认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引起同性的注意。直到性完全成熟后,我才发觉自己做了一件天底下最傻的事。如果我很早就认识到爱一个男人自己也可以是一个很男性的男人,我想自己就不会在言谈举止中有女气了。在今天,我反而为自己的第二性征不很明显而羞愧了。从前是不希望长胡子,现在巴望能越多越浓越好,真是太戏剧化了。   这位调查对象的说法是富于启发性的,对于那些认同女性的同性恋者,我们往往以为他们是因为从小性别认同出了问题,所以是自身先认同女性,然后才去喜欢男人的;而这位同性恋者告诉我们,有些人是先喜欢男性,然后才去认同女性,因为周围的异性恋环境使他们以为只有女性才可能爱男性,或被男性所爱,不知道还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性,即男性也可能爱男性或被男性所爱。由此可见,首先,性别认同和性爱倾向是两回事;其次,有些同性恋者认同女性,有些认同男性;最后,有些同性恋者的性别认同原本是正常的(认同男性的),后来被有意识地改造为不正常的(认同女性)。当然,了解了这一切之后,还是没有能够解释为什么一些男性会被同性而非异性所吸引的问题,但我们至少可以说,有些男性并不是因为自认为是女性才喜欢男性的。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0章 形成原因 (6)   第三节境遇性同性恋者 (1)   除了前面提到的各种分类之外,还可以对同性恋者作这样一种重要分类,即把他们分为气质性的同性恋者和境遇性的同性恋者两大类。前者是指虽有异性恋机会却仍倾向于同性恋的人;后者则指因为异性恋机会缺乏而以同性恋作为替代的人。   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是所谓单性环境,一般是指那些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其中最典型的有监狱、军队、精神病院、男子寄宿学校和女子寄宿学校、男修道院和女修道院等。除此之外,还指一些在特殊行业的单性工作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人群,如长期在海轮上工作的水手;一度不允许男女同台演出的梨园界演艺人员;曾经基本上由单性从事并食宿在一起的餐饮业职工等等。在这些单性环境中,异性往往不能或不易得到,或者说同性更容易得到,于是,人们的性目标转向同性。东西方的和尚、教士群体属于典型的单性环境,是易于滋生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因此,在法律对同性恋处严刑的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常常有用火刑烧死同性恋修士的事件发生。   调查过程中,有人接触过在监狱中学会同性恋行为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小时候爱和邻居一个男孩玩牌,他因为打架进过监狱,后来他家就搬走了。有一次我正和一个外国人搭讪,碰上他了。我叫了他名字一声,他一激灵,说,你怎么也干这个了?我告诉他,从小我就知道。他说他是在监狱里学会的。有个住过监狱的朋友跟我说,那里面有同性恋,有的是狱霸。一间牢房里20多人,都是拴对的。他在里面关了两个星期,发生了好几次关系,他弄了那个人好几次。   不少服过兵役的同性恋者提到军中的同性恋活动,有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深情而充满悔恨地写道:我在军队呆了许多年。军队是严格禁止男女之间产生任何吸引的,绝对的授受不亲。于是,正如同监狱、海员、矿井等行业,特殊的生活背景下自然产生特殊的性爱方式。我的同性恋倾向在军队中得以升华。由此,我真正懂得了我属于这种人,而且命中注定改变不了这种爱的方式。在军队里,我经历了数十次刻骨铭心的真挚纯朴的爱。而且,爱是双方的,爱得炽烈而深长。他们有的年长于我,有的小于我。因为军队退役、变迁的特殊情况,因为自己的不成熟,我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真爱。时至今日,当我常常然一身时,便情不自禁怀想起那逝去的经历。   那些爱与火、情与泪交织而成的因而是我一生中的宝藏。每每掀开它上面的纱巾,我便不能原谅自己为什么会失去那些爱,为什么没有把它连接起来,为什么不能天长地久……我知道,像我这样痴情的仍然在深深怀旧的人是很可怜和可悲的,因为,我的那些曾和我融为一体的朋友,他们今天根本不会怀想到我,怀想到我们的过去。他们,或许也应该都有一个正常的幸福的家。他们如何看待从前那段独特的经历,而这段经历对他们以后的性观念有何影响,我不知道。但我,却深深地怀恋那过去了的,同时,那样不可救药地执迷不悟。我曾写过一首诗和一篇小说——典型的含蓄的同性恋色彩——今天读来,仍让我怦然心动,感慨不已:我,曾那样深深地爱过,而爱,是不能忘记的。   另一位前军人写道:我参军来到了一个男性的世界里,陌生的环境使我的不良习惯有了很大改变。那一年我16岁。军营里的战友们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我们年轻、漂亮、单纯。因为我有过同性恋的经历,观察起战友们的‘隐密’就有我自己的观察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在这个纯男性的世界里有着公开的秘密,只不过是彼此心照不宣罢了。我发现这些秘密是从战友们两个人结伴上岗中发现的。按照规定,在夜间,每个人站哨一个小时,但我发现经常有俩人结伴上岗站哨两个小时的战友。他们不但是结伴上岗,平时的关系也比其他人亲近得多,而且在艰苦的情况下能相互照应。有次在我去接岗时发现了他们的同性恋行为。但是我守口如瓶。   他们为了堵住我的嘴,对我格外好,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年龄小,他们以为我不可能懂这些事。直到后来他们主动地接触和挑逗我,因为我也有同性恋的行为,也就接受了他们的挑逗。终于有一天,他们陪我去站岗时,发生了同性性行为。以后,我陆续地知道了在连队里也有同性恋的小天地。连队有一百多人,这些同性恋的战友能有十多位之多。但是他们都十分纯洁,亲密无间,行为中绝无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粗鲁。是绝对没有的。我的这些战友们在分手之后,现在都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我们相隔数年再次见面以后,就再也没有要求有同性恋的行为,甚至连说话中都不提此事。我猜想他们之中可能有些人已经克服了这些不良行为。但是我相信,大多数是不能克服的。这位同性恋者一再将自己的性倾向称作不良习惯、不良行为,这种自我评价虽然不正确也不能代表所有的同性恋者,但在中国的同性恋者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境遇性同性恋的一个特殊存在方式表现在好战种族当中。据历史记载,许多好战的种族中都盛行同性恋,如锡克人、阿富汗人、诺曼人中即如此;在波斯和摩洛哥士兵中也有很多。据研究,好战种族中盛行同性恋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这些民族大多轻视妇女;二是同性恋在战争中的价值,如底比斯圣军超乎常人的英勇顽强。正如凯查多利所概括的那样,在这种环境中,同性恋行为具有多重目的:其中包括(1)为了表现自己的权威;(2)为了满足好奇心;(3)为了冒险;(4)为了进行社会对抗;(5)为了维持团体中的意识形态团结。(凯查多利,第333页)   一些长期在外奔波的业务员、推销员实际上也生活在单性环境里,这群人中有同性恋活动存在,但往往并不被当事人视为同性恋,而当作单纯的发泄而已。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他到x市出差的遭遇:在x市住招待所,同屋有个跑业务的,40多岁,说起一人在外面跑感到很寂寞。熄灯后,他竟邀我跟他睡一起。他问我,你要女人吗?我说不要。说着就摸我。这些人不懂同性恋这个词,但相互手淫的事很多。那年我去东北旅游,住x市xx旅店,是大通铺。我刚睡着,一只手就摸过来了。这人一点不挂相(指不像同性恋者——作者注),第二天天亮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这位同性恋者还比较了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的区别:不是(同性恋)的人没有爱抚、接吻这些动作,伸手只顾往下摸。这种同性恋活动只是作为异性恋补充的同性恋。   有些社会环境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单性环境,但由于女性数量严重短缺,也会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流行。比如一些原始部落有杀女婴的习俗,通常同龄人口性别比要达到一个女人对四、五个男人的程度,这些原始部落就往往存在境遇性同性恋现象,其明显原因是女性的匮乏。在一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在无力娶妻的人群当中,境遇性同性恋现象也会因女性数量不足而加剧。还有一些妇女与外界处于高度隔离状态的社会,如摩洛哥等,极为强调妇女的贞洁,致使男性不易获得女性,也会因此导致境遇性同性恋的盛行。   第三节境遇性同性恋者 (2)   有时,境遇性同性恋是由当事人社会地位低下或小范围的性别比失衡造成的,就像一些贫困农村的情况。一位农民调查对象在问卷上写道:我认为一般犯有这类病的人都是失恋或者没有接触异性朋友所引起的。同性恋圈内也往往是这样来看待农民中的同性恋者和同性性活动的。一些城市的同性恋者对我们说,农村的同性恋都是被迫的。所谓被迫是指他们不属于那种在具备接触异性的条件下仍倾向于同性恋的人,而是由于女性供不应求(如在进城打工的民工群体中)或因结婚花费太高娶不起妻子的人。一位调察对象在谈到同性恋者当中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的区别时说:低层次的人当中许多都是被迫的,多是未婚,性饥渴,得不到异性,就像监狱里的情况一样。许多城里的民工就属于这种情况。一位建筑单位职工说:我们单位几乎没女人,女职工只占10%。老工人里光棍很多,还有一帮插队回城的知青,年轻力壮,正是性欲旺盛的年龄,这是一个(同性恋行为的)温床。听说施工队民工中也有这种事,尤其是住大通棚的。   其实对农民中的同性恋的这种带有文化中心主义色彩的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调查发现,农民当中的同性恋者绝对不仅仅是境遇性的,也有气质性的——虽然他们面临的结婚压力比城市的同性恋者要大得多,他们仍为不得不与女性结婚而苦恼万分,希望能够逃避这种事情。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禁欲主义的道德风尚有时会在青春期少年中造成一种准单性环境,使他们感到难以自然地接触异性,从而将注意力转向同性。弗洛伊德曾深刻指出:文化制度所要求的严格标准与竭诚以赴的禁欲工作,皆以两性的性器结合为其注意焦点,其他的性活动却常被暗中纵容……同性恋的日见普遍,也可视为正常性生活不易得到而导致的另一后果;除了那些天生有同性恋倾向,或那些因幼年环境的影响而如此者之外,大多数同性恋者都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原欲的主流受阻,才被引流到同性恋这方面去的。(弗洛伊德,第181页)   调查中发现,有些同性恋者正是在青春期性成熟之时有意无意地压抑了自己与异性交往的欲望,才转向同性恋方向的。用一般人的标准看,他们在因原欲受阻而转向之前的性取向是完全正常的。   有些经历被调查对象当作自己性倾向的形成原因来描述,这种因果模式虽然不一定成立,但当事人却的确是那样想的:让我刻骨铭心的一件事是在我四岁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是在一个夏日的傍晚,在邻家的屋墙外一个小角落,我跟邻家一个同龄小女孩一起玩游戏,是有性的色彩的。现在回想起,大概同今天大街小巷的玻璃画店中经常能见到的那张一对外国小孩在一起面对面站立,小女孩掀起裤衩,小男孩伸头探视的摄影作品相似吧!当时我爸爸刚好下班路过看到了,他打了我骂了我,给了我一次狠狠的教训。自此,我的家里人便都知道了这件事。在小的时候,我是非常顽皮的。当我不听话的时候,哥姐们便用他们因这件事给我起的绰号来惩治我,而且也非常有效。我小时候特别能说,哥哥姐姐说不过我的时候就叫我这个绰号,一叫我就蔫了。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五六年吧。这件事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时至今日,每当回忆这段往事,我仍心有余悸!   有些同性恋者在幼年时期有正常的喜好异性的取向,但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打击,在潜意识中留下了不可与异性接触的想法。这种幼年时期的经历虽然不同于青春期恋爱受挫,但在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心理过程中,有时甚至比青春期恋爱受挫的影响更加难以消除。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学二年级时,班上有个小女孩很漂亮,又活泼,聪明可爱。有一次放学路上,我也不知是怎样搞的,就亲了她一下。旁边的同学看见了就起哄,我记得当时真是羞得无地自容。 w w w.x iaoshu otx t.nett!xt-小说天\堂 第11章 形成原因 (7)   一位在文革中渡过青春期的调查对象这样回忆道:当时搞政治教育,清理学生思想。班上一个同学跟女孩来往,交朋友,有人揭发了他,老师就批评他,说他思想复杂。这件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讲到上初中时学校对早恋的处置方法给他留下的印象:当时班里有人传说谁和谁好,老师知道了,就把全班每个同学挨个叫到教室前面,交待有没有这种事,记得我当时很害怕。相反,对于同性之间的接触就没有什么干涉:初中时,我们男孩都互相搂搂抱抱,有时候还互相抚摸,大伙一块儿起哄打闹,稍微带点性的接触,性的意识。我当时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只是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文革期间男女交往不正常对我影响很大,那时只要有一个男孩和女孩一说话,大家就群起攻之。小时候我在县城里还看到过对通奸者的处罚,很没人性,让他们披着弄脏的床单游街,有的人自杀了,有的疯了。我记得我很害怕,对男女关系一直害怕,暗下决心:这辈子我绝不能犯一丝一毫的错误。直到现在我也觉得和女人要保持距离,生怕别人说三道四。单位里搞婚外恋的挺多,我们在野外工作时,农村女人围着我们转,见到她们那么殷勤,我就有意无意提醒自己和她们保持距离。和男孩一起好像要随便得多,轻松愉快得多,又不会犯错误。跟女孩在一起太受约束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回忆了他最初对异性的感情与接触:高一下学期,我喜欢班上一个女同学,我当时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她学习很好。我喜欢她,但不知道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只是感觉朦朦胧胧的,老想见到她。我常常在路上等她,想装作偶然碰到的样子,但见到她之后又不好意思跟她说话。那时我是班里最早入团的人,怕人家说我思想不好,就一直没敢对她表示出我的感情。到后来,就把那感情强压了下去。高一时是16岁,正是性成熟期,对异性萌生感情是很自然、很健康的,但由于社会道德规范的压抑,他终于从正常的性取像转向了反常性取向。正像这位调查对象自己所说的:我上学期间如果不压抑自己,如果能和女孩子接触,也许不会走上现在这条路。当时我正好十五、六岁,刚有遗精前后,异性得不到,转向同性。我记得当时自己爱慕异性的想法不敢和家长、老师讲,结果不知不觉地就走上了这条路。我也说不清,也不愿意走这条路,但是没有办法。   调查中还有一些在与异性交往的经历中遭到失败才转向同性恋的事例。这类经历对他们的性取向即使没有造成决定性的影响,至少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文革时期,我和大学里一个女同学比较好,她是六九届,我是六八届,她就算是我的一个恋人吧。她长相好,人也好,我们通过一年多的信,但最后没成,她又找了一个。这件事对我刺激挺大的,当时我对她的感情是挺真挚的。另一位同性恋者也有一段辛酸的异性交往史:我就谈过那一次恋爱,结婚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第二天就要领结婚证了,可她突然不干了,说是另有所爱,那事对我刺激很大。什么都准备好了……她想从我嘴里说出个‘不行’来,想不退我的东西,她没达到目的,最后还是把我送她的东西退了回来。   严格说来,异性交往受挫转向同性恋的情况与单性环境及准单性环境造成的同性恋是有区别的。当然,笼统地看,二者都可划入弗洛伊德所谓原欲受阻的范畴。在我国的文化气氛中,尤其是在那些政治空气严峻的年代,有些少年的转向同性恋,的确与这种准单性环境不无关系。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的那样:我个人体会,形成原因既有先天的也有后天的,是可以培养的。我问过许多人是怎么开始的,许多人都是异性恋受挫后转向同性恋的。血色黄昏里就有这种心理的描写。我当初如果得到那个女的,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类似说法不无为自己的性倾向寻找客观合理性的可能,但不论这种说法是对是错,也不论调查对象是真心相信这种说法,还是希望相信这种说法,他们确实是用这些说法来说明自己同性恋倾向的形成原因的,这至少是一种经验之谈。   第四节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 (1)   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对于有些人来说比较简单,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却充满了艰难险阻及内心的痛苦和挣扎,甚至是惊心动魄的。我们将各种认同方式粗略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师自通的;另一类是由其他同性恋者引导入道的。也就是说,在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定方式上,一部分人是通过读书和自己自然而然懂得的;但也有人承认是由别人教会的。   先看无师自通的情况。在性朦胧时期,少年的性目标尚未确定,只是感觉到发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做出同性恋行为。虽然有些就此一发不可收拾,将终身的性对象定为同性,但也有相当比例的人在可以得到异性伴侣时,成功地将兴趣转向异性。这就解释了金西调查中有过同性恋行为者(37%)同终身同性恋者(4%)之间的比例差距。   金西给男性同性性行为所下的定义是:一个男性与另一个男性发生肉体接触,并因此而达到高潮。不论心理刺激的状况如何,不论采用何种技巧,不论是否经常这样做,不论是否还有过异性性行为,这种同性间达到性高潮的肉体接触就是男性同性性行为。根据金西报告,前青春期男孩中约有60%从事过同性性行为。(金西,第199页,第205页)许多男同性恋者最初就是从这种同性的发泄行为中,无师自通地走上了终身同性恋者的道路。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发泄式的同性性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终身的同性恋倾向,甚至不一定被当事人当作同性恋行为看待。   一位同性恋者讲到和他同单位的一位同性伴侣。他俩感情极好,性关系也极为频繁,但对方只把这种行为当作单纯的发泄,始终不知道他们之间所做的事属于同性性行为。当单位里其他同事有一次议论起世上还有同性恋这么一回事时,他竟然天真地问人家: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们当然怀疑他是在明知故问,但据把这件事讲给我们听的那位同性恋者说:他不是装不知道,他确实没把同性恋这个词和我们俩之间做的事联系起来。这位调查对象还有对自己的性活动详加记录的习惯,他给我们看了一个小记事本,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他同那位天真少年做爱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等,令我们对那位少年的天真纯朴感到十分有趣。   在另一对少年的关系中,当事者双方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浑然不觉:高二时,不知不觉中我和我班中的一个男生好了起来,我特别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们两个天天在一起,形影不离,无论吃饭、逛街、看书都在一起,凡是有他的地方必有我。我当时也感到我们俩过于亲密,多次想疏远一点,然而他对我寸步不离,以致发展到了课间十分钟我上趟厕所,他也要跟我一起。反正除了不在一起睡觉外,我们形同一人了。当时我们只是特别依恋对方,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同性恋行为。有时他老是搂住我的脖子,一个劲地叫‘宝贝’,我也希望他搂住我。也许我们太好了,太彼此注意对方了,以致于我半天不见他就难受。我有时跟别人说话,他上去不说清楚拉起我就走。   有时也闹小矛盾,不过很快就好了。上高三时,迫于高考的压力,我们需要好好学习,关系有所松动。尤其我强制自己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对他有所冷淡,而他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竟干脆吃饭也不叫我一起了,使我十分恼火:好,我不理你了!为了刺激他一下,我写了一张纸条:‘咱们还是干脆分手吧’,交给了他。没想到他更干脆,冷冷一笑,撕掉纸条,我们的关系就这么断了。我原本不想跟他断,只是气气他,没想到我却失去了他。以后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天昏地暗,学习成绩由第5名降到第35名。他是怎样的心态我无从知晓,我们见了面都仇目四射,而我内心却是渴望与他和好的。老天有眼,我考上了大学,他也考上了。上大学期间,我给他去了几封信,向他致歉,但是也许他已意识到我们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直未回信。   我们的调查对象提供了一伙少年无意识的同性恋活动的事例: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看录像。后来女孩子离开了,我们六个男孩在一块儿,就说比比谁的生殖器大,x得多。开始各人自己弄,后来就互相弄。这位调查对象当时虽已是个自觉的同性恋者,却没有加入这个活动,据他说是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得罪这几个朋友的事情,这类集体发泄行为显然不同于自觉的同性恋行为,大多数当事人也不会如此认定这类行为的性质,然而按照金西的定义,它确属不折不扣的同性性行为。他提到少年中常有这种情形,亲密的朋友们甚至会订立协议,除非彼此在场,绝不单独手淫。这些男孩绝大多数并不是同性恋者,但他们的精神反应完全是同性恋的,虽然他们自己不会承认这一点。   调查中遇到了不少属于无师自通的事例,最早的一例竟可追溯到五岁时:谈谈我的第一次性感觉。五岁时我上幼儿园中班。我那时是一个弱小的孩子。集体宿舍,一大间屋子,全班四十个男女孩子分床而寝。一夜,邻床的男孩子(一个粗壮的性情爽直的孩子,也是五岁)睡前蹲到我床边,掀开蚊帐对我说,等一会儿我来和你一起睡好吗?你把衣服都脱光。我说好。灯光朦胧,人也朦胧,他进来了,撩开床毯,抱住我,亲吻我。当是他是否全裸,我是否兴奋(我完全记不得的反应,按理说那个年纪还不会勃起,至少不会反应性勃起),已经全然没有任何印象,但是当时我只感到很温馨(现在的字眼)。我很奇怪,几十年过去了,儿时的记忆荡然无存,为何那一次经历(好像也只有一次)却一直未能磨灭,我也一直记着他的名字,而他当时(毕竟才五岁!)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和举动?二十多年后,在路上与他擦肩而过,他依然如故:大头大脑,敦实粗壮,棱角分明,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我嘴角掠过一丝微笑,这就是幼年引诱过我的人。是的,那种朦胧的幼稚的单纯的性感觉上的初醒,却影响了我一生。我只知道,在宽厚、粗壮、温情的同类中,我可以产生和得到温馨与幸福,当然,还有以后知道的性兴奋。   类似的说法还有: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有这种倾向,主要是对女孩没兴趣。   我觉得是天生的,从五六岁我就喜欢男孩;高中就喜欢男同学;看书报杂志一看到‘同性恋’这个词就和自己联系起来了。后来我知道,既然整个世界上都有这种人,也就不觉得孤独了,也没什么压力了。   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描述他最初的同性恋感觉的:小学六年级时,有个低年级的小男孩,他长得很好看。那天我站在校门口当值日生,他走过来时,我们互相笑了笑,当时我就有了点特别的感觉。我和他之间当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那的确是我记忆中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wwW.xiaOshuo 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2章 形成原因 (8)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回忆自我认定的过程:到了初中,对于学校里的一些漂亮男生我隐约感到一种吸引力,见了他们我恨不得多看上他几眼。我记得上初二时,高年级有个男生长得很高大,穿着白色牛仔裤。我经常偷看他。只是喜欢,自己并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心态。上高一时,我看到一本杂志上介绍gay的文章,当时我感到我可能是一个同性恋者。然而因为比较小,并没有体会到这将意味着什么。碰到潇洒的男青年我照看不误,从而得到一种满足。   一位典型的无师自通的同性恋者所讲述的自我认同方式颇具戏剧性,他说:记得是在初中时,我不知在哪里看到了‘同性恋’这个词,一看就觉得和我有关系。我们问,记得是从哪篇文章过哪本书里看到的吗?他说全都不记得,当时留下印象的就是这一个词。他还说:一知道社会上有这种事之后,特高兴,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一位高中生说,他在上初一时就开始了同性恋活动,那时不过十三四岁,没有过遗精,也没有过手淫,勃起过几回。他和同学在家里互相抚弄生殖器,结果就从此开始了他的同性恋生涯。据他说,那会儿已经有东西了。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当时我有个同学稍微懂一点,开始在他家,一点也不害怕,玩着玩着,朦朦胧胧知道一点。当时我们正在学生理课,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不正确的,觉得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最初一次带有性意味的接触也带有这种无师自通的性质:记得上初二时,有个小男孩,我挺喜欢他的,那是一种挺亲密的感觉。放学后我们俩经常一块儿玩。有一天他上我家下围棋,我给他看一本杂志,好象是一本登港台文学的杂志,里边有一篇小说有这样一个情节,说是有两对夫妇住在同一间屋子里,中间只隔了一道帘子,在夜里,他们就互相看了……后来我就隔着裤子摸了他,我求他让我看看他的……可是他不让我看,还说,那多脏啊。   我的经历是从初二开始的。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家去午休,俩人睡在一起。那个同学家长是军人,他告诉我说,有个当兵的把他弄上汽车,先是聊天,后来就摸了他,没x,但是很舒服。后来他给那当兵的弄,一下流出很多白色的东西,说不清是什么,但是觉得很好玩。说着他就给我弄,x了。后来经常在一起互相手淫,保持了一年。到高中就没来往了,见面觉得尴尬,没什么可说的,也不知他在想什么。当时的事情也许不能算同性恋,没有性的意味,有点像小孩冒傻气。   初中时就有男孩子围着我,他们不是那种轻薄的人,我知道他们是真心对我好,但那时我们并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只是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最多也就是搂搂抱抱,或把手伸进内衣里摸,中学里男孩子间搂搂抱抱是很平常的事。只有一次,我们隔着内裤摸了生殖器,我们甚至连手淫也不会。   初三的时候,好多同学互相摸那玩艺,经常听说这种事,朋友仨一群俩一伙的,也怕家长知道。那时男女同学之间互相不说话,界限很清楚。我当时就不喜欢女孩子,发誓说将来不结婚。有人问我,敢写到墙上吗?我就写了,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我还没结婚。我从来不想女孩子,也不跟她们来往。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讲了他最初无师自通的性接触:刚14岁时我就有了这种感觉。最早是和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两人就是你玩我的,我玩你的。我那时经常玩他,有一次他在睡觉,我就x他的肛门,没有x进去。   第四节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 (2)   我是上高一时感觉到的。那时我住集体宿舍,是个苏式的老房子,一个房间住二三十人。那年冬天天特别冷,老房子很破,我睡上铺被风刮醒了。好几个人都说,到我这儿来睡吧。有个人就到我床上来了,天快亮时,我感到他抱着我,我有兴奋刺激的感觉。他对我手淫,我对他也做了,感觉很兴奋,不反感,也没有罪恶感,当时不知道这就是同性恋。当时我十四五岁,正在生理发育阶段,假如对方是女生,也会这样做,也会感觉好的。   中学时我是个性盲,有一点性欲。十六、七岁时,男女同学间不讲话。一个男同学是我的好朋友。有时我住在他家,同时就有了欲望。当时没有意识到性别间的区别,只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胧的感觉……结果做完后觉得妙不可言。另一例也是在这个岁数上无师自通地懂得了同性性活动的方式:上初三时我16岁,班里有个男同学和我关系很好。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摔跤,互相搂着,我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气味特别好闻,就喜欢和他一起玩。到高中时就有了同性恋行为。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我觉得他很可爱……   一位调查对象说自己在十六七岁就开始有同性恋行为,可是真正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同性恋行为,却是在22岁时。那时他认识了外国使馆一位工作人员,在他那里跳舞、喝酒,在他房间里的港台中文杂志上看到了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我十七八岁时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当有些女同学给我暗示时,我就反感,从这里我就感到自己不正常。我看过弗洛伊德,我觉得先天后天各占一半。最先感觉到时特别恐慌,差不多有一年多时间很少和人谈话。我觉得性格开始变了:过去我性格活泼开朗,整天无忧无虑的,现在变得恍恍惚惚,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总觉得有件什么事要发生似的。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了他和表弟的一段往事:静谧的夜,繁星满天,阵阵凉风吹过,我和我的表弟坐在室外乘凉。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地闲聊,我们已有近十几年没有见面了。我们仍需要重新了解。表弟一米八三的个头,标致的方脑形,加上一个‘板寸’头,活脱一个英俊潇洒的大男孩,他的眼中还时常流露一种难于说清的情愫。默契在我们中间不知不觉地产生,对他这样情窦初开的少年,我自信对他的理解要多于他对我的了解。在一个极平常的夜里,非常自然的,我们发生了肉体接触(相互)。对此,我们没有丝毫的愧疚,感觉是自然而然的,没有别的想法,感觉很好。因为每天上班,我们只在周末见面。这样的日子大概经过了四五个月之后,我就回到了家乡。从分手至今,我们没有任何联系。虽然我曾己次试图给他写信,但终因不知说什么好而没有写成。我想,我们的这段感情也只能如此。我不希望他会成为我这样的人,他必将要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正常人。他曾不止一次和我说起,他和我那样做是暂时的。我认为也是,那不过是一种缓解身体不断分泌的荷尔蒙的途径罢了!   一位调查对象回忆说:我少年时代同一个朋友发生过同性恋行为,后来他当兵走了。他回来时,我去找他。没有异性伴侣时,同性行为他也能满足,可那时他已有了女朋友。结婚后他再没有这种欲望,我就退出了。   高考前我们都住校,有时一个寝室睡很多人,我们有时就挤在一张床上睡,这是很正常的事。夏天两个人睡在一个蚊帐里,感觉很好。我们两人分不出谁主动,都挺主动的,有一点激动,有一点不好意思,是一种既有感情也有性的接触。但我们没说过爱,只说过喜欢对方,抚摸接吻的感觉都挺好的。   我是在高中期间才开始懂得这事,我比别人发育较晚。当时我注意到别的班一个男生,他长得很好看。在走路的时候,我故意与他相遇。高三那年我比较喜欢收集健美明星的照片,看了照片能够得到快感,冲动的次数也比较多。从那时起,我就摆脱不了这种感觉了。   上大学时,因为图书馆的书比较多。通过看书,我才正式知道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gay。   我是十八九岁感觉到自己有这种倾向的,因为我发现别人对女同学特别好,而我倒对男同学有兴趣。我的行为和心理一点不女性化。   对同性恋身分自我认同的无师自通方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处于一种朦朦胧胧、若明若暗的状况之中。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我家住四合院,院里有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人,他膀大腰圆,游泳滑冰都行,他和我特别好。不知他怎样,可我总是很想跟他在一块儿。那时我们俩都没结婚,我上班他上学。他有点懂这种事,看过金瓶梅。他不是同性恋,但我那段时间挺喜欢他的。据这位同性恋者说,自己真正懂了这件事是在27岁上,但是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有时在公共汽车上有人冲我乐,我总以为这人有坏心眼。记得有次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人想勾引我,那时我才十七八岁,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他有点动手动脚的,并不明白这就是同性恋。   有一个个案情况比较特殊,这位调查对象是在学习京戏的过程中,通过耳濡目染懂得这种事的:我的一个表哥是学青衣的,他比女的还女的,我虽然不是从他那里知道的这方面的事情,但我小时候常见有男朋友来找他。他教我学唱戏,在他屋里和男朋友就搂搂抱抱的,我很不以为然。后来我出去唱戏,耳濡目染就知道了。真的,听都听会了。这些唱戏的男的(青衣)成天就大谈如何勾引男的,交流信息,交流勾引男人的方法,还相互谈及各自师父的‘轶事’。我们都拿这些事情当成笑话讲。我师付也大谈他年轻时的风流轶事。   有的人在同性恋倾向的自我认定阶段有过痛苦的内心挣扎,一位年轻的大学生这样回忆了他内心挣扎最激烈的阶段,那是在高中时:高中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篇文章,报道美国的同性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同性恋’这个词。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不是同性恋吧?’当时感觉很不好,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后来我开始有意疏远男孩,和女孩打成一片。那时我们有个小集团,里面有两个男生三个女生,我们五个人干什么都在一块儿。我长得漂亮,大家都爱和我接近,男生也愿和我在一块儿,他们老说,你长得真好看啊。当时班上有个男孩,我看出他有这个意思。有一次上体育课,我病了没去,他也借故留下来。教室里就剩下我们俩。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去厕所了啊。我隐隐知道要发生的事,心里很矛盾,又想去,又觉得不该去,我怕这是堕落,想控制自己。我记得当时脸憋得通红,心咚咚地跳,最后还是克制自己没去。15分钟后他回来了,直盯盯地看了我很长时间。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看我的目光,眼睛里充满疑问和责备。当时我真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其实我还是挺喜欢他的。后来我们俩的关系就一般了,他再也没作过类似的表示。这位同性恋者在性倾   向的自我认定过程中回忆到年代最久远的感觉是在幼年时代:小学六年级时,有个低年级的小男孩,他长得很好看。那天我站在校门口当值日生,他走过来时,我们互相笑了笑,当时我就有了点特别的感觉。我和他之间当然什么都没发生,但那的确是我记忆中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3章 形成原因 (9)   另一位调查对象的自我认定过程也很痛苦:我以前就发觉自己有了不知如何形成的嗜好:一直爱想像特别漂亮的男孩子与异性性爱的感受,看到特别漂亮的男同学的裸体,内心有电一般,感觉很好。(但不是很漂亮的同学,我绝无丝毫感觉。)但我以前并不以为什么,因为:一、中学起许多男同学也爱互相看或戏弄,读的书里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有这种兴趣。而且越大这种兴趣便不如以前强烈。我以为这是男性一种过渡状态。二、我没有想过(也不能想像)违背道德不结婚而以同性为伴,我以为每个男人都要结婚,我也一直在注意哪个女生适合自己。   三、最重要的是,我以前觉得我和别的男性是一样的,我想像电影或书中男人怎样做怎样的快乐时,可以很强烈地完成对异性的性幻想,我多么希望永远保持这种无知状态呀!看到关于同性恋的书籍后,首先涌入脑海的是种种怀疑和担心:我怎么从未具体去想过女性的身体,没做过异性的梦?我对异性的性幻想为什么只是偏重想像同性的感觉?我对女性的追求只是源于视听的模仿而不是出于本能?我在胚胎期就可能决定了性本能只是对男性冲动,而不可能真心爱女性的?我无法回答自己,更无法说服自己。我现在内心有个强烈的声音,就认定自己是同性恋,什么都该是同他们相同的。再想做对异性的性幻想已不可能,脑中会自动涌出‘你本能又不爱女性’,‘你不是真心’,‘你又没有正常男人的心理感受’,‘你最大的乐趣应该是和同性玩’,‘你别害了她’等等,兴致一下就消失了。我竭力说服自己是正常的男性,有正常男性的心理感受,但不行。其实以前我不用想什么也能做到想勃起就勃起,而且非要想伤心事才能使消退,但现在无论我怎样刺激怎样幻想都不能勃起,有时甚至痉挛起来。   第四节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 (3)   他还说:当我向我最亲密的朋友吐露心中的苦恼时,他吓得再也不敢碰我一下。我对自己的一切感到特别神秘可怕,我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我找了大量关于同性恋的书,想说服自己回到从前,但却越陷越深。我亲眼看着自己如何一步一步更加变态。我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书中的那些人,于是假想真和一个男孩在一起,但却未料到内心竟升腾了向往;我又想证明自己绝非那种彻底女性化的同性恋,于是假想自己是个女的,和男孩在一起,但却未料到内心没有出现抵触和拒绝。我怕极了!以前从未往这些方面去想舵,以前都是和周围男孩子一样只认为性是男与女之间的事,所以也希望有女朋友,希望结婚。总是模仿书或电影中的男性,边想像他们兴奋的感觉,边模仿他们的动作,想像如何在婚后做,而如果一直是这样无知的状态,也真能有美满的生活。现在想想,这竟是我这种人最好也是唯一的生存方式。现在完了,一切都不能回到从前,‘绝对的女性化的同性恋’已经植入脑海,动辄出现,使自己彻底丧失信心,反而愈发堕落了。现在竟然觉得自己处处像女的,做梦梦见变成女的,醒来胸前总感觉长出乳房似的。我的天,我的天,这些变态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由自己脑子制造出的呀!   同性恋者的第二种自我认定方式是在别人的引导下达到的。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了他被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经过,他说:是人家教我的。我有一个同学和我住楼上楼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里碰见了那个人,是个老头。一次我到同学家,他从楼上下来了,聊聊天,他说觉得我很好。他又摸摸我的手,摸摸我的脸,让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他那儿,他跟我睡一被窝。开始我没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他让我把内衣内裤脱了,我说,那哪儿成呀……第一次觉得很讨厌,后来就觉得好了。   另一位同性恋者是被邻居引诱入道的:上初中时,我们街坊有个二叔结了婚,他爱人怀孕,他让我上他家去听录音机(当时有录音机的人家还不多)。我那年16岁,觉得什么都新鲜。他说,你累了就在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问他结婚是怎么回事,他就对我说了。他搂抱我,吻我。我一开始躲,后来就不躲了……我觉得很有意思。   一位年过五旬的调查对象回忆道:8至10岁时我在农村,随一鳏居牧工在山坡玩耍,问及‘人是从哪里来的’时,答曰‘从筋骨里来’,并手淫。此后出于好奇,曾同二幼女性交,自然无好感。10-14岁对异性产生爱慕而不可得,遂与伙伴们一块手淫求乐,14岁首次。   一位50多岁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从小学到中师毕业都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在中学和师范学生时代及在部队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我天真活泼,长得漂亮,有大个的同学和年轻老师把我当女性玩弄过。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同性恋。   少年被老师引诱入道是一种较常见的情况:最值得回忆的,还是当学生期间发生的一件事。那是个星期六下午,放学后一些住校的学生都已回家,我把作业本抱到办公室刚要走,一课任老师叫住了我。他快近三十岁,单身一人,长得标致。他把我带到他的单身宿舍,把钥匙交给我,要我晚上给他看门。他外出有事。我同意了,就打消了回家的念头。一方面他是老师,我不好说什么,另一方面他对我也比较偏爱,上课老是提问我。夜里十点半以后,我看完书刚睡下不久,老师回来了,我们就睡在一起。起初他问我一些学习上的问题,问一句我就答一句。后来他就慢慢地接近我,搂紧了我,开始摸我下部。我很紧张,也很激动。过一会儿他给我,我觉得舒服之极。   后来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快感一直刻骨铭心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再也抹之不去。以前我也从有些学生口中隐隐约约地听说他有过这种事,总不敢相信,直到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我又去了几次。自以后他就出了点事,到了其他地方。现在虽然一切都平安了,我却不知道他的下落,也不敢向别人打听。当时有学生盛传他是流氓,专吸男生的精液。因为是教生物的,知道那东西的宝贵,营养丰富。我明白他们说的都是屁话,因为他们不知道,他在为别人时,同时也要人为他服务,并表扬过我的手感较好,令人陶醉。他是个同性恋者,不是流氓。我现在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受到压抑,才不当地把这种行为放在学生的身上。如果环境允许,我相信他不会这样毫无选择,会继续是一位优秀的老师。至少,他从这种行为中获得的是生命的火花,是生活的动力,而不是什么堕落和感官的刺激。   在高中时听说过,是怎么回事当时也不太懂。我当时只知道男女性交就是男的放进女的里面,我就想,那男的对男的不也可以吗?记得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有个老师抱住了我,我就觉得他的生殖器硬了……   一位大学生在信中写道:本人是个同性恋者,但性活动不频繁。在xx市xx大学时,一个老师对我说,他喜欢我,还说要我的新鲜尿做尿激酶。一次,两次,三次。后来他又说要有睾丸酮的尿,让我帮他,我不肯,结果他摸我后就射了。后来他让我给他手淫,我就这样入道了。但我一直不敢讲,太害怕了。后来发展到在实验室内他我,他才高兴。他说女人的小太不中用了……为此,我离开了xx市,我太怕了,但又不能告他。   调查对象中有好几位提到他们的体育老师,对于一个容易被男性身体吸引的青春期男孩来说,体育老师很自然地会被当作向往的目标。他们的经历中,有些限于单恋,有些就不止于此了,像以下这个例子:我小时候性格就比较内向,而且很少接触女孩子,只是喜欢和比我大几岁的男孩子在一起。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体育老师。他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男青年,当年风华正茂。不但是他健美的体魄吸引我,更主要是他对我确实很好。虽然他只是比我大七、八岁的样子,但对我很亲切,就像是爸爸对待儿子一样照顾我。那年我十二岁。现在回忆起来,他对我的亲热劲还让我感到温暖。虽然我有慈祥的父亲爱护着我,但是只要和这位老师在一起,我的心中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第二个爸爸一样。   记得在我小学毕业前的一天下午,在学校的体育器材房里,我们坐在垫子上,我依在他的身上,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叫了他一声‘爸爸’。当时他也十分激动,紧紧地拥抱着我,在我的脸上亲着。我甚至感到他的身子在发抖。也就是在这一天,他主动地让我抚摸了他的生殖器,而且他也用嘴亲吻了我的生殖器,使我感到了从来没有的快乐。这种‘父子’般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我十六岁当兵走的那一年。在我当兵八年回来时,老师已经出国了。我现在依然怀念他。前年我接到他从国外给我的一封信,他说他时刻忘不了我。我已忘不了他。虽然以后我有过许多的朋友,但心中的偶像一直是他。每每我总是用他的形象去比较其他朋友的好坏。我评价我的这位老师对我的爱是真心的。我们之间如果排除那种同性之间的不正常的关系,我们之间的爱不亚于父子。他是除了我亲生父母之外最爱护我的亲人。   这位同性恋者在另一封信中写道:通过和朋友们的交谈,我发现这群人中无师自通者较少,而绝大多数都有一个外在的引诱原因(当然,如果没有引诱的外因,他可能只能是具备所有男性都有的不良习惯而已,如手淫习惯等),我就是在我的‘第二位爸爸’那位影响我终生的体育老师的诱引下而逐步地习惯于同性性行为的,而且是一发而不可收。直至现在,‘初恋’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第一次。在我的‘第二位爸爸’用嘴去亲吻我生殖器的时候,我既怕,又渴望他多用嘴亲吻一会儿,而我用手去抚摸他的生殖器的时候,射出的精液让我第一次看到了男性时的激动和精液的样子。从那以后,我渴望我有一天也能,像我‘第二位爸爸’一样。直到一年后的一天,他和我在一起时,在我们互相手淫时,我终于像他那样完成了……从此我便以为我长大了。我不能忘了这位体育老师,尽管他只比我大不了十几岁,但我已经把他视为我的长辈一样。他的形象恐怕要伴我一生。   谈谈我的第一次手淫(被动):15岁,住院。一个戴眼镜、精明、皮肤白皙的军医和我相处熟了。一夜,带我到屋顶凉台漫步。他问:你知道遗精吗?我答:知道。他问:什么时候?我答:14岁。在他又问了一些性知识后,带我走到一个角落,说帮我弄弄。我说这样不好。他微笑着说:不要紧,弄弄有好处。起初我未有其他感觉,只感到舒服。他的手感很强,二十分钟后,一种从未有过的电击震荡整个大腿,已不属于我了,竭力往前顶,我忍不住躁动和呻吟起来,连另一边走来的他人也未能止住我的感觉。了,共有三个周期,每个喷射五次。我摸了一下,非常粘。当夜,躺在床上,很坦然,回味起当时的感觉,却再也不能勃起。第二天一早,我偷偷去房顶瞧了瞧,地丧有一滩痕迹。以后什么时候自我手淫的已经忘记了,但第一次那么强烈、深刻、震荡得忘乎所以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ww w . xia oshu otxt.ne t[t.xt小,说[天堂} 第14章 形成原因 (10)   以上都属于资历较深、年龄较大的人教给少年的个案,调查中也见到有同龄人中先已自我认定者教会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同学朋友的情况。一位调查对象所讲的个人经历就属于这种情况:我26岁那年到x市出差,碰到一位中学同学。那同学小时候属于柔弱的一类。我长得五大三粗,常像大哥哥保护小弟弟那样保护他。在x市街头,我们重逢了。他是随父母从北京调到x市的。x市住店很贵,他让我上他家去住,我同意了。晚上我俩睡一间屋子,聊到很晚都没睡着。到夜里两点,他还说睡不着。我说,你到底怎么了?他说,我想让你搂着我睡。我说,那哪儿成啊?他求我半天。我最后一狠心,说: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我就搂着他躺在一起了。他早有这类经验,告诉我北京也有这样的人和事,我就这样知道了。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告诉我们:我接触年轻人时,总想知道他们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一次我认识了xx大学毕业的一个学生,他告诉我说,他有一个上海同学,告诉他上海有这些事情,并且教会了他。   第四节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同 (4)   十多年前,我十几岁时就有了这方面的经历,对方是自己的庄邻。那时在一起只是觉得好玩,连东西都没有(指未达性成熟期——作者注),更不知道这就是同性恋。后来我上了初中,而他小学还没有读完就在家务农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成了家,我也到了外地工作,等到以后再见面时,由于彼此目前的处境和思想、阅历等方面的差距,我对他再没有那种念头了。以后的日子里,电影电视中吸引我的只是男演员,特别是健美比赛中,我总是把目光盯在男人的身上,看到女人就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没有看男人那种渴望感。有一次我乘车到县城去,车上的一位售票员把我搞得神魂颠倒的,下了车居然跟在他后面走了一段。我知道他就是县城的人,可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和地址,无法联系,就把这事给埋在心里了。当时的情景现在还清晰地留在记忆里。   初中时跟同学会了手淫,一直到高一止;高一一年没有手淫经历,第一次收到了女孩的约会纸条;高二与同性同学有了同性性接触(相互手淫),但次数并不多。   在我记忆中,七、八岁就对同龄男孩的生殖器有看看摸摸的兴趣。在我小学毕业(即将发育)时曾受一个已经发育的同学的引诱,他主动让我玩他,又要求玩我的生殖器。我当时并不知道性,只是摸了他一下而已,也并没有让他玩自己就逃开了。是这件事诱发了我的性异常,还是我胚胎便决定的呢?   我十二三岁时家在农村,邻家有个小子跟我同龄,他家有房子没人住,需要人看房子,要不鸡、狗都会进来。有一天晚上,他来找我,说他不敢一个人在那所空房子里住,要我跟他作伴,我便答应了,可我没有想到,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件小事,对改变我的人生之路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他让我和他住了一段时间。他比我早熟,是我性方面的启蒙者。我们互相抚摸,勃起过。   在一些个案中,同性恋者是由偶然结识的陌生人教会的。一位调查对向说:我是17岁懂这事的,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年国庆节天安门广场上有焰火晚会,我在那晚会上碰上一个日本朋友,他是个学中文的留学生。他和我聊天,说起这方面的事,问我感不感兴趣,还说晚会完了约我去玩。我觉得挺新鲜,但对他说今晚不行。他把地址留给我,是x校的留学生宿舍。后来我去找他,是个星期六。他说今晚别走了,在一起喝点酒。我说不会喝酒,他说不喝就睡觉吧。然后对我又吻又抱,把事也办了。他还希望我以后再来。我又好奇又害怕。他告诉我哪些地方有这些人,我就慢慢和这些人接触起来了。   有人讲了这样一件事:在我16岁或17岁的一天,我和我小哥去一个公共浴池洗澡。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进浴室后,看到正在洗浴的人们,我的突然不由自主(没有任何人为动作刺激)的勃起。我对自己的这种意外情况感到惊恐和难为情。有几个旁边的人也用异样的眼神看我。正在这时,有一个青年(年龄比我大几岁的陌生人)把我叫到另一个人少的淋浴室内,让我帮他搓背。当他弓下背我为他搓时,发现他用手在抚弄我的勃起的生殖器。我生气地离开了他。我哥哥由于在另一个浴池洗澡,所以他不知道这段事情。我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但无法解释其中原因。   另外一个被陌生人引导的事例:我以前是不知道的,上中学时还追过女孩。有次上公共厕所(我那时十七八岁),遇上一个老头。他对我使眼色,我觉得很意外,就跟他走了。到了另一处厕所,一接触,性生活很舒服。当时有负罪感,在路过那个厕所都不进去。就这样压抑自己三四年以后,心理上仍很渴望。后来在厕所又碰上一个年轻人也做这事,我就决定不再压抑自己了。因为我过去以为只有老头才这样,自己还年轻,不能这么自暴自弃。   那天早晨我到xx山早市去玩,一是看字画,二是看书,三是爬山。当我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有一个老头向我走来,对我说:小伙子,我们上山走走。我只感到他非常面善,于是我就说,好吧。我们就一起爬山去了。在爬山的时候,他用一种特殊的眼光看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人,但我好像天生明白这种事。走了一段,我就对他说:都是一种人。于是,高兴得他抱住了我就吻,并用嘴玩了我下面。我也给他玩了。我也不知为什么。我们以后相处了二年,以后随着了解,我们处得很好。但后来有半年时间,我们在山上没有见到面,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他,后来我碰上了我现在这个伴。   有人详细讲到自己从陌生人那里了解同性恋这件事的过程:在我19岁那年的一个夏日的中午,我在xx区的一个邮电报刊门市部内购买杂志时,当时柜台前人很多。在拥挤的人群中,我感觉到我身后有人有节奏地用他的生殖器在顶我的臀部。开始我以为他是无意的拥挤动作,就往旁边挪了一下,但那人又跟随我移动,在我身后重复先前的动作。当时我明白了他是冲我来的。我的心情又激动又不知所措,我就退出了人群,出了这个门市部,见那人(40岁左右,眼睛红红的,有点吓人,穿黑上衣)继续在我身后几米远处跟着我走。直到我上了公共汽车,他才停止跟随我。现在回想这件事记忆犹新。那时我还没听说过同性恋,也丝毫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我认为是我的同性恋的天性使我对那人的行动不产生反感,而且有快乐的感觉。   一位同性恋者从少年时代就有这种倾向,可直到27岁才走上社会。他说:我以前没接触过社会上这种事,直到27岁那年,我正好刚结婚。一次上厕所,件一个年岁挺大的人,本来站着,突然蹲下了,我也蹲下。他开始用手抚弄生殖器,我没反感但有点紧张。他见我没有反感就胆更大了。正在这时有人进来,他示意我跟他走。我跟他出去一谈,他以为我知道这种事,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就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   在被人引导达到同性恋身分的自我认定的人们当中,有些是一开始就从社会上的朋友那里学会的,也有些人开始只是和同学、朋友、邻居交往,后来才因偶然的机会走上社会。那位被同院邻居引诱的同性恋者说:有一次我出去玩,无意中发现了社会上的事,觉得很有意思。我们院那人一直不知道我在外边有伴,直到我花八块钱扎了耳朵眼,他吓了一跳……另一位在少年时代就确定了同性恋取向的中年人,在四十多岁才知道社会上同性恋群体的活动:我在1984年一个大男大女联谊会上认识了一位司机,他开着车很方便,我和他在车上聊到很晚,他给我讲了社会上的事。从此我才走向社会去寻找朋友。   有些同性恋者热衷于发展新人。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那些尚未形成同性与异性概念的人特别容易受诱惑。他讲到,一次他和一个同性伴侣去某个活动场所,他勾引了两个19岁的小孩。那种没形成同性恋概念的人,被他一引就来了。另一位调查对象也讲了一个发展新人的故事:他对我说,一次在浴池,他发现一个老头在勾搭一个小伙子,小伙子长得很漂亮。他凑过去问那小伙子:这老头干什么了?小伙子答:他老碰我的腿。他把老头赶走,和小伙子聊起来,问他知不知道这种事。小伙子说,知道,但不喜欢。结果出了浴池他把小伙子带家去干了。后来他跟我说:我又发展了一个。还说:不能让他知道社会上的事,到外面他就毁了。有人为那些教人学坏的人作了如下辩护:对小孩可以说是教的,成人就不能说是教的了,起码他自己已经有了判断力了。实际上是心理有这种倾向,别人一点就通,正是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其实许多小孩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对于这种作法,有些同性恋者颇不以为然。例如,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觉得搞小男孩的心理和玩处女的心理一样,有人说要消灭童子军,把所有的男孩都玩遍。我不赞成这样做。我的观点是,哪怕我喜欢他,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我就不能引诱他。最坏的一帮人是教会别人可不告诉你外头的事,免得你上外头找别人去。这帮人大多数是年纪大的,出去没人理了。只要对方不是我这样的人,我绝不会主动去引诱人家,这样做跟强奸少女的性质一样,我不想去伤害别人。   虽然不少同性恋者拼命试图肯定自己的行为及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发展新人就部分地出于这种动机——但也有不少人在带坏别人方面存在恻隐之心,特别是对那些天真无邪的少年及亲友近邻。一位同性恋者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一次对我说:我特别喜欢你,你长得漂亮,对人温柔。我说,你喜欢我能为我做点什么事吗?他后来把我的名字纹在自己胳膊上了。我说,你这是干嘛呀?他说:为了永远记着你。他22岁,我本想教教他,又想还是别这样做,我怕他发痴露馅,因为我们是邻居,两家父母都认识。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表达过这种矛盾心理,他说:接触到新懂这件事的人,为他们感到遗憾,不希望他们也走这条路。可是和朋友一起聊天心里又觉得痛快,希望这群人人多势众。   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同性恋确认自己身分和了解社会上圈内人的过程中,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师道尊严的行为规范。一位80年代在社会上相当活跃的同性恋者说:xx是我教会的,他对我特别尊敬。在一个活动场所,他只要一见我在就躲开,给我让道。这种师生关系或许可以成为活跃在社会上的一些圈内人行为规范和人际关系交往方面的有趣课题。   不仅是异性恋者对成年人与少年的同性恋关系易持否定看法,即使是同性恋社群之内,对于这种关系也颇有争论。一位对此问题深思熟虑的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洛加尼斯的自传中谈到,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relationship(关系——作者注)是发生在十六岁时和海滩上偶遇的四十岁男子之间的事。很多自觉自悟的同性恋者由于不知道上哪儿去遇见自己同年龄组的同志(港台特指同性恋的用语——作者注),往往在一开始和找上门来的比自己岁数大很多的人交往,这种忘年交容易导致某种不利的局面:大多数人认为成年同性恋的无耻诱惑败坏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由于同性恋的特殊性,即任何同性之间要完成真正标准的同性性行为是没有生理障碍的,很难区分先天性异性恋者是自愿还是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时被骗上了歧途,因此保守派人士的仇视同性恋者的行为似乎有理。我的意思是说,很多同性恋者强调自己的合法性是他们生来如此,任何人也别想加以改造和干涉。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异性恋者也似乎有他们的不被别人洗脑的权利,他们似乎有权要求自己的孩子或他们自己远离同性恋者的不良影响。我对这件事的发生和发展感到无比困惑。如果说要争取权利的话,这种争吵好像免不了。在这里,他涉及了一个同意年龄的问题,即到多大岁数,一个少年才能自主地做出关于自身性行为的负责任的决定。对于成年男人来说,同低于这个同意年龄线的少年的性交往是有害的,因为即使他们同意,也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个同意的意义及后果,并不能对这个决定负责。因此西方一些国家如英国,虽然使同性恋合法化,却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同性性行为做了特殊规定,这一点后文还会论及。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5章 感情生活 (1)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曾指出:迄今为止,对同性性行为、人际关系及其文化都有不少研究,但对同性恋的感情方面的研究甚为少见。(凯查多利,第345页)因此,我们的研究特别注意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同性恋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一对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中并不仅有性关系,也有感情关系。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将同性恋者在感情与性问题上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感情接触,一类是性接触,还有一类是感情与性的双重接触。   从问卷调查的结果看,在调查对象结交的同性朋友中,尽管有大量属于只有性接触没有感情接触的人,但既有感情又有性接触的也不少。在那些曾经求助于心理治疗的同性恋者当中,只有感情而无性关系的人较多;与那些从未寻求过治疗的同性恋者相比,他们性活动的活跃程度也低得多。有些人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极度忧虑,有人仅仅因为起了想亲吻同性朋友的念头,就深感自己有病,到处求医问药,更不敢轻易涉足同性恋性行为。除了是否有过求治经历之外,影响同性恋者的感情生活类型的还有文化程度及社会地位等因素。总的看来,文化层次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更注重感情,层次及地位较低的则不大注重感情。   第一节与异性感情相似之处 (1)   调查发现,在那些真正发生了感情的同性关系中,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与异性恋的爱情相比,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热烈、真挚程度上看,都十分相像,唯一的区别只是恋爱对象的性别是同性。这一点对于异性恋者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我们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个同性恋爱事件,在当事人身上却显得那么自然,真诚,无可怀疑。同性恋者叙述自己恋爱经历时所使用的词汇与异性恋也完全一样,如爱上、占有、海誓山盟、感情破裂等等。   一位同性恋者将自己的一次罗曼史叙述如下:那年我爱上一个人,爱得神魂颠倒。我们有三个月时间,每星期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爱他,他也爱我。他有一个女朋友,但他对她完全是在演戏。我们虽然有过海誓山盟,但后来感情还是发生了裂痕。我怀疑他另有男朋友,在欺骗我。我跟踪他,到他门前守候,发现他夜不归宿,去和别的男朋友睡觉去了。我对他说:我付给你爱,你不能拿我的感情开玩笑。我当时真想去把他男朋友的家给砸了。他对我说:我不会故意伤害你,但我也不知是怎么了……这段恋爱史中的感情纠葛及其认真程度,丝毫不逊于异性恋爱。   在追求真正的爱情这一点上,同性恋与异性恋极其相似,他们的悲欢离合有时也和异性恋爱侣之间一样的缠绵悱恻。一位同性恋者跟情人闹翻了,情人写来了绝交信,信上甚至威胁说,要去单位和家长那里揭发他,可后来两人又合好了。他这样说:以前他说一百个爱,我都不相信是真的,现在他恨了我,再说一个爱字,才是真爱呢。我挂念他。也没想过爱不爱,也不知爱他哪儿,说不出爱他什么地方,我对他身体的一切都爱……他自从和我好上以后就和老婆分居了。我想让他守着我,我也不守着他,我已经造成几对离婚了,不想再这样做。他让我们看了情人给他写的道歉信,信上写道:首先我在这里向你道谦(歉)。那天怪我的态度不好,请你多多原谅为盼。那天听完你的电话以后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咱们之间不应该发生这场不该发生的事故。从心里讲,我非常的爱你。   当我给你打完电话以后,我心里更感到内疚。我对不起你。我虽然比你大几岁,应该向(像)哥哥一样地爱你,但你在我心目中地位很高。我是多么地渴望你,这是发自内心的爱,就怕别人把你从我身边夺走。我恨你不该骗我。朋友一场,应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你说对吗?星期六你走后,我头晕得很利害,当时的心情真不知怎样来描绘。我哭了,很伤心,恨我自己。为了你,我愿负(付)出一切代价。不管怎样,我是爱你的。请弟弟千万别生我的气了。我在这里向你陪罪,跪在地下,向天祈祷。回来吧,我的爱。近两天,我心情特别不好,我多想让你在我旁边,分担一下痛苦……不管怎么说,你还是我的……总之,这些天烦恼的事情特别多,要不为你,我真想去死。死的念头在我脑中想过多回。我亲爱的xx,请你消消气,来找我。我非常想你。回来吧,我亲爱的。我永远永远爱你,永远等着你。   同性恋爱中也有人相信缘份和保持精神恋爱关系的。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和xx有缘份,所以爱得持久。我们性关系已经断了半年,他还要求保持精神关系,他对我的感情还和以前一样。他说和别人搞时,眼睛里老有我的影子。这半年他常常去单位门口等我,就为远远看看我,我居然一次也没发现。我和他的感情有可能复苏,因为感情真。他本属粗暴型的人,做爱时喜欢x对方,但对我,他说想x他也行,他自己说:爱能改变一切。这位调查对象补充解释道:有的人用这种行为来表示对对方的爱,也就是说,他本来并不喜欢这样做,但是为了表达对对方的爱,他愿意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经历过两次恋爱:第一次朦朦胧胧,第二次刻骨铭心。我就靠对这几年的回忆也够过一段时间了。   我有过热恋的感觉,他要是好长时间不来,我就会去找他。感情和性不能截然分开,这一点和男追女、女追男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是男追男而已。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恋爱观和他对圈内人对感情与性的关系的观察,虽然他的观点有点极端,但非常真诚。他说:我相信,真爱的人之间都不会有性关系。我从心里往外喜欢他,把自己全搭进去都不可惜,结果对他反而没有性的愿望了。   我努力寻找着自己的归宿。然而,时间和经历都告诉我,在同性中寻求一个知己的伙伴要比找一位称心的女友还要艰难得多。但厄运也许不会永远伴随我,最近,我与x市x县的一位朋友相识相聚,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慰和希望。原因是,除了彼此的感觉之外,我们的思想和情感交流更让这两颗心紧紧地贴在了一起。这种感情是复杂的,而真正的爱却是崇高的。我们彼此都打算坚韧地面对现实,面对自己。因为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对还是错。   我珍惜他,爱他,想给他留下十全十美的印象,每次都给他带来快感,不让他有勉勉强强、凑凑合合的感觉。他有一次让人给打了,我特难受,眼泪都下来了。还有一次他得了‘鬼剃头’,因为精神过度紧张,脱发老不好,我看着特别心疼。他决定上外地去谋生,我送他走时心神恍惚,差点让车撞了,有生死一线隔的感觉。我这个人的特点是重视有感情色彩的关系,受不了没感情色彩的。这是我的痛苦,也是我的骄傲。   过去我总觉得自己在活着,不是在生活,生机勃勃地生活。后来我在学校有了一个男朋友,有段时间有点像柏拉图的精神恋爱,就像男女之间的感情一样,觉得是自然的、美好的东西。他一直扮演丈夫的角色,我扮演妻子角色。有一次他让我看一些女人照片,评论谁漂亮,我指着一张男人照片说,这个小伙子还挺漂亮的。他一把抢过去说,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女孩呀。后来我们发生过关系,最后分了手,两个人都很难受,是我为了他的幸福主动退出来的。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   工作的第二年,厂里分来一个大学生,他非常聪明,气质很好,穿着打扮不俗。他在我这个车间实习。在平常的日子里,我对他动手动脚,他却从来不反抗。接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把我大学期间的事告诉了他,他很同情,并且能够理解我。从这以后我与他经常在一起做饭,上街,跳舞,游玩。他这人比较孤傲,如果他具有同性恋倾向,我想他是认同男性的,并且他有点自恋。我与他没有发生过关系,但是我抚摸过他的全身,包括乳房及生殖器。这些都是独自与他在宿舍进行的。   87年我考入大学,在大学二年级我开始注意到同宿舍的一个男生。也许在平时我对他关心得太多了,太过份了,引起了他的反感,我们打了一架。当时我感到很气愤和伤心。但是从这以后,我与他的关系变得很好,经常在一起学习,游玩。大学临毕业之际,我与他发生了两次性关系。   那时我在国外,他给我的每封信都写得特别好,他的每封信对我来说都很宝贵,每封我都能背下来,到哪儿都带在身边,信最后都磨烂了。   我真正的恋爱只有一次,我认识他没多久就觉得可以跟他住在一起,我们同居了一段时间,他并不漂亮,但能聊得来,有爱的感觉,爱得也不是很热烈,淡淡的吧。   我的一个朋友得了癌症,到北京来看病,临走把我家里的东西洗劫一空,大约值两千多元。我写信去斥骂他,他回信说自己都是要死的人了,让我别计较了。当时我很恨他,但是假如他求到我门上,还是不能不理他,这就是爱吧。后来我们又见过面,他显得对做过的事很内疚,他的确不是那种赖皮的人。再说我对他也有内疚感,当初是我教会他同性恋的。   我以前有一个朋友。我们俩一直很好,有感情。他貌不出众,但语能惊人。他书法、中国画技艺精湛,我每次去找他,他就教我画画,像个爸爸。他比我爸爸强,强在了给我精神财富,我爸爸只能给我钱。他还会作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我怎么看他怎么好,样样都好。他以前爱过一个歌星,爱得死去活来的。我同他在一起时,他还总想着那歌星,拿我和他作比较。我很生气,但我也没有办法。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了他的一段罗曼史:那年春节我到xx宫去参加大龄青年舞会,碰上个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高个,文静,羞羞搭搭的。他让我教他跳舞,就这么认识了。后来他常来找我学英语。有一天晚上他就不走了。睡觉时他做了一些动作,我就明白了。他家里条件好,父亲是司局级干部,女朋友挺漂亮,但他不愿结婚,直到29岁才结婚。我们好了两年多,到现在还有点联系。   一位年轻的调查对象说,他很相信眼缘:我觉得眼缘特别重要,第一眼看到一个人,感觉好,信得过,才愿意和他接触;在社会上碰到的人眼缘不好,就不愿接触。另一位也谈到一见钟情的感觉:到目前为止,我仍不知道他是不是gay。也许不是。他外貌很普通,只是不丑而已,很斯文的样子。我见他的第一面就非常非常喜欢他。现在我相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   我觉得在性爱方面应该和异性恋一样,不应当仓促,好像一见面就能发生性关系,应当水到渠成。我有一种预感,对我来说找到朋友的机会不是很多,我又不想把自己放在市场上。   第一节与异性感情相似之处 (2)   我感到既幸福又不幸。幸福的是:因为有过真诚相爱的经历,并且不打算放弃这种生活方式,今后将继续寻找心灵情感心心相印的同类;不幸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过去那些纯洁的真挚的朋友已远离我而去,再找到纯粹性爱的朋友或许不难,但碰到真心相爱的人就很不容易了。这正是同性恋者一生注定孤独的悲哀所在。   在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中,像异性恋一样也有追求者和被追求者。有些调查对象承认他们正在追求一位值得追求的人,可也有人认为爱别人是痛苦的,被爱是幸福的。爱与被爱这两种角色不是不可转换的,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的那样:今天我被追求,明天也许我去追求别人。这种情形同异性恋毫无二致。一位常常被人爱、被人追求的同性恋者说:我爱过一个人,当时特别爱,发狂地爱他,拿他当我的精神寄托。后来发现他很多缺点:文化低、气质差。从这件事以后,我不敢轻易爱上人。我觉得爱别人痛苦的,被爱才是幸福的。   不少同性恋者也像异性恋者一样精通恋爱心理,对此颇有心得。如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人家越喜欢你,你回报越不能多,否则常不了。投桃报李长不了。一边越热一边越冷才越能长久。我试过好几个,都是这样。对方越喜欢自己,自己越不喜欢对方的,恋爱持续的时间越长。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6章 感情生活 (2)   既然在同性恋爱中有追求者和被追求者,在被追求者不接受追求者的感情时,就会产生单恋。同性恋的单恋往往也会像异性恋的单恋一样,令当事人痛苦万状,难以自拔。一位调查对象讲过一个典型的单恋事例:xx有个好朋友把他甩了,很长时间见不到这朋友的面。一次在街上两人碰上了,xx问他是怎么回事,那朋友没理他。xx一气之下,故意向旁边几个小伙子(非同性恋者)挑衅,结果被人围殴,那朋友站在旁边无动于衷。xx问他:你为什么不帮我?朋友绝情地说:我帮你也让人打一顿?xx一听当场晕倒,送到医院后发了神经病。这个单恋的事例即使在异性恋伴侣中也属极端,其感情不可谓不真。   另一个单恋的例子:一位在同性恋圈内较有名气的调查对象说:x书店的一个小伙子知道我是谁,他喜欢我,但不敢追求我。他请我吃过饭,我对他没好感,但知道他是真心的。我一表示出喜欢哪盘磁带,他马上买了送给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回忆说:我在xx遇上了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我追求他被拒绝了,觉得很痛苦。   我觉得这种爱是很深的,也很真,绝不是游戏,至少我认为我的感情是单一的。我爱的人权且叫g罢。可以说这是个单恋,是个无花果。但我离不开他。他是我的同学。几年来我一直是形影孤单,内心很痛苦,想死又怕在那个荒凉世界会更寂寞,活着毕竟和他生活在一个太阳下。我生活的意义、活着的意义就在他。几年前我和他吵了一架后,再也没有见过他。活着真是太累了。人活着必须有希望,我的希望是有机会再见见他,就够了。几年来我也未曾想过到社会上找别的朋友,寻求刺激。每日里闷闷的,不知干什么,什么也不想干。其实,我并不一定要和他厮守,只要和他在一起聊聊。老实说,我又很怕见他,一怕勾起伤心事,二怕他结婚的消息让我听到。快三年了,这三年我每天都处在一种煎熬中,害怕见到他,又梦里真的想见他。这种痛苦是难熬的。   三年的失意、思念、痛苦、伤心一天天吞噬着我的健康。满身是病,满眼是泪,满心是愁。人活着是痛苦的,痛苦的根源是人的欲望。冬天到了,g离开我已三年了。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跌入痛苦的深渊。春去春回,花谢花开,我以前不相信我会长大,变老,可现在我相信了。人无论怎样活,也是一天天过去,怪不得林黛玉会伤春,葬花,也许是叹息青春和光阴的逝去而内心依旧寂寞罢。说什么此恨绵绵无尽期,到头还不是一场空吗?荣华富贵一场空,恩恩怨怨,爱爱恨恨,到头来不也是随尸骨变成灰吗?有一次,我给他去了一封信,这是我唯一一回放下自尊做事,可结果是杳无音信。我变得心灰意懒,多年的经历、愁怅缠绕在心头。前几天我偶遇g,数年不见,他变了很多,我当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或许是受了‘红尘觉悟’一类书的影响,我平静地接受了当时的情景,可是内心的空虚寂寞,我知道是无可排遣的。   一个农村出身的大学生讲到他初到县城上中学时的单恋情人:那个同学是城里人,早慧,长得像郭富城,文雅,英俊。我一见他就脸红,我忽然觉得我想念他。我俩的学习成绩是班上的前两名,有时我打败他,有时他打败我。我暗暗和他叫劲,但他没有跟我叫劲。他是城里人,很从容,我就很佩服他,仰慕他。我总想考得好些,引起他的注意。我的潜意识里从小就比较伤感,对男孩有好感,但还一直没有性的感觉。可我对他有性的感觉。我做了好几次梦,梦见他,我从来没梦见过女孩,有的女孩很漂亮,可我也没有这种感觉。在我的梦里,总是梦见和他静静地坐在草原上,小河边。我梦见过他的裸体形象,像大卫像一样。我只是观看他,就很满足。这种感觉有两三年,后来被其他人冲淡了一些。   一位大学生讲到自己一段单恋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属于那种‘好色而不淫’的人。我并不是只为了干那件事,而是为了彼此间能有一种默契,体验那种相依相思的心情。比我高一年级有一个男孩,长得很秀美,像是用白玉雕成的,可以说是‘面如敷粉,唇若涂珠’。他的身段也很好,走起路来像杨柳一样(绝不是扭扭摆摆,女里女气,而是一种很飘逸的感觉)。我很喜欢他,总是想方设法多看他一眼。他十二点去吃饭,我也十二点去,他星期二去洗澡,我也星期二洗。但我却没有和他坐过一张桌子或在他旁边洗过澡。我总是远远地看着他,欣赏他的姿容。   我觉得他是一件艺术品,只能细细地品味,体会。我从来没和他说过话。一方面是由于我太腼腆了,另一方面我怕一跟他说话,这种神秘感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崇拜的气氛就没有了(这种感觉同美国影片中所表达的极其相似——作者注)。其实据别人说,我的容貌并不比他差,可我还是觉得我比他差100倍。暗地里我打听有关他的一切——名字、生日、班级等等。我还给他算过命,我真心地祝愿他幸福。我甚至想,如果他要死的话,我能用自己的命替他就好了。另一方面,他好像没怎么注意到我。我想他可能不是这样的人(指同性恋者)。尽管如此,我还是真心祝愿他过得比我好。   一位同性恋者的信中流露出暗恋者的矛盾和痛苦心理,由于种种原因,他的感情无法表达,只能深藏在心中:我现在开始有点后悔,而且开始觉得欲望是非常丑陋的一件事。有的时候我没法不觉得欲望非常令人恶心。首先它是令人烦恼,其次它还是令人烦恼。我无法从中感觉到有什么持续的快乐可言。我真希望自己是一只工蜂,永远只是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而不用想到任何有关繁殖的丑事。性的罪恶感在此是源于失望。我觉得自己纯是一只飞向捕蛾器的虫子,去找死只是因为认错了光谱。   除了单恋,当然还有失恋。一位调查对象说:xx大学一个学生告诉我,他在中学和一个男同学和一个男同学很好,但这人和别人好了,他特别痛苦,感情和异性恋爱一样。一位调查对象不无惋惜之情地说:我认识一个人,知识层次高,又活泼可爱,我当时拒绝了他,回味时才发现我是喜欢他的。结果他没得到我,我也没得到他。我把他当成我的偶像。既然得不到他,我就不愿再见到他了。我见他远远站着和别人说话,就走开了。他自尊心很强,可是以我在社会上的身份,也不能低三下四去追别人。   一位失恋者甚至想到了出家:我的心情像张君秋先生在望江亭中唱的那样:深羡你出家人一尘不染,诵经卷参神佛何等清闲。我今日只落得飞鸿作伴,孤零零惨凄凄夜伴愁眠。倒不如出家断绝尘念。我一直在等他,如今也心冷了,也曾想等一个可靠的人相守一生,可茫茫人海,既寻不到,也不愿寻,而且即使有,顶着世俗的压力又谈何容易。虽然我抱定此生‘不向情田种爱恨’的决心,准备一卷离骚一卷经渡过一生,可是脑子里总是很难忘记过去。人不能为过去而活,可失去过去,生活真的好像失去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一个责任和再见面的希望,我觉得我会自行消失的。生活上太多的磨砺,我会情不自禁想到以前短短的快乐时光。可是一切都过去了,留下了无尽的痛苦,这不是生活对我最好的教育吗?   对于不少同性恋者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爱上一位异性恋者,好多人在最初的恋爱经历中,都遇到过此类磨难。虽然这类恋爱不属于典型的双方都是同性恋者的恋爱,但在追求者一方,恋爱的心理过程和强烈程度却纯属真正的恋爱心理:91年我辞工出来打工。打工时第一眼看到他就有从未有过的感觉,从未有过的冲动。那男孩是个保安,漂亮也不很漂亮,但不知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他,老想和他聊天。春节没见到他就很想,我实在忍不住就给他写了信,隔了很久他才回信,叫我‘哥’。他让我很痛苦。他也不是厌恶我。我带他回我老家玩,钱是我出的,现在也不后悔。我跟他拥抱过一下,手搭上去。后来发现他烦我,我就跳出来。我又辞了职,一方面跟老板合不来,一方面想寻求自己的幸福。   第一节与异性感情相似之处 (3)   在我读大学时,学校住宿条件不好,冬天没暖气,很冷。一天夜里,我的热水袋弄湿了床,他让我和他睡一起,从此我们关系一直很好,我总想和他在一起,一天不在一起就不舒服,我很依恋他,可他对我无所谓,说实话我很痛苦。有一次春游,他和女朋友在一起样子很亲热,我心里就觉得特别难受。他和其他男同学好我也会难过。我俩都比较内向,性情投合。   在高中时有一次真正动感情的恋爱。他是我同班同学。他很漂亮,强壮,和他在一起有安全感,依赖感。我那时非常动感情,做了过激举动,就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曾出走过,给他留了封信就走了,结果他把信交给了老师,老师批评了我。我当时想到过死。我不知他是不是同性恋,我们相互手淫过,用口只有一次,他对我,然后是我对他。可是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不一定是终身的同性恋者。在我的恋爱史上,我最喜欢这一段,因为是在刚开始有感情萌芽的岁数上发生的。后来我又见过他,就没有当年那种感觉了。   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恋爱发生在高中时,我一天看不到他就会想,当时觉得为他做什么都可以。我觉得那时我是在恋爱。这个同学对我相当好,但他不是同性恋。他交女朋友,可对我还是那么好。我觉得他交女朋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只是觉得对我有点不公平。   我的第一次恋爱很糟糕,是我的同学,人家不是(同性恋),我是单相思,很受苦的。我是高二时和他好的,我跟他说了以后,他就不理我了,觉得我不正常。高三时他又跟我好了。他喜欢看我写的日记,看得津津有味的。后来因为我学习好,他希望我给他补补语文。那时家里给我带的好吃的,我自己不吃留给他吃。他喜欢牛仔裤买不起,我的不穿给他穿。可他是个自私的人。多年后我想起他,觉得爱他爱得不值得。和他分别越久就越能看清楚。他除了形象好,对我就连一般朋友都不够格。后来他觉得自己职业等都不如我好,又回来找我,请我吃饭,我就故意冷落他。他太自私了,不值得我爱。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讲过他对妻弟(一位异性恋者)的单恋:我迷上过我老伴的弟弟,我是他姐夫。我对他表示过几次他不肯。他察觉到我对他有这个企图就躲开了。有一次我到他那个城市出差住他家,晚上睡觉时我挤到他床上,我吻了他。他说,这事以后不能再做了,这种事牵涉到法律。我就知道以后不能再找他了。他60多岁就死了,我这一生感到最遗憾的事就是他死得太早了,只能到阴间去圆这个梦了。他非常英俊,我和老伴做爱时老把他的相片放在枕边,一边看着一边做。我常对老伴说:你要是你弟弟就好了,我一生死也甘心了。她只是一笑置之。我是单相思,常相忆。   时间在不经意之中流逝,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转学到乡的中心校。我把目光落在了一个个子矮矮、长着一双大眼睛、沉默寡言的男孩身上。那段时光真是难忘。虽然我没有恋爱过,并不知男孩女孩情窦初开时的感觉,但在我的想像中,那便是初恋,怦然心动,目光不能自已地追随着那个身影……直到十几年后的一天傍晚,我找到他,跟他讲了憋在心里很久很久的话,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我拽住他,迎面给了他一个耳光。从此,他就只在我的梦里出现了,而且每次都是我感到最苦闷的时候!   一旦动了真感情,人们会丧失理智,这一点在同性恋爱中也和异性恋爱相似。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自己过去的情人:我现在对他特冷淡,他去找过我两次,在单位就要和我做爱,我说,那哪行啊。他抹着泪走了。   有些同性恋的爱情,也像异性恋一样,是从同情心生发出来的。一位大学副教授说:我上大学二年级时,有一个地主出身的同学。当时我是班干部,负责做他的工作。他对我讲了自己的许多委屈。他学习好,人也长得好。我觉得他受到的待遇很不公平,但又不敢为他鸣不平,只是很同情他。后来就对他产生了好感。我们接触很多,假期住在同一间宿舍,就有了这种行为(同性恋性行为),大约有两三次。他觉得这事不正常,愿望没我那么强烈,说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事情了,毕业后早点结婚吧。文革中,因我出身好,他出身不好,我们是两派,后来又出去串联,逐渐就没联系了。整个过程中,他不很情愿,我是主动的。 www.xiaoshuotxt。nett xt ~小 说天,堂 第17章 感情生活 (3)   有时,同性恋情侣也像异性恋情侣一样情深意笃,不仅会同情对方的处境,还愿为对方付出金钱上的牺牲。北京同性恋当中流传着一个故事,据说一个同性恋者因偷窃罪判了七年刑,他的同性恋情人花五千美元把他保了出来。   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当中有爱还是无爱,也会像异性恋爱一样清楚明确。有时为了向对方报恩,或者因为对方是用得着的人,他们也会在不爱对方的情况下接受对方爱情的表示,但是有爱无爱并不混淆。一位调查对象讲到他所不爱的一个性伴侣时这样说:他不是我向往的那种人。我对他只有尊重和敬爱,和他激不起很强的欲望,永远是被动。虽然我知道我将永远是他的人,但他不是我所向往的人。感情的事真是很复杂,没办法。另一位同性恋者在谈到自己一位性伴侣时这样说:我对他只是一种补偿心理,因为他救过我。分手时我对他说:我不喜欢你,只是为了满足你的要求才和你做爱的。他说:我哪儿不好?为了你,我把婚期都推迟了。我说:你哪儿都不好。尽管有人会有这种不是为了感情而是为了利用对方的动机,但多数人都是不愿利用别人或让别人利用自己的。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回忆说:我有过一个朋友,他层次较高,但很小器,不尊重我,想让我成为他的工具,我就有意疏远了他。   有些同性恋者像异性恋者一样看重爱情的专一性:我对性爱的观点是唯美的——唯一的才是美的。我是故意错用这个词的。我觉得大多数人赞美的还是纯洁的感情,一对一的。有人看上了第三者,还说对两个人都是爱,这种作法我不能理解,也不喜欢。一位调查对象给我们看了他一位恋人的信,信上说:你要知道,爱情这东西是自私的,无情的。我深深地爱着你。……说一句真心话吧,我特别恨你和别人来往,因为你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太爱你了。你经常问我,爱你什么地方。我真是无可奉告。这也属于上帝赐给咱们的,老天爷真长眼。……还有一位在信中写道:我知道有不少gay们过着‘放荡’的生活,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我不能表示赞赏。我是坚持认为一对一的准家庭式的方式才是真正可取的。相互之间的忠诚是最重要的。也许我的想法是可笑的,因为我自己也并未能实现这一目标,但是我将会坚持这一理想,努力地去寻找。   一位同性恋者与伴侣过着同居生活,其中的家庭气氛与异性恋婚姻毫无二致:同居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早上一起床就碰到谁去做早饭的问题,一个人可以把房间弄得很乱,两人一起生活就要作一些让步才行。还有两人的生活习惯不同,有的恋人不喜欢说话,对方就需要保持沉默。我喜欢含蓄的方式,我们的关系已有两年了,这在同性恋者当中很少见,我们彼此都很喜欢这种关系,彼此很珍视,非常难得。也吵过架,那也是因为在乎对方,如果不在乎对方会吵架吗?如果他有外遇,只是为了一夜的性,不是爱,我可以接受,但会很不高兴。两个人长时间固定下来只用某种做爱模式就会乏味,所以在性的方面应有创造。只要双方意识到,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不应当在性上不满意就去找别人,其实从别人身上得到的东西,朋友也都可以做到。我们的交流不仅在共同的爱好上,而且在价值观、人生观上都有交流。   在访问一位老年同性恋者的过程中,正好碰到他的朋友来访,他指着那位朋友说:这个邻居就和我有一二十年的关系,是我培养的对象。他讲到自己对他几乎绵延了一生的恋爱史,从时间的跨度看,即使是异性恋中也很少见,因此相当感人。他一开始是单恋、暗恋,直到退休后才敢向对方挑明自己的恋情:在他19岁来到我们这儿时,我就喜欢上他了,有拥抱他的冲动,但又不好意思。那时我也很年轻。我是知识分子,身材瘦弱,他是机关的勤杂工,长得壮实,偏胖。我一直喜欢他,但不敢向他说明,只能在想像中拥有他。直到60岁以后我们才有接触。他老伴去世后没有再娶。我常劝他,我说,有人觉得男子是身体的损失,其实上帝造人,每个器官都有它的作用,这器官有这种功能,就是要你在适当的时候发挥这功能,不要自己把它摧残了。后来他终于接受了我,我们玩得很痛快。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描绘了他心目中理想的性爱对象:坦率地说,心目中的他应该有知识有修养,有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爱好,也不故意高雅,排斥身份地位层次乃至于财富,尤其是选择了这样风险极大的生活方式,彼此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体贴支持都显得十分重要。如果真的打算长期生活在一起,性和性格的彼此欣赏和吸引又是多么的重要!没有仪式,没有证书,没有社会的压力和社会的承认,这种单纯由于爱而走到一起的家,一定是那种死里逃生之后才有的安定,需要最强烈的吸引和最高尚的道德,最坚强的意志毅力!   有很多同性恋者表达了这样的愿望:我希望有感情的、长相厮守的人。我不喜欢有很多伴,希望有一个有感情的,和他生活一辈子。一位调查对象说:我想拥有一个值得我情感投入的素质型的、专一的、认同男性的、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同性恋者中是否存在这样类型的男人?)。我可以爱他一生,我们能够长相厮守。这是我最想要的结局,但是不清楚它的现实性、可行性有多大。   如果说在异性恋中找到这样的伴侣尚属不易,同性恋者在这一点上获得成功的希望就更加渺茫,这是可想而知的。尽管有很多同性恋者十分看重感情关系和一对一的关系,但是从大多数人的情况看,在感情和性的关系上,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实践还是有着一些明显的区别,有关这一点下节将有详细的讨论。   第二节与异性感情相异之处 (1)   尽管在许多方面,同性恋感情与异性恋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也有许多不同。择其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具有感情色彩的关系在男同性恋的全部关系中所占比例甚小,至少在那些常到社会上走动的人们当中是如此。不少调查对象都有过同几十人、上百人性接触的经历,但其中真正具有感情色彩的关系仅有几次而已,尽管多数人持有比较尊重感情的在一起好,只有性满足的不太好这一观念。   从回收到的问卷来看,在调查对象们所结交的同性朋友中,只见一两次面就不再见面的人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有较长时间交往的人所占的比例。然而不能否认,也有自始至终只有一位或两位好友、从不乱交同性伴侣的人。   一位同性恋者虽然表达了他对有感情的关系的渴望,但从他的话里还是可以看出这种关系的稀少和难得:在朝三暮四、鱼龙混杂、露水一般的‘圈子’里呆得越久越长,经历得越多,体会得越深,越是渴望忠贞,渴望彼此拥有!世界很大,美好的事物很多,但作为普通人,我所求不多。但这份追求,我十分明白,对于任何人,不仅是gay,都是极其困难的,也许正因为其难,才更显珍贵。   一位同性恋者对在这个人群中找到感情的归宿缺乏信心,他说:我变得对爱情不太有信心。爱,有的时候确实是件麻烦事,特别是当它落到实处,而不只是在脑瓜里盘旋一阵的令人发晕的假设和幻想的时候。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在我接触的朋友中,以此谋生的(指男妓)是没有的,但朝三暮四的人是大有人在。他们不想有一个固定的伙伴(长期的伙伴)。   一位家在县城的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说:我和同性恋者的性接触主要在外地,本地人熟,怕露馅难堪。性活动的主要方式是,有的关系已保持了三年。只有一位xx市获大专文凭的人与我交情极深,其余的只是玩玩而已。   在工作期间,我同一位工人发生过两次性关系,可以说他对这事不清楚,两次都是我主动。他长得很健壮,我很欣赏他的体格,与他没有感情。   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家,我们还不怎么认识,他当晚就要跟我做那事,我说不可能,他跟我磨了半天,我不干,他就挺粗暴的。我后来很恼火,而且觉得很危险,后来我就不敢去他家了。   据我观察,同性恋者当中以性接触者为主,感情与性双接触者极少(文化层次较高者此类人较多)。   一位调查对象在讲到自己接触的人多数无感情色彩之后补充说:也有情意绵绵、一两天不见就想的。那次我认识了一个,也不算相爱,可有一点感情。有感情的只有过几个,后来慢慢就不行了。也谈不上痛苦,每次恋爱也就半年左右。一位同性恋者对有感情色彩和无感情色彩这两种关系作出如下解释:感情生活很重要,找不到好的,没办法才到处跑。   一位声称不能容忍没有感情的性关系的同性恋者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的这一区别的:同性恋的感情比异性恋的甜蜜得多,也痛苦得多,因为它被人看成是不正常的,所以这群人的交往中真正动感情的人不多,更多的人只贪恋一时之欢。没有感情色彩的性交我一点都不喜欢。在他看来,正因为同性恋关系中多数不动感情,只有少数是动感情的,这感情就更稀有,更强烈,因而弥足珍贵。   一位在同性恋社群中历经感情磨难的同性恋者这样讲到感情在圈中的份量和遭遇:圈里很多人一旦感到自己对某人很痴情,就得及早抽身,不愿背感情包袱。圈里最不受欢迎的是两种人,一种是发生感情的,一种是性上不行的;最受欢迎的是又会玩又没有感情的,也就是又有技巧又不会发生感情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想发生感情是怕摆脱不开,那就太累了。尤其是那些有家有口的,要顾忌家庭、工作、社会地位,玩玩就算了。圈里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看文艺小说,听爱情歌曲,许多是学文的,浪漫的,看重感情的,对没有感情就在一起玩接受不了。   现在我发现,前一种人越来越多,后一种人生活得很苦。后一种人一旦跟前一种人接触,会痛苦好长时间,有的一辈子都忘不了。现在只有初入道的‘雏儿’才会爱上别人;入道时间长的就会有意识地避免感情,也有些是时间长了,麻木了。现在要听说有些为感情寻死觅活的,割腕的,我一方面会同情他,另一方面又会觉得他太傻。现在这样的人少了。我见过自残的人。对方提出分手时,他当着人家用烟头烫自己手腕,烫得大火疤一个一个的。可是他越那样做,对方一方面暗自得意,觉得自己魅力大,另一方面越讨厌他。所以只要一方决定分手,就不要纠缠,不如另找一个更好的,一方面解脱自己,另一方面也气气对方,这就像玩电脑常要搞个备份一样。   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的第二个不同之处是,固定的同性恋对子总是不能长久。已知长不过三五年,短不过一两次会面。正如金西曾经指出过的那样:男性同性恋关系能长期维持的非常少。本来,如果没有社会习俗与法律禁令在不断强化和延续婚姻的话,异性性关系能长期维持的也会比现在实际存在的少得多,或持续得短得多。同性性关系可没有这么好的外界条件和外来维系力量,反而不断地受到个人内心冲突和个人与社会的冲突的烦扰,结果这种关系绝大多数只不过仅是一次聚首而已。(金西,第209-210页)   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同性恋固定伴侣中交往时间最长的是三至五年,最短的仅有二至三个月,一般是二至三年。一位调查对象说:我最长的一次恋爱持续了四年,另外两次比较主要的有一年多。   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这样描述了他最近结交的同性朋友:最近碰到了一女孩和一男孩。女孩条件很好,男孩更漂亮。女孩我一点也不爱,男孩喜欢了一个月,我也厌倦了,因为我发现他骨子里就是一个‘妓男’,而我需要的是朋友、情人兼兄弟,需要‘牵手’的人并肩朝前走。我三天两头同他吵架,他却铁了心一样,搞得我反而被感动了。但一看到他谈起有钱人的那副羡慕样和每天起来对着一面破镜画眼影的鬼样,就想把他扔出去。他每次画着眉毛和眼影唱着女声女气的歌到我寝室来,周围人都侧目而视,搞得我很尴尬。我似乎还没有找到值得我为之身败名裂的人物。也许是我太爱自己了。homo(同性恋——作者注)都是自恋狂也是自虐狂,最自卑又最自大,否则他们心理没法平衡。总之,我这辈子恐怕注定在不断的寻觅之中过日子了。这也好,正应了‘人生如行路’的古训,有些人注定要跋涉得久些。只是,风雨来临,一个人走为什么觉得孤单?但我知道我必须等待,等待赋予未知的人生以神秘莫测的诱惑,‘不去想该不该回头’。其实,私下里我知道:homo大都是一些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罢了。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18章 感情生活 (4)   另一位这样讲到他用情不专的朋友:我其实最喜欢他了,他以前也和我海誓山盟了一番,但那都是他在骗我。现在我才知道,他就是用这种手段骗了不少纯情的男孩。听说xx饭店也有这种事情,那他更方便了,他就是xx饭店的总经理。我认识他以后,他先前就用好话哄我,等我上了钩以后就开始冷淡我了。我想这就是他的手段吧!   一位调查对象说,他19岁无业在社会上游荡时,碰到一位中年同性恋者,是某工厂的厂长。厂长给了他一份工作,还把他从一进厂作粗工的位置上调到了科室,出差也常带着他。可后来,这位调查对象还是疏远了他的保护人,他说:他老想占有我一辈子,我有意和他疏远了,因为我要是跟着他,就得一辈子跟着他。后来他又找到一个小孩,那孩子16岁进厂当装卸工,现在已经当了副总经理。我那次碰上厂长说了他:26岁的不要了,找个19岁的。当初他找我时,我就是19岁。看来,像异性恋爱那样结成终身伴侣的愿望,在同性恋爱中不是没有,但往往被人视为畏途,实际上也很难做到——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我的朋友一般都维持一年多,也有的好过五六年。   最近这两年我和三四个人玩过,有的一次就结束关系,有的接触两三次,三四次。   关于同性恋对子不能长久这一现象人们做出了多种多样的解释:   首先,有的同性恋者是从性感标准方面作出解释的:两个同性恋男人之所以不能长期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的也是你需要的。同性恋大部分是胆怯的、文弱的,希望对方是彪悍的、阳刚的。不信你看画男性肖像画得最漂亮的,准是同性恋男人,因为一个同性恋男人喜欢的是一个真正的异性恋男人,一个真正完美的男人。所以,两个男同性恋者只会在有共同的利益时,才长期住在一起,不是利益关系的话不会长期住在一起。由于在一起时都希望对方更像男人,所以不能长久。这段分析颇似影片蛛女人之吻中那位同性恋者的自白:我始终在等待一个真正的男人,可是真正的男人要的是真正的女人。这其中的辛酸,真不能为外人所知。   其次,有的同性恋者是从人的喜新厌旧本性上来解释的:同性恋者不是不喜欢有长期的对子,正相反,多数人喜欢有忠实的伴侣。但是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异性恋者也如此。同性恋伴侣取之不难,弃之也就不可惜了。尽管这样,和旧友分手后,心里还是有他的。   第二节与异性感情相异之处 (2)   第三,有些人强调社会环境与规范方面的因素,他们认为,同性恋对子之所以不能长久,除个人喜新厌旧的原因之外,还有社会原因:要是社会承认,可以好一点,感情相投的人接触长了,就会有长久的对子。由于社会规范(如婚姻)只约束异性,不约束同性,所以才会一开始喜欢就在一起,后来不喜欢就分手。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是正常的。同性恋有更多的自由,没有婚姻的束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我不是不看重长相厮守,而是社会没有这种环境,社会上的许多制度都是为异性恋而设的,异性恋可以在街上接吻牵手,送花拥抱,可同性恋只能用性来表达感情,还得偷偷摸摸的。   第四,有一些调查对象是从性欲和性和谐程度方面解释同性恋对子不能长久的原因的:据我自己的观察,同性恋者的性欲比异性恋者强烈。有了长久的关系,欲望就会淡下去。当你们研究为什么男同性恋者倾向于滥交时,我想也许应加上性的不协调。我怀疑婚内的男女两性有多少及多大程度上的性谐调,不是有些女性只是以尽义务或为表示自己的感情才不反对跟男人来那么一下吗?由于男性特别的性征(不像女性可以在性生活中假装自己达到了性高潮,男人如果没有充分的大脑指令甚至可能不能完全harden(变硬——作者注)。两个男人之间的具体的性行为要同步可能困难大得多。所以如果你有心情,那么你就去特别的聚会场所,也许可以在那里找到有相同欲望的另一个人快活一下,而呆在家里,对同性恋恋人要完全保证感情和肉体的忠诚,显然不是容易的事。有些过着事实婚姻生活的美国的男同性恋对子的婚姻,对比异性恋对子而言,在各方面的亲合力都要弱,也更没有那么多机械的世俗道德压力和规范的制约,他们的婚姻开放得多。从某种程度上说,异性恋一夫一妻制是最文明和体面的,起码它有点和稀泥,相对于比较原始的同性恋男人之间的更动物性的、容易对抗的性生活而言。   最后,还有些同性恋者主要是从安全方面考虑的:如果你只有一面之交的短期朋友,他被抓起来也不会供出你来,互相根本不知道真名实姓。可有了长期朋友就危险了,他会记得你的姓名地址。看来,同性恋者在结交长期友方面极其谨慎,安全考虑也是一个绝对重要的理由。   虽然大多数同性恋对子不能长久,但我们调查过程中也遇到过相反的例子。例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对了解较深的人持续时间就长,有相处好几年的。有时我特别喜欢这个人,养活他一辈子的心都有。另一位说:跟我们厂的那个男孩同居十年二十年我都乐意。他特别细心,对人温柔体贴。在解释为何并未真的同居时,这位调查对象说:就算许可同居也不能这样做,因为还要给父母和社会尽义务(传宗接代)。   同性与异性恋爱的第三个不同之处在于,同性恋爱中,忌妒心的重要性比在异性恋爱中要低,独占心理往往不像在异性恋爱中显得那么天经地义,理直气壮。同性恋者经常同时交着两个以上的朋友,如果每一桩都有感情卷入,就比较麻烦。这样的作法在异性恋爱中不但会被伴侣的忌妒心所不容,而且会被当作很不道德的行为。然而,在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中,同时卷入数桩恋爱的情形,远比异性恋爱中为多。忌妒心的力量显得薄弱和无奈。   有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我和四、五个人有感情上的联系,也谈不上爱,主要是精神上的依靠。他们几个之间谁都不认识谁,我单个认识他们。我这样认为:你跟别人怎样与我无关,别把我的感情伤害了就行。他们每个人除跟我好以外,出去和别人玩也很可能。从一而终的很少见,同时有几个朋友一般不会有障碍。另一位同性恋者谈到他与一个伴侣的关系时也谈到感情专一这个话题,他说:我对他有一点感情色彩,他对我只有性的冲动。我们不见面时互相想,有时我去找他,有时他来找我,没觉得忠诚很重要。还有一位坦然承认:我同时和两个人好,不让对方知道。   另一位同性恋者在浴池交了一位朋友,这朋友从未听说过社会上的事:我告诉他社会上的事,他一点不信。后来见到我和别人亲热,他受不了,说我坏。他不许我出去跟别人玩,要把我调到他单位去,我还在考虑,没答应。他特别痴情,我告诉他,你是第一万个,他当时就哭了,说我坏。我说我怎么坏了,我一不骗你,二没坑你。这位调查对象同早已吹掉的旧友相遇,两人有一年多没见面了,他说他很后悔,我说,你当初管我,管我干嘛?我只要一天在你这儿睡,就是真心对你,你别管我白天干什么。从这一情节上看,当初那位朋友的忌妒心太重,是他们分手的原因之一。虽然爱情心理学家证明,忌妒是爱情的典型表现,但是在同性恋爱中,轻易换伴、多重恋爱的现象相当普遍,与爱情同在的忌妒心反倒显得畏畏缩缩,处于劣势地位。   一位同性恋者在讲到自己同时和好几个人好时,埋怨他的一个一心想要独占他的旧恋人说:xx真粘人,太自私了。在这里,爱情的专一竟被责备为自私。不过,这位调查对象也承认:两人好时,不愿让对方去(同性恋的)公共场所。   更有趣的是一种公开申明的驼鸟政策。一位调查对象告诉我们:我和一个人好,他对我说,你和别人好可以,但不要告诉我,告诉我就伤害了我的感情。看来,这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本身并不受责难,这样做事的人也无自责,只要瞒住对方,就算没伤害他的感情。这或许是异性恋不能容忍而同性恋不能不容忍的作法,听上去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味道。   一位同性恋者讲到他允许男友在自己不在时找别人的事:我这个人感情特别专一,喜欢找个长伴,不想三天两头地换人。我认识他以后,当时不知道他很风流,现在才知道。当时他跟我讲得特别好:‘我只喜欢你一个人,以后再不找别人了。’我也告诉他:‘我家在x市,常来师付家住,如果来了北京你就可以来我师父家找我。我不在时你也可以找个朋友,但我来了就最好不要找了。’但后来他就移情别恋了,把朋友带到我师付家来成心气我,结果我师付不但不说他,还骂我是笨蛋……   但是,如果因此认为同性之间完全不忌妒,那就错了。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朋友只要看到我和别人在一块儿,就问:他是谁?你怎么认识他的?所以我要是在路上碰上一对,其中就是有我认识的,我也不打招呼,装不认识,以免招事(忌妒)。   一位同性恋者在看罢电影霸王别姬后,就感情专一的问题发了一番感慨,他的思考充分反映出这个群体在爱情问题上的矛盾心理:泪眼看‘别姬’,犹不知叹蝶衣还是叹己身。当今现实之中彼此相悦,是从一而终还是逢场作戏?是随波逐流还是独守自洁?我想从道德水准上讲,无论是乾坤之匹还是断袖之好,总宜提倡专一,但这一思想有违现实之行情,往往也易被人认作迂腐之举,过时之言。   从问卷数据看,很多调查对象都有过大量同性伴侣,最多的有过二三百位朋友,除了少数从不到社会上去的只有一两位朋友外,多数人都至少交过三到五位同性朋友。   由于我们的调查规模有限,难以得到全面的统计资料,援引一项美国的抽样调查结果作为参照。调查表明,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有57%的人结交过250位以上的同性伴侣;有28%的人正在与某人同居;有74%的人结交的伴侣中一半以上是陌生人;有42%的人每周找新伴一次以上;男同性恋者寻找伴侣时比起女同性恋者更注重外貌和年龄,更加以性关系为中心,更加追求性方式的多样性,在同性关系中有更大的潜在暴力因素,强奸和虐待狂的发生率更高。(凯查多利,第334-335页)由此可见,男同性恋者频繁换伴侣是跨文化的普遍现象,这种情况很难给恋人们之间的独占心理和忌妒心留下多少余地。   同性恋情与异性恋情之间的第四个区别在于,由于同性恋爱一不可能组织家庭,二不可能生育子嗣,其动机与异性恋爱相比,显出一种更加纯粹以追求快乐为目的的性质。换言之,同性恋爱双方的相互吸引,更多来自个人先天的特质,如相貌、体形、年龄、气质、性格等,而较少来自个人的社会属性,如地位、职业、家庭背景等。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同性恋者挑选对象的价值的:身价高低主要是看穿着、身条、长相。他在谈到自己的恋人时说:我也说不出爱他什么地方,他身上的一切我都爱。他身条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同性恋爱的这种非婚姻非生育性质,还使它具有一种类似兄弟爱的性质。一位同性恋者说:我有过一个朋友,我们好时他曾说过:我们永远不相忘,到老也是好朋友。我有时给他打个电话,有时去看看他。这也是一种爱,就是希望他生活得好。人心换人心,甚于兄弟。我孩子病了,他去看望,还买了东西。原来素不相识的人能达到这种关系,的确很不错了。爱是多种多样的爱不是那么自私的。在这里,调查对象无意中又把异性恋中视为天经地义的独占欲和终生厮守同自私连在了一起。   一位调查对象对同性恋的感觉颇具古希腊遗风,他说:两男的结合完全是追寻性的快乐,没有婚姻经济利益等干扰,因此是人生人体的又一种体验。但多数人没有品尝螃蟹的勇气,先认定‘不能吃’,未探索便先有了抵触。北方人一听说广州人吃蛇又吃鼠,见也未见便一股恶心生了上来,其实只是心理问题。   然而,也正由于同性恋爱这种没有结果的性质,有些人宁愿把它当成游戏,而不愿视之为爱情。一位中学生调查对象说:我不喜欢情呀爱呀之类的说法,觉得是游戏。有人在发生关系时叫我爸爸,叫亲爱的,我不爱听。最好安安静静的。或许他还没达到懂得爱情的年龄。   亨特在情爱自然史中指出:同性恋从本质上不可能促成永久的结合,从求爱到热恋便是同性恋最完美的形式,因此相恋的人不至于冒昧地定下终身,以致产生对爱情的幻灭感。(亨特,第59-60页)许多异性恋者在婚后,由于对对方的神秘感消失,由于喜新厌旧又不可能弃旧图新,由于家庭琐事的烦扰折磨,逐渐产生了对爱情的幻灭感;而同性恋爱却是热烈过后随即分手——因为没有再在一起作伴的任何理由和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之间的一大区别。 www.xiaoshuotxt。net_t_xt,小说天堂 第19章 感情生活 (5)   第三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 (1)   实录之一:   这是一个几近单恋的故事。恋爱的双方文化水平有些距离,文化教养较高的一位是追求者(简称n),被追求者年纪较轻,容貌出众,在北京同性恋圈子中较有名气(简称s)。   他们是在大街上相识的。那是四月底一个温暖的春夜。s君在某饭店跳了一阵舞,觉得兴味索然,便出去漫游,想结识几个新朋友。他那天化了一点淡妆,显得英俊潇洒,卓尔不群。他一到某个同性恋聚会场所,就有几个岁数较轻的小伙儿围了过来,大家聊得很高兴。这时n君走了过来,s以前从未见过他,他长得不算好看,但举止不像一般人。s看出他想跟自己搭话,就故意躲着他,因为s一向认为让人追求是一种心理的享受。n君还是同s君搭上了话:   你是不是叫s啊?   你怎么知道的?   我头三、四年就听说你了。   是吗?   你看我好吗?   你不错。   接下去两人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阵。n对s说,他喜欢他,要求接吻和拥抱。s说没兴趣。n要告诉s自己的职业背景,s也说不感兴趣。当s问n多大岁数时,n没有说实话,只说同s一样大,因为他听说s不喜欢岁数比他大的人。又聊了一阵,s终于答应同他拥抱接吻。由于s在圈内是以性感著称的,n提出想一饱眼福,s满足了n的要求。双方约定了5月11日再见一次面。   到了约好的日子,s去了。在某街心花园,s碰到了儿时的几个朋友,大家说到饭馆喝啤酒去,就簇拥着s进了一家饭馆,那时正是约好的七点钟。和朋友们喝着酒,s说:我约了一个好的,让你们开开眼。大伙正大声嚷嚷着起哄,n走进了饭馆。但是他靠门框站着,看着s,并不走过去。s对小伙伴们说:约好的来了。大伙似乎大失所望,说这人怎么长得这样,老学究似的。s招呼n过来坐下,还给了他一瓶啤酒,他不喝,哭了。小伙伴们见状都离了席。只剩他们两人时,n埋怨s向他示威,他质问s:为什么招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为什么向我示威?你肯定瞧不起我。s显出蛮横的态度。这时n掏出一封信,s不看,并绝情地说:给我写信的多了,挺乏味的,我不看。n说你不看我就死在这里。s让了步,答应看信。以下便是那封信的原文,是n在他们初次相遇的夜晚写下的:   朋友,紧握你的手。   怎样称呼都不是至关重要的,一切尚是一个未知数。各奔东西,亲如手足,乃至什么都没发生。可我还是傻兮兮地拿起了笔。   恕我冒昧陈辞,绝非有伤你之意,而文字的语言既可以作为一种游戏,也可以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   记得分手前的约定吗?或许你刚刚走进家门,或许你正准备入睡,或许你还在辛勤工作,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此时的我正伴着你,愿这是一个浪漫又非常美好的夜晚,带给你愉快的回味。   大地醒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遐想。枯黄又变成了绿洲,生命就在于顽强不息的寻求。你和我恰是在这个春与夏握手之际,如同老友邂逅相遇。你一双眷恋的眼睛,朦胧之中是那么普普通通。说不清是好奇心的驱使,吸引力的作怪,还是自我性生理上的连索(锁)反应。最初是一种漫游。没有奇特的故事发生,一切都是顺理成章自然地往下演奏,沉重的节拍使我的心头笼罩了薄薄的一层雾。我恨含蓄使人发狂,使人不知所错(措),但它确是架起了一座爱的桥梁。吻改变了一切,使两颗流星同使(驶)一条轨道。问自己得到了什么,似乎是一无所有,似乎是世界上最大的富有,也许正因为如此,迫使我继续地往前追求。在我的眼里,你并不像人们崇拜的电影明星,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特点,而是一个从地平线走来的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男子气质的人。你的轮廓是一首小夜曲,富有神奇般的魅力和眷恋。我喜欢,我留下了,没有去想其结局会是怎样,只想一切都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累累伤痕,人间的甜酸苦辣。我走过的已经很累很累,真是一个地道的凡夫俗子。我当过几年工人,上过几年学,立过功受过奖,进过公安局,蹲过监狱,接受教养,可以说荣誉和耻辱一肩一半。我对你不能有隐瞒,你也有过不幸。以我的经历你也应感觉到我已不只26岁,而是已到而立之年。当你看到这里,请不要失望,我对你讲的全是实话。失意吗?你可以重新选择!   对你我有我的顾虑。已有痴情人,认识的人过杂,还有我很难接受的随随便便就可以在一个默(陌)生人家过夜。我不得不问自己,你能真心地爱我吗?要说距离,人与人之间都是存在的。不管昨天如何,愿经过我们的谈话相互都有所帮助和启发。   印象最深的要属吻了。现社会中真正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少得可怜。性生活和爱我以为不能完全划等号的。而你的吻我感到了许多,这并不是一个人在这方面的老练成熟,应该说是一个人独自具备的发自内心的表达。你给我的感觉更使我有点不能自拔。吻是最高尚的,可以通过吻表达出全部感情。这一点正是我被俘虏之所在。我想这一段经历在彼此记忆中是不应轻意(易)地抹去的。如果你的选择是走下去,那就应该是真心相爱,各自要为对方作出牺牲,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变心。当然一般朋友也就无所谓了。这个决定权由你来行使吧!写此信时心里是矛盾的,语句不通之处,见笑,字迹潦草见谅!愿5月11日上帝赐予我们一个好运气!   送给你我唯一的财富   ——全部的感情和爱最美好的祝福   ——吻你4月29日晨   大概是受到信中真情的感动,骄傲的s态度有所改变。他向n解释说:我不是在这些人中寻找爱,只不过是为了交朋友有用。n说:我不想让你这样,我喜欢你,我要独占你。s回答说:谁也别想独占我。但同时表示:我第一次见你时答允你的事我都给你,以后也给你。   n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地址都告诉了s,但不问s的真名地址,并对他说:如果你爱我,会主动告诉我的。原来,n曾是某厂的团总支书记,曾为同性恋行为入过狱,他在狱里学完了大学课程,通过了成人自学考试。据n说,他入狱前就听说过s的名字(绰号),在狱里又听人提到他,因此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大,曾暗自发誓:一定要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占有他,独占他。   这次约会之后,两人有时互通电话,n常常为s搞歌剧、舞蹈的票,他们一起看过茶花女、卡门,英国皇家歌舞团的演出竟看了两遍。s对n越来越有好感,觉得他对自己太好了,自己不应当太冷漠无情了。他们两人每周见一次面,但s并没有断绝同其他人的交往。n对s的感情不专一感到痛心,给他写了第二封信,劝他不要同别人好。原信如下:   s:   我终于提笔写这封信给你,因为这样下去不知再有什么故事发生。因此,藏在内心的话就一吐为快了。   记得立夏之前的那次无声的角逐吗?猝然间的变化似乎使时间停止,空气凝固,你一把拥住了我,把嘴唇紧压在我的唇上,只觉得头脑中昏昏沉沉,不由自主地反应着你,近乎贪婪地迎接着那种令人晕眩的甜蜜。我感到浑身火热,正在燃烧,呻吟着,恨不得让自己在这疯狂的甜蜜中被燃烧成灰烬。   可是,以心里并没有我。你的性格豪放不羁,潇洒如原野上奔驰的野马!17岁的失足,距今也已八载,结交了众多朋友,他们吸引你,你吸引他们,我无法和他们抗争!我已在忍受从未忍受过的痛苦,我以(已)不想高于谁或低于谁,只求平等。我以为这是人格最起码的准线。我想,我又在做一件傻事,我实在不该写这封信。我只是要发泄,要痛痛快快地发泄一下。   我想,我之所以不能得到你的心,在于我不富有侵略性,顾虑太多,为别人想得太多,又有一份很可怜的自悲感。多少次,我想抱住你,对你狂喊我爱你,可是最后都化为一声叹息。我就是这样懦弱的、自卑的、畏缩的,难怪你不爱我!我自己都无法爱我自己!   我绞尽脑汁,确以为每周一回恰到好处,并尽量满足你的要求,没想到你对这一回都不保证,似乎我成了多余的人。我承认我普通,我准许你与任何人来往,但朋友间应彼此尊重才是!想想时间仅仅过去一个月,就跋涉如此,这样下去有何价值,又能带来什么愉快呢?倒不如普通朋友不伤和气。   我想,一个人最起码的,你可以爱人和被爱,也该知足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两样更重要呢?是留下还是放弃还是由你决定吧。   祝你顺心如意   接到第二封信后,s虽然有所收敛,但仍未完全断绝和其他人的交往。一天他在某饭店结识了一个服务员,他和s长得很像,只是矮一点。s认他作了弟弟。一次他们俩接吻被n暗中看到,不免妒火中烧。n追上s,拉着他的手哭诉自己对他的感情,s却绝情地说:说完没有?我要回家了。他这时真有点讨厌n,也许是他的文化教养使他不太能理解n这份狂热的恋情。s倒真像莱尼和他们中的女主人公莱尼,是个感性的天才,他的喜恶爱恨全凭感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兴趣大时怎么我都行,兴趣不大怎么都不行。他还有一句名言:学历越高性欲越低,没人味了。   随后s收到了n的第三封信,内容如下:   s,属于我的朋友:   有时想起一些东西,总是感觉似乎一个人变了,什么都承受不下,或许这就是一个人在感情上的弱点。我在你众多的朋友中又算得了什么?尤其是我和他比起来更是显得可怜兮兮!真的,我第一次表演第三者,可心灵深处是极为痛苦的。我为什么走上了这条路,偏偏我也爱上了你。   谁让我比你大几岁,总得明白世(事)理。既然我爱你,同样也应该爱他,都是朋友,都是我的弟弟,与朋友同甘共苦。也有内涵的蔓延,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如何处理好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虽然我没信心,但会去努力做的,因为我要珍惜眼前,珍惜我们在一起的光阴。   过去的一切对于我们是一片触目的废墟,但是,再也没有人、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们重新推下去。反复的思考之后,我做出了这一抉择,我不再画地自狱,我不再浪迹四方。   让我们记住:不是一切大树都被暴风折断;不是一切种子都找不到生根的土壤;不是一切真情都流失在人心的沙漠里;不是一切梦想都甘愿被折掉翅膀;不是一切召唤都没有回音;不是一切损失都无法补偿;不是一切灵魂都可以灭亡;不是一切无望都落在不幸者身上……s,一切的一切放在你我的肩上,我们共同担当,彼此献出终身的自由,朝着我们共有的方向。   在这封信之后,s的防线终于崩溃了,两个人的感情生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每天早上七点半,n准时到s家接他,把他送到单位,下午四点半到单位去接他回家。从7月到9月的三个月中天天如此,风雨无阻。他们的爱情在春天萌芽,在夏季成熟。s25岁的生日时,n为他写了一首诗,据说还在报纸上发表了。那封生日贺信照录如下:   s弟,你好。   30日你就是25周岁的人了,祝贺你又长大了一岁,此时此刻不知你在想些什么。我该做些什么,我又能做些什么呢?许多,许多,是无法用语言道出的,我以为各自心里都是有数的。   相识三月,有喜有悲,有欢乐也有痛苦,隐隐约约还有一丝欠缺,愿一切都能云消雾散。   送两首散文诗以示我对你的祝福。   第三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 (2) w w w/xiao shu otx t.nett/x/t小.说。天.堂 第20章 感情生活 (6)   窥测着大地的脉搏,吸吮着自然的气息。缅怀着生根、破土,想像着深绿、枯黄,一丝丝振颤伴随着黎明的旋律,一阵阵温馨散发着沁人的芳香。用春天带来的热烈微笑,在缤纷的世界里绽开一片海的绿洲。脱掉单薄的外衣,瞬变美丽修长的身躯。   我给它起名为嫩笋,虽然是写的小小植物,但它有着较深的内涵。   漫步的那条小路,嫩笋在脚下发出声响,丝丝缕缕淅淅沥沥的夏雨飘洒,伴着一首奏鸣曲。我呼唤——   弹指光阴空陶醉,雄鹰展翅一去难追回,蓝天、白云、轻飘飘地系魂游荡,伴着一首狂想曲。我呼唤——   寻觅到一弯新月,暗淡的夜幕有了生机,同路、同行、共命运的含泪微笑,伴着一首圆舞曲。我呼唤——   方竹自立而奋强,用血和肉开拓新天地,格调、节拍、全音符的不可改变,伴着一首交响曲。我呼唤——   我给它起名无题,是否能产生共鸣?   祝生日愉快。   n接送s的原因据s讲是他不愿让我出去淫荡。在这三个月中,如果s偶尔想出去和别人接触,就跟n说我要出去,n允许他和别人接触,但不允许他同别人做爱。每当s出去时,n都跟在他身后远远地看着他。   这三个月中,每晚六点半n准时把s接到自己家中,入夜再把他送回家。s没有在n家过夜,据说原因是我怕真爱上他不可自拔。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是如何渡过的呢?s从小喜欢编织,手艺不凡。他给n的母亲织了一件毛衣,她赞不绝口。s觉得n学识渊博,很爱听他讲各种事情。有时s躺在床上,n给他读小说。复活、安娜·卡列尼娜、南茜自传等等,s喜欢n的嗓音,那是一种悦耳的男中音。n对s说,这段时间是他最幸福的时光,一辈子都忘不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一点对同性恋者来说尤其真实无奈。异性恋者多有白头偕老的,同性恋者却极难做到。当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长期的甚至终身不渝的朋友——英国著名作家毛姆就有过一个长期的同性恋伴侣——但是没有公开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毕竟是同性爱情变异的催化剂,即使是异性恋结成的合法婚姻不是也还常常会以离异告终吗?   秋天到了,这个爱情故事也进入了秋天。一天,s对n承认说自己始终没有爱过他,这么长时间了,你的爱也熄灭了吧?n却说:我越来越爱你了,已经分不开了。s说:说我不喜欢你不是真话,但我真的不爱你。三个月来,你已经了解我的每个毛孔。我虽然可以违心地说我爱你,但我真的不爱你。n听罢这话,抱着s哭了好几个钟头。s坚决表示两人的关系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说自己的感觉是老想让n作自己的哥哥,并说我对你连性感(性欲?)都没有了。n则痛苦地责备s太残酷无情了。   随着冬季的到来,爱情之花枯萎了。两人不再经常见面。n过年去看s时,s劝他结婚,n说看看吧。当n告诉s自己已交了女朋友并问s是否也交了女友时,s为了彻底打消n的念头,就说自己也交了女友。n说那你就好好交吧。n每年准时寄给s两张贺卡,一张是生日卡,另一张是圣诞卡。   一年之后,两人又邂逅一次。当时s刚好从一位外国人的汽车里出来,n旧情难忘,想叙叙旧,但s想:他都已经快结婚了,还想占有我。s越想越气,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并故意气他说:我以此为生了,你甭管我……由此又引出n致s的最后一封信,信中写道:   s,你好!   上星期夜里见到你,分手时我答应给你写信,看样子还真有点让我为难。这样说或许又伤害了你了,其实这是诚实的语言。你想想,单线的表白怎能构(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交流。但是这封信还是要完成的。切不可生我的气!从一个多小时的谈话中,我感到最可怕的是你的变化,精神上没有支柱,生活上没有自信心,而最让人痛心的是,正式的工作不干,竟用在社会上乱来为生,可笑、可怜、可怕、可悲!你的脊锥(椎)骨长到哪里去了,做人的最起码的尊严怎能如此轻意(易)丢掉。过去你不是这样的,这不是社会的责任,这是你的自卑,实实在在的懦夫!我内心不安,我为你的身心健康担忧。我也不想对你多说什么,多问什么。但是,我要提醒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是没有出路的。希望你能自爱。   你还记得我给你写过这样一段话吗?感情这东西无法强求,属于自己的你丢不掉,而不属于自己的你就是用尽心机也挽留不住。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来是一个,去仍是一个,生活是一个人过的,谁也不能替谁背担子。朋友,让我们各自珍惜,珍惜眼前,珍惜我们在一起的光阴。望你认真回味一下从第一次给你写这段话到现在,珍惜了多少?   前不久写了这样几句:想你是没有用的,我不是在想你,我是在想那寒冷的残冬,我是在想那酷热的湿夏,我是在想你我相约的一个日子。希望你能喜欢,或许能对你有点启发。不知是否已去上班?我相信你没有骗我,对吗?别不多写,在我结婚前我会挤时间去看你的。   代问全家好。   祝生活愉快。   又过了一年多,n与s在某浴室不期而遇。n已经结婚又离了婚,据说是和老婆没话说,互相厌恶,没有性欲,也没有性生活,老回味我们在一块的时候。n仍是旧情难忘,他让s说句心里话:你究竟爱不爱我。s竟硬着心肠说:不爱,从来没爱过。n毕竟没有唐·何塞杀死卡门的勇气,只是辛酸地说:你真是冷酷无情啊。尽管如此,n还是拿出刚得到的七十多元稿费请s共进晚餐,席间他们谈起了许多各自别后的情况,n说:我离完婚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兴。   这段缠绵悱恻的恋情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声。一天,s和他的女友逛街,碰上了n,n没好意思打招呼,只是默默地跟着s,到只有他们两人时,n说他只想亲他一下,s答应了他。他吻了他之后,走了。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   实录之二:   有位大学生讲了他的恋爱史,这也是他到接受调查时唯一一次真正算得上恋爱的恋爱:   真正算得上是一次恋爱的是和我的一个大学同学。这个人长得不大好,比较黑,个子也不高。我这人是比较注意长相的,所以一开学时我并没注意到他。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见解新颖,谈吐不俗,对人热心,我开始注意他了。后来和他接触多了,我发现我俩有不少相同的爱好。我们俩都喜欢佛经道经,也爱谈谈禅,还喜欢摄影。我们俩常一起出去照相,和他在一起,我感到特别轻松,开心。过节时,家里来了好多亲戚,特别热闹。我不爱参加,又不得不参加。一边敷衍,一边就想:要能和他在一起多好。   那年有一天,因为第二天没课,大家都回家了,宿舍就剩下我和他两个人。我们先去看电影,又一起吃饭喝酒,我们俩都有点醉了。我趁着酒劲对他说,我是同性恋。他说,你可别吓唬我啊,这儿可就咱们俩。夜里,我翻来复去睡不着。后来我要上他的床,他睡的是上床,我睡下床,我想爬上去,他说这怎么行,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的,一边用手打我,不让我上去,结果那次我就没上成。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有点后悔,不是怕他出卖我,不信任他,而是怕他因此疏远我。结果他并没疏远我,我们反而更好了。我们经常手拉手在校园里走。因为好多人都这样做,所以没人看出有什么异常的。(这一点可以说是西方同性恋者在中国看到的最令他们艳羡的景象——在西方社会中,两个男人手拉手走在大街上,没有人会以为他们不是同性恋。有位朋友知道我们在做同性恋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事例:有一位从西方来中国留学的女同性恋者,爱上了一位中国女同学。她俩经常手拉手在校园里漫步,这位女同性恋深感幸福,可她知道她的中国女友并非同性恋者,而且一点也没想到她的这位外国朋友是个同性恋者。这位同性恋者对给我们讲这个故事的人说:她以为我对谁都这么好,可她哪里知道,我只爱她一个,我只对她才这样好呢!——作者注)   差不多半年以后,有一天首体有音乐会,我买了两张票。我故意买的是晚场票,就为了散场后把他带我家去。我家有一个空房间,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不像学校的床那么窄。那天晚上我们俩就睡在了一张床上。我一直求他让我抱抱他,他最后终于让步了,说,那你就隔着被子抱抱我吧。那天我达到了快感,他没有。   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很有意思,我不断进攻,他的防线一道又一道地崩溃——先是隔着被子,后来是隔着衣服,后来是隔着裤衩,再后来就什么都不隔了。现在有时他比我还主动,能够主动地拥抱我,亲吻我了。可他还是矢口否认他是同性恋者,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和我好?他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一次看见我就想和我亲近,看见我心就怦怦跳。他还对我说,他以前谈过两个女朋友,男的里面他只喜欢我一个,别的男的他都不喜欢,也不会去喜欢。我觉得他说的并不是假话。   有一段时间,他总来我家,我妈有次说:我当了一辈子老师,还没见过两个男孩这么好过呢。我觉得她快怀疑我了,后来我们就不在我家,改上他家了。他也有一间单独的房间。他父母从不过问这些事情。可是有一次差点露馅了。他家是那种单元房,各屋门上虽然有锁,但从来不锁的。有一天早上,他妈来叫他起床,平常她都是在门外叫的,那天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推门就进来了。当时他正趴在我身上,他妈一推门,他吓了一跳,赶快躲开我,可是两人还是贴身躺着,如果她妈稍微加点注意,就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可她终于还是没有发现。   我们只是相互用手和口,有时在两腿之间。我提出过,他不同意,他说怕得艾滋病。我们有一段比较频繁,现在大概一礼拜一次。我认为性并不特别重要,主要是感情上的交流。我对他有爱的感觉,他也说过,和我在一块儿有像兄弟一样的感觉,和别人在一起时就没有这种互相依赖的感觉。我真的有这么一种感觉:我要是出点什么事,他非难过死不可。我俩每次分开时,他都一再嘱咐我,别让车撞上。我问过他:你爱我吗?他总是不置可否,他怕承认了爱我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了。但他通过别的方式表达过这个意思,他说过我喜欢你、我离不开你这类的话。   实录之三:   一位大学生给我们讲了他痛苦的恋爱经历,由于恋爱的对象是一位异性恋男子,他的苦恋注定是个悲剧:   有一件事一直折磨着我,我必须把它讲给您听,虽然我一向不太善于叙述故事:我是xx学院的一名大学生,从小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也因此养成了多愁善感、孤僻敏感、以女人性格自居的同性恋情结。   上了大学,我的悲剧便开始了。我认识了一个对我很好的男孩,他和我住同一个寝室。我向他说了:我的处世哲学是,要么我爱你,要么我不认识你。但他根本不理会,依然对我好。自然地,我便不可遏制地爱上了他。有一个夜晚,我终于爬到了他的床上。当我焚心似火、他冷铁一块时,我就知道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他永远不会和我一条道的。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他眼里闪着泪花。我羞愧,我懊悔,但我却不能不爱他。   第三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 (3) wWw.xiAoshUotxt.net>txt 第21章 感情生活 (7)   这其中的故事当然不仅这些,您也想像得到。我要说的是我现在的命运:现在,他在事业上飞黄腾达,不但是院团委的红人,还是预备党员,我发觉他当初和我好也是看中我的才能而耍的手段,但我不管我不管,我只爱他。但因为我太爱他了,我明白为了他的前途,我不能再缠着他死缠乱打的(因为我们的事目前还无人知晓)。但是,我和他就住在同一个寝室,我又爱得那么深,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无不揪着我的心,甚至他和别人上一趟街,我也要一个人哭上半天。我着了魔似地爱着,拔不出来,我已经失去自我了。我只在心底呼喊:我爱,我爱,你为什么不来爱我?   为了他,我想出逃想自杀,但我觉得自己太亏了:我本来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的,却半途而废,我还没享受到活着的滋味就白白地死去,而且,我还有对父母亲人的责任哪。想到这些,我就心如刀绞。我每天有气无力地睡在床上,也不上课也不吃饭,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他。他终于说:难道我们中间真的必须死一个方能了结么?哦,天哪,那就让我去死,去死,我真的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但他知道我萌生死志时,便流着泪求我,说宁可毁去名誉接受我的一切要求。但我不需要这种怜悯,我要的是真心的爱。因此,我们没再发生性关系,但我们的心灵每天都在流血,我不知该怎么办。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几乎发狂了。被人视作精神变态,歇斯底里,连我自己现在也怕了。我难道真的只能发疯或去死么?人们哪,你们可以有自己的所爱,为什么不允许我有?   您知道的,有些人生来就是藤,缠树的藤,而作不成树。何况我一向被人视为林黛玉式的人,逐渐自己也这样认为了。但是,陷于目前这样单恋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像我这样忧郁而又执着的人,实在是难走出的。我知道我不该揪着他死缠乱打的,但是,我们毕竟在同一个寝室,我们毕竟深爱过而且深爱着。我虽然可以不理他,但听着他与别人谈笑风生或独自落泪时,心里那种帘儿底下听人笑话的难受和折磨,恐怕作为女人的李老师稍许有点感受。我承认我的性情太过女性化了。试想,谁能忘掉就在身边的自己最爱的人?   本来暑假期间,我已经做到能够忘记他了,但一到学校看见他的面容,我就不能不在心里狂喊他的名字。尽管现在我已不再打扰他(您相不相信?整个大学期间,我们只发生了两次性关系,至今我还没有吻过他,而自从发生第二次后,我们就在人前不说话了),但是每个周末,他都陪我逛两个小时马路或到酒店里喝酒什么的,随意说些什么或不说什么,在我都是莫大的幸福。有时想想,感情使我变得好贱!他说绝不谈感情,说现代人只要理性,少要感情。我说我只为感情而生!我作不来现代人。真的,我作不来现代人: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努力学习过,但我发觉自己不学习只在期末背背书照样拿全优时,我就学不下去;我只写我的诗文,但是往往只是满纸的情感和化不开的泪水。   我发觉身边好多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形象似乎都比较卑琐,我不想接触他们。况且,我的爱恋并不仅在情欲的发泄上,我更需要对方的心给我以抚慰。因此,我好惨的。关于我的父母,他们已经有了前两个儿子传宗接代,对我是听之任之。再者,我也决不会在他们有生之年把事情让他们知道。有一点您们可以放心:我是决不会去死的了。前不久,我独自坐火车想逃到湘西去老死他乡清静一生,但在火车上看到车内车外那么多含辛茹苦、衣衫破烂的人挣扎着都想活下去,我流了一火车的泪,第二天就返回来了。我从此知道一条真理:热爱生命!不管有多么大的磨难和苦痛,都要热爱生命!   在我们的规劝下,他终于摆脱了以异性恋者为对象的无望的恋情,但他敏感的心灵并未因此而平静。以下是他的另一封信:   谈起爱,我的眼中已不再流泪,只是一个劲地泣血。我的天性是悲观的,或许冥冥中决定了我一辈子都不能快乐。我又爱上了一个男孩。爱上一次心便受伤一次,爱上一次就是死上一次,但我的感情却又是那么饥渴地渴望着去爱,所以当我碰上以为值得我爱的对象时,就把我的感情毫无保留地付出来,但我的付出总是得不到回报。我的每一次付出都是带着多大的希冀和真诚啊,现实对我的打击已经使我对痛苦感到麻木,可是心脏却为什么缩紧了,流不出一滴新鲜的血液?   这个男孩叫e,是xx大学的,我通过征友信认识的,很纯很文静,是我喜欢的那种样子,但我们交往了几次后,他告诉我说,他对我没那种感情。那一刻我真的又想去死。我不知道前世我犯了什么错,才让上帝今生这样惩罚我。让我把这颗心交给谁?交给街头那些形形色色的一夜情缘的所谓同路人?那样的人f哥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为了让自己快乐,我也许会去同他们聊聊,但我不会同他们建立某种关系的。有时,我宁可自己什么知识也不懂,好让我可以像那些人一样地去挥霍青春,但那不是我的幸福。我只是想找一个文静、羞怯、纤瘦、像我一样、能和我结伴同游的男孩而已。我知道这种类型的人在中国的同性恋者中应当是占大多数,但他们或许大都关押在校园里,与自己的内心进行着中国式的永无休止的争战!有时我都怀疑,是不是自己长得太丑,以致不会有人来爱我了?老师,您是见过我的,我应当不算最次的吧?我真的不知怎么办才好。茫茫人海,我就真的碰不上一个志同道合者?   我应当提醒自己:今后决不轻易再去爱谁。但我知道,一旦有了自以为值得追求的,我仍会义无反顾,哪怕所受的伤害更大。是的,我将不懈地追求,像逐日的夸父,像扑火的飞蛾,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幻,直至生命的终止。近一年来,洋溢在我心头的想法一直是:一了百了,死是最幸福的事。死是最幸福的,也是最简单的事。但我所以能支撑下去,还是因为谁发明的一句话:死都不怕,还怕活么?但在真正的打击面前,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   或许,我该笑着对自己说:亲爱的,别灰心,你不是准备一辈子都作这种人吗,那么这一切才是刚刚开头呢!我的心中刻满了暴风雨,你来得更猛烈些吧的豪言和壮语,可我的泪水为什么竟盈满了双眼——天哪,不写了!或许我也不该把这封信邮给您的,但我必须趁着我还没有嚎啕,赶快给您寄过去。   我记得还有句话在一开始就要向您说的:我现在好像连白日梦也没有了,真的好怕。因为只要我有梦,一般都能做到。但我现在连梦也懒得做了。是不是太荒废了自己?   实录之四: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的自述:   我的悲剧很小的时候就上演了。五岁那年我和邻家的大哥哥到大河边戏水。他对我很好,经常买糖给我吃。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感情不和,但因为他的存在而没有离婚。但父亲的威严禀性吓得他经常不敢正视父亲,蜷缩在母亲温存的呵护之下。他的功课在班上名列前茅,他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后来他师范毕业回到母校当上了老师,我的班主任。我们两家仍然是老邻居,我们两人更是好兄弟。   从我记事时起,他就是我的头,我是他的影子。虽然我们相差十二岁,但相同属相,相同的个性,使我们不可分隔。夏天的河岸上有我这个光屁股小男孩和大哥哥的身影。我发现他的鸡鸡上长了头发,他说以后我也会长的。他让我摸那些头发和鸡鸡,后来又让我吮他的那个,我怕脏不干,他说以后不给买糖了。我干了,直到他那里流下浆糊。他说是浆糊。他对我真好,真的很好。   后来,我上学了。每天只有放学以后叫他辅导功课时能和他在一起。对我而言,他是个十分有耐心的好老师。平时他很喜欢自弹吉他唱歌,还会画画,我也慢慢培养起了那些爱好。刚上初中时,我开始变音了,嗓音难听透了。他告诉我这是生理现象,正常的,过一两年准会没事的。于是我把业余时间用在素描上。画人体,我的模特是他,他的模特是我。当然我们的作品很少被第三者看到,大家只能看到我们的静物写生。   当然了,我们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一次,我和一个同班男生一起去浴池,可却碰见了他。他说: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到三点半,你去哪里了?他动怒了。我于是故意气他:你管不着!与我同来的同学被我的大胆吓呆了,因为我是在跟我们的班主任顶撞。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他家补习。第二天我也不想去,然而他却主动来了。妈、爸、妹,他们看电视。他直接走进我的卧室,关上门。怎么还生气了?物理怎么考的?再这样下去,我看你怎么考高中!我仍然不理他,他沉寂了。走近我,像往日一样抚摸我的头,压低声音说:原谅我,浴池里不该当着同学的面跟你嚷,可是你也不该卷班主任的面子呀,传到同学们的耳中可怎么好!我没好气地说:我不是你的专利,我有交朋友的自由,你跟我算什么,变态,同性恋,基佬!最后的两个字,是我那时刚学会的,也用上了。他呆了,手慢慢地移开了我的肩膀。关门的声音,很轻。   以后我们只在课堂上见面,他讲他的课,我看我的小说,他视而不见。转眼期末考试了,题很难,我的成绩可想而知,糟透了。我意识到真的离不开他,起码学习离不开。可是自从赶走他后,往日里他对我十年的爱抚更让我难于割舍,回味无穷。尽管女人是个谜,但这个谜我没有心情去解开去探求。尽管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感到羞辱、抵触,可过不了半年,我已忍无可忍,打心眼里需要他的存在,抚摸,吸吮,吻,甚至他的声音。那天晚上我敲开了他的门,屋里两个人,那女的也是我的老师,很丑。我记得他曾说过,女人有两种,一种是母亲,一种是情敌。我知道这位老师是个老处女,但她很善良,经常帮助人,学校里有名的好人。我知道他选择了她的博爱,她的宽容。至于爱情,至少我知道她得不到。结婚那天,我们全家都去了。婚礼好排场,好热闹。不久女老师怀孕了,生个女儿,长得像他。   噢,对了,那封信的事儿,忘说了。在他关上我的门之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他的信,好厚,开头无非是让我谅解,可后面的内容,当时我没有全理解,直到他结婚之后我才慢慢地理解了。泉儿(名字有改动——作者)——他总这样叫我——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开裆裤开始我就逗你玩,抱你,亲你,你和我投缘,听我的话,把我当榜样。如今你大了,有思想了,不再需要我的保护,甚至讨厌我了。是我让你尝试了你或许本不该尝试的东西,让你像我一样的不正常,但我是真喜欢你,爱你。今后你自由了,像你说的,你不是我的专利……我已经跟老处女好了,还记得给她画的漫画吗?你说她是北京人,四五十万年前的北京人。她是什么人我无所谓,跟她结婚是做给外人看的,结婚后我俩彼此成全对方了。是吧!泉儿,在我还没有被污染之前,你能来见见我吗?最后一次……   收到信后,直到他结婚的前两天那个晚上我去了。由于当时他家里住满远方来贺喜的亲戚,那晚上我俩上山脚下的河滩了。晚风挺大,他为我披上他的外衣。月光下,我们背靠背坐着,听着水声。忽然他转身把我搂在怀里,狂吻着我,解去自己的衣扣和我的拉链。不知过了多久,他疲了,我累了,月黑风高了,我们才返回。   再后来我考上了一个专业艺术学校,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也告别了那段孽缘。当然我们彼此始终通信,嘘寒问暖。人总是怀旧的。   如今,我走上工作岗位,新的开始,我也想过一种新的生活,然而那段历史毕竟真实地存在过,忘不掉的,除非我死了。   第四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2 (1) wW w.xia 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2章 感情生活 (8)   实录之五:   以下摘自一位调查对象的信: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在信中给我寄来了他的一篇作品,说是表达了他对我的感情。我把它抄录给您,也许它能对您在分析同性恋心态上有所帮助。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今年夏天,我在x市去探望我的一位战友。抄录如下:   你走了,在我们重逢之后。我们分手数年后,与你又重逢。回忆起我们重逢的日子里,我已习惯于每天都去你住宿的地方看望你。看看你和你住的地方,问问你一天的劳累,因为你肯定会为一些业务上的事不顺利而烦恼。   你走的前一天,我破例在你那儿吃晚饭。你从食堂里打回了那么多饭菜,一个劲地让我多吃,直到我再也吃不下一粒米。   第二天,我上午把工作处理完就直奔你那儿去。你一看到我就从我手里接过自行车,说要和我去吃最后的午餐。在那间小饭店里,你告诉我你是下午三点的火车,问我能不能去送你。我实际上下午什么事也没有,可是我还是摇了摇头。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你,而是我不愿意看到火车载着你滚滚远去。我一直深爱着梁实秋的一句话:你走,我不送你;你来,大风大雨我也要去接你。   吃完饭,在你的住处,我们握手道别。你又问我,去不去送我?我再次摇头。你笑了。看着你爽朗的笑容,我知道你了解我。   就在火车鸣笛的那一刹那,我把一封给你的信投入了信箱,信的最末端写着:你走,我不送你;你来,大风大雨我也要去接你。   那,就是我们之间的友情。   也许不明就里的人不会从这篇短短的文章里看出什么,但我确确实实感到了朋友之间的那种说也说不清楚的感情。是恋人?是朋友?是兄弟?   实录之六:   以下是一位同性恋者自述的恋爱史: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在我读高一时,我的性格可以说十分开朗,但多少有些女孩子气,为此我苦恼过,我想尽量做事要硬一些,像个真正的男子汉,可老天好像偏注定了我这个性格,怎么装也不像。那是在一次春季运动会上,我们班也参加,要报名参赛项目,大家十分踊跃,我也报了一个500米,但我那是硬着头皮报上去的,根本没打算跑。到了比赛那天,大家都十分积极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务,该我上场了。我的心砰砰直跳。这时,他出现了:我替你跑!这一句话说得我顿时不知怎么感谢他。他很顺利地替我完成了任务。从那以后,我便对他产生了好感,觉得他可以给我安全感,可以保护我。噢,插一句,他叫m,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身体很壮,很性感。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我也搞不清为什么,我们俩由以前的普通朋友,变成了一对好朋友。这时我们的友谊还纯粹是好朋友的程度,我们俩谈话很投机,他无论什么话都跟我讲,包括他跟他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以及床上戏。我觉得他这样信任我,我一定要好好对待他。   可是就在高二时的一天晚上,也就是他与他的女友分手后的一天晚上,他找到我,说心情不好,要出去走走。我便陪着他。一路上,他很伤心,他流泪了,我也流泪了。我们俩都是住宿生,又是一个宿舍的,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了。由于其他学生都回家了,整个宿舍只剩我们两人。其实这时我的心里也很矛盾,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但我终于还是暂时忍住了。可当他脱去衣服,只穿一条三角裤时,他那健壮的胸膛,性感的胸毛,还有那……我闭眼不看,但我的还是起来了,于是我便手淫,以此来发泄性欲。每次我都把他当作我想像中的玩物,来刺激我。但这一次手淫完之后不久,我又起性了。这时已是深夜了,我听见了他微微睡熟的鼾声。于是我便下床,掀开他的毯子。当我再一次看到他的全身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扑在他身上,用我的xx顶他的xx,搂他,吻他。他醒了,我傻了,那时候是我一生最感到无地自容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脸发烫得像着了火一样。可是,他并没有说话,一把把我搂入他的怀中,用他粗壮的手抚摸、揉搓我的xx。我兴奋得差点昏倒在他怀中,直到他说他的手湿了……   就这样我们有了第一夜。事后他说,他那时也很空虚,他把我当成他的女友了。但他并没有表示十分后悔。他问我是否可以保持这种关系。我想,但又不想,因为我知道同性恋是传播艾滋病的祸源之一,我怕。可我还是经不住他的攻击。从此以后,他对我可以说是关怀备至,致使同学们都生疑了。但我还是比较有节制的。每当他在同学面前显出来对我的关心时,我总是以冷言相对,虽然我心里难过,但我必须这样做。每次顶嘴后,晚自习便是解围的好时机,也正是这个时机成为我们做爱的导火索。每晚我们必拥抱接吻,碰上周六大礼拜,同学都回家,我们俩便不约而同地留下来。我们一起吃饭,聊一会儿天之后,便上床了。起先还是简单的,可到了高三时,由于学习紧,平时抽不出时间做爱,只有在周六日,所以他提出这样不过瘾,要用肛门性交。我怕生病,他说他有避孕套,我答应了。真的,在那一段时间里,我觉得他的一切都是完美的,我要他的一切,我甚至用嘴去舔他的xx,把他的xx吞下去。我一点也不觉得脏,我连他阴部的味道都爱闻。我这是怎么了?   我现在太恼火我的过去了,我想摆脱,但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啊!我尽量避免与他单独在一起,周六日我便说家里有事。日子长了,他起疑心了。有一天晚上,他找我谈天,说了一些使我感动极深的话,于是我又动摇了。可我的路还长。我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难道我还要让这阴影跟我一辈子吗?我该怎么办?我是多么需要一个能帮我一把的人啊!   实录之七:   这是一个三角恋爱的故事:   我和b是在xx桥上遇见的。那天晚上我和一个人在河边做爱,当时就感觉好像有人在看我们。完事后上来,心情很紧张。这时,我看见一个小伙子走过来,我试着跟他搭讪问路,问他是什么人,他说是xx大学的学生,自称是夜里出来练跑步的。我们在河边聊天,双方都很紧张,害怕拍炸(指找错了人——作者注)。他故意坐得离我很近,我把手搭他肩上,他没有拒绝,又摸他的腿,他也没拒绝,可我在这时突然打住,不理他了,这是欲擒故纵之术。他也不走,后来终于忍不住,伸手来摸我。我给他留了电话就走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我家,我指出他不是学生,他终于承认是个大夫,又说起上次我摸他腿时硬生生打住,当时他都要急疯了。随后的日子,他每天来我家,连来了17天,x20次,双方十分愉快,像同居的情人,有时候他也买菜带来家里一起吃。有一次我病假没上班,他马上奔来探望,当时我们俩谁也不上社会上去。   一个月后,他非让我带他上社会上去看看。我带他去了一处,指给他看,结果他一去就是足足一个钟头才回。我对他说,自从我和你认识以后,就不出来了,希望你也跟我一样。过不了几天他又要我带他去xx公园,在那儿他搭上一个小伙子,也自称是大夫,他们双方都不信对方真是大夫,还互相考问了一通医书。结果那人还真是个大夫,我就叫他c吧。   有一天,b来我家,把c也约来了。从这儿开始,我们就闹起了感情纠纷,差点打起来。我那间屋很小,三人住一块儿太挤。有天晚上他说累了,要回去睡。我出去送他走后,突然发现c在一边等着他,我突然明白了,他们双方是约好了的。我后来问过b,他死不认帐,还跟我海誓山盟。但此后他就不常来我家了。我急了,就上他宿舍去等他,他也常不回家。我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去找c了,他还不认帐,跟我信誓旦旦地保证没这种事。那段时间我被他弄得神魂颠倒,就老打电话,结果连总机都听着不对劲了,问我:你是不是同性恋?   我满心憋满了无名火,可他又说不喜欢这种事了,说这事影响婚姻,他当时正在交女朋友。我一次次跟踪他,一次次被他甩掉,有一次我还借了同事的农民衣服化妆跟踪他,最后有一次我终于逮到他和c在一起。他真是太伤我的心了。还有一次我出差,给了他我家的钥匙,结果发现他和c在我那儿住的痕迹。有一天夜里,他住在我那儿,睡到半夜他忽然痛哭起来,哭得浑身发抖,我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那天夜里,有人把我和他的自行车胎都破坏了,我估计是c干的。   后来他再不来了。我送了他一双耐克鞋作临别礼物,我也伤透心了。可是有一天,忽然b紧急约我去,去时c也在。原来b被公安局抓住,留了案底,他让我想法帮他。事情经过是他去同性恋的一个活动场所,见到一个小伙子很漂亮,就去搭讪,小伙邀他一起去玩玩,结果把他带到联防队去了,审问了他一个钟头,他吓坏了,全招了。他说让我帮他,以后什么都答应我。我答应下来,托一个亲戚找派出所长,送了礼,人家答应把他的材料销毁了。   第四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2 (2)   事后我和他的关系保持了一个月,他一周来我家两次,后来又不来了。我对他提的最后一个条件是不许他和c来往,我还吓唬他说,如果看见你们俩在一起,就杀了你们。b说这太难了,你要坚持,c会割脉自杀。我不信,他让我看c的手腕,上面真有刀痕。总之,他在我和c之间是游刃有余。我那时忌妒得要命,有一次在几迭纸上写满了骗子、骗子,最疯狂时把办公室的电话、暖瓶都砸了。我还想出种种疯狂的主意,比如其中一个主意是在全身写满他的名字,到他们医院门口去假装晕倒,这样别人抢救我时就会看到他的名字,给他制造丑闻。我那时真是疯了。   后来b结了婚,还送来了喜糖。我们俩谈开了。我恳切地对他说,你一直在骗我,你玩弄了我的感情,我什么都不要求,只要你一句实话。他说,我欠你的,下辈子作牛作马报答你。后来我还送了他一套锅作为结婚礼品,了断了这一段情。   实录之八:   以下摘自一位失恋的同性恋者给恋人的几封信:   亲爱的z,   我想你。   想死你了。如果有一个能比现在感觉更好的办法,那也许就是死了。我多想死啊!我真的很想能闭上眼睛,无忧无虑地睡去,从此不再醒来……我累了,真的很累很累。我不知道,这样的状态何时是一个尽头!   一直都渴望,能伏在你的背上,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写这些的时候,我只感到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胸口痛得我唯求一死。z,这封信你能看到吗?你还会和我见面吗?如果你还能和我在一起,我把我的寿命减去一半,也愿意的。   那个星期天,最后一次见仅,回来我就病了,口角生疮,小便赤黄,浑身无力,偏又睡不着,头疼得似要裂开,心里什么也不敢想,一想就有针刺般的痛,不由得就要哭泣,可是只有哭的感觉,泪水却没有的。我匍匐在床上,觉得自己像摊泥一样,软弱而无用,心里很鄙视自己,厌恶自己,这更增加了自己的痛楚。那个晚上,心力交瘁,既想解脱,又害怕人家笑话。道理上,我懂得每个人的生命不仅仅是他自己的。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3章 感情生活 (9)   第二天,我得上班,同事们大概已习惯了我苍老而憔悴的样子。我也尽力做得无所事事。可是一到桌前,就迫不及待地拨老c的电话(他的一位老年同性恋朋友……作者注),我特想见他。电话、手机都没人接,我只道他出门办事,可连拨己遍都不成,实在没办法才呼了他。寻呼小姐说,机主出差,已停机了。我这才想起上个周末他告诉过我的,要出差去x市。放下电话,我立刻就伏在了桌上,用外衣把头也蒙了起来,眼泪大滴大滴地滚下来。那一刻,我有天塌下来的感觉。感觉是那样的孤立无助。z,我是不敢呼了,老c又不在,别人,再也没有别人了。可我多么希望能有人安慰安慰我,哪怕只给我一只手握着,或者坐在我旁边,默默地陪我。   我站起身,戴上眼镜,原想这样别人可以看不到我的眼睛。我总是低垂着头,不和任何人对视,可是工作是一点干不下去的,心里烦,心里乱,一想到z和自己分手了,心里就一阵绞痛,眼泪就涌了上来。我不敢在屋里坐下去了,在阳台上站着。   阳台上放眼望去,二环路上鳞次栉比的大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正午的阳光是惨色的白。对着阳光我无声地哭泣,眼泪一擦再擦,擦下去,平静下去。望着脚下的古老的民房那灰色的屋顶上飞起群群白鸽,带着嘹亮的鸽哨,飞上蓝天。我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了,一个亲密的朋友也没有了,眼泪就又涌上来,却不说,只眼角的几大滴。我怕给人看见,拼命擦去,脸都疼了。晴朗的天气里,万事万物生生不息,偌大的京城,到处都人头攒动,二环路上各色车辆川流不息,没人理会我这座大厦顶层的阳台上,一个极度哀恸的人。我婆娑的双眼微眯着,望着虚空,静静地倚栏伫立,心里不敢稍动,一动,一动就有绞痛袭来,眼泪就又滚出。这样站了很久很久,然后快速低头奔过业务大厅,直奔卫生间。镜中的自己,脸都已被泪水冲洗得透明,鼻子、颧骨、眼皮都红肿透亮,不亮的是眼神,乌蒙蒙的神情呆滞而疲惫。   中午,别人吃饭去了,我们坐在那儿,多想有个朋友说的话,可我没有了朋友,老c出差了。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需要他,依赖他。眼泪又来了。   下午两点钟的时候,才觉得饿。下楼,走了很远,才找到一家做牛肉面的餐馆。坐在桌前,极力和老板搭讪聊天,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以不致于让眼泪流下来,因为在来的路上,眼泪就不止一次地从眼角滚出。   我把最后一根面条捞到嘴里,把汤喝干,付帐,起身,一出店门,眩目的阳光照得自己两眼发黑,心里一阵凄凉,泪水又涌上来。   怏怏地顺着窄街往回走,一而再地把手伸到眼镜片后,用大拇指把眼泪抹去。阳光仍是那么灿烂,晴和的下午,我拖了长长的黑色身影,在那条叫作南小街的车水马龙的街上走。荒漠一样的心里,有一个名字永难望记。不敢想它,一想,针刺般的感觉便铭心刻骨,少小时养成的清高孤傲的灵魂刹时就瘫软下来。真的,真的,没法再活下去了。   星期六和星期天,我乘车横贯北京城,跑到北京图书馆去看几个小时的书……憔悴而忧郁的我很少能引起人的兴趣。因疲惫和伤心而仿佛被阉了一般的我,也很少对别人有兴趣,仅仅执着一念地奢望能认识些朋友,说说话,而已。在艰难的寻觅中,有时仅仅想有一个温厚的人能给我一个暖暖的长久的拥抱就行。我太想了,因此常被人占了便宜。当一个个面目模糊的身影在避人处对我轻薄而猥亵之时,我常失望地将他们推开。即使作个泄欲的工具,也应尊重我找个像样的地方才行。事实上来北京快一年了,我没有去过任何一个北京人的家,反而有无数的人要求我把他们带回来。有那么几个我真的想了,可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因为住处条件简陋,遂作罢。可就这么少有的几个人,也是满嘴谎言的骗子。我宁愿被骗的是钱财,也不愿意是感情。   十来年了,我不断受伤的感情不但没有因伤痕累累而麻木,反而愈加敏感起来。风雪交加的星期天的早晨,我神情呆滞地随众站在崇文门教堂的圣坛前,心里悲伤而凄楚。我不求这个世界上能有人来爱我,只求能有一个值得我爱的人能允许我,接受我的爱。真的不必爱我,只要我爱他就足够了。为了这,我愿意永远匍匐在他的脚下。z,z,z,你知到吗,你是我第一个觉得好的人,他们所有的人都自私而虚伪,都不能真正关心我的感受,只有z处处想让我觉得好。z,外表洒脱不羁的你,内心怎么会如此热忱和细腻呢?   对人的体贴、周到也许是你职业的本能,因为你并不喜欢我,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自己也不喜欢自己,没关系的;我在意的,是我无法不喜欢你,你的细心和善良让我无限依赖和信任。在我平庸的蚂蚁一样的生活中,在我遗世独立的感情世界里,你的外表和你的内涵都是我孤寂时的渴望。我已不在乎你是否会喜欢我,我最在乎的是千万别失去你。   z,我这样讲你一定感到压力了吧。这样把幸福与否维系在另一个人的身上,简直成了一个包袱!而且如果你真的已成了家,那责任就大了,不可以为家室以外的人分心,偶尔出来玩玩而已,但仅限于玩。我懂得其中的道理,不想让你为难。但无论如何你给我点时间,让我慢慢消化自己过强的情,别骤然离开我,我害怕!   我多想紧紧地久久地和你拥抱,紧紧地,久久地……   我累了,我很累,能让我握着你的手睡去吗?   我胸口疼的时候,泪水就又止不住了,伏在你肩上,行吗?   我想你,真的很想,很想很想……   你在黑夜的那头,能梦得到我这边的万千思虑吗?   亲爱的z,   估且这么叫你吧,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   写这些字的时候,我的胸口又隐引地疼起来。我只想能紧紧地搂着你,不顾死活地搂着,就那样静静地,静静地,死去。我多想啊,那一刻该有多么幸福。写这些的时后,我的泪水又来了,我真的很想你,很想很想……   每个夜晚,我在昏黄的白炽灯下久坐,心里空洞而茫然,一任时光点点滴滴地消耗下去,许多许多的话只想说给你听,好多次想给你写出来,又只怕无法使你看到。内心焦灼而痛楚,……   周六的下午,我们难得地一起度过,你的周到和体贴让我后来无数次地感念你的好,这也更让一向孤寂的我依恋不已。活了二十几年,我爱过的人,从来就没有谁对我好过。人生至此,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感觉过幸福。我一直相信那句话:真爱是无欲的。和你在一起,只想着珍惜每时每刻,却丝毫没有性的欲望,也不知道怎样能让你感觉舒适,怎样才能让你留恋我。我也一直相信,真爱的两个人能彼此习惯和喜欢对方身上的气味的,我也一直希望能在被子里留下你的体味,但不能够。你没有明显的体味,或是综合了太多人的气味而丧失了自己?我还一直相信,能够相互接受的人在性格或气质的某些方面是互补的,也的确地感觉到生气勃勃而骄傲自信的你和悒郁寡欢多愁善感的我有着多大的不同啊!   当我爱一个人时,疲弱和胆怯便如小虫般一点一点试探着爬满我的心头,让我心疼不已,忧伤不已。我不敢说出那句最最真诚的话,也不敢走近那个最最思慕的人。我谦卑而柔顺地想,如果能作他的一个仆人,伺候他,为他累为他苦,甚至为他死,也是愿意的。只要临死的那一刻,他能够给我一个最最温情最最真实的拥抱,就够了。   不知道现在的你在做什么,年轻英俊的你是否也有烦恼,想知道你生活的种种,想知道你是否愿意我爱。   第四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2 (3)   我本是一个简单而敏感的孩子,因了与生惧来的孤独感,莫名其妙地爱上了高中同学。因为不清楚自己是怎样一回事,我不敢对他讲出我的隐情,朝思暮想,日夜牵挂。我终于借助一个停电的夜晚,向他道出那句憋了很久的话,说过之后,竟感到时光像凝固了一样的漫长。似乎很久很久,黑暗那边才答复了一句:我又不是女的,喜欢我有什么用。那一刻,泪水夺眶而出,纵横满脸。对着黑暗我无声地哭泣,默默地我退出寝室,奔到校园西区,把头在粗壮的树干上一下一下地撞。原本就不希望他有怎样的回应或结果,这样的暗恋,自己实在不堪其负,只是想说出来,给他知道,却不料为此葬送了一段原本不错的友谊。   下一位登场的也是高中同学,他接受了我的情谊,也接受了我无私的馈赠和帮助,而后者才是他真正所求。我舍不得而留给他的吃穿用度的物质,他都心安理得地受用,却无法做到反之亦然。倒是有许多机会,我们住在一起,我从后面环住他美丽的躯体,既不知如何表达爱意,又不知如何发泄欲望,反撩拨得他兴奋而难受,常常是他那里呼呼喘气,我这厢栗栗发抖。耽误了很多学业,勉强上了大学……   z,z,这样的想你,你知道吗?   一共,才和你在一起,只有两次,这样快地就让你厌弃,我真的不甘心。我本不是个乏味的人,我也曾有着丰富的内心,幽默的谈吐,优雅的举止,和卓尔不群的气度。也曾有着高傲的心灵,不凡的志趣。可是,是什么使得自己这样颓唐,疲惫,憔悴,困顿。   去年的这样的干燥的春季,我来到北京,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求职生涯。令人难堪的赤贫生活并没有把我击垮,可是心灵的寂寞却让我倍感忧伤。我一直在找啊,找一个能爱的人。在下雨的时候,在天冷的时候,在受伤的时候,在伤病的时候,有一个人可以想,可以默默地思念。即使他不在我的身边,但他能给我个希望,叫我默默地祈盼,默默地等待,就行。   半年过去了,没有人走进我的生活。元旦的时候,正值北京的第一场大雪,天寒地冻,我无处可去,在街上闲逛了一上午,又来到那个地方。我真的寂寞极了,就任由一个中年人的摆弄,毫无欲望的我,听任他的搂抱,抚摸。在那个冷风嗖嗖的公厕,我在他的揉搓下颤抖。外边大雪又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我在他的手下喷涌而出。即使这样的瞬间,也没有丝毫的快感,凄凉的眼泪却渐渐地滑落,布满面颊。那个面目模糊的男人吃惊地望着我,顽固地希望我再来一次高潮,我无力而坚决地挣脱开他,走入外面的风雪中。那个时候,我悲哀而无奈,空气中看得见我长长的深重的叹息。   ……   z:   写下这个开头,我迟疑是否仍叫你哥哥,也不知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哥哥。我只想再给你写封信,再写一封。   曾有那么一天,那枯黄的白炽灯在寂静中撒下疲倦的光辉,我抱住自己的双肩在寂廖的小屋中久久地发呆。我是那样地犹疑。幸福能在这长长的期盼中骤然而至,只因为我遇到了你,一切都改变了模样。那些日子,生活变得那样有情有致。我焦躁而困惑地盼望天明,盼望上班,盼望能拨通你的呼机,盼望听到你粗重的呼吸。   曾有那么一天,我在浸凉如水的暗夜中奔回小屋,以极快的速度脱衣上床,庸倦如猫般地蜷缩在被子中,默默地感受着你的体温,你的气息,泪水在那一刻,便汩汩地滑落。那一天,我第一次为你流泪,只因为,刚刚过去的下午,你和我一起在床上度过。我曾那么真实地拥抱了你的温热,你的厚重。   曾有那么一天,公共汽车在深夜载着你绝尘而去,仍在车站驻望的我忽地产生不祥的预感。那么优秀那么出众的z有什么理由和蚂蚁一样庸碌的我在一起。轻易得来的幸福,让我恍若在梦中一样,唯恐一不小心,这梦就如断线的风筝,离我而去。   曾有那么一天,站在八王坟人流如潮、杂乱无序的街角,在我千呼万唤之后,得来z的留言:帽子留做纪念吧。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血液仿佛僵住,印象中好像置身于万丈高楼的楼顶,周遭是无法依恃的天空,奇怪而高远。眼前纷纷扰扰的尘世,刹时变成默片时代的电影,毫无声息。良久,良久,悲怆和着巨痛一齐从胸口涌动。在真空般的幻觉结束后,我的喉间发出呜咽的声响。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的眼里并没有泪,一点儿也没有。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4章 感情生活 (10)   曾有那么一天,电车线蛛网般地切割着城市的天空,崇文门三角地巨大的松树,让我想起有着相同景致的哈尔滨。东北人特有的耿直让我直觉地认为是自己任性惹恼了已过浪漫年华的z,导致二人失和的罪魁是自己的胡闹。这样的错觉让我内疚悔愧。曾经那样温厚而良善地待我的z竟能有失宽容地离我而去,说明自己实在是罪莫大焉。就在那个车水马龙的地方,我想到了死。   曾有那么一天,那黑夜的雨滴注入台阶下的砖缝,发出连绵不绝于耳的声响,我在沉重的睡梦中挣扎醒来,眉头拧成舒不开的纵纹,瞪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听凭黑夜一点一点地过去,曙色发白的黎明已然映在窗前了,长长的叹息才从我的口中缓缓呼出。竟然,我又活过一夜,那些为了逃避独寝而胡乱跟人去的夜晚,宛如一个个不堪回首的噩梦,令我心悸不已。   曾有那么一天,我从灯光辉煌的国际饭店大堂里悠然而出,背包里放着那个自称是新加坡华人的家伙给的五百元打车钱,动容地想,堕落是很容易的,就如死也是很容易的一样。可是自己这样,他知道吗?正像某一个夜晚,某一个男人在床的那头,对着默默流泪的我,冷冷地说到,你这样想他,他知道吗?每个人的生命,原本就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的。就这一点来讲,我们没有轻贱它的理由,不是吗?   曾有那么一天,我坐在新居的窗子前,打量着这方院子里黄昏的光线,心里很想你能在我身边,很想很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地想你。想的时候,我泪涕滂沱,心如刀绞,万念俱在惟求速死。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世界上能有几个,这样痴情地专注于一个人,终归是好事,还是坏事。怎样才能让心死如枯井,从而在其他方面找到活着的乐趣。我不知道啊。写这些的时候,我疲倦地闭上眼睛,把头无力地伏在桌上。   过去的,只好让它过去。生活在我,也许只是一个苍凉的手势。爱又如何,我的存在于今生,原本就是一个误会。我想,所有同字号的朋友都是。既然如此,那还抱怨什么呢?   弟弟上   7月某夜   z哥哥:   我想你!   我想你的时候,你知道吗?想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哆嗦了。泪水擦也擦不净。我渴望能把头伏在你的背上,痛痛地哭一次,然后静静地死去。我太累了!头疼死了!我多想啊,在你的身边,握着你的手,静静地死去……   许多个夜晚,我躺在黑暗中,如同飘浮在无边洋面上的一叶舢板,听凭着时光如水汽蒸发般地逐渐消逝,心里空洞而茫然。无所归依的灵魂在蒙蒙的泛着湿气的夜空中不停地游走。这样的夜晚,你是我心中唯一的充实。多想能轻轻地偎在你的身边,在呻吟中吻遍你的全身,然后把脸贴在你的胸前,尽情地哭泣。那些个夜啊!   如果泪水能冲刷尽心中所有的隐痛,如果泪水能冲刷尽心中所有的疲惫,如果泪水能冲刷尽心中所有的凄凉,如果泪水能冲刷尽心中所有的绝望,如果泪水能冲刷尽心中所有的苍桑,我愿意,我愿意将我一生中所有的泪,全部为你洒尽,我的亲爱的z哥哥。当我在熹微的晨光中,泣不成声,为你;当我在人流如涌的街上,泪流满面,为你;当我在别人的床上,默默饮泣,为你;当我在公用电话旁无泪咛噎,为你;哥哥,你知道吗?你看我一眼,好吗?你摸摸我的头,行吗?   我的一滴泪,重重地落在笔下的稿纸上,它倾尽了我做为男人的所有尊严,打破了我二十几年人生阅历的全部原则;我的一滴泪,重重地落在笔下的稿纸上,它凝聚了我予你深深的眷恋,浓缩了我此生此世的所有情愫。   经历了这样的一次单恋,我还会有灿若春花般的爱情吗?经历了这样痛楚的情感,我还会有明媚清新的生活吗?   大暑中的这个午后,一场滂沱暴雨给燥热多时的京城带来些许凉意。当黄昏又来的时候,我匍匐在床,忍着热伤风后的头疼,向你倾吐我的全部心事。我不知道,这样的信发出后,你能否好奇地拆读;更不知道,看过信后,你是否只轻蔑一笑。也许像某个诗人所讲: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也许路开始已错,结果还是错……我不知道,将这首诗引入我情感的叙述中,是否有违作者的初衷;也不知道,重新解读这几句诗,是否是对自己的心智做降格处理。我只想告诉你,我的z哥哥,把这一切告诉你,从来就不奢求你的感情回报。我喜欢你,仅仅想让你知道,让你知道啊。   你应该晓得,做为一个有着行为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我从来就不后悔自己的感情经历;做为一个有着判断取舍能力的社会人,我开始就知道自己将吞下怎样的苦果。可我还是无奈而悲哀地做了这只扑火的飞蛾。心甘情愿地要这样爱一次,投入地、奋不顾身地伤一次。你是我心灵的惯力,在我驰向情感目标的途中,让我理智的闸把失灵;你是我心灵的洪水,使我情感的设防,溃不成堤。   如果在以往的交往中,我打扰了你平静的生活,我求你,能够把我原谅。我知道,我的行为屈从了自己的情感,势必会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甚至伤害。但我没有办法阻止自己,就像你没有办法阻止我爱一样。原谅我吧。喜欢上你,我不认为这是什么错。而且,爱,原本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无奈的是,它烫人幸福,也更让人痛苦。   有一种药吗,叫遗忘?让我忘掉你,让我心里平静,或者死掉!   活着都这样苦吗?我害怕生活,害怕生命,就像我恐惧孤独,恐惧爱情一样。   如果这一封信引起你的不快,我很不安。   7.29夜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5章 A的感情生活   a说,那几天我心情特别好。大学文凭到手了,工资也长了,女朋友也吹了,真是三喜临门。我想出去走走,就和一帮人到大北窑去。逛到日坛,遇上他了。   对不起,你说,女朋友吹了也是一喜,是吗?   对。有什么不对吗?他长得很好看,气质也好。社会上好像叫他小b(我不能肯定),但是我没正眼看他。比他漂亮、比他有名的人我见过的太说了。他问我,这一带的庄主好像叫a,我想见见他。我说,见他干嘛,他也不比别人多点什么。他又去和y说,一定要见见a。y说,要见a容易,你请客吧。他说,好。还说,他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他穿得很时髦,但是经济条件未必好。我就是a,可是我不会见人就说,我是a。   007的电影里也是这样。大名鼎鼎的詹姆士·邦德也不会轻易告诉别人他是邦德,他要等到哪个无知小子问出:   who are you?(你是哪一位?)   然后才好说:   my name is bond。james bond。   我们每次看到这里都和大家一起鼓掌欢呼。   a讲的故事又可以这样叙述:有一天,时值初秋,a(他只喜欢穿黑色和粉红色的衣服),y(他是做服装的二道贩子,很有钱),还有美的旋律(我们问a,长得很美吗?他说,甭提多寒碜了。)一起去逛大街。走到日坛附近,遇上了他。他骑一辆赛车,穿蓝粗布的夹克,牛仔裤,白运动鞋,跨在车上。他很年轻,苍白,削瘦,头发有一点发黄,眼睛也带一点金色。a看见他的手很小,但是手指很粗,假如你做过出力的工作,手指就会很粗,一辈子不会变。他就这样站在那里,背后是空空落落的街道,踌躇不前,想来打招呼又不敢。在他眼睛里燃烧着渴望,就凭这一点可以认定他是。当然这种渴望不是谁都能看见的。我们有一回和一位同字号的朋友在公园里坐了一下午,他指给我们看了很多人,可我们一个也没看出来。这种渴望也不是对一切人的。a说,他会过来,可是y说不会。两人打了赌,y输了。   a说,我们一起到馆子里。他叫我点菜,我知道,他已经知道我就是a,但是他不说穿。他又叫别人点,别人也说,随便吧。他就点。净点些名字好听难吃无比又特别贵的菜……   吭老杆儿的菜。   对了。当然,不是自己花钱,这样的东西也能吃下去。吃完后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和我在一起。也没什么话可说。我问他,是不是经济上不宽裕。他说,我家住在农村。又说,我母亲偏瘫在床。   这简直是黑色幽默。到底花了多少钱?   我没打听。打听这个干什么?   那你说了什么?   我说,什么时候带我到你家里去看看。他说,现在就去。我说好,我们就去了。晚上我住在他家。初次做爱……他说,我只属于你。我不属于别人,只属于你。我说,我还不能说这话。他说,我只说我。   后来说什么?   后来说到他自己。去年冬天刚献了血,又中了煤气,身体全垮了。那张破床在响,真怕它垮了。床脚架在罐头瓶上,罐头瓶下又垫了好几块砖,据说这样潮虫爬不上来。还说到上中专时,从家里带饭,一大饭盒炒窝头。现在在单位吃午饭,一月的菜金是八块钱。我问他为什么要骑这么贵的赛车,他说他没有别的办法。其实他不喜欢骑赛车,这辆车是上中专时买的,就是因为每天他带的饭都是炒窝头。正是因为他的贫穷无法掩饰,所以他非要有一件奢侈的东西不可。贫穷不会杀人,可贫穷带来的屈辱感可以杀人。他家就他一个人在外边,脱离了农村户口。   这我就不懂了。一辆赛车要三四百块钱吧?又不是运动员,干嘛买这么贵的东西?吃得好一点不是更实惠,而且也是满体面的嘛。   把钱吃了可惜,就是这么想的。   你爱他吗?   当然爱。他是朴实的人。奢华的人我见得太多了。   a的上一个爱人是小c。好多年以前,他就知道有个小c。那时候人们这样提起小c:   去不去西单?   西单有啥可去。不就是小c那几个人。   还有人管小c叫语录牌下的小c。这个外号带一点翘首以望的意思。仿佛小c永远站在语录牌下,手扶砖墙,等着别人来。a从来不去西单,小c也从来不到别的地方去,所以过去他们从来也没见过面。有一天a在浴池洗澡,忽然发现有人在水下对他做某种事。a不喜欢这种方式。他蹬了那人一脚,就算打过了招呼。他甚至没有仔细看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等到他穿上衣服离开时,那人也跟了出来,说道:你是a。我在上海见过你的照片。我早就想找到你,让你只爱我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小c。他不漂亮,气质也一般。a说,我不可能只爱你一个人。你要和我做爱倒很容易,我要到上海去,有兴趣咱们一块去吧。也许是小c斩钉截铁的口气叫人感动,也许是a也想有人做伴。他向小c发出了这样的邀请。   a说,亚运会开幕那天,别人都在看转播,他和小b到乡下捉鸟去了。在庄稼地里,用粘网一网能逮上百只。假如是能卖的鸟就发财了,可惜全是老家贼(麻雀)。只好把它们的脑袋拧下来,往下一撕,就把皮和内脏都从身上剥下来。这些鸟可以烤着吃,烧着吃,熏着吃。也可以带回城里去,城里没有这样的东西。后来他们一道回家,路上碰上了z。这人我们也认识,是艺术型的,热情奔放。见了面第一句话就是:a,他是谁?第二句话是:我想和他做爱,可以吗?小b躲开了,没说话。等到z走了,他才出来说: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谁都不喜欢。我只喜欢你。   a说,我觉得他太脆弱了,不像我们圈子里的人。所以他带b到自己家门口去,这儿的孩子和a都熟。有人说,我亲爱的a,好久不见了。然后就和a接吻。b在一边看着,什么都没说。   小c和a的爱情故事是在火车上开始的。在浴池分手后,第二天他到车站,发现小c在剪票口等着。   a说,你怎么真来了。没事别跟我去,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小c说,我真的到上海有事。你看,我把行李都带来了。   好吧,你坐哪趟车?咱们到上海会齐。   我没买票,等着和你坐一趟车。   嗨!我要是今天走不了呢?   那我也不走,等你明天走。   于是,小c买了一张站票上了车,晚上两人在a的卧铺上做爱。a没有资格坐软卧包厢。后来到了上海,两人有很多快乐时光。其实小c到上海没事,他纯粹是为a去的。   我们很为小b担忧,因为他经济上不富裕,身体又不好,为了结识a,请了一次客,大概花了他一年的菜金。他和小c不同,小c起码还见过a的相片,而他以前根本没见过a。他为什么要孤注一掷,把全部幸福的希望放在a身上?a给他打了一件毛衣,他穿在身上就不肯再脱下来。到夏天怎么办?   a不应该爱小b。他是个无忧无虑的人,可是小b有好多不顺心的事。比方说他没有考大学,而是早早地上了中专。农村的孩子都喜欢这所中专,因为可以早转城市户口,早赚钱养家。他将来会后悔的,因为他绝顶聪明,对生活有绝高的期望;因为走了这条路,将来一辈子都是小学教师、技术员、护士。当护士也能幸福,不过小b当护士很难幸福,因为他对生活有绝高的期望。   这件事小b是在中专里学会的。他很少到社会上来,虽然大家都知道有个小b,可是谁也没见过他。不知道他怎么下了决心,要爱a,永远爱a。这种想法没什么道理。小b将来不会结婚,也不会有孩子,他受不了这些。而a是一定要结婚生孩子的。而且a说,结婚以后没准就收了。他们俩会有好结果吗?   而且a也不只给他一人织过毛衣,除了小b、小c,他还给一位诗人织过毛衣。这个诗人给a写了很多情诗。这些情诗的正本我们都看见了。对于诗我们懂得不多,不过从感情的丰富、文辞的华美两方面来看,似乎与莎士比亚著名的十四行诗没什么区别。莎翁的情人是男是女,史家还没有定论。所以好的情诗也不一定出于男女之间的恋情。那些诗a也读不大懂,但是他想:人家既然写了这么多,给他打件毛衣是应该的。   a说,他没法不爱小b。因为他的抑郁、冲动、渴望幸福,全都在他面前,一览无余。小b说,他一直在等待,等了这么多年,再也等不下去了。我们弄不明白,他等什么。但是a说,他都明白。小b的一切裸露出来,就像小b的存在本身。这比裸体更彻底。a不可能不爱他。   再说小c跟a去了上海。果不出a所料。小c在上海没有别的事。他是纯粹为a去的。a在上海跑业务,经常呆在饭店里,更经常呆在房间里。如前所述,他们俩有过很多快乐时光,后来小c给a写信,说到他再也不能到公共浴室洗澡。他一看见水从喷头流出来,就想到两人在上海时在喷头下做爱的情景。想到那些,他身体就有反应。除了做爱,他们俩经常在争论。小c说,他们俩应该永远在一起。a说,这不可能,因为大家将来都要结婚,为社会尽义务。如果结了婚还干这样的事,起码是对妻子不忠。小c说,将来大家不一定要结婚,可以永远作单身汉。他们俩在上海的情形就是这样。   小c对a海誓山盟,可是他们俩也就好了两个星期左右。他们从上海回家,火车离北京越近,小c话越少。最后在车到丰台时,小c说:我想我还是该说实话。原来他已经结了婚,孩子都四岁了。a大怒,打了他两个大嘴巴,小c哭了。   我对这一点不大相信,就是霍元甲打我两个大嘴巴,我也非和霍老师拼了不可。所以我要求a认真回忆一下,是不是打了两个大嘴巴。也许是两个小嘴巴,或是一个大嘴巴。a说,就是打了两个大嘴巴。   火车上别的人看了也觉得不像话,可火车上两个小伙子打架谁敢管。好在过了十分钟就下车了,没有闹出更多的事来。我问a,可曾要求小c解释。a说,还要求解释个屁,撒谎跟说真的一样,孩子都四岁了,还说没结婚!他倒是自己解释了,说在上海时根本忘了自己已经结婚,到了丰台才想起来。鬼才信他。后来小c无限追悔地说,我干嘛要告诉你我结婚了。他写信给a,说他把老婆孩子都打发回娘家了,叫a来家。a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事,抽冷子去了一次,果不其然,家里就是小c一个人。小c说,家里一直就是这样。不知他用什么办法把老婆骗走的。   据我们所知,同性恋骗老婆,花招极多。但是未经本人同意,不能披露这些花招,以免引起家庭纠纷。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说法是,本人在练气功,不近女色。因为真练气功戒女色的人不少,所以披露这一条问题不大。我们的朋友y本人不结婚,但这些事知道得很多。他说,同性恋的妻子最可怜。   谈到女人的问题,同性恋里结婚的人多,和女人有过性关系的人更多,我们还没发现谁对女人有过真正的爱情。就说a吧,他把性和爱划到了男人的领域,把家庭和婚姻划到了女人的领域。他绝不肯和男人同居,觉得那不像是一种生活。家里不但有妻子儿女,还要有爸爸妈妈,大姑小姨,兄弟姐妹一大群。老婆作为一个部分,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是爱和性要和女人挂起钩来——他说这根本无从谈起。   a对刚吹的女朋友有些意见,比如歇班的事。假如a歇礼拜三,她也倒到礼拜三休班,a歇礼拜四,她也倒礼拜四。a说,这是干嘛呀?两星期见一次还不够吗?原来a在北郊上班,她在南边,这挺好的。她非调到北郊来。a认为,两星期见一次面,到两家去见见老人就可以了。可是那女孩还要他陪着到花前月下走走。偶尔拥抱、接吻也无不可,这是因为要确认朋友关系。太多了就没意思了。那女孩还要求热烈一些,不知是从哪儿学来的。因为这些,还因为性上的事,两人吵起来,她终于说出一个吹字来。a说,这可是你说的,吹就吹!他觉得终于解放了。   我们对a说,女孩说吹,经常是不吹的意思。他说,这么颠三倒四的干嘛?后来那女孩伤心动肝,悲痛欲绝,他完全视若罔闻。这就是本节开头三喜临门的三喜之一。   a和d没有吵闹就吹了。小d比a小,而且是a教会的。他们在一个单位工作,a记得有一天中午小d羞羞搭搭地对他说:没买到。a说:什么没买到?鱼。a喜欢吃鱼,叫小d去打饭,总是有鱼吃。有一天没有买到,小d就觉得犯了错误。   a说,他不想和男人同居,但是小d是一个例外。后来小d问a,老爸老妈催着结婚,怎么办。a劝他结婚。结了婚他很不幸福,要a每年他生日那天都来和他共寝。用小d自己的话来说,他每年就为这一天活着。   a经常和同性朋友吹。这方面他很有办法。他把那些纠缠不休的追求者带到社会上去,当着他们的面和别人调情,那些人就受不了啦。当然也不会痛痛快快地吹掉,还要经过一个痛苦的过程。有威胁的:我把你的事告诉你们单位,告诉你女朋友,告诉你们家!但是a不怕。没人能干这么坏的事。还有责备的:你怎么能干这样的事?你怎能这么淫乱?卿本佳人,奈何作贼!a说,乌鸦落在猪背上,谁也别说谁了。也有哀求的:弟弟,回来吧,我等着你。这倒引起a的一点忧虑:他想起自己的亲弟弟来。这小子才十八岁,满嘴都是性交之类的名词,当着老人也全不避讳。这都是从书上看的。一方面a在给我们提供写书的材料方面不遗余力,一方面他也怕这书写出来,叫他弟弟看到会不会也学成一个同性恋。至于别人管他叫弟弟,他倒无动于衷。   我们对a说,书不会教人做什么。教人做坏事的是人。好书在坏人手里,也能成为作恶的工具。同性恋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不作价值判断。我们要做的事是留下一份记录。我们倒是不希望孩子们看到这样的书,可是这样的书还是要有。   从a的感情生活我们可以看出,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极其相似。在我们记述同性恋爱的文字中,如果抹去有关性别的字眼,从其他文字语言方面,绝不能到病态、肉麻一类的印象。倘说这是病态肉麻,异性恋的感情也应作如是观。对此我们还有一个证据,就是同性恋的诗文。与莎翁十四行诗一样,它们完全可以鱼目混珠。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6章 性生活 (1)   第一节性观念   同性恋的性观念与异性恋的性观念有很大区别,其中主要之点在于,前者必然是而且只能是以娱乐为其目的的;而后者却在娱乐的目的之外,还有生育目的。无论西方基督教传统的性观念,还是中国的伦理观念,都曾或多或少地主张过,应当以生育为性的唯一合法目的,并在某种程度上视娱乐动机为罪恶或堕落。在这个问题上,像中西文化对比中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西方的传统观念多有形诸文字者,被人们广泛讨论。由于有明确的定义和公开的论争,这些观念在现代所发生的变化是显而易见、毫不含糊的。然而,除了流传了几千年的很古朴的偏重养生意识的性观念以外,中国传统的性观念却很少形诸文字,也没有人公开讨论。这种状况随着清朝以来的禁欲倾向变得更为明显。因此,在中国,既没有人明确指出娱乐动机是罪恶,也没有人彰明昭著地为娱乐动机作辩护。与此同时,以生殖为唯一合法的性动机的道德规范却无处不在。即使到了现代,也没有人对这种伦理观念公开提出异议,因为这样做好像是在同一个没有实体的敌人格斗。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因为根本不可能具有生殖动机,就不可避免地被中国人视为荒唐行为。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精英人物的调查对象认为,将性行为仅仅与生殖联结在一起是一种原始的观点。不可否认,性与生殖的分离的确是现代性观念的一个特征。正因为同性性行为这种纯娱乐非生殖的性质,人们往往忽略它,视之为荒唐行为,从对于婚姻关系的损害程度看,已婚者的同性恋活动有时甚至被看得还不如异性恋间的婚外恋严重。关于这一点,婚姻生活一章还有详细讨论。   同性性行为是纯以娱乐为动机的;娱乐即游戏;游戏当然算不得正事;敦伦才是正事。就连同性恋者本身也常把自己的性行为称为玩。玩者,游戏也。相反,异性恋者就不常把与异性发生性行为称作玩。当然,也有不少同性恋者把发生性关系叫作做爱。在我们看来,这倒也没有什么大错,除非性行为双方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相比之下,异性恋之间的大量性行为,由于掺杂了生殖动机,是否能够被称为做爱倒大可怀疑,而且许多异性性行为双方也是完全没有爱的。   一位教育程度较低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性行为是这样认识的:我就是觉得好玩,有意思,是舒服的感觉。另一位在为同性性行为辩护时说:性就是玩,玩什么不一样,玩男玩女都一样。还有一位这样谈到自己的行为方式:我总是玩完就走,不太看重感情方面的事。和人交谈也谈喜欢怎么玩。   对性行为的娱乐性追求有时在同性恋者当中表现为一种极端的唯美追求。圈内一位以性感著称的人物作过这样的表达:同一个人做爱是一次的最好,第二、三次也还可以,长时间的多次做爱就是生活的感觉了,不是做爱了。做爱真正美好的是一次。请注意他所说的生活的感觉,可读作过日子的感觉。在这里,他把做爱与过日子分得很清楚。前者是美好的感觉,后者却不那么美好。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这样表达过类似的感觉:一开始互相比较喜欢,有过几次就再也没有愿望了。几次以后,性吸引力就没有了。   尽管在性的快感意义和生殖意义上,同性恋性行为与异性恋性行为有很大差异,但是在性与感情二者的关系上,许多同性恋者却持有与异性恋相似的性爱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有时很难有统一的评价性爱的的标准。只有性而没有爱是不完美的同性恋,只是玩玩而已,发泄一下,性行为之后除了刺激冲动,没有爱的持久。只有爱而没有性同样不完美,爱一个人是情感的升华,爱这个人包括爱他的一切,这当然包括除了亲情之外来自肉体的肌肤之爱。只有性和爱同时并存才是最理想的。   性关系要有感情的基础。性交与做爱应当是两个概念。性交在动物之间也能做,可不能叫做爱。我认为,没有感情的不能发生性交。虽说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但人不能无限地退让。对于爱,我既不希望钻牛角尖,一味地坚持,也不希望无奈地放弃。我的求偶标准在这方面和异性恋求偶标准是一样的,精神在前,肉体在后。对方必须在精神上感受力强。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我觉得我们这样的人也应注重感情,程度不应稍逊于异性恋。如果单纯为了性欲的发泄是不可思议的,缺少心灵的慰藉,心就如同没有阳光和雨露的荒原。   我基本上认为只有有了感情才可以有性,人之为人还是注重感情的比较多吧。最和谐的是性和感情的协调,最完美的是从自己所爱的人身上既得到性的快感,又得到感情的发展。但这种关系受环境的限制很难得到。   朋友们之间是很重感情的。一旦认识了,只要有过几次的交往,熟悉后就会无话不谈,并且不局限于同性性行为的发生,有很多时候没有性行为,只是彼此问候。在性行为中,我们也很注意卫生,对于肮脏不洁的对象我们绝不接触,并不是只要能泄欲,什么人都可以,有时宁可没有伙伴,也不会委屈自己。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喜欢文化层次高的,能学到东西。文化层次低的人成天老想性关系,太乏味了。我和那个大学生相好的那段时间就极少做爱。现在(指九十年代)社会上这帮小孩不懂事,层次低,来不来就说,上我们家去吧,只知道发泄,不懂感情。   一位尚无性经验的年轻同性恋者的修养就显得更高一些,感觉也更细腻,他说:性是关系中的基础,就像生命中的蛋白质,但是性要靠灵来注入,人的本质要超越动物性。我现在还没有性经验,我想只有同气质好的人,我才能做这件事。我认为人有欲、情、精神三个层次:欲是外观、肉体,要有纯美的感觉;情是情感;精神是指灵、道、智。我读王尔德的作品,他将美少年美神化了,视为灵的化身;而把肉欲的东西当作是对它的贬低,破坏,就像洪水猛兽一样。现代以来,灵与肉的冲突似乎平和了许多,商潮一起,大家都变得比较享乐化、世俗化、市民化了。现在实用性的东西、形而下的东西多了;而过去是形而上的东西多些,那种知识分子的纯精神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一谈起同性恋,往往以为它仅仅是一种性活动,其实性行为在同性恋者的心目中并不总是最重要的,有时远不如感情和生活中的其他事情重要。在有些同性恋者那里,不仅是同性恋性关系,就连同性恋这一倾向本身(包括感情、性、欲望等等在内),都只能在他的全部生活中占据一个不太重要的位置。有位同性恋者(士兵)这样表达过这种感觉:在别人面前,我是快乐的。事实上我确实快乐。因为我从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更不会为这事而茶饭不思。若到了这种地步,人也该完了。我觉得,人活在世上,有许多事情比那种事有意义得多。业余时间,我和战友们聊天,玩,读书,打球……和别人一样,毫无二致。由此可见,在同性恋人群中像在其他特色人群中一样,人们在性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上都是形态各异、良莠不齐的,任何过度概括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第二节角色问题 (1)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性行为中的角色问题上,首先应当划清一个界线,即性行为方式中主动被动这两种角色与性别角色认同中男性女性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界线。因为男同性恋者虽然在性行为方式上与男异性恋者有所不同,即有时会扮演被动接受的角色,但在性别角色的认同方面,却可以与异性恋男人没有重大差异。许多男同性恋者甚至努力将男性的社会角色扮演好,其中包括作丈夫、作父亲,履行传宗接代的职责等。   以往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大多把眼光集中在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身上,忽略了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这或许同许多寻求治疗的同性恋者恰恰都是认同女性的这一事实有关。他们当中有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女性特征,容易被人们看出与常人有异,因此更倾向于到处寻医问诊;相反,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却往往并不认为自己对同性的欲望有什么不正常,更不认为它是病态,他们除了在寻找性爱对象时喜欢同性不喜欢异性这一点之外,无论外貌衣着、行为作派还是性别认同均与常人无异,因此往往容易被忽略。   金西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指出: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性行为中,绝大多数男性仍然保留着他们的男子气,仍然遵从男性的行为模式,绝大多数女性也同样如此。他们与那些只发生异性性关系的男女没有什么两样。(金西,第201页)弗洛伊德也提出过将男同性恋在对象选择和自身性别认同这两个方面加以区分的观点,他说:关于同性恋行为的文献通常都未能明白地划分出以对象选择为一方面,以主体性特征和性态度为另一方面的问题……一个男人尽管在性格上明显表现出女性属性,仍然可以是异性爱的。(弗洛伊德,转引自韦克斯,第238页)如果将他的话反过来说就是:一个男人即使是有同性恋倾向的,也可以在性格气质上表现为认同男性。   有些同性恋者不仅认为同性恋倾向和行为不会削弱一个男人的男性气质,而且持有激烈的完全相反的看法:同性恋行为中所蕴含的男性气质和表现出来的男性度比异性恋行为要强烈。这种看法可以用法国著名作家日内(genet)的话作代表,他在我们的花儿夫人;中借小说人物之口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操男人的男人是双倍的男人。   一位英国的同性恋者写道:我是一个同性恋者,但我也很清楚自己有男性器官,是个男性。我确实感到自己很有男性气质。当我和正常男人在一起时,我没感到和他们有很大区别。我绝对没有感觉到我投错了胎。我不愿意作女人,我喜欢作男人。我不会接受异性恋对我的刻版印象。70年代男同性恋有一种攻击性极强的男性化装束,那就是对人们对同性恋刻版印象(娘娘腔)的有意识的反应。现在这种装束已经不太时兴了,但我也绝不会按异性恋者心目中的同性恋形象装饰自己。我认为他们是那么想像的,觉得男同性恋的装束应当特别的女气。我有时可以十分女气,但有时我不愿意。男同性恋者在讨好异性恋者、希望被他们接受上面花费了太多的时间。(green,143-144)   如果说上述说法还都比较笼统,那么凯查多利的数据就把问题进一步量化了。根据一种权威的说法,大约有一半同性恋男子和四分之三异性恋男子表现出典型男性的认同感和兴趣……因此,认同男性还是认同女性并不能完全表明一个人的性取向。(凯查多利,第332页)根据这种说法,男同性恋者当中至少有一半是典型的具有男子气的男性,换言之,男同性恋者当中至少有一半人完全认同男性,另一半男性特征不特别突出(不够典型),其中还有少数人认同女性。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同异性恋男子的区别,仅仅在于不喜欢女人而喜欢男人。这些男同性恋者并不会因为喜欢男性而使自己变成女气的人,而仍保留着十足的男性。我们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有调查对象提到某人从心里就觉得自己像女人并打扮成女人样时,称之为心理变态。这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持这种看法的人自己心理并不认同女性,也不愿在外貌和行为举止上令自己像女人;第二,他认为认同女性的男人是心理变态,而自己并不变态。   有人进一步将认同女性与认同男性这两种类型的男同性恋者分别命名为自体同性恋者和对象同性恋者。自体同性恋者的自我感觉与行为都像女性;对象同性恋者则本身是个伟丈夫,只不过以男人代替女人为对象而已。拉里亚提出的原则是,不应当将人为的异性恋的固化角色加在同性恋者的身上,否则只会混淆对同性恋的研究。(拉里亚,第131页) www.xiaoshuotxt.nett xt 小 说 天 堂 第27章 性生活 (2)   上述基本估计同我们的观察结果大致相符。虽然以往关于同性恋的理论十分关注男同性恋者在认同男性角色上的困难,但是在我们的调查对象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坚定不移地把自己认同于男性。一次我们访问了三位自称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这三位调查对象年龄在25到35岁之间,其中一位已婚。三人知识层次都比较高,虽然对社会学和行为科学中有关同性恋的理论知之不多,但对自己的性取向都有过一番独立思考。当我们提及赫兹菲尔德的第三性理论(以同性恋者为独立于男女两性之外的第三性)时,他们都表示反对,其中一位甚至斥之为败类的理论,因为他们全都认为自己是正常的男人。一位攻击性很强因而显得男性十足的同性恋者说: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这种变态的人极少,好多都是装的,故意扭扭捏捏,是逗着玩,想在圈里出名的。很多同性恋者表示,对港台影视节目中的同性恋形象十分反感,认为那种故意夸张的女气不仅是对同性恋者形象的歪曲,而且是对他们的羞辱。   他们强调说:同性恋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恋的女人也是女人,只不过是选择了与异性恋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罢了。性角色是一种社会角色,和性生活方式并无必然的联系。同性恋者只不过是选择了不同的性行为方式,并不一定会产生角色认同方面的问题。这类同性恋者在认同男性角色上并未发生困难,但是仍然认为同性间的性行为比异性间的更为可取。由此我们想到,即使性角色是个综合的概念,它的各个方面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有什么理由证明,一个人有了男性的生理特征,就必定喜欢交?打领带是男性角色这个综合概念的一部分(属第三性征),要在打领带和交之间找出必然联系,简直是不可想像的。   调查对象的下列说法可作佐证:我虽然从小瘦弱,但从没有女性心理,或者想像过自己是女性。我从心理上确定自己是男人,想的也都是男人想的事,像探险啦,旅游啦,事业金钱啦,抽烟喝酒等等。   有一位这样说:对于性行为的发生,我们是相互的,是平等的,没有什么男性或女性的认同,实际上我们都愿作一个男子汉。至于角色的认同,就要看两个人自己的习惯而定了。我认为男性同性恋的最大特点就是都喜欢对方是男性。如果一方把自己当成女性,那他也就缺少了吸引对方的条件,尽管男性特征明显,如果表现得十分女性,也不会有很多的朋友。他的看法是以自身的经历为依据的,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毕竟反映了部分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的想法。   当然,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认同女性的,例如这一位,他在一家公司做公关工作:我有时刻意不流露出自己的本性。男性化的(同性恋者)无所谓,我们这种女性化的(同性恋者)就要身受其害,一旦被人看出来,就会影响公关工作。作为一个办事员,本身是个男性,又娘娘腔,就会被人看不起。我们这种人的形象都被香港电影里的表演丑化了,我很讨厌这些电影。但是,如果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我就会自然地流露出女性的表情和步态。所以我时时提醒自己,不能自然流露,得收敛一些,有时还会刻意模仿一些男性化的东西。   一位调查对象讲,他认识的一些同性恋者,因为怕人看出他们有同性恋倾向,就尽量模仿周围的男性,学他们的样子拼命锻炼肌肉。他认为,这种模仿和掩饰的作法也暗含着对同性恋倾向的否定。其实,应当矫正的一个误解是,不少同性恋练健美、练肌肉可能抱有使自己在同性眼中更显性感的动机,因此是对同性恋性取向的肯定,不一定是为了模仿异性恋男人。但也不可完全排除有些男同性恋者有违心地改变自己外在形象的动机。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以后,就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说话声音要粗,走路姿势要粗犷。见到男人气足的就模仿,力求掩饰。   在调查对象中,有人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女性姿态和作派,一位无意中流露出女性举止但打扮得与一般男人无异的调查对象说:我不喜欢男人穿女人衣服,化妆,但我也不歧视这样做的人。从小学到中学,别人都给我起外号,叫我娘娘腔,别人一叫这个,我就很烦恼,很生气。我一直是学生干部,他们给我起的外号有贬意,有忌妒心理。我内心很痛苦,很不满意他们这样说我,但我从没为此和同学吵过,因为我天生这样,我不是装的。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去一家公司面试时的经历:面试那一天我特别紧张,真是焦唇燥舌。谈到一半,他突然说,你有没有觉得你有一点女性化?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能说自己的性格与工作能力同表现没有绝对的联系。他却说,女性化没有什么不好,反而会带来一些优点,比如细致。其实我一点也不相信所谓女性化就会更细致的说法,纯是stereotype(刻板印象——作者注)。可是我们的谈话变得投机起来。他告诉我,从我进门开始,就发现我的女性化。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如此sissy(娘娘腔——作者注)。   第二节角色问题 (2)   我虽然在意识层次清醒地认识到我的男性生理特征,但我潜意识里是把自己作女人看待的,我时不时地流露出一种渴望男人激情的属于幽怨女人的表情心态。我知道自己的性别角色认同障碍,我也知道尽量地以一个男人的行为语言表征我的社会自然身份的一致,但事实上我心里却狂热地希望表现自己作为一个多情女子的心态,但我没有机会,最起码在公开场合我不敢,我还不敢对抗文化与社会。但同时就必然要矫饰自己,尽量地以一个所谓‘男子汉’的形象出现,可我实在感到活得太累。于是为了摆脱这种劳累,我尽量地回避社交,逃避公开场合,但这样我的孤僻出现了,痛苦孤独感也出现了,我陷入了恶性循环中。我渴望这样一种境界,我可以尽情地抛洒一片女儿心,可以爱自己所爱的人,而不必受外在的束缚。我可以成为一名魅力非凡的女士,以我的至真至纯至善至美之心。可是现在不行,我不得不又一次跌进‘应该’的牢笼,在公众面前戴着虚伪面具。我渴望以一个女子的面孔和心理活着。   我和他在一起时,感到自己是女人,希望他们像男人那样对待我。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喜欢模仿电影里看到的女性,愿意得到男人对我的温存抚爱。有时别人给我一点温存,我就感激涕零。在想像中,总是被进攻性很强的男人喜爱最让我动情,我喜欢依恋他、服从他的感觉。上帝安排我是男儿身女儿心,没有办法。   此外,还有一些人把性别角色当作求偶策略依对象而变换。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有些人眼睛很厉害,很会察颜观色。看到很男性想找娘娘腔的,他们就装娘娘腔;看到对方娘娘腔,就作出阳刚的样子。   现在我们讨论角色问题的另一方面:关于主动角色与被动角色的问题。应当承认,在同性性行为中,确实存在着角色差异,具体表现为,有人扮演支配的、施予的、主动的角色,有人扮演服从的、接受的、被动的角色。这种角色的区别,很容易被误解为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区别。在我们调查对象的叙述中,也有人偶尔使用这样的字眼来概括主动角色与被动角色的区别。例如有调查对象这样说:角色可以针对不同的人改变,但针对同一个人就不能互换。比如a和b有这种关系,a对b角色是稳定的,a对c就可能会换一种角色。在这里,调查对象所说的角色似乎既包含两人关系基调的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含义,又包含性行为中主动被动角色的含义。这两大类角色概念的混用加深了角色问题的复杂性。   关于男同性恋角色认同问题的复杂性,正如斯克拉顿所说的那样:男同性恋是把对方当作男性来看待的,其复杂性在于,条件是要求对方也扮演女性角色。(斯克拉顿,第254页)换言之,把对方当作男性看待,与要求对方扮演的角色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要求对方扮演女性(实际上是被动)角色时,还是可以把对方当作男性看待的。由于在性行为中扮演主动还是被动角色并不完全决定于自我性别角色认同,因此大多数人在性行为中经常交换角色,毫无困难,这并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性别认同。   在调查中我们观察到,男同性恋群体中只有极少数人固定地扮演主动角色或被动角色,多数人是两种角色互换的。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多数人在性关系中,既扮演过主动角色,也扮演过被动角色;其次是只扮演主动角色的人;只扮演被动角色的人数最少。在回答你在这种性关系中喜欢什么角色这一问题时,也是答主动被动角色都喜欢的人最多;其次是只喜欢扮演主动角色的人;只喜欢扮演被动角色的人数最少。   关于多数男同性恋者在性关系中都互换角色这一点,可以举出下面的说法:纯主动被动的少,多数是一块儿玩。一般都交换角色,但也有固定男性(主动)角色、固定女性(被动)角色的。   一位比较偏爱主动角色的同性恋者说:一般的规则是他为你干什么,你也为他干什么。有一次我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他为我做完了,要我报答,我说不想干了,他说,你玩完就走啊!说着踢了我一脚,我回手打了他,调头就走。有几个人看我们打架了,追出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小兔崽子不老实(暗示他要跟我搞同性恋,我是无辜的)。   另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因为不帮对方起纠纷的也有。一般都能照顾对方。我认为应该自觉,计较这些没意思。对方给自己做了什么,自己虽然并没有对等义务,就是说非照样还报不可,但应当自觉。   我有过双方不对等的经验,从性上说难以得到满足,从感情上说,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对方很被动,自己也得不到乐趣。我有过一个朋友,在一起睡觉时,他先亲了我一下,我以为他愿意,就比较主动,后来他很躲避,有几个可能性:一个是他主意变了;二是他不喜欢我;三是对环境压力的恐惧,我主动他会害怕。做爱时他不让我亲他,时他像石头一样躺在那儿,我做了一半就走开了,太没意思了。正常的性应当是相互的。由此看来,在性行为过程中互换角色和服务,确实属于同性恋性关系的一般行为规范。   对于男同性恋性行为中的角色互换,调查对象依各自的经历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其中一种解释是:怕失去对方。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如果找到弱的,我就扮演主动角色;找到比自己强的,就扮演弱的被动角色,也互相交换角色,因为怕失去对方。还有一种说法是:人不见得只愿意被人满足,也会愿意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样双方都会满足。这一点像异性恋一样。   尽管同性恋者大多是交换角色或不分角色的,但也有人区别主动与被动角色,而且强调自己只有一种角色,从不换为另一种,例如在监狱中就有这种情况,还有古代也有这种情况。(凯查多利,第337页)监狱中的同性恋活动许多属于境遇性的同性恋活动,他们中间的同性恋对子多为保护人与被保护人、强奸者与被强奸者的关系,其重心不在于恋情,而在于权力关系,因此是不会互换的。古代的同性恋有些属于嫖客与男妓的关系,或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如古希腊),因此也不互换角色。中国古代的皇帝与男宠、嫖客与相公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的。福柯专门论述过,在古希腊男人与少年的类似师生的同性关系中,人们就不愿意承认少年也可以或应当体验快感,他们的角色应当是服从、屈从或效劳。苏格拉底说:一位青年不像一位女人那样分享交合的快感,他却冷静地观看对方陶醉于性爱之中。成年男子和少年男子之间,没有——不能也不应该——共同分享快感。(福柯,第395页)   我们调查中也发现过一些男性十足、从不扮演被动角色的同性恋者;当然也有极少完全扮演被动角色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两个朋友从不换角色,一直是女性(被动)角色。还有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被问到他习惯于哪种角色时说:我和伴侣之间有角色差别,我是女性的,他是男性的。有调查对象认为有被动倾向的人是因为缺少魅力:我在这种场所见过一个四十多岁的,老是不走,完全是接受。我想这种人可能有接受倾向,自身魅力不够。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28章 性生活 (3)   我是被动的,有时别人发泄完就走了我也能忍耐,有一种逆来顺受的感觉。对方说什么时候玩、怎么玩,我都能接受。我从不主动进攻。有人提出来让我主动,我不愿意,原来勃起的,一接近他的肛门就疲软了。有个男友比我小几岁,他希望我爱抚他,我就装出爱抚他的样子,实际上我只喜欢别人爱抚我。我从性格上讲就是比较柔弱的,有依赖性,愿意得到别人的帮助、照顾。   我喜欢给对方,但我很少要求对方给我做。所以我有一个朋友,我对他是次次做,他对我做得少。年轻时,给对方时我自己也会勃起,现在勃起的情况少了。   一位两次交友爱上的都是异性恋者的男青年不讳言自己喜欢被动角色:我和他之间的第一次是我给他做的。后来每次都是我给他做。   一位少年时代因相貌出众被人当女性玩弄过的同性恋者,显然由于其早年经历,形成了认同女性的性倾向,他在问卷上写道:从记忆中,我大约18至20岁左右开始喜欢玩弄男性,经常偷看男性,直到想男性,想同男性睡觉。特别是身材高大、粗大的男性刺激我最大……在我与男性的同性性行为中,我完全呈现(表现得像)女性一样,既不,也不……这个既不也不看来是指不采取主动角色,只取被动角色之意,证据是,这位同性恋者曾因罪被处理过,但后经医院证明他在此类关系中一向只取被动接受角色之后,处罚遂被撤销。   对于同性恋关系中两种角色孰高孰低的问题,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持二者无高低之分这样一种观点,只有极少数人认为主动角色高于被动角色。一位明显喜爱主动角色的调查对象说:我在性行为中喜欢主动角色,不情愿当被动角色。满足别人的地位低,被人满足的地位高……在同性恋的求偶过程中,一般来说,年纪小的、条件好的、被人追求的角色地位高;年纪大的、条件差的、追求别人的人地位较低。因此,就有刚刚入道的人一般都不肯接受,觉得吃亏,年纪小的连为别人都不乐意这样的说法。还有人概括说:这和年龄有关。年龄大的追求别人的多,年龄小的被追求的多。很多人年轻时以发泄为主,老了就接受发泄。   这种观念似乎并不为大多数同性恋者所接受。他们认为,性关系中的角色分工并不显著,主动被动两种角色也没有高低之分。有人说:不觉得主动被动哪个高哪个低。还有人说:两人是平等的。我也不吃亏,你也不吃亏。不能自己玩完别人,不愿让人玩自己。也不会看不起愿作女性角色的人。   第二节角色问题 (3)   还有人从异性恋思维定式角度批判了褒扬主动方、贬低被动方的观点:有人喜欢某种做爱方式,有人不喜欢,并不是所有的gay都喜欢top(主动方,在上者,又译顶子——作者注),不喜欢bottom(被动方,在下者,又译底子——作者注)。以为top是好的,bottom是不好的,这是不对的。如果我喜欢作bottom,我不会隐瞒,以为被x就是不好的,是受污辱,这样看是不对的;以为top就特别男性,这也是不对的,混淆了一个概念,以为top是男性化的象征,bottom是女性化的象征,这是异性恋的想法,没有说到点子上,把不重要的东西当成重要的了。有些异性恋动不动就问别人是0还是1(或者i和o,a和o),这是过度概括,不正确。   同性恋性活动不是必须有,有些人尝试过但不喜欢这种方式;也不一定分主动被动,都是相互的,双方都有进入和被进入。我认识一个人,他就要作一个大男人,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去找女人呢?他说,征服男人才有意思。我觉得这种思维方法特别不好,有偏差。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同调查对象探讨过角色问题,其中有一位文化修养较高的人对此发表了他的经过深思熟虑的长篇大论,他抨击了在这一问题上的异性恋思维模式,提出用语革命的概念,对我们有很大启发。最难得的是,他的观点是从他自身的经验中体会出来的,是一种以自己的皮肉为证明的理论,这就显得比异性恋观察者的任何分析推论更有价值:   我第一次同美国同志(港台用语中特指同性恋——作者注)接触时用的词是husband(丈夫——作者注)和wife(妻子——作者注),来区别性活动中两个人理所当然会被分配到的角色,可别人告诉我,他们只用top和bottom。最简便的理解是:top是指性行为中插入的一方,bottom是指行为中接受的一方。同志杂志上的求友告示里可能就会用到moretopthanbottom(以作顶子为主——作者注)来表示自己的偏爱。我想这是一种用语中的小革命,即半彻底地抛掉异性恋模式的包袱。   在男同性恋对子中,通常理解为top=husband,bottom=wife,这种现象确实大量存在,我想人们如果用所谓的异性恋模式中的一切来套,来对位于同性恋现象,可能这种状态就更明显了。可实际上,top一方完全可能是在心理上是wife的感受:有的bottom可能会大胆地露骨地要求我去top他们一下,在性起动冲动强烈程度上,无疑他们属于男性的,而我半推半就,甚至是为了爱情准备献身,也就top那么一下,可见我这时的心理状态无疑是典型的传统婚姻中的女性心理。况且实际上有些性行为当中不存在什么top和bottom之分,男同性恋亚群中有一类叫o\/j,是指只有jackoff(手淫——作者注)和oral(——作者注)的活动;69式当中就表示出这种状态下的男人们确实是男人,而没有所谓的男人女人之分。   再具体到我的个人经验:我遇见过相当数量从外表到内心完全男性的男同性恋者。有一个我叫作‘杀人犯’的小子(他的长相令我不由自主想起前些时候轰动的辛普森杀妻案主角)摸着我的手说‘你真嫩’。可不要认为我真是如此,只不过比他工人老大哥的手要光滑些罢了。他决不会将我当女性,因为他十分惋惜我太阴柔了些,缺乏阳刚之气。然后,他向我炫耀他粗壮的大腿和胸肌,还有扎人的胡子。考虑到我们多次见面以及他的一系列行为,我能肯定的是,他绝对是认同男性的gay,而且男伴越男性化,器官越大越硬,越是吸引他。在我和他的‘可耻的罪恶勾当’当中,我也不认为自己是女性化的。当然你可以说小弟弟心理、儿子心理、士兵服从将军的心理可以等同于妻子服从丈夫的心理,那我没办法。我只是觉得我们像两只作乐的小猪。   电视里动物世界专栏有一回讲,一种濒危的鸟生的蛋被研究人员带到温室孵化,没有及时送回母巢中,该鸟长成后无法跟别的鸟相处、交配,只会独往独来。这和印度等地的狼孩是一个原理。我强烈地感觉到,在研究中把性行为活动中的双方划成男女两大阵营只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角度和一种方法,正如肉眼看不见红外线一样,这种研究也会看不见某些东西。由于同性恋者一般都是在异性恋的环境中成长,他们必然会学会用许多异性恋中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可一旦他们进入到同性恋群落当中去之后,他们又可能会修正自己,使自己的行为顺应自己的小圈子。   具体到我自己,我是12岁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倾向的。在15岁开始长出胡子时十分抵触,老用手拔,可10年以后我却在寻找有什么药物的方法使自己能成为美髯公。我记得你们引用一个同性恋者的话说,同性恋者模仿周围的男孩练健美是对同性恋价值的否定,对不起,你们错了。这恰恰是一种肯定。如果你认定男同性恋者一定娘娘腔,那么你可以这样说;可如果深入到他们内部,你就会发现他们练肌肉只为吸引别的男人以及自我满足。像我跟上文所说的‘杀人犯’的交往当中,我就意识到为了吸引和取悦对方,必须更像男人,不仅是身体,在心理上也一样。如果你总像一个女人一样扭捏,你会把你的朋友吓跑的!如果你把自己摆在一只小公猪的位置上,那么你们就能充分享受到猪的乐趣。   如果一定要说有脑性别的话,我认为也不存在绝对的gay的脑子是女性的道理。我想这是在男性与女性之间的一大块范围,既有完全认同男性的,也有完全认同女性的,更有中间灰色的一大群可左可右的‘性态’。我说过自己在心理上是more bottom than top(以作底子为主——作者注),我当然不喜欢不阳刚的朋友。可我绝不是那种事事依赖别人等待别人来领导的人(即女性心理的人)。好几次别人要我去top,我拒绝了,可我得承认有时我真的很想去top别人。毕竟男性的大部分性感区集中在撒尿的部位,top别人一定快乐来得强烈。   除却性,在感情方面,你看我可像那种对master(主人——作者注)服贴得要死、五体投地地崇拜他、事事以他为中心来过活的传统女性那样?对不起,我办不到。我承认有许多男人智力上、体能上或两者相加都高出我一大截,可要我像女人那样对他们加以仰视,我无法做到。不是我不想这样做!固然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刻,我会像小弟弟渴望哥哥的照顾、儿子渴望父亲的帮助那样与另一个男人相处,可我知道山外有山的道理,哥哥和父亲也有他们的哥哥和父亲,而时间会有轮回的机会,恐怕我还是他的哥哥和父亲呢!我相信,稳固的爱情一定是建立在朋友友谊之上的,如果大家的心灵都是自由的话。   作为一个至少在心理上是more bottom than top的男同性恋者,我很难相信那种女性天生希望依靠男性希望被男性所征服和统治的说法,有些社会生物主义者甚至将此说成是因为女性生来有一具等待被别人插入的性器!果然如此,某些第一、第二性征完好的男同性恋者的表现当如何解释?再说也不是所有的异性恋男人天生就希望被女性依靠,希望对女性施加权威。我确信大部分女性此种小鸟依人的需求不过是文化塑造的后果。其实,不只女性,很多男性也从心底里不接受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希望有个偶像去追随,去臣服,去溶为一体,以消解自身的种种不足。至于说为什么有些女性心智很高,却巴望有个男人来统治她的生活,我只能推测这是因为她所受教育中理想的幸福的性关系模式已经占据了她的大脑,挥之不去。相对而言,我觉得有些男同性恋对子中的关系倒是听起来巧妙一些,因为他们角色互换,一会儿是父亲、大哥的派头,一会儿又是弟弟、小儿的架势。我还是更欣赏这种关系,尽管大家都在演戏,但起码是场好戏。   综合调查所得,我们对同性恋性关系中的角色问题得到以下结论:在男同性恋社群之中,有相当多的人不扮演固定的角色。在同性恋行为中他们对性伴侣的看法,可以称为兄弟情谊(brotherhood)。这种观念或许是从社会同辈男人的相处方式中脱胎出来的。因此,对于同性性行为中不可避免的主动和被动角色的划分,绝不可以简单拿来附会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要避免对同性恋关系套用异性恋思维模式的作法。   当一位同性恋者渴望能够得到他意中人的钟情时,往往会说:你对我干什么都可以,以对方喜爱的性交往方式来取悦对方。此种行为的意义,确实近似于传统文化中女性角色的实质,即作出肉体上的牺牲,换取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按照这种传统的异性恋思维模式,将这类被动角色视为女性角色,将主动角色视为男性角色,似乎没什么不妥。但是,近代科学已经证明,女性在生理上获得快感的能力并不弱于男子,近代观念的发展也反对把女性禁锢于无性状态、被动状态和纯粹为对方服务的境地,让她们在性的方面等待男性的开发。因此我们认为,更科学的描述方法不应当使用男性女性角色的概念,而应当使用主动被动角色的概念。   在讨论同性恋关系中的角色问题时,还有必要提及历史上发生过的人类学与优生学的论争。按照优生学的观点,精神品性像身体特征一样,都是可以遗传的。无缺陷的遗传和正确的发育必然会导致男性角色与女性角色的明确划分。从这一观点出发,必然会得出同性恋违反自然的结论。在涉猎前辈性学家的观点时,我们发现不少人受到了上述观点的影响。例如弗洛伊德就曾认为,男同性恋者是停留在肛门性欲阶段的男人。有些同性恋者从获得快感,这是实有的事,但瞬间快感在性生活中的意义不宜夸大,因为这种瞬间快感可以用极简单的方式得到。不只一位同性恋者对我们说:性生活中有意义的不是那一瞬,而是整个过程,包括追求、调情、互相爱抚等等,交流与共享是很重要的成分。 www-xiaoshuotxt-net txt 小_说天+堂 第29章 性生活 (4)   在与优生学的论战之中,人类学家博厄斯指出:一切复杂活动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在广大的健康人群中,社会刺激远比生理机制更有效验。(转引自弗里曼,第33页)整个文化人类学就建立在这些论点的基石上。从这种观点观察同性恋的角色问题,我们得到这样的看法:性别角色主要是社会角色,它不是由生殖器和遗传基因来定义的。考察人类的一切行为,动物学的成分只占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应是文化因素,是后天习得的东西。因此,绝不能将同性恋者在性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完全等同于其性别角色。   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1)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样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的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有四分之三在做爱时刺激,而异性恋夫妻中只有3-4%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相互手淫、和,偶尔采用人造和震荡器,还有极少情况下有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性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17%,在异性恋中占5%;这种行为方式是男同性恋者最常使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在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线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因为他们是从自己身上了解到对方的性敏感部位的。(凯查多利,第336-337页)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很多同性恋男子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插入的肛门性交。(拉里亚,第131页)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做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林纳,第70页)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统计资料如下表:   接吻86;79;14;256;4746;2   触摸生殖器93;91;84;256;4796;0   生殖器被触摸93;92;43;657;073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75;220;04;842;459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75;818;26;142;4613;2   肛门被他人口刺激50;343;66;118;8273;3   肛门被他人生殖器插入48;546;15;523;6382;7   口刺激他人肛门24;269;76;17;3113;2   (潘绥铭,第429页)   我们此次调查问卷数据与潘绥铭的数据大体相符。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就少多了,更少。在从未过不经常经常这三项描述中,较多人属于从未过;较少人不经常;填写经常的人数所占比例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我们的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做了下列一般描述:一般两人好,就是相互,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和相互手淫,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腿之间。相互手淫,相互。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厕所。做爱主要是抚摸,亲吻,,手交,有时使用其他工具,不是必须的。我喜欢爱的感觉,不喜欢暴力。我知道对艾滋病要谨慎一点,我不会做太离奇的、不卫生的事。不作,我也不愿,只是一般的抚摸手淫。   有人谈了对接吻的感觉:以前我一直拒绝跟人接吻,因为我认为接吻不属于性行为,而应划入感情的范畴,所以当我第一次与人做了这种事之后,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词所唱的‘我的舌头是美味佳肴任你品尝’一点也不一样。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总之这一切并不令人激动。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不爱他。我拼命想要解释这种失望和失落,想了很久。一位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有过许多陌生性伴侣的人说:记忆里我一生接过吻的没有几个,至多三四个。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这样写道:20岁到40岁之间,虽结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发泄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边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胆中插入寻求快乐,并喜欢在公众场合主要是公厕和浴池,裸露阳物,观看他人的。44岁时,一次在浴池遇一三十多岁的军人干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两人同至旅店拥抱,接吻,相互手淫,他还用口吸吮我的精液,这是第一次。   我刚参加工作时住集体宿舍,一屋住七八个人,我和他两张床挨在一起,就有了这种关系,每次都是相互手淫。这种关系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关系很少。那时我们都是高中生,在一个床上睡觉,别的不会做,只是拥抱,他是被动的。他有了反应后通过自己手淫解决。   我们每星期要做一两次,大多数时间有。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搂在他怀里。接吻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由于太多,我犯了痔疮,疼的时候就不喜欢,后来不疼时就喜欢。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这样谈到性快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彪形大汉,年轻时一表人材。他不喜欢他的老伴。他主动来找我,老想让我给他,有时我就满足他的要求,他x后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热血沸腾,有一种整个人都解放出来的感觉。   我和他91年认识,94年发生关系。我这三年都没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酒,想顺路去看看他。他一个人住。我就和他睡一块儿了。我一摸他裤衩说,怎么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缩回来了。我平时总喜欢搂着人睡,睡着睡着他就翻过身来把我抱住了,亲吻,抚摸。我从头到尾亲他,给他叼了,后来就。他是插入者。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是以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深入访谈后所得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的全部性活动当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也有不少人从未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发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分的中国男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的情形很多。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时间,性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从未有过。   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作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我不喜欢,觉得自己对别人做不卫生,别人对自己做不舒服,很痛。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过69式。   在发现艾滋病之后,更多人从健康方面考虑,减少了活动。统计资料显示,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的开展,美国同性恋男子的发生率已从1984年的39%下降为1987年的19%。使用避孕套的人则从相应年份的26%上升到79%。(万延海,1992年)调查中发现,近年对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也部分地改变了中国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虽然大多数人认为艾滋病的威胁还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杜绝行为,有人听说唾液会传染,连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从未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按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要求,也不喜欢,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虽不喜欢,但接受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我不喜欢被动,做这事的前提是他喜欢。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我这样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作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那次坐火车去xx,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做爱过程中提出什么要求他都答应。被动一开始是疼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作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对方是有用的人,自己就会同意接受: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俩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有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做,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很少,多是互相。与其他方式相比,更貌似异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予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予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以下的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像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像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一位偶然结识的伙伴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有过被动,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最后,有少数同性恋者从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这种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我不赞成。从心理上讲很厌恶,有脏的感觉,觉得像低等动物的行为。相互手淫和都可以接受。我讨厌插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不愿意。自从我有同性恋行为以来,十五六年了,不足十次。   总之,尽管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都有过的经历,但它确实属于一种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从发生频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恋性行为中不是频率最高的性行为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性倒错者中,肛门性交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淫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甚至有上瘾的。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到过有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喜欢施予的资深同性恋者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30%的人非常乐意接受;30%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还有40%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将这一估计到其他调查对象那里核对,他们大都认为差不太多。   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2) www-xiaoshuotxt-nett xt ~小 说天,堂 第30章 性生活 (5)   调查过程中,不只一位调查对象提到过北京的一句俚语:十个扁不如一个圆。有一位说:自己对无大兴趣,别人有提这种要求的,不少人有这种要求。提施予和接受这两种要求的都有。我认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就要求。另一位提到,他曾在某个边远的省份工作过一段时间,曾在公共厕所里碰到过年纪大的人说:哪个小伙子来x我。还有一位说:以前都是,开始挺痛的,后来就不觉得痛了。我认为我自己是被动型的那种。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觉得由于长期接受,我的体形和走路姿势会有一点改变,你看我的臀部是不是有点翘?我觉得走在街上老有人看我。   一位承认喜欢被动的同性恋者说:第一个朋友是我追求他的。他对我做过两次。我喜欢叫床。和第二个朋友很疯狂,像两个畜牲一样。我这样说不是出于罪恶感,只是当时的举动语言事后想想挺下流的。他一下子就进去了。他进入时我没有勃起。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碰上过一个喜欢接受的人,对反应极强烈。我从来没见过反应这么强烈的人。整整一宿都没停,老要求。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喜欢接受的并不一定是长相女气文弱的人,越是黑糊糊像个爷们的,越是喜欢挨x,后面准行。   一位五十多岁的同性恋者说:一次我在浴池遇一中年工人,结识后开始相互,并通过其介绍,认识了许多人。以后在太原、石家庄、杭州、无锡等地,先后遇八九十人,者六十余人。现在间隔一二十天不玩一次,心里静不下来。喜欢,遇可意者,亦当被动者。因儿女已大,有负罪感,近一两年此种感觉已渐淡薄。   这位调查对象还罗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况:朋友a,66岁,18岁父母包办结婚,不乐,其同伴人帅,粗壮,同床相互,如今只能充当被动角色,喜予他人,让人x他,日不空过,得趣时直喊爸爸。朋友b,56岁,17岁结婚,婚后不久遇一国民党驻军从肛门x他,以后入道,现在扮双重角色。朋友c,43岁,成年后追一姑娘而怯于开口,姑娘婚后,他再未谈,现在仍独身,只喜让人x他,彻夜不止,极觉快慰。朋友d,40岁,年轻时同一女工性交受惊,以后转入男性,喜欢插入,时间可达一小时而不,有时不尊重他人,圈内人已大都不欢迎他。朋友e,35岁,人朴实精干,读初中时与同村一中年人干活,受诱手淫,再后喜窥男性阳物,同外国人玩过(老外为他),对女性冷淡,第一次结婚失败,二次结婚后妻子性欲不大,此人极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门(洗欲后),亦喜夹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为我至友,虽隔千里,书信不断,语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难看懂。   一位调查对象分析道:男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最少也许是客观的,但我的体验,这种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环境限制外,生理条件也有很大关系。肛门紧缩干燥如果又有痔疮,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复实践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体会到其乐无穷。同性间生理感觉互相了解,心理也较异性容易沟通,肛门的紧束也比生育后的女阴的松弛性感舒服。他还谈了对的感觉:也是如此,我想比心理障碍更大,因此这些形式的使用有个发展接受的过程。许多异性的结合也不能尽善尽美地发掘性感觉,原理完全一致。   调查对象中对行为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人的肛门内有性神经,就像鸡的性交是一样。人类进化之后,肛门内的性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性恋生理方面的研究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何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被动者能够达到性快感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于被动伴有疼痛而且姿势显得屈辱,有些调查对象常常将接受与受虐混为一谈;与之相对应的施予则被视为施虐。他们说:接受就是受虐。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异性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动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机会大大少于主动一方),同性恋行为方式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美国的男同性恋所说,在少年时代他从异性恋淫秽色情品中学到,去爱一个男人就意味着接受他的暴力。作为结果,他从他的第一个情人那里接受虐待,因为他希望被男人所爱。(mac kinnon,in st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性行为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他们的行为有时会被视为有受虐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xx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x(施予)就x我。我让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脚缝的时候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性生活中偏爱扮演被动接受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愿望。如果用心理分析的逻辑来说明这种心理,这是一种自我惩罚的冲动。一同性恋者说:xx是xx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自己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脱光,看了五分钟,给我手淫,要求我x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淫,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激就x了,真是典型的受虐分子。   这些同性恋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恋中也存在的虐恋(sodomasochism)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恋行为在我国同性恋的行为方式中也有发现。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戏的性质。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换得的是性满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是完全的痛苦。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有s\/m(性虐待——作者注)倾向的人。我觉得只要是双方都能接受,能从里面得到快感,这样做又何妨,这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他又补充说:我认识的人里s\/m不多。另一位说:我遇到过一个上海的(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要打脸,还让人小便到他脸上,越受虐越满足。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有一个人喜欢挨骂,要一边干一边挨骂才行。xx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xx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虐待狂,愿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几个人同时x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一位调查对象讲到:我知道有一个受虐狂,喜欢被人打,屁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北京人(指同性恋者)里有这种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虐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我在圈里和人聊天听说过有人爱施虐,打人,强迫,还要被动的一方像女人一样呻吟。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碰到过这样的人,挺危险的。所以说交朋友时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发展关系。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喜欢挨打的,但是我被动时就有受虐的感觉。   圈里有喜欢受虐施虐的,但人数非常少。有些轻微的虐待表现,比如在做爱高潮时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个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里也会看到有人身上有咬伤。我有过一个朋友,他让我咬他,说是让我给他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次经历:有个人听说我手感强,他找到我,先给我,满足后要求我把他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性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精疲力尽。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到对方呻吟,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做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做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入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群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如何解释这种区别?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第369页)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由于被动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活动过度,不像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二至三次。有20%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13%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17%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第333-334页)金西的调查则发现,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金西,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768名女同性恋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刺激等)比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同性恋女性80%;双性恋女性86%。(hatfiel det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一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1—5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一位调查对象所报告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9到20岁时身体最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以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的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做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有一位说:我和xx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四十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限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的同性恋者当中属常态。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1章 性生活 (6)   第四节性感标准 (1)   生理学将人体性征分为三等,第一性征是指性腺及附属器官;第二性征是指除生殖器官之外的身体特征,如乳房、胡须等;第三性征是指服饰、发式及性别的社会角色认同。从这三种性征来看(尤其是前两种性征),男同性恋者都是男性。虽然有些男同性恋者有易装癖(transvestism)和易性癖(transsexualism),但是有易装癖和易性癖的人并不一定是同性恋者。   男性的第一性征在性活动中的意义在于勃起和,这一点在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身上,和异性恋男人毫无区别,所以他们在认同于男性这一点上并不产生困难。问题在于对对方的要求。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些有过与异性性生活的经验,他们说,与异性的性生活缺少乐趣。但是这样的性生活最终也能达到勃起和,达到快感,缺欠在于对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多数有过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表示,与异性性交本身一旦开始进行,就能顺利完成。就所能得到的快感来说,他们认为就是那样的,没什么区别。对与异性的性生活不满意,主要原因还是对方缺少性感,引不起兴趣。他们的感觉主要在于女性缺少男性的第二性征,因此不能令人满意。也有抱怨女人老要哄着太缠人的,这些心理方面的不满应归于第三性征。对女性的第一性征,即性器官,未听到过多的负面评价。对于交,凡是能做成的,也未听到过于不满的表示。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不喜欢异性仅仅是因为厌恶交,即厌恶女性的第一性征;相反,却有不少证据表明,是女性的第二三性征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就是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和女性性交是可能的但是不快乐的原因。   有人这样谈到他与女朋友的一次性经历:我闭着眼躺着,她给……过了好久我才起性,然后她骑在我身上,像男人对女人那样干。我始终闭着眼,想着和同性朋友干的情形……我尽量把她想成男人。这位调查对象后来结了婚,一直不愿和妻子过性生活,他抱怨说,他的妻子不如以前的女朋友体贴。还有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婚后开始同性恋接触的。他承认,在有了同性性生活经历后,再过夫妻生活感到困难。几乎所有有过异性性生活经历的调查对象都说,对方的第二三性征令他们不满意。   那些有过异性性经历的同性恋者,在性交准备动作(foreplay)这一环节上都有困难。问到对异性的爱抚,他们中间的大多数表示,根本没法进行,只有一位表示说:摸摸乳房我还是挺有兴趣的,但说此话时带着言不由衷的神情。他们不但自己不爱做,也反对女方做。一位调查对象抱怨说,他和女朋友接吻时,对方乱摸他。据说像蛇钻进了衣服,非常难受。要是隔着衣服触到了生殖器,他就完全招架不住,再也装不下去。但是在同性接吻时,这种接触感觉就像通电。最后他和女朋友吹了,可他还得找女朋友,因为家里逼得太急,他希望下一个不要乱动手才好。   有位调查对象谈到跟异性的性接触与同性性经历的差异时说:从脱衣服时就不一样。要是同性朋友,总是满怀渴望,带着赞美的目光看着你。她倒好,好像看一根木头,没有意思。他看她的裸体也毫无感觉,根本不能引起兴趣和美感。还有人说,女性的皮肤没有弹性,软塌塌的,触摸时觉得毫不性感,体形也不好看等等。总之,女性的体态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   关于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很难一言以蔽之,他们当中有不同观点,正如拉里亚所说:许多具有同性恋自我认定的男人也有着坚定的男性意识。他们不想成为女性,他们也不与女性相似。男同性恋者很少模仿女性的特征,而一些模仿女性特征的男人却不是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一般认为他们的同伴的特征也应该是男性化的。对大多数男性化显著的男同性恋者来说,女性化的同伴没有吸引力或者令人讨厌。只有一些男同性恋分支群体认为模仿女性的男性充满性感。明显的男性特征(宽阔的肩膀,窄小的臀部)和夸张的男性特征(硕大的)是大多数男同性恋群体所崇尚的。(拉里亚,第133-134页)   从问卷数据来看,大多数男同性恋者并不喜欢男性有女性性征,而是更喜欢男性性征。在体征方面,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喜欢宽肩窄臀,认为性感,没有一个人选择喜欢窄肩宽臀。其次喜欢的体征是身材高大,这也是典型的男性第二性征。喜欢肌肉发达的人也比较多,仍属于男子第二性征。然而,也有不少人喜欢肤色白净;喜欢文静漂亮的人多于喜欢粗犷彪悍的人。在调查对象所喜爱的男演员中,喜欢三浦友和的人数大大超过喜欢史泰龙的人。我们认为,这里或许有人种及文化差异造成的取向差异——西方人认为肌肉发达、粗犷彪悍的男性最为性感,而中国人则喜欢白面书生型的男子——但也可能是部分男同性恋的性感取向,即不喜欢男性特征过分明显的形象,而喜欢有点女气的男性。有一同性恋者说:我喜欢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文静腼腆的,另一种是风流潇洒的。另一位说:我喜欢儒雅书生一样的男孩,不喜欢粗豪的那种,就是五大三粗好像健美先生那样的男子,也不喜欢漂亮的风流小生。还有一位说:我喜欢东方男性,喜欢谢晓东的形象。我喜欢对方清秀斯文,又是真正的男孩子。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像女孩的,谁也不喜欢。   不少男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固定在青春期少年的形象上,例如据一位在圈内以性感著称的同性恋者说,性感的地方在于肩膀、臀部和上身的三角形。宽肩窄臀最好,上身三角太大不好,无三角也不好。肌肉太发达不好,比如体操运动员并不性感,他们太壮了,身体触摸起来太硬;松弛的身体也不好。描述最后定型到这样一种男性形象:各方面都像是个青春期的男孩子,很健康,皮肤也好,身体正在发育,大部分已经成熟。这就是他们所喜爱的身体。同性恋的爱抚,主要是欣赏这些地方。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坚持认为,男子气明显的男子才性感。一位调查对象这样描述自己的性感标准:自从能够分辨男女的美丑以来,总是被男性美所吸引和刺激,对异性很少动情,欣赏男性的矫健豪爽,不欣赏那些矫柔造作的带女孩子气的奶油小生。比如看蔡国庆、张国荣,实在乏味,而看尤勇、申军谊,有按捺不住的情绪,想把他们剥得光光,抱得紧紧,为他们奉献一切。尤其喜欢欧美男性,不要说史泰龙和佐罗,大多数英武男子都能引起一种性的渴慕。   我喜欢强壮的,男子气重的,不喜欢冷艳的那种。喜欢史泰龙、阿兰;德龙,讨厌女气的男人。有时身心都很疲惫,睡不着觉时,就希望躺在一个强壮的男人的怀抱里,但这并不是女人的感觉。   我有过两个男友,都特有型,练举重,练游泳,身上没有富余的肉,腿上的肉紧绷绷的,腹肌也是紧绷绷的,屁股挺翘的。   一位自承相当女性化的同性恋者说,喜欢彪悍的,对奶油小生式的男人不喜欢。我自己就很女性化,所以喜欢男子汉,喜欢果断有主见的男人。由于我自己女孩气重,依赖性强,所以特别喜欢男子气重的男人。   我喜欢彪悍强壮的男人,不喜欢蔡国庆那样的奶油小生。我从小在堂兄弟中间长大,我的几个堂兄弟都很强壮,也很英俊。   有好几位调查对象心中的第一位性感明星都是自己的体育老师,例如这一位:最初产生这种感觉是对我的体育老师,那次我看到他只穿了一条三角裤,就有了感觉。那年我17岁,在上高中。   我觉得最性感的演员是三浦友和、申军谊、郭富城;粗犷彪悍加上温情的男性最性感。三浦友和既刚毅、深沉、宽厚,又温情、善良。相比之下,阿兰;德龙面孔生硬。我为什么不喜欢史泰龙呢?他虽有一身肌肉,但眼睛、脸部缺乏柔情、温情和爱,所以,他并不性感。性和爱应该是连在一起的。   一位男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对男性身体的感觉,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男性生殖器的感觉:性的产生是很直接的。女性裸体引不起我任何反应,而同性裸体尤其是体型健美的裸体可以直接唤醒性觉。触摸和吻这样的的肌体是一种绝妙的感觉。的体验是令人心旌摇荡的。看黄色录像,反应往往不是因为女性的裸露和挑逗,而是画面中男性的充分勃起,由此产生的兴奋强于前者。所以,对于同性恋来讲,偷窥浴室中正在洗浴生殖器的场面,如同对方在抚摸自己,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如果窥视自淫的同类,会更加兴奋。   好莱坞的明星生活;一书中有一段描写:约翰如饥似渴地盯着正在淋浴的体育教练(身材健美壮硕)的胸部、腹肌、大腿……我想,这种场景描写是很诱人的,其中,翻译肯定跳过了这个部分。我偏爱胸肌发达的同类,看到面容温情、胸肌发达的半裸影像,就会产生性反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守林人洗浴的镜头处理得非常性感,镜头由远景(侧面,可见清晰的壮硕的人体轮廓,甚至生殖器部位)切换近景,最后是健壮的手臂、腹肌、大腿的特写。我的感觉如同查泰莱夫人一般,是一种性的诱惑。豪门恩怨;中不时出现的网球教练马克赤裸上身、腰际束巾的画面也很性感。他发达的胸肌使人感到力量和激情,遮掩的浴巾使人联想里面赤裸的兴奋的壮硕的。这是一种性的感觉。如果和这类人做爱,是会终生不忘的。   生殖器肯定是男同性恋性感标准中重要的一项,有的人自承有生殖器崇拜:我从小就对男性生殖器有好感,可能要算生殖器崇拜吧。我的性行为方式中最喜欢的方式就是为人。我从来没觉得男性生殖器脏,但是对女性生殖器就有脏的感觉。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有过一个朋友,他已经去世了。我们是在公园练功时认识的。他从50岁就阳痿,他好这方面的事,想看看别人长得大还是小。但他不愿,嫌脏。   同性恋者是否喜欢男人表现出女气是因人而异的。一位调查对象提起某人时说:他长得太漂亮了,穿上军大衣和女的完全一样。可也有些同性恋者讨厌女气,例如有一位这样说:有的男人有女气让人恶心。但也有例外,我认识一个男孩子,有种活泼的孩子气的女气,很可爱。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喜欢给人感觉透明、清爽的人;不喜欢油头粉面的英俊小生,喜欢比较朴素实在的、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接触起来比较轻松的人。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2章 性生活 (7)   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侣的:我心目中的他应该是25岁到35岁;可以有婚姻经历,但当然现在要独身;身高最好是比我高或稍矮于我,在这一点上不能太苛刻;性格是中性即可,不能太强求他的男子气,这样的男人优越感太强,自然不能太女气,否则跟女孩结婚更真。我看重气质和长相,喜欢大度、宽容、体贴的人,不喜欢进攻型的。我的择偶态度:首先要漂亮(我们同性恋者认为漂亮的你们不一定认为他漂亮),有修养,身体健康,年龄不能大,如果大(例如超过40岁)则只能作柏拉图式的恋爱;我偏爱一些有父性或男性性格的伴侣,讨厌女性化的朋友;思想层次与思想境界要高,真正能平等、博爱和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经济和地位一般化;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伤害他人和社会,不怨天尤人。由此可见,同性恋者也并没有一种统一的审美观,这一点和异性恋相似。   除了三大性征之外,有许多人提到年龄的重要性。有人在择友时喜欢年轻的,有人却更喜欢年长些的。前一种情况如有人说:我喜欢年轻漂亮、有知识有教养、懂感情懂事的,不大喜欢年龄大的。见到年龄大的觉得很可怕,超过50岁的特可怕。身上一把骨头,给人可怕的印象。稍微大点我还行,老头我就讨厌了。我喜欢年富力强、有活力的感觉。后一种情况的例子有,一位同性恋者受到年轻朋友的耍弄欺骗伤了心,后来我再也不喜找年轻的风流小生了,我喜欢年龄大一些的,四十岁左右的,既有兄长之爱,又有父爱。一位年轻同性恋者爱上了一位年龄较大的人,他说:异性恋里也有老夫少妻的,感情好最重要,其他都不重要。有的人并不是喜欢年岁大的伴侣,只是喜欢比自己年龄稍大些的。一位约20岁的同性恋者所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我认识的几个朋友,最大的27岁,最小的也比我大几岁。我喜欢给人小的感觉,好让别人关心照顾自己。但是总的看来,还是喜欢年轻的人多些。   第四节性感标准 (2)   一位年轻人对年龄问题的看法有相当的代表性:我有个老年朋友。我不喜欢老工人,喜欢有风度的老干部、老学者。有的年轻人喜欢老人是另有所图——性上得不到满足,就在其他方面补偿呗。我觉得有些老年很蠢。我的那个朋友有一次就推我肩膀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他色迷迷的,总是去找年轻人,他去找朋友还不敢告诉我,怕我吃醋。其实我根本就不会为他吃醋。他那么大岁数了,我挺尊重他的。他这么轻浮,我觉得挺别扭的。   有些老年同性恋者在年龄问题上取一种特别知趣的态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交朋友时,只要对方有一点点勉强,我就马上缩回来,不要弄到双方不愉快,要量体裁衣嘛,自己都七老八十了。我只要发现对方没这个意思,我就马上打住,免得别人难堪。我是60岁才开始交朋友的,所以我找的最年轻的也要三四十岁以上,最多差我20岁,不敢开口找年轻的,别人看着你都害怕,我没试过。   一位有些中年发福的同性恋者拥有多年的社会经验,他对于自己随年龄增长而地位下降的残酷事实感慨良多:当时二十三四岁,人也长得清秀,无论走到哪儿,追我的人都很多。见到任何我喜欢的,只要追,没一个说不的。现在就不是这样了,真让人感觉到岁月如梭。这种地方是很残酷的。   古希腊的花瓶画表明,年龄较大的人一般是献殷勤的,他们站在地上低头哈腰,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他正在边哭边恳求。与此相对照,年轻的一方则昂首挺立,有时甚至表现出拒绝年长男子要求的样子。(坦娜希尔,第94页)由此可见,在同性恋群体中,年轻是一个很被看重的价值。事实上,在古希腊甚至有这样的观念: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应该成为追求的对象,一旦成年,就应当成为追求者,而不再是被追求者。福柯在性史;中对于古希腊同性恋关系中年龄因素的重要性作过长篇论述,他说:这是一种蕴含年龄差别及与之相关的某种地位差别的关系。在性的伦理范畴中,富有独特魅力的少年的身体才是人们经常提及的快感的正确对象。他还谈到,当时时尚对于与男童的交往有一个时限,过了这个年龄,男童在爱情关系中就会被认为年纪太大而不再能充当一个体面的伴侣。这个年龄的标志就是初生胡须之时。人们声称必须用刮须的剃刀切断爱之纽带。(福柯,第361-369页)   有人是从另一角度提出年龄的重要性的,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在朋友们之间,只有年龄上接近,才有共同的语言。我们有时什么都谈,谈工作,社会,家庭,艺术,事业等等,并不像人们想像中的只谈我们之间的那些事。我们之间对能相互尊重的朋友的情谊能保持得长久一些,而对那些以年龄的优势、相貌的优势及其他优势而表现得盛气凌人的朋友,我们往往交往很少。我感到,现在这群人正在向低龄化发展。虽然我染有这种行为时也是处于性的朦胧阶段,但没有像现在这些年轻人这样早熟。在那些特定场所,都会有他们出现,而我们年龄大些的人往往不愿同他们交往。原因主要是年龄小的人往往没有共同语言,而且万一出事后,就会加重责任。   由于年龄在同性恋的择偶标准中十分重要,很多人都不愿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一位调查对象拒绝回答关于他年龄的问题,并很有把握地说:人人都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岁数,不信你问一个人多大了,他肯定答一句:你看我多大了?我们说,这倒有点像在西方社会中不要询问女性年纪的忌讳,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对此略加分析,原因显而易见:对于任何处在择偶过程中的人来说,年龄都是个敏感因素,而同性恋的生活特征就是不断地处在择偶状态中。此外,年龄比起职业、教育程度这些资料,是一个更易确定某人真实身分的线索。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许多同性恋者也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   同性恋择偶标准中还有一个性取向的标准。虽然有些调查对象在解释为什么有人总热衷于发现新人时说,原因是他们不愿总找圈里的人,想找真正的男性,找个不是同性恋的人,因为同性恋者喜欢的男人也是异性恋女人心目中真正的男人;可有人却反对同性恋男子喜欢异性恋心目中的男子汉这一观点,他们说:再好的男人,如果不是同性恋我也不喜欢。喜欢对方是喜欢内在的气质,和自己一样的气质,那种心有灵犀的气质。说这话的人坚决否认自己在看男性时是以一种女性心理自居的。另一位说得更明确:我不喜欢异性恋的男人,哪怕他再漂亮,再伟岸,因为我给他的信息,他不可能理解和反馈,双方不可能沟通。有人说,我们爱真正的男人,可真正的男人爱的是女人。说这话的人不明白:不可能的爱就不必去爱,爱有各种各样的,并不只是一种。   还有人赞成异性恋爱心理学中的互补理论,即人们喜欢特征与自己相反的人,比如说我吧,过去有一阵又黑又胖,就喜欢又白又瘦的男人。那些干干净净的男孩就喜欢倒脏土的。另一位也这样说:回想到我的很亲密的一些同性朋友,都比我年龄大,而且性格往往跟我不一样。他们去操场,我去图书馆;他们思想单纯,我却感情敏锐细腻。而对于那些与我个性相似的人,成了朋友也只能在一处学习、聊天或工作,并引不起性的热情,甚至连指头也触碰不得,触着便觉不舒服。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从小身体特别瘦弱,所以我一生都喜欢身体强壮的、胖乎乎的人。比如像奥尼尔(美国篮球明星——作者注)那样的人就觉得很性感,他身高2米13,膘肥体壮,长得也好看。还有那个唱纤夫的爱;的男歌手,胖乎乎的,也很可爱。可是太胖了就不好了,我以前喜欢相扑运动员,后来看看太粗笨了,不灵活。我有个朋友尽管肚子很大,可人长得挺帅的,肚子大也不难看,像个弥勒佛似的,笑迷迷的也挺可爱的。他还风趣地说:真想和奥尼尔玩玩,可惜我已经日落西山了。   总而言之,在择偶标准上,同性恋与异性恋在充分个性化这一点上没什么差别。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来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有人找好看的,有人找小孩,有人找中年人,有人喜欢对方健谈,懂道理。有喜欢毛发重的,有喜欢大肚子老头的。另一位在问卷上写道:人的气质会影响别人对他的感觉。总体而言,没有标准的审美观点,但那种不尊重别人,无知且自以为是的人,长得再好,也不会给人美的感觉。别的缺点倒可以原谅,有的甚至可以看作吸引人之处。   问卷数据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发现是,调查对象们无一例外地认为男子也应当注重穿着打扮,而且在回答您本人是否注重穿着打扮一问时,全都给了肯定的回答。   一位据说是圈内性感明星的调查对象说:打扮主要是要有魅力。我们这伙人里只有xx和xx打扮成女性,我、xx和xx穿一身黑往那儿一站,白天穿黑袜子,有诱惑力、魅力和神秘感。两天洗一回澡,该刮的刮,该弄的弄。修饰能体现人的修养。着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是眼神、步态,还有首饰、化妆。耳朵漂亮很重要,接吻时能看见耳朵,有人在耳壳上施点粉。用唇膏的人很多,一般先涂上,在用纸抹去,剩下浅浅一层。   尽管同性恋者全都十分注意衣着打扮,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否认自己有女性心理,一位年轻漂亮的同性恋者说:追我的人是爱我的粗犷、刚毅、英俊,不是为了打扮成像女的一样。有时打扮得过份一点,也不是为了显出女气,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出自己是这种人,证明自己高雅,不是为了使自己像女人。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有时同性恋者以独特的方式说话,穿戴独特的装束,并不完全能代表其性别认同,而是作为同性恋社区成员的一个标志表现出来的。(凯查多利,第332页)   在解释同性恋男人比异性恋男人更注重穿着打扮的原因时,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因为希望引起别人注意,所以喜欢打扮。找朋友都愿意找穿得体面的。我们分析,同性恋男性的注重穿着打扮,首先是由于他们时时处于与异性恋择偶过程相似的阶段上,即使是异性恋者,在这个阶段也会比平时更注意打扮的;其次是因为,许多同性交往极为表面,不可能或不愿意深入了解对方,有些人只打一两次交道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在无法了解对方内心及个性、品质的情况下,外表装束的作用就无形中突出出来了。   在传统的性学研究当中,人们一向重视对性器官即第一性征的研究,其中马斯特斯与约翰逊的研究在这方面有伟大的建树,成就不容置疑。但在同性恋问题上,如果仅注意第一性征,就会导致偏颇。有一种论点,认为男同性恋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只是因为异性伴侣不肯为他做某种方式的性行为。具体说,异性之间不可能完成的性行为方式一是男方被动,一是男方主动针对男性生殖器的(女方被动和女对男没有障碍,而且统计表明,在异性性行为中并不少见),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男同性恋必定是因为被动和主动(源于男性生殖器崇拜?)的欲望不得满足造成的。这种观点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相左。 wW w.xia oshuotxT.nettxt小xiaoshuo说天堂 第33章 性生活 (8)   同性恋者的性满足,首先是来自于某人,而非某物,或某种性方式。带来的快感,对性满足来说,并不就是一切。倘不作如是观,那么手淫就已足够,何必那么辛苦地寻找性伴侣。正如调查对象所说:手淫不舒服,要互相玩才好,人的爱总要有个对象。我从十四五岁开始就有手淫历史。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人第一次帮我手淫。自己手淫与有人帮助的感受不同,自己做的快感不如对方带来的快感好。我们不是贬低性生活中器官的重要性,但是性关系双方是两个人而不仅是两个器官,这一点绝对重要。人类需要另一个人来共享性生活,这在同性性行为中一点不逊于异性性行为。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曾去过欧洲某国,当时正值艾滋病恐惧登峰造极之时。据他说,有些同性恋者当时是这样得到性满足的:在公厕中各自占据一个小便器,目视同性恋伴侣各自手淫。虽是手淫,但有视线的沟通就大不一样。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当我们讨论性生活和性满足的概念时,交流和共享这些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个问题上的证据还有以下一些事例: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对男人的感觉:男人作为一个整体吸引我,这种感觉类似恋爱,身体上也有受到吸引的感觉。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一起洗澡,我很喜欢他,可惜他是个异性恋者。他洗完澡正好裤带坏了,他就什么也没穿,全裸。我说,你快穿上点什么,时间长了我怕受不了(我是怕我会做出什么动作来)。他说,这有什么,我们都是男的。我当时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吸引,但主要还是因为先喜欢他这个人,才喜欢他的身体。我觉得男人的身体有吸引力,整个身体有吸引力。看录像,别人看女的我看男的。   我的性感标准是强壮的身体,健康,活泼,美,身材匀称协调,谈吐高雅,个人修养(不是指教育程度)较好,朴素,真诚,沉默,男人味强。我把找朋友一事当成了男女之间的找对象。我现在主要看重身份学识等方面,年龄倒不是主要的,还有就是有共同语言。我不特别在意长得漂亮,我喜欢深沉的,文化素质高的,能谈得来的,相互理解的。面孔、身材不太重要,也不会有某种模式,文化教养气质很重要,最起码要能交流,有共同话题。一位老年同性恋者曾将与妻子的性关系同与男人的性关系两相比较:和老伴玩玩就软下去,和男的就不会。男的非常sexy(性感——作者注),女的not sexy enough(不够性感——作者注)。由此可见,影响性欲的是性感的程度,而性感的概念来自一个总体的感觉,包括人的容貌、身材甚至气质,绝不仅仅来自性器官或某种性方式。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之间做爱方式很多,他们还采取不同的方式作为感情的表达方式,因此,认为同性恋仅仅是对、的偏爱是不正确的。同性恋的本质是把性对象固定在同性别的身体和心灵上,而非将性目标固定在某个器官上。对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这一说法,我们不敢苟同,因为性不可以被仅仅视为一种心理过程,它还包括着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将性的全部看作仅与器官有关,正如金西所指出的,是贫困和无文化的产物。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不赞成同性恋对性对象的选择,但是我们坚持把性生活的主要部分看作对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的性对象的选择和追求及共享生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生理过程或心理过程。这一观点的基础在于,性生活如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如果硬要溯其本源,均可找到生理学甚至灵长目动物学上去(参见裸猿;),而这并不是社会学家的任务。   第五节h的性生活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h悲喜参半的性爱经历。他的原信当然是第一人称的,但他在信中嘱咐不可直接引用原文,应他的要求,我们将叙述改为第三人称,但内容全部来自他的原信。   h很小年纪便发现自己有种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状态,也有过一些讳莫如深的体验,既不能公开披露,也找不到正确的解释,只有让困惑越积越深,压在心底几十年。   那还是在乡村上高小的时候,有一天,h突然对奔跑在篮球场上的同学k的健美身影产生了迷恋,从此两人好了起来,建立起了亲密的友谊。他俩总喜欢呆在一起,走路散步牵手挽臂,心里充满了欢欣和愉悦。如果两三天不见,就会觉得茶饭少了滋味,就会朝思暮想。有了点零食,总要两人分享,一个人绝不忍独享。他们好得难舍难分,但因为都是男孩,所以只以为是一种兄弟情谊。h是第一次体验到这种忘我的情怀,似乎与其他朋友的友谊感觉不同。h感到k身上有一种极强的吸引力,不仅令他神魂迷醉,而且产生出一种独占他的情谊的心理。k的一触一摸都能引起h全身心的强烈刺激感,h渴望能看看摸摸k的男性器官,却不好意思。   h和k的初次性接触发生在十五六岁时。有一次k扭伤了脚,放假不能回家,只好留校疗养。h自动留下陪k,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料。晚上他们手攥着手有聊不完的天,谁也不瞌睡。一天夜里,k大胆地将腿伸到h的被子里,紧紧相叠相压。h浑身好像着了火,激动异常。其实这正是他久久向往的接近,可事到临头,却生出许多慌乱。互相搂抱着睡过几日之后,有一天k紧紧地吻了h,还把舌头伸到h的口中。感受到这种美好的刺激后,h终于按捺不住,一下抓住了k的性器。k可能是出于害臊,身体抖动了一下,但他已勃起。很快k也抓住了h,互相抚弄,直到精泄。一旦开了头,就再难遏止。两人每天要弄两三回,最少也得一次。自从有过这种快感,两人就不愿自己手淫了。虽说都以阳泄为终,但他们感到,他人的抚弄比自己手淫要美好得多。   在学校,虽然是集体生活,他们总能找到单独接近的机会,尤其是农村学校屋小人挤,一盘大炕上往往要塞得饱和。冬天天冷,经常两人合伙一床被窝,既温暖也可缓解拥挤。每个人的私情虽不明说,但h认为,同样是人,处在同样的环境,这种事绝不只是自己才有。   大约一年之后,h和k的情谊越来越深,私下h称k为哥哥,k叫h弟弟,两人亲密无间。有一天睡在一张床上,k吞吞吐吐地说:人都说后面来很美,我们也试试吧?h知道k要求的是什么,也很想尝试一下,但心理障碍很大,所以没有吭声。在农村语言中,屁股让人x了是丢人的事,被动一方有被人欺侮蹂躏的感觉,因此后来k搬动h身体时,h提出自己先来。k痛快地答应了。h在慌乱中舞弄几下,未知深浅便已走火。阳精一泄,自个儿的身体就暂时不想再让人摸揣了。k欲火正旺,对h又十分慷慨,情理上不容h耍赖,h便硬忍受着无聊让哥哥满足。最初感受只是恶心丑恶,肛门也十分地疼。第一次冷气倒灌入肚,肚子直痛了半夜,状如跑痢。k却好像没有h的感觉,h猜想k可能已有过这种经验。第二日k还想来,h不大情愿,要给k手淫,k拒绝了,还流下了眼泪。看k的样子,h又变得柔情满怀,忍受着再满足k的渴望。为了心理的平衡,也因为k的摩擦引起了h的兴奋,k做完后h接着再来。哥哥总是顺从,全然没了男子汉的雄风和蛮横。   h说,这个词是近几年才听到的,可以说自己的行为事先并无理论的引导。三五次之后,肛门便不再紧缩,疼痛感觉也没有了,开始感到一种新的刺激。在一次洗澡过程中,发现打上肥皂之后肛门变得异常光滑松快,他们就此找到了避免干燥的法子,再干起来就非常轻松愉快了,再不想手淫取乐,尽量去寻找能够的机会。遗憾的是,他们感到这种方式的性行为有个缺憾,即不能同时入境,后作被动的一方因前已精泄而热情全无。他们发现,如果被动方趴在床上,由于主动方的重压和贴在床褥上的生殖器被揉搓摩擦,有时两人也可同时达到快感。   中学分手后,二人天各一方,只能靠鸿雁传书,以寄深厚情怀。两人各自结婚后音讯渐渐稀疏,既有久别的降温,也有主动的意向,不愿让这种难言的感情影响到对方的家庭幸福。   中断和k的接触之后,h多少年来未建立起新的同性恋关系(这也是h近几年才知道的名词,他年轻时从未听到过这种说法,只认为与k的关系是亲密朋友间的事情)。他偶然也在特别的环境中与同性玩过,都是工作中的同事和好友,事后觉得没意思起来,也无深刻记忆,仅只是性生理的发泄。   与k阔别十年之后,h有机会去k工作的x市出差,登门拜访老朋友,令k十分高兴。正好k的爱人外出旅游,k遂留h在家欢聚几日。此时k已经是某要害部门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西装革履。h与他起初一见,顿感生疏,心中由不得去想往事,很有些尴尬。k家条件很好,有洗澡间,孩子有单独的住室。   晚上脱去衣服,温馨的感觉渐渐回归。h问k是否记得往事,k说永世不会忘记。k问h是否为往事后悔,h说毫无遗憾,那是一种人生人性的快乐体验,遗憾的只有岁月的飞逝,不能重返童年。说着说着,k又钻到了h的被中。h揶揄说,当了官的人还这样不顾体面,有失身份。k说,官也是人,只是多了些虚伪。他们虽然都已老大不小,却仿佛又重返当年,心里充满了当年的稚气。然而锐气早衰,相互拥抱却不能亢奋。后来二人聊到古籍中的品箫,录相中的性方式,h深表遗憾,因为他妻子从来不愿尝试。k听后忽然掀开h的被子,全无犹豫地为他品吮起来,令h激动异常,也感动异常,抛弃了一切疲累和紧张,再无一点设防,心想,经此一死也是愉快的。   使h不安的是,极度兴奋中控制不住,将精液射在k的口中,h觉得大大玷污了k,不料k却一口吞进腹中,然后漱了漱口,又嘻笑如前了。h说,太脏了,是我的罪过。k哈哈大笑说,人体最精密严实处分泌出来的东西有什么脏呢!说不定还有大好处。如果里面有病菌,人岂不早生病了?中国祖先不是总说以物补物么。h心想,k的妻子肯定给他这样来的,或者他还有外遇。问k,k笑而不答,只是说我俩的友谊永远是最真诚无私的。h觉得应当礼尚往来,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准备为k缓解性渴望,k却说人已老,劲头不足了。为照顾h一天奔波疲劳,两人分开另睡了。熄灯前,k又说h呆在乡下少见多怪,什么也不懂,实在活得少滋味,并告诉他,还有新招儿让他领受。   第二日晚,他们二人性起后,k仰躺在床边,让h立于床头,k将两腿搁在h的肩头,让h把插入k的肛门,又以手为k手淫。极度的兴奋使二人都失了常态,成了两只野兽,不一会儿两人都大汗淋漓,亢奋泄精,体味了最美好的性享受。k不告诉h从哪儿学来这种方式,只说这是男子同性恋可以达到同时兴奋的最佳姿势。后来二人互换角色来过一次,作被动者的一方肛门可以同时被刺激,感觉比主动方更为美妙。h感到,那是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感觉,是他半生经历中最美好最舒服的一次。   再度分别,更给h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每每与妻子性生活不能和谐满意时,总要回味同朋友k做事的滋味,但是欲得到已再不可能。h的妻子本是传统的贤妻良母,h感到不能对她说个不字,但是性苦恼每每郁积心头。他曾尝试跟她共同体验新的方式,妻子却痛斥他,说他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骚主意,说他不求上进整天不正经,于是h的性趣味变得越来越淡,功能也衰退下去。有时他本来很兴奋,一见妻子无动于衷的样子,立刻感到索然无味,不想继续下去…… ww w . xia oshu otxt.ne ttxt小xiaoshuo说天堂 第34章 婚姻生活 (1)   在我们看来,中国的男同性恋者与他们的西方同类的最大区别是在结婚的问题上:在西方只有约五分之一的男同性恋者是已婚者(女同性恋者当中的已婚者占三分之一);而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经结了婚,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造成这一区别的最主要原因是文化规范的压力——中国文化特别看重婚姻和家庭价值,特别强调传宗接代,因此在人人都要结婚这一行为规范上特别的整齐划一。   第一节不愿结婚 (1)   在婚姻观问题上,所有的男同性恋者在同女性结婚这件事上都是不情愿的。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大多数尚未结婚。虽然其中多数人是打算到岁数结婚的,但都希望越晚越好。   同性恋者不愿结婚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数种:首先,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价的事情。一位同性恋者甲对他新结识的同性伴侣乙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乙恰恰是结了婚的,因怕失去甲,乙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甲的感情,乙还是向他坦白了真情。甲一听怒不可遏,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乙回家后,悲痛欲绝,在给甲的一封信中,语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甲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理。信中写道:……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一个人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觉得总是对不起你……我的婚姻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另一个事例中,一对同性恋人海誓山盟,30岁以前都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3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一位同性恋者说:我有个朋友,他女朋友挺漂亮,但他不愿结婚,拖到29岁才结婚。还有一位已婚的调查对象讲到他在同性恋活动场所的一次遭遇:有一个人问我是不是结过婚,我说结过,他掉头就走了。   其次,结婚以后的人精力分散,对未婚的同性恋伴侣来说是不公平的。一位常在社会上走动的资深同性恋者说:圈内的人都以未婚自雄,重视未婚,认为结婚的人精力就达不到了。由于同性恋者一旦真正互相爱起来,感情也是十分真挚专一的,因此婚姻会成为二人感情的障碍。一位调查对象对我们说:我碰到一个30多岁的人,说自己没结婚。他可能在骗我,我不敢以真心对他,万一他要是成了家的,那是对我的感情的摧残。   一位同性恋者谈起自己的一段情史:我一听说他是结了婚的,就讨厌他了。他许愿要赶走老婆,我才迁就了他。他老婆周末回来周一走,平常就住在娘家。我从他身体上可以看出他没和老婆做过爱。他告诉我说,婚后那么多年总共和老婆做爱五次,我不信。   调查过程中,我们结识了一位外国专家,他是个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中国情人都要结婚大惑不解,并觉得自己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大概很难理解一个中国男子面临的结婚压力有多么强大,误以为是这些人用情不专。   第三,结婚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同性恋者的活动自由。当我们问到一位2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不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例如一位决定独身的同性恋者满怀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xx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者,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再出来找朋友。   我不打算结婚,对好心给我介绍对象的就骗他们说,这事可遇不可求等等。我去看过大夫,想矫正,但也不很强烈,是试探性的。我怕被治成双性恋,那还不如我现在这样,因为如果结了婚还在外边有这种生活,对家庭、妻子、孩子都会有不良影响。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对已婚男友的感觉:有个朋友特喜欢我,可结婚了。人家有美满家庭,我不希望破坏他的家庭。有时他呼我,我就不理他。有一次我们见面,从东四走到雅宝路,走赛特,走蓝岛,又走回来,走了有20多里地。他很漂亮,一路上看我的人少,看他的人多,女人看他的眼神是忌妒的。他说他是同性恋,问我他该怎么办。   最后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异性恋爱与婚姻过程中的事情完全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显而易见,男同性恋者不愿结婚的原因千头万绪,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对女性的热情,感觉不到异性的吸引力。   尽管如此,不少同性恋者都有过与异性接触的经历,并且通过自己对男女两性感觉的对比,来解释自己的性取向,使人感到这似乎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情。根据金西调查,20%以上的异性恋者有过某种程度的同性验体验;同样,66%的同性恋者有过异性恋体验。另据统计,24%的男同性恋有过异性恋的想像;34%作过异性恋的性梦。(凯查多利,第331页)从我们的调查问卷看,虽然大多数调查对象说,目前异性不能引起自己的兴趣,但是对少年时异性是否能引起您的兴趣这一问题,多数人答能引起。   许多调查对象表白自己对女性并非憎恨或厌恶,并不反对异性,只是缺乏热情,不愿接触。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在性的方面,我对女孩就是没有渴望感,对男孩才有渴望感。异性的性感谈不上,和男性接吻可以勃起,比如和xx,我并不喜欢他,接吻时也能勃起,但和女朋友接吻却毫无生理上的反应。在性方面,让异性得到性满足太难,所以不喜欢;为了简便不如找同性,同性之间相互理解较多。还有一位说:有的人讨厌女人,我并不讨厌女人,只是对她们没兴趣。   当然,厌恶女性的人也是有的,有些人对异性虽然并非整体地厌恶,但对女性身体的某些部位有反感。例如一位27岁的同性恋者说:我小时对女孩还好,喜欢跟她们逗着玩,觉得她们的身材体形还有点吸引力,但对特别的部位会觉得恶心。这位同性恋者解释说,他是做歌舞厅的,一些舞女举止放浪轻浮,有时会看到她们的私处,感觉很坏。   一位感觉细腻的同性恋者通过对一位熟识的女孩的感觉分析了自己同女孩交往的现实可能性:总得来讲,她是那种很纯净的人,在很多人的眼里也许不漂亮,不过我是觉得她很美好,我甚至没有掩饰对她的好感。现在想来,我其实是将她当了男性来欣赏和喜爱的。这样的女孩子我是愿意去爱的,不过我看是爱不成的。因为爱到某种实质性阶段,我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二流的本色演员演不了性格角色那样沮丧和难堪。我可不想让自己下不了台,还让人埋怨。我只是爱她身上所有的男性气质罢了。   一位同性恋者说,自己对女人并无反感,可是一听到结婚就觉得讨厌,就会想到家庭琐事,孩子,家务,丈人丈母,大舅子小姨子都要照顾到。而未婚只有父母兄弟,负担轻,时间充裕。另一位说,交女朋友很累。打电话,一块出去玩,还要上她家见她父母,虽然和车间的女孩子也能处得来,共同语言也不少,但不如和男的交往自如。他还说:一想起女朋友就觉得烦。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概括:同性恋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是因为入道深,对异性才越来越没兴趣;有人压根就没对异性感过兴趣。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过他与女性的尴尬经历:那次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她主动追求我,性上也很主动。她告诉我,她以前有个男朋友,在性上比我强,那个男的是个工人,她想找大学生。她一说这些,我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做那事时她一动不动,我让她配合一下,她说不懂,没听说过。男的之间发生性关系互相都配合的。后来她觉得我不能满足她,就分手了。   一位以同性恋为主的有双性恋经历的调查对象讲了他的异性恋爱史:1981年,我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是个墨西哥人,我们好了三个月,性生活是协调的。这之前还认识过一个女朋友,是中国人。我没感觉到爱她们,但性生活是协调的。1983年我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好了有一年多,我觉得对她还是有感情的,但是一点也不忌妒……现在她另有男朋友了,我也没觉得受伤害。一般地说,忌妒是爱情的标志,如果不忌妒女友同其他男性要好,显然并没有爱情。   高中毕业后我谈过一次恋爱,大学毕业时分的手。谈了四年恋爱,我毫无热情,觉得没意思。她有一次写信问我:你到底爱不爱我?四年来你从没拥抱过我,也没吻过我。   在大学期间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婚事,现在工作已三年了,我必须成家。当初给我介绍对象的不少,有些对象我谈了半年,但是我没有拿出一半精力去谈。在谈对象时,我是很劳累而且被动的,我从来没有动手摸一摸女朋友。别人都说我找对象的标准过高。我现在还是单身,对以后的生活不知该怎么办。我对社会来说是多余的,我曾经想过出家当和尚。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对我相当好,我一开始还有点热情,后来就越来越讨厌她。我都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她走路吃饭的姿势我讨厌,说话声音大小我也讨厌。从第一次接吻,我就感觉痛苦。她好像是咬了我,或用牙硌了我,反正我特别不喜欢她的狂热劲。这就是我不喜欢她的开始。我感到她性欲旺盛,使我感到自己在她面前像是性无能或很不行似的。虽然能勃起,可持续时间不长。跟男人就不会这样,不会有我不行的感觉,和男伴在一起时我希望自己是柔弱的,关系也很自然。这位同性恋者认同被动角色的取向相当明显,和一个强悍的男人在一起时,他感到自然,他的柔弱天性可以尽情发挥;可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女人若柔弱,他不喜欢,因为他不喜欢进攻型的主动角色;女人若强大,他也不喜欢,因为虽然他可以取弱势,但同男女的社会期望角色完全颠倒,他又觉得太别扭,不自然。   可笑的是,我班上一个女生追我。我跟她吃了几次饭,跳了几次舞,实在没意思。她的美丽激不起我的任何兴趣!我跳舞不错,可我现在已三年未进舞厅了,我不愿意抱着女孩子跳舞。   上大学时有两个女孩子追过我,女孩子请我跳舞,我不觉得好,觉得没意思。有个女教师对我有这个意思,我对她没有好感。   我交过女朋友,一星期都不想见一面,见面也是只觉得应该见了,不见说不过去了才见。如果有人要和她好,我就躲了,也不忌妒。有时刚好起来时还有点热情,事情一明朗化,我就变成尽义务了,接着从冷淡变成厌恶,所以我害怕交女朋友,怕不光害了她也害了自己。我母亲跟人家说:从没见我儿子去追过一个女孩,什么时候看他追女孩了,我就放心了。   在大学我找过女孩,没多久就不好了,吻女孩的感觉不如吻男孩。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工厂的女劳资科长,我比较喜欢她,也有性生活,但没有多久,对她就没性欲了。我希望能维持下去,改变自己,可后来实在持续不下去,只好算了。   我有过一次和女孩恋爱的经历。我们有过接吻,抚摸乳房,我强迫自己这么做的。男女在一起时那种心理压力特别难受,后来我觉得没必要让自己跟她在一起受罪,像热锅上的蚂蚁被煎熬的感觉。我是学画画的,男人体我能欣赏出什么叫美,女人体我都不知道什么比例是美的。   我住的地方是独门独院。早上她来找我时,我还没起床,她和我亲热,我无处躲避。感觉并不好,但最后还是被挑逗起来,发生了性关系。我对这些并不喜欢,后来我早起床,就不会出这种事。再后来,她就不来了。   一次别人给我介绍一个女的,大学毕业。我对她没兴趣,她很主动,制造机会。到夜里11点时,我要去赶末班车,她假装有事不让我走,结果不得不留下来过夜。她在这方面比较老练,可我对她一直不感兴趣。我当时和领导闹矛盾,她老为这事说我,我觉得很没意思,我只能应付差事,抱抱吻吻,不是发自内心的。她主动,我不情愿。最后还是分手了。   第一节不愿结婚 (2)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5章 婚姻生活 (2)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一个和我住在一公寓的三十六七岁的女人,晚上老跑到我屋里来。她文化程度不高,俗气,性欲特别强,不太懂得尊重人。我和她发生过两三次关系,不喜欢。我对女性主动不起来,女方动手动脚撒娇反而引起我的反感,那几次都是带着尽义务的心理,觉得是个负担。对方也不满意。后来我不愿去找她,她知道我是故意冷淡她,也就算了。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和女性发生性关系时的感受,他对女性的总评价是:有生育能力而已。从发泄性欲的角度看,与异性的性活动不能令他满意。他说:接吻不舒服,没有刺激感,还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对对方触摸自己生殖器有反感,一接触就什么兴趣都没了。要是同性,越触摸生殖器越有兴趣,越吻感觉越好,同女人刚好相反。自己也不愿接触女方的身体,一接触就反感。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裸体也没兴趣,女人看我的裸体也没兴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体时都兴趣极大,有的人专门让我脱衣看几分钟之后,才干别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体时全无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觉得很失望。对男人的渴望的眼神感觉特别好,可女人没有这种眼神。也不喜欢抚摸女性,摸着腻歪,皮肤没有弹性,触感不好,曲线也不好。虽然也能勃起,但没有发泄感,前的感受跟与同性发生关系时不一样,完事就完了,没有意思。这位调查对象可能是一位感觉过于细密、对性感要求过高的人,但他的感觉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显然是有一定代表性的。   对于女人我可以喜欢她们的脸和乳房,下半身不喜欢,尤其不喜欢生殖器。   我觉得同性恋是先天的,我看毛片(指色情录像带——作者注)时,只有看男的才有感觉,看女人感觉不好,女人的性行为给人不卫生的感觉,虽然还没到恶心的程度,但感觉不卫生。看到妓女为男人的场面,我就在想像中把她想成男的,才能有好的感觉,否则就感觉很坏。   一位爱好文学的同性恋者陈述了对结婚和生育的感觉:我好像对作一名百分之百的gay非常着迷和执着。我读过安德列·纪德的两本书,可最近发觉他居然在用同性恋气死他的老婆之前跟另外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女儿。这本三联版的以他名字为书名的传记评论并没有花精力和篇幅来介绍他和他女友以及他女儿的关系,可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我不再喜爱他了,因为他居然生了一个女儿!用同性恋把自己老婆气死我不大赞成,可另一方面又生下个什么女儿,我是决不能原谅的。有时我真不知道自己对gay的固执是因为生性就没有别人那种灵活的协调能力,还是因为自己给什么鬼把持了脑瓜,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会生出一个女儿什么的来我会发疯的。想到自己像一具僵尸那样拒绝变化,我真是难过,因为我不知道哪儿出了错,算不算错。   有些同性恋者之所以回避异性,是因为他们缺乏同异性打交道的勇气。一位从中学一年级就开始有同性恋活动的高中学生说:我没有勇气谈女朋友,在她们面前装男子汉太累了。而在同性朋友这儿,别人都了解你。再说交女朋友要花钱,我不准备太主动谈女朋友。我把女朋友看得很神圣。另一位同性恋者说:和女朋友在一起,在性方面觉得有压力,对方抱怨过。对方给自己的直接压力虽不大,但自己感觉压力大,想到婚后性生活是一个主要内容,就觉得不堪设想。   可也有人对男女关系的感觉恰恰相反,正因为他们不像异性恋男子那样计较恋爱的成败,甚至在心里暗暗希望恋爱不成功,结果反而在处理与异性的关系中显得更加自如、自信,因而获得女方的青睐,使恋爱容易成功。一位调查对象说:我交女朋友不害羞,越喜欢女性的人越放不开。可我交过女朋友之后感觉不好。我觉得男的聪明,有思想,有水平;女孩小心眼、累赘,老得哄着,觉得太累。另一位同性恋者讲过女朋友如何看上他的事情:我最近交了个女朋友,她是大学生,家庭出身干部。我们是偶然认识的。我当时对女性一点兴趣也没有。那次我和男朋友出去玩,碰上她了,她是我一个年岁挺大的同性恋朋友的女儿。我偶尔瞟了她两眼,她说就因为我眼神淫荡喜欢上我了。交往两个月,她就提出要和我结婚,跟原来的男朋友吹了。她说那男的像棺材板一样,不懂感情。我从没和她搂搂抱抱过,她很漂亮,是独生女。他还自豪地对我们说:不信你看看我们这些人,找的对象没有不漂亮的,没有文化低的。   由于同性恋的实践也是一种感情和性的经验,所以某些资深同性恋者虽然年纪轻轻,却早已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人了。同初出茅庐的少年相比,更懂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性欲,更精于吸引性对象。令人遗憾的是,和他们交往的那些女孩只看到他们在感情和性方面的成熟,并受到吸引,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些感情并不是以异性为对象而是以同性为对象的。   有些同性恋者对女孩也感兴趣,但多兄妹之情,少情侣之爱。一位正在和女孩谈恋爱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我觉得对女孩就应像大哥哥那样,关心她,帮助她。他自称对女孩的爱占一大半,对男孩的爱占一小半(这位实际上是个双性恋者),他说:这跟心情有关。遇到麻烦和苦恼时,就要和同性的人谈,有烦恼时去找女朋友就像火上浇油。   有些同性恋者谈恋爱时对女孩并无真正的兴趣,只有一种炫耀自己所有物的感觉。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对她(女朋友)的喜欢是一种自豪感,因为她比别人的女朋友都漂亮,有钱,地位高。她妈在旗,准备好古玩玉器,还给我买了首饰,我没拿,拿了就等于承认了。我怕有朝一日会和她分手。   总而言之,无论是先天的感觉还是后天的熏陶,说不清是因还是果,同性恋者对异性或是冷漠无情,或是敬而远之。虽然大多数人对异性并未达到厌恶憎恨的程度,但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对女性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可交但不可深交。   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一些人是完全见不得异性的,一位调查对象讲过这么一件事:我知道一个同性恋小伙子,看了异性恋毛片(色情影片——作者注)就说觉得恶心。可我不,我就是看了异性恋毛片之后,感到异常兴奋,跑出去搞了一回同性恋。那是我第一次同性恋经历。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很讨厌女人,因为中国的女性可爱的很少,从体形到心灵。这位调查对象谈过两次恋爱,都感觉不好,并认为这种异性恋爱经历对自己后来的性取向影响很大。一位同性恋者年轻时有过嫖妓的经历,印象很坏:那次几个同事一起去玩,每人都分到一个妓女,我不喜欢,但也没办法。我的感觉是,同女人只有身体接触,没有精神上的沟通,挺恶心的,结果我还要付她钱。有的女孩子挺漂亮的,但她们和我们之间没有平等感觉,好像比我们低;和男孩都是平等的,有了感情才有性。   从问卷数据看,许多同性恋者有过异性恋爱经历,最多的一位谈过九次恋爱,多数人对异性恋爱感觉不好,不能成功地达成婚约。   尽管在中国文化中结婚压力十分强大,还是有少量同性恋者抱定了终生独身的志向。尤其是在年轻一代的城市同性恋者当中,已经出现了一批打算走终身不婚之路的人。例如,一位年轻的公司职员说:我不打算结婚,我确实希望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已经有了侄子,我哥哥的孩子,这对我是一个解脱。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是否打算结婚这个问题时这样说: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要孩子。现在结婚还有什么用处?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跟一个人互相照顾帮助才能过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资,洗衣服有洗衣机,那一点家务都能自己做,没有妻子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结婚什么用处也没有。这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已经不再能感到结婚压力的其他方面,而把婚姻的全部功能归结为照料家务,把妻子的作用等同于一个家务女工。这种感觉和年长的一代已有很大不同。一位为了躲避结婚的压力决心远离家庭的同性恋者说:过了三十,别人会来劝我结婚,别人有权利关心我,有权利对我说三道四,我也有权利走自己的路,只要不违法不犯罪,也不会伤害别人。相反是我们受到伤害的时候比较多。   他们当中有人是从不伤害无辜的女性这一角度考虑独身的:我在考虑,如果同性恋的亲密长久关系不能建立,外在婚育压力很大,我当如何处理,是否非得去经历同异性结婚、离婚这个过程。我不想伤害他人,尤其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我想这是一种罪恶,无论其原因在社会还是在我。另一位写道:我是个家教较严、道德要求颇高的人。我宁肯自己耐受所有的非议和白眼,也不愿去欺骗和玩弄一位女孩。如果我愿意这样做的话,我早就结过多次婚了。还有一位是看了喜宴后决定不结婚的:不知道您看了喜宴没有,这部片子您一定要看。我几乎看了三遍,真的感人,让我欲哭无泪。看了喜宴后,我知道我今后不会结婚了,我要去组建心目中的喜宴式的家庭,而且是不要女人夹在中间的那种。但我找得到志同道合者么?现实令我一次次地失望(但我不敢绝望),我怕我会孤独一辈子!那样的未来总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又只能有这一选择,因为我不想拉一个女孩来当我的殉葬品。我的爱太自私,哪怕要我分一点给她们,我都不愿的。   一位同性恋者在家庭父母的压力下定了婚,但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暂不结婚,解除了婚约,他是这样想的:我应该有所抉择,不应该这样沉沦下去,任由命运对我的摆布。我最终还是决定几年内暂时不要结婚。我不喜欢她们,为什么非要跟她们结婚。我鼓起勇气把我的实底告诉了她,她惊诧,幸亏还没有结婚,万一结了婚,迎接她的是什么,她很清楚。我们都是有文化的人,她最后没有逼我,平平静静地分了手。可对于我的退婚,父母、亲戚、朋友都不理解,问我原因,我无法细说详情。为了逃避他们对我的‘审问’,我搬到了单位集体宿舍,像作贼一样,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有些抱定不结婚志向的同性恋者,对同性恋者的结婚持有更为激烈的看法,他们认为同性恋者与女人结婚是自私和不道德的作法。有一位这样讲:我知道有个人,结了婚,后来女方发现他是同性恋就离了。明知自己是同性恋还结婚,这是不道德的。所以我不结婚,这样就不会把自己的痛苦传给女方。这位决定不结婚的同性恋者还认为:作为丈夫就应全身心地爱妻子,性生活也一定要有感情投入。我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不结婚。   目前在同性恋者当中流传着一位老年同性恋者关于三不(不婚,不怨,不露)的倡议书,提出了如下不婚的理由:‘不婚’即不勉强和异性结婚。婚姻的基础虽然是生理上的生殖和心理上的性乐,但在本质上,婚姻是一个伦理上的政治经济行为。婚姻作为私有制的必然产物,在人类社会中经历了一万年的演变,形成了当今一夫一妻的主流制度。婚姻问题是一个生理、心理、伦理三结合的‘立体’问题。同性恋者既然以同性为性定向,就不应违心地与异性结合,给妻子、本人、家属和社会带来不尽的性苦难,增添诸多的性悲剧。在性无知的人看来,当婚不婚者显然是一个‘怪物’,但权衡利弊,还是以不婚为妙。作为异性恋者,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性学素质,尊重同性恋者的性权利,不必大惊小怪地为同性恋者撮合婚配,制造悲剧。   基于上述原因,不仅是同性恋者自己不愿结婚,不少研究者对男同性恋者同女人结婚也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例如,蔼理士即曾指出:婚姻是没有益处的,而它的害处却很明显。同性恋者对婚姻原本是不感兴趣的,强其所难,势必引起憎恶心理。原本厌恶醉而强酒,醉的程度不免加快加强;原本厌恶婚姻而勉强结婚,同性恋倾向也会加剧。(蔼理士,第316页)他的观点是富于启发性的。   第二节不得不结婚 (1)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6章 婚姻生活 (3)   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不结婚的人也会蒙受损失,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实际利益上,都是如此。正如格兰姆斯在性后果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男子到30岁尚未结婚,人们就会认为他有什么问题,或疑他是同性恋者,或疑他是性游戏者。他在军界、公司、政界及工会组织中都不会升至高位。在学术界和艺术界有成功的可能性,但在人们眼中仍是可疑分子。因此可以认为,结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现是男人事业成功的助力。(格兰姆斯,第57页)看来,各种文化在这一点上十分相似,尽管未婚人所感受到的压力程度会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中,虽然未婚男子不会被很多人疑为同性恋者,因为公众对同性恋现象的警觉性远远低于西方社会,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远比西方更看重婚姻和家庭的价值,常常以此作为人生成败的标志,因此我国的男同性恋者所承受的结婚压力,大大高于西方社会中同性恋者所承受的压力。   尽管不愿结婚,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大多数最终还是要与女人结婚,其原因首先来自社会文化规范的压力。不少同性恋者认为,结婚是为父母家人和社会应尽的义务。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因为我们是在几千年传统道德的教诲下长大的,传统的观念让我们必须具备一个中国男子汉的责任感。对于传统的婚姻观念,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认同的。作为一个男性,这应该是必然的路。也有少数人不愿建立家庭,但只不过是晚些时候罢了,终身不娶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至少我的朋友们是这种情况。一位同性恋者甚至这样说:即使中国许可同性恋同居,我也不愿这样做,因为要给父母尽义务。另一位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还有一位说:好多人为了父母结婚,我为姐姐结婚,她62岁了,我从小丧母,是她把我带大的。她看我一人在外,孤孤单单的,经常掉泪。我外甥女来信说:妈又为你掉泪了。我为了安慰她,不得不结婚。   不少同性恋者感到,与异性结婚这件事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最大的困扰,这种情况在中小城市及农村尤甚,因为那里的社会规范中,到岁数必须结婚的压力比大都市里又大了许多。有位同性恋者以第三人称这样写道:最近,前来给他说媒的人很多,他也陆续与对方见了面。夫妻生活能否正常,是他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美好的新婚之夜对于他将成为一个负担。假如他能承担起作为丈夫的责任的话,那自另当别论。结婚的事可以拖一些日子,但不能永远拖下去呀……他可以去喜欢一位姑娘,可以去爱她的学识、美丽甚至温柔,但不知道在这个前提下,他能否给她以正常的满足。这位同性恋者为了能和异性结婚,到处寻医问药,并且在做自我治疗,声称自己正在朝着爱一个女人这方面努力。另一位写道:就婚姻生活而言,当然不愿结婚,可又不得不结婚。我在考虑不结婚,但我不敢想像那种压力,如果有一份纯真的爱,我会忍受一切的,否则真不敢想像。   一位家在农村的大学生说:奶奶非要我把女朋友带回家,其实我早一口回绝了女友,因为我不愿伤害任何人。本村和我同年上大学的一个人早在一年前就把女友带回家去了,而村上一些喜欢用嘴杀人的人这样分析:他家穷,没人愿意跟他。因此,母亲也急。总之,如果让村里人知道我是同性恋者,我会失去家乡的一切,尽管在家乡我是听话、朴素、刻苦、认真又聪明的榜样。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和许多同性恋者一样,找一个女人来为自己牺牲!   每次回家家里都问我怎么还不带媳妇回来,我感到压抑。   我父母养我这么大不容易。我不想结婚,妈掉眼泪说:你不结婚,我死都合不上眼。我一定要成家,不成家对不起父母,没有父母哪儿有我呀。   一位同性恋者在给我们的信中谈到对婚姻的矛盾心理:我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几年前就有人提亲,父母也催我,甚至是求我,要我结婚。我的父母都是超过六十的人,他们保守,过着平淡规矩的生活,他们决不会理解我,我也不敢向他们说出我的秘密。……现在我左右为难,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从心理上讲,我是打心眼里不愿意结婚。我不愿意同自己没兴趣的人生活,却又没有一个能站得住脚的借口来推脱。也许我应该听父母的话,他们抚养了我,又为我准备好房子、钱,等着我回心转意,同意结婚。我应该为了他们去结婚。那我们的家表面上看就是个幸福的家庭了。可难道这其中的不幸、压抑还要伴我一辈子吗?我真的不甘心。   我妈老早就买好了婴儿洗澡用的铝制澡盆,她说这种东西价钱涨得厉害而迟早要用。尽管她安排好的那些相亲机会都被我拒绝了,可她也没办法。不过我恐怕得计划弃家出走了,因为我岁数已经不小,不可能长久地推诿下去。这真是一件很令人发愁的事。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非常能够适应环境,他们可以把自己的隐情同家庭生活一道处理得妥贴,可我不能。即使我能接受异性恋,想要找到相恋的对象对我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可我那些同事们时常热心地要为我做媒,总劝我要现实些,不要眼光过高。跟异类交往哪怕一点点,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难和令人羞愧。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我有点害怕。   有一次我母亲问我这么大岁数了不结婚为什么,我只好说我有病,不能结婚。   同事们都给我介绍对象,父母也盼着我领媳妇回去,可我对女人实在是一点欲望都没有,一想到那事就呕吐。   有时精神上确实对这事感到压抑,尤其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带来的烦恼。所爱的人不能与你结婚,不爱的人在一起又没有幸福。谁都渴望爱,渴望得到一个幸福的家,可我们这种人太难了。我本人是搞歌舞的,身高长相都不错,成个家并不难,可现在面临的现实就是自己爱的是同性,没办法,也很难改变。   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成了我的一快心病。我连一点力量和信心也没有。为什么我必须要和别人一样结婚生子?为什么我又和别人不一样,不愿结婚生子?中国人讲究福禄寿,多子多孙为福之首,但我愿终身无子无孙,一贫如洗,也愿将生命折去大半换取一刻的平等。   我们都不想结婚,可结婚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个步骤,早晚得走,无可奈何。   结婚压力很大,我认识的三个朋友最近都准备结婚了。   一位即将结婚的同性恋者这样谈到他的痛苦与焦虑,感人至深,发人深省:过一些时候我就要结婚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个未来的她。我虽然同意跟她结婚,可我内心知道,我不喜欢她。可我却不得不结婚,我的年龄已容不得我再独身下去。父母和亲友也不会允许我这么大了还不结婚。我该怎么办?我不喜欢她,可我却要与她过一辈子,朝夕相处,同床共枕。我受不了,我不敢想像我以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我只是觉得心里烦乱,可表面上还得装出结婚前的喜悦,自欺欺人。我不能想像,洞房花烛夜将是怎样一番情景。   这到底是为什么?人是不是一定要结婚?人是不是一定要与异性结婚?作为一名同性恋者,我是断然不敢公开我的性倾向的。为什么想独身,想一辈子不结婚,在中国会这样的艰难,我承受不了世俗的压力。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就跟别人不一样,为什么同性恋这个魔影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我不知道我这辈子怎么过,也不知道我的幸福在哪里?也不知道结婚后会不会离婚。作一个同性恋真难!有时候真想一死了之,可我对理想、事业还有一点希望,终归没有走那条路。真的,我觉得心里堵得慌,满腹愁苦却不能对任何一个人说。看着每个亲友都忙着给我张罗婚事,我心里真不是滋味,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心思!我到底该如何去面对这即将发生的一切,我该如何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幸福?处在异性恋者中的同性恋者,他们的痛苦有谁能体会得到呢?   第二节不得不结婚 (2)   一位大学教师写信来谈到他的一位友人的情况: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神情恍惚,原来,由于自身性格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对异性没有欲望,而有时会对年龄相仿的同性有非分之想。起初,他并没有太在意,整天乐哈哈的,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婚姻愈来愈让人关注,他心理压力愈来愈大。加之他的圈子里还有他特别好的朋友,已陷进去不能自拔。于是他为此而痛苦万分:独身吧,不仅社会压力大,而且现在的工作环境使其没有感情的着落;结婚吧,不仅勉强自己,也害了别人。他说,要么,去海南闯世界;要么,找个中学教书,把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到学生身上;大不了去死。据他说,他高中的同学从xx大学毕业后便走上了死路。我听了既愕然更焦虑。   一位同性恋者讲述了他的同性恋朋友不得不结婚的情形,以及这件事对他们俩的伤害:从十六岁开始,我和他已经相爱了十年,里面的故事曲曲折折。毕业后他分到x市,又调回家乡。一切都在猛烈地变化,唯独我们的恋情依旧未变。我们互相爱护,互相勉励,都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好成绩,受到各自领导的器重。可是他母亲病重,医生说维持不过两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要他结婚,但他死活不肯,他心里只有我。当我出差去看他时,却看到他母亲愁苦万状的面容。她讲起他的‘不孝’(指不结婚,他比我大两岁)来,几乎悲痛欲绝。我再也忍受不住了。我仿佛看到母亲伏在塑料盆里搓洗衣服那筋脉凸起的双手。我哭了。   我想起了书上的一句话:叶子落下来还能重新飞回枝头吗?当我可以审视自己灵魂的时候,一切已经太晚了。我和他一夜都没睡着,商量来又衡量去,决定由他先找朋友结婚,以安慰母亲那颗几近破碎的心。我很伤心。他娶妻生子是我绝不可容忍的,主要是在感情上。我不怪他,谁也不怪,是我主动劝他结婚的。如果我在那种绝境,也许也会那样的。我也知道,他终生将对我刻骨铭心。这一点也使我感到一点欣慰。我弟弟与女朋友十分恩爱,母亲很喜欢他们。她很爱护我,所以并不强烈反对我独身,但却为我在她百年之后没人关心而担忧。我劝她不要杞人忧天,我这辈子就这么打算了。人生在世,几十年匆匆又匆匆。所以我总想: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了他谈对象的经历:是我主动给她写的信。她很漂亮,下厨房做家务是把好手。冲动谈不上,成个家就是为了尽社会义务。我们谈了四年,她人很好,很痴情,挺忠于我的。可是她父亲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没见我面就说不同意。我很不高兴,就趁机跟她分手了。我和她分手后,她的朋友说要宰了我。父母以为我这次恋爱受了创伤,所以凡是不如她的女孩我全看不上。今年父母又给我介绍了一个,我反应很强烈。我跟他们说,让他们不要再管我的事。他们现在不再逼我了。如果到最后保不了密,我就只好让他们想开点了。   有些同性恋者是因为结婚的动力主要是想要孩子。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这样说:目前我是幸福的。我不想努力去找女孩。那样反倒成了压力。以后的事呢,要看父母的意思了。我将来肯定要结婚的,不结婚没法向父母交待,别人也会议论纷纷。而且我特别喜欢孩子,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另一位也说:我觉得应该过正常人的生活。我非常喜欢孩子,尤其男孩,不是为传宗接代,就是喜欢孩子。   有些同性恋者还不是出于喜欢孩子的原因要结婚,而是出于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也可以说是出于中国重家庭、重子嗣的传统观念,所以不得不结婚。当我们问一位调查对象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另一位说:结婚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而已。在异性婚姻中,除生儿育女外,夫妻的感情和共同生活也是婚姻的重要内容。而同性恋者的婚姻,出于对夫妻共同生活的冷淡或憎恶,只能把生儿育女摆在唯一有实质意义的地位上。正如一位同性恋者所指明的那样: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从问卷数据看,绝大多数人将来打算结婚后生儿育女,只有极少数表示不打算要孩子。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7章 婚姻生活 (4)   其次,许多同性恋者到了结婚年龄不能不结婚,是怕暴露出自己的真正性取向。在中国社会中,埋藏得再深的同性恋倾向也有个会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一位从平房搬进楼房居住的调查对象说:要是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有缺陷,往(同性恋)这方面想。住楼房也有人说,四邻也问。一位坚持到四十多岁才结婚的同性恋者说:我结婚是出于无奈,可以说是为结婚而结婚。到三十七八岁没结婚的男人引人注目,很多人给我介绍女朋友,没有感情谈不起来,周围舆论就说我挑剔。   种种不可避免的男女之事让人避无所避,直恨不能跳出三界。偶翻万年历,曰今年年运乃是‘每欲床第之欢,过后必悔之’,实乃我不为人所知的一面;而尚有一面则为‘常遇貌美而性烈及貌寝而贤温之二女子诱惑,终不知如何取舍之’。为了生活不得不伪装自己而近于玩火自焚,可逃避始终不是出路。我常想:像我这样的人怎配去找一个好老婆?可真正面对时却仍不敢马虎,还是把相貌、感觉放在第一位。但我的感觉又从何而来呢?愈来愈搞不清自己想要什么了。我对自己有点失望。也许真的再过半年我会跟哪个‘貌寝而贤惠’之女子结婚,上帝会不会耻笑我?   一位调查对象忧心忡忡地说:许多人对别人的事特别关心,很多人给我介绍对象,我都烦了。我想再过几年不找对象,我可真要被别人用异样的目光来看了!另一位说:一个适龄男子必须要结婚,否则,社会舆论无法抗拒。一个各方面不错的男子要独身是很容易被人猜测为同性恋的。   于是,结婚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活动。有人这样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都不知道真情。   同性恋者不得不结婚的第三个原因,是为了避免现实生活中的损失。一位调查对象说:单位和社会的压力很大,不结婚不行,不结婚就分不到房子,提拔使用也受影响,别人会以为你孤僻,个性强,不合群。还有人说我在外边乱搞(女人)。我反正也不追求幸福,反正多数家庭也不幸福,所以我就随便找个人结了婚……我觉得我在各方面都受了影响。   最后,有些同性恋者的结婚是为了随后的离婚,以便取得过一种不必受人打扰的单身生活的身分。在中国,一个大龄未婚男子会不断受到打扰,这些打扰中既有好心人的介绍对象,也有恶意的猜疑;而一个离婚的男子却可以免去这些折磨,得到人们的谅解——他是离了婚的,心灵有创伤,所以才不愿再婚,让他一个人独自清静一下吧。一位因与同性恋有关的行为入过狱、结过婚又离了婚的同性恋者,把结婚、离婚和入狱概括为一个同性恋者要过的三道关,他对一位刚从拘留所出来的未婚同性恋旧友说:你已经过了一道关,还要过结婚和离婚这两道关,这样,你这辈子的关才能算全过完。   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上写道:是的,或许离婚后独身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心头的创伤未平复,阴影仍未消除,婚姻已经看透等等,是非常可信的不容置疑的保持单身的理由。所以,我果断地走上了这条路。只是如今我仍然孤独,这是因为我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未走上社会,去寻找我的不仅仅是玩玩而是要能甘苦与共、心性相通的同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同性恋者对这种结婚动机持激烈的道德批判态度,例如这一位:对于那些利用女性来为自己的曾婚证明书盖戳的同性恋者,我想只能说他们这样做是卑鄙的。我做不到结婚后再离婚,我宁愿独身一辈子,最后瞒不住了让父母知道也行,我能和父母交待,我没有传宗接代的压力。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绝大多数的中国同性恋者都会结婚,有些同性恋伴侣甚至互相规劝,希望对方还是结婚为好。例如,一位同性恋者提到他大学的一位同学,两人有过同性性关系,但分手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事情,劝我毕业以后早点结婚。另一位调查对象也用一种相当有把握的语气说:我们这些人到岁数全都结婚。问卷调查中,尚未结婚的调查对象大多数表示打算结婚,证明这种估计所言不虚。   第三节婚姻关系 (1)   在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让妻子了解其真正的性倾向、征得妻子同意的同性恋者极为少见,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极少听到这样的事。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我的朋友们除极少数家人知道他的行为外,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是一无所知,甚至都没有察觉。我们在妻子面前是好丈夫,在孩子面前是好父亲。由此可以断定,对于绝大多数男同性恋者来说,同性性活动必定是或即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同性恋者的婚姻质量比起一般人的婚姻有着严重的先天不足,但每桩这样的婚姻的具体状况,会因为当事人同性恋倾向的强烈和绝对程度以及个人性格的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总的来说,同性恋者处理婚姻关系的作法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种夫妻关系模式是,同性恋者将对妻子的反感压抑下去,并抱着对妻子的负疚感,克尽作丈夫的义务和职责。   以下这位已过不惑之年的同性恋者的叙述在我们看来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它是大多数中国男同性恋者夫妻关系和家庭模式的真实写照:那一年,我27岁。在‘男大当婚’的传统习惯中,我成家了。尽管婚后的生活有些淡泊,但是夫妻也还算是相敬如宾。在婚后的头几年中,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还可以维持下去,这可能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后来就慢慢地不能满足妻子的要求了。这时我的内心总有一种对不起她的感觉,感到没有尽到一个传统型丈夫的责任。   为了性爱的需要,我有时对自己的性器官采用自虐的手段,而且这些自虐的手段近似残酷(这是朋友们在谈论时传授的,这些同性朋友们大多有类似的经历),迫使自己的生殖器保持勃起持久的状态,去完成夫妻性生活的全部过程,主要是为了尽丈夫的责任,以弥补对妻子的一份愧疚,而实际上对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并无兴趣。在我们这个传统道德的国家里,结婚就意味着尽社会责任,尽儿女之孝道。有时我总是想,如果能出家去当和尚该有多好,和尚就能理所当然地不结婚,就可以逃避家庭、社会、亲人对我婚姻状况的责难。我现在有时甚至还在想,如果倒退十年的年龄,我就敢于冒被责难的处境而重新安排生活。我所接触的朋友们大多都同我有相同或类似的想法。但是他们又都有‘良心’,都在尽职尽责地当好子女的父亲,当好父母的儿子。   一位30多岁的调查对象说:我是结了婚以后才知道这种事的。我妻子很贤慧,不是很忌妒。自己觉得对不起人家。对方一亲昵,我心里就烦,但还是有负疚感。她有时会忌妒和我接触的别的女孩,但也不是老看着我。这位调查对象承认,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对婚内性生活是有影响的,他虽然能够满足妻子的要求,维持住婚姻生活,但感觉上是尽义务的心情。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这样描述自己的婚姻生活:19岁时包办成婚,妻大我两岁,初中文化,善良而倔强,从不让我抚摸和接吻,同床时基本上是被动应付,尽义务,不喜频繁性交。我对她只有感激,缺少性欲。她对我有三重恩义:供我上大学;帮我孝敬父母,抚养我的弟妹长大成人;为我生育儿女。中年后她对我在生活上十分体贴(性生活除外),非常信赖我,从不过问我外出的行迹。我得对得起她,关心和尊重她。   公平地讲,我们的感情世界和家庭生活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代价,承受更大的压力。我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一双儿女懂事而体贴人,十分地善解人意。我的妻子受过高等教育。我们结婚二十载,感情很好。由于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所以总是对她有十分的愧疚和负罪感。我的不良行为在年轻时对性生活好像还没有多大的影响,后来就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在夫妻性生活中精神不能集中,头脑中总是闪现出同的影子,而造成性生活的不和谐。我尽量地去适应妻子的要求,只要能满足她每次性生活的要求,我就松一口气,这一点是正常人所不能体察到的。而我们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却是很轻松的,并不是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样肮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是谈我们之间的事,彼此相互关心,有时年长者像兄长,年轻者像小弟,每个人都有人情味。   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中表达了自己愧疚的心理:人之情谊莫过三情:亲情、爱情、友情。三情之中,亲情天趣,爱情欢悦,友情诚挚。本人天性坦荡宽诚,犹独钟友情,以致疏亲而不悦,时时有苦魔缠身,甚觉愧为人子,愧为人父,愧为人夫,三愧加身,寝食不安,又当如何为人?   一位同性恋者结交了一位已婚的男人,两人感情很好,那个男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我跟现在这个男伴一直相处了六年了,我们感情越来越深,我们俩现在怎么分也分不开。最近他的妻子出差三个月,他休了一个多月假,整天来陪伴我。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我别无他求,只想和他在一起。他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女孩对我很好。我现在觉得在感情上欠她,其余什么都不欠她。我能在性这方面让她高兴,又能在生活的各方面照顾她。我可能是明年结婚。我现在非常的矛盾。我是为了我的男伴和她结婚的,只是为了有一个家。婚姻不知是否能够长久,因为我和男友爱得太深了。我现在不知怎么办,只有一步一步向前走。   调查中发现一些人实际上是双性恋者(bisexual),即对男女两性都可以有性爱的人。一位调查对象的话很能代表此类调查对象的情况,他说:我对女人还有点兴趣,对男人兴趣更大。这就像今天吃萝卜,明天吃白菜一样。妻子有时开玩笑说我像个女孩,但她是善意的,没有指责我的意思。她比我大几岁,我们比较适应,感情很好,凡事她主动的时候多。   一位自称同性恋占60%、异性恋占40%的调查对象说:我和妻子关系很好,我喜欢她。既然结了婚就要尽人夫人父的责任。她知道我有男朋友,也劝过我,还是没有性伴好些。我从结婚后就不在外面过夜了。   一位中年调查对象说:我就觉得该结婚。有的人怕女人,或觉得恶心,我不是。我和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是个工人,她在性方面要求不强烈。我对她不厌恶,但没到有些人那种贪女色的程度,夫妻关系还比较和谐。他还说:我爱人很爱我,我也挺爱她。从法律上说,我只能有一个爱人。我有对不起她的感觉。我欺骗了她,我在性的方面尽量满足她,不能让她得不到。要尽义务,要让她幸福。   一位双性恋者庆幸自己懂得同性恋在结婚之后:我很幸运的是成家早,如果事先知道,我的婚姻就不一定能像现在这个样子了。那次我爱人出差一年,那时我幸亏还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要是知道干起来就太方便了。   调查中有一个较特殊的案例,当事人很可能是双性恋者,他的同性恋倾向在妻子过于性冷淡时趋重,而在妻子向反方向改变时则减轻:我以为一个人的性倾向是完全可以转换的,并非一成不变。我与妻子在一起好多年,找不到多少话好说,女人的死板、挑剔、势利、保守、无知等等,都让我灰心。后来有朋友借给我们一盘所谓‘黄带’,共同看过后,妻的态度逐渐变化,床上有了说笑娇痴,性生活慢慢协调,我也就较少想起同性的朋友了。   国外社会学者对同性恋者如何处理婚姻关系做过大量研究。有人以26对结婚三年以上的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他们为人之夫的状况。研究的主要发现是,此类婚姻双方满意程度并不低,性生活也活跃,而关键在于丈夫要对妻子说明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沃夫,1985年)另有一项以双性恋丈夫为对象的研究设法找到了360位此类调查对象,研究他们如何处理异性恋的公开形象与声名狼藉的同性恋行为之间的矛盾,以及欺骗妻子与亲人这种作法的道德问题。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有些男性具有将同性恋异性恋协调起来使二者的冲突降到最低限度的能力。(布朗芬,1985年)如前所述,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几乎没有人会主动把自己的真实性倾向告诉妻子儿女。问卷调查表明,只有极少数人让同事及兄弟了解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让父母及配偶了解到这一点的人更为罕见。这些人中可以维持婚姻关系的,大都是心怀负疚感,小心翼翼地扮演丈夫和父亲角色的,充满内心矛盾,随时生活在害怕真实身分暴露的恐惧之中。   婚姻关系的第二种处理模式,是选择性冷淡的女性作妻子,或在婚后把妻子培养和改造成为能够适应自己状况的人。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8章 婚姻生活 (5)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在同性恋者的异性择偶标准当中,传统色彩很重。他们不喜欢性欲强烈、思想摩登的女人,而偏爱贤妻良母型的旧式妇女。不少调查对象在回答如果结婚将选什么样的女性为妻这一问题时说:喜欢贤妻良母型、家庭主妇型的女人。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我要找对象,就找个贤妻良母型的。另一位说:家里逼我谈女朋友,我喜欢生理上无要求的,不喜欢女方有婚前性行为,在性方面也不应该主动。应该尊重传统观念。同时补充说:我找对象就是为了让家里人心里平安,自己并不想找。由于同性恋者的异性性行为动机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他们所看重女性的也仅仅是生育能力而已。这一点与传统文化对女价值的看法不谋而合。   第三节婚姻关系 (2)   有一位学历较高的同性恋者说:对女的只能相敬,不能相爱。他说:我不像有些人那样厌恶异性。我对异性没有反感厌恶,只是引不起性欲。同她们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接触多些,产生一点比朋友进一步的感情的可能,还是有的。他准备找一位文化低些、贤妻良母型的妻子,理由是智力较高、比较敏感的女性肯定不能找,太难应付了;找个一心一意简简单单过日子的人就好。   许多同性恋者提出,他们希望女方在性方面是消极冷淡的。有一位调查对象说:女朋友如不要求发生性关系,感情就会好些。我希望女方本人无性要求,应该是被动的一方。我一个朋友的妻子就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女的需要发泄多可怕。他正准备结婚,他的方针是这样的:我要是真和她结婚,就要让她一辈子不知道(我的性倾向)。人的性欲是可以培养的,可多可少,可高可低,特别是没有性经验的人,很容易被培养成性冷感的人。这就好比有人天天要喝茶,可如果让他天天不喝茶,也就不想喝了。我要给她一个心理障碍,让她想不到这一点。当然我在其他方面都会好好照顾她。   一位同性恋者对找寻性冷淡的女性怀着信心:我20多岁时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对方比我小一岁。我们的关系发展到接吻,没有其他接触。分手后到现在仍是一般朋友,没闹别扭。现在又谈一个,我妈说,她和第一个气质很接近。和这一位如果没发生性关系,也许感情还会好些。我深信有性冷感的女人,我希望她冷一点,希望女方无性要求,应是被动的一方,不要在性上太主动。   我认识一个同性恋者,他结婚三四年才和老婆发生过三四次性行为,平均一年一次,可他妻子就偏偏怀了孕,有了孩子。他结婚的目的就是证明他能干成,掩盖他是同性恋。他找的借口是从小看过相,相士跟他说过不能跟女人同房,一同房鼻子就会出血。   一位同性恋者说:教我入道的那位老师,和老婆一个月过一次性生活,现在更少了,不定期,有时几个月才一次。这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一位已婚的同性恋者说:我爱人对我不感兴趣,她缺乏性要求,我也不乐意做那事,我们几乎没有夫妻生活。另一位说:我过去相好的一个男友,他孩子一周岁时我去看他,他留我住宿,我们做了爱。他说了一年来的痛苦,没快感,和女人做那件事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没有意思。他要求我每年他生日那天和他做一次爱,我说那不可能。我和一个朋友打过好几年交道,他一直扮演被动角色,没见他勃起过。   他好几年都不跟妻子过性生活,她用工具自渎。还有一位说:我认识一个人,他和爱人没这种欲望,双方都没欲望。由此我们想到,在中国,同性恋者之所以可以全都结婚,并且对妻子长时期地隐瞒住自己的真正性倾向,正是因为夫妻性生活被置于极其不重要的地位。如果妻子们不是如此性欲低下,如果传统观念不是令她们觉得作为女人羞于向丈夫提性要求,这种婚姻早就难以维持了。由于多数中国女性还是从一而终的,她们当中可能有很多人确已被身为同性恋者的丈夫培养成性冷淡的人,以为所有的夫妻关系都是如此。在不少人心目中,性欲仍是一种不好的欲望,冷淡不仅不是病态,反而是道德高尚的标志呢。   同性恋者的择偶标准还有一种在常人眼中会认为很奇怪的逻辑,一位同性恋者说:我们科里有一位35岁的女同志,家庭生活很幸福。我很羡慕这样的人。我喜欢女同志马虎一点,在家庭中能处得好。要是我碰上这样的未婚女性,就能有感情,也能有性爱,对单纯漂亮的女孩不能产生性爱。异性恋男性往往都是首先受到女性自身条件如相貌、身材、气质等方面的吸引,再看她工作怎样,家庭怎样;同性恋男子却由于不能受到女性自身的吸引,难以自然地对她们产生性爱,所以会循着一条相反的逻辑择偶。   总之,这类婚姻的特点是极大地淡化性的成分,而将婚姻其他的功能突出出来。正如蔼理士曾分析的那样:这一类的结合,如果索性把性交的满足搁过不问,而把双方的关系完全建筑在其他共同兴趣之上,前途的幸福倒可以比较多些。(蔼理士,第318页)   同性恋者婚姻关系的第三种模式是不能成功地做到上述两点,沦为婚姻失败者。等待着他们的大多是婚姻关系失调,直至破裂。   一位同性恋者对其短暂婚姻经历的感觉非常细腻真实,有一定的代表性:谈谈我的婚姻。八年前,我在一种对她非常了解和理解的情况下(她也同样了解、理解我)和她结婚。婚前半年,我认真分析过我的情感:我不爱她,我没有吻她的欲望,更不要说和她性交。但心想,或许结婚后会自然改变这一切的,于是结了婚。新婚头两夜,由于久别重逢,很兴奋,说起的人和事很多,直到凌晨两三点,没有性接触,亦没有拥抱和接吻。我想,来日方长。第三夜,旅游在外,夜里,清醒,迷蒙的月光和潺潺的流水带来一种恬静温馨的感觉,勃起,将她的手放置处,她的手清醒地缩回去了,顿时,索然无味,翻身,睡去。以后,在新婚二十天的日子里,竟然再也生发不出那夜的情致。一次,她向我靠近,手臂和我相接,我竟全身骤起鸡皮疙瘩。   她把腿压在我腿上,并逐步上移到阴部,我反感地把她的腿拿开了。我无意于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最后几天,我们分被而卧。她哭了,我无奈。时隔数月,我到异地探亲,仍然是分被而卧,我努力尝试寻找性爱的感觉,激发起爱的欲念,却未能成功。探亲假结束,我的决定也已产生:既然我们都不幸福,那么我们应该道德地分手。于是我坚决地离了婚。这场婚姻,头尾加起来不到半年,相处在一起一个月。我至今依然单身。通过这场无奈的婚姻,我认识到,同性恋者的婚姻是难得幸福的,因为缺乏性爱、情爱的基础,表现在男方,是不可思议的、只有本人清楚的性冷淡。没有性,没有对方(或双方)给予的爱与被爱,诱惑与吸引,谈何幸福?几个知情人都知道我们之间没有性爱,但谁也不懂得:做爱和有一个孩子是很容易办到的,但是那不是真正的性爱。我为什么要欺骗和强迫自己?这个经历,或许只属于像我这么固执、认真、近于迂腐的人。   另一位的遭遇有相似处,他结婚一年多,有半年和妻子在一起,但离婚时妻子仍是处女:我与妻子没发生性关系。外人看我们是挺般配的一对。但我一直怕同房时不成功,而且欲望、兴趣也不大,兴趣不足引起不敢也不愿去试一试,所以一直一天推一天,到最后也没做那件事。她提出离婚,她人挺好,所以我不同意离,后来她就到法院起诉了,说我有生理问题。法院让我检查,我平常是能勃起的,不知那次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就是不行。结果医院证明我是阳痿。离婚后她到处说我有病,弄得我声名狼藉。她说,十三四岁的放猪娃都会做这事,你怎么就不会?其实我不是不会做,不能做,只是不能跟女人做。可我又没法跟他说真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现在就想治好同性恋,证明给她看,我不是不行。   有位40多岁才被迫结婚的同性恋者说:我春节结的婚,现在五月份了,我妻子仍是处女。她原是个40多岁的老处女。她婚后经常为这事跟我吵闹,夜里不让我睡觉,可我一和她接触就毫无兴趣了。过去我有过一位女友,发生关系时她先给我,再女上位,可我妻子完全不懂这些。她是个极正经的人,做政治工作的,对自己要求很严。她经常哭,还对她家里人说了,弄得丈人全家不理解我。他认为妻子的性要求是负担;结婚的目的是为结婚而结婚,没有性,各方面也不融洽,一想起家里的事就觉得很心烦。但知道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也不美满,就这样凑合过吧。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他的男友:他现在连逢场作戏都作不下去了。我曾劝过他,你不爱那女孩子,就不要和她结婚,他勉强自己去结婚,结果一个月也不和太太过性生活,骗太太说自己是阳痿。一位调查对象在与已婚的前任男友相遇时,后者告诉他已和老婆离婚了,说同她没话说,互相讨厌,没有性欲也没有性生活,老回味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问过他和妻子怎么样,他说没什么,妻子要求过性生活,就说正在练气功,不能近女色。一年里跟妻子顶多过一两次性生活。那次在x市跟这伙人聊天,他们个个都说将来会结婚。有一个已婚的说,他从不和妻子干那事,还说她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不管。   有些人在结婚之后又爱上了同性朋友,为与同性朋友交往而不惜离婚。一位自称已经造成好几对离婚的同性恋者,甚至给想为了他离婚的男性朋友出过这样的主意:某次与妻子做爱时,偷偷把声音录下来,人在那种时候说的话后来听到会害臊,以后妻子一要求过性生活,丈夫就放那段录音,如是几次后,她就不乐意做这事了。那时丈夫再要求做爱,是妻子不乐意了,于是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照一般人的想法,与其如此煞费苦心制造离婚,还不如干脆不要结婚。其实不然。如前所述,同性恋者结婚有一个隐蔽的功能是人们想不到的,即为了随后取得离婚者身分,以便过无人打扰的单身生活。一个大龄未婚者与一个离婚者的处境是十分不同的,前者会不断受到亲友的规劝、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各种干扰,而对离婚者的打扰却少得多。人们或者以为他们保持单身生活是因为前次婚姻所带来的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或者以为他们是因离婚者身价下跌难以再婚(对我国征婚广告的研究表明,中国人把是否初婚看得很重;另据统计资料,由于单身人口性别比非常高,男子再婚率很低),只好随他们去,于是这些同性恋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过独身生活了。   第四节同性恋外遇 (1)   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同西方的男同性恋者最显着的区别是什么?我们认为,在中国,有许多男同性恋者最终会和女人结婚,这可能是他们同西方男同性恋者最大的区别了。有些来过中国的西方男同性恋者向我们抱怨过这一点——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情人去和女人结婚,至少是对自己感情的伤害;此外,不太了解中国的人也对中国男同性恋者的这种作法百思不得其解。而对从小生活在中国的人来说,男同性恋者同女人结婚就不是那么难理解了:中国文化中存在着较西方为大的结婚压力,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还有长期的民族文化中积淀下来的强大的行为规范的压力,人人都应当结婚就是其中的一项规范。据统计,我国30岁以上未婚的成年人只占约3%;西方社会中这个比例要高得多。   于是,在中国,同性恋者的妻子们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群:她们是谁?她们怎样同丈夫相处?她们是否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如果了解到这一点,她们是如何对待的?男同性恋者又应当怎样认识自己同女人结婚这件事?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大多用种种办法隐瞒自己的性倾向,有人还会利用中国女性性权利观念不强的特点,长期不同妻子过性生活,许多女人不好意思主动向丈夫提性要求,这对同性恋者来说再合适不过;即使有的女人能主动提要求,他们也会想出一些借口,如身体不适、练气功等等来推诿。由于大多数中国妇女还是从一而终的,而且有人从不同别人交流这方面的信息,也不了解别的夫妻是怎样的,所以有的同性恋者的妻子甚至会以为别的夫妻的情况跟自己一样。   从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不会主动向妻子坦白自己的性倾向。当然也有例外,有一位大学教授在激烈的内心斗争之后,主动对妻子讲了。可是他对我们说,他很后悔,他不但没有使妻子理解自己,反而陷入一种更复杂的内心矛盾中。因此,大多数同性恋者的妻子都不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少数知道的都是在丈夫无意中暴露了性倾向之后,比如丈夫在外面交男朋友被警方拘留;或者在同性恋活动场所遭到坏人的讹诈、抢劫或殴打;或者在单位被人发现;或者偷看丈夫日记时发现等等。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39章 婚姻生活 (6)   更多的同性恋者的妻子至今不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处于被隐瞒和被欺骗的地位。对于男同性恋者本人来说,这也是他们良心的保护伞。很多人这么说:我不想伤害她;我也没有伤害她;现在这个样子也是蛮好的——她没有什么不满意呀。但这些不能掩饰下列现实:对自己的生活伴侣,隐瞒和欺骗,终归是不对的。   既然在婚者的同性恋活动必定是背着女方进行的秘密活动,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败露了怎么办?同性恋活动败露后,牵涉的不只是配偶,还有家庭、单位等方面,但首当其冲的是配偶。发现了丈夫的真实性倾向之后,有的女人采取了一些积极行动,比方说,有一位同性恋者的妻子就给丈夫遭人抢劫殴打的xx公园派出所打电话,要求警方采取行动,制止同性恋活动,似乎这样就能保住丈夫。我们很同情这位妻子,但也不得不告诉她,这种努力未必能解决问题。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来自人性本身的现象,靠制裁和控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调查中一个意外的发现是:丈夫的同性恋外遇败露之后,配偶方面的反应似乎比预想的温和。有这样一个事例:有个同性恋者对妻子谎称出差,其实是和一个同性朋友出去游玩。妻子见丈夫逾期不归,打电话到单位查问,单位说根本没有派他出差。妻子疑窦丛生,遂翻看丈夫日记。日记上如实记录了许多同性恋的感觉和活动。妻子看后极为震惊,她原来对丈夫非常放心,因为不论多漂亮的女人,丈夫从不多看一眼,没想到竟然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丈夫回来后,夫妻双方难免一番查询对质,感情受到损伤,但是结果并未离婚。据一位调查对象说,有一个男同性恋者因在社会上的同性恋活动被警方拘留,妻子一开始要离婚,后来没离成。还有一位40多岁的干部,在党校学习时和一位30多岁的男人发生性关系,逮住了按论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结果也没离婚。提供上述事例的调查对象总结道:同性恋行为败露后,妻子闹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比异性第三者插足要轻。   调查过程中虽然发现有搞同性恋败露以后离婚的事例,但也确有不离的。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件事:我听说有一个同性恋,被他爱人知道了也没怎样,她只是经常出去看他在不在那种地方(同性恋聚集的地方),看见他在那儿就给叫回家来。有的女人会认为无所谓,觉得丈夫起码没和别的女人乱搞。但他也指出:有的妻子会认为她丈夫连男人都不是了,不能和他过了。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如果我家来个女同志,我的妻子马上就妒忌得不行,我怎么解释她也不放心,而男人来家就不像女人那样对她造成刺激,她也从不吃醋。   问卷调查数据与上述情况相符:调查对象当中,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异性婚外恋一旦败露比同性恋外遇败露后果严重的人数,比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要多。   至于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有一位调查对象持如下观点:许多同性恋的妻子不离婚是因为不懂这种事,意识不到它的严重性,不认为它是感情的东西,以为是玩玩而已。女人真正能理解这种事的人不多。中国人对这方面不懂,不敏感,不理解同性之间会有感情。当丈夫的同性恋外遇败露时,一些妇女陷于困惑之中,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多数妻子倾向于以为丈夫有了一种恶习,不倾向于以为丈夫有了外遇。但就我们所知,她们把丈夫的行为看作外遇似乎更正确一些,而且此类外遇可能比一般的外遇还要糟糕。一般的外遇仅仅使妻子成为多个女人中的一个;同性恋者的妻子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恐怕还够不上这一个。以为同性恋是一种恶习其实是偏见,而且一位同性恋的妻子这样想,还是自己骗自己。一个自觉的男同性恋和妻子做爱时,往往很受罪。假设这位妻子明白自己实际上的角色,她是不会喜欢的。   有的调查对象是从婚外的男同性恋活动对家庭的作用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人的性需要既然是天赋本性,伟人圣贤也不能克服;既然其意义如同吃饭、饮水、排泄,那么一个人如果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有了外遇也不应过多地苛责制裁。一个男子的同性恋外遇,一般对家庭无多少破坏作用,因为恋人并无介入别人家庭的念头。在我们国家,家庭只能以男女组成,同性恋者也认同这一事实。两个人的性游戏,仅仅是逢场作戏而已,对社会义务道德并不对抗,不知社会却为什么要给他们太多的责难!   当然,调查对象中也有人对已婚的同性恋外遇持否定态度,一位已婚的双性恋者说:如果没有成家,相对比较专一,两厢情愿,我就可以认同,不认为有什么不道德;成家以后还和男人保持关系就跟有女性第三者是一样的不道德了。   第四节同性恋外遇 (2)   在近年来社会气氛变得较为宽松的情况下,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也渐趋宽松。这种宽松态度往往以新潮思想的面貌出现,其实在我们看来,不过是回到了中国文化对性问题的传统态度上去:福柯笔下的中古中国,性的自由和无拘无束,不像近代西方社会中的性那样压抑扭曲。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的一位朋友:他认识一个干警,妻子是个护士。这干警把他带到自己家里,三个人关系很乱。女的看黄色录像,两个男人赤身露体在床上干。那个媳妇出出进进大大方方的,思想相当新潮。在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上,中西方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中国人的看法不受宗教戒条的限制,人们只是视之为多种性宣泄渠道之一,不会像西方人那样大惊小怪。当然,这种传统态度的背后自有其文化原因。   在我们看来,同性恋者的配偶对丈夫的同性恋外遇反应不是十分强烈,除了广大异性恋人群对同性恋现象的无知,除了中国人不受宗教教条的限制以外,还有着深刻的文化原因,这就是生育重大论对人们的潜在影响。我们从价值和事实两个方面对这种现象做一分析。在价值方面,我们将讨论社会、局外人、同性恋者的家人亲友及他们本身对同性恋的看法;在事实方面,我们将讨论同性恋的感情生活、行为方式等等。然后将二者作一对比,结果非常有趣。   首先分析价值方面。从调查中我们发现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评价有两点值得引起注意。第一,关于同性恋行为尤其是婚姻关系中的同性恋外遇正当与否的问题。就我们访谈所得,几乎没有人认为它是正当的。即使是同性恋者中最坚决自信的人,顶多也只能做到对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问题置之不理。他们中间很多人对异性毫无兴趣,可还是要结婚,并把这看作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这无异于承认了异性恋的正统地位。   第二,关于同性恋行为及婚姻关系中的同性恋外遇重大与否的问题。据现有材料,在婚姻关系中,同性恋外遇虽被视为不正当,但并未被视为十分严重的坏行为,至少比之不正当的异性恋是轻微的。我们在调查中很少遇到因同性恋败露而离婚的个案(当然不是没有,但至少有人肯定地说,婚姻中的同性恋外遇比异性第三者插足轻);北京同性恋恋的活动在有些场合是半公开的,假如异性之间有这么明显的涉及性的活动,肯定会招致更严重的干涉;我们的调查对象坦白地承认自己有很多性伴侣,而我们在另一项调查中问异性恋这方面的情况(婚前及婚外性关系),竟找不到几个肯谈的人(包括那些在问卷中注明有这方面经历的人也多拒绝访谈)。总之,人们不认为同性恋非常严重,它不像是邪恶,倒更像某种荒唐。   在事实方面我们已经谈得很多了。无论从感情的热烈、性生活的内容,还是同性恋关系在当事人生活中的地位等诸多方面来看,其强烈程度均不弱于异性恋关系,纵然不及婚姻生活稳定长久,起码不弱于非婚的异性恋关系。简言之,同性恋什么都干了,区别仅在于对象是同性而非异性。因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大多数同性恋者已过或将过异性婚姻生活。同性恋看来不算对婚姻关系的亵渎,或重大亵渎。如果从不忠实或外遇这个角度提出问题,那么同性恋在感情和肉体上的不忠丝毫不弱于婚外恋。这里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搞出孩子来。   如果我们将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性关系开列出来,可以得到下列清单:(1)婚内以生育为目的的性关系。一般说来,只要不加声明,社会默认婚姻的目的是为生育。我们曾做过另一项调查,其对象为自愿不生育的夫妇。他们之间的性关系应属于(2)婚内不以生育为目的(或以快乐为目的)的性关系。如此分类是因为第二类人已公开宣布不要孩子,将生育剔除出婚姻生活的内容之外。(3)婚外异性之间的性关系。(4)同性恋的性关系。   前两种性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属正当关系。但是第二类调查对象对我们抱怨道:他们的婚姻关系受到轻视(不是指责),比如说分不到住房,听了很多闲话(没本事,生不出孩子)。因此又可将上述分类重新命名为(1)正当而且重大的性关系;(2)正当然而不重大的性关系;(3)不正当然而重大的性关系;(4)不正当而且不重大的性关系。如下所示:   重大不重大   正当(1)婚内以生育为目的的性关系(2)婚内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关系   不正当(3)婚外异性性关系(4)同性恋性关系   由上可以看出,在涉及性问题时,重大不重大是生育可能性之同义语。第一类性关系之所以正当而且重大,在于它可能产生合法的生育;第三类性关系是严重的错误,原因在于可能产生非法的生育;第二类性关系之所以被轻视,正因为它申明了不生育;第四类性关系的错误之所以显得不如第三类严重,则是因为它不会造成非法生育。至于正当不正当,则明显是结婚与否的同义语。除非经过一定手续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一切与性有关的行为均为不正当。以上解释不但为我们调查中所得事实所证实,而且在逻辑上是严谨的。   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同性恋群体无论规模还是活跃程度都超出我们的预料。同性恋享有某种程度的自由(至少比不受法律保护的异性恋有更多的自由)。这一点令人感到意外。可以肯定地说:同性恋者的活动完全是为了性和感情方面的满足,不可能有其他目的(如生殖)。这种行为虽然因此在中国社会中永远得到负面的评价,但却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由于受到轻视而苟得的自由。追溯历史也会发现,虽然宋明以来一直有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清朝又以几千年未有过的禁欲主义风气着称,但逛相公堂养戏子之类的行为却几乎是合法的。在这里,实际上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生育重大论的传统思维方式。放纵欲望比之造成非法的生育,罪名要轻得多。   谈到同性恋的婚姻问题,最后不能不略微提及目前一些国家关于是否可以允许同性恋婚姻的论争。1971年,美国一位乡村教士拒绝发给两个男人婚姻许可证,在初级法院赞同了这位教士的作法之后,两个男子便向明尼苏达高级法院起诉。这对同性恋人争辩说:既然州法律没有特别禁止同性婚姻的条文,也就没有理由认定这种婚姻是不合法的。高级法院认为,婚姻制度作为男人和女人的结合,就像创世纪一样古老,因此法庭决定,这两个男子没有权利彼此结婚。   然而,在同性恋者中,有同居五十多年的对子,时间短些的固定伴侣就更为常见,他们寻求合法婚姻形式是出于各种实际的原因:如为了能够公开找房同居;为了继承权问题(同性配偶不可能得到没有遗嘱的伴侣的财产)等等;同时也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支持。从法律上看,他们似乎已可被视为事实婚姻,正如一位社会学家所指出的那样:当两个(或更多)的人进行持续的工具性和表现性交换时,即当他们既在经济上又在性行为上相互依赖时,便意味着存在婚姻。因此,从社会学角度看,两个在经济和性行为上相互依赖的男人或同样的两个女人的持续联系,也可以被叫作婚姻。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分享床铺和餐桌,并把他们自己看作配偶或爱人,而不是朋友或同居人。(斯冈茨尼,第217页)   我们以为,人想要结婚是很自然的:人需要有人终身作伴。男同性恋者想要结婚,也是很自然的想法。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和女人结婚是不对的,去和男人结婚更对头一些。我们知道,有些女人不在乎丈夫的性倾向,性在她们的生活里也是可有可无的事。也许这样的女人反倒希望有个同性恋丈夫。但这样的女人毕竟是极少数。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同性恋者不结婚,或者和男友结婚,显然是更合理的选择。   勿庸讳言,我们所在的社会里,异性恋者是多数。作为少数群体的同性恋者感到社会有不公正之处,传统有不合理之处,是很自然的。对此,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向社会申诉,要求它给少数人以合理的保障;还有一种是想把这种不合理转嫁给其他人——转嫁给更无知也就是更无辜的人。同性恋者要求有合法同居乃至结婚的权利,是前一种选择;隐瞒自身的性倾向,和女人结婚,是后一种选择。我们以为前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应该支持;后一选择是不正确的,应该反对。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0章 社会交往 (1)   第一节交往方式 (1)   谈到同性恋者的社会交往方式,目前在不少西方国家,这些交往大多在专门的同性恋酒吧、舞厅、浴池中进行;在缺乏此类设施的中小城市,就在公厕、街道和公园中进行。在美国,同性恋酒吧目前已被大多数城市所容忍。就像异性恋的单身者酒吧一样,这些同性恋酒吧成为性市场(在港台,这类场所有个形象的名字,叫鱼场),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偶然的性关系对象。除此之外,它们还是社交场所和信息交流的场所,使同性恋者感受到团结的气氛。有些同性恋酒吧带有独特的色彩,例如以身着黑皮夹克的摩托帮为主的酒吧,提供男妓的酒吧,或有脱衣舞男表演的酒吧等等。男同性恋浴池则为公共的性聚会提供了场所,同时设有蔽人耳目的单间,供私人的性活动使用。公厕、街头和公园这些地点的好处是不必花钱破费,但危险性较大。有些人认为危险性能增加刺激感,因此反而偏爱这类地点。(凯查多利,第346-347页)   我国目前还没有公开的同性恋酒吧和浴池。近年来,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秘密提供此类服务的酒吧,在一些酒吧和歌舞厅有同性恋者的非定期聚会,例如北京某舞厅的周末场,南方某市某舞厅的周末舞会的晚场第二场等。在北京某偏僻街道的一间酒吧中,每周三和周六都会有大量同性恋者到那里消磨时间。笔者曾与数位女同性恋者一起去过一次。酒吧装修优雅别致,气氛友好和睦。多数顾客要上一杯饮料,静静地坐在桌旁与人低声聊天。由于有一些外籍同性恋者,身体接触规范带有异国风情:那些熟识的人们会互相拥抱亲吻;有些情人会互相搂着腰或搂着肩膀;令人略感意外的是,一些女同性恋者与熟识的男同性恋者的身体接触也远比一般中国异性恋者之间在公众场合的身体接触规范要随便亲切得多。笔者因此对同去的一位美国女人说:这种程度的身体接触不符合一般中国人的标准。她回答道:可能是这样。但是同美国的同性恋酒吧中的气氛相比,这还得算相当拘谨压抑的。酒吧中男女同性恋者人数之比约为九比一。据说酒吧中有一些男妓(被外籍人士称为money boy),有些人因此有点不喜欢这间酒吧。   发生在北京的最引人注目的一次同性恋聚会是1993年2月14日情人节于西单海马歌舞厅举办的名为男人的世界的聚会,这次聚会的成功举行反映出当时社会气氛的宽松,但其后舞厅将涉嫌组织这次活动的人员开除也引起了国内外传媒的广泛关注,证明中国的同性恋者尚未争取到官方和社会的认可。由于在此类正规娱乐场所的活动较易引起警方干涉,我国同性恋者的社会交往活动绝大多数还只能在公共场所如街头、公厕、公园、街心花园、街头广告宣传橱窗及公共浴池等场所进行。   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北京有55处同性恋活动场所,提出这个数字的人也不能把这55处数全,看来是另有人做过统计。这些场所中很大一部分是公共厕所,尤其是附近有绿地、花园的公厕。这是在社会上结交同性恋伴侣的主要场所。全国各大城市以及一些中小城市也都有秘密的同性恋活动场所,例如西北x市的一位大学生在信中说:在学校期间我经常到社会上一些地方,游泳池和公共厕所。我知道社会上有这些事,但是没有在那里交到过朋友。   北京一位40多岁的同性恋者说,他常去的此类场所有七、八处,因为总去一处出事的危险性比较大。这些场所有的只在晚上八、九点钟以后才有同性恋者活动,有的却是全天都有人。如北京x区有个不收门票的公园,来去自由,不引人注意,因此成为同性恋者全天活动的地点。笔者曾多次在调查对象的带领下去过现场观察,感觉触目惊心。经过调查对象的指点,我们认出不少同性恋者,他们有的独自在公园林荫道上徘徊,有的成双成对地攀谈,还有一些年轻人,穿着入时,三五成群,正在热烈地交谈,旁若无人。有些人在公园角落的公厕中接好头,两人悄然离去;有些还在继续攀谈,以期更多了解对方,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伴侣。这是一个冬日,下午三、四点钟时,视野之内就有几十对。笔者深深感到,这的确是另一个世界,虽然社会上的多数人对他们视而不见,但他们的世界是确确实实的存在。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第一次涉足鱼场的经历:那天晚上我去了一个这样的厕所,一进去就觉得气氛有异。很多人蹲在那里,两眼虎视眈眈。我心慌害怕,没呆一会儿就往外走。有一个中年人就跟上我了,我们聊了会儿天,也玩了。后来他送了我一路,说了社会上的事。我看他很可靠,就给他留了地址电话。当时气氛比现在更严厉,xx已经开始抓人了,xx就是在xx被抓到后通知单位的。但对可信赖的人我不隐瞒。从此以后我就天天往这些地方跑,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北京的xx公园,xx楼,xx街头花园,xxx公园东门等都有这些人,还有很多公厕。有的地点到晚上八点多钟时能有上百人。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有好多小孩,十五六岁,超不过十六七岁,这就有点太过分了。外头这些地方让小孩知道了不好,容易学坏了。   那次到x市旅游,打听好地点在xx门,那里黑洞洞的,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一进厕所,就有五六只手猛摸过来,倒把我吓一跳。黑地里看人,个个面目狰狞,似乎人人都不漂亮。想到自己身上有钱,不由地慢慢往外挪,好在倒没人把手往我兜里摸。过了一会儿,眼睛习惯了黑暗,就看见有十几个人在里面,其中有两三对在玩。厕所外面的小树林里也有人。那里算是个小绿地吧。   据我们了解,同性恋者选择厕所作为接头地点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是通过对方对生殖器的反应确认其同性恋身分。如果是圈外人,就不会对男性生殖器有任何特殊反应,因而这是确认对方同性恋身分的万无一失的途径。其二是为了在相貌之外对对方作进一步的观察。有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有的人外表上看了很喜欢,脱了不一定喜欢。于是厕所又成为寻找适意伴侣的适当场所。此外,厕所当然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两位男子即使素不相识,在厕所里攀谈几句也是无可非议的。北京有两座条件较好的公厕,曾被同性恋者戏称为东宫和西宫,一度成为同性恋活动的中心。某年夏天的一个雷雨天里,东宫西宫到了一百多名同性恋者,因为这种天气里,除上述方便之外,还有极好的口实对付盘问(避雨)。据说在夜深人静时,女厕所也有可能被采用为男同性恋的活动地点,因为女性深夜绝少上公厕,而且女厕又不易引起警方的注意。一位调查对象甚至断言:那些在厕所里磨磨蹭蹭的都是(同性恋者)。   以厕所为活动场地作为世界各地男同性恋的共同特征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它提供了同陌生人进行一次性的发泄式性活动的场所。一位沿海x市的同性恋者较详尽地描述了该市几个厕所中的活动,有一定代表性:x市的xx公园内的厕所里每日下午有很多男士光顾。在那里,主动型急于发泄性欲的,在确认对方身分后,大都是自己主动用手把阳具抚弄勃起后让人触摸,随后或互相手淫。这类男士引以为自豪、能占上风的是阳具大,而阳具小一些的,即便再勃起,有人理睬的机会也少一些。第二类是自己阳具小,衣着外貌不如人者,则是希望看到他人阳具勃起后,自己处于被动。有一名59岁的老头,让人用尺量阳具勃起后19公分,每日去让人摸,喜欢年轻人把精射到嘴里。我在这种地点见过一个人,以乞求的神色看人,张着嘴,无论谁来了伸他嘴里都干,要是就更乐意。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些性行为甚至有人旁观。回答怕不怕别人撞见这个问题时,一位调查对象说:耳朵长,听得见呗。还有一位概括说:社会上的活动特点就是玩得快散得也快。   有人还概括了男同性恋在厕所进行一次性性活动的另外两个原因:其一跟生理条件有关,男女在厕所没法做,男男就可以做,主要是相互手淫;其二与找刺激的欲望有关,有人觉得在不该做爱的场合做爱才刺激。比如有人不愿在家里做爱,喜欢到荒郊野外去做,有人喜欢在教堂里耶稣像前做爱,不就是为了刺激吗?   公共浴池也是同性恋者接头和活动的场所,其作法往往是在池内用脚接触对方,如果对方喜欢就作出回答。据说还有水下互相手淫的。用同性恋者的话来说,水下干什么事,水上看不见。一位调查对象极为不满地说:xx浴池集中了许多同性恋者,其中多是倒爷、二道贩子。在那里一呆一天,层次低,说话粗,很多人有病,不卫生。许多属于发泄型,不懂感情。他说:我在那里接触过一个贩葡萄的,衣着很脏。生活贫苦的人性病多,有病也不看。看着他们这样子我很难过,同性恋为什么要自己作贱自己呢?看来,有些同性恋者还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哩。另一位也说:浴池里的层次低,在水下动作。总是先有性行为才聊上,和公园里的不同,公园里的是先聊天后有性关系。有一次我去澡堂洗澡,有一个老头主动要帮我搓背,他帮我擦肥皂时就动了我的下身,拿洗衣的肥皂在我身上乱抹。他的长相和行为我都反感。   还有一类地点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那就是大饭店的酒吧和舞厅。一位经常出入大饭店的调查对象说:我往前厅那儿一坐,要一杯酒,一会儿就有人过来搭讪。在饭店里主要是说说话,奢华一下,交流感情……有一阵我着魔了似的,天天都想去。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去那儿散散心,解解闷。那次去xx舞厅,发现有两个在那儿跳舞的男人,非常开放,但很女气。我感到很担心,因为他们太女性化,又是唯一的一群敢于公开身份的,这就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以为同性恋都是女气的,有异装癖的。我尊重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但不喜欢他们。北京同性恋当中还流行着这样的说法:听说上海的发廊、广州的舞厅都有(同性恋活动)。x市报纸上的一则广告是这样的:俊男吧,香港兰桂坊式的酒吧……高薪聘请男服务……当然,不应排除此类酒吧有专为女士而设的可能性。   有时在公共汽车上也能交上朋友。一同性恋者讲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坐公共汽车,有一个男人摸我后脊梁。我当时身边有个伴,他问那人:摸什么?摸着乳罩带了吗?那人连忙停了手。下车后我对他回眸一笑,他也会心一笑。   不少同性恋者都说:在军队、监狱、煤矿、单位大院里都有同性恋小群体,但这些人都只在自己圈里,不到外面来。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当兵时学会(同性恋)的人不愿到社会上来。这一说法的正确程度有待证明,其原因也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的问卷数据表明,除了那些从不到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之外,很少有人只去一个同性恋活动场所,多数人为十处上下,但常去十处以上的也不多见。不少北京的同性恋者去过外地的同性恋活动地点。去这些地点活动最频繁的是每周数次,最少的只偶尔去一两次,每月两次者居中。 wW w.xia 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1章 社会交往 (2)   有些社会学家观察过同性恋者辨认对方身分的方法,概括为靠眼神辨认和靠在某地逗留徘徊这两种方法。我们的调查对象也认为,在公共场所辨认一位同性恋者并不困难。这其中的诀窍很难为外人领会,如同性恋的眼神有渴望感,当你注意他时,他也注意你,等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在火车上也认识过这种人,靠交换眼神。这种人互相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认个八九不离十。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调查对象使用过触电一词,由此可以证明这种辨认方法之普遍适用。另一位性情敏感、内心压抑的同性恋者讲了他去这些场所的恐惧不安心情:到目前为止,我的恋情大多数都是单恋,而且我道德感太强。我想打破这种心理状态,放松一番。我就到一个公厕外面的马路上去转过几次。我试着暗示过别人,就是眼神定定地注视别人,有的人没注意到我的眼神,有的表示奇怪。我有时暗示比较明显,但别人刚要反应我又缩回来了,结果给人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印象。我观察这种人都是沉默寡言地在那里溜达,很难自自然然地表现出来,发展关系。   一位同性恋者比较了从熟人和陌生人中辨认同性恋者的区别:熟人不容易看出来,生人容易看出来。一个人想隐瞒自己时,我就看不出来他是不是;如果是陌生人就能看出来,从初次见面时的眼光就能认出来。他对我多看两眼就知道他是否喜欢我了。   第一节交往方式 (2)   许多互不相识的同性恋者,就用这种方法接上头,然后大多会去其中一人的住处,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情侣到旅馆开房间不是一般人常常负担得起的,而且也并不绝对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在这种场所结识了现任的伴侣,两人感情很好,就是没地方可去。他坚定地否定了去旅馆开房间的办法:无论是过夜不过夜都不好,两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登在一起,本地有家,又不是到外地出差的,这看去太可疑了,太不安全了。   据了解全国各地同性恋者接头的方法也略有不同。例如x市是在宣传橱窗前,手背在背后,有意者凑上前去,等等。一位东北x市的调查对向这样描述他初上社会的经历:周六周日人多时我才敢去,那儿挺噪杂的,很容易混在人群中,也还没听说那儿抓过人。第二次去看人就面熟了。第三次去了站那儿,就有人过来。几个人一起去吃饭喝酒,后来有个人就跟我走了。开始那个地点只有几个人,现在人多了。有一次在x市出差,晚上出来走走,在报栏前看报时有人碰我,摸我,这才知道这里也是一处接头地点。那次去x市,听人说车站那儿有,就去了,虽是白天也见到了人,但是那里脏得不堪入目,根本没法玩。   还有人对北京和外地接头地点的区别作了入下观察概括:在哈尔滨、沈阳等城市,常出入那些地点的80%是本地人,相互见面都眼熟;而北京在公共场所出现的80%都是外地人。   一位同性恋者提供了这样一个接头事例:一次我到永定门火车站等人,向一个陌生人问路,才说几句话就看出他是(同性恋者),我把他带家去了。当然,用这种方法接头,有时会认错人,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一位调查对象讲了从自己经历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晚上睡觉时,我把手放在他身上试一试,他如果没有反应就证明不是,那就算了。一般的人都不会去揭发,不会特别反感,很多人都认为是无所谓的。有一次我把手放上去,他把我的手拿下来,我就知道了。另一例是这样的:有一次我在路上骑车,碰到一个当兵的问路,很年轻,精力充沛的样子。他问我去xx有多远,我告诉他还很远,并说天这么晚,别去了,可以去住店。他说没钱,我就邀他上我家。我又暗示他,说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只能俩人睡一床,习惯吗?他说没问题。睡觉时我们就拥抱了,他还主动吻了我,一点也不木。接着我们相互手淫,很愉快。我觉得他过去有过这种经历。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与人交往时,大多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每个人打过交道的数十成百的人中,大多数相互并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单位。有些只发生过一两次关系的人,隔些日子再见时甚至完全不记得曾和对方打过交道。这种作法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同性恋伴侣更迭频繁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极少数互相愿意长期深入交往又对对方绝对信赖的人才互相交换真实的姓名地址。一位自称与数百人有过交往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有人说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卖水果的、二道贩子、铁路上的、饭店加工间的。我就让对方相信我是干这个的。对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说假话。有的一看就喜欢他的就说真话。   有些同性恋者将结识这种萍水相逢的伴侣叫作挂客。这一点已被警方掌握,并用来鉴别同性恋身分。具体办法是把在这些地点活动的一对对男子分别带开,令其说出对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不少人经历过这种事情。如果碰巧对对方熟识,能说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为没有证据将他们与非同性恋的朋友严格区分开来。   由于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大量的绰号就应运而生,成为这个群体中人们交往形式的一个特征。调查过程中,那些在社会上比较活跃的人们全都能说出一大堆这类绰号,据说其中的许多绰号早已在公安局挂了号。   在北京男同性恋社群中,有一小群极端分子一度十分活跃,在这种地点张张扬扬,成群结队,打情骂俏。据一位调查对象估计,这伙人也就二三十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他们的绰号不仅在公安局里挂了号,连外地的同性恋者中也有所风闻。因此,尽管他们属于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现象,对大多数同性恋者的状况或许并无典型性可言,我们还是在这里对他们略作介绍。   1985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个集会场所,这些同性恋者集合起来,评选了北京同性恋的十大明星、四大淫妇、五大童子军等等。选举的方式是根据提名后所得到的呼声大小,选出之后又把名字(绰号)写上红墙。这次聚会甚至惊动了外国记者,写出了一篇报道。据一位调查对象说:那阵儿在天安门那儿有一帮子人,二十多个,三五个一群。现在这些人都凑不齐了,顶多凑六、七个人。老一拨的人少了,现在都是单拨的了。天安门这拨人前后聚在一起有三年多。   据说这些活跃的同性恋者还划分了好几代人。一位自称八十年代陨落的明星的调查对象,概括地描述了他所了解的在社会上较活跃的这些同性恋者,他说:五十年代的xx、xx这些人,思想很开放,现在还在我们当中游荡;六十年代是隐瞒的(隐蔽的?)一代;我们是八十年代陨落的一代明星,该结婚的结婚,该走的走了。我们八十年代的都是高中生和大专生。他们九十年代的都是初中一毕业找不着工作在社会上游荡的人。有时他们找我们,问怎么能出名,怎么才能迎合人。有个xx,身材长相都好,可长得脏,不会修饰自己。如果告诉他,又好像对他的人格侮辱似的……他对这帮九十年代的人似乎颇有微辞:他们都只有二十多岁,以为主。我们认为他们是下等人。年轻时就应该玩个痛痛快快,能享受的都享受到。他们糟蹋自己,降低人格,纯粹寻求发泄。他们行为上开放,感情上不开放,从不和人谈。   尽管同性恋群体中的极端活跃分子为许多人所不齿,但另外一些人却对他们在圈里的名气看得很重,甚至为了扬名儿拔份儿不惜做出过激举动。下面就是一个典型事例:x区一个人招了十六个人,挨个儿为他们,折腾了一宿,每个人都两到三次,原因是他气不愤‘十大明星’的名气,要干件事给自己扬名。另一位调查对象则对此类行为发表评论说:挨个儿为人俗称‘吹喇叭’,最低贱了。   有人为了扬名拔份做出非理性的举动。一位调查对象讲:xx做了一件旗袍,有人问他,你敢不敢穿着上天安门去?他说敢。结果他穿着旗袍、高跟鞋,还有人挎着,一块儿去了。那天正好赶上大抄,他叫公安局逮住了。此人的行为有几分出于易装倾向,几分出于群体气氛的感染。提供这一情况的调查对象认为,他是起哄去的。还有一个为了炫耀自己的本事故意涉险勾引武警的事例:一次在x厕所碰上一个武警,说要看我身分证。看完还我后他说:抱着你行吗?说着就抱着我亲吻,还说,你明天出来吗?我说:每天一圈。这个人我们接触了六七次,还让别人也去那地方,为了显示自己能勾引武警。这位调查对象不但不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感到后悔害怕,反而对自己的魅力津津乐道:有一次,我让一个警察抓住了,他押我往局里走时,他抓着我左手,我就用右手摸他,光摸就把他摸x了。后来他把我放了。他还说:不少人去勾引值勤大兵。大兵纯洁,跟他们玩是一种享受,让他们也尝尝城市人的生活。   对于在社会上过于活跃的这群人,同性恋圈内毁誉参半。由于他们过于招摇,引得圈内不少人侧目而视,有人甚至斥责他们有娼妓意识,好像旧社会烟花巷里的女子,愿意大红大紫,拔份儿扬名儿。一位年龄较大的调查对象说:十大明星是自封的。有一伙人喜欢凑在一起,招人讨厌。那些招摇的,都是文化低、地位低的,故意卖弄,像过去烟花馆里的娼妓,总想大红大紫什么的。有人居然自称男妓,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卖,真有不知廉耻的。一位调查对象提到圈内知名度很高的一个人时说:xx长得不漂亮,出名的人不一定漂亮。真正长得好、玩得好、层次高的,不会出名;出名的都是层次低的,敢胡闹的。据他们说,在同性恋社群中,有些人想出名,有些人不想。一位自称不想出名的人说:想出名的不少,多是年纪小的,层次低的。我讨厌那些打扮得妖里妖气、疯疯癫癫的人。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说:我不喜欢那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上招摇的人。他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觉得我们不够等级,我却觉得他们给我们这种人带来耻辱。他们有他们的等级观,我们有我们的等级观。我见到这样的人就躲得远远的,也不想了解他们。我觉得他们层次低,文化水平低,出身也比较低,俗里俗气的,我不喜欢他们。我认识的人比较正人君子。但说到这儿他又自嘲地加了一句:也许我这是虚伪吧。   在那些很少或从不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是因为不知道社会上有这样的地方和一大批与自己有相同性取向的人,有些人虽然知道,但不愿或不敢混迹其中。一位二十出头的同性恋者说:我不是社会上的人。原来我不知道。虽然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见某个人像这种人,但我不敢也不愿和他们接触。也不知道外面有这样的场所。   我从未同一个同路人交往过,别人也不知我的身份,我和别人也谈不来。有时真想找个同路人谈谈,了解一下别人,聊以慰藉自己。   我不上社会去,原因是人档次太低,不具备玩这种游戏的素质。   我从不去公共场所找伴,不认识的人容易被讹诈,我要交的都是对方靠得住的。   我去过北京的xx公园,看那里有不少男孩子一个一个长得很精神,很漂亮,但女性气味比较浓厚。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这种作法。我还是比较保守的。我想,我虽然知道了这种事情,也很喜欢,可我是生长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呀,我不能太自由了,多多少少也要有一些顾忌,因为我还要生活,还要工作,还要学习呀。   我去过几次以后就不常去了,那儿的很多人我都不喜欢。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嗨,咱们玩玩吧。对那些‘卖的’我也不喜欢。   我不愿结交社会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有人居然交十几个朋友,从道德上看也不太好。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我们对那些扭捏作态的人不愿多接近,因为他们目标太明显,而且也容易让稍有经验的人认出是同性恋。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2章 社会交往 (3)   一位外地的同性恋者说:北京有些男孩子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同性恋,三个一堆五个一群的,叽叽喳喳,大呼小叫的,很讨厌,成心引人的注意。我想他们这些人就差在脑门上写上‘我是同性恋’或是举个大牌子拿个大喇叭叫了。我从不这样,我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我认识的男孩子都比较文静一些,见面不过点一下头也就罢了,很少讲话,除非快十点要回家了,我们才一起同路骑车回家。   一位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也承认:我感觉社会上的人层次低,但是很难找到层次高的,结果还得上社会上去找伴。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描述他喜欢的一个同性伴侣:他不是社会上的人,他也不喜欢这些人。他不让我问他的姓名地址。他可能有大人物的背景。   一位大学生说:我想英俊的、学问好的人都不会出来(指到社会上来),不屑来,也不敢来。可我实在烦闷时还是要去,没目的,就为散散心。   一位大学生讲到他对到社会上去的后悔心情: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当初要出去看看的想法是多么愚蠢。我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而外面的人大多数看重的只是你的身体。对于我这个毫无经验的初入道者来说,我成了随时都有可能被捕杀的羔羊。我想过一段时间稍微平静后,我要恢复原来的生活,我现在才体会到它的珍贵。   一位从不到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也是从重视情感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他说:对于同性恋者的社交活动,我很不理解。把公厕等污脏之地当成交流感情场所,真不之感情何来?我想,那种活动大概只是纯发泄型的皮肤滥淫吧?这是最原始最低档次的方式了。另一位从不愿接受没有感情的性关系的同性恋者也说:我从刚上高中时就有了这种感觉,到现在已经12年了。我只和同学同事交朋友,不习惯在外面天天晚上等啊,碰啊。我觉得那样做挺可怜,挺可悲的。等上一个人就随便性交,年轻时还没什么,到老了不是挺可悲的吗?   一位南方x市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表明他不赞成这些社会活动的态度:近年从报上获悉北京xx、xx、xx等处有集体活动,甚为惊讶。很多人活动于厕所之中,浴室之内,不甚安妥,有辱斯文,容易引招非议。   第一节交往方式 (3)   一位留学生的说法在从不到社会上去交朋友的人们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越是有身份有层次的gay,越是不会在社会上走动。我固守的田园,还有一份中国穷酸知识分子的清高和书呆子气。我不屑与那些人为伍。但我从来不会去指责他们,讨厌他们,他们只是与我无关而已。他们有humanrights(人权——作者注),有权选择自己的lifestyle(生活方式——作者注),就算他们的许多想法和行为由于知识水平、道德观念、眼界修养的明显局限而颇多偏差,也是可以理解可以宽容可以采取与己无关的态度的。这是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gay以后最大的思想转变。从前我是个敢说敢恨、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现在我想,如果上帝和他人要克服那么大的厌恶、反感、憎恨、痛苦来原谅这个世界之上gay的存在,那我身为一个gay,又有什么不能宽待的呢。也许我的这些想法,也是一部分gay的代表吧。   由此看来,在社会上发生的活动,只是同性恋活动的一部分,有很大一部分同性恋者从来不在社会上走动,或者只是偶尔到这种场所极隐秘地结识一两位朋友,绝不大事张扬。据分析,在社会上过于活跃的人所属的社会阶层或许不如那些不在社会上抛头露面的人高。这一点有个很好的解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担心失去和能够失去的东西要多些,如个人名誉、家庭声望、优越的职业地位等。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同性恋群体中有不少名人,尤其在文艺界和体育界。他们的身分一旦暴露,则可能失去的东西就远比一个普通工人或无业青年为多。   然而,同性恋社群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价值观:尽管属于同性恋群体的人们在教育程度和社会经济地位上差异悬殊,他们当中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等级观与外面的世界(异性恋世界)形成对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他说:我们这样的人各行各业都有,从扫大街的到领导干部都有。在这里人人都是平等的。他另一句同样意思的话就比较粗了,但对这一同性恋群体中特有的平等观表达得更加酣畅淋漓,他说:脱了裤子人都一样。另一位也说:社会上的人三教九流全有,工人、农民、士兵、职员、领导全有,在这里一律平等,只要喜欢就可以玩,年龄小到十几岁,大到七十多岁,唯一不平等的是年轻的更受青睐。这些话充分表达出同性恋群体的整体意识。就像犹太人内部是有穷有富的,但对非犹太人而言,他们又成为一个整体。这里面有一点共谋意识的意味。同时,这些话又揭示出同性恋现象的本质:它本质上是一种性爱活动,人的身心是关注的主要目标,人的社会属性(家庭背景、职业、地位等)退居次要地位。   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有多种社会功能,首要的功能当然是提供同性恋伴侣。这些伴侣多半是一次性的,但也不排除通过这种途径结交的陌生人会在日后演变成长期固定伴侣的可能性。有人把常去鱼场的人概括为三大类:一类是纯粹来发泄性欲的,到了地方赶紧找性伴,找到做完就走人;一类是每天必到,但不一定是来发泄或发泄完也不走的,似乎有观淫癖,这种人里老人居多;第三类是结了婚的异性恋者,因为老婆不在身边临时来这里发泄的。感觉上这三种人各占三分之一。   一位同性恋者在解释为什么要到社会上去时说:因为想认识新人。社会交往活动冬天最冷时也不会中断,但夏天出来的人更多些。一位调查对象说:不少人一到冬天找个伴就不出来了,我们管这叫‘找过冬的’。另一位说:去年年底抓六害,出来的人少了。找一两个长期的就不出来了,不上大街去了。   华北x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自从与他分手后,现在二年多了,我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我自己眼睛也特别高,一般人我不理,每周去一两次这种场所(晚上去),去一千次也看不上一个顺眼的。我每次都是一个人默默地站在一个角落里,观望来往人等。我现在还在寻找合适的人选,如果再有十年找不到,那我就找十年!我有时见了儒雅一些的,就和他们聊聊天,解解闷。   去了这种地方对我影响很大,我认为有这种场所是好事,是它给了我机会认识和我一样性倾向的朋友。你们异性恋可以随便找朋友,我们也应该可以有这样的地方。   华中x市的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中说:前天上街,碰到几个x区过来的年轻人,大白天的,吓我一跳,但我还是同他们打了招呼(我认识他们但他们不认识我)。他们说,这边也有,他们特意过来玩玩。我才知道我身边就有一个点。但去了之后,我仍是没发现一个中意的。我真怕我会一辈子孤独下去。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在x市怎样找到圈子里的人,我依言而去。确实遇到不少‘朋友’,但是我也很失望,很难沟通。他们认为到那儿找朋友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刺激,我接受不了,失望而回。我想有机会到别的城市看一看,如果也这样,我就从此不到社会上去了。   到社会上陌生人中去寻找伴侣显然会冒较大的风险,为什么还是有许多同性恋者要这样做呢?一位调查做了下列解释:在单位找谁去?培养半天,结果人家不是,瞎耽误工夫。在外边找容易多了。另一位回忆道:我在x市工作那几年间,有个很好的朋友,他是我们单位的同事,我们经常在一起打羽毛球。我向他表示多次,他一开始根本不懂,后来懂了,但生理上心理上都不能接受,实在受不了。我们直到现在还经常通信,他到比京出差时会来看我。那段时间我很痛苦了一阵。   同性恋社会交往的第二个功能是传播和交流信息,消除孤独感,感受群体气氛。一位调查对象说:各种消息传得很快,谁被抓,谁被打,怎么打的,很快就全都知道了。天津抓了人,三天之后北京就知道了。一位调查对象告诉我们,他要到社会上去是为了了解社会上同性恋圈内发生的事。一段时间不去,就有落伍之感。比方说,又有什么人出来,又有什么事发生,要不到社会上去就会不知道。他想知道甲长得很漂亮,乙已经发胖了,丙得了性病,丁出国去和同性恋伴侣结婚等等零七八碎的事情。我们问他,知道这些有好处吗?他说不出好处来,但是他说,想知道啊。   一位x市的同性恋者这样讲到自己去这些聚会场所的原因:我只是对外人谨慎,若是遇到懂这事的,我总会向对方敞开心扉。要不,也活得太压抑了。毕竟,只有他们能懂并且愿听。这也是我烦闷时不得不到‘货场’上去转转的原因,不干什么,只为了看看,找个人聊聊天说会子话,回来后就觉得踏实了。而一旦有了这种心境就像上瘾一样,不容你忘记的。   另一位说:我曾试图去社会上与这些人联系,也曾在厕所里看到这一类的文字,但并未成功地找到过这种人。现在的我还是属于那种从未与社会有过接触的人。但我将去努力寻找我的同伴,因为一个人毕竟太孤独,一个人承担社会无形的压力实在太痛苦,我需要团体的温暖。   我这几天经常去那个巢穴,却从来没碰过任何人,也没让任何人碰过。只要看看有这样一群人在,心里就满足了。   一位老成的中年同性恋者说:我有几个谈心的朋友,我是他们的倾诉对象,他们都愿意跟我谈,像倒苦水似的。他们有时出去出差旅游,一回来就给我打电话,好像向我汇报一下心里才舒服似的。   还有一位言简意赅:在种环境中可以回复自我。看来无法以自己真实的性倾向示人所带来的孤独感和压抑感是一些人走上社会的原因。   一位从未到社会上去过的同性恋者表达了他想到社会上去看看的愿望和内心的苦闷:像我这种情况该不该到社会上去走走看看?我想,去了是对心灵的一种慰藉。精神生活与肉体生活一样,有呼也有吸,灵魂要吸收另一颗灵魂的感情来充实自己,然后以更丰富的感情送回给人家。人与人之间要没有这点美妙的关系,心就没有生机。它缺少空气,它会受难,枯萎。实事求是地讲,这么多年来,我生活在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孤独中。心灵的空虚、孤寂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也许死亡的黑幕会衬托出生命的光彩,但我认为更光彩的是充实,心有所托。可我的一切都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第三,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还有学习的功能。有些同性恋者是从社会上学习同性恋的。例如前面被人戏称为五大童子军的人,他们都是少年。一位调查对象说:孩子不干这些事(同性性行为),因为身体条件达不到。他们主要是在一边看,有时候也问。社会交往过程中,人们会交流做爱技巧、行为规范、道德观念等等,这也是一种学习过程。一位调查对象谈到一对同性恋同居者时说:这两人嘴紧,做爱的方式不外传。一般人都说出自己的做爱方式,别人还可以指点指点。   第四,同性恋者的社交活动还有纯粹的娱乐功能。他们的社会活动的鼎盛时期是文革后到1984年以前,那时国家正百废待兴,警方还没有开始注意到他们。有时他们数十人会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一位调查对象夸奖当年一起扎堆的一个朋友说:他歌唱得不错,尤其在聚会的场合唱歌唱得好。自警方开始干涉后,他们的活动方式改变了。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九十年代才开始到社会上活动的年轻人:现在的人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的敢疯敢闹,现在不敢了,扎堆唱的跳的不多了。现在出来都老老实实往那儿一站,玩起来方式单一,什么都不会。四位东北某市的同性恋者组织了一个异装表演队,在酒吧表演京剧服装身段等,据他们自己说,演出是高雅的,但很快被警方以手续不全为名取缔了,他们说:我们四个在公园唱戏,有的同性恋就过来搭话,我们交了很多朋友。作为娱乐活动的一项内容,有些同性恋者还热衷于创作厕所文学。好几位调查对象都能背诵其中脍炙人口的打油诗。 www/xiaoshuotxt/n e tt.xt.小..说...天.堂 第43章 社会交往 (4)   最后,不少同性恋者还在个人生活、学业、生意、就业等方面互相帮忙,表现出一种兄弟情谊,有些人说他们去这些场所结识人的动机之一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19岁那年我在社会上游荡时,遇上了一个38岁的男人,他说喜欢我,我说可以。他说愿意的话,和我一起工作吧。他是厂长。我那年年底进了这个厂,起初什么都干,铸造、车工、铣工,每样干了一个月,后来就提升到生产科,干统计又干销售。他主管销售,经常上外地出差,我就成为他的私有财产了。我和他一起很不错,关系很好。这段时间他发展我入了党。后来我厌倦他了,慢慢疏远了他。他把我转到供应科,离开对双方感情有好处。现在我和他像陌生人一样,就像一般同事。   有的同性恋人之间似乎感到有帮助对方的义务。一位同性恋者说:xx想考警察,考试之前让我帮他。我一开始不想帮他,我觉得他应该自己先试试。他给我写了绝交信,说我骗他,跟我翻车了,绝交了。我就知道绝不了,他这是跟我赌气。接到信我找到他,对他说:以后别找我。后来没几天他又找我,写了封信寄厂子去了,又是承认错误,又是爱呀什么的。他可能知道我不喜欢他了。我最后还是去找了他一趟,关系又好了。他没考好,我还是帮了他,帮他到x分局,又改分数又找人。一位大学教师说:社会上认识的人有事也互相帮助。我认识x校一个人,他去日本时,我托他捎过东西。x市一位朋友也帮过我的忙。银行有一位朋友与我合作写过书。这种关系中不一定非有性关系不可。   除了恋人之间的互助,有时有些同性恋者还愿作纯粹的助人行为,但对象仅限于男性。这或许是同性恋兄弟情谊的一种延伸吧。一位调查对像讲了这样一个事例:一次我见有个湖南的小孩躺在天安门的石阶上,我看他是个小孩,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说和家里闹别扭跑出来了,北京没地方住。我把他带回家去住了半个月。我挺喜欢他,像大哥哥帮小弟弟一样。   一位在社会上较为活跃的同性恋者的观点可以作为同性恋者对社会交往的有代表性的看法,他说:我认为应该上社会上去。就是有了感情专一的恋人也该上社会上去。社会上的交往也有感情的因素。社会上的感情与个人的感情不一样,可以增加见识,很有意思。一位性格敏感、修养颇高的外地同性恋者曾这样向我们描述他某次在京逗留期间徜徉于北京著名的xx公园的感想:我常去xx公园,就希望碰见一些别的同志,想置身他们中间。那些外表英俊、衣着入时、整个看上去非常健康非常快活的人当中。可就在园子里另外几米远的地方,还有另一些可能让人倒胃口的人。我则在他们中间闲逛,一个也不认识,一个也无法接近或不愿接近。我感到我就是我,这是一种真正的孤独。我想让那些一脸阳光灿烂的身为gay的北京小伙子证明,身为gay的我一样有多么正常,多么上相、入眼,可这是一种徒劳。他们的爽决不证明我什么,他们的美只是他们的;正如另一群古怪的人只代表他们不代表我一样。   国外的同性恋研究中也有人做过类似的概括:同性恋者文化的存在原因,首先在于提供性接触的机会,但也有友谊互助、政治团结、娱乐商业的活动和功能。(凯查多利,第342页)虽然中国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中,还远远谈不上有政治团结和商业活动这些内容,但在其他各种功能上与外文化中的情形大同小异。   第二节卖淫与敲诈 (1)   早在古希腊,就有同性者。雅典人曾讽刺那些身着女式服装浓妆淡抹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少年男妓,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在19世纪的法国,也有不少同性恋男妓。巴黎著名的男妓一夜可挣到1800到5000法郎,而当时一位熟练的手艺人一天只挣2到4法郎。(坦娜希尔,第403页)美国社会学家在谈到美国的同性恋问题时说:女同性恋者极少嫖妓,但男同性恋者中却既有的男妓,也有专嫖男妓的嫖客。男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专职的街头酒吧男妓;第二类是专职应召男妓或陪住男妓;第三类是兼职男妓;第四类是利用男妓身分专事抢劫的罪犯。男妓一般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而声称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赚钱。他们大多有年轻漂亮、长得男性十足及生殖器硕大等特征。(凯查多利,第348-349页)我国同性恋群体中也有这几类人,但却处于极其隐蔽的萌芽状态。所谓萌芽状态不仅指他们人数极少,而且指他们的状况尚未发育完全,只是偶发性和尝试性的。   这种人难以找到,但在调查过程中,不断有人提到,在同性恋群体中确有少数人是以为业的男妓。他们的服务对象中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在初起时,因中国人中的消费人群尚未形成,在京的外国同性恋嫖客在嫖客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大。近年来情况已有变化,据传北京的大款中流传着一种说法:玩女人已经不算时髦,时髦的是玩男人。   调查对象在男妓问题上有如下说法:   我知道xx和xx,他们以外国人为主。   找外国人是为了钱,xx和外国人睡一夜要一百外汇券。   xx跟外国人睡觉,五十美元一次。   有人向外国人要钱,一次一百元,外汇券。   我认识一个小孩,长得像个瘪三,但人很聪明,能把外国人拖住。有一次有个老外一颗接一颗给他递烟,他不想抽了,又不会用英语跟人家说,抓住我问:‘不想抽了’怎么说。我告诉了他。他骑一辆高档车,据说最近和一位作家同居,正在学电脑。   听说xx出奇的漂亮,去深圳广州挣了很多钱,买了房子。   那个公园里有些小伙子是属于hustler(娼妓——作者注)一族。据别人告诉我,他们大都穿牛仔裤,而且挎有一包,有时是腰包,有时是背包一类。这些特征表明他是要‘收费’的。我观察了几个人之后,觉得也许这种说法是成立的,确实有几个这样的人有重大嫌疑。   我认识一个大款,他在xx饭店租了一个套间,雇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三个人同时在床上。   有一次碰上xx,他说上x饭店换钱去。三个外国人把他带走了,给了二十美元。他是只要挣钱就行。我对他说:跟这种人接触你也敢!   我到x市不久就找到了一处著名的接头地点。有人告诉我在那里有很多以此为生的人,站成两排,待人接走。这当然很夸张,所以我非去看看不可。   我经常在xx处看到一些小男孩,身穿牛仔装、休闲装,打扮得特别清纯的样子。有一次我问一个的小伙子:你怎么样跟人要钱呀?他说:你自己试试。   那些酒吧和迪司科舞厅闹嚷嚷的,外国人很多,的人也混迹其中。他们大都有职业,用手段迷住对方。一旦迷住了,对方就会给他钱或给他买东西,养着他。他们迷人的手段很难言传。我见过xx学院一个小孩,长得很难看。我心想,他谁会要他呢?不知他用的什么手段。这种人靠的是年轻、气质好、身材苗条,当然还有相貌。   还有人注意到,这些男妓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他们当中很多人不是同性恋。我以前以为地位低、没工作的人才,现在发现不是这样,一些搞编辑工作的、搞旅游的、搞外语的都做。他们很年轻,喜欢找上层人接触,喜欢找年龄大的,五六十岁的。因为圈里人都喜欢年轻的。他们在这些年岁大的人在一起,性上得不到满足,就从其他方面补充,如金钱,各种好处等等。   随着通讯手段的发达,活动也更为有效率,呈现出一种形成配套服务系统之势:xx公园有很多十八九岁的外地小孩,后来发现也有北京人。他们都有穿线搭桥的,在星级宾馆,有了生意就呼他,和外国人、富商搞。他们外语都很好,形象也非常好。他们有很体面的职业,这只是他们的业余收入。   有些调查对象虽然没有作过男妓,但有过以为谋生手段的想法:听说台湾x市有一帮同性恋男妓,一个月收入达到十万元。万一出去以后没有谋生手段,也可以此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在这里不能靠这个谋生。   对于这种人,同性恋圈内的大多数人也是侧目而视的,他们称这种人为以此为业的人,或蒙吃蒙喝蒙钱的人。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尽量躲他们这些人远点。他们以此为职业,当饭碗,我不喜欢。另一位说:一般人都觉得要钱的人不好,是败类。   90年代同性恋里出现了娼妓意识,有的人只是没敢实施。现在是经济大潮的年代,大多数人本来没意识到这个东西还有经济价值,一般不给不要,给了就要。现在成了做生意,就不纯洁了,不如过去纯洁了。   一位中年人说:那些整天泡在这类场所的人大多没有正当工作,不少人是靠同性为生的。不是要钱的,就是敲诈勒索的。我绝不招惹这样的人。我要找就找真正能建立感情的人。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分析了同性恋男妓产生的原因及他的忧虑:现今社会的贫富不公导致了大量妓男的产生。他们一勾即上手,一上船就不思回头。看着一个个好男孩被拉下水,我很为我们的社会担忧。转念一想,发觉还是自己没有摆正观念,白白作杞人之忧。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对于以身体换钱的男性,我是十分地厌恶和鄙视的。男子汉不能自力更生,沦落到这一地步实在可怜可恨,归根结底是没有作人的自尊。我如果遇上自己喜欢的伙伴,奉献和希望获取的只是真情,只是性的渴慕。   我在xx公园碰到一个山东的小伙子,因为来钱快他就干这个。他管我要性药,我劝他别这样,伤身体,他不听。我觉得这种人都是好逸恶劳的人。那次我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引诱一个民工,那民工扭扭捏捏的。我挺讨厌他们的。那些民工都是三四十岁,有的四五十岁了,家里都有妻子,他们不喜欢男的,也不是同性恋,但是觉得搞个男孩总比自己手淫强。我和一个民工聊天,他说他是被城里人引诱的。我问他,你们在一起时,你是不是把对方想成女人?他马上说:你怎么知道的?看,他等于是承认了。   在我们中间也的确有少数的败类,我们从来就瞧不起他们。他们一旦在我们面前露出败类的面孔,我们将拒他千里之外。以此谋生的同性恋者我以为在我国应该是极少数,而且也不会太快地发展。   在朋友中,所多的仅是游戏人生或自鸣清高者,尤其是一些年轻人的时髦或商品化带来的异化为男妓之类,更是败类,败坏了同性恋的真正涵义。所幸的是一些有文化层次的中年朋友,他们与我一样在呐喊。   有人,要钱,从他们的打扮谈吐看,我就觉得他们是渣滓。   我觉得男妓有危险性,不敢跟他们接触,怕感染性病。   有一些同性恋者对这些男妓持有又同情又不赞成的态度。据说在南方x市,一些被开除公职、流落街头、以此为生的年轻同性恋者,像暗娼一样,为人欺凌,境况凄惨。如前所述,在国外,不少男妓并无同性恋者身分的自我认定,而是坚持说,他们干这一行只是为了钱。   然而,也有人对同性恋现象持有不同看法:那段时间正值xx运动会要召开,按惯例政府要大力抓市容市貌及安全保卫。有个从东北来的青年人就给我们讲起前一天夜里他和几个人在xx饭店门口逗留差点给人抓去的惊险遭遇。当时我很不解,他干嘛要撒腿就跑,心想换了我就不走,不就是跟老外说话聊天,又没什么伤风化之举。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他是非跑不可。因为他是作‘贼’心虚。午夜一点在宾馆门口跟老外有什么天好聊?!这个从东北来的小子大约二十多岁,是个中学老师,他一边讲一边用手不停拍胸口说给吓死了,且说自己跑得快,后面几个恐怕给捉了。这个故事说明那天夜里至少有几个小子在宾馆门口逗留。   跟东北小子相熟好像还是朋友的一个北京小伙子事后对我说:‘他们说我是卖的,可我不是。’听到这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白,我非常羞愧。该北京小子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这是他跟老外聊天我听来的。他穿着牛仔裤,系个腰包,劈头就问刚在公园里遇见的老外对‘卖的’怎么看,现在又因为自己的同伴暴露出自己是‘卖的’,而赶快声明自己不是。我心有疑点,却只好装着相信了他的话。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卖的’并无不妥!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卖的’可算是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境界:劳动成了一件很有乐趣的事和工作。毕竟这不是拧螺钉一类,只要身体吃得消,又乐此不疲,干这种工作至少不会在有什么异化感。再说了,比之现时社会中许多的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这种交换倒是显得高尚些。不过我没跟他理论这么多,恐怕他也不需要听。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4章 社会交往 (5)   该北京小子指着远处一个显得很阳刚也很英俊的着牛仔裤的青年说,‘他是卖的。是舞蹈学院的学生。他亲口对我说的,他只卖。还说舞蹈学院里这种人很多。’对后一句话,我不明白是指gay还是指hustler。我相信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兼差’,而这个‘只卖’着实令我很感兴趣。以他的条件,吸引女孩一打一打,为何成了‘只卖’的gaymale hustler(同性恋男妓——作者注)?另外,我发觉有些是这类人的并不是特别的吸引人,甚至可以说是并无什么资本。   唯一让我感到‘卖的’有不妥的是,在xx公园遇见两个男孩,据人讲也是‘卖的’。他们是流浪儿两兄弟,大的14岁左右,小的8岁。当时有人就不相信:‘这小孩有谁要跟他们玩,还没发育。’那不信的人似乎自负了一些。这种可能是可能的。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这位同性恋者对同性恋的观点同国际社会对妇女的论争的一方观点相同。这种观点把者称为性工作者(sex workers),关于她们工作的性质以及她们有没有权利做这种事情始终有着激烈的争论。与此有关的一切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由于圈内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耻,所以人们对这类指责的暗示往往十分敏感。一位调查对象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几天我打了xx一次。那天我让人请客吃烩肉,花了三百多块钱,xx说我拿自己换钱花,我打了他,他不敢露面了。   第二节卖淫与敲诈 (2)   那些从未同外国人打过交道的人以为接触外国人的都是为了,但有些接触过外国人的同性恋者却否认了这一点:我和外国人有时就聊聊天,不接吻也不做爱。他们要求过,我不答应他们,不愿和他们有金钱关系。如果人家要给钱,接是不接?不接以为嫌给得少,接了就没人格了。可以留点纪念品,比如各国的硬币,从不收钱。他们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说我们有工作,是享乐型,从不卖,只是为了寻求生活之外的刺激。他还说:我往x饭店的前厅一坐,就有人过来,开车带我出去兜风。他就想让人看见我和他在一起。有时搂着肩膀,要吻就躲。我们问他,语言不通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他说这些外国人都会讲中文,有的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可他又说:语言通也没法交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受不了,不协调。找他们是为了解解闷,寻开心。谁也不是无忧无虑的,烦闷时去溜达溜达。   有几位调查对象都提到圈内一位较有名气的人,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人时却为他作了辩解:他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后来又把钱退了回去。他是这个人的朋友,所以上述两种说法真伪难辨。他还举了自己的类似作法为朋友辩解:我有一次勾引了一个35岁的军人。我们在那儿聊天,见一个大兵过来了,说是团长,非要和我们做爱。我们有恐惧感,就让他掏钱,说我们就是这职业。他说我就想接触接触,后来只是接吻了事。   不少调查对象都提到,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xx,什么也不干,就让xx陪着他,给钱,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是摆阔。少年找一位养活自己的人,圈里俚语叫找傍家,找着之后同居,让人当花瓶养着叫傍上了。然而,笼统地说让人养着就是是不够确切的,因为按照这一逻辑,那些自己不挣钱让男人养着的女人也应归入之列了。不可否认,有些同性恋的同居似乎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这种被养的人有点像旧社会被男人豢养的妻妾,其性质当属于准,即变相。的定义是以出卖色相换钱,被养的同性恋者虽然不一定以置换金钱的方式出卖肉体色相,但利用这种关系为生活来源,确实与纯粹金钱交易的方式只有一步之遥了。同性恋圈内很形象地把这些靠人养活的人戏称为淫妇,一位调查对象说:那些被叫作淫妇的是愿意陪住的人。   关于被人养、陪人住的同性恋者有下列事例:   xx本来有个好工作,就为干这事辞了工作,有老头愿养他。   xx认一个老头作干爹,xx也认了他干爹。他们仨是个小集团。老头在外头找了好的、合适的,自己先玩,再让他们玩。他是个干巴老头,又黑又瘦。   xx进了公安局,他在一个地方养了几个年轻的,因为争风吃醋动了刀子。   一位唱京剧的,五十多岁不结婚,搞了一辈子同性恋。年轻时人家养他,现在他养小伙子。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农民房,养了六七个小伙子。   款爷畜童、拜干爹这种事是前清京华特色,我听老爷子讲过,前清我高祖也曾养过戏班子。   我家所在地区是以前英租界地的高级华人住宅区,关于过去养男旦之事,百分之百的票友都懂。有钱人家中也有不少都懂,我爸爸就能讲出许多来,可他就没想到我也是学了旦角的。这种事情不用和人家学,听也都听会了,天天这些票友们总在议论。   x饭店前台经理找到了一个饭店里的服务员。小伙子要求他养着。现在小伙子已经辞职自费上了大学,连房租水电饭钱都由他供,还给零花钱。要钱是对感情的背叛。这小伙子原来也恨这种人,现在他上大学,自己只出学费,连书钱都是对方出。让人养的人可恶。   靠这个吃饭的人挺多的,傍着有钱人的挺多的。我认识一个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有人给他包吃包住包房,那些有钱有势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喜欢包他。   有些个体户本身并不是同性恋,就想玩玩,好奇。上哪儿去带个男的很正常,不像带女的惹眼招麻烦。同性恋里面常有人觉得日子过得没意思,就找个主儿出去玩一段时间。我认识xx,他没工作,没父母,只有哥哥嫂子养着他。他就以此为生,常有人愿意跟他玩一段时间,给他出钱。   由于同性恋性行为对双方来说是互利的,所以多数人认为,没有理由要钱,指责那些要钱的人是不知廉耻。但也有另一种说法:那些长得难看的求人玩,追人家,人家就要钱了。下面是几个调查对象提供的对方提出要钱的事例:我有一次碰到一个小男孩,很漂亮。我提出和他发生关系,他说‘得意思意思’,我说‘怎么意思意思?’他说你看着办吧。我故意气他说:给你两毛钱干不干?我见过的人,是个舞蹈演员,我们交往过一两次我就没兴趣了。他又打过电话,说他困难,要交学费,能不能给点钱?他都不说借。要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要东西。一位岁数较大的同性恋者同一个年轻人交往后,年轻人找他要钱,说手头紧缺钱花,我说,这样不好。他说那就算了。最后我给了他20块钱,有点帮助他的意思。他有点后悔,说:我可能不该提。要钱伤感情,多数人是不要钱的。看来,同性恋关系中作金钱交易的只是极少数,是为大多数人所不齿的。   由于社会上同性恋伴侣多是萍水相逢,互相又不知道姓名地址,交往过程中常会发生小偷小摸、顺手牵羊的事情。不少调查对象都有过这种遭遇。一位同性恋者说:有个四川小伙子在我家过夜,他说要看看我的收录机,我拿给他看了。第二天早上,他说要早走,我还去车站送了他,回来发现收录机被拿走了。我很生气,但没办法。平时还有小东西被顺手拿去,像太阳镜什么的。另一位也有过类似遭遇:我有一件好衣服,有个朋友跟我发生关系之后说,这衣服不错,让我穿穿。我不好意思拒绝,就让他给穿走了,其实我心里并不愿意。这种顺手牵羊的现象相当普遍,对它的解释不可简单认为是这群人道德品质低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但有拿点东西作为报酬的性质,还有这种跑了和尚也找不到庙的关系本身为这种无法制裁的行为制造了机会;此外,由于许多同性恋者会认为报警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所以报警率非常低。   除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者外,还有专门诈取钱财的小流氓混迹于同性恋群体中。这批人里,有的是圈内利用人们害怕身分暴露的恐惧心理而诈取钱财的人;有的是圈外专门诈骗同性恋者的敲诈者。不少同性恋者有过被敲诈抢劫的经历,尤其是那些初上社会的人。   一位调查对象讲:有个小孩看一个上厕所的长得挺好看的,上去搭话,那人打他一耳光,旁边四个人一拥而上,抢了小孩70多块钱。北京有些人专偷外地人,因为外地人和本地人接触后吃了亏也不敢声张。趁他和人拥抱时,对方就把他的钱夹掏走了。我见过一个人老穿一身警察衣服,把你带到一个地方,把人搞了,把钱弄走,把表摘走。这种人里有坏人,敲诈人钱财,以敲诈为主要目的。我认识一个人,有次碰上几个这种人,翻他书包,翻出180块钱,拿走了。他不敢报警,吃了哑巴亏。94年3月,我的一个朋友在x市被一个青年引至一处后,向这位朋友诈钱500元。   有人讲到在公共场所时有发生的敲诈行为:xx公园外地人多,打架、坑蒙拐骗的事时有发生。那次我去碰上有人打架,围了好多人。是一个30多岁的人和一个小伙子打架,让我给劝开了。那个30多岁的人我认识,他是个骗钱的。那天在xxx,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对一个中年人推推搡搡的。中年人对他说:我也没对你怎么的,干嘛管我要钱。我估计那小伙子可能事先没讲好他是要收钱的。那中年人一直不给钱,小伙子就要揍他,周围也没人拉,没人管。   一位为丈夫的同性恋倾向找我们咨询的女士说,他的丈夫到北京出差,在xx公园被人打了,而且被抢了钱。   不仅与陌生人交往有受敲诈的危险,有些同性恋者还有过被熟人敲诈抢劫的经历:我插队时被一个熟人抢过。有一次他来我们队办事,到我家借宿,我们一开始聊天,后来他先动了手,我也为他手淫了。过了几天我去他们队,就住在他那里,他假装睡着了,我主动去摸他。突然灯亮了,他翻脸打我,还把我身上带的钱都抢去了。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了他初上社会结识的第一个男孩敲诈他的事情,他称之为付学费:这个男孩长得不漂亮,但我那时思想太单纯,想不到社会上会有这么险恶的人和事。我和他交往几次后就把我的真姓名、真地址告诉了他,他就一再管我要钱,说如果不给就到单位和妻子那里去揭发我。后来他看我态度坚决,也诈不出什么钱来了才罢手。他诈了我一万多元钱。   一位同性恋者对保安和公安人员的作法提出质疑:94年8月,两朋友在x市的一家旅馆做爱时,被该店治安员发现‘私了’,出钱3000元。另外听说,在不少地方,即使被公安人员抓住,也要罚款2000元。朋友们说,我们的行为,两厢情愿,对社会无任何危害,为什么社会这样对待我们?法律条文上也未见有相关的规定。今后再遇上这样的事,究竟应该怎么办?如果是其他罚不当罪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提起诉讼,讨回公道。但在同性恋行为败露后,执法人员利用当事人不愿曝光的心理,诈其钱财,当属于变相讹诈行为。   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最令人发指的案例是一件地方公安部门变相敲诈同性恋者的事例:在北方某小城市,公安部门掌握了常在该市体育场聚集的同性恋者的情况。一次,他们要求这些人每人交3000元的集资款,说是为局里买汽车。交了钱的同性恋者得到一张白条收据。由这一事例可以看出:一、有些地方执法机构的素质有多么低,简直到了执法犯法、无法无天的程度;二、同性恋的法律地位是多么模糊,不但在身家财产受到罪犯敲诈时因不敢报警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会受到执法机构的公然敲诈。   一位同性恋者悲愤地写道:这一年中,我被骗过,也被抓过。其实我出去只不过是想看看他们,以驱除压抑在心头的寂寞和无与人说的惶惑,我只不过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而已,就有了那样的结局。骗去了钱无所谓,我是一向信奉钱是王八蛋哲学的,关键是那联防队员将我的钱物洗劫一空之后还扬言:再在此处看见你就通知家人!他们竟连我这一点小小的乐趣也要剥夺。x市的这些人真坏,无论圈里圈外。我忏悔。或许我只有功成名就之后才能找朋友。也许,报纸上所说的本世纪最后一位思想大师米歇尔·福柯在街上追逐少男的情形会再次重现。天,真不知道上帝给了他怎样的祝福?   同性恋者因为社会的不宽容或法律地位暧昧不清而遭人欺诈忍气吞声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现象,许多人因此将到社会上活动、结交陌生人视为畏途,也有人因此从来不到社会上活动,只同身边少数熟人接触。这已成为同性恋社会交往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有的调查对象因此得出以下结论:我认为现在最需要的是同性恋的联谊场所,否则每个新到社会上去的同性恋者都要‘交学费’,被欺骗,被敲诈,真是太危险了。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5章 社会交往 (6)   第三节j的外地之行 (1)   我们在写这篇书稿时,接到一位朋友从河南打来的电话。这位朋友叫j,曾经给过我们很多帮助。这一次他去了南方,访问了很多同性恋朋友。他听说我们在写书,就主动提出回来后要接受我们的访谈。以下是访谈记录。   j说:这一次去了不少地方。我走沿海下去,沿京广线回来,路上到处有。逛了有两个多月,身上带了三千块钱,都花光了。   我觉得j的行为可说是摩顶放踵,奔走天下。我和他相交久了,觉得他有一点古之大侠墨子的气质。只不过墨子奔走四方是在实行非攻的主张,而j是在寻找的对象。除此之外,处处都像了。比如墨子主张兼爱无等差,j就是这样。别人说j有点疯,逮着谁就要和谁干。   我问:到处你都能找到吗?   也不是。在山东就没找到。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同性恋接头地点,必须事先有个线索。比如,我先知道了一个点,找到了几个人聊,他们会告诉我哪里还有。假如一点头绪都没有,那就难了。但是假如住下去,早晚能找到。这回在济南,别人告诉我大明湖公园里有,我进去转了三圈找不到人,别的地方又不知道,就抓瞎了。   看来大明湖这个消息是错的?   也不一定。当时大明湖公园正办荷花展,入场券涨到了三块钱。进去转一圈,找个朋友,还不知能不能找到呢,先掏三块,换了我是济南人,我也不干。何况在里面我发现了宣传画……   什么叫宣传画?   就是画在厕所墙上的画。和一般的画不一样,不画女人的,一看就知道——所以这里过去肯定是个点,可能是被荷花展冲了。北京也有这种情况,原来某厕所是,后来改了收费,就没人去了。   我看收费厕所很干净,收点费也不多,不是挺好吗?   这你就外行了。第一,收费厕所门口有人,出来进去招人眼目,多有不便。第二,有些收费厕所有隔板,不像一般厕所大通铺式的茅坑,便于大家一见目成。我们找朋友,上下都要看。隔板固然讨厌,抽水马桶更叫人难受——什么都看不见了。国外有在收费厕所里的,那是因为他们那里厕所全是那样。从隔板上面探头探脑,多不方便哪。我还发现一类地点大有前途,就是大饭店的厕所。水磨石地板反光,正好看见要紧的部位……   好啦,谢谢你,我已经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这类公共厕所气味不好,你发现了没有?   没什么太不好罢。   你这么说我恕难苟同!比方说,现在这种天气(时值仲夏),环卫部门在厕所里创收,放上大塑料罐收集尿,做尿激酶。三十多度气温一蒸,简直要命……   我知道,有点杀眼睛。你说怎么办?戴上防毒面具?再说,接头的地点和玩的地点不在一处,一般是相邻的两个地点(所谓地点,是指厕所)。一个好找,是接头用的,一个僻静,是玩的。后一种地点门口两辆自行车,里面就有了。后一个地点的卫生往往好一点。   接下去我又去了青岛,也没找到。后来听说,当地的同性恋地点有季节性,我找的是冬季地点。又听说一个浴室里有,我在里面呆了半天,几乎中了暑。大概也是冬季地点罢,没找到。这是七月底的事。八月一号到了上海,找到了。此后我总是问好了下一站的地点再动身,再也没有失去同性恋朋友的联系。   j说:到上海那天是八月一日。听说某某报栏前有,下午去了,隔着马路看了一眼,没有见到。当时陪着个朋友,不便过去看。晚上去外滩,在北京就听人说那里有。到那里一看,异性恋谈恋爱的、同性恋扎堆聊天的都有,和北京大不相同。   哪里不同呢?   都不是正经找伴,聚在一起瞎聊,时髦青年目无余子,像我这样年龄大点穿着一般的,没人注意。说实在的,我也看不大上那些人。后来遇上一个中年男子,挺朴实的,我喜欢。迎头擦肩而过时他看我,过去后我回头他也回头,肯定是了。我就让和我在一起的朋友等一下,自己去和他聊……   暂停!你说有个朋友和你在一起。他是谁?   忘了告诉你了。这回到南方去,一方面我要找朋友,另一方面有个德国老太太要去香港,我陪她到厦门,我玩我的,她逛她的,两不耽误。我找到伴,让她等等我,她也不问我干嘛去了。德国人嘛,最拘谨了。不是自己的事从不打听。   你为什么要带着她?   不为什么。老太太一个人到南方不方便,学学雷锋罢。我让老太太等等我,就去找那人聊天。他说是山西候马来出差的,听说这里多,来看看。还说,这儿怎么都是这样的人,太叫人失望。我听了大觉投缘,就和他握握手。我们互留了地址,我告诉他,还有人等我,让他稍候。然后我送老太太到了饭店,又回来找他。一块找到xx饭店楼上的厕所,做了爱。   你真忙呀!   那天就忙到这里。第二天,我叫老太太自己去玩,我又去那个报栏。仔细一看,果然有奥妙。有人在看报,有人在互相挤。我一站下,就有人来挤我。稍微一打量,那人不好看,赶紧躲开。站到了另一边。这回是两面夹击。我的妈,都这么爱我!   我提个问题。假如我正好去看报,他们也会来挤我吗?   你别把问题说到这么绝对。同性恋之间的试探是一步一步的。打个比方罢,在公共场所,有人踩了你一脚,你怎么办?   我说:“喂,硌不硌呀!”或者“哥们儿!该减肥了”!怎么样?   不怎么样。别人踩一下,可能是个信号。你可以看他一眼,要是喜欢,就嫣然一笑,不喜欢就走你的,说这么多难听的干嘛?像你这么生性的人,也没人来踩你挤你。   那我就放心了。接着讲吧。   其实,同性恋者打招呼,并不踩脚。这太有侵略性。我这只是打个比方。言归正传,后来有人摸我屁股。我没有像你那样,所以那人胆就壮了。到一定火候,我走开,他跟上来。这回是个上海人。机关干部。也是个挺朴实的人。   j说,他喜欢朴实的人,这大概是一种偏爱。其他人也有喜欢小白脸的,喜欢有名的人的。但是我又发现同性恋者中,喜欢民工,喜欢农民的倾向非常普遍。这些农民要么不是同性恋,要么根本没有任何性经历。去年冬天我访过一位中学生,才十七岁,他就有和民工交往的经历,而且明确表示喜欢这样的人。据说这些人没有任何讨厌的毛病,只有纯净的急待发泄的性欲。   j还说,有一些人贫嘴聊舌,实在讨厌。有一回在北京和一位小伙子做爱,情绪太激烈,把他的胸口抓破了。完了事正要分手,那人说道:你就这么走了吗?我说:真奇怪,我不走,你要请我吃饭吗?他说;你没看见,把我胸口都抓破了。我说:那你要怎么样?他说:你还不得意思意思。我说怎么意思。他说:给盒烟罢。我说:你看,我不抽烟,身上也没钱。他说,把你地址留下来。我把地址留给他了。当然,是假地址。事后好几天都觉得恶心。   j说,他和那个上海人聊了一会儿,就把他带到饭店里做了爱。和朴实的人在一起,总是很愉快的。那人说:你在上海要小心。上海有一些人很不好,要钱,骗人等等。j说他在上海倒没遇上骗子,但是很不好的人可是遇到了。   八月四号临离开上海,他又到报栏去。上午去时,衣着不好,没有人理睬。下午弄了几件好衣服再去,就有人理了。这回是几个小伙子。于是聊起来。对方问:你是哪里来的?回答说:北京的。对方就说:北京人好,北京人大方,豪爽,仗义疏财等等,说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道:你看,咱们北京人名声在外,历代帝王之都,天下首善之区,倒底不同寻常。j说:你以为他们是真心仰慕北京人?不是的。这是灌米汤。灌完了之后问:你住哪家饭店?答曰:xx饭店。对方说:没听说过。房间里有彩电吗?有空调吗?有地毯吗?有卫生间吗?卫生间有热水吗?热水可是全天供应?你住几人间?都问完了,说:走,咱们去你那儿玩玩。   我说道:你这几个朋友,大概是旅游局的,所以问那么仔细。j说:第一,他们不是我的朋友;第二,他们问这些不是关心旅游事业的发展,而是要从我住的地方判断我有多少钱。只有上海人有这样的心眼。他们说要上我那里玩,我说:好,去罢。走了几步,有一个小伙子说:就这么去呀!我说,还怎么去。他说打个的。我说,没钱。他们说,住那么好的饭店,没钱坐taxi。我说可不是嘛。于是一路坐电车去。半路上电车停电,下来了。他们又说要打的。我说打什么,走罢,练练腿。那三个人就有点不想走的意思。这时有个小伙子去买冰棍,我拿起来就吃。他说,这冰棍是我买的。我说:谢谢。他说:光谢谢是不够的。呆会儿请吃饭时,你可得给我加个菜。我说:谁说要请你吃饭。他们三人一起说道:呀,你不请我们吃饭哪!那让我们到哪儿吃饭?我说:你们回家吃去!他们听了这话,立刻向后转,拔腿就跑掉了。妈的,什么东西!   第三节j的外地之行 (2)   j说,这几个都是二十一二岁,年纪轻轻就不学好。我以为他说的未必对。就我观察到的同性恋者,在感情方面,也有若干区别。有一种人,江湖气浓,颇有侠风,对待同伴有一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意思(参见前文brotherhood)。还有一种人,带有很深的自恋倾向,希望成为别人注意的中心,得到别人的宠爱,要别人意思意思,倒不一定是贪财。就如时下一些美丽的女郎,与男友出行,总要吃东喝西,也不是饿了渴了,而是给别人一些机会,来表示对她的重视。但是假如这两种人走到一起,就会发生误会。如果细分,同性恋社群里可以分出多种类型。可当我把这番道理讲给j听时,他说:去他们的罢,我不希罕!   八月五日,j到了苏州。白天陪德国老太太去虎丘玩。晚上六七点,出去找朋友。在上海听说苏州xx公园,xx报栏前都有。他去了其中一处,正在徘徊,马路上有一位骑车的中年男子,带着孩子经过。一看j的样子,连忙下来,叫孩子在一边玩,走过来说,你怎么还在这里?这里不安全了。亚运期间警察来捉过,现在大家都去xx路xx桥。你一个人在这里特别扎眼。j说:这个朋友真热心,让人感动!   我也想起过去在美国时,有一次开夜车,实在累了,在路边休息一会儿。当时停在一个商场的门前。商场守夜的老头跑出来,先问是不是要帮忙,然后请我们去喝咖啡。啊,漫漫人生路,就如不尽的寒夜,别人的一点好意,就如夜空中一点晨星!……   j说,我当时也极感动,但是感动中有一点内容与你不一样——我想和他做爱。通过了姓名地址,就一块儿走了,找到体育场的厕所,见四下没人,叫小孩在外面玩,我们就在里面玩。和他分手,我去了xx路xx桥。也是个厕所。进去一看,里面有几个人,出来时跟出来一个,像新疆人,自己也说是新疆人,其实不是,连乌鲁木齐在哪里都不知道。我问他到哪里玩,他带我去了一个机关大院里的厕所。蚊子多极了,真能把人咬死。和他分了手,又回原来那个地方。遇上了一个老先生。有五十多了。老先生里被动的多。这一回没玩,刚玩了两次,有点不成了。这老先生说是姐夫教的。那还是年轻时的事。   这个姐夫太不像话!和小舅子干这种事,把太太置于何处?夫人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小地方的女人,像傻子一样。我这次做了一点调查,发现大城市的同性恋者有四五成结了婚,小城市要占到九成。一方面大城市里风气已开,不结婚没什么;另一方面也是小地方的女人缺少知识,好骗。遇上一个河南安阳的,结婚三年了,老婆还是处女,她也没怨言。结个婚,没什么麻烦,还多个洗衣服做饭的人,不是挺好嘛?   对你们好了,可对女人呢?像你说的这位安阳的妇女,这叫结的什么婚?   我不知道,你别问我。我认识的同性恋妻子,对丈夫倒挺满意。   为什么?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6章 社会交往 (7)   她们说,他正派,不乱搞,看都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行了行了,接着说罢。   j和老先生谈到半夜,说到武汉、南昌、郑州等地都有,各在什么地方。聊完了去xx街电影院的厕所,已经十一点了,人很多。都蹲着说话。苏白听不懂。也有人找他玩,他实在累了,回去睡觉了。   j对苏州非常的留恋,他说那儿的人非常朴实。初次见面的人,只要言语相投,就能请到家里去过夜。家里的情况是隔着一层板壁就睡着妻子儿女,两个大男人赤条条睡在竹板床上。   谈到了竹板床,j面露惊恐之色:那个东西老是格格地响,而且越是要命的时候,它响得越厉害!外面睡的就是人家家里的人——我的胆子都叫它响碎了!有过这种经历后,他再也不肯到别人家去睡竹板床。   j说,八月六日在苏州,白天陪老太太去了狮子林,拙政园,晚上去了另一个地点。来了一个小伙子,请他去家里住。一问,他家里是竹板床。刚尝过这种滋味,他不肯去。后来又来了两个小伙子,告诉他说,联防队员要来。把他骗到没人的地方问起来:   “你的家伙大吗?”   “大。”   “有多大?”   “要多大有多大。”   “看看可以吗?”   j说:那地方的人都爱他,到哪里都有人跟着,因为他们喜欢北方人。混到夜里十一二点,还有人陆续到来,有个大个子要和他做爱,找不到地方。去访过好几个朋友,家里都不方便。最后俩人去了一个待拆的危楼,那里伸手不见五指,爬上摇摇晃晃的楼梯,脚下的楼板一踩就陷,好像席梦思床垫一样。他说,我随时都准备一脚踩空从几丈高的地方摔下去,但是没有摔。这一回可算是冒了险了。   我说:你就不怕那人在黑地里给你一闷棍,把你的钱包掏去?   他说:不怕。在苏州不会有这样的事。要是在上海,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去,非被人大卸八块不可。   离开苏州去了福建,送走了老太太,自己又一路玩回来。到处都有朋友。其中最离奇的是在寺庙里住宿,和和尚也搞了起来。我们很怕把这种事写出来引起佛教徒的抗议,只好把这段故事忍痛割爱。回来时j走了京广线。人家说,这条线上,凡带市字的地方全有。在他这次旅行中,离奇的遭遇就发生在京广线一个小城里。这座城市在北方,连市郊车在内,公交车不上十路。但是同性恋者的活动很多。因为其中有一些事例过于具体,所以不便指出城名。在此之前j到过武汉,被人骗得一蹋糊涂,留下了上有九头鸟,下有湖北佬,名不虚传的印象。又到过南昌,留下了热得晕头转向,玩都玩不好的印象。到过杭州,见到一个公共厕所里才晚上九点钟居然有三对在玩的奇观。最后他回北方来,已经到了八月下旬,北方的天气转凉,j的热情却高涨起来。   j说,在这个城里他遇上了很多热情的朋友,也碰上了敲竹杠的朋友。圈子里的人要一点钱的事,以前也遇上过,但是双方都不欲声张,所以不出商量的范畴。圈子外的人来要钱,十之八九是讹诈,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在此之前j也遇上过一些可疑的事。比如在苏州自己一人去了一个别人说有危险的地方,遇上了一个年轻人。在玩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对方不是同性恋者——太紧张,太不自然了。事情完了之后,两人之间有过很不自然的时刻。当时对方先请j和他一块儿去一个地方,j说,他还有事,不能去。后来对方又说,自己有点困难,要借钱。j说,自己的差旅费也不富裕,无钱可借。说完了这些话,双方无言对恃了很久。当时是上午,天下着小雨,地点是公园的一角,四周没有人。对方是个穿旧军衣的小伙子,骑一辆旧自行车。过了一会儿,那人说,那好罢。你以后小心点。说完就走了。后来听说,在那个公园里,有好几个老头被人坑了钱去。   j和我说到这事时,还是满不在乎。他说:那小子吓不倒我。我可不是老头子!打我不怕,见官我也不怕——大不了一人五十大板,我就不信你也乐意蹲班房。不过,这是到那小城之前的事。到过那小城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j说,那座小城的同性恋地点都在一座体育场里。这个地方是铁栅栏围起的一片地方,里面有绿地,有一座带一面看台的体育场(田径场加足球场,看台下有几间房),乒乓馆,灯光排球场,几座住宅楼,还有三个厕所。这里虽然有围墙,但是永不锁门。盛夏的夜晚,里面有很多人。呆在厕所附近的基本上是同性恋者。只有一个厕所附近没有人,那是因为它太靠近居民楼,可能有居民来上厕所。   除了厕所,栅栏门附近的人最多,都在聊天。这个体育场共有东、西、西南三个门,所以也有三群人。西南面的人群以老人居多,大家不说话,只顾看出入的人,大概急于找人发泄。其它两群各有十余人,正在高谈阔论。老远就听见“大姐大妈”一类的字眼。当时是晚上八九点钟。j马上受到吸引,投身其中。聊些什么呢?j一进人群,就有一河南人问:   你是哪里来的?   j:北京的。   河南人:哦!是北京来的大姐呀!   j:去你妈的!谁是你的大姐!再犯贱我揍你。   这位河南人见j如此凶恶,就不敢理他了,只顾自怨自艾:   咳。都说这里的人热情,我都来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没人理我,我成了没人要的了!我可是真心要和别人好的。上个男朋友吹了时,我真的自杀过!这里有我的同乡……小x,咱们是同乡,我没撒谎罢?他还说,很想到泰国去作人妖,似乎是个性倒错者,但j说此人纯粹是发贱。那个小x倒是很朴实的人。j一下就看上了。他叫他走,可那人不肯去,说这位同乡上了劲,要是没人理,恐怕要出事,所以要看着他。j一个人走出去,到处看了看,到处有人跟着。也许是被那位犯贱的河南人弄倒了胃口,j那天不喜欢这样张狂的人。   j说,那天晚上他避开了灯光下那些浮嚣的人群,走到了黑暗处,在排球场后面的阴影里,看见了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j说,他当时正想找个沉稳的人谈谈,于是坐到了他的身边。那个人马上用颤抖的声音说起话来,说他爱人在外地工作,耐不住寂寞。又说自己有两个孩子,既为人父,不该有这样强烈的感情。他又说,他想玩,但是不敢。他不敢玩,但是寂寞难熬。j说,我从来没听见过这样鬼哭狼嚎的声音和这种死阳活气的情调,敷衍了两句,马上就跑了。   最后j还是到了厕所里,用上了各地通用的方法。有一个农民模样、憨直可爱的中年人进来时,和他并肩站在小便池前——最后他把手伸了过去。这时那人说了一句话,把j的兴致全吓跑了:   你玩不玩女人?   j说:你是不是拉皮条的?   第三节j的外地之行 (3)   那人说,不是。干那种事还叫人吗。j觉得怪极了,就和他出去说。那人让j跟他去,还说,干这种事是帮他的忙。于是他就跟他去了,走在半路上,忽然见到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走过。j一见此人,马上就说,我还有点事,告辞了那个叫人去玩女人的人,跟上去了。   我问j,那人是怎么回事。j说,当时他也不知道。j还说,那次他不是想去和女人睡觉,而是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那件事暂时没了下稍。j看见一个漂亮小伙子就跟了下去,那个小伙子反穿着一件制服,看不清是军服还是警服。在农村和小城市,常有这么穿衣的人。他们说,这样穿衣服省。平时把衣服反穿着,遇到正式场合再翻个个儿,又是一件新衣服。当然,在大城市里这样穿衣就有被捉进精神病院的可能。我们说过,j喜欢朴实的人,什么农民、民工之类,对他有特别的诱惑力。他就跟了下去。一直跟到了黑的地方,开始攀谈。j说:你是我们一伙的吗?答曰:是。问:你怎么知道的?答曰:体育馆里的人告诉的。虽然说话不清不楚,但是刚入道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不好意思嘛。j和他动起手来,做了一番同性恋标准的foreplay(准备动作)。最后那孩子把他推开,说:你知道我是干啥的吗?j说:不知道。那孩子把领子一翻,露出个领花来,像个警察领花样子。随即左手从胯下掏出一把枪来说:老子就是干这个的!跟我走一趟罢!   j说:那时我好心慌!俗话说的好,罐儿不离井上破,我总算碰上了。到了这步田地,只好认栽。也不知道要挨一顿打,还是蹲班房。在这种小地方,什么事都碰得上。那人把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说:看看你的身份证!j把身份证呈了上去。那人看了以后收了起来,说: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j:不知道。   问:你知不知道,你这叫同性恋!   答:谢谢你告诉我,以前我真不知道。   问:你知不知道,同性恋是不容许的?   答:不知道。   问:你说这事怎么了罢?   j说:既然犯了错误,我就跟你走吧。   j对我说,那个人拿枪像拿个滚烫的烤白薯,左手倒右手,右手倒左手。除此之外,那枪也有点不像真的。于是他就和那人走到体育场的大道上。说来也巧,遇上了曾和j在排球场聊天的中年人。那人只看清了j,没看见另一个是谁,还以为这两人有什么好事呢,就跟在后面,若即若离,有十米的样子。就这样走到门口附近,警察倒有点怕。他站住了,掏出j的身份证说:   你想私了呢,还是官了?   j马上坚定地说:   官了!   j心说:狐狸尾巴露出来了。那人说: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j说,可不是吗。把我身份证拿回来。劈手夺回身份证。那人厉声喝道:站在这里,不准动!说完拔腿就跑。j紧追不舍,于是出现了徒手犯人追持枪警察的精彩场面。到底是警察厉害,跑了个无影无踪。   那天晚上的事是这么了结的:j到派出所报案,说遇上了持枪的截匪,那个截匪还穿了警服。民警们觉得问题严重,来了四个人,拿了电棍,由j带路,来抓那穿警服的小伙子,搜遍了整个体育馆,也没搜到。等警察走了,j找别人一打听,原来此人是在附近打工的民工。他敲诈同性恋不是第一次了,诈过其他人的手表和钱,还打过人。至于那把枪,别人都知道,那是一只打火机。   这件事到此还没有完。第二天,j找到了那个小伙子,告诉他,他的事犯了,昨晚上带了四个警察来抓他等等,直把他吓到半死。j叫他把抢人的东西都交出来,他乖乖地照办了。j说,交赃还不能算完,你还打了人家呢,写个检讨书!那人就写了个检讨书。后来j把表和钱还了本主,但是那检讨书没有给挨打的人,而是带回了北京。其实那不是检讨书,而是保证书,全文如下:   保证书   保证人戴xx,十九岁,河北省xx县xx乡人。今年在体育场上厕所,有人来摸我的下部。一气知(之)下,留了他的手表,还打了他。我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他是同性连(恋)。   我今后在(再)也不做犯发(法)的事了。   从今后在(再)也不做对不起人的事了。   年月日   我认为这孩子很有修辞才能。所叙述的事实简短有力,措辞巧妙(留了他的手表!),而且结尾写得非常哀婉动人——今后再也不做犯法的事了——今后再也不做对不起人的事了。我小时候淘气,检讨书写了不计其数,没一篇写到这么好。至于那几个白字,只是白玉微疵。我这么说了之后j气得吼起来:   怎么,你说这检讨写得好?   那当然了。你想想,这孩子顶多也就是初中毕业吧,写成这样,还能说坏吗?   混帐。你看这句:“我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他们是同性恋!”这叫什么话!难道我们是同性恋,就可以抢吗?   由这个话题我们谈到了同性恋权益的问题。我认为,在我们国家,目前不能谈同性恋合法化的问题。但是正如j指出的,就算同性恋非法,也有权益问题,总不能让十几岁的小流氓来抢罢。我记得文革时,社会上有很多牛鬼蛇神,任凭别人来抢,结果是使很多当时十几岁的人成了流氓。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7章 社会交往 (8)   j说,那孩子写完检查后,就管他叫大哥,说要和他交朋友。最后的结果用j的话来说,他们玩了。但是j说,这孩子一点也不无辜。虽然不是同性恋者,但是有很多同性恋经历。据他自己交待,每次都是他和别人玩了以后才翻脸——他很能欣赏同性恋行为。那孩子,坏着哪。   了结了这位冒充警察者的事,j又回到体育场里,把从他手里要回的手表和钱还给了受害者。那座城市很小,同性恋者没有地方可去,每天都要到这里来,所以找到那些受害者并不难。j马上成了英雄。这时j发现,那个和他在排球场后面谈过话的中年人(那位黑夜里的呻吟者),居然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对该呻吟者说:你这么大的人,被个十几岁的孩子抢了,羞也不羞?大点声吼一吼,就把他吓跑了!   那人说:你看我这个样子——我敢吗?   j对我说,我们这些人都是这样,干着这种事,难免胆小,见人矮三分,所以会被外人所诈。这回出去,像这样的事听说了不少。以前我听到别人被讹诈,总觉得问题出在被诈者身上——谁让你那么胆小。我是满不在乎的。被诈了一次,总算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被诈的滋味。假如有个人说,自己是个警察,叫你跟他走,你心里马上想到:我完了……所有的人都会知道我是同性恋……身败名裂……家庭,单位,所有的人……那一瞬间,真想死掉。尤其是中年人,肯定会精神崩溃。   那你怎么没被吓住呢?   也算事有凑巧,我是光棍一条。最近单位不如意,正在调动。崩是崩了崩,溃的不厉害。所以有胆子和他周旋。他碰上我,也算命里该着罢。第二天,那个戴xx就辞了工,回家去了。   j说,他老惦记着那位让人去干他老婆的家伙。那天晚上,他又遇上了曾在体育场门口叫他大姐的河南人。那人马上把他缠住,要他带他上北京。此人简直是个花痴。j对该花痴没兴趣,对他的同伴有兴趣。所以他找到那个小x,两人做了爱,又聊起来。这位小x虽然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事却全知道。问起有个男人请他去干女人的事,小x说:   这人我知道,是近郊的农民。他也是同性恋。请人去干的女人,就是他老婆。   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那位农民大概在结婚时,还有能力满足老婆,后来越来越不成。该老婆知道了他为什么不成后大怒,打得天翻地复。最后的结果是:你要出去搞同性恋,我在家里也不能闲着,你给我找人罢。这家已有两个孩子了,光景也不错,所以不想离婚。j说:这当然是混帐胡来,但也不失为平等。据说那位老婆性欲强烈,该小x上次去时,几乎死在那里。   j说,第二天,他就由小x带路,去找那位农民。走到村口遇上了。当时是大白天,那位农民见两条大汉找上门来,就有点怕事,说今天丈母娘来了,改天罢。正在聊天,该农民的老婆从村里撵了出来,看见了j,眼睛里冒出鬼火一样的光芒,就要请j到家里去。农民居中劝解,乱成了一团糟。j对女人的兴趣原本不大,这一趟本意是看看热闹。见到这种场面,居然心里一慌,拔腿跑掉了。   j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当天下午他乘火车回到了北京,结束了两月有余的游历。我们远没有把他说的每件事写出来。有的事情虽然有趣,但不是社会学关心的事。有一些事和我们已记述的很相似。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j的游记,在两方面值得重视:   首先,它说明了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同性恋社群,有很活跃的活动。不但大城市里有,中小城市里也有。j告诉我们,有很多同性恋者经常旅行,有一些人从事像采购员、推销员一类的职业,而同性恋者对外地来的人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同性恋的交流,不仅存在,而且有相当规模。   其次,仅就他说到的情形,他在这一次旅行中,起码和四个非同性恋人士发生过性关系。这四个人全是农村来的民工。这些人都很年轻,大多数是在挣钱准备结婚。我们认为,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都起作用。随着农村婚姻支付的增长,有很多青年难以结婚,所以存在产生境遇型同性恋的土壤。又有很多青年流入城市做工,与同性恋社群接触。所以说,农村里的同性恋一旦出现,比城市还容易蔓延。现在已经知道,有些住在小城市近郊的农民参与城里的同性恋活动。将来会不会在农村集市一类的地方出现同性恋社群,或是现在已有这样的社群存在,还是未定之天。我们身为社会学工作者,常常深感内疚:一方面,有些同仁嘲笑我们,只能搞这类小题目,实在是鼠肚鸡肠。另一方面,我们因为缺少财力人力,连这样的小题目也搞不周全。但是这类小题目,实在是社会学存在的基础。别人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一无所知倒也罢了,连我们都不知道,所司何事?简直是失职。   第四节鱼场亲历记 (1)   之一:初次涉足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第一次涉足鱼场的经历和感受:   1994年5月8日。从北京回来前,x哥终于告知了我他们的地址。我回x市后便到xx楼、xx桥跑了几次,只在xx楼下边某处发现一群人可能是,却不敢随便上去搭讪。昨天周六,我决定哪怕牺牲一晚上,也要挖出他们来。   xx楼下,天刚黑,人群熙来攘往。我在栏杆前发现一群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或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或五六人一堆嬉戏闲聊,动作亲密。除了个别些的,看不出很明显的同性恋特点。他们是不是呢?我想去聊聊,但不知该如何开口。到近十一点时,那群人三三两两骑车离开了。   我准备买点饮料解渴,那边一个男孩招手叫我过去,他已观察我半天了。他是和另一位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在一起的。他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从乡下来,他便告诫我说,x市这群人很坏,像我这样,要找特年轻漂亮的恐怕又没钱去侍候,要找个老头又不愿意。看得出,他是个朴实的孩子。这时,年纪大些的又过来,说带我进去,是生面孔,别人一定喜欢,说了一大堆阿谀话。然后便说,干聊没意思,要我买饮料。我说我只有钱买酸奶。年纪小的便要了酸奶,大的却硬要健力宝。为了从他们口中多套点信息,我便买了。他们说我应到里面巷子里去看,那里站着的人几乎全是。   我到了里面,黑黑的,有三三两两的人影。碰到一个很漂亮的男孩,25岁左右。虽然他很好看,但我不喜欢,因为他脸上、身上显出一种虚胖。年纪小的那位说,这便是x市有名的两朵花之一。我又发现另两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很瘦,表情似乎很呆滞,在巷口倚门翘首,我想可能是刚才他们说的专们卖身的吧。我知道我不会同他们套上的,但他们年纪那么小,便忍不住心里疼,想同他们聊一下。他们说x市不好玩,太分散,xx门、xx广场也有。这时又过来一小孩,年龄不到二十,却油里油气的,一口北方腔,我前时就见他在巷口徘徊,穿一身惹眼的不伦不类的服装,一副骚样。现仔细一看,年纪竟这么小。他一副天真浪漫样,说他很幸福,因为有了一位爱人,虽然对方已婚,但他们彼此相爱,他们有时像父子,有时像兄弟,有时像夫妻,有时像情人。他还极力帮我们撮合,俨然一个老媒婆。我笑了,这儿真是啥人都有。我问起他们x市是否有警察抓人,他们说没有,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但想起他们小小年纪竟以卖身为生,又不由让人寒心。我问其中一个有工作不,他说钱太少,辞了。我想起我在外面碰到的那个朴实些的男孩也是说没钱呀什么的,突然感到对这些人很是恶心。   将近十二点了,我想我该回去了。起身走时,却听后面有人说:这人好傻,怎么就走了!但我走出后才发觉街上已冷冷清清没有行人,除了路边的饮食摊群和台球场生意正红火以外。也没有回去的车了。打的回去么?摸摸口袋,只带了十几元钱,不够。便决定索性在外面呆一夜,体验一下夜不归宿的感觉。我不是什么滋味都想领略么?正好有了机会。于是决定还是回巷子里去看看。迎面碰见那三个小孩出来,原来竟是一伙的,说里面已经没有人了。我当时本想跟着他们一起走,去领教一下他们的生活,但我的肚子不争气,待我从厕所出来,已不见了他们的踪影。   我一个人落寞地走着,上了xx大桥,猛然想起同事小x过来给我送舞票时我说今晚有事,我的事便是到这夜晚的桥上来感受冷风?咬咬牙,不去想这些。以前还没逛过xx大桥,现在一个人走在桥上,身旁只有川流不息的车辆,什么也不去想,那感觉也很好,只是缺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陪我走。望着磷磷的江水,想着有朝一日我会跳下去么?至少现在我不会那么傻的了。   走了一阵,突然想起省图书馆有通宵录像的,不正好可以熬一夜吗?录像大多是经典名片,故观看者多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我坐后排,旁边的两个男孩大约是一对同性恋者,一个把手搭在另一个肩上,见我注意他们,马上拿开了。过了一会儿,一个男孩睡着了,睡在另一个的膝头上,那另一个便搂住了他的头。但顾虑到我,他又拿开了。我在心里对他们说:不要怕,我同你们是一样的人!但你们比我幸福,因为你们有你们的爱人,而我却是一个徘徊在河边的永远的飘零者。   对不起,可能会使您们看得难受。不必担心,其实生活中的我有时也挺快乐的。人生不易,何不潇洒走一回呢?   之二:遭遇抢劫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在鱼场遭人欺骗、抢劫的经历:   我被一个南方人骗去了约一万元左右的财物。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我那天(星期六)下午本来是要去某处参加唱戏活动的,故而我盛装打扮,化了妆,把我最好的首饰(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都带上了。走到半路上我就想,以前听说xx中学门口白天也会有这种人的,今天我何不去看看?我很少白天去这种地方,因为这地点离我家只有1000米左右,白天在那里站着,怕叫同学、同事、邻居们看见不好讲清楚。   到了那里,我就站在一家商店门口,看周围的来往情况,我想,如果让熟人看见了,我就说是买东西的,这也合情合理。我平时出来(晚上)爱去灯光明亮的地方,因为我是近视眼,我也要看一看对方啊,我不是那种离了这种事情就活不了的人。   这时来了一个南方人,向我问路,我没有认为他也懂这方面的事情,就给他指了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和我搭话,说让我送送他。从他的眼睛神态中,我就看出他也懂这种事情了。我想,也许每个或大多数懂这种事情的人都有一种潜意识,看别人一眼就知道他是不是这方面的人。他说想和我交个朋友。我看他是南方来的,就想了解了解南方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坐在便道边上,他说他是从深圳来的,常去香港,并大谈这两地是如何如何的好,这方面如何如何的开放。他问我想不想去深圳或是香港找个工作,我说想,因为我现在每个月的薪水才二百多元,单位不景气,工薪都是借钱发的。这南方人也许投我所好,迎合我要去深圳的心理,就顺着我说。这个南方人才到我肩膀,我一米八的个儿,他大约才有一米六左右,典型的南蛮子样,小黑猴似的。如果我不是为了打听去深圳的情况,我才不理他呢。   我把他送到xx公园,一路上他就给我讲深圳的情况,我都听完了以后,他非要请我吃饭不可,我不想去,因为我带着这么多首饰,皮包内还有人民币以及美钞。他又说请我去看电影,我也不去。他说,我的这种作法使他很伤心,他说他是很喜欢我的,如果我喜欢他,他可以带我去深圳。没办法,我就和他去了xx电影院。在看电影时,他拿出饮料(椰汁)请我喝,我只喝了一口就觉得头晕,看前排的人都是两个脑袋了,以后我就不知道了。 wW w.xia 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8章 社会交往 (9)   转天上午七点半左右我才醒,我问妈妈为什么我睡这儿了?我妈说昨天你在电影院睡觉一事你不知道吗?我才想起来我的东西全都被那个南方人抢去了。我就和我妈去到派出所报了案。在路上我想,怎么和警察讲呢?于是我就隐瞒了一些情况,只讲他如何问我路,以及谈去深圳找工作的事情,还有后来他请我看电影一事。我们谈的关于那方面(指同性恋——作者注)的事情我一句也没敢说,怕警察会说我的。后来刑警也来问我口供,他们说是麻醉抢劫案。后来刑警听说我是去唱戏,并且是学青衣的,立马眼神就变了。我一看他上下打量我,我也多少明白了一些。他说:你说实话,那个人到底和你谈了些什么话?我说没说什么,就是刚才我讲的那些话。刑警又说:这种麻醉抢劫案都是女的以色情骗男的上当,我们是第一次遇到男的还有上当受骗的,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当时就一口咬定了,不改口。   现在我想起来都有些后怕,我怕那个南方人如果被抓住了,录的口供与我的不同,我可怎么办啊?那个南方人太坏了,以这方面的事情来骗人太可耻了。我当然希望警察能抓住他。我想他就会去骗年轻人,年轻人都认为深圳香港好挣钱,这方面的事情开放,也可以傍大款等等。可是我又不希望他被抓住,如果抓住了他,他承认这些事实,和我录的口供不同,我到那时可怎么讲呢?我父母及亲戚都不知道我有此爱好,如果他们知道了我的真实情况,我可怎么办呢?   之三:鱼场见闻   一位华南x市的同性恋者讲了他发现该市鱼场的经过及在那里的见闻:   我是在1989年一次偶然机会接触到这种事情的。有一次我发现有个老头在人堆里暴露生殖器,当时我很好奇:他到底要干什么?我就跟着他,他去了一个厕所,我进去看了一下就出来了。要是以后我不去就没事了,可是黄昏时我又去了,发现里面人很多。我一进去,有的人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有的原来挨在一起的一下就分开了。那个白头发老头也在里面,他过来对我动手动脚,我没经历过这种事,又害怕又反感,就要走,我走得慢他以为是暗示,就把手放在我的那个部位……   第四节鱼场亲历记 (2)   从那以后有一段时间我没再去那个厕所。有一天上午路过那里我又动了好奇心,进去看看,就发现一个年轻人和一个相对年龄大些的人在做同性恋的事情,我看到那个40多岁的正在给那年轻的做。我去小便,那年长的走过来,我当时脸就红了,觉得脸上烧得厉害。他没对我动手动脚,就那么看着我,我走了,他就跟着我,我很害怕,因为我们单位就在附近,我不能回单位,不能让他知道我是哪个单位的。最后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他。   说不清楚是什么心理支配着我,我总是有冲动要去那个地方。后来去了几次后,就开始有人和我打招呼了。有一次我碰上一个和我年龄一样大的。我出来后他跟着我。他问我是什么单位的,结婚没有。我看他比较有教养,心里就接受了他。他给我介绍了一些地点和圈里人的情况,还非要带我去一处最有名的地方。那是个白天,那里没有人,他一定要对我动手。我能接受谈话,但还是不能接受动手。他说,你怎么那么紧张。我当时生理上已经有了反应,但他看出我太紧张,就放过了我。后来我们只是聊聊天。   以后我经常去那个地点。我想,如果能找到理想的人,我很可能会和他发展性关系,但是他们全都让我失望,都是些文化层次低的人,没工作的人。我看他们之间也只是聊聊天,没有性关系。他们之间关系很好,有点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意思。我有点名气,圈里很快就传开了,他们把我当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可我只是去那儿跟他们聊聊天,在他们中间宣传过要注意卫生。我发现这些人中有一个倾向,就是希望人多些,发展的人越多越自豪。   有一次碰到那里有人打架,是一个小孩打一个老头,年轻人骂骂咧咧的,老头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我一问,是老头玩了小孩,讲好要给十元钱,老头没给,那年轻人就打了老头。   我到北京出差也去过一些地点。那天晚上我是八点多去的,那是一个街心花园。我看到有一伙人在唱京剧,穿着戏装。那里有个小厕所,里面墙上有人画画写字。我觉得那里的人层次较高,给人感觉不错。我去时那里有三四十人,年轻人居多。大多数人在走动,寻找目标,少数人往厕所里去。有二十多人九点多就走了。   我和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聊天,他给我介绍了一些情况。他说现在有男妓要钱,都是外地人给带坏了,有不少外地人到北京来卖,这些人从广东、上海来,身上背个包。在那个公园里可以一眼分辨出北京人和外地人,北京人在一起,外地人围一圈,但也有北京人外地人在一起的。   我又找别人聊天。有个人一听说我是外地来的,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了。我下了好几次决心才开口问一个人:你是北京的吗?那人说:是,干什么?我就说不下去了。有的岁数大一点的爱聊天,一开始还有戒心,后来聊开了就很投入了。那个人最后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喜欢清秀文静的,他说他属于粗犷的那一类,他还让我摸他的汗毛,他对我说:我有胸毛。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类接触还是要有感情基础才好。   之四:露水情人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以第一人称记录下来的他在鱼场结交朋友的经历和感觉:   y是个很出色的孩子。梳着时髦的平头,头顶还喷了摩丝,穿耐克牌黑色t血,牛仔裤,球鞋。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xxx的公厕里,他和一群寻苟且之欢的男人聚在一处。我只觉得这样一个漂亮的男孩到这种地方来,必是卖的无疑。那晚我兴致很好,就上前去轻薄他,他不推辞,只是羞怯而忸怩,可见是个雏儿啦。   我和他贫嘴,戏弄他,他并不反感。后来,我说我走了,他竟提出和我一起走走。我推着自行车往回家的路上走,他跟着。我明知道他家的方向和我相反,但我不管。因为那时候我心里眼里只有一个人,正处于刀枪不入的时期。   说话间,就走出了两三站,忽地看表已夜里11点了,末班车也没了,他怎么回家呀。我才开始着急了,因我我并不想带他回我那儿去,尽管我一个人住。而他并不急,只急着找公用电话往家里打,告诉家里自己不回去了。他说他家在xx门那儿还有一处房子,他回那儿去。不过没有车了,要求我骑车送他回去。   我找个地方给车充足气,又因为天凉了就把外衣脱下给他披上。然后我载着他去xx门。他立刻活泼起来,坐在车后架上边,用手环住我的腰,一路上废话不断。   这是一居室平房,家具电器齐全,居然还有电话。很自然地,我就留在那儿过夜。   他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先后跟四五个男人好过。他现今喜欢上一个小孩,而那个孩子是个卖的,和他一夜交欢后就把他pass了,而他仍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上天入地地找人家。   他是个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孩子,有着十足的女孩气质。你抱着我,好吗?在床上,他总这样要求。你帮我穿衣服。起床时,他这样说。而在穿内裤时,他又要求我背转身去。   他最爱问:我好吗?   你好。我说。   哪儿好?   哪儿都好。   那你喜欢我吗?   ……不知道。   为什么?   不为什么。没用。咱们这种人都长不了。所以你也不要喜欢任何人,听见没?   他搂紧我。很久很久,两个人就那样沉默着。然而我能感到他的眼泪流了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脖子和肩上。   我们在床上一直呆到第二天中午。他妈妈一直打电话过来催他回那个家吃饭,我也得回去了。我走时,他坐在椅子上,叫住我。你就这样走了吗?他定定地望着我。疏朗的眉宇,尖尖的下颏,微笑着的脸,黑沉沉的眼睛,可眼神却满是凄楚。   我明白他的意思。走近去,环住他。抚弄着他的头发。他把头埋在我胸前。我心里一阵悸动。可我不敢玩火,我害怕在爱上人。   在他的要求下,我们彼此留了电话,呼机号码。他又重复了一套问话,无非是他好不好,喜欢他吗?为什么不呢?等等。这些时候,他始终是微笑的,但眼神满是凄楚。   后来的一周,我努力地工作,恣意地和同事谈笑,尽力减少独处的时间。但我的眼前总是浮动着和y分手时的一幕:微笑的脸,黑沉沉的眼睛,而眼神是凄楚的。   一周后的周末,我们又碰到了。这一次,他的情绪极好,而我的心情很糟。从xx门到xx庄,他对我说的一些傻话,常常让我心里一顿。因为那些话,恰恰地,我也曾对一个讲过。   在夜里,他仍要我搂着他。可他感觉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你怎么啦?在黑暗中,他伸过手来在我脸上摸着,并轻轻地叹了口气。这一下,我的哭声不可扼止地爆发了出来。是的,在这个孩子面前,我表现得坚强硬朗,可内心的脆弱使我仍无法忘情于那个冷酷地把我抛弃的男人。这个y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我的肩上拍了又拍,就像一周前,我用同样的办法安慰他一样。   早晨,我们起床去吃早点。他又要求我给他穿衣服。我说:自个儿穿,啊!否则,我会烦你的。   吃完早点回来,我开始拖地,又洗衣服。y就坐在椅子上,摆弄录音机听歌。   今天是星期天,我要大洗特洗。我在院子里的水池子中泡了大堆的衣物,慢条斯理地洗。y出来两次,在我身后问,怎么还没洗完啊。我不睬,心想,你没洗过衣服,当然不知道洗衣服是要花时间的。他站一会儿就进屋去了,和邓丽君一起唱歌。   我洗一半的时候,偶一回头,看到我那原本整天合着的窗帘被卷了起来。y正隔着玻璃默默地看着我,也不知看了多久了。黑沉沉的目光,如秋水一样。我僵住了。随即,很快地把两手的肥皂沫擦掉,进屋,站在他面前。短暂地凝视之后,我们就抱在一起了。   昨夜,我俩一直聊天,都没睡好,脸上就很憔悴。我提议各自睡一会儿。我俩都是独睡惯了的人,和别人在起总睡不踏实,于是我们分开很远,背对着又睡了一觉。   朦胧中,我被他推醒。他说,他得回去了,他答应妈妈回去吃午饭的。我愣住了,想到他走后,将要有一个漫长的下午和夜晚,要自己一个人过,无限的寂寞和忧伤便立刻涌上心头。我又抽泣了,紧紧地抱住他,泪水再无法止住。   你别哭了,好吗?你这样,我怎么办哪?他比我小三岁,可这会儿却像个小哥哥似的劝我。   多少年来,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求学,谋生,总是在离别与期待中过着一个个孤寂的日子,从来就未曾碰到过一个真正善解人意的朋友。这份内心的凄凉与孤独,就让我格外地渴望温情,格外地感念于别人对我的一点点好。   朋友,别哭   要相信自己的路   你依然在我心灵最深处   朋友,别哭   红尘中有太多茫然痴情的追逐   你的苦   我也有感触   ……   是y在唱,他说是台湾歌星吕方的歌,竟是原版歌词。这个y,在我的泪水中,读懂了我的全部心事。   如果早知道你中午就走,那我早晨就不洗衣服了,刚才也不睡觉了。   没事,咱们能在一起,就挺好。   我们又抱在一起了。我的胸口又一阵阵地绞痛起来,泪水也就纷纷流下。   是的,我们都是一样感情沉重的人,又都遭到别人无情的厌弃。我们都试图在寻找新欢中麻木自己,然而表面的愉悦下,内心是同床异梦带来的巨大悲怆。这种悲怆,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对方。而双方却又彼此小心翼翼地做着抚慰对方的努力。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月以前。这以后,我们彼此谁也没找过谁。就像许许多多的同一样,交往了一两次,就再也没了下文。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又豪无办法。如果两个人同时觉得对方不合适,那最好不过;可如果一方已移情别恋,而另一方仍一往情深,这是最糟糕的。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我们顶好不要去多想对方的好处,而努力去发现对方的缺点才是。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49章 价值观念 (1)   对同性恋的评判包括以下四个层次:(1)法律评判:它是否犯罪;(2)宗教评判:它是否道德;(3)医学评判:它是否疾病;(4)社会评判:它是否异常。同性恋在人们心目中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改变为病人,被认为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转变,因为这样他们就从应当诅咒和镇压的对象,变成为需要帮助和理解的对象了。如果同性恋倾向是遗传的疾病,那么有这种取向的人就不能被谴责为具有邪恶的不道德的或有罪的习惯了。后来,又发生了第二次转变:从以同性恋为身体或心灵的病态,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疾病,而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在现代,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获得了合法地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又发生了第三个转变,变得更加宽容,认为它只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自然的。   同性恋社群中对于自己性倾向的评价差异很大,不同年龄层、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十分不同的看法。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变迁,这些人旧有的看法也在不断地改变。   概括地说,可以将同性恋者对自身性倾向的价值观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认为,同性恋是罪恶,自己不仅是有罪的,而且罪孽深重;第二类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疗;持有这种价值观的人常常认为自己命运不佳,陷入痛苦孤独的感觉之中;第三类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自己既没有罪也没有病,与常人无异;持这种观点的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并不违反人的天性,强调自己的权利(尤其是性爱的权利)社会无权干涉。   第一节同性恋是罪恶   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有犯罪感,或道德上的负疚感,试图像戒烟一样将自己的不良性倾向戒掉。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交谈中表露出很深的负罪感和压抑感,他说:我懂这事以后,觉得很痛苦,跟任何人都不能表达。书上说得很隐晦,但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我和领导、同志们都处得很好,但是和他们没法谈。我知道自己不正常。我有时会表现出女人似的言谈举止,有时能控制,有时下意识流露出来。有的同事说:你说话真好听,像小女孩似的,性格温柔,挺好的;可也有人说:你女里女气的。我听了很自卑……我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张扬的事,我不愿把这种身分暴露出去,我惭愧,有负罪感,很压抑。   现在的年轻人敢爱敢恨,我们这些在正统教育下长大的人却总认为这不是什么好事。自己有批判能力,才感到痛苦,人都有点双重人格了。我和朋友说,我们都是挺好的人,唯独这一点和人家不一样。我自觉工作能力、理解能力都不比别人差,但我知道自己在这一点上永远不如人家,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我觉得是先天的,不怨父母,不是谁教的,不是看书看的,咱这种人就是这种人。人家不是不注意我们,就是厌恶我们。别人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我倒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我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不理解我们。有时我幻想有一种办法,打针吃药能改变我。但是治病的人都不是我们这种人,所以不能了解我们。我几次试图像戒烟那样把它戒掉,最终还是失败了。   我们一再向他解释,我们作为调查研究者,同他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但他不愿意相信,说:我觉得这件事是丑恶的,我的感觉很难表达。虽然你们并不是警察,我也不是罪犯,但就像小偷偷了东西不愿向别人说一样,怕别人看不起,和别人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   同性恋中的确有人对自己的性取向怀有负罪感,有一位在来信中这样写道:老实说,我只遇到过一位和我同样的人,只做过一次违背道德的事。但事毕我们都厌恶对方,彼此痛悔。以后我们再无信件来往。每念及此,我都有种罪恶感。   当一位同性恋者被问及对周围的人有什么评价和想法时,他说:我觉得自己如同过街老鼠,又怎会去对别人评长论短呢?至少社会公德、道德还是应该遵守的,一些传统美德还是应该崇尚的。   有些同性恋者在发现自己的性倾向之后,由于道德感过强,产生了严重的自我厌恶感:我从没像某些人那样觉得这种倾向时髦,一想起自己是这种人都觉得恶心。每当做了同性恋的梦,醒来便觉极恶心,白天再试着想看漂亮男孩时,心里真是又恶心又有罪恶感,已经一点兴趣都没有了。我不需要去纠正自己的倾向,因为我已经再也不敢也不想对同性有丝毫兴趣。但我却没有信心和异性交往了,因为我觉得我这样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可能在胚胎期就决定了性本能中没有对女性的爱,即使能成,也有很勉强生硬的感觉和不同于正常人的痛苦。如果不能成呢,与别人结婚不是害了别人吗?何况在不能解脱的重压下,我能成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一位调查对象在信中提问道:这种倾向是不是不道德的?多年来我一直有一种作贼的感觉。可这一切并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很无奈。这种倾向变成行为是不是违法或犯罪的?   一位结婚后不和妻子过性生活的同性恋者很痛苦地说:阳痿是莫大的耻辱,可是我只能让她这样认为,不敢告诉她真正原因。因为社会上把同性恋当成不能容忍的罪恶、丑恶,比阳痿还要糟。所以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就让她以为我是阳痿。   有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有负罪感,觉得对不起父母。他们把我养这么大,这事让社会上知道了觉得害臊。前文曾提到一位同性恋者,他在被别人要求搂着睡觉时这样说: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当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在作鬼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对这类行为在价值上的否定态度。   一位医生这样谈到他的同性恋朋友:许久以来,他一直为此而困惑、惶恐、自责、自弃,几乎完全丧失了生活的欲望与兴趣。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性行为是有罪的,对不起朋友,亵渎了感情,可又无法遏制自己的性冲动或性取向。始终在白天作人晚上作鬼的激烈矛盾心态中苦苦挣扎,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之中。他曾说过,他的灵魂是肮脏的。作为医生,我以为这是一种难以医治的病态并为自己束手无策而愧疚;作为朋友,我既认为他这种倾向让我难以接受,又为自己不忍看他痛苦而不能不关心他而惶惑。   一位同性恋者最早是从与外国人的交往中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的:我从他那回家后,写了一篇日记,上面有这样的句子:我去xx家,没想到他是同性恋,我被资产阶级俘虏了……啊,我完全被资产阶级俘虏了!!!那是1980年。没想到我的日记被哥哥看到了,他说,你怎能和人干这事?中国话叫,要叫父母知道了还不气死。那时我有政治上的堕落感,也怕被发现,去他家时一见到有中国人就赶紧躲开。   对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怀有犯罪感的人们当中,不少人产生过自杀的念头,这是自我否定、自我厌恶的极端形式。   一位同性恋者在发现自己真实的性倾向后,由于负罪感太重,曾试图自杀:我都快被自己弄成精神病了,怀疑,慌张,忧郁和恐惧,痛苦的无法自控的精神折磨,心理完全变态,完全不服从意志。自杀竟成了遏制自己精神失常的唯一方法。第一次服药自杀未死,妈妈的惊慌痛哭使我心如刀绞。我对不起她,但我却实在没有办法呀!他的负罪感发展到一种严重的自我否定、自我封闭、自我诅咒的程度:更让我恐惧的是,我根本无法逃避痛苦。不能上街,因为街上有情侣;不能听歌、读小说、看电视电影,因为其中都有情字,让我想起那不属于我的世界。有同学稍微挨近我,我就害怕自己出现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试图去接近女生,但一想到你又不爱她们,你别害了别人,立即便极忧郁,丧失信心。每每想到异性,在极度压力下竟出现恐惧的感觉。抱着能成就生、失败就死的压力,我想就是正常人也不能激起性欲、不能勃起了,何况我又有同性恋的倾向。我对未来根本绝望了,要不是前次自杀看到妈可怜的样子,我早就结束自己肮脏的生命了。   另一位曾自杀未遂的同性恋者说:我当时痛苦过,曾自杀过,但一想到父母姐妹又有了信心。我上大二时最消沉,经常雨天一个人出去任凭风吹雨打。我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可是找谁呢?我开始搜集各种资料,希望能治疗。我照书上所说的尽量克制自己,然而克制之后是欲望的进一步加强!书上的各种治疗办法都无济于事,克制自己简直是折磨人。   有时候我真想自杀,因为对我想爱的人,我无法(不敢)去爱(因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自身的社会存在),而对我不爱的人,我又提不起精神与其交往。   一位南方农村的农民在信中说:心理压力太重了。我有时想寻短见,但离不开亲人,只好抱着一丝希望生存下去。我现在才知道人为什么会得神经病。我真的无脸见人,表面上装出快乐的样子,其实我没有一天快乐过。失恋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我拼命去忘掉一些事一些人。我真的快要疯了,再加上手淫过度,身体虚弱,满脑子是做爱、性交,充满幻想。有时想去作变性人,但没有勇气去面对未来,怕选择错会害了父母,也害了自己。反正再这样下去,我会变成一个没事业、没地位的废人,因为我没心情去做事。   一位调查对象概括说:我觉得刚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后想自杀的不在少数,因为感觉周围没有这样的人,是一种很孤独的感觉。我从十七八岁发现自己这倾向起,有四五年时间,生活挺暗淡挺艰难的,酗酒就是那时养成的。 wwW.xiaOshuo 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50章 价值观念 (2)   一位同性恋者表达了他的痛苦绝望以及渴望死亡和重来一遍的心情:我永远不会为自己是gay而自豪。自豪这种东西是幻想药下的歇斯底里。我只是坚持低等生物也有活下去的权利。有些黑人说,黑是最美的,我看也是自欺欺人。我在内心总是想,自己如果能从头再来该多好,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染上了许多坏毛病。尽管不抽烟不喝酒,可我暴食,有些时候吃得几乎不能动弹,连呼吸都困难,然后我开始害怕自己马上就会死去,等感觉好一点就到卫生间去呕吐。我知道这样下去没有好处,可我在内心是渴望死亡的,因为我要新生,要重头再来,可再也不会有头了,不会有了。   这位同性恋者还说:我最要好的朋友知道我的事后已疏远了我,我不怪他,当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同性恋时,也一样不能接受这种事;就是现在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者,仍然不能接受。毕竟在正统道德观耳濡目染下长大,很难一下改变观念。只是没有友谊,没有爱情,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该如何走。反正毕业后就赶紧工作,早点挣钱替换妈,也算尽一份孝心。等孝道尽完,我就想出家,静渡一生。   调查发现,有不少同性恋者表达过想出家当和尚的愿望,而这些人都是对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抱有较重负罪感的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的好友出家当了和尚后他的感想:在那段灰暗的日子里,无疑我的心情也是灰色的,内心无奈且无助,我开始越来越多地出入寺庙。晨钟暮鼓,祥云缭绕,以及声声入耳的诵读经文的声音,与我当时的心情非常吻合,从那念诵经文的声音里,我分明听出了一种无奈,对世事沧桑的一种无奈反抗,而少有看破红尘后的超脱。   有一段时间我想去当和尚,当然是为了逃避现实。可我可能吗?我会嘲笑宗教特别是有组织的宗教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就像那出戏等待戈多里的人一样总在等,可不知自己等什么。这种焦虑有时真能让人发疯,越来越令人感到人生的荒谬和无意义。   一位认真考虑出家的同性恋者这样解释自己的动机:我不希望自己脑袋一热做出自己后悔的事。说实在的,我选择这条路,完全是为了逃避现实,逃避内心的苦闷,通过它寻求另一种生活,这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罢。因为我觉得,我此生注定痛苦一生,寻求这种生活或许会好一点。再说我也确实能适应这种生活。说我注定痛苦一生,那是因为,多少年来我痛苦的不是没有伴,不是单单生理的痛苦,而是我爱的不能得到,我追求的是心理上的爱抚。我需要一个平常的人生,同别人一样的一份爱,一个温暖的家,可我此生注定得不到它。   出于这种对同性恋倾向的否定性价值观,同性恋者之间有时甚至会互相规劝,特别是年长的同性恋者有时会规劝年轻的同性恋者,希望他们不要走上这条路。一位中学生说:我和xx是87年冬天认识的,他说这方面的事能收敛就收敛,万一有个闪失不好。一位年近半百的同性恋者说:对年龄小的人应尽量帮助,使他们接近异性,以便一生过得更幸福些。同性恋是受谴责的,不幸的。我觉得我们是无辜的。但我也不希望小孩走上这条路。一位中年人说:对于年龄小的朋友,我们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去规劝他们好好地生活,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这种规劝奏效不大,因为我们也曾被别人劝说过,但是我们还是沉下去了。明知劝阻是没有用的,可是我们还是尽力地说道理,劝劝他们,以自己的后悔心情劝说他们过正常人的生活。好像只有这样,心理才能平衡一些。   有些同性恋者对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没有负罪感,但对与年龄太小的少年打交道有负罪感。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这样说:我对小孩有犯罪感。北京同性恋者当中流传着x医院一位医生自杀的故事。他喜欢一个男孩子,骗那男孩说是给他治病,结果把那男孩搞了。男孩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医院领导,在领导要找这医生谈话时,他割腕自杀了。一位女气很重的调查对象说:我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我很珍惜这个,我也有责任感。我要把儿子培养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能让他往这方面发展,所以我对勾引小男孩的人深恶痛绝。   一些同性恋者不仅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耻辱,而且看不惯那些满不在乎的人,觉得他们不知羞耻。一位调查对象说:听说xx被抓起来以后,跟人耍嘴皮子,大摇大摆又出来了,没有羞耻的感觉。要是我的话,就很害怕这样。我是先天的,我也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我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相当满意。我是共产党员,有家庭,有妻子儿女,有社会地位,一旦被人知道了不得了。我还特别反感圈里人的一种倾向,就是爱说谁都是同性恋,什么这个演员也是,那个名人也是的。   即使是在西方社会中,同性恋倾向在许多人眼中也仍是负面事物,是丑闻。由于社会长期以来视同性恋为异常,导致同性恋者自身也多有认为自己反常变态的;认为自己属于偏离正常态的边缘状态,是不正常、不自然的。在自我价值评判方面,我们的问卷数据显示,寻求过治疗的人与不曾或不愿寻求治疗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前者大多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幸福,精神负担较重,认为自己的行为违反社会道德,是不正常、不符合人的本性的,认为有必要对自己的性倾向加以矫正,而且如果有了可以矫正的方法,他们也愿意加以矫正;后者的回答却基本相反,这些人对同性恋行为的价值评判我们在随后的几节中会详加讨论。   第二节同性恋是疾病 (1)   以同性恋倾向为疾病的调查对象常常感到痛苦和无奈,他们认定自己是有病,但大都不认为自己有道德方面的罪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误,也没有负罪感,因为疾病和罪恶毕竟是两回事,到医院治疗其他生理和心理疾病的人,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误或罪恶。然而他们往往抱怨自己命运不好,陷于可怕的痛苦与孤独之中。   在持有同性恋是疾病这类想法的同性恋者中,许多都有求医问药的经历。他们一般都是看精神科门诊或去作心理咨询。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曾去医院挂过号,跟大夫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感觉并不困难。在对我们的行为做科学研究的地方,气氛很不错。   一位男护士说:由于职业的影响和诱发,我不知不觉地患了一种同性恋疾病。由于当时年幼无知,没有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病情就慢慢地发展严重。1968年我退伍时已患病在身,而且病情在继续加剧,日渐恶化。在我无意志控制的情况下发生过同性恋行为。这本来是这种病症的恶化现象,但是单位的一些人出于报复之心,硬把这种病症说成是流氓行为。他们对我大搞刑审逼供,企图把我置于死地而后快。这位同性恋者曾被搞到判刑入狱的程度,后来经医院开出患有同性恋病的证明,才得以解脱。   一位曾经求过治的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本人曾和两位同性朋友有过性关系,但那还是在五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当时只是出于好奇心。我一共有过四次性关系,往后一直没有过。哪知从那以后,我特别喜欢和同性朋友在一起,看到那些风度潇洒的同性们,我就想吻他一下。虽然我控制住了,但心里又无限向往。现在我已27岁,整天生活在痛苦之中,同性不能爱,异性不能爱,已对生活失去信心了。但我又留恋这个世界。现在只有求得你们的帮助,尽快地想出办法,救救我们这些患病的患者吧……   另一位尚无任何同性恋行为、仅仅意识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后就到心理医生那里寻求过治疗的青年在问卷上写道:我总觉得我很危险,可能会有一天去引诱别人。如果有一天有人来引诱我,我会轻而易举地跟他去,因为我简直要疯了。我很矛盾,内心一直不知所措。我不只一次地问过自己:我怎么办?他认为自己属于变态,想纠正又纠正不了,在自己变态的欲望与自己承认为正确的社会行为规范之间痛苦地挣扎。虽然他还没有任何同性性行为,但强烈的心理压力已经使他的神经感到难以承受。   一位同性恋者希望去冒风险做任何手术,只要能改变自己的性倾向,他说,只要有办法治疗矫正,就是变成白痴,一切从零开始,我也心甘情愿。求您为我这个陌生男孩打听一下北京可有开脑洗脑的手术,求求您。   有相当一批寻求矫正的调查对象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想建立家庭,生儿育女,过正常人的生活,这一求治动机在结婚压力大的地方更加常见,例如农村。一位同性恋农民面临结婚的实际问题,他在来信中说:我长得很帅,在村里是有名的,所以有很多女孩子主动追求我,但都遭到我无情的拒绝。我觉得我好对不起她们。我曾试过跟女人做爱,看会不会改变。我去嫖妓,但我对女人还是当成朋友,没兴趣。我不知将来能结婚不能。我去看过医生,没有用。反正我在别人眼里像个变态人。   一位到心理咨询部门求治过的农民在问卷上写道:这件事是一件很不符合人的本性的事。我认为有这种毛病的人虽不多,但都很苦恼,又不好向人说明……希望你们有什么办法矫治,我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还未结婚,一旦暴露,让异性朋友知道,可能又要吹,这不为此事正担心呢!希望快回信给我矫治吧!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51章 价值观念 (3)   一位同性恋者到处寻医问药,想知道有无治好的先例,成功比例大不大,顽固性的是否能治等等,他说:好在我如今正在自我治疗,当不属于顽固一类。不过苦恼颇多,极少与人交流,又抱负颇高,一些不求上进者,我是不屑与之来往的。我忍受着心底不被人理解的苦楚,缺乏安慰与交流。我的心灵是孤独的,是一片荒漠,没人了解,无人知晓。所以,我不仅是渴望和自己喜欢的人交往,更需要彼此的慰藉和鼓励。目前,我正在朝着爱一个女人的方面努力。我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我也需要一个美好和睦而又完美的家庭。试想:没有性生活的家是完美的吗?所以,我早晚都会治疗的。   有一位同性恋者极想治愈自己的病,他去看过心理医生,一再打听有无治愈的例子,表示想做个生理和心理同样健康的人。他甚至尝试自我治疗:我曾试过厌恶疗法,就是每当心头有邪念产生时,就用手指捅喉咙,每一次整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就不由得恨自己骂自己:这是何苦呢!自我折磨。就这么生活一辈子吧。然而现实允许吗?!   一位态度坚决的求治者这样解释其治疗动机:我希望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与同性在一起,无论在感情上还是性上都不满意,思想上觉得这种关系不能长远。即使社会允许同性恋存在,如果我不矫正,一生也不会幸福;如果社会不允许,我不改正就更悲哀。我在社会上遇到过一些年过半百的同性恋,觉得他们很可怜。这种事玩玩可以,不能扔掉家庭。所以我希望百分之百地去掉对同性的好感,我不会后悔。   然而,也有相当一批希望治疗的同性恋者对矫正效果抱将信将疑的态度,有些人对治病还伴有内心的矛盾:   一位自认为是病人的同性恋者这样写道:有病总是痛苦的,无论这病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对于一个病人来说,最大的痛苦除了自身的病痛之外,那便是找不到一个能治好自己病痛的医生了。他希望医生们能够通过对病人的充分了解,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有效办法来,帮助所有想进行矫正的朋友们来进行矫正。   我觉得摊上这个事真倒霉,想自我克制也克制不了。但我没找过大夫,觉得行为疗法很可笑。大夫不是这种人,所以理解不了这种事。   不只一位曾尝试过矫正的同性恋者说,经过努力,矫正的措施并无效果:在近一年中,我曾先后十几次去开设了心理咨询的医院去求医,但没有任何结果。医生听到我要咨询性心理方面的问题时,脸上立刻掠过一丝难以捉摸的微笑。他的所有谈话都是模棱两可的,对我最后提出的这样情况是否可以医治这个问题,也未置可否!   有的调查对象担心求治不成反而暴露出自己的性倾向,因而对治疗顾虑重重:听说有行为疗法可以矫正同性恋,但我不敢去,怕治不好反而张扬出去。我想找大夫,但不相信他们。有一段时间想出国,到同性恋居住区去生活。   第二节同性恋是疾病 (2)   还有些调查对象不是担心暴露,而是对治好之后的状况抱有疑虑和恐惧的心理:自从发现自己这毛病之后就开始看有关的书,书上说这是精神病,我就去精神科看病。大夫说有一种行为疗法可以治这毛病,而且为患者保密,不会让单位和家里知道。但是我心理很矛盾,既想治,又怕真把这种欲望治好了,我对女性又毫无兴趣,那时对男对女都无兴趣该怎么办?   一位同性恋者写道:我常常独自苦思冥想,痛苦万分,有时还想到一死了之。我希望会有一天,我会像正常人一样幸福。但他对治好病似乎信心不足,于是又加了一句:或此病不能好,能找到一个如意的男朋友(真是求之不得)!   由于目前医学上并无绝对治好同性恋的办法,不少以为自己有病的同性恋者陷入了既痛苦又无奈的宿命论心境中,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承认,我很压抑,并且非常敏感。在我进入青春期后,我便发现我与别人不一样。虽然当时还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却非常清楚,我的确与别人不一样,因为我是男人,却不喜欢女人!带着不能释怀的疑窦,我开始努力地看有关的书籍,竭尽所能去找这方面的书。只记得当时看了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知道这叫同性恋,是性取向的一种偏差,于是我便对自己进行深刻的长时间的反思,但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无论怎样,我找不到自己忤逆天理的行径,甚至连这样的想法也不曾有过,可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惩罚我?为什么?我找不出答案。我陷入了极度的悲观、徘徊和苦闷中。我称这段时间为我的第一次精神危机。那一年我17岁!   这段时间我找了很多关于同性恋的书,其中以弗洛伊德的最令人费解,而且让我觉得自己的精神世界挺诡异可怕的。他说人的精神中还有一种无意识的世界,梦境、笔误、口误都是这种世界的反映,它不断激烈运动,并和意识世界发生剧烈冲突,通过某种意识不到的过程反映到意识世界中,并对之发生影响。又说性反常和精神病总是相关的。通过潜抑作用压抑天生强烈的性反常欲望,就会迫使其进入无意识世界,并在一定条件下以精神病或心理症的替代方式反映出来。对他的三个人格论等我都不太懂,这种一知半解反而给我一种不能压抑自己的反常倾向,否则它就会在无意识世界作怪的理解。而且我有些走火入魔,一方面挺害怕那个诡异的无意识世界,另一方面又什么都用无意识去解释,条件反射一般。   一位同性恋者坚持认为同性恋倾向是违反自然的,他说:说到底,homosexual(同性恋——作者注)是违反自然的。当然我们可以说人类违反自然的事例很多,因而很难对违反自然的事进行伦理判断和选择控制,可同性恋就是反自然的。性当然可以与生殖分离,但上帝造人时把性与生殖弄一块,也许不仅是为节省物料吧。有一些问题我一直小心回避去想,因为光靠一个人埋头瞎想,后果是很可怕的。就像原始海洋里的鱼或别的什么东西开始试着要完全摆脱海洋爬上岸在陆地上生活时必须经历痛苦和死亡,同性恋要在现实中寻找到自己的天地也一样难。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该是什么,而各种不同原因下制造出来的同性恋的欲望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完善和美满的发泄模式去套,大家只好分头挣扎。我对爱怀有恐惧,甚至觉得爱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   我虽然不是同性恋患者,但却有同性恋的倾向,为此我十分苦恼,害怕这一病态心理会影响我的一生。我毕竟还很年轻,刚刚走出高中的我,又面临着四年的大学生活。我太想找到能帮我治好病的办法了,但这种事谁能说得出口呢?   我试过改变自己,希望自己能喜欢异性,但不论怎么努力,心理还是改变不了,对异性热情不高。心里对男性的热情和对女性的热情不一样。   自己的命运已经注定是寂寞、孤独、痛苦的。   其实,这种人的心灵是很寂寞的,虽然有许多正当的爱好在充实着他的生活,但是,每每触及痛处,心灵便会隐隐作痛。   我不承认自己是个坏人。如果我不是一个同性恋者,我会过得很好。我大学毕业才一年,可以说前途无量。我有理智,可我却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隐藏在自己内心的被压抑的欲望。我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我去追寻我过去的历史,我的形成原因,却毫无结果。我真的觉得是上天所为,造物主一时不慎而成。我认了,我认了。   这种宿命的无奈看法相当普遍,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对自己走上这条路感到很不幸。我是后悔走上这条路的,但后悔也没办法,一生的道路是很艰苦的。我碰上大学的女同学,她们都问我为什么不结婚,并说,我们当初对你都不敢有奢望(他年轻时十分英俊,她们都不敢指望他能答应和自己交朋友)。由于没有满意的爱情生活和美好的家庭,给亲友带来很多痛苦。   持有同性恋是疾病这一观点的人有这样一个特点,即除了认为自己有病而没有错之外,他们往往会认为,社会上的正常人对他们的态度也没有什么错,正如前引一位同性恋者所说的:别人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我却能设身处地为他们想。他觉得能够理解广大异性恋者对他们这种人的无知、怀疑甚至厌恶。这类同性恋者把自己的性倾向和社会的要求关系、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关系,概括为欲望与义务的关系,搞同性恋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而社会的要求和保持异性婚姻及性关系是自己的义务。当一个人欲望也有,义务也有时,人都有点双重人格了。   从此次调查的情况看,有极少数求治者自诉治疗是有效果的,例如,有一位同性恋者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从社会道德上有点说不过去,因此要求矫正。他发觉自己有同性恋倾向时间不长,经过心理咨询机构的指教,自我感觉治疗已见效果。有的同性恋者表示:我和朋友们都有过正常生活的美好愿望,但只是可望而不可及。改正起来是需要付出很大毅力的,我们也愿意付出这种毅力,但十之八九是失败的结局,这只能说明我们付出的努力还不够。   有社会学调查表明,能否治好同性恋,取决于两个因素:同性恋者自己有无改变的愿望,以及他的经历中是否至少有过一些异性恋的感情。一般自愿参加矫治的同性恋者中,矫治成功率占10-20%。但是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性门诊矫治成功率达72%,这一高成功率的真实程度引起争议。(hyde,442)一项对参加治疗的男同性恋者的研究报告说,27%的人转向了绝对异性恋;参加治疗的双性恋男子有50%转向了绝对异性恋。向异性恋稳定转变的求治者平均比例约为40%。(拉里亚,第150-151页)我们访问到的一位矫正同性恋的中国医生也认为,同性恋者本人有无治疗的决心是能否治好的关健。在他接诊的700多名同性恋者当中,只有15%想矫正;这些想矫正的人中又只有15%能坚持到底。按照目前国际医学界的惯例,对那些自认为有病的同性恋者,就应当加以治疗;而对那些不认为自己有病、心理平衡的同性恋者则不必施治,也并不认定为有病。 www/xiaoshuotxt/n e ttxt小_说天_堂 第52章 价值观念 (4)   第三节来自外部的压力 (1)   许多同性恋者过着封闭孤寂的生活,他们主要的困难并不是像那些以为同性恋是罪恶的、不道德的或病态的人们那样,以身为一个同性恋者而感到来自内心自我否定的痛苦和压力,他们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在于身为一名同性恋者,却无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不得不过双重生活;其次在于找不到理想的伴侣,尤其是生活在中小城市及农村的同性恋者。换言之,他们所感受到的压力主要不是来自内心,而是来自外部;不是来自痛苦的自责,而是来自对社会规范的恐惧。这类人当中也有严重的压抑感和心理不适感,但其根源不在同性恋倾向本身,而在于因同性恋倾向导致的社会适应问题。   国外有人对30位同性恋男子和30位异性恋男子作过标准的心理测试,所得结论认为,男同性恋者属于心理正常之列。根据美国的一项抽样调查(样本容量在1000人以上),85%的男同性恋者不认为自己是失败者,但心理问题却比较普遍,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说自己有压抑感,不快乐;24%的人说,有时感到濒于精神崩溃;虽然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认为同性恋是疾病,却有43%的人看过心理医生。(拉里亚,第148-149页)可以这样说,与同性恋有关的心理问题,大多并非来自同性恋这一性取向本身,而是来自适应周围环境的困难。   在西方社会中,区分同性恋群体各种行为特征的两个最主要因素,一个是性别,即某人是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前者结伴长期同居的比例就远远不如后者;另一个因素是身份公开与否,即某人是公开的同性恋者还是秘密的同性恋者。人们将秘密的同性恋者的生活比喻为壁橱里的生活,即一种双重身分的生活;公开同性恋身分则被喻为走出壁橱。那些不公开的同性恋者被公开的同性恋者讥讽为罐头水果,又被称为被压扁的水果,讽刺他们是被社会规范压扁了的人。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除极少数人外,很少有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十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长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与同性恋有关的行为被判刑或判处劳改、拘留的人的亲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愿主动让人了解到这一点。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让亲朋好友了解到自己的性倾向,其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同事和领导,只有个别人的同事、兄弟知道实情;虽然在调查中也遇到过少量例外的情况:有人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对家里说了,并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改不了了。   许多对自己的性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恋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压抑,这种压抑不是来自自己的性倾向本身,而是来自外部的压力,这种压力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压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恋爱、性别角色行为规范等;其次来自周围人群的误解、偏见、厌恶和仇视;最后来自自己无法表现真实的自我,只能作两面人所造成的不适感。   一位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同性恋者讲到自己和同类为什么要深深隐藏起来:在我这一生中,除了和朋友在一起时在感觉上是平等的外,在其他的时间里,自己总是忘不了那种受到批判和谴责的伤痛。公平地讲,我们在人生中走上这一步的确同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道德格格不入,受到人们的藐视是应该的。但我们从人格上应该说是平等的,因而内心有时又感到十分的委屈。我们渴望能得到人们对我们的宽容态度。从我的经历中,我的这种渴望一直是一种高不可及的梦想而已。我的朋友们也都有和我同样的想法。我和我的朋友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社会里,却总是躲在社会人群的阴影中生活,这种苦恼只有我们自己能体验到。实事求是地讲,在我们朋友中间,绝大多数都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正直,聪明,能干,多才多艺,在单位是大家称赞的好同志,但这都是在事情没有暴露之前。一但事情败露,我们将会一落千丈,须我们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才能恢复人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不要把我们当成坏人或是社会的渣滓看待,我们不求得到社会的认可,只求得到社会的宽容和理解。应该坦率地承认,我和朋友们的心理状态是灰暗的,不管每个人的表面表现得多么坦荡,但在实际生活中都生活在社会的阴影中,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从整个社会交往看,我们的交往比较窄,除了有少数人在一定的环境下会胆大妄为外,大多数是循规蹈矩地生活,工作,学习。因为我们十分清楚,我们的行为是社会、家庭都不能容忍的。为了我们的自尊,我们必须深深地隐藏自己,有时觉得藏得越深越好。   我在周围一个同性恋都没发现过,我始终谨小慎微,把自己隐藏得特别深。   一位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同性恋者表达出比一般同性恋者更强的压抑感,他坚定地认为,一旦自己的性倾向暴露出来,对自己的一生都会有极大的影响:我是一个理性的同性恋者,我尽力控制住自己,在工作中和同事相处得也不错。然而我却时时感到一股性的压抑,有时特别难受。我非常渴望有一个伙伴,但是我一直未去找,也不知道如何找。我怕万一找错暴露了我的身份,万一别人知道了我是同性恋者,我就要处处受歧视了!……您不知道我是多么地痛苦。我不知道我的后半生该如何去渡过,我的心在流血……我不知道我的理智能维持多久,我有时压抑得要发疯!救救我!救救我!……x市这边同性恋的情况我不知道,我也不去走动,我怕暴露身份。然而我又特别希望有一个伙伴来抚慰我的心灵的创伤和痛苦。您给我回信时一定要把信封粘好,地址写详,不然暴露了我可就悔了!   一位研究生毕业的同性恋者回忆和描述了自己从最初发现自己的性倾向时的感觉到地位提高后将性倾向越藏越深的过程:刚发现时我一方面惊奇、振奋,一方面惶惑、恐惧。那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没有涉世经验。后来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会因为这个处处碰壁的。中学只一心读书,大学时交际生活变得重要起来,而我却无法施展。我觉得自己比程蝶衣(电影霸王别姬的人物——作者注)还痛苦,他对对象的爱实现不了,但他还可以演戏,他的人格发展还是很自由的。我从小言行比较柔和,喜欢穿戏装(仕女装),喜欢纱衣;因为课堂回答问题声音低,大姑娘的绰号一直跟着我。这是我要隐藏的事,所以听人一叫这绰号就很难受,感到窘迫,脸红,别扭,压抑。   我想过变性,觉得自己和女孩一样,所以我对女孩没兴趣。我要找伴侣不会去找程蝶衣那样的,因为他跟我太像了;我也不会去找一个男性化的女孩,宁愿找一个比较不太阳刚的男子,他至少还是个男的。我的心理一直扭曲,勉强。越往上走,越觉得要压抑自己。家庭对我寄予厚望,我要为家庭考虑。对我来说,上策是在人格和情欲上取得一致;中策是人格破碎,情欲正确,也就是说,如果能改变我的情欲,我愿意去治;下策是像现在这样压抑,在人格和情欲上都扭曲自己。在这位同性恋者的心目中,人格是指的他认同女性的人格;情欲是指他对性伴侣的期望。按照他的逻辑,即使治疗能改变他的情欲指向,他的基本人格还是会遭到破坏的。因此,如果有一个能允许男人的女性自我认同而且允许男人去爱男人的环境,才是最理想的。   我生活态度消极,主要是害怕自己的性倾向让人知道。我很痛苦,觉得不是家庭环境的影响,也说不清是否先天。我觉得同性恋不是病,所以没必要知道是先天还是后天。对我来说,比较艰难的是怎样组织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怎样处理与亲戚朋友的关系。   我常常自嘲,管我们这类人叫永远走不出阴影的人,是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春风吹不到的地方。   无论如何,同性恋都是大部分人所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如果不改变,那结局早晚都是令人无法想像的。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定哪一天,就会被人在青天白日下曝了光。这是中国人无法接受的。   我感到的压力不是来自我自己的性倾向,而是来自社会,来自不能跟家里人说,如果能公开就好了。   压抑来自其他方面,而不是来自同性恋倾向本身。有时我会劝自己:人生也就几十年,要达观一些。   我很压抑,也很胆小,但我并不认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也不认为它是病。   我的不适,更多的是来自我人格的缺陷以及社会的偏见,不宽容,而不是同性恋倾向本身,所以我需要的是一位优秀的人格治疗学专家及社会的宽容空气。   一位大学生说:尽管我内心十分复杂,我表面上却若无其事。学校后面有一家录像馆,周末常放黄带。我们几个男生偷偷去过瘾,而实际上我看黄带的目的和他们相反。   一位军人说:在别人面前,我是快乐的。在业余时间,我和战友们聊天,玩,读书,打球……和别人一样,毫无二致。在谈男女之事上,我也会哈哈大笑地瞎聊神侃,所以,战友们戏谑地叫我是色棍——多么有趣而又可悲的绰号啊!当时也许是自然而然的,也不是刻意地掩饰什么。然而,在某个不经意的日子,我会不经意间想起未来。未来会怎样?20多岁的大小伙子,总要面对结婚这一人生的转折点哪。我不能不面对着残酷的现实。   同性恋者并不像社会上传说的那么可怕。我们也是正常的人!当我上大学得知我是同性恋者后,我是多么的痛苦、消沉,以致觉得活得没意思。然而我毕竟受过高等教育,我就是我!我挺过来了!一走上工作岗位,我努力工作,然而我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向我袭来。我感到了世俗的压力,前途的可怕。尽管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然而我的心在发抖,在流血。   不少同性恋者认为,压力主要来自文化的规范力:没有一个所谓家的地方,没有一个稳定的感情和身体上支持的来源,男同性恋者要做到完全对外界环境置之不顾是不可能的。比我小的同事都抱着小孩来玩了,我见了总是像犯了什么错一样很不好意思。这就是压力吧。   我有一个看法,即同性恋是一种性行为方式上的变态,但变态依据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呈相对性,而不能称其为病态,因为称其为病态有强烈的主流文化中心主义者排斥非主流文化者的歧视性色彩。这是不公道的,反人权,甚至于反科学。因为至今为止,关于同性恋的成因莫衷一是,尚无定论,充满了一厢情愿的瞎说,而不是真正的建立在科学试验的基础上。这些个瞎说,因了作者的文化心态而有不同倾向性。事实上,文化这种东西实在是一个怪物,它有时站在科学一面,有时又站在反科学的一面。总之,它具有社会属性,随着社会中人的意向而变。文化就像一只蝙蝠,给一部分人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给另一部分人带去祸患。   我觉得在中国只要不暴露身份,不损害别人,就可以比较自由的生活,没有感到有太大的压力。压抑主要来自传统意识和观念,不是来自政府和警察。主要的压力是不敢告诉亲戚朋友,家人都不知道。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和家里人、好朋友说,他们不能分享我的快乐,分担我的痛苦。   上大学的时候我模仿别人谈过恋爱,交过几个女朋友,因为那时我很活跃,女孩子喜欢我。当时十七八岁,除了模仿别人,也是尝试改变自己。当时想到过同性恋对不对的问题,知道它违背所谓的道德,不为人所接受。这种尝试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单位有人怀疑我是同性恋,大概因为我有点女气。但我说从小学京剧旦角,就这么给搪塞过去了。   第三节来自外部的压力 (2)   我还是觉得压抑,没有一个地方能够痛痛快快地说话。单位不行,家里也不行。   一位老同性恋者将中国同性恋处境的艰难归疚于传统文化,他说:中国再过一两个世纪能不能像美国那样都很难说,孔孟之道的束缚太深,没人敢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它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像凤毛麟角一样。什么时候同性恋才能像西方那样登堂入室,实在太难说了。还有人说:人的出生是不能选择的,如果我身在美国,我会无所顾忌地毫不犹豫地追求我自己的生活;但在中国,来自各方面的束缚就多得多,使你几乎寸步难行。这一言论表面上有点民族虚无主义,其实却是对中国同性恋处境的真实感觉。他还悲怆地说:一个一个结婚了,一个一个不得不同时扮演他们不愿扮演的双性恋的角色,一个一个在心、性和情感逐步枯萎中走完人生。不敢爱,没有权利爱,小心翼翼、胆战心惊地爱,这就是中国同性恋的悲哀。 ww w.xIaoshuotxt.。nettxt。小_说_天堂 第53章 价值观念 (5)   有时我在公共场合总想把手搭在性感男人的肩上,总是克制自己这种欲望,怕人家说自己神经有毛病,其实我认为自己是正常的,不正常的倒是生活中人们对同性恋者的态度。由此我想到了西方人的生活环境,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羡慕那里的同类,他们不必像我们这样战战兢兢、畏畏缩缩地生活着,他们可以活得很自由,也很自信。在这里,中国的同性恋者有一个误解,以为西方社会完全接纳了同性恋,同性恋在那里可以自由自在地表露其性倾向,其实,大多数西方社会也只是部分地接纳了同性恋。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由于西方社会中人对同性恋的知识比较普及,有时人们反不如在我们的社会中自由,比如,对于不想让人看出自己是同性恋的男人,上街就不能挽男人的手;在中国,由于大多数人对同性恋茫然无知,倒可以手挽手而不至于因此暴露性向。当然,从目前社会对同性恋的宽松程度看,中国远远不及西方,被别人视而不见而苟得的自由与社会的正式接纳显然是两回事。   关于挽手的问题,调查对象还提供了这样一个事例:我有个同事刚刚结婚,是个复员军人。他不是同性恋,可他每次跟我在一起都要挽我的手。我说你干嘛这样?不要这样。他说他习惯了。改革开放之初,有西方记者到北京来,看到满大街男人搂着男人肩膀,女人挽着女人手,大为惊异,写了篇报导说,同性恋在中国十分公开而自由。这是一个典型的文化误解:中国与西方在同性之间身体接触规范上的差异被他们误解了。我们生活在这个文化中的人当然知道,这远不是同性恋,中国人在同性恋问题上还相当innocent(天真烂漫),勾肩搭背的人们很可能不仅不是同性恋,而且可能对同性恋这回事一无所知。费孝通曾描绘过中国乡村的人们特别注重男女大防因此同性之间会保持一种极为亲密的关系的情形,这的确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   比较系统思考过公开与否这一问题的一位老年同性恋者提出了三不主义,其中之一就是不露:不轻易显露性定向。在某些性开放的国家中,人们常用单侧挂耳环来显露自己的性定向,便于人际交往。但在谈性色变的国度里,在艾滋病流行的时代里,同性恋者一般还是以随大流为好,不要轻率地标榜自己是同性恋者,更不要参与有可能传播性病的高危活动。当然,不婚独身也是一种显露,但面对那些性无知者的挑衅,沉默不言或无可奉告是最高的轻蔑,最好的回答。对于热衷于探听和传播别人隐私的小人,只有横眉冷对才对得起他。   一位大学生以社会地位作为自己不能公开身分的原因,他说:我这样谨小慎微,并不是以自己为耻,如果我现在是一位羽翼丰满的科学家,我会毫不犹豫地公开自己的秘密,以洗刷社会对我们的误解。正因为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上有父母师长,下有同学朋友,而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我所热爱的事业要干,所以才不得不处处小心,否则我的赖以生存的小小的卵壳就会被打得粉碎,这是我最怕的。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另一位则是以怕亲友为此受苦为由决心隐瞒自己的性倾向的:我自己不怕公开(性倾向),但要考虑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我家乡的人都知道我是同性恋,我就会觉得对不起他们,很内疚。我想保密到父母过世。在中国走这条路很艰辛,我不希望兄弟姐妹为此受苦,不希望父母为此受苦。另外还有传宗接代的压力。   作为同性恋者,我不太在乎别人最终看出我是同性恋,甚至有时我想故意去暴露以求一种奔放的快感。可我不能做!我有父母,他们望子成龙;有兄弟,他们还以我为榜样呢!我还有亲戚,有单位。我不仅被洗了脑,也得顾及现实,所以即使有法律保障,也不见得要自曝光于街市。   有的同性恋表达了自己渴望让家人了解自己的愿望:听了喜宴中gayboy(同性恋男孩——作者注)向母亲坦白自己性倾向的道白台词,我特别特别的感动和激动,真想将它转录下来寄给母亲,因为至今我仍然生活在对家庭亲人老师朋友的大谎言之中。但是,我认为现在我还没有这样的勇气、决心和能力。可能在我的头脑中,最主要的勇气、决心和能力并不源于自己的内心体验,而是来源于另一个他!因为我至今还没有找到simon(喜宴中的人物——作者注)这样的伴侣,以我孤身一人飘泊的身份,我根本无法面对最低限度要面对的谎言拆穿后的局面。我必须要有另一个人坚定地勇敢地和我站在一起,而且也要像simon一样的爱得让世俗的人也不得不感叹和羡慕。   另一位同样看了喜宴,却认为不能告诉父母,让他们分忧:我看过电影喜宴。也许伟同(男主角——作者注)是幸运的,他的父母可以接受现实。我不会跟父母摊牌,即使是他们觉察出有点苗头,都要抵赖。我不能把我应该承担的东西推向他们。   家里人全都不知道我这种倾向,我不想让他们知道,增加他们的负担。我自己来承受吧。我翻来复去想,我的一生只能是个悲剧。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同性恋者都不会主动让亲朋好友了解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例如,下面是一个主动寻求家人理解的事例,它说明,在有些家庭中,同性恋者主动让亲人了解自己的性倾向是一个可供选择的作法,其效果常常是好的,有助于缓解孤独感:我22岁那年,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以一封信的形式,向爸爸说明了我的情况。爸爸当时如五雷轰顶,天塌地陷,所受的打击极大。我和爸爸是一起哭到天亮的,那是个撕心裂肺的夜!之后的日子,他无时无刻不在我身边,开导我,劝解我,告诉我人生的路有很多,不必强求什么,一切尽可顺其自然。不难看出,他的心和我一样痛楚,甚至还有过之。他认为他有责任,他有负疚感,我劝他不必这样想。爸爸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的心理压力。但我的压力时至今日仍很重。当然,这压力多半来自自己,似是无名的,情绪也一日三波。我承认我并不快乐。但gay中又有几人是快乐的!   记得在我第二次去北京的前夜,爸爸几乎一夜未睡。翌日,在我上车前,他交给我一张便条,上面写着:远去北京牢记:一、跟我讲的第一句话:爸爸,救救我吧!我真的做了最大的努力了!二、向我许诺三位一体的事,现在我和你妈妈都还活着……让我们怎么活?三、我的基本看法是,你既要在能承受得了的痛苦的情况下生存,又要不辜负父母的养育之恩,采取折衷的办法,即双重性。四、我虽早已心碎,但仍充满希望!爸爸便条的另一面写着:祝吾儿一路平安,万事神助!每一字都渗透着殷殷爱子之心。面对这样一颗心,谁能不为之动容。神明啊,你们若也能感知,你们会作何想?会不会生发怜爱之心?   我不敢轻易地取出这张纸来看它,触摸它,这分明是一颗精疲力竭几近破碎的滴血的心灵。每当看它的时候,泪水都会模糊我的双眼。爸爸不止一次地跟我说:去做你想的一切吧!只要你过得快乐,我们就快乐!有哪一位父母生育儿女是为了获得痛苦?面对这样的老人,我能说什么?你们又能说什么呢?   他这样解释自己告诉家人的动机:那是我毕业工作一年后,该谈婚恋了。我想如果隐瞒下去,对我会一直是个负担,家人会猜疑,以为我精神有问题。现在我爸妈哥姐都知道了,他们拿我当病人看,什么事都依着我,使我不安。我家人比我压力还大,我们家里人的关系特别好。   另一位同性恋者也对家长说明过:我25岁时和家长说了。有一次喝醉酒后特别压抑,觉得自己老这么闷着不好,就和母亲说了,她很惊讶。后来她一直希望我能改过来一点,但实在没办法也就算了。我父亲是公安局的,他早就发现了,但对我一直容忍。他还说:既然是这种人,就不用怕,躲躲闪闪的没有必要。与其那样,还不如和家里说清楚。   同性恋者当中有这样一种看法:如果家人文化程度高些,就更能理解和容忍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到他的一位朋友:有个朋友告诉我说他母亲知道他的事,我说,你母亲一定是高中以上的,他说,是大学毕业。只有文化程度高的母亲才会往这方面想,才会猜测到儿子是这种人。   另一位同性恋者对同事说明了自己的性倾向:我和两个同事说了自己是同性恋,因为我觉得他们心地善良。他们现在还挺帮助我的,对我挺好的。我这样做是因为,人有与人交谈的欲望,另外我想了解一下正常的异性恋者对同性恋是怎么反应的。尽管如此,精神上压力还是很大,在他们面前有不舒服的感觉。虽然他们可以接受我,但是仍然认为同性恋是异端,恶心。我一想到这一点就很不高兴,因为这纯粹是我个人的私事。   一位异性恋者满怀同情地描述了他的好友向他坦白性倾向时的情形:我的生活中曾经有过一位很要好的朋友,除了在性取向这点上异于常人外,各方面都很优秀。多年后的今天,当我给您写这封信时,眼前仿佛又重现了那个晚上,当他嗫嚅着向我说出他是一个同性恋者时,那双不知所措地颤抖着的手和那双透出深深的惊恐的眼睛……   另一类来自外界的压力是由于不敢与同类交往、不愿与同类交往或因找不到同类而造成的强烈的孤独感。这种情况在小城镇和农村比在大中城市更为严重。   下列说法把同性恋者的这种感觉表达得非常典型:您体会不到我是多么痛苦。我现在痛苦的已不再是我是个gay,同性恋对我已无所谓。我痛苦的是我的心需要另一颗心的抚慰,我现在连个伙伴都没有,而我又找不到。   一位小城市的同性恋者说:我不知道我一生的幸福在哪里,难道就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者,就毫无追求幸福的权利。一个人憋在心里真难受,连个谈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有时想找几个和自己有同样性倾向的人交流交流,在我们这个小城,发现他们却是这样的难。处在异性恋中的同性恋者是最痛苦的一个群落,我真的相信这一点。   我是一名先天的同性恋者。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到了寻求生活伴侣的时候,但由于我处的环境所限,无法找到同性伴侣,我又不善社交,因此到了一个无可奈何、痛苦失望的境地。这种要求无法向别人透露和提出。   一位乡村教师在信中说:我现在的生活环境中,无人知道我的心思,这里甚至听不到同性恋这个词,偶然听到一句,也是开玩笑时,或者是在评论一种洪水猛兽的现象。心中的痛苦和煎熬无法找到一个同伴诉说,更无法再去体验那份属于自己的生活。   第三节来自外部的压力 (3)   我发觉身为同性恋者的很多人都有社交方面的障碍,自我孤立实在是因为这种特殊性造成。没有人会告诉我怎么去适应自己的特殊性与周围不同的人群之间的关系。要知道不只是中小学生会划分男女界线,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自然地分成两群人:男人和女人。不只是社会规范,还有性别自身的某种东西会把他们分成两大群。可我们这些人要站到哪一个圈子里去呢?总会有某些细微的东西在提示自己不属于那个大圈子,敏感一些的人自动地和别人越离越远。而这种敏感通常是在青春期开始出现,必然要影响到以后的人生阶段,即使那些阶段性别的东西早已不那么重要和关键了。   一位生活在一个小城市的年仅24岁的同性恋者在给我们的信中写道:从我认清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后,已经过了好多年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孤独和痛苦中渡过。在我们这个小城市里,没有人会真正的了解同性恋,更不会公平的对待。所以我一直生活在伪装中,对家人、同事伪装,为了这有时要说谎,我觉得活得非常的累,非常的烦,觉得自己没什么前途,有时甚至不想活下去了。我不知道其他的同性恋是怎么过生活的,因为我从没见过第二个和我一样的人(我是不是很可怜和悲哀呢?),我基本上没有什么知心朋友。我现在已讨厌我周围的男人,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粗俗无礼,有着各式各样的缺点,就是没有善良的同情心,无论怎么相处我都跟他们无法合得来。他们的话题,办事态度方法,我都不喜欢,可我只有忍耐。   想起来去年夏天在xx公园的厕所里看见一个近四十岁的男人站在一个厕位,一边masturbating(手淫——作者注)一边渴望地四望,我简直有点受不了。我当然不会去当同性恋雷锋助人为乐,我只是想起,他的眼神跟我看见获新闻奖的一组aids(艾滋——作者注)病人相片中的某个人一模一样就难受,那种渴求真的让人难受。我能想像自己会看到我自己在某个时刻也像这些人一样,眼里流露出绝望和渴求,我可受不了自己变成这样。我想尽管我很下贱,可我毕竟还有钢琴(指影片钢琴课,喻精神和艺术的追求——作者注),尽管最好是也把钢琴扔进大海。 w w w. xiao shuotxt. n ett xt ~小 说天,堂 第54章 价值观念 (6)   我所想的只是找个地方和爱人隐居,写写作种种花,该多好呢。但我知道那太浪漫太奢求了啊,我们这种人注定要不幸。   尽管我认定自己的倾向,却从来没有和同性有过任何形式的性接触。我也知道自己在走一条难得要命的路。首先是没有模式可以遵循,非得两个人自己去找到能充分表达自己感情的生存方式。其次是同性恋占人口总数百分比本来就小,目前中国又没有合法与适当的途径给同性恋结识与交往,我想自己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至少要比常人多花一百倍的精力,成功的机会也要小一百倍。有时想到自己可能会永远孤独,甚至终身也没有性体验,如果我抱定信仰爱情的话,我真的想自己活着跟死了没什么区别,这种痛苦别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自杀,我真是天天都在自杀。   值得注意的还有我国男同性恋者对艾滋病的看法,外界的压力和同性恋者与世隔绝的处境非常不利于对艾滋病的防治。由于世界上有过一种暧昧的说法,认为艾滋病是上帝对同性恋这种异常性欲的惩罚,这就触动了同性恋者本来就十分脆弱敏感的神经,也涉及对同性恋现象的评价问题。使我们略感意外的是,在调查中,只要一提到艾滋病,调查对象们总会下意识地流露出敌意。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当然怕艾滋病,但梅毒不曾经也是不治之症吗?为什么没有人因为梅毒而认为异性恋是不正常的呢?再说,就像异性性行为只是梅毒的传播渠道而不是它的病源一样,同性恋行为也只是艾滋病的传播渠道之一,而不是它的病源。如果同性恋能在社会会中公开化,那么同性恋者就会自愿去作体检,防止自己得病,也避免传播疾病。如果社会不给你好的待遇,把得了病的人隔离起来一直到死,这种作法从社会考虑是合理的,但从本人来说,与其让人发现,还不如多活几年。另一位说:有人说艾滋病是对同性恋的惩罚,我坚决反对。我认为它仅是一种病,同淋病没两样。   据世界卫生组织1995年估计,自从流行开始以来,有2000多万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每天要新增加6000名感染者;到本世纪末,全球将会有3000万到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目前全球艾滋病患者已达450万人,其中200多万人已死亡;亚洲已有200多万人感染了这种病毒。据1994年7月8日健康报披露,在1992年底,我国已有艾滋病毒感染者4800至11400人,但到1994年底只发现了1550人,大多数感染者没有被发现。艾滋病毒感染者在中国正以每年20-30%的高速度递增。到2000年,我国至少有艾滋病毒感染者5.5万人和1.1万艾滋病患者,至多则可能有27万人被感染,5万多人发病。(萧乾,1995年)   八十年代初的西方国家,男同性恋者一度在艾滋病例总数中占到四分之三,但其他群体的人也有患病的,其中包括静脉注射药物使用者、血友病患者。(韦克斯,第70页)据泰国截至1995年6月对艾滋病感染来源的分析:66.5%来自男性异性恋者;10%女性异性恋者;7%使用针筒吸毒者;6.6%母体遗传;1%同性恋者;0.2%输血得病;8.7%原因不明。(泰国公共卫生部,同健通讯1995年11月号)我国云南部分地区发现的艾滋病例,大多为吸毒注射器传染,在全国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当中,通过同性性行为感染的也只占极小的比例。   我们的问卷数据表明,对于包括艾滋病在内的性病,不少调查对象感到担心和害怕,但大都不敢去检查或治疗,多数人也没采用什么防病的措施。有人这样说:我不怕病,病了可以治,性方式上也可以避免一点。我知道有得了梅毒不敢去治的怕人家问他是怎么得的,说是嫖妓女得的也不好,因为嫖妓也不合法。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梅毒男病人中有一半是由男伴传染来的,这种传染渠道在我国也存在,值得引起注意。有位同性恋者在回答是否担心得性病的问题时说:担心过。过去我认识的朋友和我一样,纯洁,热情,专一,未婚,因此不用担心性病;但现在的朋友尤其是陌生者,其背景、经历、生活圈子不清,担心由外面来的性病就很自然了。   据北京的一项调查,只有31%的同性恋男子听说过避孕套可用来预防艾滋病或性病的性传播;只有6%的同性恋男子在与同性性接触时使用过避孕套。(万延海,1992年)一位同性恋者关于避孕套使用有不同的看法,他说:艾滋病热线给人的忠告通常是:一、尽量禁欲;二、尽量只有一个固定的性伴;三、使用避孕套。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这三条忠告都不太合适。前两条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废话,第三条是局外人的想像,以为圈内人以为主,其实并不常见。我个人觉得如果有什么有效可行的忠告的话,那便是在无法确知肯定不会感染病毒的情形下,性行为以不交换体液的互相手淫为妥,尽量不要有和行为。   我感觉到如果说中国预防艾滋病有什么重大的不足之处的话,那就是没有同性恋团体,没有有实际经验的宣传教育人员。我曾问过一个澳洲男同性恋者,如何自我保护。他的原则是不suck(吮——作者注)一个陌生人。他说自己喜欢拥抱、接吻之类,并说从来不接受fuck(插入——作者注)。由于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他的人数超过一千人,我想从理论上,这些原则或许可以称为安全措施。当然,目前没有有关接吻绝对不感染的报告,该澳洲基佬也没有正面回答我他的检测结果是否阴性,我想这种安全也只算是不安全中的安全吧。通常回答自己的血液测试结果是很难的,因此提问人就显得有些弱智,因为这没有意义。我的意思是说,即便是自己知道是阳性,会道德高尚得放弃所有享乐的机会吗?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如此高的道德水准。   有些中国同性恋者对得病的可能采取了理性的态度。一位年轻的、文化水平较高的调查对象说:总的来讲,中国大陆艾滋病还谈不上流行,人们有理由忽视它,至少不必过份重视它。从我个人的有限观察来说,我相信同性恋在中国人群中的比率最多是1%,因为中国社会太善长压抑了。到社会上来走动的人就更少了,在加上这些人非常pichy(挑剔——作者注),相互感染艾滋的机率相应是很低的。我知道很多同性恋者对艾滋病抱有一种敌意,拒绝将艾滋与自己联系起来,可我不同意。   艾滋的威胁就摆在那里,像是只地雷,你迟早会踩上去,或是你的朋友、熟人踩上去。我可不想当只驼鸟。像我这样年龄的一族,不想到艾滋是不可能的。从我开始明确意识到自己的性倾向时,艾滋就同时进到了脑瓜里了。辛格有一句名言:人的大脑是魔鬼的作坊。可笑的是,很多性活动频繁的人脑子单纯洁净,倒是我这种懦夫乐意打开大门把鬼请进来胡闹。有时我也特矛盾,确实不应该把自己同艾滋联系在一块,就像不必每回到街角小饭馆吃饭总担心别撞上了什么甲肝乙肝之类,这样的生活会毫无乐趣可言;可我又觉得不考虑艾滋也似不妥,毕竟我们还有点理智吧。个人赌一赌倒没什么,如果社会整体上不把艾滋放在眼里至少是有些疯狂。   我们试探过调查对象对国家艾滋病监测中心对他们作血清监测的态度,他们大都拒绝做,原因是认为中国查到这种病一定会关起来,受不人道的待遇。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说:宁愿不知道,也不想去查血。许多人害怕自己有病不敢化验,宁肯病了不知道也不想去验血。因为要是真得了病,知道也是死,不知道也是死,不如不知道。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又咳嗽又拉肚又发烧,病得不合医理,就怀疑是艾滋病,可他说,要是得了这个病就自杀,绝不去化验。我朋友说,总有一天会把大家抓去抽血化验,那时就自杀。他有一句口头禅:丢死人了。他总爱说:丢死人了。   我国同性恋者这种害怕看病甚于害怕得病的态度难免会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性传播疾病的泛滥埋下可怕的伏笔。由此看来,如果真要搞血清监测以防性病蔓延,从整个社会的健康与安全出发,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只要警方还在抓捕这些人,他们就绝对不会自愿来作体检,也绝不可能找到这些人;只有合法化和公开化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自愿接受检查。   这是一个两难命题,立法者只能正视它,无法回避。如果明确规定为非法,则这批人必定转入地下,多么强大的警力也是捉不胜捉的——总有绝大部分人抓不到——从而使艾滋病在这群人中的防治只能依靠侥幸(但愿不会有太大规模的流行);如果规定合法,则这批人有可能接受血清监测,从而达到防止艾滋病在这群人中蔓延的效果。   折衷的方法我们也想过,但困难重重,前景暗淡。例如,劝他们从自己健康考虑,去作血清监测,可他们已经表明:宁愿病了不知道,也不愿暴露身分;或者从全民卫生考虑,让他们作出牺牲,可怎么能指望他们冒着暴露自己身分、被逮捕劳教之类的危险为别人作出牺牲呢?这也是极不可能实现的;或者向他们保证作血清检查的人受法律保护,不会被捕和判刑,但在法律没有明确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怎么能指望他们相信这种保证呢?这就是立法者面临的两难困境。   其实,走出困境的办法是明摆着的:给同性恋者法律保护,使他们敢于从阴影中走出来检查身体。这是有效的也是唯一的出路。可以告慰立法者的是:这样做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伤害社会,对同性恋人群、异性恋人群和整个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第四节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1)   同性恋者中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的性倾向既非罪恶,也非疾病,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的、正常的、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这类人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不仅较少感到来自内心的压力,也较少感觉到来自外部的压力。持有这种观点的同性恋者大多从两个方面阐明自己的态度:一种是从被动辩护的立场,强调社会和广大的异性恋人群误解了同性恋者,强调自己并不是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怪异、变态等等;另一种则从主动肯定的立场,强调自己除了性取向与异性恋不同之外,一切与常人无异,因此应当拥有同常人同等的权利。   先看从被动辩护立场出发表达的一些看法。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很长时间里一直认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过不惑之年之后,却逐渐改变了看法,认为这是自然的了。他为一个性学会议写过一篇题为重新认识同性恋的文章,其中一些观点很能代表此类同性恋者的价值观。文中指出有三个针对同性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其一为变态论,他认为,既然同性恋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变态;其二为道德败坏论,他指出这不是道德品质败坏的问题,因为他曾经痛恨自己,极想改变自己,但终于改不了,可见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为享乐论,他驳斥了一般人认为同性恋者是贪图享乐这一观点,反问道: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享乐,为什么不去找异性呢?   许多同性恋者对报刊杂志影视传媒中对同性恋的歪曲报道颇为不满,国外的同性恋社团更旗帜鲜明地指出:这是传媒对同性恋者的剥削——利用一般公众的猎奇心理,用哗众取宠和耸人听闻的手段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国内同性恋者虽然还不能公开对这种剥削提出抗议,但对此类传媒的反感和愤怒是相当一致的。   例如有人这样说:广州人之初杂志有意讨论homo(同性恋——作者注)方面的问题,我看过他们专栏征稿的启示。与他们这种严肃一些开放一些的编辑方针相呼应的则是许多法制类报刊的以猎奇为主的homo选题。我个人非常恼火那种法制类刊物的下流,straight(正常人——作者注)一派的种种怪事不会有人津津乐道地关注,homo里面的阴暗面却被拿出来巡回展览!我宁愿更多普通老百姓不知道有homo这回事,也不要他们留有很恶劣的印象。   我看过不少论述gay的文章,我感到十分可笑,他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gay,只是道听途说就把gay当作洪水猛兽加以无情的抨击。   现在不少影片追求低级趣味,丑化gay。例如香港的录像中很多拿gay开心,上面的gay阴阳怪气,男不男,女不女,令人生厌。实际生活中的gay不那样,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就在我们中间。至少我是这样。香港录像实在可恶!它只能引起人们对gay的厌恶!   我第一次看到电影里提到同性恋这个词,是个巴西电影,电影对同性恋有贬意,给人以丑恶可憎的感觉。   现在我也看到一些文章对gay不是一味地讽刺挖苦,而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因为我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我不愿是gay,但事实是有什么办法呢?欲望是天生的,谁能克制住! wwW、xiaoshuotxt.nettxt=小_说[_天.堂 第55章 价值观念 (7)   我也多次照有关书籍上的方法治疗过,但都无济于事。现在许多书几乎都很可笑,这些作者完全只是凭猜测来判断同性恋是个什么样子,而真实生活中的同性恋,他们又了解多少呢?   一位x市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说:在省内比较有权威的一份刊物上,登载有关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时写道:艾滋病主要传播渠道是同性恋(就是)。他的这种把同性恋专制地定论为的作法,就好像是说:黄牛是牛,牛就是黄牛。只能说是同性性行为中的一种,而不能说同性恋就是。   前几天在杂志上看了一篇文章,说同性恋者一般都有精神异常,并举了几个例子,有把情人杀了的,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看了之后很压抑。虽然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帮助我们,但是却把我们完全误解了。作者根本不了解我们,只是站在金字塔尖上指手划脚。   有位同性恋者这样谈到自己对同性恋的看法: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同性恋的人们,持一种让我感到可气又可笑的妄自尊大的傲慢态度。有人在论述同性恋的危害时,经常举一两个同性恋者忌妒杀人的案例作证据,可是他们为什么只字不提异性恋中千千万万个情杀案例呢?最近闻名全国的上海女青年潘平被毁容一案,残害潘平的不正是她的异性恋人吗?仅仅因为同性恋者的恋爱方式不同于多数人,就武断地提倡制裁同性恋者,我认为这种观点和作法很霸道野蛮,跟当年的四人帮相似。我希望中国在不久的将来,改变歧视同性恋者的现状,同性恋的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宽容理解,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取代封建、落后、压抑人性的旧道德、旧习惯。   一位离婚的同性恋者说:我们没有不道德(我尚未再婚),没有疾病,没有危害和影响这个社会以及人们的生活,我们只是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着。我们同样有丝毫不比异性恋逊色的爱,那种心心相印、感情专一和以身相许。我们是非常正常的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性取向。我们不是性倒错,也不是性变态。对那种中外电影、电视、文学中所出现的打扮得妖冶离奇、扭捏作态的故作女性的同性恋者,我感到无比厌恶!不是说生活中没有这类角色,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其形象、作派、内在外在的表现形式应该都是健康、正常的。我、我交往过的同类,全都是形象正派,风度仪表堂堂正正,气质不凡,且待人接物、工作学习上以及创造力等诸方面出类拔萃的。当然,也有只有性而没有爱、没有真情的一类,这就是层次问题了。   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到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   应当承认这种现象,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   我认为,不论社会怎样看我们,是流氓也好,是道德败坏也好,但我们不会去强奸妇女,也决不会去危害社会。我们和那些用强暴的手段去实行性犯罪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我敢发誓,决不会有异性的性犯罪行为,我的观点也是被我所有的朋友们认同的,不管别人信不信。   还有人说,不要求社会承认他们,就要求能够正确看待他们就行了。我们不是神经病,不是道德败坏,这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都是自愿的。   不应该否认,我们也有我们的自尊。我们的自尊并不比正常人差。我们的自尊心的承受能力是脆弱的。否认这一点,肆意凌辱我们的人格,我一直认为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危害了社会,受到惩罚是应该的,但不能以污辱人格的方法来羞辱我们。这些情况不但在执法部门有,在一些心理医疗单位也存在。如我的一位朋友去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这位医生让他表演在同性性行为中的表现,让他当时就退出治疗。从此他与心理医生无缘。当然,也可能医生是出于治疗和了解病情的需要,但是对于我们,这种作法的确是一种近似凌辱的伤害。   一位持这类价值观念的调查对象说:现在社会对我们这种人的态度不合理,应该给我们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们也为社会服务,为什么只能过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这事我觉得外人没必要干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纵,是正常的。强迫别人干这种事不应该,如果不是强迫的就应当允许存在。有人甚至明确表示:独身生活久了,习惯了。只要社会许可,我乐意公开自己的身分。   对同性恋持主动肯定态度的人们喜欢强调这群人都是好人,除性取向一点外与常人无异,如下列一些说法:   这群人中,绝大多数为人诚实,善良,事业上有成就,不少人工作上是骨干,业务上是佼佼者;对父母老人是孝子,对妻子是模范丈夫,对子女是好父亲。只不过是性倾向不同而已。盼望能为他们正名。   一位同性恋者对他接触的同性恋者作了如下概括:都是好人;大都已娶妻生子,不乏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共识: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是一种生活方式,对他人无害,有利于计划生育,社会不应干涉。谁也管不了,斩不尽,杀不绝。   希望世人不要歧视我们。我们与大家一样有人格,我们和大家一样纯洁……我很想公开自己的性倾向,不被世人指责,因为我觉得这很正常。   我觉得除了性对象跟常人不一样,没觉得和其他男人有什么不同。正常的男人也会有点女性心理。我有比较敏感、脆弱的一面,我觉得这纯属个人性格,跟同性恋无关。   我也曾经想到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但x市只是一个闭塞落后的中等城市,各医院根本没有心理咨询的科目。倒是有一座精神病院,可我虽然是一个同性恋者,可并不是精神病呀!在家里,我是一个受父母宠爱的孩子;在单位,我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职工。我除了在性爱倾向上和他人有所不同之外,其他任何方面我都和普通人无异。同时,我自认为,我有着较高的、对社会和工作负责的道德修养。   一位大学生写信给我们,信中写道:我很高兴您能理解我们。说句心里话,我们并不坏,我们没有错,我们不是怪物,我们也是有理想,有热情,刻苦努力,勤奋上进的青年,我们的成绩也不比别人差(我是男生学习最好的,得过三次奖学金)。可为什么社会上总是不承认我们,怀疑我们,鄙视我们,让我们心里沉甸甸的。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爱,只要是真正的爱就足够了!这个允许丑恶、黑暗、阴谋存在的社会怎么却容不得这一点点特别的爱呢?!   我没有负罪感,大多数时间我觉得这不过是双方玩玩、逢场作戏而已。   第四节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2)   我并不忏悔,死不忏悔!随着世界的发展与开放,我的经历越来越从自发到自觉。我们决不是野人,怪人,罪人,病人,坏人,恶人……当今道德滑坡,人口爆炸,人权高涨,gay不是不合时宜的,也不是不风雅的。多元的世界越来越使中国与世界接轨,伊甸园的禁果越来越被人们去偷吃。   我认识的不少gay朋友似乎有较多较强的逆众心理,将大家公认的有价值的东西故意看得一钱不值,要么就是虚假地戏弄一番然后抽身走人;要么就是故意与社会生活对着干。我不,我也不希望我的朋友这样。除自己的性倾向,我觉得我哪儿都和社会一致,我读书,上学,工作,娱乐,评论世事,感受生活,我的人生内容没有两样。   同性恋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认为,同性恋纯粹是个人爱好问题,男同性恋和女性化没有什么关系,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同性恋者。同性恋与正常人相比,只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样,性关系的对象不一样,其他一切都没什么不同。他们中的一位说:我之所以接受调查,是因为想让人们正确地对待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人与人之间的私生活问题,我以为社会全无必要硬性干涉和强制别人,应当的是多些理解和宽容,让人类活得轻松自在点。   同性恋在中国自古就有,是人们选择的性行为方式。只要不影响别人,别人不应干涉。   有些调查对象有意识地将自己与异性恋者作对比,得出自己并不比别人差甚至有时还要好些的结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经过自我调适,渐渐获得了平静的心境,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最初的恐慌、不知所措的感觉过去了。我知道自己是这样一个人,首先承认这一点,然后再不违背所有道德和法律方面的规定,不越轨,就应该活得很坦然。有时我这样想:许多异性恋者还不如我呢。   一位大学生对此也有同感,他说:上高中时有过压抑感,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堕落。上大学后,在男生宿舍里听到同学们熄灯后的话题,改变了我对同性恋的看法。他们常常议论女生,给全班的女生排队,尽说些谁的屁股大谁的乳房高之类的话,说的人眉飞色舞,听的人兴高彩烈,我觉得很恶心。难道异性恋就是这样的吗?我和朋友间的关系绝不是这样的,那是真正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大家跟兄弟一样互相帮助,并且相互间有着一种隐隐约约的默契,回眸一笑都能让人心动,都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什么都不说心里就热乎乎的。这才是纯洁的,才是真正值得追求和留恋的。从此后我不再回避了。拿自己和那些人比,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不好了。   我觉得自己不会改变,也无从改变。每个人有自己的存在方式和价值观,但在我看这只是每个人的不同风格而已。我们有可能比异性恋多受挫折,但我们也能体验到他们体验不到的东西。对此谈不上高兴,也不会伤心,这就跟异性恋也不会平白无故地为自己是异性恋高兴或伤心一样。   一位调查对象把这种感觉表达得更加生动,他说:我翻来复去地想,我的一生只能是个悲剧。但在我最高兴的时候,也会觉得很幸福,因为大多数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点什么秘密似的。别人只有一种幸福和快乐,我却有两种。   同性恋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对他本人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是同性恋者,就像男人女人刚生下来不会恋爱结婚,而后来又会结婚生子一样自然正常。你不能强迫一个人结婚,也不能强迫一个人不结婚;同样,不能强迫一个人去同性恋,也不能强迫一个人不去同性恋。不同的只是大家的性取向不同而已。有时夫妻之间费尽心机地避孕,失败,再避孕,我想还不如同性恋之间来得和谐、自然、方便、也更有人性得多。这位同性恋者所谓的方便、自然是从性宣泄的角度来看的,的确,如果不以生育为标准,很难说同性恋这种性宣泄方式是不自然的。据研究,从历史上看,大多数人口过剩的社会对同性恋比较宽容,认为它是自然的;而人口短缺的社会对同性恋就会比较严厉,认为它是不自然的。这也提示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自然与不自然的划分标准。如果抛弃生殖繁衍这一标准,仅从性宣泄方式来看,同性恋和异性恋方式都应当说是自然的。金西的一个著名思想是:凡是在生理上是可能的行为方式,并不会是有害的。这是一个更恰当的衡量自然与利害的标准。   另一位讲得更加明确:同性恋不能认为是心理变态,它仅仅是性发泄的方式不同。道德是人为的,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即是道德。因此,只要是双方同意的、不涉及少年等的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同性恋,都可以认为是道德的。异性性交的目的绝大部分也可以认为是为了获得快感,其生育可能是目的,也可能是为了获得快感的附带物,而同性恋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性快感,两者目的相同,仅仅是方式不同。目的相同,如不能从异性得到(相当一部分女性是性冷淡),为何不可以从同性得到呢?这位同性恋者者将同性恋行为归结为女性性冷淡所致,有以偏概全之嫌,相信许多同性恋者不会同意,因为他们即使遇到不冷淡的女性,也不会唤起性欲,对象一定要是男子才行。   有人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生活质量加以比较,得出前者质量较高的结论:我认识一个30多岁的男人,精英意识很强。好像他谁都认识,而所有的人都对他趋之若鹜。那天我见他手机一路想个不停,很多人跟他约会,像众星捧月。在酒吧里,他左右逢源,一会儿这坐坐,一会儿那坐坐。如果不是这种人,到了他这样的岁数,生活会很平淡,头发草草乱乱,每天上班下班,老婆孩子。而他在这个圈子里,由于老是处于求偶状态,处于求偶季节,生活质量很高。我倒真有点羡慕他,从来都不会淡漠,总是兴高彩烈,高高兴兴。这位同性恋者的说法使人想起福柯某次讲到异性恋男人不能容忍同性恋者的原因是出于妒忌,妒忌他们的生活方式。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56章 价值观念 (8)   有人更是从美感的角度来理解同性恋倾向的,隐隐地显露出古希腊的思维风格:圣人说:食色性也。此处色的解释应是指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性的发泄。这就同人人需要吃饭来维持生命一样的自然,此乃天性本能。美的孔雀,人见人爱;美的花,人见人喜。喜爱甚时,便想养在笼中,插于瓶里,随时欣赏。对于人,美丑是客观的存在,有美的女子,也有美的男子,无论同性异性,美丽的人皆喜欢。喜欢到极处,便是将他(或她)吸引过来,据为己有,让自己尽情尽意地去触摸拥抱,而只有靠性的发泄和满足,才能平息不宁的情续。在人与人之间,如果能达到外貌的吸引,心灵的沟通,性活动的和谐这三者的统一,他们就会建立一种牢固的关系,是异性就是好夫妻或情人;如是同性就是同性恋的关系。生活中往往难得各方面都配合协调,于是便有了破碎的家庭和露水情人。人都会留恋美好,厌恶欠缺。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有些在比较开化的行业工作和同事年龄较轻的同性恋者发现,人们对同性恋并无恶感:我周围的人不把同性恋作贬义词看。他们有时候议论同性恋,我为了掩饰自己也假装参加议论。有的女孩就说,同性恋一个个都长得挺精神的,智力挺高的,挺聪明的。   一位权利意识较强的同性恋者理直气壮地说:人有爱的权利,有爱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爱的对象是异性就没有问题,是同性就不能公开,难道这公平吗?人有互相爱的权利,人有分房子、入党、提干、甚至竞选市长的权利,当然首先还是爱的权利。   当我们问及持有这类观点的调查对象是否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压力时,他们当中不少人说,自己并不感到压抑。其中一位这样讲:没压力,想清楚就没压力了。我觉得我和别人哪儿都一样。有的人认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这种人越玩越苦恼。思想跟不上,理论跟不上,就会越玩越痛苦。这种窝囊废不如别玩。想通了一点事没有。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报上的观点,认为自己有病,不正常。我经常和人谈我的这些观点。   一位同性恋者以他交往过的人为例,说明在他的心目中同性恋者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在我的周围,至少有近百名这样的人。职业:工农商学兵;年龄:18岁至72岁;文化:大中专到中小学;地域:东三省,京,津,保定,石家庄,大同,太原,临汾,沪,苏,锡,杭。尽管形成的原因各异,但大都心地纯良,奉公守法。当然其中也不乏个别偏爱寻求性刺激者。他们在一起,畅谈断袖之癖;谈论从三言到红楼梦中的相关情节;谈陈凯歌导演的霸王别姬;谈京城首次同性恋沙龙及有关的影视书刊。他们关注自己同爱情、婚姻、家庭、社会诸方面的关系,尤其关注同性恋与艾滋病的关系。   他的观点在这部分同性恋者当中很有代表性。对同性恋现象持有上述价值评判的调查对象,常常强调以下三点事实:第一,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很多;第二,这种人什么地方都有,只要有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这种人存在;第三,这种人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中都有。   首先,虽然许多同性恋者并不知道与自己有相同性倾向的人在人口中所占的确切比例,但调查中有人这样说:你问有多少人?说1%你信吗?我是从分析单位里的人看出来的。我们单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恋有几个人,一除就清楚了。提供这个比例数字的人还特地补充道:我们单位知识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第四节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3)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1984、85、86、87这几年,我每月结识好几个伴侣,一共有好几十个,有的还有第二、三次接触。我能见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有的就是见面彼此点头打个招呼,有的有亲切的感觉。现在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神秘感不强了。我知道有七、八个接头的地点。有同性恋者在给我们的信中写道:我们的人数并不少,我们是社会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但社会总是压抑、排挤、歧视我们,甚至把我们完全忽略了。   作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一员,我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很大。如果排除社会干扰和心理压抑等因素,绝对的人口数量应当不会亚于一个中等国家的水平。而今天,人们之所以说它小,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太大。人们之所以称之为怪,是因为我们历来采取的是根本不与外界交流的作法。   全北京究竟有多少经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据一位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调查对象说,全北京至少有1000多人他可以达到见面眼熟的程度。仅他居住的xx区就有200多名。加上大量从不在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绝对人数是相当可观的。当我们向另外一些在社会上比较活跃的调查对象提到,有人告诉我们,他见面眼熟的人能有1000多位时,他们都表示,这种说法不算邪门,我们也差不多。   其次,他们强调同性恋者和同性恋活动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什么地方都有。根据调查对象的亲身交往和经历,在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石家庄、保定、南昌、南京、太原、武汉、西安、哈尔滨以及新疆等地,均有活跃的男同性恋社群。每地均有多处同性恋活动场所。   谈到外地的情况,许多同性恋者都认为,上海人更懂得同性恋,即能意识到这种人的存在。一位同性恋者举例说,自上海,他戴单耳环在大街上走,路上行人都会指指点点地说:这是同性恋(当然,现在已不只同性恋者才戴单耳环了)。可在北京,没人意识到这一点,仅会以为是男孩养得娇(北京旧风俗,给男孩打耳朵眼,戴耳环,以佑其平安)。就连顾客买蛋糕时开玩笑地问售货员这蛋糕上为什么要一男一女时,售货员都会顺嘴说出:要是弄上两个男的不成了同性恋了?可北京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同性恋这个词。这位调查对象说:上海同性恋人数多,人们对这也很敏感。我第二次去外滩时,围了70多人聊天,觉得很享受。局外人都冲我们说:这是同性恋。但话里没有贬意。北京人不敏感,麻木不仁。   还有人这样讲到上海的情况:上海人更明显,都烫头。长得像白面书生,有女气,走路扭,一眼就能看出来。   关于其他城市同性恋者的情况还有如下说法:   天津同性恋特多,北京人不喜欢天津人,觉得他们太粗。北京人喜欢上海、青岛的。北京人声誉不错,外地人都说,北京小伙子热情,长得也不错。   青岛人长得好,实在。有一位北京同性恋者如此描述了他在青岛的经历:我碰上一个人,跟我说我穿的背心不错。我说,你喜欢这背心?他说,不光喜欢背心……   沈阳人很挂相,有化浓妆的,还有人穿着不男不女的衣服。 w w w/xiao shu otx t.nett××xt×小×说××天×堂 第57章 价值观念 (9)   新疆特别多,过去有钱的牧主有买男孩的传统。白俄罗斯、乌兹别克和哈萨克族中都有这种人。   我有时到外地找这些人去玩,有时是公出,有时是自费,去上海、青岛、杭州,都和这些人有接触,有时有人邀请我去。   上海多,沿海地方多,哈尔滨人多,零下20度还有人出来。   全国互相串得特别厉害。只要在这群人里稍一打听,就能打听到沈阳、石家庄等地在哪儿可以找到这些人。   据朋友们讲,石家庄xx陵园、太原xx园、南京xx街即使在大白天,也会有大群人在活动。   总之,无论大中小城市,只要有一个足够大的人群,就会有同性恋的活动,据说比较繁荣的县城里都有,比如涿县就有。从来信中看,农村人里也有同性恋者,他们的处境比城市人更艰难,其中既有人口密度小因而不容易找到同类的因素,又有强大的结婚和传宗接代压力这一因素。   第三,对同性恋倾向持正面价值判断的人常强调,这一人群里各阶层职业的人都有,以此反驳同性恋是少数下层人的不良倾向的观点。关于这一点有以下说法:   这群人中,既有高级知识分子,也有普通工农兵学商人员。   梨园界60%(这个比例仅根据发言人的观察)是同性恋。   梨园界中有一句话讲得好,叫十旦九不清,原先旦角都是男的学演女的,当然是十旦九不清了。十个学旦角的,十个都女性化了。人家讲xxx是最规矩的了,坚决不搞男风,可他的徒弟就讲他与xx好,不知真假。反正就我个人所知,男旦如xxx、xxx、xxx等等,没有一个清的。   据我所知,高级知识分子中间好这个东西的不在少数。   大学生里也有,属于哑巴一类,玩完就走,连个再见都不说,不跟人聊天,脾气古怪。   在社会上活动的大学生不太多,很多人都喜欢大学生。大学生比一般人接受起来快,跟他们接触,一般不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他们比较胆小,有人和他们好上以后就骗他们,吓唬他们,说外面在抓人,不让他们出去。   据说门头沟煤矿工人里不少,我专门去了一趟,特别有意思。他们只在自己圈里搞,从不到外面来。   工厂的单身职工集体宿舍里这种行为很普遍,大家心照不宣,可相互都不提起。   饭馆业过去有很多同性恋。可能是因为全是男性,而且住在一起。徒弟们当中流传着一句话:要想学得会,就和师傅睡。解放前的xx园饭店,男招待全都化女妆,专门提供这种服务。   军队和监狱里也有这种人。   许多人是从部队上开始这种行为的。   过去军队大官的副官叫副官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是大官的同性恋伙伴。就是现在军队中不少大官也知道这事。看一看勤务兵长得漂亮不漂亮、年轻不年轻就知道了。   一位调查对象为了证明这群人里什么人都有,还举了这么个例子:我认识x厂两个哑巴,兄弟俩都是同性恋。小伙子挺漂亮,老追着我,在我手心上写字。连哑巴都知道这种事。   不少调查对象都知道文艺界有很多同性恋者,并作出如下解释:有艺术家性格的人容易成同性恋。唱歌跳舞的人里很多,因为同性恋的性格接近艺术。我参加了一个业余歌咏队,二十个人中有六七个是同性恋。蔼理士确曾说过:在文学家与艺术家中间,特别是在伶人中间,这种例子是屡见不鲜的。在理发业与男女侍役业里,情形也复如此。很多有知识的同性恋者都表示对各种艺术的兴趣,特别是音乐的爱好,就我个人观察所及说,这种人可以占到全数的68%。(蔼理士,第285页)关于同性恋者当中赋有艺术气质的人比例是否偏高这一点,目前并无定论,已知的事实是,许多著名艺术家、音乐家、演员、作家是同性恋者,如米开朗基罗、达·芬奇、柴可夫斯基、王尔德等;有些与艺术审美情趣有关的行业确实集中了大大高出比例的同性恋者,如花样滑冰运动员和服装设计业。世界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中有不少同性恋者,似乎表明同性恋倾向与审美艺术气质之间有某种联系。   调查对象中有人甚至提出:同性恋者智商高,容易成功,都是本行工作中的成功者。同性恋是高雅的东西。这一说法显然不易被人们接受,但或许并非这个处于少数地位的群体的妄自尊大。但即使真能证明同性恋者平均智商较高,也肯定不是先天如此,而是后天所致:对规范的接受程度与智慧有关。一方面,较聪明的人往往不像低智慧者那样不加置疑地接受规范;另一方面,规范接受过多确会降低人的智慧。由于同性恋者是拒绝规范的边缘人,就会显得智力偏高一些。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影视传媒中的同性恋形象:迄今为止,我读过的最让我心驰神往的同性恋范例是好莱坞明星生活中的那位同性恋者。看到生活中(我想是的)有这样的同类,我不胜感叹和欣慰。我心仪已久的同类还包括豪门恩怨中的斯蒂文。你看,这是一个多么健康可爱的成熟的有责任心有温情的同性恋形象。前些时看到新华社的两则新闻图片,是关于美国同性恋游行和结婚的,请注意男性同性恋队伍中,有多少风度潇洒、形体气质俱佳者。我以为,这才是同性恋者的代表。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少数人在对同性恋的评价上走向了另一极端。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有一次去浴池,听见别人在议论,说同性恋是高级玩艺儿,只有高干、老外才有,艾滋病不是人人能得的。这样的自我夸大显然十分可笑。并不能因为一些名人或社会上层人士得了艾滋病,就因此认为患艾滋病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情,它毕竟是给人类带来死亡的可怕疾病。   与否定自己、寻求治疗的同性恋者完全相反,在从未寻求过治疗的一批调查对象中,认为自己生活幸福的人数超过认为不幸福的人数。他们大多说自己没有什么精神负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是正常的,符合人的本性,不是病,因此不需要矫正,即使有了可以矫正的办法也不愿加以矫正,更没有人想过做变性手术。这一点与美国的一项调查结果十分相似。这项调查发现,许多人并不想改变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有一种假设的情况,即假设有一种神奇的异性恋药片,可以在服下之后毫无痛苦地变成异性恋,问他们愿不愿意服这种药。结果男同性恋者中只有14%、女同性恋者中只有5%愿服这种药。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无意中说过一句话,似乎可以解答这个问题,他说:矫正以后生活就没意思了。   作为同性恋者对自己性倾向看法的现代观念的代表,我们在这里引用一段著名女同性恋者的名言,她指出:在一段时间里,还会有很大一群同性恋者相信自己是比普通人低贱的,作为另一群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同性恋者的补偿物。但我们中的大多数处于这两者之间,认为自己不过是常人而已。(康特洛维奇,1975年)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58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1)   第一节历史上的处境   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上,同性恋的法律地位经历过复杂的变迁。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社会,对它采取过或赞成、或反对、或忽略的态度。赞同的态度中又有热烈赞扬(如古希腊)与一般认可的区别;反对的态度也有严厉反对与一般反对的区别。   同性恋法律地位的变迁,不仅对于同性恋者的处境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人类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将法律与道德划分开来的思想。它在主流文化对亚文化应持的态度方面给人们的教益,也远远超过了如何评价同性恋现象这一狭窄的论域。因此,对同性恋在社会中的处境的历史回顾,就有了极其重大的意义。   同性恋在人类历史上,尤其是西方历史上,受到过极其残酷的待遇。据说,对同性恋的仇视是从希伯莱教义传播到伊斯兰教义,最后传播到基督教教义中的。这些宗教一度把异教徒与异端当作罪的同义语。   基督教文化对同性恋的严厉制裁,一直是以圣经上的训诫为依据的。旧约上有这样两段关于同性恋的语录:一段是你不可像同女人交合那样地同男人交合,那是令人厌恶的。另一段是:如果某人像同女人交合那样地同一个男人交合,他们两人就都是邪恶的,他们应当被处死。基督教义指出,同性恋行为制造了道德败坏的气氛,应当与谋杀、巫术同罪,应当判处死刑。在以色列的土著民族中,同性恋一旦被发现是要被判处死刑的。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之后即规定,对同性恋者一律判处死刑。   基督教之所以反对同性恋,原因之一是由于它不能生殖后代。基督教因此认为它是对既存价值观念的威胁,会损害婚姻和家庭的繁衍功能。   在西罗马帝国,同性恋者要被判处火刑。公元538年,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安将宗教对同性恋的敌意变成了法令。罗马帝国末年,人们仇视同性恋。公元6世纪,在威尔士,同性恋罪要判3年刑;8世纪初,同性恋在勃肯地要判10年刑。对于,取决于不同的场合,同性恋的刑期为7年到终生不等。7世纪的忏悔录上所规定的对同性恋罪的处理有:相互手淫的惯犯,隔离服刑一年;股骨淫,服刑两年;服刑4年,惯犯7年;判刑7年。在整个中世纪,同性恋都受到压抑,教会法庭对同性恋者判处苦役和死刑。在11世纪欧洲城市复兴时,同性恋群体有所发展,但到12世纪下半叶,公众又转向仇视同性恋,因为当时的宗教气氛对各色各样的少数派的容忍程度普遍降低。随后的几个世纪一直如此。英国曾发生过活埋同性恋者的事件;法国直到18世纪中晚期还对同性恋者实行火刑。   在镇压同性恋的法律中,同性恋并不是被视为刑事犯罪,而一直被当作一种违反人的天性的罪行。法主要是针对同性恋行为的。在有关同性恋的各项法律中,最重要的是英王亨利八世的法律,因为后世有关同性恋的法律大多援引这项法律。1533年,英王亨利八世制定了对罪判处死刑的法律;1553年,其女玛丽亚保留了这一法律;1562年,伊丽沙白仍旧沿用了对罪判死刑的法律;1828年,英国通过了一项针对同性恋者的新法令,它重申以下原则:每个被控犯有这种令人厌恶的罪的人,无论其与人或任何动物犯有这种罪行,都将作为重犯而处以极刑。19世纪下半叶,尽管同性恋仍被视为犯罪、不道德和不体面的事情,但男妓充斥伦敦,英国上流社会的男子寄宿学校中也盛行同性恋。英国对同性恋的法律与其他各国相比一直是最为严厉的。直到1861年,英国法律还规定对同性恋者须判死刑,可以强制执行。在1861年以后,死刑改为监禁,从10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据说,这种改变并不是因为对同性恋的态度变得宽容了,而是因为从1826年到1861年之间,英国国会陆续将须判死刑的罪名从200种减至只剩下4种。在量刑普遍放宽的形势下,同性恋才从死罪变成了轻罪。   美国曾是英国殖民地,其法律当然受英国影响极大。直到1869年,美国北卡罗来那州对罪的处罚仍是死刑;到了1969年,该州才将罪的死刑取消,但仍然要判60年徒刑。1800年至1900年间,由于美国的总和生育率从7.04下降为3.56,生育与性行为开始逐步分离。对非生殖性质的性行为的容忍,改变了人们对某些性行为的看法,其中就包括对婚外性行为和同性恋性行为的看法。   在欧美之外的世界中,也有许多社会曾对同性恋采用严刑峻法。拉丁美洲的三大文明之一的阿兹特克的法律规定,对男女同恋及易装癖者要处以死刑,而且定期在民间搜捕违法者。阿兹特克人自古以来就对同性恋者施以相当激烈的惩罚,在同性恋行为中扮演女性角色者,要先割下他的生殖器,将他绑在一根圆木上,由镇上的青年用灰将他埋起来,然后放一大堆木材,把他活活烧死。扮演男性角色者则被绑在圆木上,用灰将他埋起来,直到他死为止。   在秘鲁,发现了同性恋行为后,当事人会被处以绞刑,在赴刑场前还要游街示众,最后将他所有的衣服一起烧掉,象征彻底毁灭他这个人。(唐纳希尔,第162-163页)墨西哥一些边远省份曾一度容忍行为,认为神也做过这样的事;可后来又不允许了,一旦发现也要处以死刑。   在尼加拉瓜,对同性恋者曾经规定要用石头打死。玛雅民族也有严格的法律禁止同性恋行为。   然而,并不是世上所有的民族在所有的时代都制裁同性恋行为,在那些同性恋成为民族风俗的地方,它当然不受惩罚,有时它甚至拥有人们渴望得到的一种地位。有些部落只限头领可以穿女性服装,一般民众则认为这些人是令人敬畏的。总的看来,英美两国对同性恋法律一向比较严厉,但法国以及受到拿破仑法典影响的国家,如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法律并不制裁单纯的同性恋行为,其界限是不使用暴力,不侵犯未成年人,不公开伤害风化。(蔼理士,第298页)   还有一些民族,因为没有注意到这种少数人的行为,而并不对它加以处罚,例如东非的游牧民族玛赛就不处罚行为。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古代法也忽略了同性恋。在日本,直到1868年以前,一直没有关于同性恋的法律,习俗并且认为,男人爱男人比男人爱女人更值得敬佩。同性恋意念的日本很普遍,不像在西方那样忌讳。同性恋在日本从未被看作是一种罪恶的越轨行为或疾病;它是生活中较少谈起的一部分,是完全许可的,只要社会规矩(如结婚)得到遵守。(布鲁玛,第130页)   当然,因最具特色而被提到频率最高的还是古希腊。它的法律不仅允许同性恋行为,而且同性恋在社会上被视为爱情的最纯洁的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特别是成人与少年之间关系的最佳形式,是走向道德之路,是反对暴君的武器,是公民自由的卫士,是民族伟大与光荣的源泉。   从古希腊到现代发达工业社会,纵观西方的历史,法律对同性恋有一个松(古代)——严(中世纪至近代)——松(现代)的变化过程。然而,中国法律却一直没有对同性恋行为有过过于严厉的制裁。本书第一章曾提到,我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同性恋现象,但法律和民俗对它极少苛评,唯一的例外是个别朝代对男娼的处罚。袁枚子不语记载过胡天保所作兔儿神的传说:冥间官俱笑我,揶揄我,无怒我者;今阴官封我为兔儿神,专司人间男悦男之事,可为我立庙招香火。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对于同性恋的态度不是严厉的责罚,而只是轻松的揶揄而已。我国古代的社会规范对女同性恋的态度也是这样,例如,有人考证出隋唐女道士中存在着同性恋的亲昵关系(如道姑鱼玄机),人们曾称以对会,加以揶揄。(樊雄,第109页)这一点同马林诺夫斯基调查的一些土著民有相似处。同性恋、、裸露癖、和——这是使用了心理分析术语——如我们所知,在土著看来,用这些行为代替性冲动的正当满足是有失体统而且是卑鄙可耻的……性变态遭到讥笑,成为人们抨击和戏谑的对象。(马林诺夫斯基,第330页)   同性恋的历史处境中还有一个长期以来被人们忽略的事实,值得特别提起。一些社会学家在八十年代初做了大量关于纳粹党人对同性恋态度和作法的重要研究。其中海伯尔等人在粉红三角与黄星——纳粹德国对性学的摧残及对同性恋者的迫害一文中,揭露了纳粹暴行中这个被人们忽略的方面。论文指出:许多早期性学研究以及性学这一概念本身,是德国犹太人首创的。希特勒摧残了德国的性研究和性改革运动。在性科学研究的废墟上,纳粹建立起自己以反犹、反女权主义和反同性恋为特征的性意识形态。纳粹档案中存在着大量迫害同性恋者的证据。同性恋者被关进集中营,在囚徒的等级中被排在最底层。(海伯尔,1981年)另一项调查发现,纳粹集中营中共有一万名左右的同性恋者,他们佩戴粉红色三角标志(犹太人佩戴黄星),地位很低,与其他囚徒隔离。同政治犯及犹太人相比,同性恋囚徒被派给的活更重,死亡率更高,幸存者率和释放率更低。(劳特曼,1980年)这段史实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同性恋的处境与社会政治气氛的宽松或严峻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改变 (1)   自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以来,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的严厉态度直到19世纪才开始改变,同性恋者终于被承认为一群有特殊性倾向的人,而不是单个的罪人或病人。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对同性恋现象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其目的是为了使同性恋现象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与此同时,同性恋者自己也不愿暴露身分,于是造成了这一现象根本不存在的假象。少数进入人们视野的同性恋者,不是求医问药要求矫治的,就是犯了罪的。由此更增强了人们以同性恋为疾病、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的看法。   这种状况的真正改变是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兴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兴起的同性恋权利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五十年代的同性爱运动;第二阶段是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同性恋解放运动。有人把这一历史划分为更细的阶段来描述。里卡塔在80年代初撰写了同性恋权利运动一文,文中回顾了以欧洲为源头的美国同性恋权利运动史,将其概括为八个阶段:(1)从1908年至1945年,在这一时期,只有零散的个人的尝试,试图为同性恋和同性恋者的权利作辩护;(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数年间,这是城市男同性恋少数派群体意识的觉醒时期;(3)1950年至1952年:同性恋者寻找身分认同的时期;(4)1952年至1953年:同性恋者对自己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愤慨爆发出来的时期;(5)1953年至1960年:同性恋运动加强信息交流、注重教育领域的时期;(6)60年代:将民权运动引向同性恋运动的时期;(7)1969年:开始出现大规模同性恋运动的时期;(8)1973年至1979年:同性恋运动与政府通过正式渠道对话的时期。整个七十年代以同性恋运动的联合与成功意识告终。(里卡塔,1980年)   据专家分析,对同性恋解放运动产生了最重大影响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战争环境,因为人们在战争中处于单性环境,远离家庭亲友;二是来自金西报告的影响,他的统计数字及其对同性恋的态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凯查多利,第441页)有些研究将同性恋解放运动放在性解放的潮流中来认识,认为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大批男性公民参军,女性不得不进入劳动力市场,致使社会性别分工结构产生了巨大变化,进而导致了战后的性革命。这一革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人们已感觉到性规范与性行为之间存在着差异的情况下,金西对性规范的批判,以及同性恋者提出解放的要求;第二阶段是回潮期,其特征是在性别分工上鼓吹妇女留在家里或回到家里去,在性关系方面对同性恋实施制裁,及鼓励提高人口出生率,然而在这个时期有一批知识分子坚持了对性压抑的批判立场;第三阶段的特征是,同性恋亚文化出现于各大城市之中,社会开始容忍同性恋者对性与性别的看法。(艾斯科弗,1985年) www/xiaoshuotxt.n ett-xt-小,说--天.堂 第59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2)   从五十年代起,同性恋者开始组织起来。1951年,在美国洛杉矶成立了第一个同性恋组织,创始人是演员亨利·海伊,他是美国共产党党员,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因此把这个组织的形式搞得同共产党类似,成员的身分是秘密的,有严密的科层制,内设中央集权的领导体系。组织所制定的目标是:联合孤立的同性恋者,教育同性恋者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受压迫的少数派,领导他们为自己的解放而斗争。这个组织在麦卡锡时代大受迫害,后期转向保守。这个组织同其他争取同性恋权利的团体一起,为广大的同性恋者提供了多种服务,其中包括法律顾问,提高觉悟,心理咨询,赞助刊物,以及提供会议场所等等。1969年,一个更加富于战斗性的组织同性恋解放战线宣告成立。   大规模的同性恋解放运动是以1969年6月29日发生在格林威治村石墙旅馆中的警察与同性恋者的冲突为起点的,领导人是富兰克林·凯莫尼。据说参加1969年同性恋示威游行的人数高达400万人。在石墙旅馆骚乱的十年之后,美国已经拥有了一个世界上规模最大、组织最完备、最引人注目的同性恋群体。每年石墙暴动纪念日前后,美国的同性恋者都会举行规模宏大的纪念、游行活动。目前美国大约有600个同性恋者组织以及大量同性恋出版物。   在同性恋解放运动之前,美国的同性恋者只能通过地下网络联系,而现在,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有了同性恋社区,尽管大多数的同性恋者并不在同性恋社区中生活,而继续在一般人当中生活。这些同性恋社区与其他亚文化社区的区别在于,同性恋社区的居民全都是自愿搬去那里居住的,不像其他一些外国移民的小社区,其居民都是被迫滞留在那里的人。   在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下,西方各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长期以来,与同性恋有关的法律的基调是把这种行为当作违反人类天性的罪行加以惩处的。在实行反法令的社会中,法律大多指责同性恋行为是违反人类天性的。这类法令的用语常常极不精确,结果法庭不得不自行决定是否把或都包括在法令的处罚范围之内。一般的反法令要求证明被告确有针对某些体腔孔道的插入。除外,还包括,但一般不包括男对女的,却包括女对男的,当然还包括男对男的。根据美国一些州的此类法令,对罪的惩罚是20年监禁,有个别州刑期高达60年。   虽然在有关同性恋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同性恋者实际上很少受到反法令的指控,但这一法律的存在会产生具有歧视性的结果:它将同性恋者置于潜在的敲诈勒索的危险之中。由于害怕暴露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害怕被家人、雇主或警方发现,许多同性恋者即使被偶然结识的陌生人殴打或抢劫也不敢报警。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开始明显放宽。例如在瑞典,1944年以前,法律是制裁同性恋的;但自1944年起,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卷入特殊类型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就不会触犯法律。由于同性恋经历对非同性恋少年的影响可能会保持终生,所以法律禁止与18岁以下的少年搞同性恋。   同性恋法律地位变迁过程中的最重要事件当推沃芬顿报告。1954年,约翰·沃芬顿公爵及一个著名的委员会开始检查有关同性恋的英国法律。沃芬顿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是:除非社会通过法律机构专门去将犯罪与恶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否则就应保留一个由个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的领域,这个领域用简明的话来说,不关法律的事。这么说不是要宽恕或者鼓励私下的不道德。相反,强调道德或不道德的判定纯属私下的及个人的性质,是为了强调个人与私下的责任。可以期望一个成熟的人会在没有法律惩罚的威胁下,自觉地承担起责任。(拉里亚等,第178-181页)沃芬顿报告以其将法律领域与道德领域划分开来的思想,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划时代的影响。   按照这一思想,英国1956年颁布的性犯罪法规定,凡不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双方同意而且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不算犯罪;除此以外的行为仍以罪论处。1967年,英国法律终于使彼此同意的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一法律规定:年满21岁,双方同意的同性恋行为不算犯罪。但仍然限定,参与者在二人以上或在公共场合的同性恋行为应视为犯罪。此外,规定军事及警察机构人员中的同性恋行为仍属非法行为。   第二节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改变 (2)   人们一般认为,法律不应惩罚自愿的、没有受害者的行为,但是在美国,由于长时间的清教统治,性即是罪的观念仍有强大的影响力。对于某些行为,法律把社会看成是受害者。这类法律的实质在于,任何不能导致生殖的性行为,都被认定为有罪。这就不仅要惩罚同性恋行为,也将异性恋关系中的非生殖性性行为置于应被惩罚之列了。金西在他的研究报告中曾提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妇女因为某些与性生活无关的事情与丈夫不和,狂怒之下,她报告警察说,丈夫和她进行过。在她丈夫被控犯有罪并在监狱关押一段时间之后,她后悔了,要求撤诉,但她的撤诉申请遭到拒绝。警察和法庭坚持维护原判的行动,就像州本身才是这一罪行的受害者。   一直到1962年,美国各州的法律仍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的行为都属犯罪行为,甚至在夫妻之间进行的和行为均属罪。从1962年起,美国伊利诺伊州颁布了新的法典,不再严格禁止成年人之间双方自愿的私下行为。1972年,康涅狄格州及随后有19个州先后废除了法令,但大部分的州仍然保留了法令。1975年11月,美国最高法院竟然判定,弗吉尼亚州禁止双方自愿的私下的同性恋活动的法令是合乎宪法精神的。最高法院的裁决还引用了圣经的训诫。1977年6月7日,在佛罗里达州,还否决了一项关于保护同性恋者、不许在招工等方面歧视同性恋者的议案。由此可见,美国同性恋者要取得合法的地位是困难重重的。   在八十年代末,美国有22个州允许同性恋合法存在,其余各州同性恋仍属非法,但只判处罚款和处罚涉及重罪的行为。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很少有人因同性性行为被捕,因为这种行为多是在私人场所进行的。法律对同性和在公共场所中的同性恋活动加以管束,制裁往往是以猥亵、流浪、在公厕周围逗留、拉皮条或向同性出卖男色等名义进行的。目前,仍有2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将同性恋视为非法,视交以外的一切反常性交为非法。这23个州对所谓反常性交的惩罚大多是自由刑,但量刑幅度从30天到无期徒刑不等,例如:阿拉巴马,20年;阿里桑那,30年;哥伦比亚特区,1年;佛罗里达,60年;乔治亚,20年;爱达荷,终身监禁;肯萨斯,6个月;路易士安那,5年;犹他,6个月;玛利兰,10年;密芝根,15年;明尼苏达,1年;密西西比,10年;密苏里,15年;蒙坦那,10年;内华达,6年;北卡罗来纳,10年;南卡罗来纳,5年;奥克拉荷马,10年;罗得岛,20年;田纳西,30天;德克萨斯,罚款500美元;维珍尼亚,5年。(周华山,第41-42页)   在德国,18岁以上男子与未满18岁男子进行猥亵,或将自己供对方作猥亵行为者,处5年以下自由刑,并课罚金。若行为人犯罪时尚未满21岁,或犯罪行为违法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免除其刑罚。   瑞士的有关规定为,引诱16岁以下未成年同性男女,实施或使忍受猥亵行为者;或利用他人之穷困状态或公务或职务或类似的从属关系,令同性之人忍受或实施猥亵行为者;或以同性人猥亵为常业者,处以轻刑。致人死亡,而且这种死亡是行为者可预见的,处5年以上重刑;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重刑。   在奥地利,有关同性恋的规定是,对于已满18岁的男人与同性少年之间有猥亵行为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自由刑。从事男性间以营利为目的的同性猥亵行为者,如不属于与少年猥亵的情形,处2年以下自由刑。   综上所述,西方大多数国家中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改变表现在,只要不违反以下三项原则,同性性行为即可不由法律追究,这三项原则是:(1)不涉及未成年者;(2)不在公共场所进行;(3)双方自愿。换言之,法律已不再追究发生在两个成年者之间的自愿的、私下进行的同性性行为。   据说,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承认同性恋同居者可以以家庭名义纳税;一些法院确认了同性恋者向其同性配偶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不少教堂还公开为同性恋者举行婚礼。据说澳大利亚对政府公务员渡假作了新规定,过去规定可以携带妻子渡假,现在增加了可以带同性恋人渡假的条款。在这些国家中,一些同性恋组织要求对不雇用同性恋者的公司进行惩处。同性恋者还开办自己的酒吧、舞厅和夜总会。有些人甚至进入了教会领导阶层和政府机关。在澳大利亚,由于他们一度控制了某地区的立法机构,结果产生了第一个要求用法律明确承认同性恋家庭的议案。   (杨遂全,第82-83页)1988年12月,丹麦国会通过同性爱婚姻法,使丹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同性恋婚姻被法律认可的国家。在该法案付诸表决时,无反对票。该法案规定,同性婚姻中的配偶双方在遗产继承、住房津贴、退休和离婚方面,享有与异性婚配偶相同的权利。该法案通过后三个月内,丹麦即有600余对同性恋者成婚,其中80%是男同性恋者。(张北川,第643-644页)1994年6月,瑞典国会以171票对141票通过法案,成为继1988年的丹麦、1993年的挪威之后第三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到1991年底,美国有8个州和一些大城市立法承认同性婚姻。纽约州、加州、阿拉斯加州等6个州通过了准许同性恋夫妇领养子女的规定。   在中国,虽然同性婚姻问题还远远提不上立法的议事日程,但是我们的一些调查对象已经对此有所思考。一种比较悲观的看法是这样的:从理论上讲,中国的同志们应先争取的是结婚权。婚姻自由了,恋爱自由也就顺理成章了。可惜的是中国虽有十二亿人口,却没有几个同志勇敢到自主完婚的程度。我想二十年内都不太可能有多少对同志敢于宣布:我们要求结婚。就是有那么一些事实婚存在,人们也会装着没看见,或者看见了也当儿戏不予理睬。我想自己可能是比较悲观地看这个问题,不过我真的没有理由乐观。   然而在事实上,中国已有同性恋婚姻存在。据报载,在1990年,福建省一对男同性恋者申请结婚许可,经地方报中央获准。1991年,广西省一对女同性恋者申请结婚许可,经地方报中央获准。对于同性恋婚姻持反对态度的意见是:同性恋人之间的感情若真的至死不渝,是否需要那纸结婚证书?同性恋者有无必要争取处于所有为异性恋者设立的制度之下,或是一定要进场在一样的游戏规则下活动,才能享受到相同的权利?(邱彰,1995年)   另一位同性恋者也就同性婚姻形式有无必要的问题发表了如下看法:婚姻无非有两种含义:一个是爱的结晶,爱的象征;另一个涉及家庭、孩子、经济、财产方面。据我所知,澳大利亚的一个州刚刚通过了一项法律,保障同性伴侣的财产继承权,有的伴侣共同生活了30年,难道没有权利继承对方的财产吗?新法律就是保护事实婚同居者的利益的。我对同性婚姻还没有固定想法,从财产问题看,结婚登记似乎有必要;从感情上看就没有必要,既然是爱,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呢?为什么非要这一纸证明呢?感情一定要通过结婚来证明吗?   近年来,关于军中同性恋问题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论。在八十年代,新兵入伍时要被问到性倾向问题,如发现是同性恋即被拒绝入伍,每年都有大量同性恋男女被迫离职。美总统克林顿一上任就提出准许同性恋在军中服役的政策,要求对同性恋军人采取不问、不讲、不追的方式,但同时要求同性恋者对自己的性生活保持缄默。同性恋社团对这一政策并不满意,因为克林顿曾允诺走得更远些:允许同性恋者在军中公开服役。尽管如此,不可否认,这项政策仍标志着美国同性恋地位的一个提高。   前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对同性恋的法律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而这些国家之间却大同小异。 www/xiaoshuotxt/n e tt/xt.小/说.天+堂 第60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3)   在1980年莫斯科奥林匹克运动会前,警方监视同性恋活动,在外国人来到之前清理城市。这包括醉鬼,轻罪犯人,制造麻烦的人和同性恋者。同性恋在前苏联完全非法,抓住要判长期徒刑。莫斯科没有同性恋酒吧,甚至没有同性恋咖啡厅,没有同性恋出版物。同性恋者当中没有政治意识:恐惧使他们相互分离——害怕他的伴侣是警方的线人,害怕被发现被抓进监狱,害怕丢掉工作成为非人。由于前苏联政府控制所有的就业和教育,某人一旦处于法律的另一端,一旦他的名字被列入另册,他无处可逃。莫斯科同性恋者的最大问题不是怎样找到伴侣——除了公厕和浴池,在地铁街道上都可以找到伴侣——而是找到伴侣后无处可去。住房非常紧张。(gindennenyetal,199-201)   第三节中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 (1)   目前我国对于同性恋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禁止,发生在两个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未成年人,无人告诉,很少会导致法律制裁。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则有可能按罪论处;如有同性恋的配偶或其他人起诉,也有可能按照流氓罪论处;此外,警方会在同性恋活动场所施行出于治安目的的临时拘捕,但一般会很快放掉,不作记录在案的处罚,但有时也会作15天拘留的处分。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的同性恋者受法律制裁的事例,大多与其他犯罪行为有牵连。例如有一个与杀人罪有关的案例:那年年底有一段时间,上海抓人抓得很紧,有人被抓起来了,有人跑出国了。起因是香港有一个26岁的同性恋到上海,他戴着金项链,很有钱。有几个同性恋抢了他,还把他杀了。为这个上海抓了一次。另有一个案例是,某同性恋者在同性恋的一个聚集场所因故与人斗殴,把对方打出了血,所以被捕后判了15天拘役。通过与公检法人员的交谈,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与同性恋者的说法大致相符:同性恋者被判刑的往往都不是因为纯粹的同性恋行为,而是伴有其他罪行,如偷窃、抢劫、斗殴等。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我们听到的纯粹因同性恋而受到惩罚最重的一个事例是一个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有一位成年同性恋者同一个16岁(一说12岁)的男孩发生行为时,被男孩家长发现,告到法庭。尽管那男孩上庭承认自己是自愿的,那个成人仍以罪被判处七年徒刑。据说这就是同性恋者可能受到的最严重的惩罚。较轻者有判处半年至三年劳教以及15天拘留。同性恋群体当中还流传着下列一些说法:听说教小孩的判三年。此外,据说在服刑期间发现一次同性恋行为,会受到加刑三个月的处分。   另一个由一位调查对象所叙述他的朋友的案例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原来是某公司的团委书记,因为同性恋行为败露而受到了开除党籍、劳改的重罚。在他被释放以后,由于他身分的公开化,家人和工厂都对他采取了不谅解的态度。他被开除了厂籍,回到x市在一家街办小厂当搬运工。他在家人的撮合下,娶了一位容貌、人品都和他不相匹配的姑娘为妻子。现在他已有了一个十岁的儿子。可他忘不了他以前那位最好的朋友,给孩子起名叫xx,和他那位朋友同名。他的妻子对他以前的行为有了解,他也由于身分的公开化而再也不瞒他的妻子。正是因为他妻子知道他的事情太多,我们也由疏远他到完全断绝和他的联系,我们不愿把自己暴露给不相干的人。   在同性恋的遭遇中值得一提的还有一个特殊时期,那就是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个时期应当被视为一个特例,就像纳粹统治时期在德国历史上应当被看作一个特例一样。在文革中,没有任何问题的人还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遑论同性恋这种不为一般人所理解同情的性取向。在那个时期,凡是被揭露出来的同性恋者,所受待遇都很严酷,轻者批判审查,重者殴打致死。北京某中有一位美术教师,因为与男学生的同性恋行为被揭露,便被殴打致死;因为同性恋行为败露或怕被揭露而自杀的案例也有发生;最严重者有被判处死刑的。一个被判死刑的案例是这样的:北京某中学一位男教师,因为与男学生的同性恋行为被揭露,家长告到学校,后该教师被判死刑。   一位调查对象还提到这样一个案例:七十年代有朋友去x市出差,遇到一件轰动古城的稀奇大事。说是有一对老夫妇,本是表兄妹成亲,那时大概已五六十岁了。一天邻居有客,打发小女找老妇借宿(老夫上夜班)。次日小女说出老妇是个男人。于是老妇被当特务拘留审查。经验证,确是标准男子汉。老妇在被拘留期间,觉得再无颜见人,便合目绝食,自杀身亡……如果他不是特务,其中有多少不为人所理解的人间感情,又是多么可怜的人间悲剧!   下面这个案例对我国同性恋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提供了一些线索,这位调查对象将他一生的坎坷经历详细地写给了我们:我在部队因同同性睡觉,受过党内警告处分,当时把我当作错误。1968至1978年间,也把我当作错误处理,直到判刑……我要求到医院检查,由于单位的态度,不准我去检查。后来我还是偷偷地到xx医学院检查,才知道是同性恋。然后又经北京三所医院检查,确诊为同性恋。1980年省高等法院纠正错判后,才恢复工作,但至今卡住党籍和错处期工资未补发。在他寄来的关于撤销他党内处分的决定中有这样的字句:xxx于1966年3月因犯有行为的错误,受党内警告处分。现根据本人的申诉,鉴于xxx经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确诊,患有同性恋病。据此,决定撤销原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另据双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xxx因流氓犯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监外执行,后改判免予刑事处分。现经再次复查:原判认定事实不构成犯罪。因xxx患有同性恋病。为此,撤销原判和复查改判的判决,予以纠正。   通过这位同性恋者的经历至少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有同性恋者曾因行为按流氓犯罪判刑;(2)一旦被医院确诊为同性恋,可以使罪变为错判并加以纠正;(3)发现同性恋行为会受到党籍处分和行政处分(扣发工资);(4)同性恋性行为中只取接受角色一方比取主动施予角色一方受较轻的处罚——该同性恋者没有主动行为,只有被动行为。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我与男性的同性行为中,我完全呈现女性一样(扮演女性角色即被动接受角色——作者注)。上述案例虽不一定十分典型,有地方执法水平因素的影响,但不失为了解同性恋在我国所受待遇的一个线索。   文革期间同性恋者这些法外的遭遇或过重的量刑与时代有关,那是一个法制荡然无存、全社会陷入癫狂状态的时代。虽然这个时代已经过去,就像一场噩梦,但是那个时期留在社会意识和人们心中的烙印极深,对于社会的同性恋恐惧症(homo   phobia)会有意想不到的深远影响,时至今日,也还不能说这一病症已经完全治愈。   不少调查对象有过在同性恋聚会场所被警察抓获或受到盘查的经历。一位调查对象讲了他与警察打交道的经历:我遇上过一回警察。那是个夏天晚上十点多钟,我出去玩,路过那儿(同性恋聚会场所),玩玩看看。我和一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聊天,警察来了。两个穿警服,两个穿便衣。让我们站起来,跟他们走一趟。我们说,我们没干什么。去了联防办公室,分别问我们对方叫什么,在哪儿工作,都说得不差。警察说,你们干嘛来了我们也知道,看你们不是疯疯癫癫的人,你们以后别给我们找事,都是人嘛……以后收敛点,尽可能少来。最后当着我们的面撕了那两张审问记录纸。我觉得遇到什么事不跑不躲,不跟那些人扎堆,就没事。   还有一位说:xx的照片登在外国报刊上,公安局都不管他了,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最多抓起十几天。原来老抓他,后来警察来了,重的打他两下,轻的就骂两句让他滚蛋。   一位天津的同性恋者说:那个地方现在没什么人去了,原先有人去的时候,三天两头有警察来,抓了不少人,我就遇上了不下四五回,可我从来也没有让警察带走,只有两次警察要看一看我的身份证。我的原则是警察来了,泰然处之,纹丝不动,你如果一紧张,警察就会注意你了。   这两天我去xx公园,我觉得那里的人层次太低。还碰见抓人,警察抓了两个人。   我碰上一次联防的,他们看了身份证就放我走了。听说抓的是在公共场合做爱的和小偷小摸的人,不做这种事的一般不会抓。   严打那段时间,那些地点天天抓人,每天都是夜里十点以后开始抓人。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去xx厕所,刚进去,进来一个老头往里看了几眼。我刚出厕所,老头就喊:站住,还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我回家,你看我干什么了?这时围上了一大群人。幸亏我事先打过腹稿,说下班路过上厕所什么的,对答如流。最后老头说,以后别来了,放我走了。   那些地点到周末一大早就有人,中午也有,到晚上9-10点之间,能有几十人。经常有联防队的去。我认识一个五十多岁的,夜里去那里散步,被警察盘问。有一个小警察为他开脱了几句,他回去后就想入非非,以为那小警察也是我们这种人。   在xx厕所,联防队的两头堵,把里面的人都抓住了。那段时间xx也是每天抓人,但是每天还是有人冒着危险去。人们形成了默契,只要见到里面有人玩,就有人主动去门口放哨,见人来了就咳嗽一声。   我遇上过便衣以及警察抓这方面的人,好几次。只有一次警察问我要身份证看一看,其他时候便衣或警察把我周围的人抓住了,就没有抓我。这也就成了我在这些人面前最值得夸口的地方了。我不喜欢一大堆人在一起围着大呼小叫的,好像是就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同性恋似的。我最讨厌这种人。我就一个人在那里,见了他们当中比较高雅点的也就相互点头,其他人我不理,怕找麻烦。如果和他们说话,正巧警察来,一定会被抓走。我自己独往独来最安全。警察来了他们都要开溜,可我不动,还站在那里泰然处之,神采奕奕。警察也是大傻瓜,从我面前走过,也不瞧我一眼。   一位东北x市的同性恋者心有余悸地回忆了他受警察羞辱的一段往事:我的性倾向对家庭成员是绝对守口如瓶的,可有时我们也会遇到麻烦(指被执法人员发现或者被一些不相干的人发现),为了能摆脱麻烦所带来的后果,我们会千方百计地乞求他们高抬贵手,那时的心理状态是最惧怕家庭成员的知晓。在乞求中,有时难免受到凌辱。比如,有一次在公园,我被公安局的同志发现了,当他问明我的身份以后,让我第二天上午去公安分局刑警队一次,并警告我,如不去就通知单位及家属,而且要给予我拘捕处分。当时吓得我大汗淋漓。第二天我硬着头皮去接受教育,在那里,他们像看西洋景一样,十几个人轮流审我,问的详细劲让我都羞于回答提问。   在小屋子里有的警察让我表演同性性行为的动作……当时我的泪水伴着汗水往下流,我乞求他们高抬贵手,放我一条生路。当我从那里出来时,就像大病一场一样。愧疚,自责,后悔,一齐涌上心头。在我提心吊胆地等待一段时间以后,没有发生我认为最可怕的事,在心里认为这场凌辱还是值得的。这个事例揭示了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暧昧不清的最坏后果:它导致了同性恋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后果、受到何种处罚;导致了警察可以随心所欲地盘查、恐吓当事人;导致了执法人员窥探别人隐私的变态心理的发作;摧毁了同性恋者作为人的正当权利意识。最令人心酸的是,当事人竟然觉得,由于警察最终为自己保了密,自己所受的凌辱是值得的!由此,中国同性恋者地位的可怜和可悲可以一览无余。   第三节中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 (2)   调查中有少数人流露出较强的对立情绪和法律权利意识:那次我去xx碰上联防队抓人。我的朋友进了厕所,我在外面等他。联防的拿手电照我,问我在那里干什么。我说等朋友,朋友上厕所。我说:凭什么不可以在这里,在这里犯法吗?后来他们把我们带去办公室审问,还查看了我朋友的笔记本。他们态度很粗暴,也不出示任何手续,他们凭什么问我?一个被警方取缔的异装表演队成员说:他们抓我们时,我们说:梅兰芳可以反串表现古代女性,我们表演现代妇女为什么就不行。公安局的说:你们别跟我说这个…… www.xiaoshuotxt.netxiaoshuotxt。com 第61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4)   对于按流氓罪判处劳教和拘留,许多同性恋者十分害怕,但也有些人不太害怕,尤其是那些已经有过被拘留审查经历的人。他们认为,只要行为不被抓到就无法判刑,而同性性行为因为大多是在私下进行的,被抓住行为的机会很少:这事是民不举官不究。有的人不论什么场合都干,让警察抓住现行就不好办。有些人在同性恋活动地点被治安拘留,关几天之后由单位领导或亲属领回。我们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有学校教师被校长领回、儿子被家长领回、父亲被儿子领回的事例。   调查对象对警方治安拘留后通知单位的作法反应十分强烈,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人搞同性恋被捉后通知了单位,他们单位不大,人数不多,结果弄得大家全都知道了,造成他破罐子破摔,越发上街胡闹去了。我认为即使出于矫正的目的也不应这样通知单位。另一位讲了这样一件事:x市有一个同性恋,二十多岁,人很漂亮,因为被抓后警察问他名字,他不说,警察威胁说要通知单位,他就自杀了。那些社会地位较低的同性恋者,有些似乎不太在乎,例如一位因盗窃罪判过刑的调查对象说:通知单位,单位也会为你保密,这事怎么说呀,不是偷也不是摸。说有同性恋行为又没抓住把柄,单位也没法说什么。可那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则相当害怕这种作法。一位调查对象告诉我们,他的一个恋人不慎被抓,材料要送单位。他是军人、医生,又是党员,非常害怕通知单位,于是这位调查对象想办法托人将材料销毁了。   由于同性恋者当中普遍存着对警方的恐惧感,就产生了一些冒充便衣警察的讹诈事件。一位调查对象讲过一件事:有个三十多岁的人专爱冒充警察吓唬人,结果让大伙打了一顿,几个月起不来床。记得有一回我打电话,他在旁边非要看我电话号码不可。据说有个同性恋者曾干过联防队,后来他常常悄悄跟踪同性恋者,看见人家回家进了门,就到居委会以联防队名义打听出人家的姓名,然后去找人交朋友。还有一位调查对象提到:有次我碰到一个人装成联防的,追我,我跑掉了。一位中年人说:我有次碰上一个比我小几岁的,说自己是便衣警察,我说我也是,结果他不是。即使去了公安局,如果你跟我做了这些事,也就说不清了。所以我不大怕警察。   调查对象们认为识别便衣警察并不困难,有一位说:便衣的眼光特别横,带着蔑视、严厉的眼神,表情特别严肃。但也有人因辨认不出便衣警察而落网的。有时便衣警察会假装成同性恋者引他们上钩,然后加以逮捕。一位同性恋者讲过他朋友的一次遭遇:我告诉我那个朋友别出去,他不听我的话,还是去了,结果他搞上的第一个人就是个便衣警察。那人说带他上家里去,一带就直接带进公安局去了。   同性恋者当中有种说法,认为公安局的一般不打人,联防队的打人:上个月抓得最紧。在x公园厕所里,联防的让他们靠墙站成一排,把鞋脱了,拿电棍打。一般联防队的打完就放,吓唬吓唬你。有的联防队员晚上值班没事,就弄个人打着玩儿。有人传笑话说,联防队员是这样鉴别同性恋者的:先让他们看自己指甲,要是指头往前伸着手心向下看的就是正常人,像女人一样手心向上蜷起手指看的就是同性恋;然后再让看自己的鞋底,从前面抬脚看的是正常人,像女人一样从后边翘起扭头看的是同性恋。如果所传不误,这种同性恋鉴别法倒可以作为一般公众对同性恋无知状态的写照。   同性恋社群中传播着不少有关抓人打人的消息,有些极为恐怖,如xx地方抓人把肋骨都打断了等等。一位调查对象说:我碰到一个人,他给我讲了他被抓后的经历。警察管他叫兔子,问发生了关系没有,他说没发生。如果承认发生过关系,就算你流氓罪,不承认就拿电棍打他。一个朋友告诉我,那天夜里12:30,他和朋友在公园里走,被警察抓住,他被拘禁了15天,在里面警察用电棍打他,还拿走了他的100多元钱。   对于进公安局后把别人供出来,同性恋群体行为规范是不允许的,这样做的人会引起反感。一位调查对象说:圈里也有打架动手,争风吃醋的,可就是抓进去别供别人,会有报应的。有个人带着警察抓人,结果被车撞了。那次我们在那儿吹口哨、跳舞,让他去买冰棍,一辆皇冠车把他撞了。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被人供出来而被逮捕的经历:那次有一个我在xx公园认识的人被警察抓了,他把我给供了出来,警察就到我家里把我抓走了。在派出所,他们让我交待我的全部行为,逼问我说不说?说不说?但是他们没打过我。后来家里通过熟人说情疏通关系,把我弄了出来,一共关了我10天。据我观察似乎没给我记入档案,因为单位里的人不像是知道了什么的样子,我后来出国也没受影响。   在成年人之间发生的自愿的同性恋行为目前在我们社会中面临的最大威胁还不是法律制裁和警方的治安拘捕,而是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这一点是中国社会特有的控制方法。在西方国家例如美国,在那些规定同性恋为非法的州,同性恋活动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实际起诉的案例极为罕见;在规定同性恋为合法的州,这种活动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当然更不会受到行政、雇主的公开制裁,而只会受到不予雇用的威胁,这就导致美国同性恋者要求平等权利的一项主要内容:平等的就业机会及与此有关的反对道德歧视的要求等等。在中国,行政处罚却成为同性恋者面临的主要威胁。   目前,对同性恋行为的行政处罚办法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因此各个单位处理的宽严幅度很大:有的单位不作任何处理;有的单位采取取消一级浮动工资或停发数月工资的处分;有单位给记过或留厂察看处分;有的单位采取内部调动工作或限期调离单位另某出路的处分;还有开除党籍、军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等等。   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个案的处理方法是这样的:有一位作饭店侍者的同性恋者,由于在同性恋聚会场所活动不慎被抓,公安局通知了他所在的饭店,饭店经理想起曾有顾客抱怨过,这位侍者听说话声音是女人,抬头一看是男人,令人不快,结果把他调到小卖部去了事。   一位同性恋者曾任某单位干部,后因搞同性恋活动被下放到某工厂当工人。由于他工作能力强,渐次被升为车间主任,副厂长,终于又回到了原单位任职。后来,他的同性恋活动第二次被人发现,加上整党时被人揭发有同性恋行为,材料报到上级单位,他终于受到开除党籍、厂籍的处分。一位党员调查对象为我们提供了这个事例,看来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一些单位对同性恋行为的典型处理方法。   另一个受行政处分的案例是这样的:我认识一个40多岁的人,他工作勤奋,脑子也好使,给领导印象一直很好。一天晚上他值班,和他一起值班的还有一个小青年,他硬把那小青年拉到他背窝里,让人家x他肛门,人家不干,把他告了。他受到降两级的处分。   爱知简报上曾刊登过一位记者以信件方式提供的事例:我曾相识一个青年朋友,他美俊而且开朗、活泼。他教高中的语文和历史。只要他讲课,教科书上刻板的文字就复活成一种激情,一种生动,课堂上就充盈着一种生气,一种魅力。所以,他不只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一个老师,也成为教师中公认的青年才俊。可是,他和一位旧日同窗的同性恋活动不幸败露,被那同窗的太太闹个天摇地动。一夜之间,他就被人当成了另一种人。他被发配到远郊的一所普通中小学复式校去做行政工作,负责安排师生的吃喝拉撒睡,包括上下课的打铃和烧锅炉——一种没有明确说法的劳动改造而已。我借一次到该地采访之机,抽个空闲去看他。在昏暗闷热的锅炉房,他坐在矮凳上,守着一只高凳,凳上是一杯烈酒和吃了半个的咸鸭蛋。   那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不见了,那个潇洒英俊的青年不见了,头发凌乱,胡子拉茬,全身上下灰朴朴、皱巴巴。当我用最有诚意又最没有诚意的套话劝他跌倒了再爬起来,要振作,不要自甘沉沦时,他对我笑了,那笑容给我一种恐惧感,因为我看不出是他自己苦涩的无奈,还是对我傲岸的嘲弄,他就这么笑着说:您就不必费心了。我嘛,以往所做的一切一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掩盖我的流氓本性。(爱知简报第9期)这个人所遭受的惩罚虽然远不及监禁、劳教严酷,只不过是调动了工作,但对当事人以及对社会正义的伤害并不稍轻。这是因为它是罚不当罪的,因而是不公正的处罚——他的行为并没有受害者,而且也够不上像、吸毒那类没有受害者的犯罪;而即使是最轻微的处罚,如果是他不应得的,必定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因此,同对一桩罪行量刑过重相比,对成年人之间双方同意的同性恋行为的最轻微的行政处罚是更大的不公正,是更大的错误,因而会对一个健康的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害。   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年同性恋者的经历最能说明中国同性恋者所感受到的来自行政机构方面的禁制和压力,他说:我真正的生活是从60岁才开始的。以前在职的时候不敢做这些事,直到退休后才有了一些自由。我此生最大的乐趣是我在60岁以后才体会到的性快感。他在这样的高龄,精神仍十分健硕,开朗安详,甚至给人一种神彩奕奕的感觉。他讲到自己的养生之道,一是经常锻炼,包括游泳;再就是保持一定数量的性生活,取得性的和谐,据他说,到目前为止,他每10至15天不x(指)一次,就睡不好吃不香。他的经历发人深省,令人感到其中的辛酸和执着,以及生命的隐忍与渴求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同时也使人意识到同性恋者对于行政处罚的恐惧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而这种压制又是多么摧残人性,多么没有道理。   一位调查对象对自己行为一旦败露可能面临的处罚的估计是:只要是党员一定是先开除党籍,不是党员才进监狱。开除党籍就算是惩罚了。在我头脑中,一旦出事就是最多不当党员。他对处罚办法的这一估计,显然参照了我国对许多其他问题(如贪污受贿等)的处置办法,因此较为可信。用西方的标准看,这种作法虽不涉及法律,但涉及了同性恋的平等权利,其中包括就业权利、擢升机会等问题。   第三节中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 (3)   近年来发生的一个事件可以反映出同性恋在我国的法律地位,那就是安徽无为县一对女同性恋者(潘玉珍和林永霞)的恋爱。她们被林的父亲告到公安机关,要求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调查此案后,感到棘手,于是逐级上报,最终得到的省公安厅的批复如下:巢湖地区行署公安处:关于你们报的无为县同性恋案件,我们已报公安部,并给予答复如下:什么是同性恋,以及同性恋的责任问题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为给予治安处罚。本案具体如何处理,可与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公安部的批复为这两位同性恋者免除了按流氓罪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县公安局报批的处罚)。(曹雷等,1993年)   由于在我国对同性恋行为没有法律条文明文规定,法律机构和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对同性恋的处置方法又是那么五花八门,以致同性恋群体中的人们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也多是模糊不清的。从问卷答案看,大多数调查对象安全感程度不高,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危险的;其次是不知道自己行为是否有危险的人;少数人认为没有什么危险。在回答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一旦暴露会有哪些后果这一问题时,大多数人答不知道。在少数作了具体估计的人们当中,答可能判劳教和可能受到行政处分的人数,略高于答可能判刑和可能受到拘留的人数。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同性恋者对自己行为法律地位的认识,全都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状况之中。   对于目前同性恋在我国法律地位的模糊不清,同性恋者当中大体上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肯定现状的保守观点;另一种是否定现状的激进观点。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62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5)   持肯定现状的人们认为:中国不会有专门针对同性恋的打击行动,一般抓捕活动都是和治安问题连在一起的。我认为中国同性恋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传统婚姻的压力和传媒咨询的缺乏。没立法的好处是,这位首长说应当宽一点,就松一点;另一位说要严一点,就紧一点。还有人将中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与西方作比较,认为中国法律比外国的宽松:中国比外国松得多。外国同性朋友住一块儿不行,异性住一块儿行。我们的法律也比外国松,谁管你这事。咱们这儿除了抓到现行,一般不管。我觉得中国人对同性恋比较宽松,只要不买不卖(指嫖男妓作男妓——作者注),不偷不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持保守态度的人们中,一位同性恋者的观点有一定代表性,他就是那位提出三不主义的老年同性恋者,他的不婚、不怨、不露的第二不提出:不埋怨自己的处境。比起欧洲中世纪或德国法西斯对同性恋者的残酷迫害,目前中国同性恋者的处境虽不尽如意,但已有天壤之别。随着性学的普及、文化的提高,同性恋者一定会如同少数民族或有色人种那样,受到公正的对待。同性恋者不必再埋怨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环境,完全可以自主地顺时度势,善自为之,保持良好的心境,过上幸福的生活,安度一生。只要看到当今欧州仍有新纳粹分子迫害犹太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美国仍有三k党残余分子迫害黑人,仍有人对同性恋者咬牙切齿,到处都有容不得异类的小人,同性恋者就不应幻想短期内会有充分宽松的容忍同性恋的社会氛围。同性恋者们本无意于招惹什么反对什么显露什么,只企盼社会容许他们能按自己的性定向顺顺当当地生活下去。   持这种态度的人一般在同性恋权利问题上表现得相当低调,例如这一位:一旦男同胞们染有同性恋的行为,改正和治疗都是不可能的,也许会因为环境的改变,在短时间内有所收敛,但决不是改正。在我所接触的朋友中,随着年岁的增长,对自己的行为有些时候就能好多了,但彻底的杜绝是不可能的。由于我已过不惑之年,对于年岁大些的朋友及年轻的朋友都能谈得来,各层次的朋友们也都敬重我的为人,对他们的思想动态我是十分清楚的。我想为我们的行为辩解是非曲直,我们知道,就我们祖先留下来的传统道德观,对同性恋是不会给予认同的,而且我们自己也不想像西方国家那样给同性恋者以社会上的认同及地位的合法性,只求能在社会文化中人们能宽容一些(稍宽容一点)就已经是很感谢了。   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说:我不希望曝光。我听说过有人搞同性恋聚会,不是让人们理解同性恋,倒像是在推广同性恋。这么做就过头了,超出了政府能容忍的范围。我想同性恋权利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想达到像香港那样的合法化,至少还要半个世纪。   不少中国同性恋者认为,自己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还不是没有合法地位的问题,而是社会观念中对同性恋的不理解、不接受、不宽容,因此激进的态度无法奏效:在我看来,同性恋在中国的境遇是,没人说你犯法,但不少人心里会鄙视你为不洁,为怪物,为不道德者,或是社会丑恶现象。社会歧视比法律的作用要大得多。同性恋既不是犯罪,也不是缺德;既不是生理病态,也不是心理异常,是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在不危害社会治安,不妨害他人生活的前提下,希望社会能给他们一定的宽容度,允许他们按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   因此,持保守态度的人大多只限于呼吁社会的理解和宽容,不主张进一步的行动。一位同性恋者呼吁社会应对同性恋者持下列态度:正视他们,理解他们,帮助他们。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建立理智的友谊;不要责怪他们,不要用异样的神态看他们。   有位教育程度较高的同性恋者说出一句令人震惊的话,他说:现在不是社会怎样帮助我们的问题,而是我们怎样帮助社会的问题。他对这句话所做的解释是:同性恋者应当帮助人们来了解自己,他还说:社会为什么会误解我们?他们根本不了解我们,就盲目地批评我们。同性恋者也应提高心理素质,克服自悲感。这就好比大多数人喜欢吃香的甜的,可有人喜欢吃苦的臭的。不应当强求后一种人改变。他们并没有什么错误,他们想吃苦的臭的就应当让他们去吃。   一位文化水平较高但自承并不热衷于同性恋权利的调查对象是这样解释自己的想法的:具体到争取权利的问题上,我想所谓权利就是要求跟别的人一样,而这个一样绝对不是一样的倒霉,而是一样的幸运和幸福,可所谓的幸福却完全是个人的事。我相信好些同志在没有所谓同权保障时也顺利或顽强地过上了幸福生活,而straight恋人们却不缺打闹离婚,并不全都幸福。真的,个人的幸福与否实在只关乎自己个人。   对我国同性恋处境持否定和较激进态度的人则是这样看的:中国的同性恋在法律上地位不明确,并没有具体条款视同性恋为非法。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新闻检查制度:除各级党报会有党委宣传部派员检查每日的报纸之外,确实没有别的新闻检查。可大家心里有本帐,知道什么可登什么不可登。可以想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有关同性恋的法律条文还会是空白,可大家心里知道会怎么处理,公检法的人心里知道,他们跟着感觉走。苦的是老百姓,他说你犯了流氓罪就是犯了,我又凭什么说我没犯呢?   持这种观点的人大都比较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权利意识较强。他们希望中国能够立法保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并希望中国也能形成同性恋社团组织,来保护同性恋者的权利,同时约束同性恋者的行为。   一位调查对象提出:我希望当权者方面制定关于同性恋的正式法律。一般老百姓也许较难接受,但不会强烈反对,因为不碍他们什么事。   同性恋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由法律法规加以保护和约束,好比以前婚姻是群婚制,一夫多妻制,发展到一夫一妻制。同性恋这种行为目前不少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许多gay有好几个伙伴,乱伦。那么,可由法律规定,只能是一个gay对一个gay。实际上同性恋是一种对社会无害的行为,只要社会规范加以约束,调整,完全可以和异性恋一样。   组织一个社团确实不失为一种抵御aids(艾滋病——作者注)的办法,它鼓励人们建立一种有责任感的关系,社团活动也有益于缓解一些性紧张。对比于西方,amonogamous relationship(一对一关系——作者注)更适合当前中国人的价值观,从而避免性乱。顺便说一句,我虽然没有兴趣于性乱,但我觉得别人有权做他们想做而且对大家包括他们自己无害的事。   我希望人们能进一步地理解我们。我相信,随着文明、进步的推进,同性恋总有一天在世界上、也会在中国被人们接受并成为合法,只是时间问题。我们仅仅是生活方式不同,其他任何方面与常人无异。有时,或某种意义上,则更为优秀。至少,毫不逊色。   我是一名gay。首先,我毫不认为我的倾向有任何不正当的地方。我是坚信这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的。我从未想到过要纠正我的这一倾向。其次,我不快乐,我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感到了别人强加给我的羞耻感。我为此曾感到了精神崩溃般的感觉。我为社会对我们的不公而感到愤怒异常。再次,我对外国特别是美国的gayliberation(同性恋解放运动——作者注)特别感兴趣,我很留心这方面的报导和论述。我坚信,要想改变社会对我们的不公待遇,只有组织起来,形成gay们的社团组织,使个人的力量成为集体的力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才能达到这一目标。   一位表示愿为同性恋权利贡献力量的人说: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觉醒的过程。坦诚、民主和透明比永远躲在角落里好。像在80年代中刚接触同性恋这个词时,一般人都觉得很不理解,很神秘,很不正常;现在人们就不觉得神密、怪异了,慢慢理解、习惯了。我觉得这总比别人把你看成怪物要强些。希望能继续进步。   一位留学生同性恋者从国外写信来说:来此后,接触到一个新词,叫homophobia(同性恋恐惧症或厌恶症——作者注),其实是25年前stonewall(石墙暴动——作者注)事件引发的世界性的gay   liberation(同性恋解放运动——作者注)开始后就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只不过以前我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报刊书籍宣传材料电视广播等随处可见。我不知道中文对homophobia的翻译是什么,但现今中国社会的100%的homophobia性是毫不含糊的,应是开始改造改造的时候了。   总之,同性恋在中国的处境也像许多其他问题在中国的情况一样,面临的不是严酷的迫害和极端的仇视——西方的同性恋者一度面临这样的迫害和仇视——而主要是主流社会的忽视和蔑视。这本是一种稍好的处境。然而,也因此使中国的同性恋者滋长了一种苟且偷安的心境,希望永远躲在阴影中生活,与世无争,不愿也不敢发起激烈的改造。这种中庸的处世哲学深种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心态之中。因此,这种情况看来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西方同性恋权利运动取得更多进展,例如在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争得合法地位、同性婚姻权利、平等就业权利,在世界上更多的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有了更大的改变之后,中国的同性恋者才有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为中国社会所接受容纳,得到较好的待遇。   第四节y的遭遇   一位调查对象y以他半生的遭遇为同性恋者在中国的处境提供了真实的写照:   在我结束了八年的军营生活后,来到了我现在的工厂,由于我的气质及良好的外观条件,我周围的师傅们都特别喜欢我。我在单位某车间发现了一个长相非常像我小时候的体育老师的人,鬼使神差让我一连给他写了三封信,信的内容简直可以让人把我当成一个变态狂,而且非常富有挑逗性。他出卖了我。回顾当时的情景,虽然经过了很多年,仍然让我心惊肉跳。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厂保卫处找我谈话,我一听就明白是东窗事发了。那时由于我从未走上过社会,虽然我和我的体育老师及军营中的几位战友有过同性性行为,但彼此之间是那样的纯,根本不清楚在社会这个大千世界里人们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但有一点我清楚,就是从此我将身败名裂。为了保全和我有过接触的人的名誉,我好汉做事一人当,当时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平时连一句谎话也不肯说的我,竟然咬定了只是给这个人写过三封信,而且和任何人也没有关系。   当时的讯问是十分严肃的,而且一连拘留了我二十余天。现在回想当时的情况及问讯的详细情况看,我肯定一点:从讯问我的人员不断更换这一点看,其中也不乏抱有猎奇心理的人。在反反复复的问讯之后,我写出的交待材料也有厚厚的一大本了,但也只是重复的几个问题,不外是写了几封信、在社会上有没有行为等等。除了写信有真凭实据外,其他什么也没有。   二十天后,在五一节前,单位把我领回去。由于年轻,我根本没有想过事情的严重性。但接着便是灾难性的打击:我站在了审判台上,接受同志们的批判。这一次是从我的人生顶峰一下子落到了人生的谷底。那些批评的语言之尖刻让我无地自容。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去观察他们,他们之中也不乏其人(指同性恋者——作者注),但那种置我死地而后快的兴灾乐祸的劲头让我伤心极了,甚至想到过死。那一年我24岁。   批判会开了一次又一次,党内党外,小组车间,发言的人中有些年长的师傅们语重心长地劝说,陈述严重的后果;而言词激烈的是些和我年岁相仿的同志,他们中有我过去最好的朋友,为了洗清自己,表示自己的清白,午饭都不和我同桌而食。从此后,小组里最重最累最脏的活成了我的专利。那时我真是连死的心都有。车间里把我的检查分期分批地刊登在板报上。我的一言一行,甚至连说句笑话,车间都能知道,都有人打小报告。最让我受不了的是背后的指指点点。那时只要有人对我态度好一点,我都会终生不忘。我有位师兄,他不管别人怎么说,处处照顾我,劝我想开些,直到现在我不能忘了他的恩德。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63章 同性恋社会地位的变迁 (6)   一年以后,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给了我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党内最轻的处分。据说当时有人主张给我更严格的处分,但一部分老同志认为我很年轻,只要能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达到教育目的就可以了,所以行政上就没有给处分。当我在党委批复上签字的时候,还是很庆幸自己,下决心努力工作去报答这些老同志。领导找我谈话,让我认真地吸取教训,改正不良行为(其实和这个同志之间还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我也表示要吸取教训,改正错误,重新作人。   当事情发生的第一年,当时有一个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如果按我以前的表现,上大学的名额肯定会落在我的头上。我多么渴望能有这样一个机遇,但是却没有让我去,理由是明摆着的,只有眼睁睁看着别人去上大学。为这件事,我不知暗暗地流过多少次泪。这以后,我奋发努力,自学大专课程,终于考试合格,这是多年以后的事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善良的人们逐渐地淡忘了这件事,而且我的才华也被领导接受了。我又一次面临机遇。但在提干时又旧话重提,为了考察我,我名不正言不顺地拼命工作,当了三年黑干部。后来才正式提为干部。现在虽属于正处级,但想起来,心里还阵痛。   老帐又一次翻起是在评定职称中。评定职称需要学历、资历,我的论文获过奖,虽有这些条件,对我来说还是红灯,原因又是旧事重提。虽然后来评定了中级职称,但让我又一次领受了羞愧,重温了一次恶梦。   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知道我的经历的人逐渐地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年轻的同事。他们对我的往事一无所知,他们看到的是表面化的我,实际上那不是真实的我,他们不知道我的另一面是什么样子。而我也希望他们不知道,宁愿去过那种外表平静而内心灰暗的生活。   可难堪却经常地袭来,有时让人措手不及。每当有机遇的时候,就是我难堪的时刻。因为每一次的机遇都会有审查这道关口,而这道关口对我来说实际上就是一道不可跨越的天险一样。近几年社会上招聘各种人才,根据我的实际情况,我很想试一试。但结果是才合格,而德落榜。确实现在让我望而生畏,再也不敢问津跳龙门的事情了。   但是,就这样也不能回避现实,人前人后总是有人指指点点。有一次,在我没有出席的一个集会上,当有位我过去的战友称赞我的才华和为人时,厂保卫处长神神秘秘地悄声说:他有问题,你知道吗?当时,我的战友回答他说那算什么问题,他是个正直善良的好人时,厂保卫处长却用不屑一顾的语气说:不管怎么样,那是他的污点。当我从其他同事口中知道此事以后,尝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滋味。从此,我有一段时间很消沉,尽力做到少露锋芒。   通过这个变故,我失去的东西要比应吸取的教训多得多。我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失去了提干的机会,失去了作人的尊严。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我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又换回了我往日的风采。这当然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步淡化了那件丑闻。但是其中还是有人不时地在我脆弱的伤口上痛击几下,虽然大多数同志还是谅解和善良的。在我的朋友中间,有位是原来x厂的团委书记,厂劳动模范,因为他的一位朋友东窗事发后供出了他的名字,这位朋友丢掉了厂籍,判了五年徒刑。和他相比,我幸运多了。我们渴望得到人们的宽容,我们当中去危害社会的人是极少数。而且各个层次的人都有,其中受到高等教育、在为社会做出大贡献的人都有。   我认为同性恋是一件道德上不能允许的现象,也曾下决心去改正这种行为,但就是改不了。即使是在受到处分以后也没有改过。实事求是地讲,我是个好人,受过良好的教育。由于在二十年前这种错误行为被发现,我失去了很多机遇,我在屈辱和泪水中渡过十几年以后,付出了比别人多出几倍的努力,才重新回到了我自以为早就应功成名就的位置上。直到现在,我在思想上还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袱,在晋升、职称等问题上我从不敢去争取应属于我的,而是随其自然,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做人。但每当有些人在某种场合提出我曾为这件事受处分的事时,我的心却在淌血,懊悔得几乎要去自杀。   但是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又让我平静下来。我必须面对现实,勇敢地活下去,努力地工作下去。在我迫于传统观念而娶妻生子以后,却又觉得是给自己套上了一条无形的锁链一样。现在确实有些后悔,不如出家入空门,当和尚,也就一了百了。   在我周围的同志中,部分老同志知道我的事,但年轻的同事们很少知道这些我过去的事。我只希望平平稳稳地渡过一生,但求以后无过。   我的想法是,请求社会和法律能够对同性恋行为宽容一些,因为尽管同性恋行为不符合社会道德,但是我们很少去危害社会。这种请求也许是过份了,我们也不敢妄想。   第五节正确看待同性恋现象   如前所述,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不外以下几种:同性恋是犯罪;同性恋不道德;同性恋是疾病;同性恋是性反常;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中国,同性恋的地位和人们对它的态度一直是含混不清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自宋以降到民国,我国的意识形态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道德规范一直可以概括为百善孝为首,万恶淫为先。然而,同性恋一直未被列入淫的范畴。从已故的潘光旦先生收集的材料分析,中国的同性恋者并不拒绝履行娶妻生子的社会义务,这肯定是同性恋不被重视从而免遭迫害的原因之一。我们的调查发现,这种现象依旧存在,而同性恋的处境也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   目前,我国的司法部门有时把同性恋看作一种性罪错,有些同性恋者会以流氓罪被判刑,或被劳教,或通知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但是,这样的事例并不多。最常见的情形是,同性恋者在公共场所被拘捕后,很快就被教育释放。刑法上并没有有关同性恋的专门条文,对同性恋者采取干涉行动的往往是派出所和联防队员,主要出于维持治安的考虑。因此,同性恋在法律上究竟被视为罪还是错,始终是件模糊不清的事情。   在许多国家,同性恋即使非法,警方并不主动去拘捕同性恋者,因为同性恋活动是个人之间的隐私事,不涉及暴力和财产,对公众亦无显著的危害,故此警方也不愿多事。   我们认为,把同性恋当作罪犯来制裁,不仅在逻辑上有不能服人之处,而且实行中有难以克服的困难。这是因为人口中有一固定的百分比的人带有同性恋倾向,把他们看作罪犯,明显地不近情理。我们此次的调查对象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有资料表明,在广大的乡村,同性性行为作为性释放方式被更普遍地采用着。如果把他们都当作罪犯来制裁,就更加不可能。因此,说同性恋是犯罪,只能是出于某种宗教或意识形态的教条,在实际生活中找不出任何证据。   一部分同性恋者感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其中有些人希望矫正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把这部分人看作病人是适当的,但这不能证明同性恋倾向本身是病,而应当说是由于某些同性恋者不能适应周围的环境压力导致的心理问题。况且还有更大部分的同性恋者自我感觉良好,与周围环境适应状态良好,根本不想求医。前引那位专科大夫告诉我们,假如同性恋者自己不愿矫治,是被迫(由家人或警方强制)前来诊治的,他根本没有办法治疗。在他接治的同性恋者当中,真正想矫正的只占15%,而其中能坚持治疗到底的更为少见。由此看来,笼统地把同性恋看作疾病,在实际上也不能成立。   国内有一本关于性变态的医书建议,把同性恋者看作精神病患者,由司法部门移交医院处理。这种建议首先低估了同性恋者的巨大数量——医院很难处理如此数量巨大又不是自愿求医的人口。其次,许多同性恋者不但不愿求医,而且把同性恋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此类人士心智健全,性情温良,由医院对他们实行强制治疗,显然有违医学的人道原则。因此,把同性恋看作疾病是错误的。   至于说同性恋不道德,我们认为,有一部分同性恋者在一件事情上明显是不道德的,就是这些人结了婚,并且对妻子隐瞒事情真相,隐瞒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这些同性恋者当中,有人自己也承认在这件事上是不道德的。除此之外,我们尚未发现有任何理由证明同性恋是不道德的。   认为同性恋是性反常现象的观点,只能说明同性恋行为在众多性释放方式中,处于少数地位。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没有更多的意义。假如有人一定要说反常是可憎的,只能认为这是他个人的见解,公众不必赞同。左撇子、近视眼、甚至长得极端漂亮的女人,在一般人群里看,都是反常的,他们并不因此变得可憎。如果有人坚持认为这些人也都可憎,我们更不必赞同。可以有把握地说,同性恋是一种属于人类中的一小部分人的自然和正常的性取向。   以同性恋为社会上一个少数群体的生活方式,这不仅是一些同性恋者对自己生活的看法,也是当今社会中相当大一个比例(美国:32%)的异性恋者表示可以接受的观点。从迫害异端,到蔑视少数派,到能够容忍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进步,走向文明。中国这个古老的文化也会卷入这个潮流之中,逐步走向宽容,走向文明。正因为想到这一点,我们对这个古老文化的前景才有了信心。   简单地比较东西方两种文化对个人感情的观点,可以得到这样的看法:西方文化注重人的感情和人的欲望;东方文化则倡导存天理灭人欲,人的感情这一领域处于整个文化的阴面,被各种教义和规定所忽略。我们可以说,对同性恋现象的道德思辨,在历史上完全被忽略了。我们还可以说,这种思辨在未来不可能继续被忽略。这是因为,在现代中国,感情、欲望这类事物的份量正在加重。比如在一个世纪之前,夫妻间的感情在社会的天平上是无重量的;而在现代则已受到重视,甚至可以作为结婚和离婚的理由。虽然社会中有很多人对此尚不习惯,但是这种趋势已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据此我们预言,同性恋现象再不可能长久地游离于社会的视野之外,中国人迟早要对它做出自己的判断。   在描述和讨论了中国的男同性恋现象之后,我们发现,在这个社会中,有如此庞大的一个人群和如此重要的一些事实,曾被完全忽略了。以人的视力来比方的话,这个社会的视力在人们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几近全盲,虽然在其他方面它的视力是非常之好的。这就引起了我们的恐慌:假如它的视力有如此之大的缺陷,谁能保证它没有看漏别的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谁知道还有哪些巨大而被人们视而不见的东西?   其实,同性恋这件事意义就非同小可。假如你是一位妇女,又不幸嫁给了同性恋者,也许就会遇上冷漠、疏远、没有性生活,却完全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也许一生的幸福会因此而报销。谁能够说,这样的事还不算严重?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这样的妇女是有的。她们既不知道有同性恋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丈夫是同性恋者,还以为世上所有的男人全是这样,因此也不会抱怨什么。于是,我们认为很严重的事,她却以为不严重。可是一旦她知道了这件事的内情,定然会勃然大怒,以为受了愚弄。   我们举这样的例子,不是要谴责同性恋者,而是要说明我们做此研究的本意。我们不认为自己已经完全说明了中国当代同性恋现象的全貌,但是假若我们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必然会有人认为,我们揭开了社会的疮疤,引起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因为我们把被愚弄而不自知的平静,转化成自觉被愚弄的痛苦。其实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疮疤早早揭开的话,就不会有受愚弄的人。   就整体而言,这个研究的出发点是对这个社会视力缺陷的忧虑,以青蛙的视力来打比方,青蛙的视力也有类似的缺陷。它能够看到眼前飞过的一只蚊虫,却对周围的景物视而不见,于是在公路上常能看见扁平如煎饼的物体,它们曾经是青蛙。它们之所以会被车轮压到如此之扁,都是因为视觉上的缺陷。   尽管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存在了非常之久,但它对人类本身一些最基本的方面还一无所知。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还不知道,为什么农民非要生很多孩子不可,假如要他们自愿少生一些,应该用什么办法。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多数中国人宁愿在婚丧嫁娶方面花很多钱,却不肯用来改善生活。像这样的事情多得数不过来。从社会学角度来说,我们没有好的假设可供检验;从人类学角度来说,我们对这些人的生活尚缺乏根本的了解。假如不了解这些事,恐怕有一天我们会被压到非常之扁。   同性恋研究给我们以这样的启示:倘若生活中存在着完全不能解释的事,那很可能是因为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实;而不知道的原因却是我们并不真正想知道。比如我们以前不知道同性恋的存在,是因为我们是异性恋;我们不知道农民为什么非生很多孩子不可,是因为我们是城里人。人类学和社会学告诉我们的是:假如我们真想知道,是可以知道的。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64章 东宫西宫(电影文学剧本) (1)   1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拉开抽屉,里面放的东西之中,有一把剪子,起初,他想把信封扔进去,但是又改变了主意,把剪子拿了出来。在剪开信封之前,小史回头看了看空空的房间。然后操剪刀剪开信封,里边是一本紫色的书。他摩挲着书的封面,叉开手指,手微屈,用指尖轻触扉页上赫然写着的:献给我的爱人。   他又把书合上,放进抽屉,上了锁,然后站起身来在室内缓缓地走动。   他突然停下,他的耳边响起了悠长的无歌词的昆曲之音。   2公园——外——傍晚   昆曲继续在回荡着。   深秋的一个细雨蒙蒙的傍晚。这里有湖有山,还有一段城墙作围墙。三三两两的人散布在城墙下、城墙附近的绿地及假山上。这些人站在小雨里,打着伞,穿着雨衣,或干脆冒着雨。他们小声交谈着,雨水浸湿了他们的鞋,打湿他们的衣服,雨水顺着他们的头发流到脸颊上。我们看不到他们的面孔,听不清他们的谈话。已是傍晚时分,高大的城墙爬满了深绿色的叶子,厚厚的,湿漉漉的。   阿兰在阴雨中出现。   阿兰的画外音(很低沉):我们这里有很多雨,烟雨蒙蒙,冷冰冰的。所以,我的身体总被水汽包围。到处都是这种软绵绵、弥散着的水。这世界上如果还有雨以外的东西,就是我了……仿佛在天地之间,我是唯一的肉体。有时候,我真想融化在雨里。   3同上,但天色更黑。场上的人也挨得更近。   小史穿着警服出现,走向派出所。   小史的画外音:我们这个公园。老有一些男的在这儿腻歪。这些孙子有毛病。我们也不想管他们的事,但是不管又不成。   4公园树林里——外——夜   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几个手电筒的光柱在不远处不断闪动。只听见几个人在高喊:都别跑了!站住!听到的更多的是许多人在泥地里的乱跑声,以及挨打时发出的痛苦声音。顿时,树林中,一片慌乱,可是没人喊叫。有的人动作麻利,夺路就逃,在逃走的人中间,阿兰从容不迫地走着。高大英俊的警察小勇和两个联防队员手中拿着手电筒冲了过来。   5城墙边——外——夜   警察小史:手扶在墙上,站成一排!不许乱动!挨个地拧脑袋用手电照,看是谁。   阿兰非常的顺从,又带有几分潇洒。他面朝墙站着,头也不回,仿佛对身后的事漠不关心——其他人都禁不住要回头的。   然后警察小史伸手把阿兰的脸掰转过来,阿兰表情平静。   小史旁白:那天晚上我逮住他时,他就是这样的满不在乎。假如不是看他眼熟,我会以为逮错人了呢。   6公园的树丛里——外——夜   警察小史一只手打着手电,一只手抓住阿兰的胳膊,推着他往前走。阿兰顺从,很自然地半倚着小史。走着走着,就像对一个老朋友一样,把手放在小史背上,很狎熟、很随意地抚摸小史,一直摸到屁股上。小史震惊而不适,但很奇怪,他一直没有发作打阿兰,一直是想发作又发作不了的样子。后来,他放开了阿兰,自己朝前走。片刻后回头,阿兰站在原地,似在目送他。又过了片刻,小史下了决心,转过身来,想要去逮住阿兰,但是阿兰在从容地走开。现在似乎没有理由再去逮他了。   小史旁白:那天晚上,我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   7公园里的林阴道——外——日   小史的画外音:我该打丫的一顿。我知道,这孙子是个作家,叫阿兰。他老上这儿来。听说他很贱。好哇,犯贱犯到我身上来了……没关系,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早晚我还会逮着他。   阿兰长时间地坐在林荫道边的长椅上,表情慵懒,把右手放在长椅上,轻轻地摩挲着长椅的板条(手好像做着下意识的动作)。看着过往的行人。这时他有三十多岁了,但仍然很漂亮,他的脸似乎还化了一些淡妆。东张西望的样子很突出。   8路旁树阴下——外——日   一个搔首弄姿、步态蹒跚的人走过,阿兰久久地盯住,直到看不见时为止。   阿兰看到一个长得漂亮的人,他站起来盯梢,在公园里转了好几圈,被盯的人也时时停下来看他是不是跟着。这一切就像特务接头一样,双方都很谨慎。直到那个人站下来和他攀谈。   阿兰的画外音:我每天都出来,最近也这样。这个朋友告诉我说,不要出来,正抓得厉害。虽然如此,他也出来了。   阿兰很是懒散,但对方则免不了东张西望。   两人勾肩搭背,并肩行去。   9公园里的厕所——内——日   阿兰(画外,懒洋洋):下午我回家时差点出了事。   马路边上的这个厕所又小又脏。阿兰进去之前,看到了墙上新刷的标语,坚决打击厕所里的各种流氓活动。里面墙上有同性恋的宣传画。有个男人站在小便池前,正在摆弄自己的那个东西。阿兰站到他边上,侧着头看。看了一会,觉得不对,就离去了。   10公园里的厕所——外——日   阿兰走到厕所外面,走向自己的自行车。   那人追了出来,喝道:站住!   走到阿兰前面,把卷起的袖子往下一放,里面有个红袖标,然后就把自行车的车把按住。   阿兰:什么事?   那人:你干什么了自己知道!   盘问的场面,阿兰从容不迫,说话慢条斯理,对方无计可施。那人时时做个捻钞票的手势,但阿兰视而不见。周围逐渐聚起了围观的人。   阿兰(画外):他问我看他干什么,我说我没看他,还问他干什么了,怕我看到。他说我有流氓活动,我问他什么是流氓活动,还说,也不知谁在搞流氓活动。后来他把人群撵开,放我走了。分手时他小声对我说:哥儿们,你丫真是舍命不舍财呀。   11公园里的厕所——内——傍晚   阿兰(画外):傍晚时,又有一次很危险。   这一次阿兰在一个很干净的厕所里。灯光如昼。   阿兰(画外):平常,这里的人很多,今天一个都没有,大概是因为抓得厉害吧。   阿兰小便,进来一个警察,仔细地打量他。阿兰想往外走,被警察叫住了。   阿兰(画外):他把我问了一溜够,家住哪里,上班在哪里,为什么上这儿来。   最后,警察问道:外面那辆车是你的吗?   阿兰:是。   警察:带执照了吗?   阿兰:带了。   阿兰掏自行车执照给他看。警察看了一眼,还给他。说:我就问你这个。   阿兰(画外):总是这样,我都有点烦了。这个借口不好——有在厕所里查自行车执照的吗?   12公园里的假山——外——夜   阿兰(画外,微微有一点兴奋):就如落叶归根,我终于进去了。那天晚上公园里大抄。   晚上在公园里,在一团漆黑中,警察悄悄地走来,忽然电光一闪,照到了正在缠绵的野鸳鸯。手电光死死盯住了女方,照着她低着头整理衣裙,然后朝光柱走来。但是光柱又晃到了别处。今天夜里警察不抓野鸳鸯。   阿兰和朋友呆在假山后面的石凳上。   阿兰(画外):这个地方平常查不到,但是那天不一样了。   手电光一闪,照到阿兰正坐在一个男人身上。他站起来,低着头朝光柱走来。   警察小史假装诧异地说:嘿!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和我们走一趟吧。   小史一把抓住了阿兰的手。原来被坐着的那个男人趁机逃掉了。   小史押着他去派出所,把他推得远远的,似乎提防着他伸手。   小史:你是不是老上这儿来?   阿兰不语。   小史:你外号是不是叫阿兰?   阿兰又不语。但继续从容自若。   小史加重语气:前几天的晚上,咱们是不是在这儿见过一面?   阿兰不语,但面带微笑。   小史有点恼羞成怒,小声嘀咕:你丫还笑!有你哭的时候!   13派出所审问室——内——夜   小史把阿兰推到墙边,压他蹲下,说:   老实蹲着啊。   自己走到桌子后面坐下,把警棍放到了桌上,然后看报纸。   14派出所里——内——夜   阿兰蹲不住,坐在了地上。   警察小史头也不抬地说:我没让你坐着。   阿兰又蹲了起来。过一会,又想直直腰。   小史:也没叫你站着啊。   阿兰又蹲下。   15派出所——内——夜   警察小史放下报纸,给自己泡方便面,打量阿兰。   警察小史一边吃面,一边对阿兰说:我找你好几天了。你躲哪儿去了。   阿兰不语。   警察小史吃完了面条,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然后伸了一个懒腰,这才看了阿兰一眼。   警察小史:你知道我打你干啥?   阿兰呆着不答。   警察小史:嘿!我和你说话呢!   阿兰答道:不知道。   小史:不知道什么?   阿兰:不知道您为什么找我。   小史笑,摇头:不知道?好。他又看报。   阿兰蹲不住,又要坐下。小史咳嗽一声。阿兰又蹲起。   小史:对。让干吗再干吗。   16派出所——内——夜   亮着灯。似乎过了不少时候。阿兰低着头,弓着腰,看自己的膝盖。因为很累,所以相当狼狈:腰弯得后襟缩上去,脊梁露了出来。   小史收起报纸。现在知道了没有?   阿兰抬头看小史,摇摇头。   小史摇头,轻笑,轻轻说:好,等你知道咱们再说。蹲着慢慢想吧。   他把腿跷上桌子,瞪了阿兰一眼:看我干吗?   阿兰又低下头去。   17同上   小史展开报纸,继续看报,似乎漫不经心地问:想好了吗?   少顷又加一句:你要愿意蹲一夜,就蹲一夜。反正我值班。   在开始回答之前,阿兰看小史。小史很帅。   阿兰舔舔嘴唇:我是同性恋。   小史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看阿兰。   然后停了一会儿。   阿兰的画外音,平缓而从容不迫:我告诉他说,我是同性恋者,常在公园里接头。   18公园外的小巷——外——日   阿兰尾随一男子行去。走向一所未完工的楼房。   阿兰的画外音:我有很多朋友,叫做大洋马、业余华侨、小百合等等。名字无关紧要,反正不是真的。我们在公园里相识,到外面的僻静角落里做爱……   小史咳嗽。   19派出所——内——夜   小史:我没问你这个。   阿兰停了一会儿,又说:我到医院里看过。   阿兰(幽幽地):我试过行为疗法……还有一种药,服下去可以抑制性欲。不过,都没什么效果。再说,也不是我自己想去看,是别人送我去的。   小史加重了口气:我也没问你这个。   阿兰(低沉):我结了婚,我知道这是不好的。对不起太太。(声音低至不清)……再说,在圈子里,人家知道了我结过婚,也看不起我……   小史近乎恼怒:我没问你这个!   阿兰不解地抬起头来。   小史:我问你有什么毛病!   静场。阿兰把手贴在自己脸上,喃喃自语似的:我的毛病很多……   小史厉声喝道:你丫贱!你丫欠揍!知道吗?   阿兰低下头去。   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来,脸上是既屈辱又宽慰的样子,说道:是。知道了。我从小就是这样的。   但语调低沉,甚至哽噎了一下。   20很久以前,阿兰小时候住过的房子——外——日   阿兰(起初平缓,无感情):小时候,我家在一个工厂宿舍区。三层楼的砖楼房,背面有砖砌的走廊。走廊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楼与楼之间搭满了伤风败俗的油毡棚子。   顺着乱糟糟的走廊前进,进到一间房子里。打蜡的水泥地板,一台缝纫机。角落里有一堆积木。当转向积木时,响起了脚踏缝纫机的声音。   我坐在地上玩积木,我母亲在我身边摇缝纫机。我们家里穷,她给别人做衣服来贴补家用。   21派出所——内——夜   灯下,警察小史收起报纸,对阿兰说:好了,你可以起来了。   阿兰站起来,艰难地走动。但依旧从容不迫。到桌前的圆凳上坐下,又疑虑地站了起来。   警察小史:坐下吧。   22很久以前,阿兰小时候住过的房子——内——日   阿兰的声音:除了缝纫机的声音,这房子里只能听到柜子上一架旧座钟走动的声音。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停下手来,呆呆地看着钟面,等着它敲响。我从来没问过,钟为什么要响,钟响又意味着什么。我只记下了钟的样子和钟面上的罗马字。我还记得那水泥地面上打了蜡,擦得一尘不染。我老是坐在上面,也不觉得它冷。这个景象在我心里,就如刷在衣服上的油漆,混在肉里的沙子一样,也许要等到我死后,才能分离出去。   钟鸣声。 www.xiaoshuotxt.nett?xt_小_说天\堂 第65章 东宫西宫(电影文学剧本) (2)   自鸣钟响了,母亲招手叫我过去。那时,我已经很高了。母亲用一只手把我揽在怀里,解开衣襟给我喂奶,我站在地上,嘴里叼着奶头,她把手从我脑后拿开,去摇缝纫机。这个样子当然非常的难看。母亲的奶是一种滑腻的液体,顺着牙齿之间一个柔软、模糊不清的塞子,变成一两道温热的细线,刺着嗓子,慢慢地灌进我肚子里。   打了蜡的水泥地面,陈旧的积木。阿兰的声音渐渐带有感情。   有时候,我蓄意用牙咬住她,让她感到疼痛,然后她就会揪我的耳朵,拧我,打我,让我放开。   然后,我就坐在冰冷的地面上。这地面给人冰冷、滑腻的感觉,积木也是这样。与此同时,在我的肚子里,母亲的奶冰冷、滑腻、沉重,一点都没消化,就像水泥地面一样平铺着。时间好像是停住了。   23派出所——内——夜   阿兰犹豫、试探地看小史。小史在听。   小史的画外音:听他说话真费劲……不过那天晚上我下了决心听他说。这不光是因为他对我动手动脚……听他们说,阿兰毛病很大。我倒要看看他有什么毛病。   阿兰看过小史后,又重新开始了。   24阿兰小时候住过的房子——内——日   门敞开了。外面很亮。   阿兰的画外音:   我从没想过房子外面是什么。但是有一天,走到房子外面去了。我长大了,必须去上学。我没上过小学、所以,我到学校里时,已经很大了。   25学校外面的路——外——日   那座学校纪律荡然无存,一副破烂相。学校旁边是法院,很是整齐、威严,仿佛是种象征。法院的广告牌,上面打着红钩。   布告栏。打着红钩的布告。   上学路上,我经常在布告栏前驻足。布告上判决了各种犯人。强奸这两个字,使我由心底里恐惧。我知道,这是男人侵犯了女人。这是世界上最不可想象的事情。还有一个字眼叫做奸淫,我把它和厕所墙上的淫画联系在一起——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了,而且马上就会被别人发现。然后被抓住,被押走。对于这一类的事,我从来没有羞耻感,只有恐惧。随着这些恐惧,我的一生开始了……说明了这些,别的都容易解释了。   26学校的教室——内——日   阿兰画外音,从平缓开始:   我长大了。上了中学。   教室里坐满了学生。   班上有个女同学,因为家里没有别的人了,所以常由派出所的警察或者居委会的老太太押到班上来,坐在全班前面一个隔离的座位上。她有个外号叫公共汽车,是谁爱上谁上的意思。   公共汽车坐在隔离的座位上。   她长得漂亮,发育得也早。穿着白汗衫,黑布鞋。上课时,我常常久久地打量她。   她和我们不同,我们都是孩子,但她已经是女人了。一个女人出现在教室里,大家都吓坏了。课间休息时,教室分成了两半,男的在一边,女的在另一边。只有公共汽车留在原来的地方。公共汽车的体态。   我看到她,就想到那些可怕的字眼:强奸、奸淫。与其说是她的曲线叫我心动,不如说那些字眼叫我恐慌。每天晚上入睡之前,我勃起经久不衰;恐怖也经久不衰——这件事告诉我,就像女性不见容于社会一样,男性也不见容于社会。   放学以后,所有的人都往外走,她还在座位上。低着头,看自己的手。   镜头逐渐推近公共汽车。阿兰带有感情。   这时我在门外,或者后排,偷偷地看她。逐渐地,我和她合为一体。我也能感到那些背后射来的目光,透过了那件白衬衫,冷冰冰地贴在背上……在我胸前,是那对招来羞辱,隆起的乳房……我的目光,顺着双肩的辫梢流下去,顺着衣襟,落到了膝上的小手上。那双手手心朝上地放在黑裤子上,好像要接住什么。也许,是要接住没有流出来的眼泪吧。   27派出所——内——夜   阿兰抬头看小史。   小史的画外音:听了他这些话,我觉得他在炫耀他那点事儿,很臭美,故意把话说得让人听着费劲,显摆他是作家。我很想叫他知道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这不用着急。   稍顿,又加一句:不过,这孙子真的很特别。   小史:接着谈,谈你有什么毛病。少说点废话。   小史有点烦的样子了。   阿兰重新开始:我的第一个同性爱人,是同班的一个男同学,他很漂亮,强壮,在学校里保护我。那一次是在他家里,议论过班上的女同学——尤其是公共汽车以后,就动了手。我说,我是女的,我是公共汽车。而且我觉得,我真的就是公共汽车。   28男同学的家——内——日   在单人床上,两人赤裸相拥着。   阿兰:我马上就感到自己是属于他的了。我像狗一样跟着他。他可以打我、骂我、对我做任何事——只要是他对我做的事,我都喜欢。我也喜欢他的味道——他是咸的。睡在铺草席的棕绷床上,他脊背上印上了花纹,我久久地注视这些花纹,直到它们模糊不清——我觉得在他身边总能有我待的地方,不管多么小,只要能容身,我就满足了。我可以钻到任何窄小的地方,壁柜里、箱子里。我可以蜷成一团,甚至可以折叠起来,随身携带……但是,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对我的态度就变了。   29男同学家窗外——外——夜   阿兰:他家住在一座花园式的洋房里。有一天,已经黑了。我找他,站在花坛上往窗户里看。他正在灯下练大字。我看了好久,然后敲窗户。他放下笔,走到窗前,我们隔窗对视。我打手势让他开窗,他却无动于衷地摇头。他要走开时,我又敲窗户。最后他关上了灯。   阿兰坐在窗外。颓唐地把头倚在墙上。   我在黑夜里直坐到天明。夜很长,很慢。整整一夜,没有人经过,也没有人看到我。开头还盼他开窗户来看我一眼,后来也不盼了。他肯定睡得很熟。而我不过是放在他窗外的一件东西罢了。我真正绝望——觉得自己不存在了。忽然一下,外面的路灯都灭了。这时我想哭,也哭不出来。天快亮时起了雾,很冷,树林里忽然来了很多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这时候我猛然想到,我是活着的!   30派出所——内——夜   阿兰抬头看小史,小史仔细看阿兰,面露厌恶之态,但马上又把这表情收了起来。   [建议:在小史面前,朦朦胧胧出现了一扇窗户,在他的灯影中,有一个人在外面敲窗、做手势,要求进去。然后又推、拨,想要开那扇窗户。后来他力竭,退后了半步,往里看。]   阿兰接着说下去:后来,我继续关注公共汽车。   31学校——内——日   空荡荡的教室。那张桌子后面坐着公共汽车。   教室里空无一人时,我走到她面前坐下。她说,她和任何人都没搞过,只是不喜欢上学。这就是说,对于那种可怕的罪孽,她完全是清白的;但是没有人肯相信她。另一方面,她承认自己和社会上的男人有来往,于是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有流氓鬼混的行径。因此就被押上台去斗争。   公共汽车走出门去。走廊上没有人。她独自前行,带有成熟女性的风韵。   我在梦里也常常见到这个景象,不是她,而是我,长着小小的乳房、柔弱的肩膀,被押上台去斗争,而且心花怒放。但我抑制住心中的狂喜,低头去看自己的黑布鞋。   公共汽车的黑布鞋,白袜子。   我还能感觉到发丝,感觉到她身上才有的香气。此时我不再恐惧。在梦里,我和公共汽车合为一体了。只有一个器官纯属多余。如果没有它,该是多么的好啊……   32派出所——内——夜   小史轻咳,可能是无意的。阿兰垂下头,似有些羞涩。过了一会儿,又重新开始了。   阿兰:中学毕业了,各人有各人该去的地方。那一年我十七岁,去了农场当工人。人家觉得我老实,就让我当了司务长,管了伙食账。   33大通炕的集体宿舍——内——夜   空空荡荡的房子。   阿兰:我遇到了一个人,是邻队的司务长。我们是在买粮食的时候认识的。   我带他到我的大房子里。他和我谈到了女人。我喜欢他,就说,我就是女人。我满足了他,他却没有回报我……后来,他约我过节时到他那儿去,说过节时别人都回家了,清静。过节时,我真去他那儿了。我又满足了他。然后……灯一亮,炕下站起来几个表情蛮横的小伙子。我转向司务长,可他给了我一个大耳光。然后他们揪住我围殴,搜我的兜,把钱拿走……   大通炕的近景。阿兰赤着身子在炕上爬。画外音渐弱。   我背过身去,让他们揍我。那间房子不宽,但很长,大通炕也很长。那些声音就在房子里来回撞着。我几乎不能相信是在打我,好像这是别人的事……在炕里摆着一排卷起的铺盖。铺盖外面,铺着芦苇的席子,像一条路。我就顺着这条路往前爬。那些席子很光滑。有一只长腿蜘蛛从我眼前爬过……   别人在揍阿兰。截入小史的画外音:他讲这些事时,我看他很兴奋。   34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打开抽屉取出了阿兰的书。   小史的画外音:他写出这样的故事来,我倒是不奇怪……   35郊外的公路——外——夜   阿兰独自走在公路上。   阿兰(画外):他们搜走了我的钱,把我撵走了。那是公家的钱,大家的伙食费,这些钱对我来说,是太多了。我是赔不起的啊……后来,我在黑暗里走着。偶尔有车经过,照到了半截刷白的树干。挨打的地方开始疼了,这就是说,他们真的打了我。夏天的夜里,小河边上有流萤……夜真黑啊。有车灯时,路只是灰蒙蒙的一小段,等到走进黑暗里,才知道它无穷无尽的长。出现了一块路碑,又是一块路碑。然后又是路碑。我想到过死,啊,让我死了吧。然后闭着眼睛站在路中间。后来睁开眼睛时,远远的地方,有一道车灯,照出了长长的两排树,飘浮在黑暗里。露水逐渐湿透了布鞋,脚上冷起来了。我觉得,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痛苦的。也许,我不生下来倒好些……但后来又想:假如不是现在这样,生活又有什么意思呢?   36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在回想,说:当时我觉得他真的有病。   他看阿兰的书。   37梦幻   阿兰(画外,平缓地开始):在古代的什么时候,有一位军官,或者衙役,他是什么人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长得身长九尺,紫髯重瞳,具体他有多高,长得什么样子,其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高高的宫墙下巡逻时,逮住了一个女贼,把锁链扣在了她脖子上。这个女人修肩丰臀,像龙女一样漂亮。他可以把她送到监狱里去,让她饱受牢狱之苦,然后被处死;也可以把锁链打开,放她走。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把她交了出去;在后一种情况下,他把她还给了她自己。实际上,还有第三种选择,他用铁链把她拉走了,这就是说,他把她据为己有。其实,这也是女贼自己的期望。   黑衣衙役牵走女贼。   背景衬着远远地飘来无歌词的昆曲音调。   阿兰(画外):那条闪亮的链子扣在她脖子上,冷冰冰、沉甸甸,紧贴在肉上。然后它经过了哆开的领口,垂到了腰际,又紧紧地缠在她的手腕上。经过双手以后,绷紧了。她把铁链放在指尖上,触着它,顺着铁链往前走着。但是,铁链又通到哪里呢?   38河边——外——日   那位紫髯衙役用锁链牵着女贼,没有把她带回家里,而是把她带进了一片树林,把她推倒在一堆残雪上,把她强奸了。此时,在灰蒙蒙的枝头上,正在抽出一层黄色的嫩芽。这些灰蒙蒙的枝条,像是麻雀的翅膀,而那些嫩芽,就像幼鸟的嘴壳。在他们走过的堤岸下,还残留着冰凌……她躺在污雪堆上,想到衙役要杀她灭口,来掩饰这次罪行,就在撕裂、污损的白衣中伸开身体,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想道:在此时此刻死去,这是多么好啊。而那位衙役则倚着大树站着,看着她胸前的粉红蓓蕾,和束在一起的双手,决定把她留住,让她活下去。他们远远地站着,中间隔着的,就是残酷的行径。   39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放下阿兰的书。   小史:阿兰也爱过女人。   40学校外——外——日   阿兰的画外音:中学快毕业时,公共汽车进去了。那时她就住在学校里,所以就从学校里出来,到她该去的地方……   公共汽车提着东西走向警车。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66章 东宫西宫(电影文学剧本) (3)   她双手铐在一起,提着盆套。盆套里是洗漱用具,所以她侧着身子走,躲开那些东西,步履蹒跚。当时有很多人在看她,但是她没有注意到。她独自微笑着,低头走自己的路,好像是在回家一样。   在警车门前,她先把东西放下,然后,有人把她的头按下去。她很顺从地侧过了头,进到车门里,我多么爱那只按着她的大手,也爱她柔顺的头发——我被这个动人的景象惊呆了。这是多么残酷,又多么快意啊!她进了那辆车,然后又把铐在一起的手从车窗里伸了出来。那双手像玉兰花苞,被一道冰冷的铁约束着……她在向我告别。她还是注意到了有我在场。手指轻轻地弹动着,好像在我脸上摩挲。我多么想拥有这样一双手啊。   41派出所——内——夜   小史说(故意羞辱地):你的手怎么了,要人家的手?让我看看你的手——伸过来!(拿着看了看,又摔下)你的手还行嘛。要别人的手干吗?   阿兰不语。   小史用刺耳、反嘲的腔调说:讲啊,我正听得上瘾呢!   阿兰继续不语。小史喝道:怎么了你,哑巴了?   阿兰:后来,我开始写小说。   小史: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你丫是个作家。你写些什么?   阿兰(自顾自地):经过了这一切,我不能不写作。但只能写一种伪造、屈辱、肉麻的生活。   小史:知道自己肉麻,还不错嘛。   阿兰(瞪着小史):你错了!不是我肉麻!是我写出的东西肉麻!   小史愣住。阿兰补充说:那些登在刊物上、报纸上的东西署着我的名字,虚假的爱情故事,男女颠倒的爱情诗……这不是我要写的东西!有朝一日,我要给自己写一本书。但是在此之前,我也要生活。不能在农场里呆一辈子……   小史:你丫真能绕——我操,听你说话真累。   阿兰变换了话题:几年前,我遇上了一个小学教师。   (此处也可考虑用些闪回,用画外的对话做衬托。)   小史:女的吗?   阿兰:男的。   小史(还带点火气):好!两样都搞。这个我喜欢。   阿兰:那时候我在圈里已经小有名气了。有一天,我心情特别好,我和蛮子、丽丽在街上走,碰上他了。他长得很漂亮,但我见过的漂亮的人太多了。其实,一见面他就打动了我。除了那种羞涩的神情,还有那双手。   小史:手很小,很白吧!   阿兰:不,又粗又大。从小干惯了粗活的人才有这样的手。以后,不管你再怎么打扮,这双手改不了啦。   小史:噢。你是说,不能和你的手比。   阿兰:是的,但正是这双手叫我兴奋不已。后来,那个男孩鼓起勇气走到我面前问:这儿的庄主是叫阿兰吧。我爱答不理地答道:你找他干啥。他说想认识认识。我说:你认识他干啥?你就认识我好了。我比他好多了。   小史:是吗?谁比谁好啊?   阿兰:蛮子和丽丽围着男孩起哄,让他请客才肯为他介绍阿兰。在饭馆里那些菜如果不是他来点,这辈子都没人吃。   小史:为什么?   阿兰:最难吃、又是最贵的菜。   小史:那他一定很有钱了。   阿兰:没钱。他家在农村,是个小学教师。(残酷地)我们吃掉了他半年的伙食费。其实,他早就知道我是阿兰。但是他要等我亲口告诉他。   小史:那倒是。不过,您也得拿拿架子,不能随便就告诉他。你告诉他了吗?   阿兰:我告诉他了。我们到他家去,骑车走在乡间小路上,在泥泞中间蜿蜒前行。   小史:很抒情啊。   阿兰:他的家也很破烂,他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他的卧室里一张木板床,四个床腿支在四个玻璃瓶上。他说,这样臭虫爬不上来。这是我见过的最寒酸的景象了。   小史:别这样说嘛,我也在村里待过的。   42小学教师的家——内——夜   阿兰的画外音:那间房子很窄,黄泥抹墙,中间悬了一个裸露的电灯泡。晚上,我趴在那张床上……   灯光下,阿兰裸体趴着。   春天很冷,屋里面都有雾气。那张床久无人睡,到处是浓厚的尘土味。在床的里侧,放着一块木板,板上放着一叠叠的笔记本、旧课本。你知道,农村人有敬惜字纸的老习惯。在封面破损的地方,还能看到里面的铅笔印,红墨水的批注……他在床下走动,我听到衣服挲挲的声音。还有轻轻的咳嗽声——他连喘气都不敢高声。他在观赏我呢,而我的身体,皮肤、肌肉,顺着他的目光紧张着。我在想象那双粗糙的大手放到我身上的感觉,想象那双大手顺着我两腿中间摸上来……后来,他脱掉了衣服,问我可不可以上来,声音都在打颤,但我一声都不吭……直到趴到了我身上,他才知道,我是如此的顺从。   43派出所——内——夜   小史厉声喝止道:够了!你恶心不恶心?   阿兰稍停,又低声开始:她现在也是这样顺从我。   小史:谁?   阿兰:公共汽车。她现在是我老婆。   44阿兰家——内——日   在床上,只有阿兰赤裸的上半身和公共汽车的头。阿兰把手伸入她头发里,反复抚弄后,把她的头往下压。她顺从着,毫无动作。这画面给人以她只有一颗头,而没有身子的印象。   阿兰的画外音:公共汽车也老了,脸上有了鱼尾纹。她的头发不再有光泽,但依旧柔顺。柔顺地贴在脸上,混进了嘴里。她不再清纯,不再亮丽,不再有清新的香气;但是更老练,更遇乱不惊,更从容不迫。她正在变成残花败柳……但是,我更爱她了。   阿兰躺在床上,下半身用被单盖着。公共汽车头发凌乱,上衣的衣襟敞开,乳罩被推了上去,裙子也揉皱了,浑身乱糟糟的。她坐起来,整理上衣,走出了画面。少顷又回来,在床头的梳妆台前坐下,对镜化妆。在整个过程里,她都是从容不迫的。   45派出所——内——夜   小史(被噎住了一会儿):你老婆的事我们管不着。   阿兰不语。   他愣了一会儿,很恼火,说:我操,就你这么乌七八糟,也算是个作家了?   阿兰不语。   小史接着说,想到一句是一句:我看你写东西,也不会把这些写上。写的是仁义道德,心里是男盗女娼!   阿兰又不语。   除了操人挨操,你丫脑子里还有点什么?   (阿兰在小史的羞辱中获得了动力。)   阿兰争辩道:你说得不对!   抬头遇到了小史的目光,又低下头:也对,也不对。   阿兰低着头说:生活里有些东西是改变不了的……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个主题,这是无法改变的。   小史:你丫的主题就是贱。   〔建议:在他面前,再次出现阿兰在窗外的镜头。〕   阿兰咬了一下嘴唇,然后接着说(语气平静):   这个公园里有一个常客,是易装癖。他总是戴一副太阳镜,假如不是看他那双青筋裸露的手,谁也看不出他是个男人。他和我们没有关系。他从来也不和我们做爱,我们也不想和他做爱。这就是说,他的主题和我们是不一样的。   46公园门口——外——日   易装癖从里面出来,后面跟了好几位公园的工人,手持扫帚等等,结成一团走着,显出一种撵他出去、扫地出门的架势。   阿兰的画外音:因为要上女厕所,所以他很招人讨厌。但是要进男厕所又太过扎眼……有一天我看到他从公园里出来……   47派出所——内——夜   小史猛地拉开抽屉,拿出易装癖的女装、头套等等给阿兰看。但阿兰继续喃喃地说道:   我看到他那张施了粉的脸,皮肉松弛,残妆破败,就像春天的污雪,眼晕已经融化了,黑水在脸上泛滥,一直流到嘴里。   小史怒吼道:够了!   阿兰继续喃喃地说:他从围观的人群中间走过,表情既像是哭,又像是笑;走到墙边,骑上自行车走了。而我一直在目送他。缠在破布条里,走在裙子里,遭人唾骂的,好像不是他,是我。   小史瞪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恶心不恶心?倒胃不倒胃?你真不知道羞耻吗?   (阿兰抬起头来和小史对视。阿兰比以前兴奋)   稍顿,阿兰又说:   小时候,我站着在母亲怀里吃奶。她在干活,对我的碍手碍脚已经显出了厌烦之色。最后钟响了,母亲放下活来,正色看着我。我放开,趴倒在地,爬回角落里去。缝纫机又单调地响了起来。我母亲说,你再腻歪,我叫警察把你捉了去。久而久之,我就开始纳闷,警察怎么还不来把我抓走。   48舞台——梦境——日   阿兰小时候坐在地上,用手把玩自己的生殖器,他母亲威胁说,要把它割去喂小狗。又说,这是耍流氓,要叫警察叔叔把他逮走。   最后,小阿兰反绑着双手坐在地上。   阿兰(画外):等待着一个威严的警察来抓我,这是我小时候最快乐的时光。   49派出所——内——夜   阿兰已经勃起了。   阿兰的画外音:   以后,我在公园里看到一个警察匆匆走过,这些故事就都结束了。他抓住了我,又放开了,所以我走了——我不能不接受他的好意,但是,我还要把自己交到他手上。   小史骤然起立,拖着椅子(下面有轮)朝阿兰奔去,嘴里也喃喃地说道:好!这回可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他带着按捺不住的兴奋奔到阿兰面前,放下椅子,亮出了手铐,而对方正带着渴望的神情立起,把左手几乎是伸到了铐子里,然后又把右手交过去,但小史说:不,转过身去。把他推转了过去,给他上了背铐。双方都很兴奋——阿兰觉得这一幕很煽情,小史则为准备揍他而兴奋,甚至没有介意阿兰的若干小动作(阿兰用脸和身体蹭了小史)。然后,小史又按他坐下,拉自己椅子坐在他对面,双手按在对方肩上,在伸手可及的距离内——但这又像是促膝谈心的态势。小史口气轻浮,有调戏、羞辱的意味,不真打。小史想要教育阿兰,但他不是个刽子手,所以只是羞辱,不是刑讯。毋庸讳言,这正是阿兰所深爱的情调。   小史:现在可以好好说说,你到底有什么毛病——我可以给你治。   然后,拍他嘴一下(近似嘴巴),作为开始的信号:讲啊。   阿兰深情地看小史,欲言而止(过于难以启齿)。   所以,小史又催促了一次(一个小嘴巴):讲。   最后,阿兰说的并不是他最想说的。   (此后,可用闪回加旁白,穿插拍击声)   阿兰:有一天,我在公园里注意到一位个子高高的、很帅的男人,他戴着墨镜,披着一件飘飘摇摇的风衣。我顺着风衣追去。转过胡同拐角,我几乎是撞到他怀里。他劈头揪着我说:你跟着我干吗。我说,我喜欢你。   小史给他一嘴巴:这么快就喜欢上了?   阿兰动情地看他一眼,自顾自说下去:   他放开我,仔细打量了我半天,然后说,跟我来吧。   我们俩到他家去了——他住在郊外小楼里,整个一座楼就住他一个人,房里空空荡荡,咳嗽一下都有回声,走在厚厚的地毯上,坐进软软的沙发里。他说:喝点什么吗?   小史又是一下:你傍上大款了?   阿兰:坐在那间房子里,闭着眼睛,听着轻轻的脚步声,循着他的气味,等待着他的拥抱、爱抚。   小史低头看看阿兰的裤子,凸起了一大块。又给他一下:在我面前要点脸,好吗?   阿兰:突然,他松开我,打了我一个耳光,打得很重。我惊呆了……   小史极顺手,又是一下:是这样的吗?   阿兰扬着脸,眼睛湿润,满脸都是红晕,但直视着小史:他指着床栏杆,让我趴下。他的声调把我吓坏了。我想逃,被他抓住了。他打我。最后,我趴在床栏上,他在我背后……我很疼,更害怕,想要挣脱。最后突然驯服了。快感像电击一样从后面通上来。假如不是这样,做爱又有什么意思呢?   小史又一下:噢!原来你是欠揍啊。   阿兰:穿好衣服后,他说,你可以走了。我说,我不走。他说,不走可以,有一个条件。我说,你对我做什么都可以。他说,真的吗?做什么都可以吗?……   (闪回到此完)   阿兰微笑着继续回味:   然后,他让我跪下,用黑布蒙上我的眼睛。第二次做爱,前胸贴在冰冷的茶几上。我听到解皮带扣的声音。皮带打在身上,一热一热地很煽情。说实话,感觉很不错。后来,胸前一阵剧痛——他用烟头烫我。这就稍微有点过分了。   小史:编得像真事似的!   撕开他的衬衣,在阿兰胸膛上,伤疤历历可见。   小史(震惊):我操!是真的呀!(稍顿)你抽什么风哪?   阿兰:我爱他。   小史瞠目结舌,冷场,然后小史驾椅退后,仔细打量阿兰,好像他很脏,说:你——丫——真——贱! wWw:xiaoshuotxt?nett-x-t_小_说天/堂 第67章 东宫西宫(电影文学剧本) (4)   阿兰(愤怒、冲动):这不是贱!不是贱!这是爱情!(严厉地)永远不许你再对我用这个贱字,听清楚了没有?   小史被阿兰的气势镇住,一时没有说出话来,然后自以为明白了,笑了起来。   小史:得了吧,哥儿们,装得和真事儿似的。还爱情呢。   阿兰极端痛苦的样子(因为不被理解)。   小史(推心置腹地):他玩你是给钱的吧?   阿兰痛苦地闭上眼睛(受辱感)。   小史(试探,口吻轻浮):你想换换口味?玩点新鲜的?玩点花活?   阿兰极端难受,如受电击。   小史:难道你真的欠揍?   阿兰不回答,表情绝望。   小史觉得头疼。忽然间他驱椅后退至桌旁,顺手闭灯,用帽檐遮面,打起盹来了。   50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拿着阿兰的书。   小史:那天晚上,我本想要给阿兰治治病。结果病没治好,倒把我弄糊涂了。   51梦幻,监狱——内   女贼坐在下面的稻草上,衙役蹲在她对面。   阿兰的画外音:那位衙役把女贼关在一间青白色的牢房里,这所房子是石块砌成的,墙壁刷得雪白;而靠墙的地面上铺着干草。这里有一种马厩的气氛,适合那些生来就贱的人所居。他把她带到墙边,让她坐下来,把她项上的锁链锁在墙上的铁环上,然后取来一副木。看到女贼惊恐的神色,他在她脚前俯下身来说,因为她的脚是美丽的,所以必须把它钉死在木里。于是,女贼把自己的脚腕放进了木头上半圆形的凹陷,让衙役用另一半盖上它,用钉子钉起来。她看着对方做这件事,心里快乐异常。而那位衙役嘴里含着方头钉子,尝着铁的滋味,把钉头锤进柔软的柳木板里。   后来,那位衙役又拿来了一副木枷,告诉她说,她的脖子和手也是美的,必须把它们钉起来。于是女贼的项上又多了一副木枷。然后,那位衙役就把铁链从她脖子上取了下来,走出门去,用这副铁链把木栅栏门锁上了。等到他走了以后,这个女贼长时间地打量这所石头房子。她站了起来,像一副张开的圆规一样在室内走动。这样,她不仅双手被约束,双腿也是敞开的。他可以随时占有她。也就是说,她完全准备就绪了。然后,她又回到草堆上去,艰难地整理着白衣服,等着下一次强暴。52梦幻,山坡——外——日   阿兰的画外音:后来,那个白衣女贼,被五花大绑,押上了一辆牛车,载到霏霏细雨里去。在这种绝望的处境之中,她就爱上了车上的刽子手。刽子手穿着黑色的皮衣,庄严、凝重,毫无表情(像个傻东西),所以爱上他,本不无奸邪之意。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一袭白衣之下,一切奸邪、淫荡,都被遗忘了,只剩下了纯洁、楚楚可怜,等等。在一袭白衣之下,她在体会她自己,并且在脖子上预感到刀锋的锐利。   那辆牛车颠簸到了山坡上,在草地上站住了,她和刽子手从车上下来,在草地上走,这好似是一场漫步,但这是一生里最后一次漫步。而刽子手把手握在了她被皮条紧绑住的手腕上,并且如影随形,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她被紧紧地握住,这种感觉也是好极了。她就这样被紧握着,一直到山坡上一个土坑面前才释放。这个坑很浅,而她也不喜欢一个很深的坑。这时候她投身到刽子手的怀里,并且在这一瞬间把她自己交了出去。   53场景同49   小史:其实,这是我们心里早就有的东西。不同的只是我总是那个衙役、那个刽子手,而他总是那个女贼。还有,他把这说了出来。   54派出所——内——夜   外面在下雨。室外的路灯亮着,有一块灯光照在阿兰脸上。   阿兰在黑地里说:死囚爱刽子手,女贼爱衙役,我们爱你们,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   小史似乎睡着了。但这话使他微微一动。   阿兰在喃喃低语:在这个公园里,华灯初上的时节,我总有一种幻象,仿佛有很多身材颀长的女人,身着黑色的衣裙,在草地上徘徊。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55梦幻——内   黑衣女人。   阿兰的画外音:在脚上,赤足穿着细带的皮凉鞋。脚腕上佩戴了一串粗糙的木珠。无光泽的珠子,细细的皮条,对于娇嫩的皮肤来说,异常的残酷。但这是我喜欢的唯一一种装饰。   那木珠是多边形的。   一警服男子(面目不清)朝黑衣女人走去(她就是阿兰),把手伸入她的头发,忽然残酷地握住,把她的头压向一边。她顺从地偏着头,举起手来,整理对方的衣领。在这只手腕上,也戴着木珠。   晚上,灯光在催促着,让我把自己交出去。如果再没有爱情,仿佛就太晚了。   56派出所——内——夜   雨更大了。阿兰语气强烈,想要压倒雨声:   有关这些,你为什么不问呢?   小史闭着眼睛,但是表情不轻松。很难相信他还睡着。   阿兰的声音又变得幽幽的了。   57梦幻——内   在耀眼的灯光下,黑衣女人卸下手上的木珠,交给警服男人。然后被上了背铐,在对方的挟持下前行。   阿兰的画外音:无须再说我是多么的顺从。   58舞台——梦——酒吧——夜   女阿兰被反铐着,坐在一个高脚凳子上,这里像个酒吧的模样,周围的人都是男人。有人用瓶子灌他酒。他用力吮吸着瓶口。   阿兰的画外音:有关你自己,你为什么不问呢?   倚在柜台上的警服男人。他就是小史。   阿兰的画外音:你需要什么?难道你什么都不需要吗?   59派出所——内——夜   在窗外射入的灯光里,小史紧皱眉头。   阿兰(语气强烈):我可以是仙女,也可以是荡妇,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我可以做任何事情。我可以是任何人。可以对我做任何事。但是你呢?难道你是死人吗?   灯亮,小史猛地站起来,猛冲到阿兰面前,手里拿着钥匙。阿兰把身子朝后倾,好像不希望小史给他打开手铐。   小史:你喜欢戴这个东西,自己买一个去,这个是公物。   阿兰站起来,两人挨得很近,阿兰相当明显地往小史怀里倒,小史把他往外推。   他毅然给阿兰打开手铐,指着门说:哥儿们,您爱哪去哪去,我这儿不留你!   60同上,门口   门外雨很大,像瓢泼一样。阿兰行至门口,停住,说:你看,在下雨。   小史犹豫很久,把目光转向别处。阿兰顺势回到屋里。   [建议:小史看雨。在模糊的雨幕上,出现了那扇玻璃窗。他打开了窗子,阿兰钻了进来。]   61派出所——夜   阿兰走到小史身边。   小史喃喃地说:你让我问你什么?   阿兰:我爱你。   小史像被电了一下,跳了起来,叫道:你丫说什么呢?   阿兰(更大声地):我爱你。   阿兰双手铐在一起,小史揪着领口把他拖出去,拉到水池前,用龙头冲水。然后又拖了回来,按在圆凳上,单手左右开弓扇他嘴巴。阿兰不断地呻吟,但极为亢奋。在圆凳上,他叉开了双腿,裤子里凸起很大一块。等到小史打得手累,甩起右手时,阿兰低头去吻小史拎他领子的手,并且说:我爱你。   小史赶紧把左手也撤了回来。   小史喘着气:你有什么毛病?   阿兰:我爱你。我的毛病就是我爱你。   然后又暧昧地笑着说:你再打我吧。   小史看看阿兰水淋淋的样子,又看看自己的手,不无惊恐之意地说:我打你干吗?   阿兰:再罚我蹲墙根吧。(欲起身)   小史看看墙根,说:这怎么成?   阿兰:让我到外面雨里去站着吧。   小史看雨:那也不成。   阿兰(着重,一字一顿地):那么,我爱你。   小史无奈,他颓唐地坐下了。   [建议:   小史: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阿兰:一见面我就认出来了。不然我会说这么多吗?你呢?   小史:刚才。(稍迟又补充)我真不想认出你来。   阿兰伸臂拥抱小史,后者带点嫌恶的神情接受了拥抱,马上又挣脱出来,指给阿兰凳子:坐。   然后,自己也坐下了。]   阿兰回到圆凳上,坐下,[建议:在他的面前,出现了男同学幼年时印满了草席花纹的脊背。]他举起并在一起的手,去摸小史茫然的脸,然后解开他的领口,手势极为轻柔。   62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拿着阿兰的书。   小史:那天夜里我真是精疲力尽了。   63梦幻,草房里   阿兰的画外音:有一天早上,那个衙役开门时,看到女贼睡在他家的门外。他不知她是怎样从刽子手那里逃走的,但是,他再也不能摆脱对她的爱。这已经是注定的了。于是,他只好用铁链把她锁在柱子上,用木枷住她的双足,继续占有她。   无歌词昆曲声起。   阿兰的画外音:晚上,特别是月圆之夜,他把她放开,享受她的一切,从双手开始。   64小史家房间——内——日   小史紧闭着眼睛:   阿兰的双手是多么温柔啊。   似乎那双手还在他的肩上。   65派出所——内——夜   小史面红耳赤,目光,完全是同性恋面容,而且喘息不定,他忽然瞪起眼来:你到底是男是女?   阿兰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说:我又何止是女的呢?   阿兰说自己是女的,声音里都带有女气。小史疑惑地看着他,忽然,带着点火气说:你是女的,就穿女人衣服!   猛地一拉抽屉,抽屉里全是易装癖的整套作案工具。他给阿兰打开手铐,怒气冲冲地走出去了。   66梦幻,草房里   此后,这位女贼就围绕着柱子生活,白天等待着他回来,他不在家里时,她就描眉画目,细致地打扮。等待着被占有,这是多么快乐啊。   67派出所——内——夜   阿兰在办公室里,走近那堆衣服,闻了一下,皱起鼻子来。显然,这些衣服气味不好。犹豫了一会,他终于拿起内衣来,套在身上,然后钻到连衣裙里去。   小史回来,踮起脚尖,从小窗口看到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阿兰)坐在桌前化妆。这个场面持续了很久,小史伸手去摸自己的小命根,那地方壮大起来了。因此他勇气倍增。   小史进了门,而阿兰还在专注地化妆,大有一种女为悦己者容的意思。过了好一阵子,阿兰转过身来。小史愣住了——阿兰异常的漂亮。   阿兰风华绝代,优雅地走了过来,跪在他的面前,用脸去贴他裤子下的凸起。过了一会儿,伸手去拉他裤子中间的拉锁。   小史的上半身。开头,他像外科大夫进了手术室那样,两手端在空中,显然是不敢触及一个陌生的女人。后来手就放下去,按住阿兰的头。警察小史仰面向天,喘息,欲仙欲死的样子。忽然,他面露惊惧之色向下看去,猛烈地抽搐,节奏分明。   阿兰站起来,和警察小史接吻。警察小史开头觉得他的嘴有点不洁,躲了几下,后来终于被阿兰的魅力征服了。热吻,法国式的深吻——两人眼里都有火花。   小史终于觉得有点不对劲了,把他推开一半,说:你到底是男是女?   阿兰(笑):这很重要吗?   小史愣住。   歌剧般的无歌词昆曲再次响起。   68派出所——内——夜   阿兰穿着女装,骑跨在小史的身上,后者坐在椅子上,这样就高了他半头;用他的假乳房直逼小史的面孔。此时,头套放在了一旁,他的妆也半残,头戴小史的帽子,双手插进小史的头发,奋力搅抖着。小史衣领敞开,气喘吁吁,大声呻吟。突然,小史面露惊恐之状,看着阿兰,猛烈地震动(射精的暗示——把精液射入这个堕落分子体内,颇为恐惧)。后来,阿兰把小史的头压在自己胸前,而小史顺从地把脸贴在他的胸上。   等到这件事结束以后,小史站了起来,他彻底地无力了。阿兰也站了起来。   阿兰给萎靡的小史戴上帽子,拉上他裤子的拉锁,俯身在他胸前,为他扣扣子,极为温柔。   69舞台——内   一根柱子上,铁链锁住的老年女贼。她坐在地上,状如雕塑。   阿兰的声音:那个女贼后来给衙役生了很多孩子,她的花容月貌终于过去,成了一个铁索套在脖子上的老婆子。此时,她的那一领白衣变成了脏污的碎片,她几乎是赤身裸体地坐在地上,浑身污垢,奶袋低垂,嘴唇像个老鲇鱼,肚皮上皮肉堆积了起来;而那些孩子就在身边嬉戏。在她手边,有一片残破的镜子。有时候,她拿起来照照自己。在震惊于自己的丑陋之余,也有如释重负之感。因为到了此时,她已经毫无剩余,被完全地占有了。   70派出所——外——日   天明时分,阿兰从派出所里出来,这时公园里只有几个打太极拳的老人。阿兰的脸上还有残妆,眼晕、口红等等。这些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他面带微笑,朝公园外面走去了。   派出所的外景。从一个窗口,小史正在往外看着。他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www/xiaoshuotxt/n e tt,xt,小,说天,堂 第68章 大学四年级 (1)   一   在大学里的第四年,以前空空荡荡的信箱忽然满了起来,我开始收到推销各种东西的邮寄广告:时装、皮衣、首饰、化妆品、成套的唱片、cd、ld、丛书、文库,等等。有些东西过去买不起,有些东西人家不卖给我们;现在这些东西我都有了,堆在双层床的顶上。到目前为止,我还没付过钱,全是赊购。它们不仅是商品,还是我已经长大的证明。有一样东西人家在努力推销,我还没有买,那就是公寓的入住权。我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再有一年,就要毕业,搬出学生宿舍,住进黑铁公寓。以前的事情未必值得记述,对我来说,大学的四年级是第一个值得记录的年度。   所有上过大学的人,都必须住在有营业执照的公寓里。据说公寓里特别好,别人想住都住不进去。假如你生在我们的时代,对这些想必已经耳熟能详,但你也可能生在后世,所以我要说给你知道——假如有样东西人人都说好,那它一定不好,这是一定之理。我有一个表哥,开着一所黑铁公寓。我和他说,想到公寓里看看。他说,我正要搬家,你就不用过来了。他正要搬进我们学校对面的旧仓库,正在那里装修房子。闲着没事时我常去看看,但装修公司的人不让我进去,说是这种地方不准学生来看。我说我是业主的表弟,表哥让我来看看工程质量,他们才让我进去了。   我表哥的公寓里地下铺着黑色的水磨石,四壁上涂着黑色的油漆。整个楼层黑得一塌糊涂,看起来倒是蛮别致的。地面和四壁都做好之后,在装修公司的泛光灯照耀之下,这地方像个夜里开放的溜冰场。但这地方想要住人的话,就得隔成房间才对。后来他们开始打隔断——水磨石地面上早就留好了地脚,他们在地脚上竖起了若干铁柱子,在铁柱子之间架起了铁栅栏,又在铁栅栏上涂上了黑漆。一面做这些事,一面往里面搬粗笨家具。等到这些活做好了之后,这地方倒像个动物园,放着很多关动物的笼子。和兽笼不同的是,每一间里都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有床,有桌子,这就让你不得不相信,这些笼子是给人住的:狮子老虎既不会坐抽水马桶,也不会坐椅子。我在滑溜溜的地面上走着,冷风刺着我的耳朵。时值冬日,北风在拆去了窗框的方洞中呼啸着。工人正把这些洞砌起来,此后这里会是一所没有窗户的房子,不点灯会伸手不见五指。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留着窗户。   我表哥的房子装修好了,他搬了过来,带着他的家具、杂物,还有六个房客。家具装在大卡车上,由搬家公司的人搬上楼去,房客装在一辆黑玻璃的面包车上,一直没有露面。那辆面包车窗子像黑铁公寓的窗子一样,装着铁栅栏,有个武装警卫坐在车里,还有几个站在了周围。等到一切都安顿好了,才把面包车的门打开,请房客们下车。原来这些房客都是女的。有两位有四十来岁,看上去像学校里的教授。有三位有三十来岁,看上去像学校里的讲师。还有一位只有二十多岁,像一个研究生,或者是高年级同学。大家都拖着沉重的脚镣,手里提着一个黑塑料垃圾袋,里面盛着换洗衣服,只有那个女孩没提塑料袋。她们从车上下来,顺着墙根站成了一排,等着我表哥清点人数。   我表哥搬家那天,北京城里刮着大风,天空被尘暴弄得灰蒙蒙的,照在地面上的阳光也变得惨白。有两位房客戴着花头巾,有三位房客戴着墨镜,其他人没有戴。我表哥说:老师们,搬家是好事情,大家高兴一点——这回的房子真不赖。但她们听了无动于衷,谁也不肯高兴。我想这是很自然的,披枷戴锁站在过往行人面前,谁也高兴不起来。我听说监狱里的犯人犯了错误时,就给他们戴上脚镣作为惩罚——这还是因为他们已经在监狱里,没别的地方可送了。我们不过是多读了几本书而已,又没招谁惹谁,干吗要戴这种东西。当然,给犯人戴的脚镣是生铁铸的,房客们戴的脚镣是不锈钢做的,样子非常的小巧别致。但它仍然是脚镣,不是别的东西。我表哥见我在发愣,就解释说:这不是搬家吗,万一跑丢一个就不好了——咱们平时不戴这种东西。我表哥像别的老北京一样,喜欢说“咱们”来套近乎,但我觉得他这个“咱们”十足虚伪,因为他没戴这种东西。   这些房客里有五个戴着手铐或者拇指铐——这后一种东西也非常的小巧,像两个连在一起的顶针,把两手的大拇指铐在了一起。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假如没有钥匙,不把大拇指砍掉是取不下来的,而把拇指砍掉了就会立刻成为残废。她们双手并在前面提着袋子,像动物园里的狗熊在作揖。我表哥又说:手铐出门时才戴,不是总戴着的。那个年轻的女孩倒是没戴手铐,双手被一条麂皮绳子反绑在了身后。她挺起胸膛,好像就要从容就义的样子。我表哥解释说:这位老师讨厌手铐,所以用根绳子。他还对我说,要是你将来讨厌手铐,或者对铁器过敏的话,也可以用根绳子——他是在和我说笑话。我听说癌症病房里的病人总拿死和别人开玩笑,已婚的女人和未婚的女人间总拿性来开玩笑。但我觉得这个笑话十足虚伪,因为他自己并没有用根绳子嘛。所有公寓的人肘弯都扣着一根铁环,被一根铁链串在一起,只有我表哥例外,这件事让人看着实在有气。   有句话我们经常听说: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而我正要变成一个知识分子,或者说,一个精英。以前我听到这里就满意了,现在不满意。现在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应该怎么对待这些精英。这些房客们都穿着郑重的秋季服装——呢子的上衣和裙子,这些衣服都是很贵的;脸上涂了很重的粉,嘴唇涂得鲜艳欲滴。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没有化妆。她穿着花格衬衫,袖子挽到肘上,那个扣住手臂的铁环被掩在袖子里。下襟束在腰带里,那条小牛皮的腰带好像是名牌。腿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脚下穿一双雪白的运动鞋。那条不锈钢的脚镣亮晶晶的,镣环扣在套着白袜子的脚腕上。背着手,姿势挺拔,四下张望着——她排在队尾。   混在这样一群人里,她非常抢眼,我不禁盯住了她。她的领口敞开着,露出了锁骨和一部分胸口,随着呼吸平缓地起伏着。后来她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她的小臂修长,手腕被黑色的皮条纠缠着。有时她握紧拳头,把双手往上举着,这样双臂就构成个w形;有时又把手放下来,平静地搭在对面的手臂上。与此同时,别的房客低着头,一动都不动。直到一切都安顿好了,我表哥才说:好,进去吧。房客们从黑铁公寓的前门鱼贯而入,像一伙被逮住的女贼。那个女孩走在最后,她在我脚上踩了一脚,说:小傻冒!看什么你?既然她说我是傻冒,想必我就是傻冒了,但她也该告诉我,我到底傻在哪里。我还想和她说几句,但她已经走过去了。电动的铁门哗啦啦地关上,把别人都挡在了门外。   我住的宿舍离学校的南墙很近,学校的南墙又和我表哥开的公寓很近,有一段南墙是砌锅炉的耐火砖砌的,黄碜碜的,看起来很古怪。墙下有窄窄的一条草坪,出了南墙就能看见,总没人浇水,但草还活着。草坪里种了一丛丛的月季,夏天草坪上满是西瓜皮。草坪前面是马路,过了马路就到了黑铁公寓门前。人们说,所有的聪明人都住在公寓里,住在公寓外面的人都不够聪明。聪明人被人像大蒜一样拴成一串,这件事却未必聪明。你知道的吧,这世界上最不幸的事就是:吃了千辛万苦,做成一件傻事情。   黑铁公寓是一座四四方方的混凝土城堡,从外面看起来是浅灰色的,但它名副其实,因为它里面非常的黑。在高高的天花板上,亮着一盏遥远的水银灯,照着这间宽大的房子,好像一座篮球馆内部的样子,但是这里没有篮球架子。从底层的中央乘升降机到达四楼,你会发现自己在十字交叉的通道的中心。每条通道通向一个窗子,窗子的大小刚够区别白天和黑夜。在通道两边,雕花的黑漆铁栏杆后面,就是黑铁公寓的房间——房间里的一切都一览无余,你怎么也不肯同意,像这样的小房间可以要那么多的房钱。但是人家也不需要你同意,他们径直把你推进其中的一间,然后你就得为这间房子付钱了。隆冬时节,黑铁公寓里面流动着透明的暖风,从铺在地面上的橡胶地毯上方流过,黑铁公寓里面一尘不染,多亏了有效的中央空调系统。这里有第一流的房间服务——一日三餐都有人从铁门上的送饭口送进来。从这个口子送进来的还有内衣和卫生纸、袋装茶和袋装咖啡——在动物园里,人们也是这样给笼养的猛兽送东西,只是不送袋装咖啡——住在这个笼子里,你大概也用不着别的东西。这个地方过去是座旧仓库,现在是黑铁公寓。打听了这所公寓的房钱之后,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黑铁公寓可真是够黑的。   经过深思熟虑,我在表哥那里打了一份工。大学四年级功课不忙,现在放寒假,我又需要钱。至于为什么要到表哥那里打工,我也说不清楚:深思熟虑的结果往往就是说不清楚。上工的头一天,我表哥说道:咱们这里什么都好,就是少了一样东西——他让我猜猜是什么。我想了半天没有想出来,他告诉我说:这里有七个房间,但只有六个房客,所以少了一个房客,空了一个房间。402室就是空着的。算数我是会的,但我没有注意过这件事。我倒注意到他说到空了一间房时看了我一眼,我马上就感到不舒服。他让我想想该怎么办,我又没想出来。他告诉我说:应该去买一个来。原来房客还可以买卖。这件事我不知道,想不出来也怪不得我啦。他打电话请人来替班,我们俩开车去了房客市场。这地方在中关村路口,食品商场二楼。最早是电脑市场,后来是股票交易所,现在卖人——什么能赚钱就卖什么,用我表哥的话说,什么牛逼这里就卖什么,这话把我逼入了两难境地。如果说房客,也就是社会的精英,是不够牛逼的货物,我没法同意,这等于说我也不够牛逼。但若说他们是牛逼的货物,我也不喜欢——谁也不愿被比作一个牛逼。   市场里熙熙攘攘,有很多摊位,每个摊位上都拴着好几个很牛逼的货物,穿着打扮和我表哥的房客搬家时差不多,但每人手里都有一把折扇,假如有人来问,就打开来遮着脸,隔着扇子和他说话——看起来像日本的艺妓。假如人成为商品,就应该遮着脸。   你未必去过那个房客市场,但你早晚是要去的:不是作为买主,而是作为货物。这间房子很高,没有天花板,在透光的塑料瓦中央有一个长方形的天窗。从底下看上去,天窗就像个亭子,或者说,像一道长廊。盯着它看得久了,脑海里还会冒出些木字边的中国字:“榭”、“枋”之类;这些建筑都是木头造的,但现在天然的木头很少了,这个天窗是角铁焊出来的。你正看得出神,忽然手上一阵冰凉,低头一看,眼前是一件黑皮夹克和一个秃头,他正把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放在你手腕上。当然,你是货物,对方是主顾。此时你如梦方醒,连忙用扇子把脸遮上。对方问道:你是干什么的?你要告诉他,是学中文的,除了从口袋里掏毕业证给他看,还要告诉他:我每月都有作品在刊物上发表。对方小声嘟囔道:这才几个钱哪。然后他后退半步,上上下下打量着你,摇摇头说:你该减减肥了。为了回答这种轻蔑,你要挺起胸膛,收紧肚皮,刷地把扇子一收,朗声说道:大家评评理,我这样子难道还算胖吗?有人给你鼓掌,都是卖主。有人嘘你,都是买主。有人一声不吭,都是货物。所有的货物都一声不吭,抬头看着天窗。   我表哥说,有些公寓的房客多房间少,有些公寓房客少房间多,互相之间需要调剂。这是合乎道理的,但此地交易的方法实在古怪。看好了货以后,把他带到市场中心的公平秤那里,卸掉了手铐脚镣,脱掉外衣和裤子,往磅上一站:论斤约,每斤一百块。不管秃顶大胖子还是苗条小姑娘,都是这个价钱——就算是卖肉,也该分个等级。要是有什么争论,也都围绕着分量。买主指着房客说道:早上你给他揣了不少吧?这是指早饭而言。卖主则说,甭管揣了多少,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这就是说,现在已经过了十点,早饭都消化了。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69章 大学四年级 (2)   我觉得这种买卖方法实在太笨,禁不住嘟囔了出来。我表哥听到了,就问我:照你看,应该怎么卖?我就提出了一个公式:用房客的收入乘一个权数,加他的预期寿命(这可以从他的健康状况估计出来)乘第二个权数,减掉他的消费。我表哥听了就说:扯淡。像你这么会算账,我都该进公寓,还开什么公寓呢……还是得论斤约!这话听得我目瞪口呆,因为它包含着精深的道理:有件事情你看着很笨,但别人都那么做,那就是因为不这么做就要倒霉——有这么一条,一切聪明与笨都要倒过来说。我表哥一点都不笨,甚至还可以说很精明——像这么精明的人却没有考上大学。也许这另有内情,但我不敢想下去了。   从理论上说,我表哥是个文盲。他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但所有的功课都是零分,既不识字又不会算数。像这样的人才能开公寓,因为他不会和房客串通一气。实际上没有比这更虚伪的事了:现在哪有文盲呢。就拿我表哥来说吧,他不仅会算数,而且三位以下的加减法心算起来比我还要快。他还有阅读的嗜好,床底下的纸箱子里放了那么大一堆话本小说。在市场上他看过了一个待售房客的文凭,回过头来问我:表弟,这个词是什么意思:a-n-t-h-r-o-p-o-l-o-g-y。气得我差点骂了出来:别装孙子了!你要是不认识这个词,这么长一个单词,怎么能拼得一个字母都不错呢?   我说表哥精明,还表现在他知道买大胖子不值。这种人不光是压秤,而且往往有一身的病,有时会犯心脏病,有时会中风。不管犯了哪种病,结果总是一样——用他的话来说,叫做“砸在手里了”。他专找苗条的人打听。终于找到了一个苗条小姑娘,看样子不超过四十公斤,明眸皓齿,虽瘦精神却旺盛,大概在三十年之内不会有砸在手里的问题。他很中意。一问职业,却是个画家。我表哥就嚷了起来:画家不要!都是穷光蛋,扔在街上都没人拣的!女孩很受打击,蹲在地下就哭起来了。我也蹲下去安慰她——她说自己毕业一年多了,每天都被牵出来卖,不得安生,也没法工作。要是今天再卖不出去,回去就自杀——但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当真的。她一眼就看出我不是个买主,就问我是学什么的。我说是学应用数学的。她说你没这个问题——专业好,人又瘦,会很好卖。想到自己好卖,稍微有点得意,过了一会,又连打几个寒噤。   一般以为,有学问的人聪明,必须把他们关进公寓里,没有学问的人比较笨,让他们在外面跑跑没有什么——这个看法是错误的。有学问的人往往很笨,没有学问的人反而很聪明。这是因为假如学问会给人带来好处,聪明人就不会不要它,或者有了学问也不让你知道。因为这个原故,黑铁公寓里的房客就是一伙傻瓜,但她们都认为公寓里有个比她们还大的傻瓜,那就是我。   每天早上我要从床上爬起来,送403室的房客去上班。这张床放在公寓的走廊里,紧贴403室。这位阿姨身材颀长,肤色黝黑,刚起床时头发乱糟糟地垂在脸两旁,像个印第安人。洗漱之后,她要把头发编成一根辫子。在我看来,这比任何一种发式都要麻烦。然后她又给脸化妆,这段时间也是非常的漫长。我还没有活到等女人的年龄,所以禁不住催促道:阿姨,能不能快一点?她答道:小表弟,不要急嘛。我要去上班。有两件事使我感到不快:第一,我不喜欢她强调自己要上班。在这所公寓里,只有她要上班,因为她是银行的职员。第二,我不喜欢她叫我表弟——我不是她的表弟。弄完了脸以后,她取出一叠衣服:外衣放在下面,内衣放在上面,都叠得整整齐齐,脱掉身上的梳妆袍,仔仔细细地穿戴起来——古代的武士上阵前披挂也没有她仔细。她穿的是一套暗色的男式西服,里面是薄薄的毛衣,所以显示出婀娜的曲线。我没看见她的大衣在哪里,看来她不准备穿大衣。今天外面在刮西北风,最高气温是零下10度。有句老话叫做“爱俏不穿棉,冻死不可怜”。我没有提醒她外面冷。既然是冻死不可怜,我可怜她干什么。   403室的阿姨终于穿戴整齐,戴上了耳环,隔着铁栅栏让我看“可以不可以”。我答道:很可以。就打开铁门走了进去,手里拿了一个黑色的公文箱。这回轮到我问她可以不可以。她叹了一口气,把手伸了过来——这不是公文箱,而是一种手铐的式样。我怀着暗藏的快意,把她的双手铐在皮箱的把手上。   北京的三环路两旁的人行道上有一些铁柱子,以前我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早上有些铁柱边上有人,一只手拿着一张报纸在看。此时北风正烈,会把报纸吹走。吹走了一份,他会从大衣口袋里拿出另一份。在旧报纸飞走之后,新报纸展开之前,你会看到他的一只手被铐在柱上的一个铁环里。这就是黑铁公寓的房客,在等上班的班车。我把403的房客带到过街天桥下,那里有一根铁柱子,是银行的班车站。此时我穿着一件破旧的蓝棉大衣,把头缩在领子里,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铁链和一把大锁来,说道:伸伸手,阿姨。只要她一伸手,我就可以把铁链从她腋下穿过去,往铁柱子上一套,把她锁在这里,然后我就可以回去睡懒觉——班车司机有开锁的钥匙。但是她不伸手,反而把双臂夹紧说:你陪陪我。我偏过头来,看着她,用很不讨人喜欢的口吻说道:为什么呀?这座天桥底下是个风口,别的地方刮着五级风,这里有七级。403的房客跺着脚,把双手缩在袖口里,往四下看看,忽然把嘴凑到我耳畔说道:我怕在这里碰上性骚扰。这倒是个使我不能推托的理由。我往四下看着,看到几团废报纸神速地呼呼飞过,没看到有人经过。现在没人不等于总没人,我不好意思就这么溜掉。   早上六点钟,黑铁公寓笼罩在一团黑暗的温暖里。虽然这里总是这么黑,但人的生物钟还在起作用,所有的房间里没有一丝声音,大家都在睡着。我睡在走廊的行军床上,被一阵刺耳的闹钟声吵醒,然后一盏雪亮的泛光灯直射我的面门。我像蝙蝠、像猫头鹰一样,讨厌这种突如其来的白光。403室的房客在白光下起身,脱下身上的睡袍,在卫生间里出出进进。我和她说过,换个红色的暗室灯就不会这么晃人。但她瞪着我看了好半天,然后说道:红灯怎么成?我要化妆。我要去上班,不化妆怎么成?我无话可说,只能眯着眼睛看她出出进进。她的样子当然无可挑剔,否则也不能在银行里做事。但我总觉得她小腹那里黑蓬蓬的一片,像生了一个大黑痣——起码那地方就难看得很。后来在马路边上,我心里一直想着那个大黑痣,对她的种种暗示就无动于衷——她在我身边不停地跳着脚,说道:冷啊,冷。我知道她的意思:她希望我把这件蓝色的破大衣解开,让她钻进来。但我不肯这么做:我不愿担上性骚扰的恶名。   早上七点钟,灰白色的街道变成了淡蓝色,路边楼房的墙壁出现了红色的光斑。这个红蓝两色的世界只有一个寓意,那就是冷。我从桥底下探出头去,看到天空明亮,空气透明。风在割我的脸。403室的房客转过身去躲避迎面来的风,她忽然叫道:你看。我转头看去,见到一个小个子,身穿一件破旧的军棉袄,双手揣在袖子里,从桥边走过。我没看到他的脸,只看到那一头乱发像板刷一样竖着。他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看来小时缺钙给了他一双o形腿。我想他是一个四川来北京打工的民工。开头我不知道她叫我看什么,后来想起了她说自己常在等车时遇到性骚扰——这就是她说的骚扰者吧。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说:别扯淡了,人家会骚扰你吗?   我表哥常常关照我说,要尊重房客。起初我觉得这种叮嘱是多此一举:我自己将来也是房客,我会不尊重自己吗?但后来发现这不是多此一举,在天桥底下403喋喋不休时,要不是想起了表哥的叮嘱,我早就出言顶撞了。她说到银行里的种种好处,不但发工资,还发东西:香水、唇膏、山美子牌的内衣(看来她穿在里面的就是山美子了,样子是有点怪,但她不说我是看不出来的),还发香烟,我表哥抽的骆驼牌香烟就是她们那里发的。这种烟是用土耳其烟草手卷的——我说我表哥这两天怎么满身的鸡屎味儿,原来是她祸害的。我不喜欢听到这些事,这可能是因为银行不雇数学家。   但我也不是冷酷无情之辈:听到她说话声发抖,我几次想把大衣脱下来替她披上,但马上又变了主意——她又说到那家银行是外资的,有不少外籍职员,也许有天嫁个外国人,就可以出国,不住公寓了。我不喜欢听到这些话,也许是因为我是个男人,不做变性手术没人肯娶我。到后来,我听到她牙齿在打架,已经在解大衣的纽扣,但这时班车开来了,这个善举就没有做成。班车紧贴着马路牙子停下,前门打开,戴太阳镜的司机低头看看外面,说道:啊哈,有人送啊。403马上就振作起来,一面往班车上爬,一面说道:可不是吗,我们管理员的表弟,在我们这里打工——那辆班车方头方脑,所有的窗口都钉了铁条,叫人想起了运生猪的车——在车门关上之前,她对我说:晚上早点来接我,别忘了。我答应了一声,心里却在想:我要是能把这事忘了才好呢。   我想把接403房客的事忘掉,但没有成功:我才22岁,忘不掉上课,忘不掉交作业,也忘不掉去考试,单把这件事忘掉,有点说不过去。但我磨磨蹭蹭,迟了二十分钟出门,我想这是说得过去的。走在路上我又在想心事,这就不可能走快。总而言之,走到天桥底下,天都快黑了。远远看到她抱着铁柱子站在那里。我表哥说:这种铐人的方式叫做恋人式,取人柱相亲相爱之意。但这种方式很不好,没给房客留任何的颜面:挺体面的人,当街搂根大柱子,算干什么的嘛。有些房客会想:你既不仁,我也不义——假如他身手敏捷,就会设法爬上柱子,从柱顶逃掉。当然他也没地方可去,最后还得回公寓,但先让你着一宿的急。403室的房客当然没有能力从柱顶逃掉,但这么铐着她也不好:天气这么冷,铁柱又没什么暖意。我赶紧脱掉大衣,走过去披在她背上,一面说:阿姨,我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一面在各个口袋里搜索公文箱的钥匙。此时天色已暗,桥底下更黑,看不到她的脸——能看见我也不敢看。她低声说道:你能帮我擦擦鼻子吗?我当然能。她鼻子下面有好长一溜清水鼻涕,三层手绢都挡不住寒意。我说:鼻涕够凉的。她哼了一声,听不清楚是哭还是笑。   晚上我陪403的房客回公寓,我走在她的身后。这也是表哥关照的:他说,你刚得罪了房客,千万别走在她的前面。在苍茫暮色中,她显得瘦小了很多,按说披上了一件棉大衣应该显得高大一些。走着走着,我觉得心里热辣辣的,禁不住说:刚才你碰到性骚扰了吗?她说道:刚才没有——从声调里听不出什么来。我又问:刚才没有什么时候有?她说:白天,在银行里。我说:那就不该怪人家民工。她叹口气说:是啊是啊。声音没精打采的。这可是少见的事,在所有的房客里,就数她总是精神抖擞。后来她跺起脚来,带着哭声说道:坏小子,还不快来暖暖我!她想让我钻进大衣,搂着她让她暖和一点。这件事也是我的日常工作。但我不肯去,还说:阿姨,这可是性骚扰。她终于哭了起来,说道:你干吗这么和我过不去?我不过是爱慕虚荣,没做什么坏事呀!   我表哥终于买到了中意的房客,但不是在市场上买的。但这件事说起来话就长了,暂时不必提起。寒假里,有一天下了雪。我表哥没在公寓里,他带房客散步去了。这本该是我的事情,但我回学校去听报告了。那天下午他在办公室里喝茶,看到401号的红灯亮了起来。红灯连闪了两下才熄灭了,这表示住户想要出去散步。此时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把脚从桌子上拿下来,穿上大头靴子,套上他的黑皮夹克,从办公室里出去,走到401门前,看到里面的女孩已经准备停当:她把头发束成了马尾辫,脸上化了淡妆,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紧身裤,脚上穿着长统皮靴——看来她已经知道外面在下雪。她手里拿了一个白信封。这间的管理员是个秃顶的彪形大汉,他从皮带上提起钥匙串,把铁门打开。此时那个女孩把信封塞到他上衣口袋里——信封里是小费。管理员说:用不着这样——然后又改口道:用不着现在给。但是钱已经给了。管理员看了一下这间房子:这里的每一样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矮床,床上罩着黑色的床罩,黑色的钢管椅子,黑色的终端台上,放着黑色的pc机——机器是关着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用不着他尽督促、管理之责。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0章 大学四年级 (3)   正如他平时常说的,401的房客最让人省心。桌面上还有一个黑色的磁杯子,里面盛着冒气的热咖啡。管理员建议道:先把咖啡喝了吧。那个女孩没有回答,只是面露不耐烦之色——这位房客虽让人省心,但是很高傲。于是他走向那张几乎看不见的黑皮沙发,叉开双腿坐了下来,然后那个女孩走到他面前,站到他两腿之间,然后转过身去,跪在地板上,把双手背到身后。管理员在牙缝里出了一口气,俯下身去,用手按住她的后脑,让她把头低得更低,直至面颊贴到冷冰冰的地板,然后从袖筒里掏出一根麂皮绳索,很熟练地把她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我说的这件事发生在黑铁时代,黑铁时代的人有很多怪癖。这位管理员像一位熟练的理发师在给女顾客洗发,一面缠绕着绳子,一面说:紧了说话啊。但那个女孩没有说话——看来松紧适中。等到捆绑完毕,他把她扶了起来,转过她的身子,左右端详了一番,看到脸上没有沾到土,头发也没有散乱,就从衣架上拿起黑色的斗篷,给她围在身上,系好了带子。随后他又看到墙上还挂有一顶黑色的女帽,就把它拿到手里,想要戴到她的头上。但那女孩摇了摇头,于是他又把帽子挂在墙上,然后打开了铁门,让她走在前面,两个人一起到漫天的大雪里去散步。   我在表哥的办公室里坐着时,桌面上的红灯也会亮起来。他已经告诉过我,红灯亮是房客要散步,还告诉了我应该怎样做。我站起身来说:表哥,我去。我表哥犹豫了一阵,在扶手椅里艰难地侧过了身子,从腰上解下了钥匙串,和袖筒里拿出的皮绳绕在一起扔给我说:对人家客气一点——最好叫声阿姨。这种关照是多余的,虽然她比我大不了几岁,我乐意叫她阿姨。我走到401室门外,里面的女孩瞪大了双眼看着我,大概没想到会是我。我开了铁门,走到她的面前说:阿姨,我表哥叫我替他。她又发了一会儿愣,然后叹了口气说:讨厌啊,你。就转过身来,把双手并在一起。我坐在终端椅上,用那根皮绳把她的手反绑起来。平时我的手是挺巧的,但那一回却变得笨手笨脚,捆了个乱七八糟,而且累得两只手都抽了筋。办好了这件事,我站起来,拿了斗篷,笨手笨脚地要给她围上,又被她喝斥了一句:笨蛋!你先把我的衣领竖起来!后来我把斗篷给她披上了,带她出了门,到外面的小公园里去散步——那是在初冬的早晨,天气干冷干冷的。大风把地面上吹得干干净净。至于天上,就不能这么说。每个树枝上都挂着一个被风撕碎了的白色塑料袋,看起来简直有点恶心。   401的房客想让我表哥带她去散步,不想让我带她去,我以为她是爱慕虚荣。对于女人来说,爱慕虚荣不算个毛病。我不会爱任何一个不爱慕虚荣的女人。那天晚上,403的房客,那位银行的职员,检讨说自己爱慕虚荣,我听了以后钻进了那件棉大衣,抱住她说:别哭了,阿姨。我喜欢你。她听了马上就破涕为笑,说道:坏小子,别撒谎了。我知道你喜欢谁。401的房客神态傲慢,姿势挺拔,我当然喜欢她,这是明摆着的事。403告诉我说,她是刚进来的,所以这个样子,过上一段时间就和大家一样了,但我不信。403知道我说喜欢她是撒谎,还是叫我搂着她,走完了到公寓的路。我对她没什么意思,但也喜欢搂着她。看来这个谎言很甜蜜。过去皇宫里宫女和太监谈恋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我和401室的女孩在公园里,她在长椅上坐下来不走了,我站在她面前,搓着手——我穿得单薄,感觉到冷了,尤其是耳朵上。就这么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道:你在这里干什么?我告诉她说:我在这里打工。她说:到哪儿打工不行,偏偏要来这里——真讨厌啊你。我说我在上大学四年级。她说:那又怎么样——口气很噎人。我说:照你看,我应该看都不来看看,径直就住进来?她说这是你的事,我怎么能知道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我说:你不喜欢我,所以就说我讨厌。要是我表哥你就不讨厌了。听了这话,她皱起眉头来说:混账!然后又说:谁告诉你的?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还用人告诉?她发了一会愣,然后对我说:你坐下吧。我在她身边坐下来。她接着发愣。又过了一会儿,她说:要是你乐意,不妨搂着我。我就搂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这不算性骚扰吧。她笑了起来,说道:油嘴滑舌,讨厌啊你。然后把头放在我肩上了。   我在表哥这里打工,他给我一本公寓员工守则。那上面第一条就是:禁止对房客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但所有的人都没把这一条当回事。人都被看起来了,还说什么不准骚扰,简直是胡扯。要是公寓里换两个女的来看管,这些房客肯定要造反,因为她们不是同性恋者。这个小公园本是管理员和房客散步的场所,她不把头靠在我肩上,反倒显得不自然。她在我肩上伸直了脖子,说了一声:不准讨厌啊!就把眼睛闭上了。以后我就成了她打盹的枕头。因为我喜欢她,就心甘情愿地被枕着,肩膀压麻了也没说什么。   黑铁公寓的管理员终身生活在皮革的臭味里,他们必须赤膊穿皮衣,请不要以为这是种好受的滋味。我就不肯这样穿衣服——到了热天要起痱子,冬天衣服里又是冷冰冰的。假如他是男人,就必须是条彪形大汉,脸相还要凶恶。像这样一位管理员在雪天带着401小姐在公园里散步,此时天上降落的雪和米粒相似,有时大块的雪还会从杉树枝上跌落下来。公园里空无一人,他跟在小姐身后从松软的雪层中走过,同时在心疼脚上的皮鞋。小姐在一棵树前站住了,他也趁机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就在此时,她转过身来,径直走到他面前说:我也想吸一支烟。此时他面临着抉择:他可以说,不要吸烟,吸烟对身体没好处。他还可以不回答径直走开,这些都是管理员对待房客的方法。但他从烟盒里取出一支揉皱的骆驼牌香烟递了过去。小姐笑了一下,说道:谢谢,我想抽自己的,在斗篷里面的口袋里。管理员把自己的烟收了起来,俯身撩开她的斗篷到里面找香烟。   这件斗篷的里面异常的深,他在里面翻来覆去,终于找到了一盒红色的硬壳坤烟,从中取出一支放进嘴里,然后把烟盒放回口袋里,为小姐整理好斗篷,系好颈下的带子。把一切都整理好之后,他取出自己的打火机,点燃了这支香烟,吸进了一口带有荷花苦涩味的烟——这种味道使他联想到女人阴部的气味,所以他不喜欢这种烟。他把这口烟全都喷了出来,然后很熟练地把香烟掉过头去,放到小姐嘴里——此时他细心地关照了一声:用牙咬住,不然会掉的。而小姐也闷声说了声谢谢。她转过身去,在公园里继续漫步,直到天色变暗她感到心满意足时,才回到黑铁公寓。她很喜欢今天的雪——可惜的是,不是每天都下雪。管理员跟在她的身后,他的时间也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在内心深处,他感到无奈。但他知道,必须理解房客,尤其是在这天地一色的天气里。外面一片洁白,你却待在漆黑的屋子里,这种处境让人想到失去了的自由,因而变得心痒难熬。你不能光想着收房钱,有时也要迁就一下房客的心境——管理员就是这么想的。他还想道:好在不是每天都下雪。这件事发生在雪天,这个管理员是我的表哥。   从前,有位二十三岁的女孩子,一个有才华的音乐家,收到一纸通知,说她已被判定为专门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因此她必须搬入一家领有执照的公寓,享受保护性的居住。乍一拿到这纸通知,她像别人一样感到天旋地转,还觉得世界末日已经来临;或者说,像从医生那里知道自己得了癌。但她很快又镇定了下来。她也像别人一样,注意到通知末尾那一行字:在二十天之内,她拥有选择住入哪家公寓的权利;过了二十天,当局就要替她行使这种权利,代她指派一个公寓,这样的公寓必然又贵又不好。所以她也像别人一样匆忙地利用了这个权利——把京城里每一家公寓都看了一个遍。实际上,要选择一个终生居住的地方,二十天是根本不够的。   但她也和别人一样,对自己最后选定的地方深感满意——这主要是因为,她不满意也搬不出去,除非她住的公寓赔钱,把她卖给别的公寓。她住的这家公寓实际上只有一个管理员,此人同时又是经理、主要股东、法人代表,等等;中等身材,长得很结实,头顶光秃秃,粗糙的脸上有很多面疱留下的疤痕。起初她很害怕此人的模样,后来就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但也不一定是真的爱上了。到了雪天,她要请他带她出去散步……如你所知,这个女孩住在我表哥公寓的401室里,这个管理员就是我的表哥。他身上有股鱼腥味,脸相凶恶,主要是因为他的眉毛很浓。我和我表哥都是自由的,但他将要自由下去,我却自由不了多久了。这是很大的区别。想起了这件事,我就会觉得万念俱灰,找个借口不去上班。下雪那天我该在公寓里,但我扯谎说学校里有事,就没有去。   除了我们学校对面的公寓和我表哥这样的管理员,黑铁公寓和管理员还有别的模样。比方说,有这样的公寓:从正面的大铁门进来时,身后照进来灰色的天光,你可以看清眼前是一大片四四方方的空场,地上满是尘土、旧玻璃、陈年发黄的废纸,还有大片干涸了的水渍,堆放着拆成了木板的包装木箱,靠墙的地方有些粗铁条焊成的小笼子,看起来和马戏团用来搬运狮子老虎的笼子没什么两样。隔着铁栅栏,可以看见里面放着大大小小的包装木箱,有些小木箱上放着棉垫子,这就是椅子,有些中等木箱上放着蛇形管工作台灯,这就是桌子。有人坐在这样的椅子上,从嘴里呵出热气,去温暖手上的冻疮。还有个大木箱铺着肮脏的棉门帘子,在门帘下面露出发黄的旧报纸,这就是你睡觉的床。被推进一间空置的笼子里时,假如发现角落里有干硬的陈年老屎,你千万不要感到诧异。等到电动的大铁门隆隆关上时,头顶那些蒙满了尘土的天窗玻璃继续透入半透明的光线,这地方原来是旧车间,现在是黑铁公寓。所以这个故事又可以重新讲述如下:   当办公室里的红灯亮起来时,管理员把腿从桌子上拿了下来。她拿出一面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这张脸的上半部盖着一层绿色的刘海,嘴唇涂得乌黑。她对自己的样子感到满意,就放下小镜子,披上黑皮上衣,从办公室里走了出去。她在走廊上歪歪斜斜地走着,弄出很大的声音,来到401室的门外,哗啦啦地打开铁门,大声大气地问道:要干什么?这就使待在里面的人几乎不敢说自己要干什么。此人是个肤色苍白的秃顶的大汉,低头看着自己的鼻子,唯唯诺诺地说道,想出去散步。那女孩说道:讨厌。从自己腰带上解下一副手铐放在桌子上说:自己戴上。然后就一头闯到卫生间里去了。   于是他就像戴手表一样,很仔细地自己把手铐戴在手腕上,然后瞪着大眼看卫生间敞开的大门——门里伸出两只穿着皮靴的脚,还能听到一种湍急细流的响声。这个男人按捺着心跳,等着他的管理员。在黑铁公寓里,管理员总是人们关注的中心,哪怕她正坐在马桶上撒尿……她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面系黑色皮裤上的腰带,一面喘着粗气,端详着面前的男人。后来,她从衣架上拿下一件黑色的长袍,像用包装袋套住一台高大的仪器,把他罩在袍里(这件长袍没有袖子,只有两个伸出手来的口子,但已经缝死了),用黑布的头罩把他的头套住,只留下一双眼睛在外,就像伊斯兰国家的妇女,这样带他出去散步。上述两个故事发生在同一时间,但地点稍有不同——黑铁时代有不止一所黑铁公寓。有些人必须住在黑铁公寓里,因为他们太聪明。这个男人像一个会行走的黑布口袋一样跟在绿头发的管理员身后。他爱她,依恋她,因为她是自由的。   我们学校对面原来是一片工业区,现在破败了,长满了荒草。有很多厂房、仓库,现在都空着。原来人们也没发现这些房子有什么用场,后来他们发现这里可以办公寓。短短几个月,有好几家黑铁公寓搬了进来,眼看这里要成为一个公寓区。下午时分,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有两对人从不同的大门出来。一对是我表哥,带着401的房客,他们往西面走了。穿过一片平房区,走过一座久已废弃的铁路桥,运河对面有个小公园。还有一对往东面走,这条路的尽头有条竖着的街,那条街叫做市场街,街上有个农贸市场——往那个方向走比较热闹。那个绿头发管理员我认识,最早时她在我们学校食堂里卖饭,后来有一阵子她在农贸市场上摆烟摊;连账都算不清楚,而且喜欢说个“操”字。我也认识那个秃头——他在市场街上修过手表。和别的修手表的不同,他不是浙江人,而是本地人。这个人说话文质彬彬,不像个手艺人。他还托我到学校书店里买过书,买的什么我已经忘了。401的女孩走在我表哥前面,姿势挺拔;秃头跟在绿头发的身后,弓着腰。我从窗内看着,不停地擦去窗上的呵气。玻璃上有一大片水,后来留下了一片白蒙蒙的污渍,和白内障病人的眼珠很相似。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1章 大学四年级 (4)   六   绿头发的女管理员总用手指挖鼻孔,除了其状不雅,还会使手指甲开裂。她走起路来就像一个醉汉一样东歪西倒,说话声音粗哑,但是她很温柔。401的房客,那条秃顶大汉和她出去散步,在街道上走了一会,就说:咱们到啤酒馆去坐一会吧——我请你。那个女孩想了想说:好吧——下回我请你——其实不管谁要请谁,都没有下一次了。于是他们来到一家熟识的啤酒馆,在一个僻静的包厢座里并肩坐下,要了两升啤酒,把头发染绿的管理员抬头看了看,没有人在注意他们,就撩起他的风帽,把啤酒杯端到他嘴前喂给他喝。桌子上有一碟花生米她一粒粒地拣给他吃,还说:小心点,别咬了我的手。假如驯兽员养了一只海狮,她就会这样喂它东西吃,也会关照海狮别咬她的手——驯兽员对海狮就是这样温柔。此时啤酒馆里静悄悄,好像没有几个人,但这只是一种假相。啤酒馆里其实有很多人。   忽然之间,一伙大汉好像从地里冒了出来,拥到了桌前,用一根裹着胶皮的钢筋棍子把染绿了头发的管理员打晕,架起了穿黑袍的房客就走。后者是一条彪形大汉,但因为双手被铐住,无力抵抗。他能做的只是努力回头看倒在地上的女孩,但架住他的那些人说:快走吧,没你的事——她死不了的。他轻声答道:我知道。但又问了一句:你们不会把她打坏吧?她会不会得脑震荡?对后一个问题,劫人的人回答说:不知道。与此同时,他在别人的挟持之下飞奔着——这地方和黑铁公寓很近,被人撵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当天晚上,他就被卖掉了——请不要从字面上理解这件事。办公寓的希望有房客,而假如没有什么政策上的变化,房客就不会增多。所以就有了这样的事:有些人把某家公寓的房客劫走,介绍给另外一家——当然,这是要收钱的。这些人被叫做房客贩子。菜贩是蔬菜的来源,正如房客贩子是房客的来源。买卖房客只是改变他的住址,这和买卖人口是两回事。   劫走了秃头的房客贩子们把他拖到农贸市场附近,塞进一辆小四轮拖拉机的拖车里,在他身上盖了一床肮脏的棉门帘——这样这辆拖拉机就像一辆运菜的车,而他就像一堆容易冻坏、必须盖上的蔬菜。在拖拉机开走之前,人家又把棉被撩开,很客气地问道:先生先生(大家都知道,住公寓的都是有文化的人),嘴里要不要塞东西?秃头想了一下,皱起眉头来说:不用塞——我不叫唤。就把头缩回棉被之下了。棉被下面虽然暖和,但有一大堆白菜。房客贩子们尊重被劫者的意见,就没有塞他的嘴。贩子们只对管理员坏,对房客是很好的。与此同时,绿头发的管理员在地上醒了过来,感到头很晕。她看到自己的房客不见了,就赶紧回去叫人,去追那些房客贩子。此时她的样子不大好看,满头满脸都是血。后来才知道,她的后脑勺上打了一个大包,很久都不能平躺着睡觉。   我说过,我请这个秃头修过表,他还托我买过书。后来才发现,他还是我的老校友。他读的也是数学系,只比我高六级。但他没有念到毕业,念到大三时,说是得了神经衰弱跟不上功课,就退学了,躲在市场街上修手表。和他同年的学生一个个都进了黑铁公寓,他还在修手表。看到我到市场街上来,戴着大学的校徽趾高气扬的样子,他心里免不了要暗自得意,还觉得我是望乡台上唱山歌,一个不知死的鬼。直到后来他被办事处的人堵在修表亭子里,人家拿出一纸公文,告诉他说:根据新规定,你读过三年大学,也算个知识分子,应该住进公寓里。当时他还很不虚心,对来人大叫大嚷说:不该有新规定。此人身体健壮,躲在亭子里负隅顽抗,别人拿他也没什么办法。直到那个绿头发的女孩拿出一样东西给他看,并且说道:你想跟我们走呢,还是想被它在头上敲一下,然后再被我们拖走?那东西是根铁管子,有一头套着浇花的胶皮管子,很有分量,足可以把人打晕过去。秃头被她说服,跟他们走了,来到了办事处办的公寓里。他很感激她,因为她也可以不说服,径直就来打他一下。后来就是她管着他,所以他对她百依百顺,很有感情——这些事情都是后来这秃头亲口告诉我的。   天黑以后,401室的小姐和管理员乘电梯回到自己的楼层,他把她带进自己的办公室,为她解去斗篷,忽然把她推倒在办公桌上。如前所述,她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无法支撑身体,这下几乎把脸磕破。管理员一手握住她脑后的马尾辫,另一只手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大剪子,嚓嚓几剪,就把她的长发剪短,剪得乱蓬蓬地像一个鸟窝。这意外的暴力早把女孩吓呆了。假如管理员的剪子停不住,就会把耳朵剪掉。她赶紧呜咽着说道:知道,我在衣服里藏了烟。管理员更加心平气和地问道:烟应该放在哪里?女孩说,应该放在办公室,要抽时出来抽。   管理员说:看来你知道自己犯的错误,这就省得我费嘴了——还有一条,你最好别抽烟。这样身体会好。说完了这些话,他把女孩带了出去,带到楼层中央的十字路口,这里有个矮矮的圆笼子,看上去像个字纸篓。管理员打开了笼子上面的锁,把女孩塞了进去。她在里面蜷着身子,就像母体里面的婴儿。管理员把笼门锁上——这是一把定时锁,和银行金库用的相仿——管理员说,等到锁开了,你自己出来,到办公室里找我,看看该拿你怎么办——说完就走了。剩下那个犯错误的女孩,在笼子里尽量坐直,等着面颊上的泪自己干掉,等着笼门上的锁自己打开。在黑铁时代,人们总是在等待着什么。   在黑铁公寓,女孩缩在笼子里,已经睡着了,又被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惊醒。一伙穿黑色皮衣的人拖来一个裹在黑布长袍里的男人。那个女孩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是闻到了他的气味,并且嗅出了他是一个男人。住在黑铁公寓的人嗅觉都很灵敏。他们把这个人拉进了402室——那间房子原来是空着的,把他推倒在床上,然后出来锁上了门。此人从床上挣扎起来,追到门口来,从袍袖里伸出双手来说:你们先把我的手铐打开了啊。那伙人里为首的转了回来,看看他戴着手铐的手,态度很好地说道:你先忍忍,明天早上我们找锁匠——你还有张合同要签。然后他们都走开了。   新来的人撩开长袍上的风帽,甩掉头发上的白菜叶子,环顾四周。这地方和他以前住的地方相仿:高高的天花板上悬着一盏水银灯,照着黑铁的笼子,唯一不同的是眼前有个圆形的小笼子,其状像鸟笼,里面有个女孩,双手反剪着缩成一团。他朝她笑了笑说:hi——这是什么地方?女孩答道:这里是黑铁公寓——你住的是402室。那男人苦笑着说,还是黑铁公寓,只是从401搬到了402——这倒不足为怪。生在黑铁时代,不住在黑铁公寓,还想住在哪里?又过了一会,那女孩忽然想表示一下礼貌,就说:hi——我就住在401。我们是邻居。现在她有了个男人做邻居,但是并不开心。   因为她觉得此人身上的气味不好,是一股铁腥气。她皱了一下鼻子,那男人马上就察觉了。他道歉说:不好意思,我身上味不好。不能怪我——我们那里几个月洗不了一次澡。女孩说:这里好多了。卫生间里可以洗淋浴。那个男人走进卫生间,发现果然如此,而且喷头里流出的还是热水。虽然如此,这里还是黑铁公寓,说不上哪儿比哪儿更好。而且他还戴着手铐,根本不能洗澡。他又走回门边,看看对面笼子里的女孩,清清嗓子说道:想不想聊聊?女孩把头扭开,轻声说道:还怕以后没得聊——别聊了吧。谁也不想被装在一个笼子里,反剪着双手和别人聊天。但她马上又改变了主意,把头转回来说:好啊,聊吧。但是,在黑铁公寓里又能聊些什么呢。   对于以上事件,我还可以补上几句:下雪那天傍晚,有人在街东头的啤酒馆里打翻了一个管理员,劫走了一个房客,装在拖拉机上,转了一圈转到街西口,把他卖给了我表哥——此时我在场,因为房客贩子在门口用对讲机和他谈生意时,我表哥打电话叫我过去,还让我带着点家伙:和房客贩子打交道,谨慎一点可不是多余。于是我到了公寓外面,后腰上别着一把黑市上买来的钢珠手枪,站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我表哥见我来到,就把门打开,让那帮人进来,上了楼,把劫来的人送进房间,然后给了他们钱,让他们出去。在此期间我一直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这种一前一后的架势给他们一定程度的威慑。等到把这帮人打发出了门,我表哥对我说:干得不坏。我们表兄弟俩就到办公室里去喝咖啡。   又过了不一会儿,原主,也就是那个绿头发的女孩,给我表哥打电话,说她那里丢了一个人。我表哥说,这个人在我这里,但是我花了钱。对方也就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她又问:那帮劫人的家伙是什么样子?我表哥说:四个人,穿蓝色的旧工作服,开一辆“冀”字头的小四轮拖拉机,往京石路上走了。对方说:谢谢,欠你一个情。就把电话挂上了。我表哥也把电话挂上。我想这四个人要糟了。绿头发的那伙人肯定要开着卡车去追。拖拉机跑不过汽车,追上他们肯定要倒大霉——后来京石路边上就翻了一辆拖拉机,烧得黑漆漆的。   车厢里散放着四具黄碜碜的骨头架子,上面一点肉都没剩,像啃过了一样——也不知怎么烧得那么干净。我表哥知道了以后,对我说:该!就该这么整。让他们知道知道,在河北撒野成,北京容不得他们撒野。后来才知道,北京城里常能见到外地来的房客贩子,开着小四轮拖拉机、农用汽车,还有各种可怕的交通工具来推销他们的货色。公寓管理员、警方等有关人士完全知道他们是些贼,到京城来销赃,但只要他们不在本地犯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因为北京是文化城,需要他们贩来的货物。把外地的知识分子贩到北京,对此地的繁荣有益。但假若他们敢在此地作案,就对他们毫不客气——一定要让他们知道,在京城作案是死路一条。那些骨头架子知道了这些没有,却没法问了。   过了漫长的一刻,也许已经到了早晨吧,管理员来到402室,带来了一纸合同。秃顶的男人双手接住那张纸,眯起眼来凑近了瞧了一会,说道:看不见——我没戴眼镜。别人告诉他说:看不见没关系,你先签了吧,有什么问题以后还可以修改——这种话总是在骗人时说的。被骗的人知道这一点,但没说什么,乖乖地签了字。等到管理员走开时,他对笼子里的女孩说:这里好像不错——起码还肯骗骗我。那个女孩没有回答,只是歪着头。那男人关切地说:你哪里不好?女孩转过头来,想了一会儿,终于直言不讳地说道:我憋了尿!那个秃顶男人就去按了铃。管理员来了以后,问明了情况,把笼子打开,把女孩放了出来,解开她的双手,让她进了卫生间。她方便以后,重新化了妆,换了一件衣服,跪在地下,被反绑好双手,然后又钻进了那个鸟笼子——等到管理员吹着口哨走远之后,她抱怨了一句道:都是你多事——这回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了!   有关我就要失去自由这件事,我表哥告诫我说:你别太拿它当回事。我觉得他说得太轻巧。我表哥这么想得开,他怎么不进公寓里当个房客?听了这话,他说:我不是想住都住不进去吗?这又是一句气人的话。我听了以后不想理他,但他还要理我,说道:表弟,处在你这种地位,想把自己气死是很容易的。他说的也有道理。我想了想,强把心头的火气散去——虽然我也知道,这最后一句话也是在气我,但我只好听他的劝。与此同时,被关在鸟笼子里的女孩终于等到了那激动人心的一瞬:笼门上的定时锁咔的一声,门自己敞开了。她挪动着坐麻了的肢体,从笼子里艰难地钻了出来。能够离开这座小笼子还不是激动人心的原因——离开了小笼子还要走进大笼子——激动人心的是她总算是等到了什么。此时大概是午夜。在灰蒙蒙的水银灯光下,她朝前走去,一直来到了办公室门前。这扇门是开着的,她用肩膀推开门走了进去。管理员仰坐在扶手椅上,脚跷在桌面上。这张桌子是黑色的终端台,和她自己房间里那张一模一样。这间房子里还有一些黑色的钢木家具,和她自己房间里的也是一模一样,但这里明亮一些。 ww 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2章 大学四年级 (5)   管理员把腿从桌上拿下来,说道:到时间了?那女孩点点头,走上前来,转过身去,让他解开捆在手腕上的麂皮绳子。如你所知,绳扣过了夜,变得异常的结实,根本解不开。管理员把女孩拉近了一些,但绳扣还是解不开。他伸开了大腿,让女孩坐在他的腿上,女孩就坐下了,坐得笔直,就如一位淑女坐在抽水马桶上,身上散发着荷花的苦涩味儿。这种气味使管理员感到一定程度的兴奋,他用一只手解绳扣,另一只手绕过了她的腰,从衬衣下面伸了上去,伸向她形状精致的乳房——她的皮肤逐渐变得粗糙了,很快出现了粟米状的颗粒,不言而喻,那是一些鸡皮疙瘩。管理员把手抽了出来,问道:你讨厌我?那女孩轻声答道:不讨厌,但我害怕你。管理员说:这就好。害怕我是应该的,讨厌我就不好了。他还给她把衣服整理好。不管怎么说吧,绳扣总是解不开的。最后管理员拿起一把大剪刀,嚓的一声把绳子剪断了。女孩马上站了起来,揉着自己的手腕。管理员说道:回去吧——你的房门是开着的。进去以后把它撞上。女孩向房门走去——猛然转过身来说道:你可以去再买根绳子——记在我的账上——还有,我对新来的房客宣传过你的公寓了。   管理员确实对房客们说过,你们都是老房客了,有新房客来时,多宣传宣传咱们这里的好处。401的女孩照他的嘱咐办了——我们说过,她告诉秃头说,这里有热水。但他不喜欢她说话的方式。“我宣传过你的公寓了”,这样太直露。他喜欢大家把房客和管理员的关系理解为一种合作关系,但是谁也不肯这样理解这种关系。他还希望房客不要说“你的公寓”,而要说“我们的公寓”。他在每个笼子里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请勿乱抛碎纸,爱护你自己的家。但房客都把牌子扣过来挂着。我表哥虽然不高兴,拿他们也没辙。后来,他把牌子都摘掉了。   我表哥告诉我说,他喜欢女房客,女孩管着省心。他的房客都是些女孩,管起来是省心,可惜她们收入有限:有的是教师,有的是艺术家,没人挣大钱。开公寓的收入除了房钱,还可以按一定的比例从房客的收入里收取管理费,这一算我表哥就很亏了。后来有了这个秃头,我表哥就赚了。这家伙在网络上开了家软件公司,我表哥听了就说:在网络上开公司——很牛逼呀你。秃头很谦虚地说道:很一般——不牛逼,不牛逼。但是一查他的账,发现确实牛逼。表哥倒没收他什么管理费,只是请他做自己的合伙人,把他的全部钱、还有全部收入都拿来入了股。秃头也无话可说:反正住在公寓里,要钱也没什么用处。我表哥还说,你要钱时管我要。那秃头也没管他要过。连网络的月费都不管他要,这一点实属可疑。表哥对我说,看来秃头有私设的小金库。这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狡猾,要是我在表哥这里住,也要私设小金库。   这个秃头最早住过的公寓设在一座放蔬菜的土库里。这座土库在北京西面的一条运河边上,那时有道高高的土岭,有人说是元大都时代遗下的土城。不管是不是吧,那土岭的土质异常的坚硬。土库挖在光秃秃的土台里,土台周围有几小片菜地,一片乱糟糟的小树林,再远处才是新建的高层建筑。总而言之,那是都市里很难得的一片荒凉地方。夏天的傍晚,那位后来染绿了头发的管理员会走进土库去找那个秃头,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铁链子,打开铁笼的门,把铁链套在他脖子上说:走,秃头,陪我去游泳。此时秃头可能在干各种各样的事情:在台灯下修手表(有一段时间他靠修手表来挣公寓的房钱),看编程序的书,或者是用最便宜的线路板拼凑一台pc机——不管在干什么吧,他马上要扔下手中的事情跟她走,否则就会被链子勒死。管理员身上穿着花花绿绿的尼龙游泳衣,手里拿着塑料垫子、浴巾、消闲的妇女杂志,很快她就把这些东西随地抛撒,而秃头不等东西落地都一一接住,捧在手里。这位管理员对房客性别的看法和表哥完全相反,她说:我喜欢男房客,男房客管起来放心。   河边有片沙地,沙地中央有棵白杨树,到了这个地方,管理员取出一把将军不下马的锁来,把秃头像一只奶山羊那样锁在树上,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一头扎进河水里去。秃头待在岸上百无聊赖,就蹲在地下扒沙土。每逢有人偶尔骑着自行车经过,他就低下头去,用湿沙子堆筑城堡、坦克,还有一切童年堆筑过的东西。有时候那位骑车人还会从车上下来,走下斜坡,一直走到秃头面前蹲下问道:哥们儿,你丫玩的这是什么性游戏?秃头把脸别转过去不回答。这位骑车人又站起身来,对河里的管理员大声说道:姐们儿!你们玩得够野的啊!管理员只顾游水,也不理他。那个人见没有人答理,只好艰难地往堤岸上面爬,嘴里还说:我行我素,目中无人,我真服了你们了。然后他就骑上自行车走了。有时候这位过路人实在磨磨蹭蹭,管理员就在水里大喝一声道:别讨厌啊!他是我们的房客!过路人听了,瞪上秃头一眼,说道:我还以为是干什么的,原来是住公寓的!他朝秃头脸上啐了一口,然后就走掉了。   在岸上百无聊赖时,秃头经常在把玩项上的锁链。那条链子是公寓里的人自己做的,用铁丝弯成环,再用电焊机把缺口焊住,就做成了一条铁链,做工实在是很糟,链环七大八小,焊点七扭八歪,还尽是虚焊。样子更是别提有多难看了。把这样的链子套在脖子上实在丢人,后来秃头买了一瓶黑油漆,把它漆了一遍,这回好看多了。只可惜油漆是劣质货色,经常掉色,常把他脖子染得漆黑。等到秃头当了网络工程师,挣了一些钱,就买了一条尼龙链子。这东西乌黑乌黑,看上去像是铁的,但又轻又暖,而且异常坚固,永远也挣不断,但这是以后的事情。当时发生的事情是,管理员在水里游够了,爬上岸来,把系在树上的链子解开拿在手里说:你也游游。   秃头打量着自己——他穿着一件无领上衣,一条肥大的裤子,是用看不出脏的黑色合成纤维布料做成的(那种布看起来油脂麻花的,表面凸起了很多线头,结实得很,但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说道:我没有游泳裤。管理员往四下看了看——我说过了吧,这里比较偏僻——说:有什么关系呢?你是男的啊。他想了想,说道:是啊,我是男的啊。就把上衣脱了下来,在身上乱抓了几把,然后又解开了拦腰系着的布带子,就跳下水去。管理员坐在岸上,手里抓着那根链子,那链子有五六米长——她看上去像个放风筝的人。秃头的水性很好,一切人类游泳的姿势都能运用自如,所以他就采用了被拴住脖子时最适用的一种姿势:狗刨式,打出很多水花,把头高高地扬在水面上。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3章 大学四年级 (6)   等到他游够了爬上岸来,管理员已经给自己铺好了垫子,戴上了太阳镜,躺在垫子上打起瞌睡来。秃头想去把衣服穿上,但管理员已经把铁链绕到自己脚上,链子因而变短,够不着衣服了。他只好在管理员身边蹲下,看上去像一只很乖的狮子狗。管理员一觉醒来,看到的情形就是这样:秃头蹲在地下,双膝紧靠在肩膀上,双手抱着膝盖,阴囊下垂,阴毛披挂在阴茎周围,像个芋头,天几乎已经黑透了。此时她大叫一声道:好啊,打道回府!   秃头过去待过的那所公寓是街道办事处办的。众所周知,街道办事处是城市里最低一级的行政单位,什么好事都落在后面。这家公寓就办在了菜窖里,也拉不来好的房客。所以他们把自己管辖范围内一切有点文化的人都抓了起来,关在菜窖里。就说这个秃头吧,他只念过两年多师范就退了学,在街口修手表,也被抓了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被关进了菜窖,反倒奋发上进,开了不少高科技公司,公寓的收入大增,从菜窖搬进了废车库——这位秃头说得很坦白:既然修手表都免不了被抓,倒不如发点财,让自己也过得好一点。等到有了钱,秃头就给自己买了一条尼龙锁链,买了皮革的护腕和护踝,还买了一块假豹皮苫在腰间。出门时,他戴上黑皮面具,让管理员用不锈钢手铐把自己反铐住,用锁链牵住脖子,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上街了。不管被谁看到,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个性变态,不用说是见不得人的公寓房客了。管理员经常牵着他逛街,给自己买东买西;秃头也有机会到处去遛遛。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有钱就可以买到自由。管理员牵着他走到街口的公共厕所,递给看门的三毛钱和链子的一头,说道:大娘,替我牵着点。看厕所的看看秃头,说道:带进去吧,没人见怪的。   然后管理员去上厕所,他在屋角蹲着。有个小女孩走过来说:大叔,可以往你脸上撒尿吗?他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道:这不是我的爱好——我们在此说到的,就是自由。管理员上完厕所回来,问他道:你撒尿吗?秃头想了想,答道:撒。于是管理员把他带到抽水马桶边上,撩开那张豹皮,取出他的把把,对准了马桶说:尿吧。秃头红着脸说,你拿着我不好意思,尿不出来。管理员就说:没关系,没关系,尿吧。为房客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嘛。说得这么好听,你要是没有钱,她肯定记不得自己有这种责任。然后,秃头就在管理员手里尿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像个小孩子,不像个男人。因为这个管理员,秃头对那个公寓很满意。但是后来他被人劫到了另一家公寓里,此后就没有这种待遇。后来我或者表哥带他上街,只管撩起豹皮,就让他尿,谁也不给他拿着,有时尿到了腿上,有时尿到豹皮上,弄得他骚烘烘的。他对这种前景很有一点感慨。假如他的邻居肯听的话,他想要说一说,但她总是不像要听的样子。如果他执意要说,她就让他说上两句,然后用一句评论来打断他:你觉得自己太重要了。听了这样的评论,秃头先是愣上一下,然后同意道:是啊,我觉得自己太重要了。然后就不说话了。   我说过的吧,我表哥新买来的这个秃头原来是个牛逼人物,除此之外,他还是个君子,所到之处与人方便,很少给人添麻烦。他在网络上开了一家软件公司,用户经常打电话、发电传,问他软件的问题,他也不厌其烦地解释着。无奈有些用户实在太笨,怎么解释也不管用,这时他就要亲自去一趟。如果就在本市,那还好办,要是外地,就得发个特快专递,把他自己寄过去。我送他上邮局办有关手续,开着我表哥的吉普车。这辆车的特异之处是在挡风玻璃后中央有个大铁环,可以把房客的一只手铐在上面,我和秃头出去时就是这样的;还有一个特异之处在于房客的座位比驾驶座矮很多,秃头坐在我身边,比我矮了半个头,他东张西望,嘴里哼着一支不知所云的歌。   有关我表哥的这辆吉普车,还有些需要补充的地方:它是蓝色的,既没有顶篷,又没有门,但车上总带着一块大苫布,到了地方就把它苫上。我表哥出门时总带着一个房客,他说是帮他算账——我表哥是个文盲,但只在理论上是这样。实际上他能算账,三位以下的加减乘除算得比我还快。他还有阅读的嗜好,喜欢看话本小说,床底下纸箱子里有老大一堆。虽然如此,他还是老问别人:这是多少啊?或者是:这上面说些什么?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总得装装样子吧。当然,我表哥带房客出门,不光是要她算账——我和他出门时,也坐在那个座位上,我表哥常常下意识地把手放在我大腿上。   我和秃头上邮局,帮他办有关手续。手续相当烦琐,除了填单子,还要打手印,照相片,留血样,万一他在邮递的过程中逃跑了,要靠这些资料把他追回来。这些手续办好后,邮局用三十天不褪色的荧光染料在他额头、手背、前胸等部位盖了章,上面写着:邮递物品,交回有奖,藏匿有罪。万一他跑掉了,别人看到这些印迹,就会把他逮送回来。他长叹一声对我说道:出门受罪啊,小老弟。在这座公寓里,只有秃头真正把我当小老弟,这让人感到亲切,又让人感到绝望。我说:你也可以不出门,没人逼着你去。他说:那怎么成?我不能让用户失望。办好了这些手续,就要把他装箱——当然是装寄人的专用集装箱。我和他在邮局后面的库房里,看着传送带上运来的三个箱子。箱子有大号写字台那么大,是深蓝色的,绘有ems标志,顶面漆成黄色,侧面有箭头,有大字,写着此面向上。有两个巴掌大小的窗户。打开椭圆的箱门一看,里面衬有塑料衬垫,有个大箱子占了四分之一的空间,人可以坐在上面,箱里有个化学马桶;顶上有盏不碎的节能灯。   里面当然不舒适也不宽敞,但若只待48小时,看来还能坚持得住。三个箱子都是这样的,但装箱的小姐还是说道:挑一个吧。这位小姐穿着绿色的制服。戴着绿色的大檐帽,可是穿了一双雪白的运动鞋,色调不协调。秃头挑也不挑,就朝头一个箱子里钻进去了——但他被小姐制止住。这位小姐抬起腿来,用脚尖勾住了秃头的胳臂:邮局的小姐的脚像功夫师的那样灵巧,看上去真是怪怪的。她厉声喝道:穿着衣服就钻进去吗?这话不但让秃头意外,连我都感到意外:我手里提着一条黑色的塑料垃圾袋,秃头的全部衣服鞋袜都在里面,除了他身上那条破破烂烂的内裤。他直起身来,说道:连裤衩也脱?以前不是这样啊。那小姐只说了一句:衣服和人分着邮。别的就懒得再说了。他只好把裤衩也脱了下来——他那个东西真是大极了,垂在两腿之间老大的一嘟噜。小姐看了不好意思起来,飞腿去踢他的屁股,说道:还不快钻进去——他妈的,怎么能这么大。秃头的屁股上留下了一个黑色的鞋印,这使我感到不快。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人是我送来的,要踢也得我踢啊。所以我就瞪着那个小姐,把她瞪跑了。好在邮局里人多,瞪跑了这个还有别的。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4章 大学四年级 (7)   躲在箱子里,秃头领到了邮寄途中的给养:一袋饼干,一瓶矿泉水。他还要求邮局的职员给他一个坚固的塑料袋子。邮局的人给了他袋子,还说:一听就知道你是个专递油子。我想这是指他常被邮寄,颇有经验而言,所以就请教他为什么需要这个袋子。他说:首先,这个化学马桶里盛的不是专用的药剂,而是颜色相近的蓝墨水——这原因很简单,药剂贵,墨水便宜;用墨水来代替药剂,有关人员就能赚钱。其结果就是屎屙到马桶里还是屎。其次,集装箱外面写着顶面朝上,但在运输的过程中哪面都可能朝上。马桶里的东西全会洒出来,他可不想吃到自己的屎。至于袋子派什么用场,他还没有讲到,邮局就要发货了。秃头钻进那个箱子,别人把门关上,上了锁,打上铅封,他就被寄走了。过了几天,用户把他寄了回来,集装箱送到我们公寓里时,果然是侧倒着的。我们把箱门打开,他从里面钻了出来:此时他已经变成了个蓝色的人,手里紧握着一袋自己的屎。虽然出门是如此不便,但他还是经常出门,一会儿把自己寄到海南岛,一会儿把自己寄到吐鲁番,去给用户排忧解难。他的脸上身上都盖满了戳记,就像一封到处旅行的公文。秃头就是这样的。我受他精神的感召,虽总要送他去邮局,也不觉得麻烦。   我一直等待住在404室的房客有事叫我,最后总算等到了机会。我到她门外时,她已经着装完毕,等着我带她去散步。隔着铁栅栏我对她说:我是你的学生,猜猜看我是谁?这位老师是近视眼,留着一头短发,穿着无袖的长裙和绒线衫,把嘴唇涂成了褐色。她一直教我们班,从一年级的数学分析教到了现在。我认识她,在闭路电视上天天见到。她不认识我,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她眯着眼睛看了我很久,终于叫了起来:你的拓扑考了七十五分——你这个小傻冒。我的脸忽然阴沉了下来。她说得很对,我的拓扑是考了七十五,这说明我是个小傻冒。但我还是很不高兴,冷冷地说道:请你转过身去,背着手。然后我开门进去,握住她背着的手往上提,压低她的脖子,使她跪倒在地板上,然后从腰上取下手铐,冷冷地说道:对不起了,老师。我把她反铐了起来。   我的老师已经四十六岁了,嘴角处有很深的皱纹,但远看是看不出来的。因为她生得娇小玲珑,看起来比较年轻。我带她上公园,心里想着自己在学校里的事。数学系的功课很难,而且一年比一年难,有很多人都被刷掉了。上学期我的拓扑考了七十五,还不是补考时得到的。这不仅是这门课的全班最高分,也是自我们入校以来的全班最高分。为了这门课我经常熬夜,但被老师称做傻冒。我想着这件事,隐隐听到老师在叫我。我不想答理她,就装作没有听到。后来她用肩膀撞了我一下说:喂!叫你傻冒你不高兴了?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没有回答。她又说:不要生气。你还傻得过我吗?这话说得有道理。这位老师是数学博士,我们刚入学时,她是副教授,现在是正教授——这些都是她比我傻的证明。我的火气正在散去,同时也注意到,虽然年龄大了一些,老师依然是有魅力的女人。   我和我的数学老师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老师披一件半长的呢子斗篷,戴一顶黑色女帽——这身装束很时髦。傍晚时分,天上飘落着零星雪花,公园里游人稀少。我把她抱了起来,放在自己身上,让斗篷搭在自己肩上,在里面抱住她的身体。老师很柔顺地躺在我身上:除了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她还是个讨人喜欢的房客,像住402室的秃头一样。她穿着一件紧身的绒线衫,束在腰带里,双手被反铐在身后。那副手铐是防弹尼龙做的,上面有一行小字:“made in u.s.a.”。我用手指捏住绒线衫,问道:“老师,可以吗?”开头她说:随你的便。   这话使我感到冷淡,所以我就僵着不动。她后来又说:没什么不可以的。这话又让人感到振奋。我把她的腰带松开,把绒线衫从腰带里拽了出来,把手伸向老师赤裸的身体。虽然皮肤略显松弛,老师的身体依然美好。在我的爱抚下,起初她保持着矜持的态度,后来就哭了起来,说道:别这样对待我。我说:我爱你呀。她说道:你以为我会相信吗?我把手缩回去,同时说道:不信就算了。老师又说:别,就这样吧。我很仔细地抚摸了各个地方,然后替她束好衣服,就如一个小孩打开属于自己的糖盒子,取出一颗糖,然后把盒子仔细盖好。她使我兴奋不已,因为她不是一般的房客,她是我的老师啊。   有关我的老师,还要补充说,在小学里我有好几位老师,在中学里我有更多的老师,但在大学里只有一位老师,每一门功课,从一年级的分析到三年级的拓扑都是她教,而且一门比一门难。至于考试题目,简直是匪夷所思的古怪刁钻。考完之后,你会在电子信箱里收到必须补考的分数,加上一首骂人的打油诗:“你是一个无脑汉,两耳之间屎一团……”假如你有这样的老师,自然也会对她有极深的感情。   后来在公园里,我把她抱在怀里时,她也承认自己是存心整我们,理由是:“眼看一群小傻瓜,死命念着傻功课,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既然小傻瓜里有我一份,我听了当然不高兴。然后她就安慰我说:别不高兴——你们谁也没傻过我。现在落到了你手里,想怎么弄我就弄吧。听了这样的话,我马上替她束好衣服,理好头发,整理好项上束的丝巾(在公寓里干了这些天,我做这些事已经很内行了),把她扶在我身边坐好道:老师,我怎么会弄你?我是尊敬你的。她静坐上一会儿,又把头靠在我肩上,脸上却已经潮湿了。在黑铁公寓里,尊敬就是最大的虚伪,虚伪就是最大的轻蔑。我怎么能这样对待我的老师呢?我把她抱在怀里,吻她冷冷的嘴唇、松弛的下巴。与此同时,我一点都不爱她——这也是虚伪,但比尊敬要好多了。   我表哥很早就开始歇顶,还不到三十岁,头顶就光秃秃的了。假如所有的头发都掉光还好一点,偏偏在额头上方还剩了一小撮黑毛,看上去像过去小孩子留的盖头,或者是早年间彝族人留的那种天菩萨;还可以说,他有一撮卓别林式的小胡子,可惜长得不是地方。要是一般人头秃成了这样,肯定要把这撮毛剃光,免得别人看到他时发笑。但我表哥没有这样做,他身上有股狠劲儿,叫别人笑不出。他自己也爱和别人说个笑话,别人听了也只好苦笑一下——住在黑铁公寓里,谁敢不买他的账。只有401的房客敢不买他的账,听了他的笑话,把小嘴一瘪,小声说道:无聊。我表哥听不到,就算听到了也不以为忤。虽然表面上对她严厉,但他喜欢她。这也不是什么难想象的事,假如你是公寓的管理员,又会喜欢谁呢。   晚上我到公寓里,在办公室里看到我表哥,他正在愁眉苦脸,好像刚拔了牙一样。他瞪着死鱼眼睛看了我好半天,忽然解下钥匙串扔给我说:你去告诉401,让她在一号等我。一般来说,一号是指厕所,但黑铁公寓里没有一间房子是专门的厕所。看我表哥的样子,他好像无心给我详细解释。我拿了钥匙到了401室门外,对里面说道:我表哥叫你到一号等他。那女孩对此看来已经有些精神准备,因为她没在终端台前,而是坐在床上等待着。听了这话,又问了一句道:去一号,是吗?我点了点头。她往四下看了看,说道:你转过身去。然后,在我身后就响起了窸窸窣窣的衣服声。这时我问道:哪儿是一号?那女孩懒洋洋地答道:你不知道,是吗?——我可不是不知道吗。   假如你认识我,一定会说我有点呆头呆脑。这也不足为怪,假如你像我这样总在盘算着,一定也会呆头呆脑:我一面在黑铁公寓里出出进进,观察着这种生活,一面又在盘算逃开它的办法。说老实话,要逃还是有办法逃的,天涯海角,地方很大。但我逃到哪里都没有身份,怎么谋生可是个大问题。打个比方说,我可以跑到山西去,找个私人开的小煤窑,下井去背煤——窑主看到我有胳臂有腿有脊梁,肯定会满意,多半不会向我要身份证件,但是干这种事还不如住进公寓。我正在想这些事,忽然听到有人在敲身后的铁门。回头一看,401的女孩站在铁门前:她上身着一副无肩带的黑色胸罩,下身着一条黑色三角裤,脚下穿着一双塑料拖鞋——她的皮肤非常之白。她简单地化了一下妆:涂了嘴唇,还画了眉毛,手里拿了一条浴巾。我把铁门打开,她走了出来,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说:走啊,上一号。   这时我以为一号必然是桑拿浴室。此时她脸上红扑扑的,很是兴奋,但假装轻松,吹着口哨——但不大会吹,噗噗的。她带我走到一个小门前面,让我拿钥匙打开门,里面是间灰蒙蒙的房子——从地面到天花板都是裸露的水泥。我不知道还有这间房子。地中间有张木板床,是用很厚实的木板钉成的。但是这间房子不是桑拿浴室——这里面太过凉快了。她走到床前,愣了一会儿,把浴巾铺在床上,然后就趴了上去,把手脚都伸直,对我说道:来,把我的手脚都拴住。这时我发现这床上钉有一些皮带。我把她的手脚都拴住以后,她又说:把背带解开。我把她胸罩的背带解开了,然后就不知做什么好——我发现这女孩的腰很细,身材也很苗条,但这不算什么新发现。忽然之间,这间房子里响起了我表哥的声音,但我表哥又不在房子里。这件事又让我愣了一愣,然后才想到,这间房子里必然有暗藏的对讲设备。   实际上,这间房子里不但有对讲设备,还有暗藏的摄像机:我们的一举一动表哥都能看到。我表哥叫着我的小名:小×,给阿姨用酒精擦擦背。女孩听了哧地笑了一声,说道:原来是小×啊。而我在东张西望地找酒精。女孩说:在床底下。笨蛋,往哪儿找。床底下果然有个广口瓶,盛了半瓶酒精,还有一大包脱脂棉。我拿酒精棉球在她背上涂时,她在看自己的手,先看手心,后看手背。擦着擦着,我表哥就进来了,双手握着一根黑色的藤条。他的脸涨得通红,不尴不尬地咳嗽着。女孩也抬头看我表哥,急促地说道:别打屁股,打了就不能坐——我还有事没做完呢。与此同时,她羞得满脸通红。看来我表哥要打这个女孩,在这种地方也不是什么不能想象的事情。但他们俩都很不好意思,既然如此,还不如不打呢。表哥走到了床前,说道:这件事不能怪我——是你自己招的祸。女孩打断他说:要打快打吧,别说教了。此时我躲到门外去,用牙咬着指节,开始盘算在这件事里我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5章 大学四年级 (8)   我表哥从那扇门里出来时,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样子。他看了我一眼就走开了。我走进那间房子,看到她在板床上,把身体伸直,面侧向门口,脸上红扑扑的,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在她背上有八道血痕,排列整齐,间隔划一,但我没敢仔细看。我走向前去,解开她手脚上的皮带,同时问道:打得厉害吗?她很冷静地答道:一般。但她的牙齿在格格地响着,浑身直打哆嗦。然后她反手扣上了胸罩上的带子,慢慢地坐了起来,双脚在地面上搜索着拖鞋。此时我发现她虽表面上镇定如常,其实疼得很厉害,因为她的脚哆里哆嗦,而且在拌蒜。我建议道:我背你回去,如何?她先是皱了一下眉头,然后说道:也好。就这样我把她背回了401室。她的身体很滑腻,还有很多汗。等到她在自己床上趴好,把枕头拉到颏下时,我还在她床边站着。她说道:你走吧。等会儿我能动了,就去冲个冷水澡。我说:不行吧,会化脓的。她说不会,这里很干净,没有细菌。我还想问问这种事情是不是经常发生,但她说道:你让我安静一会儿,好吗?这件事情的始末就是这样。后来我做了一夜的梦,梦见自己背了很多女人回自己的房间,像一个龟奴。   表哥告诉我说,他有权利责打房客。他给我一本小册子,叫我自己去看。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公寓员管理手册》。书上确实提到了管理员可以用藤条打房客,因为这是为了房客好,但这一点在鞭打之前必须对房客说清楚。他可以把他(或她)打疼,但不能把他(或她)打坏。而且假如房客生了病,发烧在三十八度以上,白血球在一万以上,就可以免受鞭责。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给他吃止疼药。我看了这些规定很不满意:其中并无一条规定说道,假如房客是管理员的表弟却当如何。我表哥力气大,打起人来一定很疼,我不想让他来打我。手册上还写着,一定要营造一种平静祥和的气氛,让打的人愉快,挨打的人开心——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越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越要往纸上写——这件事情我们都是知道的……   我很想知道401女孩的脊梁后来怎么样了,所以常去看她。当天下午她就起了床,坐在终端台前工作。那些鞭痕起初是鲜红的,后来是紫色的,然后颜色越来越淡。再后来她穿起了衬衫,那些鞭痕就看不见了。我到表哥那里要来了钥匙,走进那个房间,走到那女孩身边,拿手遮住屏幕,她看到屏幕上有手,抬起头来看着我。此时我说道:阿姨,我想看看你的背。她说:讨厌。因为头上戴着耳机,说话声音很大,简直就像斥责。但她没有斥责我的意思。她把一只手从键盘上拿了下来,解开腰间的皮带,把衬衫的后摆从裤子里拉了出来,说道:自己看。就去做自己的事了。我撩起她的衣服,看到那些鞭痕已经变成了浅灰色的,用手去触也只能感到很轻微的下凹。看这个趋势,这些鞭痕很快会不留痕迹地消失掉。但不管怎么说吧,挨打总不是个好滋味,而且我也不能相信让我挨揍是为了我好。   401室的女孩说:我表哥打她,完全是公事公办。首先是有关部门给我表哥打了个电话,说道:你还管得住管不住自己的房客?要是管不住就早点关门——然后就把电话挂上了。我表哥没有办法,只好叫小力巴(该力巴就是我)把她带到一号去拴上。然后他到那里去,等小力巴走后,先问明了情况,然后说:没办法,只好打你了。他先用藤条在自己手心上试了一下,确认它既不太锋利,也不太钝,然后开始抽打她的脊梁。他还是不大好意思,关照她说:要是打疼了,你不妨叫唤出来,这样会好一点。女孩说道:谢谢。你也不妨抽一下,问一声“你改不改”,这样也会好一点。对于坐着工作的人来说,打人家的屁股实属缺德。我表哥从来不往屁股上抽。当然,被抽的地方很疼,但不疼又不行。我表哥不肯在责打时逼问“改不改”,他说这不诚实:你就是说改,我也要接着抽。女孩说,我表哥很诚实,所以她爱他。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人在黑铁笼子里待久了,难免郁闷,最后就会撒起癔症,到处乱发e-mail。发到别的公寓里是没有问题的。就怕发到国外和有关部门,内容再带有歪曲性、挑逗性和侮辱性。这类行为必须制止,所以要抽一顿或者打一顿。此后起码有两个月不想再干这种事情——巴甫洛夫学说对此有很好的解释。疼痛和外伤又可以增加机体的免疫力。总而言之,我不该把此事想得太坏。当然,这也不是好事——既不好,也不坏,不过是公事公办罢了。我听了还是不开心,就说:那你们就别撒癔症了。她说:胡扯,不撒癔症怎么能成!看我瞪着眼睛,她又进一步解释说:不是我们要撒癔症,而是我们已经有了癔症——但她看样子还是蛮正常的。看到我还是瞪着眼睛,她说:别这么傻冒成不成?我顺嘴说道:不是我要装傻冒,而是我本身就是傻冒——我是真心的,但听起来像一句玩笑。听了这话,她笑起来了。   402的秃头也说,挨两下打没有什么。在他原来的公寓里,绿头发的管理员也打过他。比方说有这么一次,夏天的中午,她走进土库,对他说道:秃头,我不得不打你了。这种事情来得很突然,不由他心里不慌,急急忙忙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问道:脱裤子吗?女孩说道:脱。他就把裤子脱掉,围上一条浴巾,精赤条条地走到院子里。大槐树下放了一个板凳。秃头趴到板凳上,把胯部横担在凳面上,屁股撅得高高的,把浴巾解开,好像对方是个肛门科大夫。女孩说道:用手把阴囊兜住,别打坏了。就拿起一块木头搓衣板,双手抡动,噼噼啪啪地打了起来。这个秃头身体健壮,也经打;但不是一条好汉:他怕疼。挨了几下就哼哟哼哟的,又挨了几下,就说:差不多了吧。那女孩住了手,看看他的屁股说:不行,还得打几下。过一会秃头又说:歇歇吧。女孩说:我不累。但她不问秃头疼不疼。直到把他的屁股完全打肿,红彤彤亮晶晶像熟透的苹果,她才把板子丢下,擦擦脸上的汗说:打完了。唉呀,手上都打了泡了。还把手伸给秃头看。   当然说的是她自己的手,秃头手上不会打泡。后者哼哟哼哟地说:可以抹点红花油。她就去抹红花油,当然,是抹在自己的手上,没抹在秃头的屁股上:这个部位面积很大,没有那么多红花油。实际上,这座土库只有一半是公寓,另一半放着苹果。那女孩拿了一个熟透的红苹果作为样板,放在板凳边上,先把秃头的屁股打得像苹果一样,然后就把苹果吃掉了。此时秃头已经不能动弹,只好叫人把他架回去,趴在板床上。假如库里没有苹果,就得拿茄子当样板,工程也因此变得浩大,从早上打起要一直打到天黑,把屁股打得像马路一样平坦。用手指弹弹,叮当有声。401的女孩打断他说:行了行了,你别编了……但秃头说,他一点都没有编,说的完全是真的。他也说,总不挨打就要撒癔症了。我想了一下说:我知道你们撒的是什么癔症了——你们都是受虐狂!401的女孩听了说:胡扯。就转身去工作,不再理我了。402的秃头却说:我们要真是受虐狂倒好了!在这个世界上,羡慕什么人的都有,就是没有羡慕受虐狂的。他的话把我彻底搞糊涂了。   四年级的寒假我们不准离校,要受毕业教育。在这项教育里要告诉我们毕业以后会是怎样的前景,口说无凭眼见为实,所以必须请学长出场作报告。第一场报告请了我们学校最有成就的一位校友,她是计算机系毕业的,才三十五岁就得了图林奖——这是信息科学的最高奖项。我在会议室里看到了她,瘦瘦的,穿一件紫缎子的旗袍,脖子上束一条白色纱巾。人长得一般,胳臂也很细;但是手臂上肌肉的线条清晰,简直像个轻量级的拳击手。她把双手放在桌子上,手腕上套着一副铐人猿泰山都不过分、亮晶晶、黄灿灿的大手铐。据介绍,这手铐里还裹了贫化铀的芯子,这可是做穿甲弹的材料。   万一钥匙丢了,用电焊气焊都打不开,用等离子束才能割开;或者到医院里去,先截肢,把手铐取下来,然后断手再植。铀的比重很大,所以那副手铐有二十公斤重。难怪她手臂肌肉发达——是练出来的。报告是照稿念的,内容都是套话。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大家排着队去看那副手铐。那上面镀的是24k金,上面镌了四个大字:“国之瑰宝”。这评价也不为过分,只是没有说清楚什么是瑰宝:是手铐呢,还是戴手铐的人。我提出这个问题,马上得到了好几个不同的答案。坐在瑰宝旁边的一个男人说:手铐是瑰宝。我身后一位同学说:人是瑰宝。一位在场的领导说:都是瑰宝。而那位手臂强壮的学长本人却说:你是瑰宝——小兔崽子,别在这里装骚鞑子了。她的意思是说:我提这种问题是存心捣蛋。但我不是的。我没有捣蛋的胆量。除此之外她的话还有一重意思:什么都不是瑰宝……   大字底下还有一行小字:三部一局监造。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说三部是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一局是技术监督局。然后顺嘴嘟囔道:监造归监造,钱可是我自己出。旁边有人把话头接了过去,说不管谁出钱,总是国家监造。这是政治待遇,表明了国家对她的重视——别人想买还不卖给他哪。这位瑰宝把嘴闭了起来,脸上挂上了冷峭的微笑。那副手铐之中,她有一双很美丽的手。   大学四年级时,你还会收到个人用品公司的邮购广告,推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产品目录上注明了是“外出用具”。从名字来看,它该是牙刷、旅行包,男人用的剃须刀,女人用的唇膏。但从图片上看,和这类用品有很大距离。那些东西怎么看怎么像些脚镣、手铐,而且价格不菲。不管卖多少钱,总不是好东西。假如这些东西要给我们戴着,还要我们来出钱,简直是岂有此理。但我表哥的房客每人手里都有一大堆,而且还在不断地买。我问她们为什么要买,回答是:“闲着没事,总要买点东西”,“出门总要戴,这是个门面”或者“这是首饰”。我表哥从来不买这种东西,他自己用不着,给别人买吗,他说是:这太肉麻了——我看他是舍不得钱。但他说得也有道理。秃头来时戴着一副不锈钢手铐,后来撬坏了,但他还保存着,说是绿头发女孩给他买的,留着作纪念:看上去是有点肉麻。报告会结束时,有人用丝带把那副大手铐拴好,挂在我们那位校友的脖子上,使她看起来像个前线下来的伤兵。这是合乎道理的,这东西太重,会砸坏东西,更会把自己砸坏。两个保镖夹住她,把她架了出去,上了一辆装甲运钞车——她住在香山公寓,那是国家级的公寓,出来一趟要国务院批。   听完了报告,我回到公寓里,替我表哥值班。我不喜欢坐办公室,喜欢搬把椅子坐在走廊里,和房客们聊天。说起我们这位校友,房客们都知道。知道她戴着一副贫化铀手铐,知道她住在香山公寓,还知道她是个傻逼。对图林奖她们没有敬意,还说越能得奖越是傻逼——要是谁能把诺贝尔奖得来,他才是个大傻逼。这些话也有点道理。意外的是,她们被关在笼子里哪儿都不能去,消息反而比我灵通了百倍,连我刚刚在会场上问什么叫三部一局都知道了。我问她们怎么知道的,403室的房客朝前努了努嘴。在她面前的终端台上,放着一台黑色的roax机,和光缆连着,光缆连着网络。   我们学校里也有网络的终端,但和这里的大不相同,设备水平差了两代。我们那里要受种种限制,他们这里一点限制都没有。拿电影来打比方,我们的终端是pc级,她们是x级的。这道理很明白:我们在校园里,怕我们学坏。她们被关在这里,不怕她们学坏。假如她们做了坏事,自会有人用藤条抽她们的脊梁——连我们那位学长兼国之瑰宝也不例外。当然,她有政治待遇,所以用马来西亚的藤条,请新加坡的刽子手。此人乘一架公务机从新加坡飞来,抽完以后吃两个汉堡包,又飞回新加坡去。当她被抽得惨叫时,刽子手还会用鸟语来安慰她说:小姐,你是国宝啦;别这样叫啦。待遇归待遇,所有的费用都是她自己出:请人的钱、飞机钱、藤条钱,还包括刽子手吃的两个汉堡包。   大学四年级时有种感觉,人们好像不再像过去那样怕我们学坏了。所谓学坏,无非就是调皮捣蛋、逃学、得零分、不想进黑铁公寓。我隐隐地感到现在学坏已经晚了。千辛万苦考进了大学,千辛万苦念到毕业,都是为了进黑铁公寓。现在要下个决心不进来,总是心有未甘。我禁不住多想黑铁公寓的好处,尤其是那台roax机。从寄来的广告和说明材料上,我知道那是一种技术奇迹,使我魂梦系之。想买必须先定下自己要住的公寓,这种机器只准安装在公寓里。但定公寓我还有点犹豫:别的尚在其次,挨打这一条,不管打屁股打脊梁,打得像苹果还是打到像茄子,总归是有点吓人。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6章 黑铁公寓 (1)   一   我很小时就离开了学校,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现在我在学校里当电工。人家看到我时说:嘿,这小电工。他们说我怎么看都不像十八岁,想当电工就不能低于十八岁——这又有什么呢,岁数的问题我们来想办法。一年前我在开大货车,那时候我二十岁,警察看我不像,就塞点钱好了。两年前我在街上摆烟摊,人家问我多大了,我说二十五岁。今年我十八岁,真是越活越年轻了。你想要我几负,我就可以几岁,你要要什么证明文件我都能找来,要不然我还能在外面混吗?总而言之,我现在梳着油亮的分头,穿着贼亮的皮鞋,跷着二郎腿坐在传达室里,很像一位电工大爷,这可比驾车跑长途好多了。甭管驾驶证上几岁,我知道自己很爱打瞌睡,常把车开进沟里,开货车我是太小了点。摆烟摊受人欺负,又挣不来钱。而跟货车到新疆哈密瓜呢,我又吃不了这种苦。在机关学校里混事是最舒服的了。   学校的入口立着两根粗大的门柱,门柱之间是紧闭着的黑漆铁栅栏大门。学生从旁门出入。经过传达室窗外时,他们盯着我看。我坐在看门教养的木板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尖,偶尔把脚尖移开,朝痰盂吐口痰。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这小子年纪轻轻,怎么不去上中学,跑到这里来坐着。这可叫没办法的事——俗话说得好,各人有各人的造化。我的造化还是小的,我有个表哥,比我大不了多少,已经做了多年的生意,挣了不少钱。现在他要百心竿头更进一步:他要开公寓了。   所有上过小学的人都要上中学,所有上过中学的人都要上大学。所有上过大学的人,都必须住在有营业执照的公寓里。据说公寓里特别好,别人想住都住不进去。假如你生在我们的时代,对这些想必已经耳熟能详,但你也可能生在后世,所以我要说给你知道——假如有样东西人人都说好,那它必定不好,这是一定之理。   所以假如你在上学的年龄,一定要从学校里逃掉,这是当务之急——逃掉以后怎么谋生就成了问题。我一直在给人打工,我表哥在做生意。做别的倒也罢了,他居然做起公寓来了。这行当不但对品行、阅历有种种要求,还要年满三十五岁周岁。要是我记的不错,我表哥顶多比我大一岁——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但你到了他的面前一定会打消这一个想法:我表哥头顶光秃秃,两腮和月球的表面相仿。额头上有三道抬头纹,配上又黑又粗的眉毛和一脸奸笑,就像一根四十五岁的老油条,这都是吃药吃的。在眼前这个社会里,人只有过了求学的年纪才能有前途。在这方面,撒谎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这家伙拿着类固醇、睾丸酮一类的药物当家常便饭来吃,还劝我也吃,但我可不想拿自己的身体来开玩笑。顺便说一句,这家伙不但手背、脚背、胸口、小腹上满是黑毛,连背上都长着。至于他那杆大枪,让人看了都替他害臊——说实话,我今年只有十六出头,我可不想长这种东西。   我表哥先骗下了公寓管理员的证书,又骗下了公寓的营业执照,然后租下了学校对面的旧仓库,在里面装修房子。他说,我还是离你近点好,有事找你商量时近便些。他说自己最近经常一阵一阵地犯糊涂,脑子不管用了,照我看是吃药吃的。最近一段他住在我这里,每天早上,他拿几十片药,放在捣臼里捣碎,加把麦片用牛奶一冲,就那么吃下去,日久天长哪有不犯糊涂的。牛奶和麦片都是我买的,他从来就不买。连方便面他都不买,但却忘不了吃。他抽我的烟,喝我的茶,牙刷用他自己的,但使用我的牙膏。惟一肯往我这里拿的就是药,而我又不吃药。我看药他也没花钱买,准是找拣破烂的要的。拣破烂的什么药都能拣到,要知道有公费医疗。我表哥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他还以此为荣,说道:要不然,我就攒出开公寓的钱了?   有关我表哥,还可以说得更多一些:我们经常搭伙干事,他嫌我懒,我嫌他抠,所以总是弄不长。现在我们处于拆伙的状态:我当我的电工,他跑他的买卖。但不管他干什么,我还得去搭把手,理由很简单:总共就这一门亲戚。要是回家亲戚会多些,但我不敢回家——一进家门居委会就会找来,抓我去上工读学校,工读学校也是学校噢。   我表哥的房子装修好了,他搬了过来,带着他的家具、杂物,还有六个房客。家具装在大卡车上,由搬家公司的人搬上楼去,房客装在一辆黑玻璃的面包车上,一直没有露面。那辆面包车窗子像黑铁公寓的窗子一样,装着铁栅栏,有个武装警卫坐在车里,还有几个站在了周围。等到一切都安顿好了,才把面包车的门打开,请房客们下车。原来这些房客都是女的。有两位有四十来岁,看上去像学校里的教授。有三位有三十来岁,看上去像学校里的讲师。还有一位只有二十多岁,像一个研究生,或者是高年级同学。大家都拖着沉重的脚镣,手里提着一个转塑料垃圾袋,里面盛着换洗衣服,只有那个女孩没提塑料袋。她们从车上下来,顺着墙根站成了一排,等着我表哥清点人数。   我表哥搬家那天,北京城里刮着大风,天空被尘暴弄得灰蒙蒙的,照在地面上的阳光也变得惨白。有两位房客戴着花头巾,有三位房客戴着墨镜,其他人没有戴。我表哥说:老师们,搬家是好事情,大家高兴一点——这回的房子真不赖。但她们听了无动于衷,谁也不肯高兴。我想这是很自然的,披枷戴锁站在过往行人面前,谁也高兴不起来。我听说监狱里的犯人犯了错误时,就给他们戴上脚镣作为惩罚——这还是因为他们已经在监狱里,没别的地方可送了。给犯人戴的脚镣是生铁铸的,房客们戴的脚镣是不锈钢做的,样子小巧别致。但它仍然是脚镣,不是别的东西。我表哥干笑着说:脚镣是租来的,这不是搬家吗,万一跑丢一个就不好了——咱们平时不戴这种东西。   我表哥像别的老北京一样,喜欢说“咱们”来套近乎,但我觉得他这个“咱们”十足虚伪,因为他没戴这种东西。这些房客里有五个戴着手铐或者拇指铐——这后一种东西也非常的小巧,像两个连在一起的顶针,把两手的大拇指铐在了一起。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假如没有钥匙,不把大拇指砍掉是取不下来的,而把拇指砍掉了就会立刻成为残废。她们双手并在前面提着袋子,像动物园里的狗熊在作揖。我表哥又说,手铐出门时才戴,不是总戴着的。那个年轻的女孩倒是没戴手铐,双手被一条皮绳子反绑在了身后。她挺起胸膛,好像就要从容就义的样子。我表哥解释说:咱们讨厌手铐,所以用根绳子。我听说癌病房里的病人总拿死和别人开玩笑,已婚的女人和未婚的女人间总拿性来开玩笑,这些笑话也是“咱们、咱们”地说着吧。但我觉得我表哥的笑话十足虚伪,因为他自己并没有用根绳子吗。所有要住进公寓的人肘弯都扣着一根铁环,被一根铁链串在一起,只有我表哥例外。   我表哥告诉我说,这六个房客是从劳动局领来的,都还不错,为此没少给主办人好处。他说他一早起来,租车、租铁链子、租脚镣,忙了个要死,刚才还满地爬着往别人脚上拴链子。他还抱怨我没去帮他的忙。这话没道理,我在学校里做事。人家找电工马上就得到,如果不到会炒了我的。虽然腰里挂着bp机,我也不敢走远了。他让我今天下午别走了——他进了六个大活人。他的意思是让我留下给他出出主意。我表哥被药物催的秃头秃脑,别人原看不出他几岁,但一张嘴就漏馅儿,别人别致了这些话,要是再猜不出我们是谁就是傻子了。我一直在偷眼看那皮绳反绑的女孩,只见她对身边一个房客说:欧阳,两个小流氓。小流氓想必是指我们了。我听了也不生气:我们俩岁数不大,而且的确不是好人。那位欧阳还不错,答道:小流氓就小流氓吧,总比老流氓强。——也不知强在哪里。我表哥耳朵聋没听见,要是听见了准要动手打人。对他这个人,我还是有一点了解的……   房客们都穿着郑重的秋季服装——呢子的上衣和裙子,这些衣服都是很贵的;脸上涂了很重的粉,嘴唇涂得鲜艳欲滴。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没有化妆。她穿着花格衬衫,袖子挽到肘上,那个扣住手臂的钢环被掩在袖子里。下襟束在腰带里,那条小牛皮的腰带好像是名牌。腿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脚下穿一双雪白的运动鞋。那条不锈钢的脚镣亮晶晶的,镣环扣在套着白袜子的脚腕上。背着手,姿势挺拔,四下张望着——她排在队尾。我一直盯住了她看,她的领口敞开着,露出了锁骨和一部分胸口,随着呼吸平缓地起伏着。后来她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她的小臂修长,手腕被黑色的皮箱纠缠着。有时候她握紧拳头,把双手往上举着,这样双臂就构成个愤怒的w形;有时又把手放下来,平静地搭在对岸的手臂上,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平静的一字形。与此同时,别的房客低着头,一动都不动。直到一切都安顿好了,我表哥才说:好,进去吧。房客们从黑铁分寓的前门鱼贯而入,像一伙被逮住的女贼。那个女孩走在最后,她在我脚上踩了一脚,说:小坏蛋,看什么你?我翻翻白眼儿说:又看不坏,看看怎么了?   黑铁公寓是一座四四方方的混凝土城堡,从外面看起来是浅灰色的,但它名副其实,因为它里面非常的黑。在高高的天花板上,亮着一盏遥远的水银灯,照着这间宽大的房子,好像一座篮球馆内部的样子,但是这里没有篮球架子。从底层的中央乘长降机到达四楼,你会发现自己在十字交叉的通道的中心。每条通道通向一个窗子,窗子的大小刚够区别白天和黑夜。在通道两边,雕花的黑漆铁栏杆后面,就是黑铁公寓的房间——房间里的一切都一览无余——你怎么也不肯同意,像这样的小房间可以要那么多的房钱。但是人家也璋,他们径直把你推进其中的一间,然后你就得为这间房子付钱了。隆冬时节黑铁公寓里面流动着透明的暖风,从铺在地面上的橡胶地毯上方流过,黑铁公寓里面一尘不染,多亏了有效的中央空调系统。这里有第一流的房间服务——一日三餐都有人从铁门上的送饭口送进来。从这个口子送进来的还有内衣和卫生纸、袋装茶和袋装咖啡——在动物园里,人们也是这样给笼养的猛兽送东西,只是不送袋装咖啡——住在这个笼子里,你大概也用不着别的东西。这个地方过去是座旧仓库,现在是黑铁公寓。打听了这所公寓的房钱之后,你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黑铁公寓可真是够黑的。   那个穿花格衬衫的女孩住在门口,她说我们是两个小流氓,如果说是指我们不肯上学流窜在外,那就说得完全对。但流氓还有一层意思,指在两性关系上行为不端的人。在这方面她只说对了一半。说对了一半——对的那半是我表哥。他和所有搞得到的女孩之间全都不干不净,满脑子都是下流主意,称为小流氓不为过。至于我呢,虽然从初二就离开了学校到社会上混事,但始终洁身自好,和一切女孩之间都是清白的。我喜欢知识,找了一大堆书在看,但我表哥呢,除了药典什么都不看……他身上的味也难闻,好像一个马厩。   就这么个家伙,在房客面前还有点腼腆,和我小声嘀咕道:怎么办呢,这可都是些有学问的人哪。我说,还有什么怎么办的,先把那根穿羊肉串的签子拔了吧。我表哥看了我一眼,然后才领悟到这是指把房客们连在一起的铁链子。这些房客都站在公寓的走廊里,哪间房都进不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小钥匙来给我,我就去开那些锁在手臂上的锁——这种小锁是人家锁信箱的,一块五一把。虽然也挣不开,但我表哥也够会省钱的了。每打开一个,那人就径直走开,走进自己房间里:谁住哪间房早就交待过了。开到队尾时,碰上了那个女孩。她瞪我一眼说:你才是羊肉串!我和表哥说话声音很轻,但她还是听见了。后来知道,她是个音乐家。音乐家耳朵不灵怎么成呢。   在公寓装修好之前,表哥住在我宿舍里,睡在我双层床的上铺上。他在那时放响屁,声如裂帛。只要响上几次,屋里的气味就和山羊圈相仿。他还拿我的脸盆洗脸,洗过以后水都不倒——那水就如一锅隔宿的羊肉汤。那所公寓是我设计、我监工,预算也是我造的——平日好学不倦就有这种好处。遗憾的是用的全是他的钱,我表哥付清了给我的劳务费,所以公寓是他的。我表哥满肚子都是糠,但也有两点让人不能不佩服:一是能省钱,二是能吃苦。省钱的情形我说过了一些,但还没说到主要的:我们出去吃饭,他要把盘底的菜汤全舔光。不但舔自己桌上的,还舔邻桌上的。舔盘子不值得佩服,干着这种丑事,面不改色,坦坦荡荡,这就让人佩服了。至于吃苦,那真是没说的。大冬天到新疆去贩瓜,押闷罐车回来,车厢又不能喝酒——瓜见了酒味马上被催熟烂掉——跑上一趟回来,两个耳朵全生了冻疮,像贴了两摊干鸡屎。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7章 黑铁公寓 (2)   在澡堂子里泡两个小时,出门买张硬座票,又上路去新疆——这样做事你行么?当然,你要是贩过瓜,就知道主要的难处在于车过河南时,黑更半夜,当地那些苦哈哈撬开车门就抢瓜,此时你要抄起根棍子兜头就打,把头顶着的麻袋片、棉帽打飞,把脑子打出来。干这事我也行,要论心毒手狠,我们表兄弟俩差不太多。我就是吃不了苦,而我表哥就是上不了台面。房客都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还拿眼睛瞅我,问我该怎么办。我伸手挥动按钮开关,只听轰的一声响,所有的铁门一齐关住,把房客关了起来。表哥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抹布(他管这叫手绢)擦擦脑门说:真该死!还忘了有这么个开关。表弟,你该一样一样再对我说说。我看他是慌的。现在走廊上空空荡荡,每个房客都坐在自己房间里的床上一声不吭。整个公寓在屋顶的水银灯光下鸦雀无声,看起来满像样的。表哥很高兴,说道:多么好啊。表弟,咱们拿出来捋一管吧——庆祝庆祝。他就喜欢做这种惊世骇俗的建议,以此显示自己是特立独行之士,倒不一定真要这么做。我说,这是你的公寓,要庆祝你庆祝,要捋你捋。房客在自己的笼子里听到了这样的鬼话,全都无动于衷,只有那个穿花格衬衫的女孩皱了一下眉头。   把房客锁上以后,我们俩到办公室里喝咖啡。这间房子和房客的大屋不同,有一个很大的窗户。满屋黑色的家具,散发着一股醋酸味。假如我记得不错,冰醋酸是种粘合剂。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brandnew——我正在学英文,不知不觉就要来上一句。我舀了一些咖啡豆,放进磨里磨着。表哥躺进了黑皮沙发,马上又跳了起来,看着那些咖啡豆说:小二(这是我的小名),咱们是不是太过牛逼了?在我表哥的词典里,牛逼指奢华,还有很多辞意,在此不能一一开列。我告诉他说:不牛逼。我们喝掉咖啡,留着发票,就可以上账。这笔钱叫做管理旨,按国家的财务制度,最后算在房客头上。   他听了满脸通红,说道:财务制度真,我算种上了铁杆庄稼了——当然,此间的牛逼,又是英文wonderful之意。他还让我帮他算算自己有多牛逼——此处之牛逼又是每月收入之意。我说你且慢牛逼,管不住房客有你的好看。上面吊销你的执照,叫你血本无归。他说:能管住的。今天这不是第一次慌了吗?然后他又说起第一次来,刚动手摸摸,自己就先流了——这是个下流比喻。我能听懂,但不接茬。后来我要回学校,表哥送我出来。走在走廊上,看到每个房客还规规矩矩坐在自己的床上,叉开双腿,眼睛看着我们——这好有一比,在幼儿园小班里,大家排除去屙屎,屙完不敢站起来,都在看阿姨的眼色。看来大家都懂规矩,这就省我表哥的事了。   我和表哥走过走廊时,迎着每个客户的目光,心里微微有陶醉之意——尤其是当房客比较年轻,比较漂亮时,更是这样。走过403室门口时,迎上了那位欧阳的目光。这位房客肤色黝黑,身材颀长。除了穿花格衬衫的姑娘,这公寓里就属她漂亮。她朝我们一举铐住的双手说:就这么一直铐住我们吗?语调里颇有责怪之意。我们俩确实是忘了房客身上的镣铐应该早点打开,这是我们的不妥之处。照我看来,应该把别人的镣铐都打开,留着欧阳的,因为谁都不开口,显得她太牛逼。但我表哥不是这么理解问题,他一拍脑袋道:说得是!脚镣是租的,按小时算钱,得早点还哪。说着他就拿钥匙,打开每间房门,卸掉脚镣,把它们束成了一捆扛在肩上说:我去还脚镣,手铐你开吧。——说完就跑了。此后公寓里就剩了我一个人。在这座公寓里,有八座紧闭的笼门,里面有六个被束缚着的女孩。我手上有五把手铐的钥匙。   我逐一打开笼门,去给房客开手铐。如你所知,我没上过大学,连初中都没读完,但我绝非浅薄之士。我知道威严来自礼貌。每开一副手铐之前,我都微微躬躬身子说道:对不起了,阿姨。等手铐开了以后,她们都揉揉手说:谢谢。人家住公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油头粉面的小流氓也见过一些,想必知道嘴越甜心越毒这个道理,所以都是乖乖的。就是403室的欧阳,一开了铐就把我推开,一头闯进了卫生间。过了好半天才随着水箱的轰鸣声回来,嘴和手都是湿的。我瞪着她说:怎么也不说个谢谢?她把双手都伸了过来道:好了,反正尿也撒完了。你不妨再把我铐上。我马上答道:何必这样呢,阿姨?就住在附近,以后常见面。她愣了一下,假笑着说:是呀。谢谢你了。小表弟。妈的,谁是你表弟?你是我的表嫂吗?我一点都不喜欢她。   有关我自己,还要做些自我介绍。我脸色惨白,个子倒是蛮高的,但软绵绵的没有劲儿。穿什么上衣都显大,穿什么裤子都嫌肥。眼睛像患了甲亢一样凸出,脸上有很多鲜红的小斑点。不知什么地方没长(月真)道,叫人一眼就能看出小来。但你也不要小看我,知道我的人都说:这孙子手特黑。这当然是个比方,实际上我的手一点都不黑而是雪白雪白,四季温凉。看相的说,男生女手,大富大贵,但这一点到现在我还没看出来——我走进401室,对坐在床上的女孩说:阿姨,你转过身去,我给你解绳子。她马上站了起来,转过身去。那双交叉在一起的洁白手臂又呈现在我面前了。   有件事你可能早就看出来了:现在你很少能看到青年,也很少看到中年人,能见到的中青年里还有不少像我表哥那样是假的。这是因为你看到的人都没有文化,老年人常常错过了受教育的机会,小孩子还没有受教育。而中青年已经受过了教育,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当眼前这位女孩说“两个小流氓”时,欧阳答道:总比老流氓好吧。——不是流氓的人一定要落到流氓手里,而流氓非老即小,你别无选择了。我拖过一把椅子来,想要解开捆在手臂上的皮条:这不是一根皮条,是一束细皮条,系了很多扣。我一个一个解着,但注意力都在手臂上。在屋顶那盏水银灯照耀下,手臂上反射着暗淡的光。我禁不住在上面吻了一下。她冷冷地问道:怎么回事?我答道:阿姨,我喜欢你。她听了一哆嗦,大概是气的。 ww 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78章 黑铁公寓 (3)   我表哥在房客面前张慌失措,是因为他没有文化,搞不来太复杂的事,所以发慌。我有一些文化,虽然还不够多,但已能壮我的胆子。我一面给401室的女孩解绳扣,一面把脸贴在她手臂上。她的臀位很高,腿很长。裹在粗布底下的臀部也让我神魂颠倒。我还毅然告诉她说:阿姨,你的腰很细,腿也很直。她听了一发抖个不止。等到绳子解开了,她转过身,扬起手来,看样子想要抽我个嘴巴。我坐着不动,决定让她抽一下,但她没有抽下来——大概是想清楚了吧——把手往外一指说:你出去,我要换衣服。我站了起来,把椅子拖开,眼睛直视着她,郑重说道:我爱你,这是真的。然后退出了房间,把门锁上了。   以上的叙述会给你一个印象,好像我表哥脸皮很薄,我脸皮很厚——起码在两性关系上是这样。实际上远不是这样。公寓装修好之前,我回自己宿舍里去,十次里有九次遇上表哥搂着个女孩坐在我铺位上。如前所述,他的铺位是上铺,如果坐上去,也许整个床都要塌掉,所以我也不好抱怨什么。他们经常把我的床搞得很乱,而我是很讲整洁的。次数多了,表哥也觉得不好意思,就对女孩说:既然碰上了,你和我表弟也玩玩——表哥的厚颜无耻就到了如此程度。那女孩不是“鸡”(打鸡我表哥还舍不得钱哩),把小嘴一噘说:我不。遇上这种场面,我总是不动声色地朝他们走去,说声“对不起”,从床底下掏出几本书来,包在报纸里,拿着走了。出了门还听到女孩说:你表弟怎么这样怪?表哥说:他就这样。看着吧,早晚坏在这上……他说早晚要坏,是指我喜欢读书。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拿着书到地下室去读。现在我表哥搬走了,我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了。   晚上我可以回自己宿舍去读书。现在有各种各样的书,有纸质的书,这种书可以拿在手里读,听见有人敲门就把它塞到床底下;有光盘书,这种书要用有光驱的pc机来读。我的抽屉里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可以读光盘书。别人看到了,我就说自己在打游戏。还有网络版的书,看那种书要有netpc。我在地下室里装了一台,谁了看不见,但那地方太冷,太潮,呆不久。相比之下,我还是爱看纸做的书,尤其是小开本的,这种书藏起来方便。书太多了,该不完,而且我读书是要避人的,因为我住在黑铁公寓之外。相比之下,住在公寓里的人就没有这个问题。   在公寓里,我把大家都放开,退到走廊上。所有的房客都动了起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把衣物放进床头柜,把几本随身携带的书放在桌面上,打开案头灯调整角度、试试亮度,更有人把桌上的netpc也打开了,阴暗的公寓里又多了一种monitor的光亮。我在走廊上慢慢走过时,里面的人都警觉地抬起头来,举着手里的书,或者把屁股从椅子上挪开一半指着眼前的键盘问道:可以吗?真实我想耸耸肩膀说:随你们的便。后来又觉得不妥。这些人在公寓里住久了,听到走廊上有人走过就问可以不可以,所以我说:当然可以。她们也就安心去做事。   又过了一会儿,整个公寓又恢复了平静,大家都在看书或者看荧屏。多也常做这些事,但没有人看到。自己在看书时,有人在背后看着,这种感觉我没有体验过。说老实话,我有点羡慕。后来我表哥回来了,悄悄地走了进来,站在我身后——此人走路像只猫,很难听到,我是从他身上带的冷气感觉到的。他站着看了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很牛逼,不是吗?这个牛逼我就不知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接茬。过一会他又说:你知道她们干什么呢?我说不知道。他说:她们给我挣钱呢。我表哥就知道钱,但他说得也对。她们在寻求知识,但也在给我表哥挣着钱。这后一点让人想起来不那么太愉快。   现在我在自己屋里看书,既不必闻我表哥的屁味,也不为他翻身的声音所骚扰,但我还是静不下心来。这间房子里空无一人,没有人从我面前走过,我也不必举起这本书来对他请示道:可以吗?因此这里缺少读书的气氛。   我住的宿舍离学校的南墙很近,学校的南墙又和我表哥开的公寓很近,有一段南墙是砌锅炉的耐火砖砌的,黄碜碜的,看起来很古怪。墙下有窄窄的一条草坪,出了南墙就能看见,总没人浇水,但草还活着。草坪里种了一丛丛的月季,夏天草坪上满是西瓜皮。草坪前面是马路,过了马路就到了公寓门前。那儿原是个很大的工厂,有很多几层的厂房,有铁道贯穿其中,铁路边上有货栈。总而言之,那地方空房子多得很,以前没发现它有什么用处,现在发现了——我表哥搬来后,又搬来好几家,南墙外面那条马路很快就变成了公寓一条街。这对我有些好处:我是电工,我表哥的房子又是我设计的。有很多人找我做活,下电线,设计房子。这段时间外快挣得很多。   下雪那天下午,黑铁公寓的管理员在办公室里喝茶,看到401的红灯亮了起来。红灯连闪了两下才熄灭了,这表示住户想要出去散步。此时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把脚从桌子上拿下来,穿上大头靴子,套上他的黑皮茄克,从办公室里出去,走到401门前,看到里面的女孩已经准备停当:她把头发束成了马尾辫,脸上化了淡妆,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紧身裤,脚上穿着长统皮靴——看来她已经知道外面在下雪。她手里拿了一个白信封。这位管理员是个秃顶的彪形大汉,他从皮带上提起钥匙串,把铁门打开。此时那个女孩把信封塞到他上衣口袋里——信封里是小费。管理员说:用不着这样——然后又改口道:用不着现在给。但是钱已经给了。管理员看了这间房子:这时的每一样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矮床,床上罩着黑色的床罩,黑色的钢管椅子,黑色的终端台上,放着黑色的pc机——机器是关着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用不着人尽督促、管理之责。正如他平时常说的,401的房客最让人省心。桌面上还有一个黑色的磁杯子,里面盛着冒气的热咖啡。   管理员建议道:先把咖啡喝了吧。那个女孩没有回答,只是面露不耐烦之色——这位房客虽让人省心,但是很高傲。于是他走向那张几乎看不见的黑皮沙发,叉开双腿坐了下来。那个女孩走到他面前,站到他两腿之间,然后转过身去,跪在地板上,把双手背到身后。管理员在牙缝里出了一口气,俯下身去,用手按住她的后脑,让她把头低得更低,直至面颊贴到冷冰冰的地板,然后从袖筒里掏出一根麂皮绳索,很熟练地把她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我说的这件事发生在黑铁时代,黑铁时代的人有很多怪癖。这位管理员像一位熟练的理发师在给女顾客洗头,一面缠绕着绳子,一面说:紧了说话啊。但那个女孩没有说话——看来松紧适中。等到捆绑完毕,他把她扶了起来,转过她的身子,左右端详了一番,看到脸上没有沾到土,头发也没有散乱,就从衣架上拿起黑色的斗篷,给她围在身上,系好了带子。随后他又看到墙上还挂有一顶黑色的女帽,就把它拿到手里,想要戴到她的头上。但那女孩摇了摇头,于是他又把帽子挂在墙上,然后打开了铁门,让她走在前面,两个人一起到漫天的大雪里去散步。   ——窝子录入完成于2004年9月21日。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 堂 第79章 茫茫黑夜漫游 (1)   一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有个美国的杂志的编辑,年龄和我现在相仿,也曾是个有才华的文学青年,但大好年华都消磨在杂志的运作里,不由他不长吁短叹。忽然老板闻进他的办公室,说道;“我们的订户数在下降!下期专访准备登什么?”他呈上选题,老板看了大怒说道;“就登这种没滋没味的东西?你在毁我的生意!现在人心不古,世道浇漓,亏你们坐得住!”我要的题目是这个——你给我亲自去采访!说完摔下张报纸就走了。编辑拣起来一看,是分类广告。上面红笔圈起来的广告内容实在有点惊世骇俗。编辑大叫一声:oh my good ness!常听美国人这么嚷嚷,声音大得像叫驴,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不知道意思的话我也能喊出口来……   你听音乐吗?我现在正听着。不知何时何地,有人用萨克管吹着一支怪腔怪调的布鲁斯,现在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进到我耳朵里来。我的故事也是这样,它和我们的处境毫无关系。我是写小说的。知道我的人会说,我已经出了一本小说。那只是写出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都压着呢。为此就要去求人。主编先生很耐心地提出大量的修改意见,改完了还是不给出。有人当面对我说,看来你很有写作才能,但有些题材对你是不合适的。你何不写点都市题材的小说?既好卖一又不招惹是非……我不明白什么叫做都市题材。于是就耐心请教。别人就举了个例子《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有没有搞错啊?我住在北京,是男人,不是女人。另一个例子就是某香港女作家的作品。我的脸登时变作猪肝色。王二脾气发作了。有个庸俗的富婆,坐在奔驰车后座上瞎划拉几笔,就想当我写作的楷模?啊呀呸!……如你所知,我四十多岁了。也不能老是王二呀,所以我忍着。等到出了门—一你知道吗,口外的良马关中驴,关中的驴子比别处的大上一号。我像条关中大叫驴一样大叫起来:oh my goodness!   这些事就扯到这里,不能忘记我的故事—一在老板摔下的报纸上,有些女孩声称自己有独特的性取向,寻求伴侣。这是个人欲横流的社会,无奇不有——我说这些,是要证明我也会装孙子。小说出不了,编程不顺利,现在我写点杂文。杂文嘛,大家都知道,写个小故事,凑些典故,再发点小议论。故事我会编,典故我也知道一些。至于教育意义吗,我不傻,好歹能弄出一个来——想采访这种事,就得打进去。编辑先生按广告上的通讯地址寄信去,声称自己正是被寻求的人,回信多是复印的纸条,上面写着:我们还不认识呢,请寄二十五美元来,我给你寄张照片,咱们加深一下了解,岂不是更好些……二十五美元寄去,相片寄来,再去信就不回了。很快他就攒了一抽屉稀奇古怪的相片,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在抽屉上加了三把锁。这些通信地址全是邮局的信箱,找都没处找。我以为登这些广告的不是所谓的金发女郎,也可能是老头,也可能是老太太,甚至是彪形大汉,见面会吓你一跳的。总之,全是拉丁美洲的移民,照片是低价买来的,这件事是他们的家庭副业,但这么一解释就没什么教育意义了。这不是人欲横流,而是某些层次低的人骗点小钱来花,这种事咱们这里也有……   编辑先生对此另有理解,他发现s/m是这样一种生意:m是卖照片的,s是卖照片的。他就这么写成专访,交了上去。然后就发生了我很熟悉的事:稿子被枪毙了……看来他非得找着一个不卖照片的。去亲身体验一下才成——这位兄弟为此满心的别扭,他是虔诚的夭主教徒,每礼拜都要望弥撒,而且古板得要命。他的处境比我还坏,想到这一点蛮开心的。我很困。要睡了。故事下回再说吧……。   “茫茫黑夜漫游”,这是别人小说的题目,被我偷来了。我讲这个故事,也是从别人那里抄的,既然大家都是小说家,那就有点交情,所以不能叫偷,应该说是借——我除了会写小说,还会写程序。三年前,有个朋友到我家里来,看了我的本领后说:哥们儿。你别写小说了,跟我来骗棒槌吧。现在棒槌很多,随便拿dbase写两句,就能弄着钱啊!所谓棒槌,就是外行的别名,这称呼里没什么恶意。我喜欢棒槌。尤其是可爱的女棒槌。我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她一—但我正觉得写小说很好,没和他去骗棒槌。   就在前两天,我又巴巴地去找这位朋友,求他给我点事做。朋友面有难色——他说,这个行当现在不好做。棒槌依旧很多,钱却没了。企业都亏损,没钱,个人不在软件上花钱,我听了这话就叹起气来你也许不知道,这世界上最叫人本忍看的事不是西子棒心,而是王二失意——平日很疯狂的一个人,一下就蔫得不成样子。朋友不忍看,就说:好吧,我给你找活。你自己先操练一下,本领要过硬——现在不是三年前了。我现在就在操练。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自己就是一根棒槌……仅仅三年,电脑就变成了这种鬼样子——从intel公司到比尔·盖茨,全是一伙疯子!   现在我是根电脑棒槌,但我不以为自己会成一根小说棒槌。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永远都不会。这是我的终身事业,我时刻努力。这件事就不说了,还是讲我的故事吧:希腊医神说得好:这个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个人的穿肠毒药。就说这故事里的编辑吧,面临一项采访任务。我估计有些人接到这样的任务会兴致勃勃,但他完全是捏着鼻子在做。他在老板的逼迫之下继续着,看了无数无聊的小报,浪费了很多信纸,写了很多肉麻的信,起了很多身鸡皮疙瘩……终于联系上了一个。这一位没让他买照片,也没让他寄照片。而是直截了当地要求见面。编辑先生也想快点见面来完成他的专访,但是他想,这件事还是应该按s/m的套路来进行才对。用通信的方式约好了见面的方式约好了见面干什么,他又在市中心匿名租了一所房子,作为见面的地点。   然后,这个故事真正到了开始的时节:这位先生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皮坎肩,戴上皮手套和皮护腕,坐在空房子里等人。穿上这些衣服,可以驾飞机飞上寒冷的高空,也可以到北极去探险。有件事我忘了说了,这故事发生在七月份的纽约。那里又热又闷,他租的房子又没空调,但他不能不穿这些衣服,否则就没有气氛——所以只好起痱子。这位先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所以今晚要做的事也不能让他开心:他要把一位陌生的lady叫作一条worm——中文太难听了,只能写英文。还要把她图娜婚港来打她的屁股。他想,下回仟悔可有得说了。他觉得没滋没味,没情没绪,恨不能一头撞死。这也是我此时的感觉——我刚刚看了自己写出的程序,乱糟糟的像一锅豆腐渣,转起来七颠八倒,还常常死机。像这样的源码别说拿给别人看,自己留着都是种耻辱,赶紧删了算了。但是朋友要看我操练的结果,有点破烂总比没有要强……   且把故事放到一旁,谈谈医神的这句话:此人之肉,彼人之毒。这是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至理名言。在美国,s/m就是很好的例子。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不喜欢。但对更大多数的人来说,它是无穷无尽的笑料。在美国我讲这个故事,听见的人都笑。在中国讲这个故事,听见的都不笑。还有人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你这个故事意义在哪里?倒能把我逗笑了。《生活》的朋友说,他们有四万读者。我总不相信这四万读者全是傻得愣瞪着双眼等待受教育的人、就算是阳,我也能想出一个来。所以接着讲吧:那位编辑先生穿着—身皮农,坐在空房子里。对面有个穿衣镜,他在里面打量着自己,觉得像个潜水员,只是没戴水镜,也没背氧气瓶。说句老实话,潜水员在岸上也不是这样的打扮。就在这时,有人按门铃。出去开门时;他在身上罩了件风衣——这是必要的,万一是有人走错门了呢。门廓里站着个很清纯的姑娘,没有化妆,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她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故事先讲到这里,容我想想它的教育意义。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科学、艺术,甚至还有哲学。上大一时,读着微积分,看着大三的实变函数论,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讨论理论物理,同时还写小说。虽然哪样也谈不上精通,但我觉得研究这些问题很过瘾。我觉得每种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为每种事业而癫狂——这种想法不能说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无古人。古希腊的人就是这么想问题。假设《生活》读者都是这样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义的苦难:在为科学或者艺术疯狂之余,翻开“晚生杂谈”,听听我这不着调的布鲁斯,也是满不错的——我知道作这种假设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国情。我的风衣口袋里正揣着两块四四方方很坚硬的意义,等到故事讲得差不多,就掏出来给你一下,打得你迷迷糊 糊,觉得很过瘾——我保证。我的故事里,有一个穿风衣的姑娘站在门廓里—— w w w.x iaoshu otx t.nettxt?小说/\天、堂 第80章 茫茫黑夜漫游 (2)   编辑先生不敢贸然打招呼,生伯闹误会了。虽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原故,谁也不会穿风衣。他自己不但穿着风衣,还穿了一双高腰马靴,靴根上带着踢马刺;手上戴着黑皮手套——他当然也有重大的原故。据此认为他不怕热是不对的,他不仅伯热,而且汗手汗脚,手心和脚心,现在一共有四汪水。此时他暗自下定了决心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今晚决不脱靴子。让人家闻见这股味儿不好——当然,他早忘了,这里没有“人家”,只有一条worm……他把手夹在腋下,但靴子是隐藏不住的。女孩看清以后,就钻了进来,脱下风衣挂在衣钩上。里面是黑皮短衣,不仅短,而且古怪。她不尴不尬地转过身来,打招呼道;你好。那男的想好了该说什么后,答道:你好,worm——说时迟,那时快,女孩扬起手来要给他个嘴巴。   假如打着了的话,这故事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谁是s,谁是m都得倒过来——但她及时想明白了,把手收回来,摸摸鼻子说,你好,大老爷,奴家这厢有礼了——这几句倒是中规中式,不但合乎s/m的礼仪,也和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暗暗相通。可惜她马上就觉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难听了!咱们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可以理解,谁都不想做昆虫的幼虫,都想做哺乳动物,这个要求本不过分,但我们的编辑先生从小到大痛恨一切啮齿类,所以硬下心来说道:不行。我又没逼你,是你自己要做蛆的。那女孩想了想,叹口气说,是吗?那好吧。但是,叫你大老爷,是不是太肉麻些了?那男的马上想说:好,你就叫我比尔吧——但他立朗想到,叫比尔怎么成呢,气氛就没有了,专访怎么写?于是硬下心来答道:不行!怎么这么罗嗦呢?不要忘了,你是条蛆呀!与此同时,他在心里记下:下回埋头工作忏悔时别忘了说,我对人家女孩子发横。主啊,原谅我吧。我也是为了新闻事业——这个人的毛病是顾虑太多,一点都不干脆……   我有些编辑朋友,他们说,你也不能老这么不酸不凉的。文章要让一般读者能看懂,还要有教育意义。具体到我讲这个故事,教育意义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太黑暗,让有才华的文学青年去做无聊的专访,逼良为娼——好吧,我把砖头掏出来了。拍过了这一下,就可以接着讲故事了。说句实在话,我讨厌这个男主人公。他粘粘糊糊,满心的顾虑。至于我,过去是干脆的,现在也变得顾虑重重。一位报纸编辑告诉我说:兄弟,你是个写稿的人,不是载运死刑犯的囚车啊。别老写些让我们老总见了就毙的东西,拜托了……这是个合理的要求。对于我讲的故事,也该加些批判进去,让我自己也显得乖些。那美国编辑说,他是为了新闻事业。什么事业?男盗女娼的事业——唉。我自己也是个小说家。假如我真看不出来这个故事是别人编来逗笑的,还要一本正经的批判一番,那就象个傻×了。傻×就傻×吧,我现在已经很随和了。你可以叫我傻×,还甚至可以说我是worm,我都没意见,虽然我也想做个啮齿类。程序调不通,稿子又不肯好好写,我算个什么人呢。做人应该本分,像老舍先生生前说过的那样,多配合……只有一点我不明白。像这样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年轻时,觉得一切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拥有一切……如果那时能编程序,一定快乐得要死。顺便说一句,想要拥有一切时,我正在云南挖坑,什么都没拥有。假如有个人什么都想吃,那他一定是饿得发了慌。在现代,什么都想干的人一定是不正常。不管怎么说吧,我怀念那个时代。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现在我也在编程序,但感觉很不好。这说明我正在变成另外—个人,那种嚣张的气焰全没有了。关汉卿先生曾说,他是蒸不熟煮不烂碾不扁磨不碎整吃整屙的—颗铜豌豆。我很赞赏这种精神,但我也知道,这样的豆子是没有的。生活可以改变一切。我最终发现,我只拥有一项事业,那就是写小说。对—个人来说,拥有一项事业也就够了……所谓小说,是指卡尔维诺、尤瑟纳尔等人的作品,不是别的,这两位都不是中国人,总提外国人的名字不好,人家要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所以,所谓小说。乃卡威奴,尤丝拿之事也。这么一说;似乎实在得多了。像这样闲扯下去真是不得了,且听我讲这个故事吧。   那位编辑和—个陌生的女孩在门厅,寒喧过后,就到后面卧室里去。那女孩一路上东张西望,不停地打听:你就住在这儿吗?长住短住?你什么职业?喂喂,除了叫大老爷,你还叫什么呢?编辑先生感到很大的不快,想道:他妈的!我要做专访;可这到底是谁访谁啊?但他没有说出口来。他只是板起脸来说道:不要叫我“喂喂”,该叫我什么你知道。你是个什么也别忘了……那女孩吐吐舌头说,好吧,我记住。等会儿我当完了worm,你可要告诉我啊。这位编辑登时有种毛骨抹然的感觉。   座山雕在威虎山见了杨子荣也有这种感觉,这个土匪头子是这么表达:你不是个溜子,是个空子!但编辑没说什么?他只是想着:上帝啊,保佑我的专访吧!让我有东西向老板交差!……我就不信专访有这么重要。所以,他说的“专访”,应该理解为“饭碗”才对。在饭碗的驱使之下,他把那女孩引到了卧室里;这问房子挂着黑布窗帘,点着一盏昏黄的灯。这里静得很,因为这所房子在小巷里。除此之外,编辑先生亲自动手,把窗缝都封上了。房子中央放着一张黑色的大铁床。到了这个地方,女孩变得羞答答的。而那个编辑也有点扭捏。他干咳了一声,从背后掏出一把手铐——这是一件道具。女孩的脸涨得通红,她盯着他说:喂喂!有必要吗?真的有必要吗?那个男人臊得要死,但还是硬下心来说:什么必要不必要的!我也不叫做“喂喂”!别忘了,你只是一条蛆!整个故事里就是这句话最重要。在生活里,也就是这句话我老也记不住。   塞利纳杜撰了一首瑞士卫队之歌;   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   —人生好似长途旅行。   仰望天空寻找方向,   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   我给文章起这么个名字,就是因为想起了这首歌;我讲的故事和我的心境之间有种牵强附会的联系,那就是:有人可以从屈服和顺从中得到快乐,但我不能。与此相反,在这种处境下,我感到非常不愉快。近几年认识了一些写影视剧本的作者,老听见他们嘀咕:怎么怎么一写,就能拍。还提到某某大腕,他写的东西都能拍。我不喜欢这样的嘀咕,但能体谅他们的苦衷,但这种嘀咕不能钻到我脑子里来。人家让我写点梁风仪式的东西,本是给我面子,但我感到异常的恼怒。话虽如此说,看到梁凤仪—捆捆地出书,自己的书总出不来,心里也不好受。那个写的东西全能拍的大腕。他是怎么想的呢……在我的故事里,那个女孩摸摸羞红的鼻子(现在不摸一会儿就模不到了),把手伸了出来,被铐到了床栏上;这是一种s/m套路。不要问我现在陷到什么套路里了,我不知道——我也想当个写什么都能拍或者登的大腕,但不愿把手伸出来,让别人铐住;其实我也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有谁稀罕铐我来呢。   在我的故事里,那个男编辑把牙齿咬得格格乱殉,猛然闭上限睛,挥起戴着黑手套的左手(这是因为位置的关系,他不是左撇子),劈里啪啦,连打了二十多下;必须给人类的善良天性以适当的评价——二十多下多数都打到床垫上了。在此说句题外之语,我也不喜欢拿教育意义去拍别人,打完以后睁眼一看,那女孩挣得满脑通红,趴在床上浑身颤抖。假如是在哭,那人必定会为此难受。实际上是在笑,所以他感觉更糟。他满身都是臭汗,皮衣底下很是枯稠。左手在抽筋,左臂又像脱了臼。所以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转身向酒柜扑去。首先,他练了特大号的杯子,往里面加满了冰炔,然后先灌满汽水,再加一小点杜松子酒,正准备一口全喝下去,忽听身后有响声。回头—看:那个女孩挣扎着跪在了床上,扭着脖子看他,眼睛瞪得比酒杯还大。两人这样对视了一会儿;那女孩说:别光顾你自己喝啊!那人想,她说得对,就把酒杯放下,问道:你喝什么?女孩说:苏格兰威士忌。黑牌的,加两块冰。他转身去拿酒——顺便说一句,这编辑是个会享受的人,酒柜里什么都不缺———面倒酒;他一面唠叨着;苏格兰酒。黑牌的。加两块冰。这可不像是一条蛆的要求呀……   又到了夜里两点多钟,看来,电脑这个行当我是弄不下去了,win3.1刚会弄,又出来了win95。bc4.5刚会写;又出来了5.0。像这样花样翻新,好像就是为了让我头晕;只有一件事不让我头晕,那就是小说。在此必须澄清—种误会:好像小说人人都能写,包括坐在奔驰车后座上的富婆……小说不是这样轻松的事业。要知道卡尔维诺从中年开始,一直在探讨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小说和计算机科学一样,确实有无限的可能。可惜我没有口才,也没有耐心说服我的主编先生。对我来说;只有一种生活是可取的,就是迷失在这无限的可能性里。这种生活可望而不可及。现在我的心情就像那曲时断时续,鬼腔鬼调的布鲁斯……但是,我说这些干什么呢?逗主编先生笑吗?“还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呢你。你不就是那个王二吗?”   现在还是来讲这个故事吧。那个编辑端了酒,朝女孩走去。她挣扎着想接过这杯酒,但是不可能……于是,他很温柔地揽住她的肩头,把酒喂到她唇边——同时下意识地数落道:苏格兰酒。黑牌的。不多不少,两块冰。可你不是一条蛆吗?那女孩马上就喝呛着了。她浑身颤抖着说:你就别提这个字了……我说过的吧,这故事编出来;就是为了博人一笑。我的动机也是如此。我说自己兜里揣着两块教育意义,随时可以掏出来,这是吹牛皮。要真有这样的本领,我就不编程序了,不追求教育意义的读者一定已经猜到了故事的结局:那个男的掏出钥匙来,打开了手铐,打着哈哈说:对不起。我不是真的——我是个报纸的编辑,出来找写文章的材料。那女孩揉着手腕说:对不起。我也不是真的;我是个社会学家,做点社会调查。笑过了以后,两人换上凉快衣服,—起出门找凉快地方去喝咖啡。在我自己的故事里,出版社的总编给我打电话说,那天你在门外吼什么呀你?开个玩笑嘛,你怎么拔腿就跑了……快回来。稿子的事还没谈完呢。唉。我的故事要是真能这样讲,那就好了。 w w w.x iaoshu otx t.net.t|xt.小.说天+堂 第81章 茫茫黑夜漫游 (3)   故事已经讲完了。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这个故事拿s/m“搞笑”,但我对有这种嗜好的人不存偏见。可笑的是,既不是这种人,又不是这种事,还要这么搞。现在我揉揉眼睛,振奋起精神,退出写文章的程序。发了些牢骚,心情好多了。   我觉得我还是我,我要拥有一切——今天要是不把那段c++程序调通,老子就不睡了……   ##夜里两点钟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搂甲往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有天夜里睡不着觉,坐在厨房里看书,情形就是这样的。那座房子是座摇摇晃晃的木板楼,板缝里满是蟑螂,杀不净打不光。那间厨房点着一盏惨白的灯,冷冷清清,灯光下有个庞大的电冰箱,不时发出嗡嗡的声音。说句实在话,我的脑袋也在嗡嗡地响,声音好像比冰箱还大。困得脑袋嗡嗡响时,谁部会觉得头大。这使我觉得自己没长脑袋,长了一个涂着白瓷漆的ge冰箱……   响了半天以后,门开了,是用钥匙打开的。有人上了楼梯,一步三登地走上楼来。在一团漆黑之中又轻又稳地走上一道摇摇晃晃的木楼梯,说明此人有一双很强壮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楼的小宋:这孩子高考时一下考中了两所大学:一所是成都体院,另一所是东北工学院。后一所不说明什么,前一所则说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气能做一百多个俯卧撑——这真是叫人羡慕的本领,但最后他还是上了后一所大学,毕业后到这里来留学。我朝书本俯下身来:叫他看见我的正脸不好。小宋和我不坏,我没有汽车时,常搭他的便车去买东西,他还带我上考过驾照……算是个朋友吧,虽然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交情。我觉得他该去当贼,因为他走路这么轻。再说,他跑得很快,别人也逮不注他,我要是有这么一双快腿,肯定不念书了,去当贼——当然,这是夜里两点钟的想法……   小宋念了工科——这原也不坏,而且他还要读博士。这样就加入了我们这一群。假如你还年轻,请听听我的劝告:你别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人念点别的。不管念哪一科,千万别读博士。念博士旷日持久久,总是毕不了业——就像我老婆那样,好不容易把学分读够,该答辩论文了,她又要撒癔症。博士这个词,意思就是倒霉蛋……我有十几年没有小宋的消息,他的博士拿到了吧。我猜他现在正做博士后,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学问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国是这样,中国也足这样。现在言归正传,说说那天夜里的事:脚步声经过我的门口停住了,等了一会还没有动静。我无可奈何地转过身来——果然是小宋。我真不愿意看到他——我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人。   夜里两点钟不睡,坐在厨房里,这不是什么好景象。他戴着白边眼镜,镜上反着白光,表情呆滞——这也不足为怪,夜里两三点钟,谁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小声说道:嗨。我也说:嗨。夜里两点钟,打过这样的招呼就够了。但他悄悄地走了进来,在我对面坐下,看看我的样子,说道:明天考试吗?我说: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论文。如果他再问,我就告诉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钟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滚。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滚到了现在。自从插队回来,很少见到驴,所以很少见到谁这样翻滚。每隔十分钟她都要问一句:现在几点了,听声音毫无睡意,所以我才到厨房里来熬夜。告诉他好一些,免得他以为我们两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没有再问,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说道:这本书现在在你这儿了……   有关这本霍夫曼,有个典故。准要是上了数学系的代数课,谁就需要这本书,因为它是课本。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书店上买一本。这本书着实不便宜,要花掉半个月的饭钱,另一个途径是到图书馆借。图书馆只有这么一本,谁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资格续借,没借到的人只好去买了。我很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我三十六岁时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个年龄比尔?盖茨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所用的教科书还是借的。排在我后面的人借不到书,就指着我的名字骂……   小宋拿着这本书,看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很怪:这又不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个教科书,有这么拿着看的吗?)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声问道:有喝的吗?我朝冰箱努了努嘴。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乐,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饮料就是这么过瘾。下回我也找个由头到三楼上逛逛,把他的可乐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里带实验课,有学生实验做不完,他只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后半夜——这份助教的钱挣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读博士呢?读个硕士就去找工作,比受这份罪不强得多——活又说回来,我又何必要念这个霍夫曼,我是读文科的,学数学系的代数干什么……这件事说起来窝心:那年代闲着没事,修了数学系的代数和数学分析学的时候还明白,现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要是这么胡扯,就没了边际。还是说说小宋带实验的事吧。   假如他对学生说:别做了,早点去睡吧。学生必然不乐意:工科的学生实验要算分的,没做出结果就是零分。这个毛头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学费了!美国人在这方面很庸俗,什么事都要扯到钱上去——既然交了学费,就有权利使用试验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说:我教给你怎么做;或者干脆说:拿过来吧,我给你做!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还要说:不,谢谢你,我要自己做出来。于是你只好眼睁睁地看这个手比脚笨的家伙在实验台上乱捅。在十二点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点以后,你就没这份心了。你会找东西靠着,睁着眼睛打盹。说起来也怪,我这颗脑袋困得像电冰箱一样嗡嗡响,冒出来的念头还真不少。喝完了可乐,他在我对面坐下了,看来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罢,夜里两点,真是聊天的好时候。但他又不说话,只管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自己是个忠厚的人,但是不如为什么,满脑子都是些尖酸刻薄的话。这要怪这个时辰:夜里两点钟好人都睡了,醒着的必是坏人。平常天一黑,我就睡得像个死人。可那天晚上睡不着,因为我老婆在身边打着滚。开头我劝她吃片安眠药,她不肯屹,说是怕第二天没精神。后来我叫她数绵羊:一只羊、两只羊,最后数出一大群来。想到自己有这么多羊,就会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她说她一直在数,不管用。再后来我说:咱们俩干好事,干完就能睡了。她说:别扯淡了。最后她朝我大吼一声:你这么胡扯八道,我怎么睡啊!我看帮不上什么忙,就到厨房里来看书了,然后每隔一个钟头,她又到厨房里来看我,问我怎么不睡觉,我说我也睡不着——其实这是假话,我困死了,觉得书上的字都是绿的。我觉得我老婆那晚上的态度十足可恶。小宋看了看我的脸色说:你困不困,我说不困,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老婆好久没动静,大概睡着了;这样我也可以回去睡了;所以我们的谈话要简短些才好……   小宋的脸色不好:也可能是灯光的缘故,他脸色发灰。我觉得他心里有鬼。他摇头晃脑,过了好一会才说:这两天我去看亲戚了。我说噢。过了一会儿,又加上一句:怪不得这两天都没看见你。说来不好意思,小宋两天不在,我都没发现。他要是在三楼上死了,我也发现不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两天我都在围着老婆转。小宋说:这两天都没课,然后又犹犹豫豫地不往下说了。忽然之间,我心里起了一阵狐疑:他会不会看完了亲戚回来,在路上撞死了一个人?然后他把死人装在行李箱里带了回来。现在他想叫我陪他去埋死人……如果他要和我说这件事,我就要劝他去投案自首。我倒不是胆小怕事,主要是因为把人撞死已经很不对,再把他偷偷一埋,那就太缺德了。小宋又接着说下去:我这个亲戚住在young stown,那地方你也去过——顺着76号公路开出去,大概走一个钟头,那儿有个大立交桥……   小宋说得不错:那地方我果然是去过。那座立交桥通到一个集市,那里的东西很便宜;我去过好几次,每次都是搭小宋的车。从桥上往下看,下面是一条土路,两边都是森林。路边有个很大的汽车旅馆,门窗都用木板钉住。那地方荒得很,根本就没有人。他大概就在那里撞死了人……我看着灯泡发愣,影影绰绰听小宋说那个没人的立交桥下——现在那里有人了,因为正在修新的公路。汽车旅馆里住满了工人,他那个亲戚正在经营那家旅馆。这叫胡扯些什么,他这个亲戚到我们这里来过,尖嘴猴腮一个南方人。   说是给人当大厨的,还给我们露了一手,炒了几个菜,都很难吃——牛肉老得像鞋底,油菜被他一炒就只剩些丝——这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火候。难怪老板要把他炒掉,当时他在到处找工作,这只是三个月前的事。怎么这么快就开起旅馆了?那家旅馆有四五排房子,占地快有一百亩了。我说:那旅馆还不得有一百多间房子?他说还要多。按月出租,一人单住一间,一月四五百块钱,两人合住另加钱。每月总有近十万的收入。我想了想说:你的亲戚一定是中了六合彩,买这么大一片房子。小宋笑了起来说:哪是买的,我这个亲戚连彩票都买不起。我说:喔。原来是租的。他说也不是。这就怪了,难道是拣的不成。小宋说:这回你说得差不多。这就怪了,哪有拣旅馆的?我怎么没拣着?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第82章 茫茫黑夜漫游 (4)   小宋这位亲戚有四十多岁了,既没有签证,也没有护照,更不是美国公民,我也不知他是怎么来的。他不但没手艺,人也够懒,哪个老板都看不中他。所以开着一辆破车,出来找工作——我猜他也没有驾驶执照。那人瘦干干的,长着几根黄胡子,醒着时也像在昏睡状态中……这种人什么都敢干,现在居然开起旅馆来了。你知道这事情怎么发生的吗?他走到这立交侨下,在这个没人的旅馆里打尖,忽然来了几个筑路工人,见他呆在里面,问他认不认识老板——这几个人要找住的地方。此人灵机一动,说道:我就是老板。你们要住房,就帮我把封窗的木板拆下来。   美国工人帮他把房子打开,还修理了房子,不但没要工钱,还倒给他一笔房钱。此后一传十十传百,工地上的人都到他这里来住,把房子都住满了。这是包租房子,和开旅馆不同,不管床单被褥,没有房间服务,只是白拿房钱。还有一件妙事:那旅馆里有水有电,就是没人来收水电钱。小宋问我对此有什么看法。我想了想答道:没什么看法。现在是夜里两点,我整个脑子像一块木爪。想要有看法,得等到明天了。但我觉得美国的有钱人似乎太多了一点,到处祁有没人的房子,把门窗一封,主人不知干啥去了。小宋听了点点头,说道:这不也是一种看法吗?我又补上了一句话:亲戚毕竟是亲戚嘛。他听了点点头,说:说得对,然后就不说话了。   现在我又想起了小宋的那个亲戚,此人和从温州到北京来练摊的大叔们样子差不多。这些大叔卖的十足假货,在地铁站上买票从不排队,还随地吐痰。此人可能还在76号公路下开旅馆——一年挣一百万,这么多年就是一千万了,合人民币早上亿了——有这么多钱可真让人羡慕啊。那家旅馆空着的时候,我老从它门前过:我怎么就没想过闯进去呢。说句实在话,美国没人的房子实在是太多了。   夜里两点钟我和小宋聊天,忽然想起了去年冬天,我们两口子到佛罗里达去玩,遇上了一条垃圾虫。和我们一道的还有我哥哥。家兄在国内是学中国古典哲学的,也出来念博士。放假时他闲着没事,我接他出来散散心。一散散到了keywest,这地方是美国的最南端的一个群岛,是旅游胜地,岛上寸土寸金。别的不要说,连宿营地里的帐篷位都贵,在那儿露营一天,换个地方能住很好的房间。就是在这样的地方,空房子也很多……我们在闲逛时闯进了一座没人的别墅,在房门前休息,忽然冒出个人来,问我们认不认得此地的业主。那个人留一撮山羊胡子,大约有三十来岁,穿一身油脂麻花的工作服。这就是那条垃圾虫了……他开着很少见的一辆中型卡车——我四五岁时在北京见过这种车,好像是叫万国牌。此人修理汽车的本领肯定很不错。   该垃圾虫说,看到海边有几条破船,假如业主不要了,他想把它们搬走。我们当然不认识业主——说完了这几句话,他没马上走开,和我们聊了起来——就和现在一样。但当时可不是夜里两点钟。你猜猜聊什么,哲学。此人自称是老子的信徒,他说,根据老子的学说,应该物尽其用,不可以暴殄天物;美国人太浪费了,老把挺好的东西扔掉,他自己虽是美国人,也看不惯这种作风。所以别人扔的他都要拣起来,修好,再卖钱——我一点都不记得老子有这种主张。我只觉得他是在顺嘴胡扯,掩饰自己拣垃圾的行径,但家兄以为他说得有理论依据。不唯如此,他们聊得还甚为投机。   眼见得话题与魏晋秦汉无缘,直奔先秦而去,听着听着我就听不懂了,这个老美还冒出些中文来,怪腔怪调,半可解半不可解。说来也怪,这家伙不会讲中国话,但能念出不少原文——据说是按拼音背的。我哥哥的硕士论文题目是公孙龙和惠施,还能和他扯一气。要是换了我,早就傻了。就是这条垃圾虫说:美国的有钱人大多,就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岛(我记得是叫马拉松岛)上,还有无数的房子成年空着。在厨房里,我和小宋谈起这件事。小宋打断我说:这件事你讲过,我知道。你哥哥还说,这个垃圾虫是他见过的最有学问的人。别人听过的故事,再给他讲一遍,是有点尴尬。我摇摇头不说话了。   有关这条垃圾虫的事,小宋听过,你未必听过。那人长了一嘴黄胡子,头发很脏,身上很破,看上去和个流浪汉没两样——要是在中国,就该说他活像是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但我哥哥对他的学养甚为佩服,和他分手之后,家兄开始闷闷不乐,开车走到半路上,只听他在后座上长叹一声:学哲学的怎么是这个样了!后来我哥哥拿到了学位,没有去做学问,改行做生意去了。我没有去做生意,但我怎么也看不惯富人的作风。每天早上我去上学,都要经过一个富人的庭院:那地方真大,占了整整一个街区,荒草离离的院子中央,有座三层的石头楼房。已经三年了,我天天从那里过,就是没见过里面有人,这种事叫人看了真是有气……   我哥哥和收垃圾的谈了半天,对他的见解很佩服,就说:你可以出本书,谈谈这些事情。那人顺嘴带出一句他妈的来,说道:mr王,出书是要贴钱的呀。看来收垃圾的收入有限,不足以贴补出书。后来他面带微笑地说:咱们这么聊聊,不也是挺好的吗——这种微笑里带着点苦味。现在这位老子的信徒大概还在海天一色的马拉松岛上收着垃圾,遇到中国来的高明之士,就和他谈谈哲学——与俗世无争,这种生活大有犬儒的遗风。但我不信他真有这么达观,因为一说到出书,他嘴里就带“他妈的”。尽管是老子的信徒,钱对他还是挺有用处。我现在也想说句他妈的,我有好几部书稿在出版社里压着呢,一压就是几年,社里的人总在嘀咕着销路。他们说,这本书肯定要招来麻烦,要是销路好,还值得一干……归根结底还是想赚钱。要是我有钱,就可以说,老子自费出书,你们给我先印出来再说——拿最好的纸,用最好的装帧,我可不要那些上小摊的破烂。有件事大家都知道:一本书要是顾及销路的话,作者的尊严就保不住了。   有关家兄,还可以说得再多些,他原来的专业是中国逻辑史——这个名字怪怪的。到了美国,他修符号逻辑。这门课很困难,眼见得他头上的毛一天比一天少。要是在本世纪初年,这门科学很受重视,全世界的人都关心逻辑学的进展,现在可好,全美国只剩了一打人在研究这门科学,除了这一打人,谁也不打听什么叫作符号逻辑。这一打人里,有半打和家兄熟,剩下半打也会知道家兄——总的来说,家兄是为符号逻辑增辉的人,很受圈内人尊重。但他现在开了一家有二百多台的餐馆,用他那可以给逻辑增辉的头脑研究各种生意经……当然,这也是给逻辑增辉。古时候有位哲学家,好像是叫泰勒斯,有一回搁下哲学不干,去做了一回生意,挣了大钱。他用这种方法证明了:以哲学家的聪明去发财,简直是易如反掌,只是他平时不屑去干罢了。我现在是个小说家了,好像我也该写本能销一百万的烂书,为小说家增辉……像这么胡扯下去又没了边际。让我们书归正传——   现在又是夜里两点钟。我睡不着觉,在电脑上乱写一通:我住在北大的51公寓,一间一套的房子,这回没有蟑螂了,但却在六楼顶上,头顶和蓝天之间只有一层预制板,夏天很热,冬天很冷。凭我还要不来这间房子——多亏了我老婆是博士,要不然还得住在筒子楼里。现在她又出国作访问学者去了,每月领280镑的生活费。这笔钱可实在不多,看来她得靠方便面为生了。但不能说给的钱大少:国家也很困难。和别人比起来,我们俩的情形还好。我老婆是博士,搞着专业,我是硕士就不搞专业,写点稿子挣些零花钱。要是两口子都是博士,我们的情形就会相当难看。不管怎么说罢,我不想抱怨什么。没什么可抱怨的。   小宋问我,你看,该给我亲戚什么样的劝告?我脱口说道:这还用想吗?劝他见好就收:把本月的房钱收齐了,赶紧走人,哪儿远往哪儿跑,别让人找着。小宋听了显出一点高兴的样:你也是这么想的?那我就放心了。我说:光放心有什么用,你得劝他呀!他听了这话又不高兴了:你怎么知道我没劝?不劝还好,一劝他倒老大不高兴,差点和我翻了脸。人家说,他已经住进来了,这地方是他的,干嘛要跑。我说喔,他不知道这地方不是他的。那你告诉他好了。小宋说: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忽然小宋又把我叫住他让我说说他亲戚的这件事到底会怎样。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厨房里。现在不再是夜里两点钟,已经是四点钟。我已经困过了劲,开始不困了。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   结尾一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忽然小宋又把我叫住他让我说说他亲戚的这件事到底会怎样。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厨房里。现在不再是夜里两点钟,已经是四点钟。我已经困过了劲,开始不困了。   结尾二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看看,打个电话给警察,他就进去了。你买一条烟,准备去探监吧。小宋听了眼睛一亮,说道:要是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也不知道他放心什么。但他又说:要是业主总不回来呢?我说,那就让他住在那里,赚他的钱好了,侵入别人的房产又不是谋财害命,没什么大了不得。亲戚总是亲戚嘛……他说我说得对。然后就上楼去,在楼梯上还提醒我说,该睡了。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net,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net,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